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詩篇 79
詩篇: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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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痛的哀訴。
亞薩的詩。
1 神啊,外邦人進入你的產業,汙穢你的聖殿,使耶路撒冷變成荒堆,2把你僕人的屍首交與天空的飛鳥為食,把你聖民的肉交與地上的野獸,3在耶路撒冷周圍流他們的血如水,無人葬埋。4我們成為鄰國的羞辱,成為我們四圍人的嗤笑譏刺。5耶和華啊,這到幾時呢?你要動怒到永遠嗎?你的憤恨要如火焚燒嗎?
這裡有一樁悲痛的申訴呈到天上的法庭。世界充滿申訴,教會也是如此,因為教會不僅與世界一同受苦,也受世界之苦,彷彿荊棘中的百合花。他們向神申訴;兒女受了委屈,除了到父親那裡,還能到哪裡去呢?何況這位父親既有能力又樂意幫助他們。他們所控訴的是外邦人;外邦人自己既與以色列國民的團體無分,就是它不共戴天的仇敵。他們雖然不認識神,也不承認他,但神既把他們鎖在鏈中,教會向他控告他們就極為恰當;因為他是列國的王,統管他們,在外邦人中施行審判;也是聖民的王,施恩並保護他們。
I.他們在這裡控訴仇敵的怒氣,以及壓迫者所施出的狂暴兇猛,#
1.針對地方(第1節)。他們竭盡所能施行一切破壞。#
(1.)針對聖地;他們侵入其中,向其中進犯:「外邦人已經進入你的產業,要掠奪它,使它荒廢。」虔誠的以色列人珍愛迦南,與其說因為它是自己的產業,不如說因為它是神的產業;與其說因為它是他們和祖先出生長大、長期佔有的土地,不如說因為神在這地為人所認識,他的名在這裡為大。注意,對宗教造成的損害,應當比對公共權利,甚至對我們自身權利造成的損害,更令我們憂傷。我們寧可忍受自己的產業遭毀,也不願看見神的產業遭毀。這位詩人在上一篇詩中提到,神曾在他們面前趕出外邦人,以此作為神大大恩待以色列的一個例證(詩篇 78:55)。但請看罪造成了何等的變化;如今外邦人竟獲准如洪水般湧來攻擊他們。#
(2.)針對聖城:他們使耶路撒冷成為廢墟,成為瓦礫堆;有人說,如同墳墓上堆起的土堆。居民被埋在自己房屋的廢墟中,他們的住處成了自己的墳墓,成了長久的居所。#
(3.)針對聖殿。神建造得如同高大宮殿,並被認為像大地一樣堅立的那座聖所,如今已被夷為平地:他們玷汙了你的聖殿,闖入其中,使它荒廢。神自己的百姓曾以罪玷汙聖殿,因此神容許他們的仇敵以蠻橫玷汙它。#
2.針對人,針對神百姓的身體;他們的惡意再也不能越過身體而加害。#
(1.)他們肆意流人的血,毫無憐憫地殺害他們;他們眼不顧惜,也不給任何人活路(第3節):他們流他們的血如同倒水;無論在何處遇見他們,尤其在耶路撒冷周圍、通往城中的所有道路上,凡出入的人都有刀劍等候。大量的人血被流出,以致水溝中流淌著血。他們流血時毫無遲疑或懊悔,彷彿不過倒掉了同樣多的水,絲毫沒有想到,當神追討流血之罪的日子,每一滴血都必被追究。#
(2.)他們凌辱死者的屍體。他們殺了人以後,不許任何人埋葬他們。不但如此,甚至那些已經安葬的人,就是神僕人的屍首、他聖民的肉身;他們對這些人的名字和紀念懷有特別的仇恨;他們也重新掘出,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或者至少,他們使所殺之人的屍體暴露在外;他們把屍首懸掛在鎖鏈上。這景象對猶太人而言尤其痛苦,因為神曾明確賜下律法,禁止這種野蠻的行為(申命記 21:23)。基督的見證人將受到這種非人的待遇,早已被預言(啟示錄 11:9);如此,連他們的屍體也成了指證逼迫者的見證。奧古斯丁說(《上帝之城》第1卷第12章),這裡提及此事,並不是將它作為受逼迫者悲慘遭遇的例證;因為聖徒的身體無論怎樣成為飛鳥的食物,都必在榮耀中復活;而是作為逼迫者惡毒的例證。#
3.針對他們的名聲(第4節):「我們這些倖存的人已經成了鄰舍羞辱的對象;他們都設法辱罵我們,使我們飽受輕蔑,把我們說成可笑、可憎,或二者兼有;他們以我們的罪和苦難責罵我們,或否認我們與神的關係以及我們對他的盼望;因此,我們成了四圍之人嗤笑譏諷的對象。」若公開承認歸屬神的百姓從自己和祖先從前的光景中墮落,就必須預料別人會提起此事;而且,若公正的責備能幫助我們真正悔改,那便是好事。然而,福音之下的以色列所得的分,卻是無理地成為羞辱和譏諷的對象;連使徒們也被視為萬物中的渣滓。#
II.他們對神的怒氣更感驚異(第5節)。他們從鄰舍的怒氣中辨認出神的怒氣,而這正是他們最深的哀訴:主啊,你發怒要到幾時呢?難道要到永遠嗎?這表明,他們所求的無非是神與他們和好,使他的怒氣轉消;這樣,世人其餘的怒氣也必受到約束。注意,那些渴望神的恩寵、視之勝過生命的人,不能不畏懼並懇求免受他的震怒,因為這震怒比死亡更可怕。#
求援助與解救;求蒙搭救。
6願你將你的忿怒倒在那不認識你的外邦和那不求告你名的國度。7因為他們吞了雅各,把他的住處變為荒場。8求你不要記念我們先祖的罪孽,向我們追討;願你的慈悲快迎著我們,因為我們落到極卑微的地步。9拯救我們的 神啊,求你因你名的榮耀幫助我們!為你名的緣故搭救我們,赦免我們的罪。10為何容外邦人說「他們的 神在哪裡」呢?願你使外邦人知道你在我們眼前伸你僕人流血的冤。11願被囚之人的嘆息達到你面前;願你按你的大能力存留那些將要死的人。12主啊,願你將我們鄰邦所羞辱你的羞辱加七倍歸到他們身上。13這樣,你的民,你草場的羊,要稱謝你,直到永遠;要述說讚美你的話,直到萬代。
這裡向神獻上的祈求,非常切合教會目前的困境;其中還交織著加強這些祈求的理由,而這些理由大多取自神的尊榮。
I.他們祈求神將怒氣從他們身上轉開,傾倒在那些逼迫、凌辱他們的人身上(第6節):「求你將你的震怒,就是盛滿震怒的杯,傾倒在外邦人身上;讓他們榨出杯底的渣滓,並將其喝下。」這個禱告實際上是一項預言,其中顯明神的震怒從天上臨到人一切的不敬虔和不義。請在此注意:#
1.他所祈求攻擊之人的特徵;他們是不認識神、也不求告他名的人。人不求告神,是因為他們不認識他,不知道他何等有能力、又何等樂意幫助他們。那些固執地不認識神、忽略禱告的人,就是不敬虔的人,他們在世上生活而沒有神。有些列國不認識神,也不順服福音;然而,無論他們人數何等眾多、力量如何聯合,都不能保護他們免受神公義的審判。#
2.他們的罪行:他們吞吃了雅各(第7節)。在那位認為觸碰他百姓就是觸碰他眼中瞳人的神看來,這項罪已經足夠嚴重。他們不僅擾害雅各,而且吞吃雅各;不僅侵佔他的住處,就是迦南地,而且藉掠奪並使其人口凋零而使它荒廢。#
(3.)他們所受的定罪:「求你將震怒傾倒在他們身上;不要只是阻止他們繼續作惡,也要因他們已經造成的禍害向他們追討。」#
II.他們祈求罪得赦免,並承認罪是招致他們一切災禍的原因。無論世人何等不義,神容許他們行出這些事,仍是公義的。他們祈求:#
1.神不要記念他們從前的罪孽而攻擊他們(第8節);這或是指他們自己從前的罪孽,使他們如今年老時不至承受幼年的罪孽;或是指他們百姓從前的罪孽,就是他們祖先的罪。在巴比倫被擄期間,從前的罪孽被追討;但神應許不再如此行(耶利米書 31:29、30),所以他們禱告說:「不要記念我們最初的罪而攻擊我們。」有人認為,這些罪可以一直追溯到金牛犢,因為神曾說:「我追討的日子,必因他們這罪追討他們」(出埃及記 32:34)。兒女若藉悔改和改正,切斷父母之罪傳給他們的權利,就可以憑信心祈求神不記念這些罪來攻擊他們。神赦免罪時,便塗抹它,不再記念。#
2.求他除淨他們近來所犯的罪;這些罪的罪責已經玷汙了他們的心思和良心:搭救我們,除淨我們的罪(第9節)。當脫離患難是以罪得赦免為根基、並從赦罪流出時,這種搭救才是在愛中賜下的,也才真正是憐憫。因此,我們向神禱告除去罪,應當比祈求除去苦難更加懇切;罪得赦免,是我們蒙搭救的根基和甘甜。#
III.他們祈求神為他們施行拯救,使他們的患難有一個美好的結局,並且迅速成就:願你的慈悲迅速迎接我們(第8節)。他們除了神的憐憫,就是他的慈悲以外,別無盼望;他們的處境如此悲慘,以致認為自己正是神聖憐憫所當施與的對象;他們又如此接近絕境,以致神的憐憫若不迅速介入,阻止他們滅亡,他們就完了。這使他們的迫切更加尖銳:「主啊,幫助我們;主啊,搭救我們;在患難中幫助我們,使我們可以妥善忍受;帶領我們脫離患難,使我們的心靈不至衰殘。搭救我們脫離罪,脫離沉淪。」他們提出三件事作為懇求的理由:#
1.他們已經陷入的極大困境:「我們已經落到極卑微的地步;處在卑微之中,若你不幫助我們,我們就必滅亡。」我們被降得越低,就越需要從天而來的幫助;神的大能在使我們重新升高時,也越發得到彰顯。#
2.他們對他的倚賴:「你是拯救我們的神,唯有你能幫助我們。救恩屬於主,我們從他那裡期待幫助;因為他百姓的救恩唯獨在主裡面。」那些以神為拯救他們之神的人,必發現他確實如此。#
3.在他們的處境中關係到他自己的尊榮。他們沒有以自己的功德為理由;他們也不自稱有任何功德;只是說:「求你為你名的榮耀幫助我們;為你名的緣故赦免我們。」禱告中最好的鼓勵,是那些唯獨取自神,以及取自他用來顯明自己的事物的鼓勵。這項懇求暗含兩件事:#
(1.)神若不搭救他們,他的名和尊榮就會大受損害;因為那些嘲笑他們的人褻瀆神,彷彿他軟弱無力,不能幫助他們,或已經離開而不願幫助。因此他們懇求(第10節):「為何容外邦人說:『他們的神在哪裡呢?他已經離棄並忘記他們;這就是他們敬拜一位看不見之神的所得。』」(Nil præter nubes et cœli numen adorant. Juv.:他們所崇拜的神明,無非是雲和天空。)本是他們讚美之處的事;他們所事奉的神無處不在;如今卻轉為對他們和對神的羞辱,彷彿他們事奉的是一位無處存在的神。他們說:「主啊,求你顯明你確實存在,方法就是顯明你與我們同在、幫助我們;這樣,當人問我們:『你們的神在哪裡?』我們就能說:『在我們一切求告他的事上,他都與我們相近;你們從他為我們所做的事,也可以看見他確實如此。』」#
(2.)神若搭救他們,他的名和尊榮就會大得高舉;他搭救如此悲慘無助的人,他的憐憫便得榮耀。他為他們顯露自己永遠的膀臂,就必為自己成就永遠的名聲;他們所得的拯救,也會成為那偉大救恩的預表和象徵;及至時候滿足,彌賽亞君王必成就這救恩,使神的名得榮耀。#
IV.他們祈求神在敵人身上為他們伸冤。#
1.因敵人的殘酷和野蠻(第10節):「願報我們流血之仇的事」(照古時的律法,創世記 9:6)「在外邦人中為人所知;讓他們明白,臨到他們的審判,正是他們傷害我們的懲罰;願這事在我們眼前發生,並藉此使神在外邦人中被認識為那位伸冤的神(詩篇 94:1),也是維護他百姓案件的神。」那些以聖徒之血使自己沉醉的人,必有血給他們喝,因為這是他們所配得的。#
2.因敵人的狂妄和譏誚(第12節):「求你將他們的羞辱歸還給他們。他們以言語和行為對神的百姓、神自己及他的名所施的一切侮辱,願這一切連本帶利報應在他們身上。」至於世人只用來羞辱我們的羞辱,我們必須交給神,由他決定是否歸還給他們,並且必須祈求他赦免他們;但對於他們用來褻瀆神自己的羞辱,我們可以憑信心祈求神七倍歸入他們懷中,直擊他們的內心,使他們降卑,領他們悔改。這個禱告是一項預言,與以諾的預言含義相同:神必使罪人為他們向他所說的一切剛愎話受到責備(猶大書 1:15),並且藉他們回想這些話時所生的永遠驚恐,將這一切歸回他們自己的懷中。#
V.他們祈求神找出一條道路,解救他那些可憐的囚犯,尤其是已經定罪的囚犯(第11節)。他們那些落入仇敵手中的弟兄,處境非常悲慘;他們被嚴密拘禁,又因不敢讓人聽見自己的哀哭,只能以深沉無聲的嘆息宣洩憂傷。他們一切的呼吸都是嘆息,也就成了禱告。他們像將宰的羊一樣被定要死,並且在自己心裡已經領受了死刑的判決。詩人把這種悲慘的處境交託於:#
1.神的憐憫:「願他們的嘆息達到你面前,求你樂意察看他們的呻吟。」#
2.神的大能:「求你照你膀臂的偉力;沒有受造之物能夠與之抗衡;保全那些被定要死的人,使他們脫離所被指定承受的死亡。」人的絕境,正是神為他的百姓顯現的時機(見哥林多後書 1:8–10)。#
最後,他們應許因禱告蒙應允而獻上讚美(第13節):這樣,我們要永遠感謝你。請注意:
1.他們如何因自己與神的關係而欣慰。「我們雖然受壓迫、被降為卑微,卻仍是你草場的羊;儘管遭遇這一切,你並沒有不認我們,也沒有丟棄我們:我們是屬你的;求你拯救我們。」#
2.他們如何確信自己會有機會因蒙搭救而讚美神;他們正因如此而渴望並歡迎這拯救,因為它會為他們提供感恩的材料,使他們的心調整得適合那卓越的工作,就是天上的工作。#
3.他們如何約束自己,不僅現在感謝神,而且向世世代代傳揚他的讚美;也就是說,盡其所能,既使神向他們所施恩惠的記憶永遠長存,也促使他們的後代繼續從事讚美的工作。#
4.他們如何以此向神懇求:「主啊,求你為我們顯現,抵擋仇敵;因為他們若佔上風,就會褻瀆你(第12節);但我們若蒙搭救,就會讚美你。主啊,我們是你為自己所塑造、要傳揚你讚美的那群百姓;我們若被剪除,那應繳的租金和貢物要從何處收取呢?」注意,那些完全獻身讚美神的人生,必定蒙他保護。#
這篇詩若是針對某一特定事件而作,那麼最有可能是指耶路撒冷和聖殿遭毀,以及尼布甲尼撒率領的迦勒底人給猶太民族造成的悲慘浩劫。可以說,它與耶利米哀歌同出一調;那位哀哭的先知從中引用了兩節(第6、7節),用在自己的禱告中(耶利米書 10:25)。有些人認為,這是早在許久以前藉預言之靈寫成的,為教會在那陰雲密佈、幽暗的日子使用而預備。另一些人認為,這是當時藉禱告之靈寫成的,作者或是一位名叫亞薩的先知,或是另一位為亞薩子孫寫作的先知。無論具體緣由是什麼,我們在這裡看見:
I.描述神的百姓當時所處的極其悲慘的境況(第1–5節)。#
II.向神祈求援助和解救,求他追討他們的仇敵(第6、7、10、12節),赦免他們的罪(第8、9節),並搭救他們(第11節)。#
III.以他的百姓樂意讚美他為懇求的理由(第13節)。在教會平安興盛的時期,歌唱這篇詩可以使我們有機會稱頌神,因為我們沒有這樣遭人踐踏和侮辱。但在遭受踐踏和困擾的日子,這篇詩尤其合宜,可以激發我們向神的願望,並鼓勵我們信靠他是教會的保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