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詩篇 43

這篇詩很可能與前一篇是在同一場合寫成的;它既沒有標題,便可視為前一篇的附篇。病症隨即復發時,他便立刻求助於同一藥方,因為他已將這藥方記在自己的書中,並在其上註明“probatum est:已經證實”。本篇第2節與前一篇第9節幾乎完全相同,本篇第5節也與前一篇第11節一字不差。基督自己雖無限量地有聖靈,卻在有需要時第二次、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馬太福音 26:44)。本篇詩中:

I.大衛就仇敵加給他的傷害向神申訴(第1、2節)#

II.他祈求神使他重新得以自由享受公共禮儀,並應許要善用這些禮儀(第3、4節)#

III.他竭力以對神活潑的盼望和信靠,平息自己心靈中的騷動(第5節);我們唱這篇詩時,若也竭力追求這些,便是在心中以恩典歌唱。#

申訴與祈求。

詩篇 43:1–5和合本(神版)
1 神啊,求你伸我的冤,向不虔誠的國為我辨屈;求你救我脫離詭詐不義的人。2因為你是賜我力量的 神,為何丟棄我呢?我為何因仇敵的欺壓時常哀痛呢?3求你發出你的亮光和真實,好引導我,帶我到你的聖山,到你的居所!4我就走到 神的祭壇,到我最喜樂的 神那裡。 神啊,我的 神,我要彈琴稱讚你!5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應當仰望 神,因我還要稱讚他。他是我臉上的光榮,是我的 神。

大衛在這裡憑著信心和禱告求告神,以他為自己的審判者、力量、引導、喜樂和盼望,並帶著與此相稱的情感和言辭。

I.他以神為自己的審判者,就是公義的審判者;他知道神必審判他,也知道神必為他判斷,因為他自覺正直(第1節)神啊,求你判斷我,為我辨屈。有人控告他;面對他們,他是被告;他們的法庭不公正地判定他有罪並定他的罪,他便從那裡上訴到天上的法庭,就是至高的審判所,祈求撤銷他們對他的判決,澄清他的無辜。也有人傷害他;面對他們,他是原告,向那為冤屈施行報應的神陳明控訴,祈求神為他主持公道,並在他們身上施行公義。注意:#

1.與他爭鬥的仇敵是什麼人。這裡有一群罪惡的人,他稱他們為不敬虔或無憐憫的國民。無憐憫的人顯明自己是不敬虔的;因為凡對自己的主人存有一點敬畏或愛心的人,也必憐憫與自己同作僕人的。這裡還有一個惡人作他們的首領,就是一個詭詐不義的人,極可能是掃羅;他不僅不向大衛施恩,反而以極其背信和不誠實的手段對待他。若大衛所指的是押沙龍,他的品格也並無更好。只要地獄之外仍有這樣的惡人,甚至有這樣的國民,那麼尚未進入天堂的好人遭受苛刻卑劣的待遇,就不足為奇了。有些人認為,大衛藉著預言的靈寫下這篇詩,是為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太人所用,而這裡所指的不敬虔國民就是迦勒底人;這篇詩確實非常適用於他們,但它也只是像其他類似的經文一樣,沒有一處可以私意解釋。無論大衛是否有此用意,神都可能定意使這篇詩供他們使用。#

2.他針對這些人作了怎樣的禱告:求你判斷我。至於神因罪與他的爭訟,他祈求說:“不要審判我,因為那樣我必被定罪;”但至於仇敵與他的爭訟,他卻祈求說:“主啊,求你判斷我,因為我知道自己必被稱義;求你在他們面前為我辨屈,站在我這一邊,並在你的護理中顯明你為我行事。”凡案情正直的人,都可以期待神為他申辯。“求你為我辨屈,以致救我脫離他們,使他們不能任意加害於我。”我們若得蒙拯救,就必須認為自己的案件已經得到充分申辯,即使仇敵並未被毀滅。#

II.他以神為自己的力量,就是全然充足的力量;他如此仰望神(第2節)“你是賜我力量的神,是我的神、我的力量;我一切的力量都從你而來,我在你裡面剛強起來;你曾多次使我剛強,沒有你,我就軟弱如水,完全不能為你做什麼,也不能為你忍受什麼。”大衛此時哀痛而行,缺少屬靈的喜樂,卻仍發現神是賜他力量的神。即使我們不能在神里面安慰自己,仍可倚靠他;即使缺少屬靈的歡愉,仍可得到屬靈的扶持。大衛在這裡以此向神申訴:“你是我所倚靠、以為力量的神;那麼,你為何丟棄我呢?”這是他的誤解;因為神從未丟棄任何信靠他的人,無論他們對自己的光景懷有何等憂鬱的看法。“你是賜我力量的神;那麼,我的仇敵為何強過我?我為何因他欺壓人的權勢哀痛而行呢?”教會仇敵的強大勢力與教會之神的全能大力,看來難以調和;但到了那日,二者便會得到調和,因為他所有的仇敵都必成為他的腳凳。#

III.他以神為自己的引導,就是信實的引導(第3節):求你引導我,帶我到你的聖山。#

1.他祈求神藉著護理使他從流亡之地歸回,再次為他開路,使他能自由享受神聖所的特權。他的心所繫唸的是聖山和帳幕,而不是家庭的安慰、宮廷中的升遷或娛樂;他能忍受缺少這些,卻迫不及待地想再次看見神的帳幕;在他眼中,沒有什麼比這些更可愛的,他甘願被帶回那裡。為此,他祈求說:“求你發出你的光和你的真理;願我得著這事,作為你恩寵的果子,因為你的恩寵就是光;也作為你應許的成就,因為你的應許就是真理。”要使我們幸福,我們無須渴求更多,只須渴求從神的恩寵中流出、並包含在他應許中的福分。那憐憫、那真理已經足夠,就是一切;當我們在神的護理中看見這些時,便看見自己正處在極其安全的引導之下。注意,神所引導的人,他必引導他們到他的聖山和帳幕;所以,那些自稱受聖靈引導、卻背棄神所設立之禮儀的人,必定是在自欺。#

2.他祈求神藉著恩典帶領他與神自己相交,並預備他在來世得見且享受神自己。有些猶太著述者認為,這裡的光和真理是指君王彌賽亞和他的先鋒以利亞;他們已經來到,回應了舊約時代的禱告。但我們仍須為神的光和真理禱告,就是為賜光和真理的聖靈禱告;他補足基督肉身不在場的缺欠,引導我們進入敬虔的奧秘,並指引我們走向天國的道路。當神將他的光和真理髮到我們心中時,它們必在我們一切的敬拜中,也在我們一切的目標和期望中,引導我們到上面的世界;我們若憑良心跟隨那光和那真理,它們就必將我們帶到上面的聖山。#

IV.他以神為自己的喜樂,就是極大的喜樂。神若引導他到自己的帳幕,恢復他從前的自由,他很清楚自己應當做什麼:那時,我要走到神的祭壇(第4節)。他要儘可能親近神,就是他極大的喜樂。注意:#

1.到帳幕來的人,也應當到祭壇來;來到各種禮儀前的人,應當預備自己前來,然後來到特別的禮儀前,就是那些最能感動人、最有約束力的禮儀前。我們越親近神,越緊緊依附他,就越好。#

2.來到神祭壇前的人,務要確保自己是在其中來到神面前,並用心、以真誠的心親近他;我們若不在神聖的禮儀中來到聖潔的神面前,即使來到這些禮儀前也是徒然。#

3.來到神面前的人,必須以他為自己極大的喜樂而來到他面前;不僅以他為自己將來的福樂,也以他為自己現今的喜樂;而且不是普通的喜樂,乃是極大的喜樂,遠遠超過感官和今世的一切喜樂。原文中的說法極其有力:到神那裡,就是使我的喜樂歡欣、使我的誇勝歡欣的神。無論我們因什麼歡喜或誇勝,神都必須是其中的喜樂;我們在其中的一切喜樂都必須歸結於他,並且必須越過恩賜而歸向賜恩者。#

4.當我們以神為極大的喜樂來到他面前時,我們在他裡面所得的安慰,必須成為我們讚美他的內容,因為他是神,也是我們的神:神啊,我的神,我要彈琴讚美你。大衛擅長彈琴(撒母耳記上 16:16、18),他要用自己所擅長的來讚美神;因為我們應當以自己所有最好的來讚美神。這本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是最好的。#

V.他以神為自己的盼望,就是永不落空的盼望(第5節)在這裡,大衛像先前一樣,因自己的低沉和灰心責問自己,並承認自己屈服於這些情緒是不對的,也沒有理由如此: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隨後,他藉著信心中的期待使自己安靜下來;他期待自己必將榮耀歸給神(應當仰望神,因為我還要讚美他),也期待自己必與神同享榮耀:他是使我面容得救的,是我的神。我們無論怎樣堅持這一點都不為過,因為這是我們生死所必須倚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