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詩篇 10
詩篇: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2
惡人的品格;逼迫者的品格。
1耶和華啊,你為什麼站在遠處?在患難的時候為什麼隱藏?2惡人在驕橫中把困苦人追得火急;願他們陷在自己所設的計謀裡。3因為惡人以心願自誇;貪財的背棄耶和華,並且輕慢他。4惡人面帶驕傲,說:耶和華必不追究;他一切所想的都以為沒有 神。5凡他所做的,時常穩固;你的審判超過他的眼界。至於他一切的敵人,他都向他們噴氣。6他心裡說:我必不動搖,世世代代不遭災難。7他滿口是咒罵、詭詐、欺壓,舌底是毒害、奸惡。8他在村莊埋伏等候;他在隱密處殺害無辜的人。他的眼睛窺探無倚無靠的人;9他埋伏在暗地,如獅子蹲在洞中。他埋伏,要擄去困苦人;他拉網,就把困苦人擄去。10他屈身蹲伏,無倚無靠的人就倒在他爪牙之下。11他心裡說: 神竟忘記了;他掩面永不觀看。
大衛在這些經文中顯明:
I.他極其愛慕神和神的恩寵;因為在患難之時,他感受最深而加以訴說的,是神收回了他施恩的同在(第1節):“你為什麼站在遠處,彷彿對人加在你名上的侮辱和加在你百姓身上的傷害漠不關心呢?”應當注意,神的退隱在任何時候都令他的百姓極其憂傷,在患難之時尤其如此。外在的拯救離我們甚遠,向我們隱藏;於是我們便以為神離我們甚遠,因此缺少內在的安慰。然而這是我們自己的過錯,因為我們憑外貌判斷;我們因不信而遠離神,然後卻抱怨神遠離我們。#
II.他對罪極其憤慨,就是那些使時世危險的罪(提摩太後書 3:1)。他看見犯罪的人便憂傷、驚愕,並把他們惡劣的情形稟告他在天上的父;他這樣做,並不是出於虛榮,在神面前誇口說自己不像這些稅吏(路加福音 18:11),更不是發洩自己個人的怨恨、不滿或怒氣;而是因為他將那冒犯神和一切善人的事放在心上,並懇切盼望風俗得到改正。對惡人發出激烈而譏諷的痛斥,害處多於益處;我們若要談論他們的惡,就應當在禱告中向神訴說,因為惟有他能使他們變好。這裡對惡人之邪惡的長篇陳述,由開頭的話概括出來(第2節):惡人因驕橫逼迫困苦人。這裡控告他們兩件事:驕傲和逼迫;前者是後者的原因。驕傲的人要周圍所有的人都與他們意見一致,信奉他們的宗教,照他們的話說,服從他們的統治,並順從他們的指令;凡是使他們黯然失色或不肯向他們屈服的人,他們就惡意誹謗,並懷著根深蒂固的仇恨加以憎惡。國家和教會中的暴政,都起源於驕傲。詩人開始這番描述之後,隨即插入一個簡短的禱告,一個置於括號中的禱告;這有助於文意,並不妨礙文意:願他們像驕傲的人時常遭遇的那樣,陷在自己所設的計謀裡(第2節)。願他們的謀算急轉直下,也願他們因自己的謀算而一敗塗地。這裡進一步詳述了這兩項控告。#
1.他們驕傲,極其驕傲,對自己抱有極高的評價。因此,他對神沒有迅速顯現攻擊他們感到驚奇,是有充分理由的,因為神恨惡驕傲,抵擋驕傲的人。#
(1.)罪人驕傲地以自己的權勢和成功為榮。他以心裡的慾望自誇,誇耀自己能隨意而行(彷彿連神自己也不能管束他),又誇耀自己已經得著所願的一切,達成了自己的目的。以法蓮說:“我果然成了富足,得了財寶,”(何西阿書 12:8)。“主啊,容許一個有罪的人如此妄稱自己擁有神的主權和福樂,難道能使你得榮耀嗎?”#
(2.)他驕傲地反駁神的判斷,而我們確知神的判斷是合乎真理的;因為他稱讚耶和華所憎惡的貪財者。請看神與人對人的評價何等不同:神憎惡貪戀世界、貪圖財利的人;他們以金錢為神,將它偶像化。神把他們看作自己的仇敵,不與他們相交。與世界為友就是與神為敵。但驕傲的逼迫者卻稱讚他們,贊同他們的言論(詩篇 49:13)。神宣告為愚昧的人,他們卻讚揚為有智慧(路加福音 12:20);神定為在他面前罪孽深重的人,他們卻辯稱為無辜;神因他們只在今生得著自己的福分而宣告他們實在可憐,他們卻羨慕他們,以為他們有福。你生前享過你的福。#
(3.)他驕傲地拋棄一切關於神的思想,也擺脫對神的一切倚賴和敬虔(第4節):惡人因面帶驕傲,也就是內心的驕傲顯露在他的臉上(箴言 6:17),便不尋求神,也不容納關於神的思想。他一切的思想中都沒有神,一個也沒有。他一切的思想都認定沒有神。請看這裡:#
[1.]不敬虔和不信宗教的本質,就是不尋求神,思想中沒有神。人不查問他(約伯記 35:10;耶利米書 2:6),不渴慕他,不與他相交,反而暗自希望不必倚賴他,也不必受他的恩惠。惡人不尋求神(也就是說,不求告他);他們過著沒有禱告的生活,而這就是過著沒有神的生活。他們有許多思想、許多方案和計謀,卻在其中任何一件事上都不仰望神,不順服他的旨意,也不以他的榮耀為目標。#
[2.]這種不敬虔和不信宗教的原因,就是驕傲。人不尋求神,是因為他們以為自己不需要他,自己的手足以供應自己;他們認為信奉宗教有失身份,因為信奉宗教的人稀少、卑微、受人輕視,而且宗教的約束會使他們受損。#
(4.)他驕傲地輕看神的誡命和審判(第5節):他的道路總是令人憂傷;他在犯罪的道路上極其大膽堅決;無論這道路使自己何等疲憊,使別人何等煩惱,他都一定要隨自己的意思行。他在邪惡的道路上忍痛勞苦,驕傲卻使他在其中任性而頑固。神的審判(就是神所吩咐的,以及他對違背其命令者所發的警告)高不可及,遠離他的視線;他既不因神的律法察覺自己的本分,也不因神的震怒和咒詛察覺自己的危險。若有人告訴他神對他擁有權柄,他便以此搪塞:他從未見過神,所以不知道有一位神;神在至高的天上,而高於我們的事與我們無關。若有人告訴他,神的審判必臨到那些繼續犯罪的人,他也不會相信這些審判是真實的;它們高不可及,遠離他的視線,所以他認為那不過是嚇唬人的虛構之物。#
(5.)他驕傲地藐視自己所有的仇敵,以極度輕蔑的眼光看待他們;神正在預備這些人作他的鞭子,使他敗亡,他卻向他們噴氣嗤笑,彷彿自己能挫敗他們所有的人,也有能力與他們抗衡。然而,藐視仇敵既是不智的,藐視神施行震怒的任何工具也是不敬虔的。#
(6.)他驕傲地向患難挑戰,確信自己的興盛必持續下去(第6節):他心裡說,並以這種想法自得其樂:“我必不動搖;我的財物已經積存多年,我永遠不會遭遇患難。”他就像巴比倫所說的:“我必永為主母,”(以賽亞書 47:7;啟示錄 18:7)。如此認為敗亡離自己最遠的人,離敗亡最近。#
2.他們是逼迫者,是殘酷的逼迫者。為了滿足自己的驕傲和貪婪,又因敵對神和宗教,他們極其欺壓自己所能觸及的一切人。請留意這些逼迫者:#
(1.)他們極其狠毒惡意(第7節):他滿口咒罵。對於那些他不能實際加害的人,他仍要向他們噴吐毒液,並吐出自己無法實行的殺戮之言。因此,神忠心的敬拜者曾被人用鍾、書和蠟燭宣佈為受咒詛的。心裡充滿惡意的人,通常也滿口咒罵。#
(2.)他們極其虛假詭詐。他們圖謀毒害,卻把它藏在舌下,使人無法察覺,因為他滿口詭詐和虛妄。他從魔鬼學會欺騙,藉此毀滅;他的仇恨以此遮掩(箴言 26:26)。為了達到目的,他毫不在意自己說了什麼謊言,違背了什麼誓言,或使用了什麼偽裝手段。#
(3.)他們在推行自己的計謀時極其狡猾奸詐。他們有各種方法和手段來策劃自己意圖做的事,使之更有效地實現。他像以掃那個狡猾的獵人一樣,坐在埋伏之處和隱密之處,眼睛暗中窺伺,要行毒害(第8節);這並不是因為他以自己的行為為恥(他若臉紅,尚且有悔改的希望),也不是因為他懼怕神的震怒,因為他以為神永遠不會叫他交賬(第11節),而是因為他害怕自己的計謀一旦被發現,就會遭到破壞。這或許特別指強盜和攔路搶劫者,他們埋伏等候誠實的旅客,要掠奪他們和他們所有的財物。#
(4.)他們極其殘酷野蠻。他們惡意攻擊無辜的人,就是從未招惹他們的人;又攻擊困苦人,就是不能抵抗他們的人,而勝過這樣的人也毫無榮耀可言。凡人的無辜和貧窮都不能保障他免受那些人惡毒計謀傷害,這些人已經完全喪盡了一切誠實和尊榮。有權勢的人本應保護無辜者,供養困苦人;然而這些人卻要毀滅那些本應由他們監護的人。他們的目標是什麼呢?就是捕捉困苦人,把他們拉進自己的網中,也就是把他們置於自己的權勢之下;他們不但要剝奪他們,還要殺害他們。他們獵取寶貴的生命。他們逼迫的是神貧窮的百姓;因這些百姓屬於神,並帶有神的形像,他們就為了神的緣故對他們懷著致命的仇恨,因此埋伏要殺害他們:他像渴望鮮血的獅子一樣埋伏,以捕獲獵物、吞食獵物為樂。他所代理的魔鬼被比作吼叫的獅子;它尋找的不是可以吞吃的東西,而是可以吞吃的人。#
(5.)他們卑鄙而虛偽(第10節):他像猛獸一樣屈身蹲伏,使獵物進入自己所能觸及的範圍。這表明,逼迫者和欺壓者卑劣的心,為了實現自己的邪惡計謀,什麼事都肯屈就,無論那事何等卑鄙;掃羅追捕大衛時那些可恥的做法就是明證。這也表明,他們以溫柔、謙卑為藉口遮掩自己惡毒的計謀,並假裝善待那些他們打算加以最大傷害的人;他們似乎謙卑自己,為要顧念困苦人,關心他們所關心的事,實際上卻是要使他們跌倒,把他們當作獵物。#
(6.)他們極其不敬虔,是無神論者(第11節)。他們若不是先拋棄對宗教的一切意識,起來反叛宗教最神聖、不證自明之原則的光,就不可能如此衝破對人一切公正和良善的律法:他心裡說:“神已經忘記。”當他自己的良心以此事的後果責備他,問他將來如何向天地公義的審判者交賬時,他便以這話搪塞:“神已經離棄這地,”(以西結書 8:12;9:9)。這是褻瀆性的毀謗:#
[1.]毀謗神的無所不知和護理,彷彿他不能或沒有看見人在這下界所做的事。#
[2.]毀謗他的聖潔和本性的正直,彷彿他即使看見,也不厭惡,反而甘願縱容最違背天性、最不人道的惡行。#
[3.]毀謗他的公義和治理的公平,彷彿他即使看見並厭惡惡人的邪惡,也永遠不會與他們算賬,不會為此懲罰他們;或是因為他不能,或是不敢,或是因為他無意這樣做。凡受驕傲的欺壓者傷害的人,都當盼望神到了適當的時候必為他們顯現;因為那些凌辱他們的人,也在凌辱全能的神。#
我們歌唱這篇詩、用它禱告時,內心應當因欺壓者的邪惡而深懷聖潔的憤慨,因受欺壓者的苦難而滿懷溫柔的憐憫,併為神的榮耀和尊榮懷有敬虔的熱心;同時堅信神到了適當的時候必為受害者伸冤,並與害人者算賬。
抵擋逼迫者的禱告。
12耶和華啊,求你起來! 神啊,求你舉手,不要忘記困苦人!13惡人為何輕慢 神,心裡說:你必不追究?14其實你已經觀看;因為奸惡毒害,你都看見了,為要以手施行報應。無倚無靠的人把自己交託你;你向來是幫助孤兒的。15願你打斷惡人的膀臂;至於壞人,願你追究他的惡,直到淨盡。16耶和華永永遠遠為王;外邦人從他的地已經滅絕了。17耶和華啊,謙卑人的心願,你早已知道。你必預備他們的心,也必側耳聽他們的祈求,18為要給孤兒和受欺壓的人伸冤,使強橫的人不再威嚇他們。
大衛根據前面對欺壓者不人道和不敬虔行為的陳述,在此向神發出懇求;其中應當留意:
I.他所祈求的事。#
1.求神親自顯現(第12節):“耶和華啊,求你起來!神啊,求你舉手,在這下界的事務中顯明你的同在和護理。耶和華啊,求你起來,使那些說你隱藏了臉的人羞愧。求你顯明你的能力,為維護你自己的事業而施展能力;求你舉手,給這些欺壓者致命的一擊;願你永恆的膀臂顯露出來。”#
2.求神為他的百姓顯現:“不要忘記謙卑人,就是受苦、貧窮、被人弄得更加貧窮、並且靈裡貧窮的人。他們的欺壓者狂妄地說你已經忘記他們;他們自己在絕望中也幾乎要這樣說。主啊,求你顯明他們雙方都錯了。”#
3.求神顯現攻擊逼迫他們的人(第15節)。#
(1.)求神使他們無力再行任何毒害:求你折斷惡人的膀臂,除去他的權勢,使偽善的人不再掌權,免得百姓陷入網羅(約伯記 34:30)。我們讀到,有些欺壓者的統治權被奪去,生命卻得以延長(但以理書 7:12),使他們有時間悔改。#
(2.)求神因他們已經造成的毒害而處置他們:“求你追查他的邪惡;他以為會永遠隱藏的一切,都要顯露出來;他以為會永遠不受懲罰的一切,都要受到追究;求你將它徹底查出,直到再也找不到,就是直到他的惡行沒有一件未被追究,他的惡謀沒有一個未被挫敗,他的黨羽沒有一個未被毀滅。”#
II.他提出什麼理由來鼓勵自己相信這些祈求必蒙應允。#
1.他以這些驕傲的欺壓者對神自己所施的嚴重侮辱為理由:“主啊,我們懇求你顯現,是為了你自己的事業;仇敵已經使這事成為你的事業,因此你若容他們不受懲罰,就與你的榮耀不相稱”(第13節):惡人為何藐視神呢?他確實如此行,因為他說:“你必不追究;無論我們做什麼,你永遠不會叫我們交賬。”他們不可能以比這更大的侮辱加在公義的神身上。詩人在此驚愕地說:#
(1.)他驚愕於惡人的邪惡:“他們為什麼說出如此不敬虔、如此荒謬的話呢?”善人想到罪人的罪如何使聖潔的神受藐視,就極其憂傷;他的訓詞、應許、警告、恩惠和審判,全都被人蔑視輕看。惡人為何如此藐視神呢?因為他們不認識他。#
(2.)他驚愕於神對他們的忍耐和寬容:“為什麼容許他們如此藐視神?神為什麼不立刻維護自己,向他們施行報復呢?”因為算賬的日子尚未來到;到了那日,他們罪孽的分量就滿了。#
2.他以神留意這些欺壓者的不敬虔和罪孽為理由(第14節):“逼迫者是否以毫無根據的幻想鼓勵自己,以為你永遠不會看見呢?願受逼迫者以根基穩固的信心鼓勵自己,相信你不但已經看見,而且正在察看;這些欺壓者手所行的一切毒害,以及潛藏在他們心中的一切怨恨和惡意,你都察看。這一切都為你所知,也受你鑑察;不但如此,你不僅已經看見並正在察看,也必施行報應,用你公義而施行報復的手,把報應歸到他們懷中。”#
3.他以受欺壓者對神的倚賴為理由:“困苦人把自己交託給你,他們每一個人都如此,我也是其中之一。他們倚靠你,以你為他們的支持者和保護者;他們把自己交給你,以你為審判者,安然接受你的裁決,也甘願聽從你的安排。他們把自己留在你手中”(有些人如此解釋),“不向你規定什麼,只順服你的智慧和旨意。他們這樣尊榮你,正如欺壓他們的人羞辱你一樣。他們甘願作你的臣民,把自己置於你的保護之下;因此求你保護他們。”#
4.他以神樂意與我們建立的關係為理由:#
(1.)神是偉大的神。他永永遠遠為王(第16節)。君王的職責就是施行公義,約束並震懾作惡的人,保護並讚揚行善的人。受傷害的臣民不向主權者申訴,還能向誰申訴呢?我的主,我的王啊,求你幫助!求你為我向我的對頭伸冤。“主啊,願一切以你為王、向你效忠納貢的人,都得享你治理的益處,並發現你是他們的避難所。你是永恆的王,這是任何地上的君王都不是的;因此,當時間不再存留時,你能夠並且必定藉著永恆的審判,在永恆的境況中分配賞賜和刑罰;困苦人將自己交託給這審判。”#
(2.)神是良善的神。他是孤兒的幫助者(第14節),幫助那些無人幫助、卻有許多人傷害的人。他已經設立君王,為困苦人和孤兒申辯(詩篇 82:3),所以他自己更必如此行;因為他以作孤兒的父(詩篇 68:5)、無助者的幫助者為自己尊榮的稱號。#
5.他以神的教會和百姓所經歷的、神樂意為他們顯現的經驗為理由。#
(1.)神曾驅散並根除他們的仇敵(第16節):“外邦人已經從他的地上滅絕;迦南人殘餘的七個當滅之族,長久以來一直像以色列眼中的荊棘、肋旁的刺棍,如今終於被徹底根除;這鼓勵我們盼望,神也必照樣折斷那些欺壓人的以色列人的膀臂,因為他們在某些方面比外邦人更壞。”#
(2.)神曾聽見並應允他們的禱告(第17節):“耶和華啊,你曾多次聽見謙卑人的心願,從未對一個在困苦中懇求的人說:你們徒然尋求。我父親告訴我們的那些奇事和恩惠,為什麼不能盼望它們繼續並再次臨到呢?”#
6.他根據他們對神的經驗,以他們對神的期待為理由:“你已經聽見,因此你必側耳垂聽,正如 詩篇 6:9。你仍是同一位神;你的能力、應許,以及你與百姓的關係都沒有改變;恩典在他們裡面所成就的工作和運行也沒有改變。因此,我們為什麼不能盼望,那位過去聽禱告的神如今仍然如此,並且永遠是一位聽禱告的神呢?”但應當留意:#
(1.)神以什麼方式聽禱告。他先預備自己百姓的心,然後賜給他們平安的答覆;我們若不循此途徑,就不可期望他施恩的答覆。因此,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是他為我們工作的最佳憑據。他藉著點燃聖潔的願望,堅固我們至聖的信心,使思想專一,激發情感,來預備人禱告的心;然後他施恩悅納這禱告。他也預備人的心接受他們所缺少、所祈求的憐憫,使我們適合領受它,並善加使用;然後他把它賜給我們。心中的籌算在乎耶和華;我們必須為此尋求他(箴言 16:1),並把這看作領先賜下的恩惠。#
(2.)他將怎樣回應禱告(第18節)。#
[1.]他必為受逼迫者申辯,為孤兒和受欺壓者施行審判;他必為他們審判,顯明他們的無辜,恢復他們的安慰,並補償他們所承受的一切損失和傷害。#
[2.]他必終止逼迫者的狂怒。他們只能到這裡,不得越過;他們惡意的狂傲波濤必在這裡止住;神必採取有效的措施,使屬地的人不再欺壓。請看詩人如今多麼輕看他在本詩中所描述的那個驕傲逼迫者的權勢;他思想神的主權以後,提到那人時何等輕描淡寫。第一,他不過是屬地的人,是從地而出的人(原文如此);他出於塵土,所以卑微、軟弱,並且正在急速歸回塵土。既然欺壓者不過是必死的人,是如草一般的世人之子,我們為什麼還要懼怕他的狂怒呢(以賽亞書 51:12)?保護我們的是天上的主;逼迫我們的不過是屬地的人。第二,神用鎖鏈拘禁他,能夠輕易約束他餘下的怒氣,使他不能隨意而行。當神發令時,撒但就不能再借著自己的工具迷惑人(啟示錄 20:3),也不能再欺壓人。#
我們歌唱這些經文時,必須把宗教那公義卻受傷害的事業交託給神,像那些真心關切其尊榮和權益的人一樣,相信神到了適當的時候必以忌邪之心為它申辯。
七十士譯本將本詩與第九篇連在一起,合為一篇;但希伯來文本將它另列為一篇,而且其宗旨和文體確實不同。在本詩中,
I.大衛訴說惡人的邪惡,描述他們已經達到何等可怕的不敬虔地步(這極大地羞辱了神,也損害了他的教會和百姓),並留意神遲遲沒有顯現攻擊他們(第1–11節)。#
II.他祈求神顯現攻擊他們,使他的百姓得解救;又以盼望安慰自己,相信神到了適當的時候必如此行(第12–18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