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詩篇 99
詩篇: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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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統治。
1耶和華作王;萬民當戰抖!他坐在二基路伯上,地當動搖。2耶和華在錫安為大;他超乎萬民之上。3他們當稱讚他大而可畏的名;他本為聖!4王有能力,喜愛公平,堅立公正,在雅各中施行公平和公義。5你們當尊崇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他腳凳前下拜。他本為聖!
一切宗教的根基都立在這個真理之上:耶和華作王。神以他的護理治理世界,以他的恩典治理教會,並且二者都是藉著他的兒子治理。我們不僅要相信耶和華活著,也要相信耶和華作王。這是基督教會的凱歌,在這裡也是猶太教會的凱歌,就是耶和華是他們的王;由此便推論說:萬民當戰兢;這就是說,
1.即使這國的臣民也當戰兢;因為舊約時代的制度中有許多令人畏懼之處。在西奈山,以色列人,甚至摩西本人,都極其恐懼戰兢;那時神在他的聖所中是可畏的。即使他為自己的百姓顯現,也曾行可畏的事。但我們如今並不是來到那座有火焚燒的山(希伯來書 12:18)。如今耶和華既然作王,大地就當歡喜。那時,他更多借著聖潔敬畏的力量施行統治;如今,他藉著聖潔之愛的力量施行統治。#
2.這國的仇敵更當戰兢;因為他若不使他們順服他的金杖,就必用他的鐵杖擊碎他們。耶和華作王,儘管萬民對此憤怒騷動;儘管他們因煩躁而耗盡一切心力,他們的狂怒全然徒勞。他必不顧他們的反對,將自己的王立在錫安的聖山上(詩篇 2:1–6);或早或晚,他必使他們戰兢(啟示錄 6:15),等等。耶和華作王,大地當震動。順服他的人必得堅立,不致動搖(詩篇 96:10);但反對他的人必被搖動。天地和萬國都要震動;但基督的國是不能震動的;那些不能被震動的必長存(希伯來書 12:27)。在這些事上有恆久的保障(以賽亞書 64:5)。#
神在以色列中所建立的國,在這裡成為詩人讚美的主題。
I.詩人確認兩件事:#
1.神主持宗教事務:他坐在基路伯之間(第1節),如同坐在寶座上,藉著從那裡所傳的聖言頒佈律法;又如同坐在施恩座上,接受祈求。這是以色列的尊榮:他們中間有舍吉拿,即神特殊的臨在,並有聖天使侍立;聖殿是王宮,至聖所是覲見室。耶和華在錫安為大(第2節);他在那裡為人所認識、所讚美(詩篇 76:1、2);在那裡,人把他當作偉大的神來事奉,勝過在任何別處。他在那裡高居萬民之上;正如高處的事物顯露在人眼前,受人仰望,神本性的諸般完全在錫安也比在任何別處顯得更為明顯、更為輝煌。因此,願那些住在錫安並在那裡敬拜的人讚美你偉大而可畏的名,將這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你,因為這名是聖的。神之名的聖潔,使這名在他朋友眼中真正偉大,在他仇敵眼中真正可畏(第3節)。這正是天上眾者所敬拜頌讚的:聖哉,聖哉,聖哉。#
2.在他們的民政中,他是一切中的一切(第4節)。正如耶路撒冷有以色列的法櫃,眾支派都上那裡去,審判的寶座也設立在那裡(詩篇 122:4、5)。他們的政體是神權政體。神興起大衛治理他們(有些人認為,本篇詩篇是在大衛安穩而順利地登上王位之際寫成的),他就是那位其力量喜愛公平的王。他大有能力;他的一切能力都來自神;他的能力並未像大君王的權力常有的情形那樣,被濫用來支持任何不義之事,反而喜愛公平。他運用自己的能力施行公義,並且樂意如此行;在這一點上,他預表基督,神要把他父親大衛的寶座賜給基督,使他施行公平和公義。他有擊碎人的能力,但他的力量喜愛公平;他並不嚴酷地統治,而是以節制、智慧和溫柔來統治。以色列民有一位好王;但這裡教導他們仰望神,因他們的王是藉著神掌權的:你堅立公正(就是說,神賜給他們那些治理他們的優良律法),你在雅各中施行公平和公義;他不僅常常藉著直接的護理施行並執行自己的律法,也藉著民政官長照管他們中間公義的施行;這些官長藉著他掌權,也藉著他制定公正的判決。他們的審判官是為神審判,他們的判決就是神的判決(歷代志下 19:6)。#
II.把這兩件事合在一起,我們便看見以色列比其他任何民族更為有福,正如摩西所描述的(申命記 4:7、8):他們有神如此臨近他們,坐在基路伯之間;又有如此公義的律例和典章,藉此公正得以堅立,神親自在雅各中掌權。由此,詩人向這有福的百姓發出這道命令(第5節):“你們當尊崇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他的腳凳前敬拜;要因你們所處的良好治理將榮耀歸給他,因為這治理如今已在教會和國家中確立。”注意,#
1.我們有分於其中的公共恩惠越大,就越有義務參與眾人向神所獻的敬拜;尤其是基督之國的建立,應當成為我們讚美的題目。#
2.當我們親近神敬拜他時,我們的心必須充滿對他的崇高意念,他也必須在我們的靈魂中受到尊崇。#
3.我們越自卑,越俯伏在神面前,就越尊崇他。我們必須在他的腳凳前敬拜,就是在他的約櫃前敬拜;約櫃如同基路伯之間施恩座的腳凳;或者,我們必須俯伏在他院宇的地面上。我們理當如此恭敬,因為他是聖的;他的聖潔應當使我們心生敬畏,正如天使自己也因之敬畏一樣(以賽亞書 6:2、3)。#
神聖的公義與憐憫。
6在他的祭司中有摩西和亞倫;在求告他名的人中有撒母耳。他們求告耶和華,他就應允他們。7他在雲柱中對他們說話;他們遵守他的法度和他所賜給他們的律例。8耶和華—我們的 神啊,你應允他們;你是赦免他們的 神,卻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9你們要尊崇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他的聖山下拜,因為耶和華—我們的 神本為聖!
這裡又以神施行治理的幾個具體實例,進一步說明以色列在神治理之下的福樂,特別是關於那些在他們的時代作為這百姓首要領袖、最積極而有益的治理者:摩西、亞倫和撒母耳。在前兩人任內,神權政體或神聖治理開始了(因為他們受差遣,將以色列組成一個民族);在最後一人任內,這種治理形式大體上結束了;因為當百姓拒絕撒母耳,催促他退位時,經上說他們是拒絕神自己,不願神再像從前那樣直接作他們的王(撒母耳記上 8:7),因為他們如今想要一位王,像列國一樣。摩西和亞倫一樣,也被列在他的祭司中,因為在亞倫正式擔任祭司以前,摩西曾執行祭司的職分,並且他膏立了亞倫和他的眾子;因此,猶太人稱他為祭司中的祭司。現在,關於這三位主要的治理者,請留意以下幾點:
I.他們與神之間親密的相交,以及神准許他們享有的奇妙恩寵。地上列國沒有一個能產生這樣三個人;他們與上天有這樣的交往,並且神按名認識他們(出埃及記 33:17)。這裡有:#
1.他們以恩虔的心敬重神。沒有一個國家的人像以色列國的這三個人那樣尊榮神。他們尊榮他,#
(1.)藉著禱告。撒母耳雖不在他的祭司中,卻在求告他名的人中;他們都因此而聞名:他們求告耶和華;他們不倚靠自己的智慧或德行,而是在每一次緊急關頭都投靠神;他們的願望向著他,他們的倚靠也在於他。#
(2.)藉著順服:他們遵守他的法度和他所賜給他們的律例;他們憑良心履行自己的本分,凡事都以神的話語和律法為準則,因為他們知道,若不如此行,就不能期望自己的禱告蒙應允(箴言 28:9)。摩西凡事都照著指示他的樣式去行;經上屢次重複說:凡神所吩咐摩西的,他都照樣行了。亞倫和撒母耳也是如此。那些在遵守神的法度並遵循他話語的準則上最為卓越的人,才是最偉大、最尊貴的人。#
2.神以恩典接納他們:他應允他們,將他們求告他所得的事賜給他們。他們都藉著禱告奇妙地在神面前得蒙垂聽;神特別因他們的請求和祈求而行了神蹟;不但如此,他不僅像君王對待求告者那樣,屈尊為他們成就所求之事,而且與他們相交,如同一個朋友與另一個朋友親密交談一樣(第7節):他在雲柱中向他們說話。他常常向撒母耳說話;從撒母耳幼年起,耶和華的話便臨到他,而且他有時很可能借著一朵遮蔽他的光明雲彩向他說話。然而,神常常從那著名的雲柱中向摩西和亞倫說話(出埃及記 16:10;民數記 12:5)。如今以色列人再次受到提醒,藉此堅定他們的信心:雖然他們不是每天都擁有像雲柱那樣可感知的神同在的憑據,但神樂意以這種方式向他們最初的奠基者和那位偉大的改革者顯明自己。#
II.他們為以色列所盡的美好職分。他們為百姓代求,也為百姓多次得著平安的應允。摩西站在破口中,亞倫站在活人和死人之間;以色列遭遇困苦時,撒母耳為他們呼求耶和華(撒母耳記上 7:9)。這裡所指的正是這事(第8節):“耶和華我們的神啊,你應允了他們!你因他們的禱告,成為赦免他們所代求之百姓的神;雖然你懲罰了百姓的妄為,卻沒有照他們的罪所當得的,將他們滅絕,使他們不再成其為一族。”哈蒙德博士解釋說:“你是向他們施恩的神;你為了他們的緣故,應他們的請求寬容百姓,即使你正要懲罰百姓的妄為;就是說,當你的憤怒因他們受到如此嚴重的觸犯,以致將要衝擊他們,使他們徹底滅亡時,你仍寬容了他們。”這些是神在以色列中施行統治的許多顯著實例中的幾個,是任何其他民族所沒有的;因此,百姓再次蒙召讚美神(第9節):“當尊崇耶和華我們的神,因為他從前以及近來為我們所行的事;要在錫安他的聖山敬拜,他如今已將自己的聖殿立在那裡,不久也要將自己的王立在那裡(詩篇 2:6);前者乃是後者的預表。願神所有的以色列民都在那裡相聚,以那裡為合一的中心,向他獻上敬拜;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是聖的,並且他不僅在聖潔的律法中顯為聖,也在聖潔的福音中顯為聖。”#
我們仍在頌揚神在人間之國的榮耀,並且像前面幾篇詩篇一樣,蒙召讚美他;但那些詩篇展望福音時代,預言那時代的恩典與安慰;本篇詩篇似乎更多論到舊約時代的制度,以及神在其中所彰顯的榮耀與恩典。猶太人在盼望彌賽亞的國和福音時代的敬拜時,不可忽略他們當時所處的神聖治理和當時賜給他們的典章,而要在其中看見神掌權,並照著摩西的律法在他面前敬拜。對將來美事的預言,不可減損我們對現今美事的重視。誠然,應許是屬於以色列人的,他們有義務相信;但律法的頒佈和對神的事奉也是屬於他們的,他們同樣有義務忠實而憑良心地遵行(羅馬書 9:4)。因此,本篇詩篇呼召他們如此行;然而其中也多有基督,因為教會的治理在永恆之道尚未成為肉身以前,就已在他手中;此外,禮儀性的事奉乃是福音時代敬拜的預表和表樣。這裡要求以色列民因以下兩件事讚美並尊崇神,在他面前敬拜:
I.他們所處的治理制度,無論在宗教事務還是民政事務上,都是何等美好(第1–5節)。#
II.這治理得到美好施行的幾個實例(第6–9節)。我們歌唱本篇詩篇時,必須立志尊崇神的名,就是他在福音中向我們顯明的名;我們這樣做的理由,遠比那些活在律法之下的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