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詩篇 123

這篇詩是在神的教會降卑、遭人踐踏的時候寫成的;有人認為,那是在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之時,儘管那並不是他們惟一受驕傲之人凌辱的時候。詩人開頭彷彿只代表自己說話(第1節),但隨即便奉教會的名說話。這裡有:

I.他們期望從神得憐憫(第1、2節)#

II.他們向神懇求憐憫的理由(第3、4節)我們歌唱這篇詩時,必須以聖潔的關切仰望神的恩寵,然後以聖潔的輕蔑俯視人的羞辱。#

感恩的承認。

詩篇 123:1–4和合本(神版)

上行之詩。

1坐在天上的主啊,我向你舉目。2看哪,僕人的眼睛怎樣望主人的手,使女的眼睛怎樣望主母的手,我們的眼睛也照樣望耶和華—我們的 神,直到他憐憫我們。3耶和華啊,求你憐憫我們,憐憫我們!因為我們被藐視,已到極處。4我們被那些安逸人的譏誚和驕傲人的藐視,已到極處。

這裡有:

I.神的百姓對神所作的莊嚴信仰與盼望之宣告(第1、2節)。注意:#

1.這裡給神的稱號:坐在諸天之上的啊。我們的主耶穌教導我們禱告時,要仰望神為我們在天上的父;這並不是說他被限制在那裡,而是說他在那裡特別彰顯他的榮耀,如同君王在宮廷中一樣。天是眺望之處,也是掌權之處;住在那裡的一位從那裡看見他百姓的一切災難,也能從那裡差遣拯救。有時神似乎離棄了大地,神百姓的仇敵便問:你們的神如今在哪裡呢?但那時他們可以安慰地說:我們的神在諸天之上。坐在諸天之上的啊(有些人如此譯),在那裡坐著施行審判;因為耶和華在諸天之上設立了他的寶座,無辜受害者可以向那寶座申訴。#

2.這裡對神的仰望。詩人自己向他舉目。善人的眼目總是仰望耶和華(詩篇 25:15)。在每一次禱告中,我們都向神舉起我們的心,就是我們心靈的眼睛;尤其是在患難中,而這裡正是這樣的情形。百姓的眼睛等候耶和華(第2節)當人的眼睛,如以色列眾支派的眼睛,都仰望耶和華時,我們便看見憐憫臨到一群百姓(撒迦利亞書 9:1)。身體的眼睛朝向天。Os homini sublime dedit:他賜給人直立的姿態,為要教導我們應當使心靈的眼睛朝向何方。我們的眼睛等候耶和華,就是渴望與禱告的眼睛、乞求的眼睛,也是倚靠、盼望與期待的眼睛,是切切盼望的眼睛。我們的眼睛必須等候神,以他為主、為我們的神,直到他憐憫我們。我們渴望從他得憐憫,盼望他向我們施憐憫,並且要繼續等候他,直到憐憫來到。這一點用一個比喻來說明(第2節):我們的眼睛仰望神,如同僕人和婢女的眼睛望主人的手和主母的手。僕人的眼睛望著:#

(1.)主人指示的手,等候他指定自己的工作,為他劃定工作,並指示他應當怎樣去做。主啊,你要我做什麼?#

(2.)主人供應的手。僕人仰望主人或主母,按時得他們當得的食物(箴言 31:15)。我們也必須仰望神,求日用的飲食,求夠用的恩典;我們必須從他領受,並且心存感恩。#

(3.)主人扶助的手。僕人若不能獨自完成工作,除了仰望主人,還能向誰求助呢?我們必須靠主神的力量出去,並繼續前行。#

(4.)主人保護的手。僕人在工作中若遇到反對,若因所做的事受到質問,若遭受冤屈和傷害,除了差派他作工的主人以外,誰能支持他,為他伸冤呢?神的百姓受逼迫時,可以向他們的主人申訴:我們是屬你的;求你拯救我們。#

(5.)主人管教的手。僕人若惹主人發怒而受責打,他不會呼求別人來幫助他對抗主人,而是望著擊打他的手,直到那手說:“夠了;我必不永遠相爭。”神的百姓此時正在他的責罰之下;他們除了轉向擊打他們的那一位,還能轉向哪裡呢(以賽亞書 9:13)他們除了向審判他們的主懇求,還能向誰懇求呢?他們不會像夏甲那樣,在主母苦待她時便從主母那裡逃走(創世記 16:6),而是服在神大能的手下,並在他手下自卑。#

(6.)主人獎賞的手。僕人期待從主人那裡領受工錢,得到主人所說的“做得好”。假冒為善之人的眼睛望著世界的手;他們從那裡得了他們的賞賜(馬太福音 6:2);但真正的基督徒仰望神,以他為賞賜他們的主。#

II.神的百姓在災難處境中向他所獻上的謙卑祈求(第3、4節),其中:#

1.他們求告憐憫,並不規定神應當為他們做什麼,也不以自己的任何功德為神應當如此待他們的理由,只是說:耶和華啊,求你憐憫我們!憐憫我們!我們在人那裡所得的憐憫很少;他們的慈悲是殘忍的;他們施以殘酷的嘲弄。但我們的安慰在於,主有憐憫;要使我們得解救、得安舒,我們無需渴求別的,只需神的憐憫。無論教會遭遇什麼患難,神的憐憫都是至高有效的良藥。#

2.他們陳明自己的苦情:我們飽受藐視,到了極處。他們所抱怨的傷口和重擔,乃是羞辱。注意:#

(1.)誰受了羞辱:“我們,就是那些舉目仰望你的人。”蒙神承認的人,往往被世人藐視、踐踏。有些人把我們譯為“安逸之人”“驕傲之人”的那些詞,譯成指受譏誚、遭藐視的人:“我們的心因看見那些平安的人和卓越的人遭人譏誚、藐視而愁苦。”聖徒是愛好和平的百姓,卻仍受欺凌(詩篇 35:20);他們是地上的卓越之人,卻仍被輕看(耶利米哀歌 4:1、2)#

(2.)誰羞辱他們。照我們所讀的詞義,他們是安逸度日的享樂之徒,是屬肉體、縱情感官的人(約伯記 12:5)。譏誚者就是那些隨從自己私慾而行、服事自己肚腹的人;驕傲之人則是那些公然藐視神自己,並且自視甚高的人;他們踐踏神的百姓,以為貶低他們便是抬高自己。#

(3.)他們受羞辱到了什麼程度:“我們飽受這些羞辱,已經厭滿了。我們的心飽受這些羞辱,到了極處。”仇敵認為,無論怎樣嘲笑他們都不夠,無論說多少話使他們受人鄙視都不夠;而他們也不能不把這事放在心上;這如同刺入他們骨中的刀(詩篇 42:10)。注意:#

[1.]譏誚與藐視從前是、現在仍是、將來也很可能是神百姓在這世上的分。以實瑪利嘲笑以撒,這被稱為逼迫他;如今也是如此(加拉太書 4:29)#

[2.]面對人的譏誚與藐視,神有憐憫乃是安慰之事;當我們的美名遭到野蠻糟踐時,他有憐憫維護我們的美名。我們的神啊,求你垂聽!因為我們被人藐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