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詩篇 36
詩篇: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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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的品格。
耶和華的僕人大衛的詩,交與伶長。
1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裡說:我眼中不怕 神!2他自誇自媚,以為他的罪孽終不顯露,不被恨惡。3他口中的言語盡是罪孽詭詐;他與智慧善行已經斷絕。4他在床上圖謀罪孽,定意行不善的道,不憎惡惡事。
在這篇詩的標題中,大衛被稱為耶和華的僕人;為何在這一篇中這樣稱呼,而在其他詩篇中卻沒有,除了 Ps 18. ( title ) 以外,我們說不出理由;但他的確是耶和華的僕人,不僅像每一個善人都是神的僕人一樣,而且是以君王、先知的身份作僕人;在他那個時代,他比任何人都更直接、更顯著地受差遣,在人間服事神國的利益。他以此為榮(詩篇 116:16)。作偉大神的僕人,對最偉大的人也不是貶損,而是尊榮;這是人在今世所能得到的最高升遷。
大衛在這些經文中描述了惡人的邪惡;他究竟是特別指迫害他的人,還是泛指一切聲名狼藉、罪惡深重的罪人,並不能確定。但這裡向我們顯明瞭罪的原因和罪的面貌、罪的根源和罪的枝條。
I.這裡是苦毒的根,惡人的一切邪惡都從中生出。它起因於:#
1.他們藐視神,沒有適當地尊重他(第1節):“惡人的罪過(正如後來第3、4節所描述的)在我心裡說(使我在自己裡面得出結論),他眼中不怕神;因為他若怕神,就不會像現在這樣說話、行事,如此放肆無度;他若對神的威嚴有任何敬畏,或對神的忿怒有任何懼怕,就不會、也不敢違背神的律法,破壞與神所立的約。”因此,我們的法律把罪犯“不將敬畏神擺在眼前,便作了某事”寫成控罪的形式,是十分恰當的。惡人並沒有公開棄絕對神的敬畏,但他們的罪過卻暗暗向一切稍微瞭解敬虔與不敬虔之性質的人表明了這一點。大衛論到那些放縱生活的人,斷定他們活在世上沒有神。#
2.起因於他們的自負,以及他們故意用來欺騙自己靈魂的詭計(第2節):他在自己眼中諂媚自己;也就是說,他繼續犯罪時,以為自己的做法既聰明,又對自己有利;他不是看不見,就是不肯承認其邪惡行徑的罪惡和危險;他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他假稱自己的放蕩不過是正當的自由,把自己的欺詐當作謹慎和謀略,又暗示自己說,迫害神的百姓乃是某種必要的公義。即使他自己的良心因他的行為而警告他,他也說,神必不追討;即便我繼續這樣行,也必平安。注意,罪人因諂媚自己而毀滅自己。如果他們不欺騙自己,撒但就無法欺騙他們。但這欺騙會永遠持續下去嗎?不會;日子將到,罪人必醒悟過來,他的罪孽必顯為可憎。罪孽是可憎之物;它是主所恨惡的那件可憎之事,是他純潔而忌邪的眼目不容觀看的。罪孽對罪人自己有害,因此他本應憎惡它;但事實並非如此。他因罪孽可能帶來的屬世利益和感官享樂,便把它含在舌下,彷彿甘甜的食物;然而,他腹中的食物必然變質,成為虺蛇的膽(約伯記 20:13、14)。當他們的良心知罪,罪顯出其真實面貌,使他們自己驚懼;當戰兢的杯遞到他們手中,他們被迫喝盡杯中的渣滓時,他們的罪孽就必顯為可憎,他們對自己的諂媚也必顯為難以言喻的愚昧,並加重他們所受的定罪。#
II.這裡是從這苦毒之根生出的受咒詛枝條。罪人蔑視神,甚至把自己奉為神;這樣,除了徹底敗壞,還能期待什麼呢?這兩件事是罪最初進入的門戶。人不敬畏神,因此便諂媚自己;隨後,#
1.他們對於自己所說的話,無論真假、是非,都不受良心約束(第3節):他口中的言語盡是罪孽和詭詐,是為了行惡而設計,卻又用好看、似乎合理的託辭加以掩飾。欺騙自己的人設法欺騙全人類,並不足為奇;因為人若對自己的靈魂都不忠實,又會對誰忠實呢?#
2.他們裡面原有的那一點善也消失了;德行的火花已經熄滅,知罪的感動遭到挫敗,良好的開端歸於無有:他們已經不再有智慧,也不再行善。他們似乎曾受智慧的引導和信仰的管束,但如今卻掙斷了這些繩索;他們拋棄了信仰,也隨之拋棄了智慧。注意,不再行善的人,也就不再有智慧。#
3.他們既不再行善,便圖謀害人,煩擾身邊那些良善而行善的人(第4節):他在床上圖謀惡事。注意,#
(1.)不履行本分為實際作惡開了道路。當人不再行善、不再禱告、不再參加神所設立的禮儀,也不再向他盡本分時,魔鬼就很容易使他們成為自己的代理人和工具:對於那些肯受引誘的人,就把他們拉入罪中;對於那些不肯受引誘的人,就把他們拖入患難。停止行善的人便開始作惡;魔鬼背棄了自己原初的無罪以後,很快就成了夏娃的試探者和義人亞伯的迫害者。#
(2.)作惡是壞事,圖謀作惡則更壞;這就是經過深思熟慮、下定決心去行,運用才智設法使惡事最有效地實現,以陰謀和籌劃去作惡,既帶著古蛇的狡猾,也帶著它的惡毒;並且在床上圖謀惡事,而我們本當在那裡默想神和他的話(彌迦書 2:1)。這表明罪人的心完全定意作惡。#
4.他們既進入罪的道路,就是那條不善的道路,其中沒有善,結局也沒有善,便執意留在其中,決心堅持到底。他立定自己去實行所圖謀的惡事;凡他定意要做的,沒有什麼能攔阻他,儘管這事無論怎樣看,都與他的本分和真正利益相違背。罪人若不以頑梗使自己的心剛硬,以無恥使自己的臉堅硬,就不可能繼續行在邪惡的道路上,如此直接地反對一切公義和良善之事。#
5.他們自己作惡,對別人作惡也絲毫不厭惡:他並不憎惡邪惡,反而以此為樂,樂於看見別人和自己同樣邪惡。這也可能表示他在罪中不肯悔改。作過惡的人,如果神賜他們悔改,就會憎惡自己所行的惡,也會因此憎惡自己;犯罪時無論多麼甘甜,回想起來卻是苦澀的。但這些剛硬的罪人,良心已經受烙印而麻木,以致他們事後從不帶著任何懊悔或痛心反省自己的罪,反而堅持自己所做的事,彷彿能在神自己面前為其辯護。#
有人認為,大衛在這一切話中特別指掃羅;掃羅已經拋棄對神的敬畏,停止行一切善事;他把女兒給大衛為妻時,假裝善待他,同時卻在圖謀加害於他。但我們解釋這段話時,並不一定要把自己限制在這一範圍內;我們中間有太多人符合這一描述,這是極其可悲的。
神奇妙的良善;神向他百姓所施的恩惠;
5耶和華啊,你的慈愛上及諸天;你的信實達到穹蒼。6你的公義好像高山;你的判斷如同深淵。耶和華啊,人民、牲畜,你都救護。7 神啊,你的慈愛何其寶貴!世人投靠在你翅膀的蔭下。8他們必因你殿裡的肥甘得以飽足;你也必叫他們喝你樂河的水。9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10願你常施慈愛給認識你的人,常以公義待心裡正直的人。11不容驕傲人的腳踐踏我;不容兇惡人的手趕逐我。12在那裡,作孽的人已經仆倒;他們被推倒,不能再起來。
大衛悲傷地環顧惡人的邪惡以後,在這裡滿得安慰地仰望神的良善;這個主題正如前一個主題令人厭惡一樣令人喜悅,也非常適合放在天平上與之相衡。請留意:
I.他對神恩典的默想。他看見世界被惡人的罪過玷汙,自己陷入危險,神受到羞辱;但他忽然把眼目、內心和言語都轉向神:“無論事情如何,你仍是良善的。”他在這裡承認:#
1.神本性中超越一切的完全。在人中間,我們常有理由抱怨:“沒有誠實,也沒有憐憫”(何西阿書 4:1),也沒有公平和公義(以賽亞書 5:7)。但這一切都能在神里面找到,毫無絲毫攙雜。無論世上缺少什麼,或有什麼錯誤,我們都確信,治理世界的神里面毫無缺少,也毫無錯誤。#
(1.)他是良善無窮的神:耶和華啊,你的慈愛在諸天之中。即使人封閉憐憫的心腸,我們仍必在神那裡、在他施恩的寶座前找到憐憫。當人圖謀加害我們時,只要我們緊緊依附神,神向我們所懷的意念仍是賜福的意念。在地上,我們所得的滿足很少,所遇的不安和失望卻很多;但在諸天之中,神的慈愛完全而永遠地掌權,那裡有一切的滿足;因此,我們若想得安寧,就當使自己的生活在天上,也當渴望到那裡去。無論世界多麼敗壞,我們絕不可因此對神或他的治理產生更壞的看法;相反,面對人間充斥的邪惡,我們不應指責神的純潔,彷彿他默許罪,而應藉此驚歎他的忍耐:他竟如此容忍那些厚顏無恥地惹他發怒的人,甚至還使太陽照耀他們,使雨降給他們。神的慈愛若不在諸天之中(就是說,若不是無限超過一切受造物的憐憫),他早已再次用洪水淹沒世界了(見以賽亞書 55:8、9;何西阿書 11:9)。#
(2.)他是信實不可侵犯的神:你的信實達到雲霄。雖然神容許惡人作許多惡事,但他現在並將來都必信實地成就自己對罪的警告;必有一日,他要與他們算賬。他對自己與百姓所立的約也是信實的;這約不能廢除,其中的應許連一點一畫也不能因地上和地獄的一切惡意而落空。這給一切善人帶來極大的安慰:雖然人虛假,神卻信實;人說虛妄的話,耶和華的言語卻是純淨的言語。神的信實達到如此高遠之處,並不像人的信實那樣隨天氣改變,因為它達到諸天(有些人認為應當這樣譯),高過雲層和低空的一切變化。#
(3.)他是公義公平、無可爭辯的神:你的公義如同高大的山嶺,本身如此堅定不移、不可屈曲,又如此顯著,向全世界清楚顯明;因為沒有什麼真理比這一點更確定、更清楚:耶和華在他一切所行的事上都是公義的;他從未、也永遠不會虧待自己的任何受造物。即使密雲和幽暗環繞他,公平和公義仍是他寶座的根基(詩篇 97:2)。#
(4.)他是智慧和旨意無法測透的神:“你的判斷如同極深的深淵,任何有限的悟性都不能用準繩和鉛錘將其測透。”他的權能是至高無上的,他不欠我們任何交代;同樣,他行事的方法獨特而奧秘,我們無法加以解釋:他的道路在海中,他的路徑在大水之中。我們知道他所行的一切都智慧而美善;但他所行的事,我們如今並不知道,等到以後再知道也不遲。#
2.神聖護理廣泛的眷顧和恩惠:“你保全人和牲畜,不僅保護它們免受傷害,也供給它們維持生命所需的一切。”牲畜雖不能認識和讚美神,仍蒙他恩慈地供應;它們的眼目仰望他,他按時把食物賜給它們。我們不要因神賜食物給惡人而驚奇,因為他也餵養沒有理性的受造物;我們也不必擔心他不會妥善供應善人;那餵養少壯獅子的,必不讓自己的兒女捱餓。#
3.神賜給聖徒的特殊恩惠。請留意:#
(1.)他們的品格(第7節)。他們受到神卓越慈愛的吸引,投靠在他翅膀的蔭下。#
[1.]神的慈愛對他們十分寶貴。他們以此為美味,在其中嚐到超越一切的甘甜;他們愛慕神的榮美和仁慈,勝過世上的任何事物,沒有什麼比這更可愛、更值得渴望。不驚歎神慈愛的人不認識神;不懇切渴求這慈愛的人也不認識自己。#
[2.]因此,他們完全信靠他。他們投奔他,把自己置於他的保護之下,於是認為自己安全,也確實感到安寧,就像小雞在母雞的翅膀下一樣(馬太福音 23:37)。歸信者的特徵,就是前來投靠在以色列神的翅膀下(路得記 2:12);還有什麼比他卓越的慈愛更適合招聚歸信者呢?還有什麼更有力量使我們以他為喜悅、安息於他呢?這樣被愛吸引的人必緊緊依附他。#
(2.)他們的特權。以耶和華為神的百姓是有福的,何等有福,再三有福;因為在他裡面,他們已經擁有、可以擁有或將要擁有完全的幸福。#
[1.]他們的願望必蒙應允(第8節):他們必因你殿裡的豐盛而大得飽足;他們的缺乏得到供應,渴求得到滿足,所能容納的都被充滿。在全然充足的神里面,他們必擁有足夠的一切,就是一個蒙光照、心胸寬廣的靈魂所能渴望或領受的一切。世上的利益和感官的享樂會使人厭膩,卻永不能使人滿足(以賽亞書 55:2)。但神恩惠與恩典的賜予會使人滿足,卻永不使人厭膩。蒙恩的靈魂雖然仍渴望更多得著神,卻絕不渴望神以外更多的東西。護理的恩賜使他們滿足,以致他們以自己所有的為滿足。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腓立比書 4:18)。神聖禮儀的益處就是神殿裡的豐盛,對成聖的靈魂甘甜,並使屬靈和神聖的生命得以剛強。他們因此大得飽足;他們在今世別無所求,只願過與神相交的生活,並得著應許所帶來的安慰。但完全而豐盛的滿足,則保留在將來的境況中,就是那非人手所造、永存在天上的房屋。到那裡,每一個器皿都必盛滿。#
[2.]他們的喜樂必不斷絕:你必使他們喝你樂河的水。第一,確有真正屬神的喜樂。“這些是你的喜樂,不僅因為它們由你這位賜予者而來,也因為它們以你為其對象和中心。”這些喜樂是純屬靈的,與天上榮耀居民的喜樂性質相同,甚至與永恆之神的喜悅也有幾分相似。第二,這些喜樂匯成一條河,永遠充盈,永遠清新,永遠流動。足夠所有人享用,也足夠每一個人享用(見詩篇 46:4);感官的享樂如同腐臭的池水;信心的喜樂卻純淨可悅,明亮如水晶(啟示錄 22:1)。第三,神不僅為他的百姓預備了這條喜樂之河,也使他們飲用其中的水,在他們裡面生髮對這些喜樂的蒙恩渴望,並藉著他的靈,使他們的靈魂充滿因信而有的喜樂和平安。在天上,他們必永遠飲用神右手中那些喜樂,因滿足的喜樂而飽足(詩篇 16:11)。#
[3.]生命和光必成為他們永遠的福分和產業(第9節)。他們既以神自己為幸福,第一,就在他裡面擁有生命的泉源;第8節所說的那些喜樂之河,正從這泉源流出。自然界的神是自然生命的泉源。我們在他裡面生活、行動、存留。恩典的神是屬靈生命的泉源。成聖靈魂的一切力量和安慰、一切蒙恩的原則、能力和行為,都從神而來。他是靈魂對神聖之事一切感受的源頭和創始者,也是靈魂趨向這些事物之一切活動的源頭和創始者:他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過來;凡願意的,都可以前來,白白取用他所賜的生命之水。他是永生的泉源。得榮耀之聖徒的幸福,在於看見並享受他,也在於直接領受他的愛,毫無中斷,也不必擔心這愛會止息。第二,他們在他裡面擁有完全的光;智慧、知識和喜樂都包括在這光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這就是說,#
1.“我們在恩典中認識你,在榮耀中看見你,便必擁有足以充分適合並滿足我們悟性的一切。”照耀在聖經中,尤其照耀在世界之光基督臉上的神聖之光,包含一切真理。當我們來到幔內,面對面看見神時,就必看見完全的光;那時我們必有充足的知識(哥林多前書 13:12;約翰一書 3:2)。#
2.“我們如今與你相交,領受你賜給我們的恩典,又以自己虔誠的情感回應你;不久以後,我們在天上享受你,就必擁有完全的幸福和滿足。在你的恩惠中,我們擁有自己所能渴望的一切美善。”這是一個幽暗的世界;我們在其中所見的安慰很少;但在天上的光中有真實的光,毫無虛假的光,是長存而永不衰殘的光。在今世,我們藉著受造物和各種途徑看見並享受神;但在天上,神自己必與我們同在(啟示錄 21:3),我們必直接看見並享受他。#
II.這裡記載了大衛的禱告、代求和聖潔的誇勝,這些都是建立在上述默想之上的。#
1.他為眾聖徒代求,懇求他們可以常常經歷神恩惠與恩典的益處和安慰(第10節)。#
(1.)他所代求的人,是那些認識神、熟悉他、承認他,並宣告他屬於自己的人;他們是心裡正直的人,在所承認的信仰上真誠,對神對人都忠實。對神不正直的人,並沒有按著應有的方式認識他。#
(2.)他為他們所求的福,是神的慈愛(就是神向他們施恩的標記)和他的公義(就是他的恩典在他們裡面的運行);或者說,他的慈愛和公義,就是他照著應許所施的良善;也就是憐憫和誠實。#
(3.)他盼望這福以這樣的方式臨到他們:願你繼續施行,把它延展開來,正如母親向嬰孩伸出乳房,嬰孩便從乳房吸取乳汁。願它延伸到與永恆本身同樣長久。聖徒在天上的幸福必達到完全,卻仍會不斷增長(正如有些人所認為的);因為那裡的泉源必永遠充盈,溪流也必永遠流動。這些事裡有長存(以賽亞書 64:5)。#
2.他為自己禱告,求神保守他的正直和安慰(第11節):“不容驕傲人的腳攻擊我,絆倒我的腳跟,或把我踐踏在腳下;也不容那伸出來攻擊我的惡人之手得勝,使我離開本位;無論是藉著任何試探,使我失去純潔和正直,還是藉著任何患難,使我失去平安和安慰。”不容那些與神爭戰的人,勝過那些渴望緊緊依附他的人。經歷過與神相交之喜樂的人,不能不渴望永遠沒有任何事物使他們離開神。#
3.他因盼望一切仇敵到了時候都必敗亡而歡喜(第12節):“就在那裡,就是他們以為能勝過我的地方,他們自己卻跌倒了,落入他們為我所設的網羅。”在那裡,就是在另一個世界裡(有些人如此解釋),聖徒在審判中站立,並在神的殿中有自己的位置;作孽的人卻在審判中被棄絕,被推下地獄,落入無底坑;在神忿怒和咒詛那無法承受的重壓之下,他們必定永遠不能再起來。我們固然不應因自己的某一個仇敵跌倒而歡喜;但一切作孽之人最終的覆滅,必成為得榮耀聖徒永遠的誇勝。#
大衛在何時、因何事寫下這篇詩,不能確定;很可能是在掃羅或押沙龍攻擊他的時候,因為他在詩中訴說仇敵對他的惡意,卻因神向他所施的恩惠而誇勝。這裡引導我們思想,而且認真思想這些事必使我們受益:
I.罪的邪惡,以及它何等有害(第1–4節)。#
II.神的良善,以及他何等有恩慈,#
1.普遍向他一切的受造物(第5、6節)。#
2.特別向他自己的百姓(第7–9節)。因此,詩人受到鼓勵,為眾聖徒禱告(第10節),也特別為自己和自己的保全禱告(第11節),並因仇敵必然敗亡而誇勝(第12節)。我們歌唱這篇詩時,心若適當地受到感動,恨惡罪,並以神的慈愛為滿足,我們就是以恩典和悟性歌唱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