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以賽亞書 56

在前一章中,我們已經看到了福音恩典那極大而寶貴的應許,這些應許由暫時的拯救所預表;在這裡,我們看到:

I.向我們眾人發出嚴肅的吩咐:既然我們盼望得著那些應許的益處,就當憑良心儘自己的本分(第1、2節)#

II.給那些願意進入聖約約束之下的外人以極大的鼓勵,向他們保證聖約的福分(第3–8節)#

III.對以色列的守望者提出嚴厲的控告,因為他們在履行職責時疏忽而不忠(第9–12節);這似乎是一篇新講論的開端,以責備和警告的方式發出,並在以下各章中繼續下去。神的話既是為使人知罪,也是為安慰人、教導人學義。#

福音的應許;盡責的勸勉(主前706年)

以賽亞書 56:1–2和合本(神版)
1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2謹守安息日而不干犯,禁止己手而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為有福。

這些經文的宗旨是表明:當神以憐憫臨到我們時,我們必須以盡本分的方式出去迎接他。

I.神在這裡告訴我們,他向我們所懷的憐憫之意是什麼(第1節)我的救恩臨近:就是耶穌基督所成就的偉大救恩(因為眾先知所詳細尋求考察的,正是這救恩,彼得前書 1:10),它由猶太人脫離西拿基立或出離巴比倫的拯救所預表。請注意:#

1.福音的救恩是主的救恩。它由他籌劃併成就;他以此為自己的救恩而誇耀。#

2.在那救恩中,神的公義顯明出來;這公義如此構成福音之美,以致聖保羅以此作為自己以福音為榮的根據(羅馬書 1:17),因為神的義正在其中本於信、以至於信地顯明出來。律法顯明神那使一切罪人被定罪的公義,福音卻顯明那使一切信徒被宣告無罪的公義。#

3.舊約時代的聖徒在這救恩來到以前很久,就看見它正在到來並向他們臨近;他們也由眾先知得知它正在臨近。正如但以理從耶利米的書中明白,七十年期滿時,脫離巴比倫的救贖即將臨近;照樣,其他人也從但以理的書中明白,七十個七期滿時,基督所成就的救贖即將臨近。#

II.他告訴我們,鑑於此事,他期望我們盡什麼本分。不要說:“我們看見救恩臨近,因此可以任意生活,因為如今再沒有錯失救恩或得不著救恩的危險了。”這樣說就是把神的恩典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恰恰相反,當救恩臨近時,要加倍警戒罪惡。請注意:神越充分地向我們保證必成就他的應許,就越使我們有更強的義務順服他。這裡所說的救恩如今已經來到;然而,因為還有更進一步的救恩擺在前面,使徒便以同樣的論據敦促我們基督徒盡本分。羅馬書 3:11:如今我們的救恩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這裡所要求、使我們配得並預備迎接那臨近之救恩的,乃是:#

1.我們在一切交往中都要誠實公正:你們當謹守公平,施行公義。行事要有準則,並且憑良心謹慎自己的言語行為,絕不可虧負任何人。要準確地將各人所當得的歸給各人;在索取別人所欠你的事上,也要在自己心中設立一座衡平法庭,以緩和法律的嚴苛。要受那條金律約束:“你願意別人怎樣待你,也要怎樣待人。”官長必須明智而忠實地主持公義。這是為顯明我們的信心和悔改是真誠的,併為憐憫開路。你們要悔改,因為天國近了。神以信實待我們;我們也當如此彼此相待。#

2.我們要虔誠地守安息日(第2節)我們若奪取屬於神的時間,就不是公正的。這裡以安息日成聖代表第一塊法版上的一切本分,也就是我們愛神的果子;正如以公義和公平代表第二塊法版上的一切本分,也就是我們愛鄰舍的果子。請注意:#

(1.)所要求的本分,就是守安息日;要守住它,如同守住所領受、應當用來經營的才幹,又如守住所受託的珍寶。“當守它為聖;穩妥地守住它;謹慎小心地守住它;守它而不玷汙它。不可容許自己或別人破壞那一天神聖的安息,也不可忽略那一天神聖的工作。”如果這話首先是對身在巴比倫的猶太人說的,那麼特別提醒他們這事十分合宜;因為他們遠離聖殿,不能遵守律法中的其他制度,卻仍可以把神的日子與其他日子區別開來,從而使自己與異教徒有別。然而,這既是對一般的“人”“世人”所提出的要求,就暗示在福音時代,守安息日為聖仍應當是一項本分;那時教會的疆界將要擴展,其他禮儀和規條則將廢除。請注意:凡要守安息日而不玷汙它的人,必須立定決心;不僅要這樣行,還要持守它,因為安息日的時間十分寶貴,但我們若不極其小心,它也很容易溜走;所以我們必須抓住它,並且始終持守,必須這樣行,並恆久如此。#

(2.)我們履行這項本分所得到的鼓勵:行這事的人是有福的。若要使神的賜福臨到我們一週之內所做的工作,就當憑良心認真地以守安息日為聖為要務;這樣行,也會使我們更適合施行公平和公義。敬虔越多,誠實也越多(提摩太前書 2:2)#

3.我們與罪不可有任何相干:禁止自己的手作惡的人是有福的;這惡可以是對鄰舍的任何虧負,無論涉及身體、財物還是名譽;更廣泛地說,也可以是任何使神不悅、傷害自己靈魂的事。請注意:我們確實守好了安息日的最好證據,就是整週都謹慎地持守無虧的良心。如果我們的臉在世人面前以聖潔的生活發光,就由此顯明我們曾在山上與神同在。#

對真誠之人的鼓勵;對外邦人的鼓勵(主前706年)

以賽亞書 56:3–8和合本(神版)
3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他民中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我是枯樹。4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太監,5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6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約的人。7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8主耶和華,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趕散的,說:在這被招聚的人以外,我還要招聚別人歸併他們。

先知在這裡奉神的名,鼓勵那些誠心與神聯合,卻仍在極大灰心之下勞苦的人。

1.有些人灰心,是因為他們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他們已經與主聯合,又以約束縛自己的心,永遠歸屬於他(這正是宗教的根本和生命:與世界和肉體斷絕,將自己完全獻上,事奉神、尊榮神);但因為他們是外人之子,便懷疑神是否會接納他們(第3節)他們是外邦人,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所以害怕自己在這事上無分無關。他們說:“主已經將我與他的百姓完全隔絕,必不承認我是他們中間的一員,也不准我享有他們的特權。”神屢次說,寄居者與本地出生的人應當同歸一例(出埃及記 12:49),他們卻仍得出這個令人憂鬱的結論。請注意:不信常向善良的人暗示一些使他們灰心的事,而這些事與神親自所說的直接相反,正是他已經明確預防他們產生的想法。因此,外人之子不要這樣說,因為他們毫無理由這樣說。請注意:傳道人必須預備好回答軟弱基督徒那些使他們不安的恐懼和猜疑;這些恐懼和猜疑無論多麼不合理,他們都必須予以留意。#

2.另一些人灰心,是因為他們不是以色列中的父親。太監說:看哪,我是枯樹。他如此看待自己,這是他的悲傷;別人也如此看待他,這是他的羞辱。人們以為他毫無用處,因為他沒有兒女,將來也絕不可能有兒女。這在當時尤其令人痛苦,因為太監不得作祭司(利未記 21:20),也不得進入會眾(申命記 23:1);又因為子孫眾多的應許是以色列特有的福分,而且這福分更為寶貴,是因彌賽亞將從他們中間出來。然而,神不願太監只從最壞的一面看自己的處境,也不願他們以為,自己既被排除在以色列會眾和利未祭司職分之外,就也會被排除在福音教會之外,不能作屬靈的祭司;絕非如此。正如拆毀規條所構成的隔斷之牆使外邦人得以進入,照樣,這也讓那些曾因禮儀上的不潔而被排除在外的人進入。然而,從這裡對這種想法所作的回答看來,太監為自己的處境所哀嘆的主要之事,似乎是自己被記為無子。#

現在,有合宜的鼓勵分別賜給這兩類人。

I.對那些自己沒有兒女的人而言,他們自己雖然有幸作教會和聖約的兒女,卻沒有人可以承受他們所傳遞的這一尊榮,沒有人領受割禮的記號,以及由這記號所保證的特權。現在請注意:#

1.他們雖身受這種羞辱和苦難,卻有何等美好的品格;並且只有那些在一定程度上符合這些品格的人,才有資格得著以下的安慰。#

(1.)他們照神所規定的方式謹守他的安息日。在初期教會時代,若有人問一位基督徒:“你守主日為聖了嗎?”他會立即回答:“我是基督徒,不敢不如此行。”#

(2.)在他們的一切行為中,他們選擇神所喜悅的事。他們行善;他們行善時真誠地以討神喜悅為目的;他們出於選擇、滿懷喜悅地行善。有時他們雖然因軟弱,未能充分行出神所喜悅的事,但他們仍選擇它、竭力追求它,並以它為目標。請注意:凡神所喜悅的,都應當毫無爭議地成為我們的選擇。#

(3.)他們持守他的約;這是最討神喜悅的事之一。恩典之約在福音中向我們提出並賜給我們;持守這約,就是同意它、接受這提議並履行其中的條件,經過慎重而真誠的考慮,接受神作我們的神,並將自己交給他,作他的子民。持守這約表示完全而堅定地同意它;要像那些惟恐得不著的人一樣抓住它,像抓住一筆有利的交易一樣抓住它,又像那些決意永不放手的人一樣抓住它,因為它就是我們的生命;我們持守它,正如罪犯逃去避難時抓住祭壇的角。#

2.他們若符合這品格,儘管沒有建立自己的家室,仍可以得到何等大的安慰(第5節)我必賜給他們更美的地位和名號。這裡假定,我們從兒女所得的地位和名號是寶貴而可羨慕的。我們想到自己死後仍在兒女身上活著,便覺得欣慰。然而,與神立約的人擁有更美的地位和更美的名號,足以抵償前一種事物的缺失。地位和名號表示安息與聲譽:有一處可讓自己安舒地居住,又有一個名號,可使自己在鄰舍中體面地生活;他們必得福樂,在家中和外面都能安然自在。他們雖沒有兒女在家中奏樂,也沒有箭裝在箭袋裡,使他們在城門口與仇敵說話時不致羞愧,卻會擁有遠勝於這一切的地位和名號。因為:#

(1.)神必將其賜給他們,藉著應許賜給他們;他自己必同時成為他們的居所和榮耀,成為他們的地位和名號。#

(2.)他必在自己的殿中、在自己的牆內將其賜給他們;他們在那裡必有地位,必被栽種而紮根(詩篇 92:13),並要一生一世居住在那裡(詩篇 27:4)。他們在與神相交之中如同在自己家裡,正如亞拿晝夜不離開聖殿。他們在那裡必有名號。在神和善良之人面前因美善之事所得的名號,勝過從兒女所得的名號。我們與神的關係、我們在基督裡的權益、我們承受聖約福分的權利,以及我們對永生的盼望,都會使我們在神的殿中擁有蒙福的地位和名號。#

(3.)這必是永遠的名,永不消滅,永不被剪除;如同天使的地位和名號一樣,他們不嫁不娶,正因為他們不死。屬靈的福分遠勝過兒女所帶來的福分,實在難以言表;因為兒女必然令人操心,也可能成為一個人一生中最大的憂傷和羞恥,但我們在神殿中所得的福分,卻是確定而長久的喜樂和尊榮,是絕不會變為苦澀的安慰。#

II.對那些本身就是外人之子的人而言:#

1.這裡應許他們如今必在教會中受到歡迎(第6、7節)當屬神的以色列人從巴比倫出來時,要讓他們盡力勸說鄰舍同行,能帶多少就帶多少;神必在他的殿中為他們眾人找到足夠的地方。在這裡,我們可以(如同前面一樣)注意:#

(1.)他們在什麼條件下會受到歡迎。他們應當知道,屬神的以色列人從巴比倫出來時,不會像他們從埃及出來時那樣,被一群混雜的人所困擾;那些人雖與他們同行,內心卻不真誠地支持他們。不是這樣;外人之子必在神的殿中得到地位和名號,只要:#

[1.]他們離棄別的神,就是所有與神競爭、假冒為神的,不論是什麼,並與主聯合,以致成為一靈(哥林多前書 6:17)#

[2.]他們與他聯合,如臣民歸服君王、士兵歸從將帥,以忠誠順服的誓言事奉他;不是偶爾服事,如同臨時應付一件事,而是恆常作他的僕人,完全服從他的命令,獻身於他的事業。#

[3.]他們與他聯合,如同朋友維護他的尊榮,以及他國度在世上的利益;他們愛主的名,喜悅他對自己所作的一切啟示,也喜悅人們對他所作的一切記念。請注意:事奉他與愛他是相連的;因為真正愛他的人必忠誠地事奉他。從愛而出的順服,既最蒙他悅納,也最使我們喜悅;因為這樣,他的誡命就不是難守的(約翰一書 5:3)#

[4.]他們守安息日而不玷汙它;因為在你城門之內的外人特別受命如此行。#

[5.]他們持守聖約;也就是說,他們進入聖約的約束之下,並請求得享聖約的益處。#

(2.)他們會被接納享有什麼特權(第7節)。這裡應許他們歸向神時得著三件事:#

[1.]幫助:“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不僅在他們來到時歡迎他們,還要感動他們前來,向他們指明道路,並引導他們行在其中。”大衛自己祈求神以他的光和真理引導他們到他的聖山(詩篇 43:3)。外人之子也必蒙受同樣的引導。教會是神的聖山,他已經在那裡設立他的王;神領他們到錫安山,就是領他們作錫安之王的臣民,也在錫安的聖殿裡作敬拜者。#

[2.]悅納:“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必在我的壇上蒙悅納;它們絕不會因為出自他們而少蒙悅納,儘管他們是外人之子。”虔誠外邦人的祈禱和讚美(這些屬靈的祭)必像敬虔猶太人的祈禱和讚美一樣蒙神喜悅,兩者之間不再有任何區別;因為他們按出生雖是外邦人,藉著恩典卻必被看作忠信亞伯拉罕那有信心的後裔,又被看作與神較力之雅各那禱告的後裔;因為在基督耶穌裡,既沒有希臘人,也沒有猶太人,既沒有受割禮的,也沒有未受割禮的。#

[3.]安慰。他們不僅必蒙悅納,自己也必享受其中的喜悅:我必使他們在我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必得恩典,不僅事奉神,還要歡欣喜樂地事奉他;這會使他們的事奉更蒙他悅納;因為我們在主的道路上歌唱時,我們神的榮耀便為大。他們必歡喜地去吃自己的飯,因為神如今悅納他們所做的事(傳道書 9:7)不但如此,他們雖然哀哭著來到禱告的殿,卻必喜樂著離開;因為他們在那裡把憂慮和重擔卸給神,並將自己交託給他,就必得到如此的輕省,以致像哈拿一樣離去,臉上不再帶有愁容。許多憂傷的心靈都曾在禱告的殿中變為喜樂。#

2.這裡應許,大批外邦人必來到教會;不只是零星進來的少數人會受到歡迎,更是有許多人將要進來,大門也要向他們敞開: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當時聖殿是神的殿,基督也將這些話應用於聖殿(馬太福音 21:13);但他所著眼的是聖殿作為福音教會的預表(希伯來書 9:8、9)。因為基督稱它為自己的殿(希伯來書 3:6)。如今,論到這殿有以下應許:#

(1.)它不再是獻祭的殿,而是禱告的殿。屬神之人的宗教聚會必成為禱告的聚會,他們要在其中一同禱告,作為他們信仰一致、彼此相愛的記號。#

(2.)它將成為禱告的殿,不僅為猶太百姓,也是為萬民。當彼得不僅親自明白這事,還告訴全世界,在各國中敬畏神、行義的人都蒙他悅納時,這應許便得到應驗(使徒行傳 10:35)。過去曾一再宣告,凡外人擅自走近,必被處死;但如今,外邦人不再被視為外人和客旅(以弗所書 2:19)從所羅門在聖殿奉獻禮上的禱告可以看出,聖殿原本首先就是要成為禱告的殿,並且外人也會在那裡受到歡迎(列王紀上 8:30、41、43)。這裡還暗示(第8節),當外邦人蒙召進入時,他們必與猶太人結合為一個身體,使他們(正如基督所說,約翰福音 10:16)成為一群,歸於一個牧人;因為:#

[1.]神必招聚以色列被趕散的人。許多曾因不信而將自己排除在外的猶太人,必藉著信心重新被領進來,成為按恩典揀選所留下的餘數(羅馬書 11:5)。基督來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馬太福音 15:24),招聚他們被趕散的人(詩篇 147:2),使他們中間蒙保守的人歸回(第49章第6節),並作他們的榮耀(路加福音 2:32)#

[2.]除了已經招聚歸向他的、屬於他自己的被趕散者,他還要招聚別人歸向他。或者說,儘管不時已有一些外邦人進入教會,這仍不足以(如有些人可能以為的那樣)成全這些應許的廣大範圍;不,還有越來越多的人要被領進來:“除了這些人以外,我還要招聚別人歸向他;與將來在地上萬國中為基督收聚的莊稼相比,這些不過是初熟的果子;到了那時,外邦人的數目便會滿足。”請注意:教會是一個不斷成長的身體;當一些人被招聚進入時,我們仍可盼望還會有更多人進入,直到那奧秘的身體完全。我另外有羊。#

對眾先知的控告(主前706年)

以賽亞書 56:9–12和合本(神版)
9田野的諸獸都來吞吃吧!林中的諸獸也要如此。10他看守的人是瞎眼的,都沒有知識,都是啞巴狗,不能叫喚;但知做夢,躺臥,貪睡,11這些狗貪食,不知飽足。這些牧人不能明白—各人偏行己路,各從各方求自己的利益。12他們說:來吧!我去拿酒,我們飽飲濃酒;明日必和今日一樣,就是宴樂無量極大之日。

先知在這裡極其突然地改變自己的文風,從安慰的話轉向責備和使人知罪的話;以下三章大部分都沿著這種語調繼續下去,因此有人從這裡開始一篇新的講論。他已經向百姓保證,到了適當的時候,神必救他們脫離被擄;這話是為安慰那些將活到神施行這事之時的人。如今,他在這裡說明他們犯了什麼罪,怎樣惹動神,以致神要使他們被擄;這是為使他自己時代的人知罪,那時距被擄尚有將近一百年,他們正在使國家的罪惡滿盈;這也為證明神降在他們身上的一切都是公義的。因他們的朋友虛假,神必借他們仇敵的兇猛使他們荒涼。

I.這裡召來使人荒涼的審判(第9節)神草場上的羊如今將成為他宰殺的羊,作公義的祭牲倒下,因此田野和林中的走獸都被召來吞吃它們。這些是掠食的猛獸,照自己貪婪兇殘的本性行事;但神准許它們如此行,不僅如此,他還使用它們作自己的僕役,執行他的公義,儘管它們並非如此打算,心裡也不這樣思想。如果這話首先是指巴比倫人下來攻擊他們、吞吃他們,那麼它也可以進一步指羅馬人毀滅耶路撒冷和猶太民族;那是在他們中間這些被趕散的人(第8節所提到的)被招聚進入基督教會之後。羅馬軍隊如同林中的走獸臨到他們,吞吃他們,並徹底奪去了他們的地方和國族。請注意:當神要施行流血的工作時,他有隨叫隨到的掠食猛獸,可以用來執行這工作。#

II.這裡說明了這些審判的原因。那些牧人本應作羊群的守望者,察覺掠食猛獸正在臨近,趕走它們並保護羊群;他們卻詭詐而疏忽,既不理會自己的職責,也不憑良心看待交託給他們的責任,所以羊群輕易成了野獸的獵物。這可以指生活在以賽亞、耶利米和以西結時代的假先知(他們奉承百姓所行的惡道,並告訴他們,即使繼續如此行,也必得平安),以及藉著他們掌權的祭司。也可以指邪惡的君王,就是約西亞的兒子們;他們行主眼中看為惡的事。他們手下其他邪惡的官長也辜負所受的託付,行為敗壞而褻瀆;神的審判正從破口湧入,他們非但沒有堵住破口,反而使它變得更寬;非但沒有采取任何行動使主的烈怒轉消,反而使之愈發猛烈。他們本應謹守公平、施行公義(第1節),卻將兩者都棄絕了(耶利米書 5:1)或者,這也可以指我們救主時代那些作國家守望者的人,就是祭司長和文士;他們本應辨明時代的跡象,通知百姓彌賽亞即將臨近,卻反而敵擋他,竭力阻止百姓認識他,並使百姓對他產生偏見。這裡對這些守望者所作的描述極其可悲。國啊,你的引導者若是這樣,你就有禍了!#

1.他們對自己的職責毫無認識和了解。他們對自己的工作無知得可憐,自己所受的教導如此不良,根本不適合教導別人:他的守望者是瞎眼的,所以完全不適合作守望者。如果先見不能看見,誰能替我們看見呢?如果我們裡面的光竟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基督形容法利賽人是瞎眼領瞎眼的(馬太福音 15:14)。田野的走獸前來吞吃,守望者卻是瞎眼的,根本沒有察覺。他們全都無知(第10節),是不能明白的牧人(第11節),不知道應當為羊群做什麼,也不能以知識牧養它們(耶利米書 3:15)#

2.他們僅有的一點知識也不加以運用;沒有人因之得益。他們是瞎眼的守望者,不能辨明危險;也是啞狗,不肯發出警告。如果狗不能吠叫,不能喚醒牧人、嚇退豺狼,又何必設立它們看守羊群呢?這些人正是如此;那些受託照管靈魂的人,從不因人的過錯而責備他們,也不告訴他們最終將有什麼結局,從不警告他們神的審判正在湧來。他們向神的先知吠叫,甚至咬他們,又騷擾羊群,卻不抵抗豺狼或盜賊。#

3.他們非常懶惰,不肯付出任何勞苦。他們貪愛安逸,厭惡工作,總是睡覺、躺臥、貪愛打盹。他們不像門徒那樣因憂愁疲倦而不勝睏倦,反而特意躺下招引睡眠,並說:靈魂哪,只管安逸吧。再睡片時。百姓的牧人打盹時,百姓的處境就糟了(那鴻書 3:18);然而屬神的百姓有福,因為他們的牧者、以色列的保護者,既不打盹也不睡覺。#

4.他們極其貪婪,熱切追逐世界:是永不知足的貪食之狗。他們無論擁有多少,仍以為太少。他們如此貪愛銀子,以致永不因銀子知足(傳道書 5:10)。他們所追問的全是自己能得到什麼,而不是自己應當做什麼。只要讓他們領到工錢,工作有沒有完成,他們毫不在意;他們不餵養羊群,反而剪取羊毛。他們人人都偏行自己的道路,只顧自己的私利,完全不顧公眾的福祉。聖保羅曾抱怨他那個時代的守望者(腓立比書 2:21):人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各人都在傳播自己的見解、擴張自己的黨派、抬高自己的家族,並要使一切都合乎自己的心意;與此同時,公眾的共同事務卻被可悲地忽略,並被推到後面。他們各人都從自己的方位,從自己負責的工作末端或部分,謀求利益。他們要從各方獲取利益(Rem rem quocunque modo rem:錢,錢,無論採用正當還是不正當的手段,我們都必須得到錢),尤其要從自己所轄的方位獲取;在那裡,他們必定留心,絕不讓自己遭受任何損失,也絕不錯過任何可以得到的東西。如果有人不把食物放進他們口中,他們不僅不會服事他,還會預備攻擊他(彌迦書 3:5)#

5.他們是十足的享樂主義者,沉溺於享樂;沒有什麼比醉酒狂歡更使他們如魚得水(第12節)“來吧(他們說),我去拿酒”(他們隨時能取得酒;他們的酒窖比禱告密室預備得更充足),“我們要以烈酒灌滿自己”,也就是喝醉。他們經常醉酒,不是疏忽失察(如我們所說)或偶然飲酒過量,而是蓄意如此。守望者這樣彼此邀請、鼓勵,縱飲無度;或者,他們拉攏百姓與自己同坐共飲,從而使那些本應受他們責備的人在惡道上更加堅定,內心更加剛硬。既然守望者親自參與並帶頭醉酒,百姓怎會認為醉酒有何害處呢!#

6.他們非常安逸自信,確信自己的興盛和舒適必繼續下去;他們說:“明日必和今日一樣,並且更加豐盛;我們明日可以耗費在私慾上的,必和今日一樣多。”他們完全不思想自己的脆弱和必死,儘管他們正因放縱過度而縮短自己的日子、催促自己的死亡。他們毫不畏懼神的審判,儘管他們每日惹動神,使自己落在他的震怒和咒詛之下。他們從未考慮感官的一切快樂和享受何等不確定,如何在使用中消逝,並隨著其中的私慾一同過去。無論良心怎樣提出反對,他們都決意繼續這邪惡的道路,明日仍要像今日一樣歡樂。然而,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也許今夜你的靈魂就要被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