诗篇 100
许多人常常在宗教聚会中吟唱这篇诗,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当我们在神圣的礼仪中亲近神时,这篇诗十分适合表达并激发我们对神敬虔而虔诚的感情;我们的心若与所唱的言词相合,就必在这诗中向主奏出美乐。犹太人说,这篇诗写成是为了在献感谢祭时歌唱;也许确是如此;但我们说,诗中既没有任何内容是他们的制度所特有的,而开头又呼召普天下都赞美神,显然就把它的适用范围扩展到了福音教会。在这里,I. 我们蒙召赞美神,并以他为乐(第1、2、4节)。II. 这里向我们提供了赞美的题材;我们必须赞美他,思想他的本体以及他与我们的关系(第3节),也思想他的慈爱与信实(第5节)。这些都是明白而普通的事,因此更适合作为敬虔操练的题材。
恳切劝勉赞美神;赞美神的动机。
一篇赞美诗。
1 普天下都当向主欢呼。2 当欢欢喜喜地事奉主;当歌唱着来到他面前。3 你们当知道,主是神;是他造了我们,并不是我们自己造了自己;我们是他的百姓,是他草场上的羊。4 当以感谢进入他的门,以赞美进入他的院;当感谢他,称颂他的名。5 因为主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他的信实直到万代。
在这里,I. 赞美的劝勉十分恳切。这篇诗确实与其标题“一篇赞美诗”相称;它以我们近来已经多次遇见的呼召开始(第1节):普天下都当向主欢呼;也就是全地、地上所有的居民都当如此。当万国都成为门徒,福音传给一切受造之物时,这一召唤就必得到完全的响应。但如果我们把上一篇诗看作(正如我们已经阐释的)对犹太教会的呼召,要他们因自己所处的神国治理而欢喜(正如前面的四篇诗是为弥赛亚的日子而作的),那么这篇诗也许是为那些从各地前来归信犹太人宗教的人而写的。无论如何,这里有:1. 一个事奉神的强烈邀请;并不是神需要我们,或需要我们所拥有、所能做的任何事,而是他的旨意要我们事奉主,把自己献给他的事工,并投身其中;我们不仅应当在顺服他律法的一切事上事奉他,还应当在他所设立、并应许在其中显明自己的礼仪中来到他面前(第2节);我们应当进入他的门和他的院(第4节),在他的众仆人中侍候他,并守在他设立朝廷之处。在一切宗教敬拜的行为中,无论是在隐密处还是在家庭里,我们都是来到神面前事奉他;但我们尤其是在公共敬拜中进入他的门和他的院。百姓不蒙准许进入圣所;在那里,只有祭司进去供职。但百姓应当为自己在神殿院中的位置而感谢;他们获准进入那里,也在那里侍候。2. 在敬拜神时,我们得到极大的鼓励,要欢欢喜喜地敬拜(第2节):当欢欢喜喜地事奉主。这含有一个预言,表明在福音时代将有特别的理由欢喜;它也把这一点规定为敬拜的准则:当欢欢喜喜地事奉神。我们借着圣洁的喜乐,确实是在事奉神;以他为乐乃是尊荣他;我们也应当以圣洁的喜乐事奉他。按福音敬拜的人应当是喜乐的敬拜者;我们若以正直事奉神,就当欢欢喜喜地事奉他。我们必须甘心而踊跃地如此行;蒙召上主的殿时便欢喜(诗篇 122:1),把与神相交视为我们人生的安慰;我们在其中也必须喜悦而欢欣,必须说:“在这里真好。”在每一项本分中亲近神时,都当以他为我们极大的喜乐(诗篇 43:4)。我们必须歌唱着来到他面前,不但唱喜乐的歌,也唱赞美的歌。当以感谢进入他的门(第4节)。我们不仅必须以自己的喜乐安慰自己,还必须借此荣耀神;我们从什么事得着喜悦,就当让神从那事得着赞美。当感谢他,称颂他的名;也就是说:(1.)我们必须把获准进入他的事奉看作一种恩惠,并感谢他使我们有自由可以到他面前,感谢他设立了礼仪,又使我们仍有机会在那些礼仪中等候神。(2.)我们必须把赞美和感谢掺入我们一切的事奉中。这条金线必须贯穿每一项本分(希伯来书 13:15),因为这是天使的工作。凡事都要感谢;在每一项礼仪中,都要感谢,正如在神护理的每一件事上都要感谢一样。
II. 赞美的内容和赞美的动机都极为重要(第3、5节)。你们当知道神本身是怎样的,也当知道他对你们是怎样的。注意,知识是敬虔和一切顺服之母;盲目的祭物绝不能使那鉴察万有的神喜悦。“要知道这事;要思想并应用它,这样,你们在敬拜他时就会更加亲近而恒常,更加发自内心而认真。”那么,让我们认识有关主耶和华的以下七件事;在一切宗教敬拜的行为中,我们所面对的正是他:——1. 主是神,是独一又真又活的神——他是无限完全、自有、全足的存在,是一切存在的泉源;他是神,并不像我们一样是人。他是永恒的灵,无法测度而又独立自主,是最初的因和最终的目的。异教徒敬拜自己幻想出来的受造物;工匠制造了它,所以它不是神。我们所敬拜的是那创造我们和全世界的神;他是神,其他一切冒称的神明都是虚空和谎言,并且都是他已经胜过的。2. 他是我们的创造主:是他造了我们,并不是我们自己造了自己。我发现自己确实存在,却不能说“我是自有永有的”,所以必须问:“我是从哪里来的?谁造了我?造我的神在哪里?”答案就是主耶和华。他赐给我们存在,也赐给我们现在这种存在;他既塑造我们的身体,也是我们灵魂的父。我们没有造自己,也不可能造自己。以自己为自身的原因是神独有的特权;我们的存在是从他而来,并倚赖于他。3. 因此,他是我们合法的所有者。马所拉学者改变希伯来文中的一个字母,将这句话读作:“他造了我们,我们也是属他的”,或“我们属于他”。把这两种读法放在一起,我们便知道:因为神造了我们,并不是我们自己造了自己,所以我们并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他。他对我们和万物拥有无可争辩的权利和所有权。我们是属他的,要受他能力的推动,照他旨意的安排,并献身于他的尊荣和荣耀。4. 他是我们至高的统治者:我们是他的百姓或臣民,他是我们的君王,是我们的管理者或统治者;他把律法赐给我们这些有道德行为能力的人,并且必要求我们为自己的行为交账。主是我们的审判者;主是我们的立法者。我们并没有任意而行的自由,而必须时常凭良心照所吩咐的去行。5. 他是我们慷慨的施恩者。我们不仅是他有权拥有的羊,也是他所照料、他草场上的羊;是他所喂养的羊群(也可以这样读);因此,我们是他手下的羊;因为我们是他草场上的羊,所以由他处置(诗篇 95:7)。那创造我们的也维持我们,并丰丰富富地赐给我们一切美物享受。6. 他是有无限怜悯和良善的神(第5节):主本为善,所以他施行善事;他的慈爱永远长存,是一个永远无法汲干的泉源。众圣徒如今是已经成圣的蒙怜悯器皿,将来直到永远都要成为得荣耀的怜悯明证。7. 他是信实不可侵犯的神:他的信实直到万代,他的话没有一句会因过时或被撤销而落空。这应许向所有后裔都是确定的,世世代代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