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以賽亞書 53

舊約先知中基督的靈預先見證的兩件大事,是基督所受的苦難,以及後來要得的榮耀(彼得前書 1:11)。基督親自講解摩西和眾先知時,所表明他們全部內容的主旨與範圍,就是基督應當受害,然後進入他的榮耀(路加福音 24:26、27)然而在整部舊約中,沒有一處像本章這樣清楚而充分地預言這兩件事;新約引用了本章的多處經文,並將其應用於基督。本章如此充滿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以致與其稱之為先知以賽亞的預言,不如稱之為傳福音者以賽亞的福音。我們在此可以看到:

I.基督受苦所蒙的羞辱:他外表的卑微、憂患的深重,以及許多人因此對他的教訓所懷的成見(第1–3節)#

II.這羞辱被除去,並且儘管他的苦難帶著恥辱和羞恥,卻藉著以下四點使他的苦難被賦予不朽的尊榮:#

1.他在其中遵行了父的旨意(第4、6、10節)#

2.他藉此為人的罪成就了贖罪之工(第4–6、8、11、12節),因為他受苦並不是由於自己有任何罪(第9節)#

3.他以不可戰勝並堪作榜樣的態度承受了苦難(第7節)#

4.他所承擔的事必亨通,他的苦難必以他不朽的尊榮告終(第10–12節)我們若以信心與本章的預言相調和,就可以加深對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對耶穌基督並他得榮耀的認識;他為我們的罪而死,又為使我們稱義而復活。#

彌賽亞的降卑(主前706年)

以賽亞書 53:1–3和合本(神版)
1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2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3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

在上一章結尾,先知已經預見並預言基督的福音將在外邦人中受到怎樣親切的接納:列國和他們的君王都要歡迎它;那些未曾見過他的人要信他。雖然他們中間沒有任何關於福音恩典的預言,可以喚起他們的盼望,使他們準備好接受福音,但他們一聽見福音,就會給予它應有的重視和思考。現在,他在這裡帶著驚異預言猶太人的不信;儘管舊約已經預先告知他們彌賽亞要來,他們也有機會親自認識他。請注意這裡所說的:

I.他們對基督福音的輕蔑(第1節)經上明確說,我們救主時代猶太人的不信正應驗了這話(約翰福音 12:38)。這話也被應用於使徒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中傳道所取得的微小成效(羅馬書 10:16)。請注意:#

1.在聽見福音信息的許多人中,只有少數人,極少數人相信它。這信息是公開而公然傳揚的,不是在角落裡低聲耳語,也不侷限於學堂,而是向所有人宣告;它又是如此可信的話,是十分可悅納的,似乎理應被普遍接受和相信。但事實完全相反;相信那些預先講論基督之先知的人很少;基督親自來時,官長和法利賽人中沒有人跟從他,普通百姓中也只有零星幾個人;使徒把這信息傳遍天下時,各處都有人相信,但相較之下人數極少。直到今日,在許多自稱相信這信息的人中,真心接受它並順服其權能的人也很少。#

2.因此,人不相信福音的信息,是因為耶和華的膀臂沒有向他們顯露;他們看不出,也不肯承認那伴隨著聖言的神聖能力。耶和華的膀臂已經顯露(正如第52章第10節所說),顯明在為證實基督教訓而施行的神蹟中,顯明在這教訓奇妙的成效中,也顯明在它對良心的作用中;它雖是微小的聲音,卻是有力的聲音。但他們既沒有察覺這一點,也沒有在自己裡面經歷聖靈那使聖言發生功效的工作。他們不信福音,是因為他們悖逆自己已有的光,因而喪失了上帝的恩典;所以上帝公正地拒絕把這恩典賜給他們,並將其扣留,而他們因缺少這恩典就不相信。#

3.這是一件我們應當深受觸動的事;它令人驚異,也極其可悲;傳道人可以像這裡的先知一樣,到上帝面前向他陳訴此事。如此豐盛的恩典竟被徒然領受,寶貴的靈魂竟在池邊滅亡,只因他們不肯下去得醫治,這是何等可惜!#

II.他們因基督外表卑微而輕蔑他本人(第2、3節)這似乎是作為他們拒絕他教訓的理由而提出的:他們對他本人懷有成見。他在世時,許多人聽見他傳道,不能不贊同所聽見的,卻不肯重視或接受,因為這教訓來自一個地位如此卑微、又沒有任何外在優勢可使人稱許的人。請注意這裡所說的:#

1.他甘願處於的低微境況,以及他如何降卑自己、倒空自己。他進入世界的方式和他在世所顯出的身份,與猶太人對彌賽亞所形成的觀念和對他的期望完全不相符,反而恰恰相反。#

(1.)人們期望他的出身極其尊貴顯赫。他應當是大衛的子孫,出自一個名聲如同世上偉人之名的家族(撒母耳記下 7:9)。然而,他從這個王室和顯赫的家族中生出時,這家族已經衰落敗微;那位大衛的子孫約瑟,就是人們所認為的他的父親,不過是一個貧窮的木匠,也許是造船的木匠,因為他大多數親屬都是漁夫。這裡所謂他像根出於乾地,意思就是他出生於北方加利利一個卑微而受鄙視的家庭;人們不指望這個家庭能產生任何青翠、任何偉大之物,正如不指望乾旱荒蕪之地產生這些一樣;那個地方名聲如此低微,以致人認為那裡不可能出什麼好東西。他的母親既是童女,就如干地;然而從她而生的那一位,不僅是果子,也是根。石頭地上的種子沒有根;但基督雖從乾地長出,卻既是大衛的根,也是大衛的後裔,是好橄欖樹的根。#

(2.)人們期望他公開登場,帶著盛大的威儀和引人注目的聲勢而來;但他卻在上帝面前,而不是在人面前生長。上帝的眼目看顧他,人卻不重視他:他像嫩芽生長,靜默而不為人察覺,毫無聲響,正如穀物這嫩芽生長,我們卻不知道怎樣長成(馬可福音 4:27)。基督如嫩芽興起,人原會以為它很容易被壓碎,或在一個寒霜之夜被凍壞。基督的福音起初如一粒芥菜種,看起來如此微不足道(馬太福音 13:31、32)#

(3.)人們期望他的面容和身形有某種非凡的俊美,足以吸引人的眼目,打動人的心,並激起所有看見之人的期望。但他身上並沒有這類東西;這並不是說他有絲毫畸形或形體不正,而是說他無佳形美容,沒有什麼異乎尋常之處,就是人原以為可在道成肉身的神之面容上見到的。他們看見他時,看不出他有任何足以使他們羨慕他的美貌;在他們看來,他並不比別的良人更出眾(雅歌 5:9)。摩西出生時極其俊美,俊美到被視為吉祥的預兆(使徒行傳 7:20;希伯來書 11:23)。大衛受膏時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撒母耳記上 16:12)但我們的主耶穌並沒有這樣的外貌可使人稱許他。或者,這裡與其說是指他的身體,不如說是指他在世顯現的方式,其中沒有任何可由感官察覺的榮耀。他的福音傳講出來,不用人的智慧所說的誘人言語,而是完全以符合其主題的樸實方式傳講。#

(4.)人們期望他過愉快的生活,充分享受世間男女的一切樂趣,這會吸引各等人到他那裡去;然而恰恰相反,他是多受痛苦、熟悉憂患的人。不僅他人生最後一幕是悲慘的,他的一生也是如此;不僅卑微,而且困苦,#

這樣,他既替我們成為罪,就承受了罪使我們所服在其下的判決,即我們一生的日子都要在憂苦中吃飯(創世記 3:17);他也由此為我們減輕了這判決的許多嚴厲和極端之處。從許多方面說,他的境況都是憂愁的。他居無定所,沒有枕頭的地方,靠施捨生活,遭人反對和威脅,並忍受罪人對他的頂撞。他的心靈柔和敏銳,容許憂愁的感受進入其中。我們從未讀到他笑,卻常常讀到他哭。倫圖盧斯在寫給羅馬元老院論耶穌的書信中說:“從未有人見他笑過;”他又因不斷的憂傷而如此憔悴消瘦,以致他剛過三十歲一點,就被人看作將近五十歲(約翰福音 8:57)。憂患是他的知己;因為他親自體察別人的苦難,與他們同感,也從未把自己的苦難置之度外;他變像時談論自己的去世,得勝進城時又為耶路撒冷哀哭。讓我們仰望他並且哀慟。

2.人因此對他所持的低微評價。人通常容易憑眼見、按外貌判斷人和事,所以他們看不出他有任何足以使他們羨慕他的美貌。他裡面其實有許多真正的美,就是聖潔之美和良善之美,足以使他成為萬國所羨慕的;但在他所生活和交往的人中,絕大多數看不見這種美,因為這美必須由屬靈的眼光辨識。屬肉體的心看不出主耶穌有任何卓越之處,看不出有什麼能使他們渴望認識他或在他裡面有分。不但如此,他不僅不為人所羨慕,反而被藐視、被厭棄、被拋棄、被憎惡;他是眾人的羞辱,是卑賤者,是人不願與之交往、也毫不尊重的人,是蟲而不是人。他被當作卑微的人而受藐視,被當作惡人而遭厭棄。他是匠人所棄的石頭;他們不願他作王治理他們。那些本應有足夠理智、能更明白事理,又本應有足夠憐憫、不至踐踏苦難之人的人;就是他來尋找並拯救的人;卻厭棄他:“我們彷彿掩面不看他,轉臉望向別處;他的苦難在我們看來毫無意義,儘管從未有任何憂患能與他的憂患相比。不但如此,我們的舉止不僅像是對他毫不關心,更像是厭惡他、憎恨他。”這話也可以讀作:他彷彿向我們隱藏自己的臉,遮蔽了他威嚴的榮耀,又在其上蒙了一層帕子;所以他被藐視,我們也不尊重他,因為我們不能透過那帕子看見他的榮耀。基督既承擔了為人因犯罪而損害上帝尊榮之事向上帝的公義作出補償(因為除了在尊榮方面,上帝不可能受到損害),他就不僅脫去了那本當歸於道成肉身之神的榮耀,而且甘願承受那本當歸於最惡劣之人和罪犯的羞辱;他這樣貶低自己,就榮耀了他的父。但這正是我們應當高度尊重他、竭力尊榮他的充分理由;人所厭棄的這一位,願我們接待他。#

彌賽亞的降卑(主前706年)

以賽亞書 53:4–9和合本(神版)
4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揹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 神擊打苦待了。5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6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7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 ;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8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9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到:

I.對基督所受苦難的進一步說明。前面已經說了許多,這裡卻說得更多,論到他使自己降至、謙卑至何等低微的境況;他順服至此,甚至死在十字架上。#

1.他有憂患和痛苦;他既熟悉它們,就繼續與它們相伴,並不躲避,即使這種相伴如此令人憂傷,他也不躲避。憂患和痛苦既分派給他了嗎?他就擔當它們,並不埋怨自己的命分;他揹負它們,既不畏縮逃避,也不被它們壓垮。擔子沉重,道路漫長,他卻不疲倦,而是堅持到底,直到他說:“成了。”#

2.他遭受擊打和壓傷;他受責罰、被擊打、受苦待。他的憂患壓傷了他;他從中感到痛楚和劇痛;這些苦難觸及他最柔嫩的部分,尤其是當上帝受羞辱,以及上帝在十字架上離棄他時。他始終受舌頭的擊打,人挑剔他、反駁他,把最惡劣的名聲加給他,並用各樣惡言毀謗他。最後,他又受人手的擊打,一擊接著一擊。#

3.他受了傷和鞭打。他受鞭打時,並沒有受到猶太律法仁慈規定的限制;那律法不準對最惡劣的罪犯施打超過四十下,而他卻按羅馬人的慣例受刑。毫無疑問,他所受的鞭打更加嚴酷,因為彼拉多本想以此代替把他釘十字架,然而這鞭打最終卻成了釘十字架的前奏。他的雙手、雙腳和肋旁都受了傷。儘管上帝安排他一根骨頭也不折斷,但他幾乎沒有任何一處皮膚完好無損(我們竟如此貪愛在完整的皮囊中安睡,甚至在蒙召為他受苦時也是如此);從戴著荊棘冠冕的頭頂,直到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腳掌,所見盡是創傷與壓傷。#

4.他受到冤屈和虐待(第7節)他受欺壓,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和嚴酷的對待。人把他完全無辜的事指控為他的罪,又把他不該受的刑罰加在他身上;在這兩方面,他都受了欺壓和傷害。他的心靈和身體都受苦;他既受欺壓,就將此放在心上。雖然他忍耐,卻並非對此麻木無感,而是與那些受欺壓而無人安慰的人一同流淚,因為欺壓者一方掌有權勢(傳道書 4:1)。欺壓是一種劇烈的苦難;它曾使許多智慧人瘋狂(傳道書 7:7);但我們的主耶穌受欺壓時,雖感到苦痛,卻仍持守自己的心。#

5.他受審判、被監禁,這隱含在他從監禁和審判中被取去這句話中(第8節)上帝既使他替我們成為罪,他就被當作罪犯處置;他被逮捕、拘押,成為囚犯;他按照通常的法律程序受審判、被控告、受審訊、被定罪。上帝對他提出訴訟,按照這訴訟審判他,又把他拘禁在墳墓的監牢裡;墳墓門口有一塊石頭滾來封住,並且加了封印。#

6.他尚未到正常壽數,就藉著死亡從活人之地被剪除;儘管他的一生極有益處,做了許多善事,而且每一件都是善事,以致人本會以為他們正是為其中某件善事而拿石頭打他。他被擊打至死,進到墳墓;人使他與惡人同埋(因為他被釘在兩個強盜中間,彷彿是三人中最惡劣的),然而他又與財主同葬,因為他被安葬在一座屬於約瑟這位尊貴議士的墳墓裡。他雖然與惡人同死,按照處置罪犯的通常做法,本應與他們一同埋在他被釘十字架的地方;但上帝在這裡預先宣告,護理也如此安排,使他與無辜者、與財主同葬;即使在他的苦難中,這也成為他與那些真正該死之人有別的標記。#

II.對他受苦之意義的完整說明。如此卓越的一位竟遭受如此嚴酷的苦難,這是一個極大的奧秘;人自然會驚異地問:“這是怎樣發生的?他做了什麼惡事?”他的仇敵確實認為他因自己的罪行而受苦,是罪有應得;他們雖無法提出任何罪狀控告他,卻以為他受責罰、被上帝擊打苦待(第4節)因為他們恨他、逼迫他,就以為上帝也如此,以為上帝是他的仇敵,與他爭戰;因此他們越發向他發怒,說:上帝已經離棄他;追趕他,捉拿他吧(詩篇 71:11)。凡公正受擊打的,都是被上帝擊打,因為君王藉著他秉公行義;他們便如此看待他,認為他受擊打是應當的,作為褻瀆者、迷惑人的和凱撒的仇敵而被處死,是公正的。那些看見他懸在十字架上的人,並不查問他案件的是非曲直,而是想當然地認定別人加給他的一切罪名都是真的,因此報應不容他存活。約伯的朋友同樣認為他被上帝擊打,因為他的苦難中有某種不同尋常之處。他確實被上帝擊打,第10節(或者如有人所讀,他是上帝所擊打、所苦待的那一位;雖受擊打和苦待,卻仍是上帝的兒子),但並不是按他們所理解的意義;因為他雖然受了這一切苦難,#

1.他從未做過哪怕最微小的事,配受這種嚴酷的待遇。有人控告他蠱惑國民、煽動叛亂,這完全是虛假的;他未行強暴,反而周流四方行善。有人稱他為那迷惑人的,他也從未配受這樣的名聲;因為他口中沒有詭詐(第9節),使徒曾引用這話(彼得前書 2:22)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在言語或行為上從未犯罪;他的仇敵也沒有一人能回應他的質問: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定他罪的審判官承認查不出他有什麼罪;處決他的百夫長也宣認,他確實是個義人。#

2.他在受苦時的表現,足以顯明他並不是以作惡者的身份受苦;因為他雖然受欺壓和苦待,卻不開口(第7節),甚至連為自己的無辜申辯也沒有,反而甘願獻上自己,為我們受苦、受死,並不對此提出任何反對。這除去了十字架的絆腳之處,因為他為著偉大而聖潔的目的,自願順服於十字架。他本可憑智慧逃過判決,也可憑能力抵抗行刑;但經上是這樣記載的,他也理當這樣受苦。他從父領受了這條命令,所以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毫無困難,也不勉強(他就是上帝的羔羊);羊在剪毛的人,甚至在屠夫面前怎樣無聲,他也怎樣不開口。這不僅表明他在苦難中足為榜樣的忍耐(詩篇 39:9),以及他在辱罵下的溫柔(詩篇 38:13),也表明他欣然順從父的旨意。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看哪,我來了。我們憑這旨意得以成聖,就是他使自己的靈魂、自己的生命成為贖罪祭。#

3.耶穌基督受苦,是為了我們的益處,也是代替我們受苦。這一點在此以極其多樣而有力的措辭,清楚、充分地加以斷言。#

(1.)我們眾人在上帝面前有罪,這是確定無疑的。我們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第6節):我們都如羊走迷,人人都是如此。整個人類都處在原初敗壞的汙點之下,每一個人也都被控犯有許多實際的過犯。我們都離開了上帝這位對我們擁有合法權利的主人而走迷,使自己與他疏遠,偏離了他指定我們前往的目標,也偏離了他指定我們行走的道路。我們像羊一樣走迷;羊容易迷失,迷失以後又不善於重新找到歸家的路。這就是我們的真實光景;我們一心要背離上帝,卻完全不能憑自己回到他那裡。這一點被提及,不僅是作為我們的不幸(我們離開青草地而走迷,使自己暴露在猛獸面前),也是作為我們的罪孽。我們離開上帝而走迷,就是冒犯他,因為我們各人偏行己路,藉此把自己和自己的意志樹立起來,與上帝和他的旨意相抗衡;這正是罪的惡毒之處。我們沒有順服地行在上帝的道路上,反而任性而頑固地轉向自己的道路,就是自己內心的道路,是我們自己敗壞的慾望和情慾引導我們所走的道路。我們為自己作主,要作自己的主人,自己為自己分配一切,隨意而行,隨意而得。有些人認為,這暗示各人自己特有的惡道,與別人的惡道有所區別。罪人各有自己的罪孽,各有自己所喜愛的罪,就是最容易纏累他們的罪;各有自己特別喜愛、並在其中自我慶幸的惡道。#

(2.)我們的罪就是我們的痛苦和憂患(第4節),或者照另一種讀法,是我們的疾病和創傷:七十士譯本將其讀作我們的罪;使徒也是如此(彼得前書 2:24)。我們原初的敗壞是靈魂的疾病和病症,是一種習慣性的失調;我們實際的過犯則是靈魂的創傷;良心若尚未如烙慣一般麻木無覺,這些創傷就會使它疼痛。或者,我們的罪被稱為我們的痛苦和憂患,是因為我們所有的痛苦和憂患都是由我們的罪造成的,而且我們的罪配受我們一切的痛苦和憂患,甚至最極端、永遠長存的痛苦和憂患。#

(3.)我們的主耶穌受命,也親自承擔為我們的罪作出補償,從而拯救我們脫離罪所帶來的刑罰後果。#

[1.]他受命這樣做,這是出於他父的旨意;因為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上帝揀選他作可憐罪人的救主,並要他以這種方式拯救他們,就是擔當他們的罪和罪的刑罰;不是 idem;我們本應承受的同一刑罰,而是 tantundem;一種遠超等價的補償,足以在上帝治理世界時維護其聖潔與公義的尊榮。請注意這裡所說的:第一,我們以何種方式得救,脫離因犯罪而應遭的毀滅:就是把我們的罪歸在基督身上,正如獻祭者的罪歸在祭牲身上,又如以色列眾人的罪歸在替罪羊頭上。我們的罪都被安排聚集在他身上(頁邊注如此讀);他所要拯救之人的罪,無論來自何地、何世代,都聚集在他身上;他也因這些罪而遭受刑罰。它們被安排落在他身上(有人如此讀),就像那些帶著刀棒來捉拿他的人衝向他一樣。把我們的罪歸在基督身上,意味著將罪從我們身上除去;我們若順服福音的恩典,就不會落在律法的咒詛之下。當基督替我們成為罪(即贖罪祭),並因替我們成為咒詛而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時,我們的罪就歸在了他身上;他就這樣使自己能夠使那些揹負罪的重擔、勞苦沉重而來到他面前的人得享安舒(見詩篇 40:6–12)。第二,這是由誰指定的。是耶和華把我們的罪孽歸在基督身上;他設計了這條和好與得救的道路,也接受基督將要作出的代替性補償。基督照上帝確定的旨意和預知被交於死地。除了上帝以外,沒有誰有權把我們的罪歸在基督身上;這是因為罪是得罪上帝的,補償也必須向他作出;又因為那位要擔當罪孽的基督,是他自己的兒子,是他的愛子,是他的聖僕耶穌,他自己原是不知罪的。第三,這贖罪之工要為誰成就。歸在基督身上的,是我們眾人的罪孽;因為在基督裡面有足以拯救所有人的功德,並且這救恩被誠摯地賜給所有人;凡不是自己排斥自己的人,都不被排斥在外。這暗示得救只有這一條道路。所有稱義的人,都是藉著自己的罪歸在耶穌基督身上而稱義;無論這些罪有多少,他都能擔當它們全部的重量。#

[2.]他承擔了這事。上帝把我們的罪孽歸在他身上;但他同意了嗎?是的,他同意了;因為有人認為接下來的話(第7節)正確的讀法是:刑罰被追討,他便應允;上帝的公義要求為我們的罪作出補償,他便應承作出這補償。他成為我們的保證人,並不是原先與我們共同負債,而是作為這訴訟的保人:“我父啊,願咒詛歸在我身上。”因此,他被捕時,便同那些接受他自願交付自己的人約定,以此換取他門徒獲釋: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約翰福音 18:8)。他自願承擔此事,便使自己為我們的債負責;他肯負責,實在是我們的福分。這樣,他償還了自己未曾搶奪的。#

(4.)他既承擔了我們的債,就承受了刑罰。所羅門說:為生人作保的,必受虧損。基督既為我們作保,就為此受了痛苦。#

[1.]他擔當我們的憂患,揹負我們的痛苦(第4節)他不僅順服於罪帶進來的、屬人性的共同軟弱和人生的共同災禍,而且承受了最極端的憂愁,以致他說:我的心極其憂傷。他使現今的憂愁在自己身上成為沉重,為要使它們對我們成為輕省容易。罪是苦難和不幸中的苦艾與敗壞。基督擔當我們的罪,因而也擔當我們的憂患,把它們從我們身上擔去,使我們永不至受壓過重。這話在 馬太福音 8:17 中被引用,並應用於基督對那些前來求醫之病人的憐憫,以及他為醫治他們所施展的能力。#

[2.]他藉著為我們的罪受苦而成就此事(第5節)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傷,為要替這些過犯贖罪,併為我們買得赦免。我們的罪就是他頭上的荊棘、手腳上的釘子和肋旁的槍。創傷和壓傷是罪的後果,是我們所配得、也是我們給自己招來的(第1章第6節)。為使這些創傷和壓傷雖然痛苦,卻不至致命,基督為我們的過犯受傷,為我們的背叛和悖逆受折磨或疼痛(這個詞也用於婦人生產的痛苦)。他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或壓碎;這些罪孽是促成他死亡的原因。第8節所說的意思相同:因我百姓的過犯,他受了擊打;那本應落在我們身上的擊打落在了他身上。也有人如此讀:他因我百姓的罪孽被剪除,那擊打原本屬於他們,或是他們所當受的。他因我們的過犯被交於死地(羅馬書 4:25)。因此,經上說,基督照聖經所說,就是照這處經文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哥林多前書 15:3)有人把這句話讀作:藉著我百姓的過犯;就是說,他藉著猶太人的惡手受擊打、被釘十字架並被殺;猶太人在名義上是上帝的百姓(使徒行傳 2:23)。但毫無疑問,我們應當按前一種意義理解;天使曾向但以理鄭重宣告有關彌賽亞所承擔之事的預言,充分證實了這一意義:他要止住過犯,除淨罪惡,併為罪孽成就和好(但以理書 9:24)#

(5.)這事給我們帶來的結果,是我們得平安和醫治(第5節)#

[1.]我們由此得平安:使我們得平安的懲治加在他身上;他藉著順服這些懲治,除滅了仇恨,在上帝與人之間建立了和好;他藉著十字架上的血成就了和平。我們因罪已經成為上帝聖潔所憎惡的,並落在他公義的刑罰之下;但藉著基督,上帝與我們和好,不僅赦免我們的罪,救我們脫離毀滅,而且接納我們與他為友、與他相交;平安(即一切美善)便由此臨到我們(歌羅西書 1:20) 他就是我們的和平(以弗所書 2:14)。 基督受痛苦,使我們可以安舒;他滿足了上帝公義的要求,使我們的內心可以得滿足,可以振作歡喜,知道我們的罪藉著他已經蒙赦免。#

[2.]我們由此得醫治;因為我們因他受的鞭傷得了醫治。罪不僅是使我們被定死罪、而基督為我們買得赦免的一項罪行,也是直接導致我們靈魂死亡的一種疾病,而基督為醫治這病作了預備。他藉著所受的鞭傷(即他所經歷的苦難),為我們買得上帝的聖靈和恩典,以治死我們的敗壞;這些敗壞就是我們靈魂的病症。他也使我們的靈魂處於健康的良好狀態,使之適合事奉上帝,並預備好享受他。藉著基督十字架的教訓,以及這教訓為我們提供的抵擋罪的有力論據,罪在我們裡面的權勢被打破,我們也得到堅固,能夠抵擋滋養這疾病的事物。#

(6.)這事給基督帶來的結果,是他的復活和被提升,永享尊榮。這使十字架令人跌倒之處完全消除;他獻上自己受死,作了祭物,如同羔羊。為了表明他獻上自己的祭物已蒙悅納,這裡在第8節 , 告訴我們:#

[1.]他獲釋了:他從監禁和審判中被取去;他曾在司法程序之下被囚於墳墓中,為我們的債被拘禁在那裡,判決似乎已經對他作出;然而,天上發出明確命令,把他從墳墓的監牢中帶出來,特意差遣一位天使滾開石頭,使他得自由;這樣,對他所作的判決便被撤銷、廢除了。這不僅使他得尊榮,也使我們得安慰;因為他為我們的過犯被交付,又為使我們稱義而復活。保人這樣獲釋,就等於債務被免除。#

[2.]他被提升了: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呢?他的年歲或延續(這個詞有此含義),即他一生的年日,誰能述說呢?他復活後不再死亡;死不再轄制他。那曾經死過的如今活著,並且活到永永遠遠;誰能描述他復活所得的那種不朽,或數算它的年年歲歲呢?他被提升進入這永恆的生命,是因為他為自己百姓的過犯順服至死。我們也可以把這理解為指他發揮功用的時期,正如大衛被說成服事了他自己的世代,從而達到了人生的目的。誰能述說基督藉著他的死與復活將給世界帶來何等大的福分呢?有些人把他的世代理解為他屬靈的後裔:誰能數算那極其眾多的歸信者呢?他們將藉著福音為他而生,如清晨的甘露一般。#

論到他的這後裔,讓我們像摩西為以色列所祈求的那樣祈求:願我們列祖的主上帝使他們比現在多一千倍,並照他所應許的賜福給他們(申命記 1:11)

彌賽亞的高升;彌賽亞的凱旋(主前706年)

以賽亞書 53:10–12和合本(神版)
10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11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12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在前面的經文中,先知已經非常具體地為基督的苦難作了見證,同時也夾雜著一些關於其圓滿結局的暗示;這裡他再次提到基督的苦難,卻用大量篇幅預言隨後而來的榮耀。我們可以在這些經文中注意到:

I.基督降卑狀態中的服事和苦難。來吧,看看他怎樣愛我們,看看他為我們做了什麼。#

1.他使自己服在上天的不悅之下(第10節)然而,耶和華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疼痛、折磨或憂傷。聖經沒有一處說,基督在苦難中承受了上帝的忿怒;但這裡說:#

(1.)耶和華壓傷了他,不僅容許人壓傷他,而且喚醒自己的刀劍攻擊他(撒迦利亞書 13:7) 他們認為他因自己所犯的某項大罪而被上帝擊打(第4節);他確實被上帝擊打,但那是為我們的罪;耶和華壓傷了他,因為上帝沒有愛惜他,反而為我們眾人把他交出來(羅馬書 8:32) 正是上帝把苦杯放在他手中,並要他喝下去(約翰福音 18:11),因為上帝已經把我們的罪孽放在他身上。正是上帝使他替我們成為罪、成為咒詛,又使他的燔祭全然化為灰燼,以此表明祭物蒙了悅納(詩篇 20:3)#

(2.)上帝壓傷他,以致使他憂傷。基督使自己順服這一安排,並因父把他交出來而感受到憂傷;他愁苦到陷入極度痛楚的地步,開始驚恐起來,極其沉重。#

(3.)耶和華喜悅這樣做。他決定如此行;這是永恆謀議的結果;他也以此為樂,因為這是拯救人類、維護並增進上帝尊榮的有效方法。#

2.他代替罪人獻上自己作為祭物。他使自己的靈魂成為贖罪祭;他親自解釋了這事(馬太福音 20:28),說他來是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人把公牛和山羊帶來作贖罪祭時,是他們把這些牲畜獻為祭物,因為他們在這些牲畜身上有所有權;上帝已經使它們服在人的腳下。但基督使自己成為祭物;這是他自己採取的行動,是他親自成就的事。我們不能把他放在我們的位置上,乃是他把自己放在那裡,並且說: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在你手中;這句話的含義高於大衛說這話或能夠說這話時的含義。“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託給你,把它存放在你手中,作為祭牲的生命和赦罪的代價。”他就這樣擔當他定意使之稱義的許多人的罪孽(第11節),藉著把世人的罪擔在自己身上而除去它(約翰福音 1:29)。 這在(第12節)再次提到:他擔當了許多人的罪;這些人若親自擔當自己的罪,就會被它壓沉到最深的地獄。請看這事何等一再被強調;因為每當我們想到基督的苦難時,都必須看見他在苦難中擔當我們的罪。#

3.他使自己服在那對我們而言是罪之工價的事之下(第12節)他傾倒自己的靈魂,以至於死,像水一樣將它倒出;既然舍下生命是救贖並拯救我們的指定方法,他就如此不以自己的生命為重。他雖至於死,也不愛惜自己的性命;跟隨他的殉道者也同樣如此(啟示錄 12:11) 或者更確切地說,他把生命像奠祭一樣傾倒出來,使他的祭完全;又像酒一樣把它倒出,使他的血對所有信徒而言確實是可喝的,正如他的肉確實是可吃的。他在苦難中不僅身體彷彿消融(詩篇 22:14 , “我如水被倒出來”),而且交出了自己的靈;他把靈傾倒出來,甚至達到死地,儘管他是生命的主。#

4.他容許自己被列在罪人之中,卻又獻上自己為罪人代求(第12節)#

(1.)他被列在罪犯之中,極大地加重了他的苦難;他不僅被當作惡人定罪,而且與兩個臭名昭著的惡人一同被處死,他又在中間,彷彿是三人中最壞的一個。福音書作者告訴我們,這個受苦的情形應驗了這預言(馬可福音 15:27、28)。 不但如此,所有罪犯中最卑劣的巴拉巴;一個叛徒、盜賊和殺人犯;竟與他一同交給百姓選擇,爭取百姓的恩惠,而且巴拉巴獲選了;因為他們不要釋放耶穌,卻要釋放巴拉巴。他一生都被列在罪犯之中;因為他被稱為、也被視為違犯安息日的人、貪食好酒的人,以及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2.)他在苦難中為罪犯代求,為那些辱罵他並把他釘十字架的人代求;這使他的苦難大受稱許,也使他大得尊榮。因為他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這不僅表明他赦免了他們,也表明他當時正在成就一件事,而他們以及所有其他罪犯得蒙赦免,都要以這事為根基。那禱告是他血所發出的言語;他的血所呼求的不是報仇,而是憐憫,因此它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甚至是為那些用惡人的手流他血的人呼求。#

II.他高升狀態中的恩典與榮耀;而他賜給我們的恩典,正是賜給他的榮耀中不可輕看的一部分。這些恩典與榮耀藉著救贖之約為他確立;這些經文使我們對這約有所認識。他應許使自己的靈魂成為贖罪祭,同意父把他交出來,並承擔擔當許多人之罪的責任;鑑於這一切,父應許榮耀他,不僅以創世以前他作為上帝所擁有的榮耀(約翰福音 17:5)來榮耀他,而且以中保的諸般榮耀來榮耀他。#

1.他必得著永在之父的榮耀。他以這個稱號被帶到世上(第9章第6節),而當他離開世界時,也決不會不符合這個稱號。這是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亞伯拉罕在這方面是基督的預表):他要作多國之父,從而成為世界的承受者(羅馬書 4:13、17)。 亞伯拉罕怎樣是猶太教會的根,聖約怎樣與他和他的後裔訂立,基督也照樣是普世教會的根;恩典之約與他和他屬靈的後裔訂立。這恩典之約以救贖之約為根基,並接枝於其中;這裡記載了救贖之約的一些榮耀應許。經上應許:#

(1.)救贖主必有後裔事奉他,並使他的名長存(詩篇 22:30) 真信徒是基督的後裔;父把他們賜給他,使他們成為他的後裔(約翰福音 17:6)。 他受死,是要買贖他們、潔淨他們歸給自己;他像一粒麥子落在地裡,為要結出許多果實(約翰福音 12:24) 他們藉以重生的道,就是那不能朽壞的種子,是他的道;使他們重生的偉大創始者聖靈,是他的靈;印在他們身上的也是他的形象。#

(2.)他必活著看見自己的後裔。基督的兒女有一位永活的父;因為他活著,他們也要活著,因為他就是他們的生命。他雖然死了,卻又復活了,並沒有撇下他的兒女為孤兒,反而採取有效的措施,確保他們得到兒子的靈、福分和產業。他必看見他們大大增多;這裡的詞是複數:他必看見他的眾後裔;他們人數眾多,無法數算。#

(3.)他必繼續親自照料這個人口眾多的家庭:他必延長自己的日子。許多人看見自己的後裔和後裔的子孫時,便希望平安離世;但基督不會把照管自己家庭的責任交託給別人;不,他自己必長久活著,他的政權與平安必不斷增長,永無窮盡,因為他永遠活著。有些人認為這是指信徒:他必看見一個延長自己年日的後裔;這與 詩篇 89:29、36 , 所說的相符:“他的後裔要存到永遠。”只要世界仍然存在,基督在其中就必有一間教會,而他自己必作這教會的生命。#

(4.)他所承擔的偉大工作必取得成功,符合預期: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上帝的旨意必然成就,其中一點一畫也不會落空。注意:#

[1.]救贖人類的工作在主耶穌手中,也就是在可靠的手中。這工作在他手中,對我們是好的;因為我們自己的手不足以幫助自己,但他能拯救到底。這工作在那托住萬有者的手中。#

[2.]這是耶和華所喜悅的事;這不僅表示他對此事的謀劃,也表示他對此事的歡喜。因此,上帝愛他、喜悅他,因為他承擔了為群羊舍命的責任。#

[3.]這工作到目前為止一直亨通,將來也必亨通,無論它的道路上曾經或可能出現什麼障礙或困難。凡照上帝所喜悅的事承擔的工作,都必亨通(第46章第10節)。 作為基督預表的居魯士必成就上帝一切所喜悅的事(第44章第28節),因此基督無疑更必如此。基督完全具備承擔這項工作的資格,又以如此大的力量推進它;這工作從始至終也設計得如此完善,以致它不可能不亨通,使他的父得尊榮,並使他所有的後裔得拯救。#

(5.)他自己必從中得到極大的滿足(第11節)他必看見自己靈魂勞苦的成果,便心滿意足。他必預先看見這成果(這句話可以這樣理解);他展望自己的苦難時,也必展望其果實,並對這項約定感到滿意。當這成果在可憐罪人的歸信和得救上實現時,他必看見它。注意:#

[1.]我們的主耶穌為救贖並拯救我們,靈魂經歷了生產之苦,承受巨大疼痛,同時又切望生產;他所經歷的一切疼痛和陣痛,都是為此,並催促這事實現。#

[2.]基督現在看見、將來也必看見他靈魂勞苦的蒙福果實,就是他的教會得以建立並被建造,以及所有蒙賜給他之人的永遠得救。他工作的任何部分都不會達不到目的;他必親自看見自己沒有徒然勞苦。#

[3.]靈魂得救使主耶穌極其滿足。若許多兒子藉著他、經過恩典被帶進榮耀裡,他就會認為自己一切的痛苦都用得值得,自己也得到了極其豐厚的報償。讓他得著這事,他就滿足了。上帝必得榮耀,悔改的信徒必被稱義,那時基督便心滿意足。因此,我們既效法基督,若能做任何事情來促進上帝國度在世上的權益,也應當以此為滿足。遵行上帝的旨意,應當始終像對基督一樣,成為我們的食物和飲料。#

2.他必得著引進永遠之義的榮耀;因為有關他的預言正是如此(但以理書 9:24) 這裡也表達同樣的意思:藉著對他的認識和對他的信心,我的義僕必使許多人稱義;因為他必擔當許多人的罪,從而為我們脫離罪而稱義奠定根基。注意:#

(1.)基督之死帶給我們的偉大特權,是使我們脫離罪而稱義;我們得以免除那唯一能毀滅我們的罪責,又蒙接納進入上帝的恩寵之中,而唯有這恩寵能使我們幸福。#

(2.)基督為我們買得稱義,也把它應用在我們身上;這是藉著他為我們所作的代求、向我們所傳的福音,以及在我們裡面作見證的聖靈而成就的。人子甚至在地上也有赦罪的權柄。#

(3.)基督使許多人稱義,並非所有人(有許多人在自己的罪中滅亡),但仍是許多人;他捨命為多少人作贖價,我們的主上帝召來多少人,他就使多少人稱義。他使之稱義的,不只是這裡或那裡某個出眾而引人注目的人,而是許多人中的那些人,是被藐視的群眾。#

(4.)我們是藉著信心稱義的,也就是藉著我們接受基督和恩典之約;我們以這種方式得救,因為上帝由此最得榮耀,白白的恩典最被高舉,自我最被降卑,而我們的福樂也最有效地得到保障。#

(5.)信心就是認識基督;沒有知識,就不可能有真實的信心。基督贏得人的意志和情感的方法,是光照人的悟性,使悟性真誠地贊同上帝的真理。#

(6.)那使我們稱義的對基督的認識和對他的信心,同時把他視為上帝的僕人,也視為我們的擔保者。#

[1.]他是受上帝差遣、推行上帝的計劃並維護和增進上帝榮耀之權益的那一位。“他是我的義僕,並以此身份使人稱義。”上帝已經授權並任命他這樣做;他這樣做符合上帝的旨意,也使上帝得尊榮。他自己是義的,我們眾人都領受了他的義。那自己為義的(因為他若有任何自己的罪需要承擔,就不可能為我們的罪贖罪),被上帝立為我們的義,成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2.]他是為我們承擔責任的那一位。我們必須認識他並相信他,知道他擔當了我們的罪孽:他把重擔放在自己身上,從而救我們免被它壓沉。#

3.他必得著無可爭辯的勝利和普世統治的榮耀(第12節) 因為他成就了這一切美善的服事,所以我要使他與偉大者同得一份;他也必照父的旨意與強盛者均分擄物,就像一位偉大的將軍把敵人逐出戰場以後,為自己和軍隊取走戰場上的擄物;這既是勝利無可置疑的證據,也是對戰鬥中一切勞苦和危險的報償。注意:#

(1.)父上帝已經承諾,以極大的榮耀報償基督的服事和苦難:“我要把他安置在偉大者之中,使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也有極大的豐富分派給他:他必均分擄物,必有豐盛的恩典和安慰,賜給他所有忠信的精兵。#

(2.)基督藉著征服進入他的榮耀。他攻擊了全副武裝的壯士,奪去他的佔有,並分了擄物。他已經戰勝執政者和掌權者,戰勝罪與撒但、死亡與地獄、世界與肉體;這些就是他解除武裝並奪取其擄物的強盛者。#

(3.)基督所得報償的榮耀,以及他所分的擄物,有很大一部分在於極其眾多、甘心、忠信、忠誠的臣民都必被帶到他面前;因為有些人如此解讀這句話:“我要把許多人賜給他,他必得著許多人作為擄物。”上帝要把列國賜給他為基業,把地極賜給他為產業(詩篇 2:8) 他的統治必從這海直到那海。許多人必受上帝恩典的感動,把自己交給他,讓他統治、教導並拯救;他必因此認為自己得了尊榮、變得豐富,併為自己所做和所受的一切得到了極其豐厚的報償。#

(4.)上帝為救贖主所定意的,他必確實佔有:“我要把它分給他。”緊接著又說:“他必分它。”儘管有人反對他,仍必如此;因為基督怎樣完成了交給他去做的工作,上帝也照樣完全賜下了應許給他的報償;因為上帝既有能力,也信實可靠。#

(5.)上帝分給基督的擄物,基督又把它分出去(這裡用的是同一個詞);他把它分配給自己的跟隨者。因為他升上高天、擄掠了仇敵時,便為人領受了恩賜,好把恩賜賜給人;正如他已經告訴我們的(使徒行傳 20:35),他自己認為施比受更為有福,也更為尊榮。基督為我們得勝,我們藉著他便得勝有餘。他已把擄物,就是他得勝的果實,分給一切屬他的人;因此,讓我們也在他們中間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