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以賽亞書 64
以賽亞書: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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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求神親自臨在;為聖徒預備的福分(主前706年)
1願你裂天而降;願山在你面前震動—2好像火燒乾柴,又像火將水燒開,使你敵人知道你的名,使列國在你面前發顫!3你曾行我們不能逆料可畏的事。那時你降臨,山嶺在你面前震動。4從古以來,人未曾聽見、未曾耳聞、未曾眼見在你以外有什麼神為等候他的人行事。5你迎接那歡喜行義、記念你道的人;你曾發怒,我們仍犯罪;這景況已久,我們還能得救嗎?
這裡,
I.他們的祈求是,願神現在為他們奇妙地顯現(第1、2節)。前章結尾把他們的處境描述得非常悲慘、非常艱難,在這種情形下,正是呼求的時候:“主啊,求你幫助;惟願神彰顯他的熱心和力量!”他們曾祈求(第63章第15節)神從天上垂顧;在這裡,他們祈求他降臨搭救他們,正如他在 出埃及記 3:8 所說的。#
1.他們渴望神在護理中向他們併為他們彰顯自己。當神為他的百姓施行某種非凡的拯救時,經上說他發出光輝,顯明自己大有能力;因此,他們在這裡祈求他裂天而降,正如他搭救大衛時,經上說他使天下垂,親自降臨(詩篇 18:9),以非凡的方式彰顯他的能力、公義和良善,使眾人都注意這些並加以承認。神的百姓所願所求的正是如此:即使他的道路在海中,他們自己仍能因看見他而滿足;當他的道路在雲中時,別人也能被使得看見他。這也適用於基督第二次降臨,那時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主耶穌啊,求你來,快快地來。#
2.他們渴望他戰勝一切抵擋,使一切抵擋都在他面前讓路:使山嶺在你面前熔化;願你烈怒的火向你的仇敵猛烈燃燒,甚至將最堅硬如磐石的山嶺熔解,使它們在火前熔化,如同金屬在爐中變成液體,可以按操作者所喜悅的樣式鑄造;熔化萬物的火就是這樣燃燒(第2節)。願萬事激盪起來,以便發生有利於教會的榮耀變革:如同火使水沸騰。有人認為,這裡暗指火山或燃燒的山;它們有時噴出含硫的洪流,使鄰近的江河和海水沸騰。這些火山或許被留下來,作為神烈怒之能力的可感明證,以及末日焚燒的預警片段。#
3.他們渴望這事大大歸榮耀和尊貴於神,使他的名不僅為他的朋友所知(他們從前已經認識他的名,並信靠他的能力),也為他的敵人所知,使他們認識他的名,在他面前戰兢,並與伯示麥人一同說:誰能在這位聖潔的主神面前站立得住?誰曉得他怒氣的權勢?要注意,神遲早必使他的名為他的敵人所知,並迫使那些不肯來到他面前敬拜的人在他面前戰兢。神的名若不是我們的堅固保障,使我們可以奔入其中而得安全,就必成為抵擋我們的堅固保障;我們無法逃到它所及範圍之外而得安全。那日必到,列國將被迫在神面前戰兢,無論他們人數多麼眾多、力量多麼強大。#
II.他們懇求的理由是,神從前曾為他的百姓奇妙地顯現;“你已經這樣行過,因此你還會這樣行”,這是在施恩寶座前有力的申辯(詩篇 10:17)。#
1.他們特別以神從前為他的百姓以色列所行的事來懇求,就是他領他們出埃及時所行的(第3節)。那時,他在埃及的災禍中行了可怕的事,是他們所沒有料到的;他們本已對得救絕望,更沒有想到自己會以如此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蒙拯救。後來他在極其可畏的景象中降臨西奈山,使那山和鄰近的山嶺在他面前熔化,如公羊跳躍(詩篇 114:4),又戰兢,以致它們四散,永久的山岡也都俯伏(哈巴谷書 3:6)。在神為那百姓施行的許多偉大拯救中,他行了他們沒有料到的可怕之事,使那些看來像山嶺一樣巍峨堅固的大人物倒在他面前,也使強大的抵擋退讓(見士師記 5:4、5;詩篇 68:7、8)。有人認為這是指西拿基立強大軍隊的潰敗;這場潰敗所顯明的神聖能力,與磐石和山嶺熔化一樣令人驚奇。#
2.他們以神慣常所行的,以及他已經宣告要為自己百姓施行的恩慈旨意來懇求。神為他百姓的安全和幸福所作的預備,就是為一切尋求他、事奉他、信靠他之人所作的預備,極其豐盛,而且隨時可得;因此,他們不必擔心得不到這福分,因為它是確定的,也不必擔心從這福分中得不到滿足,因為它是充足的。#
(1.)這預備極其豐盛(第4節)。人未曾聽見,也未曾看見神為等候他的人預備了什麼。請留意神百姓的特徵:他們是在履行本分的道路上等候他的人,等候他已經應許並定意賜給他們的救恩。請留意這百姓的幸福繫於何處:它就是神為他們所預備的,是神在自己的謀略中為他們所定意的,也是他在護理和恩典中正在為他們預備,並預備他們承受的;也可以讀作神已經作成或將要作成的事。一些猶太學者認為,這是指為彌賽亞的日子所保留的福分,使徒也將這些話應用於這些福分;另一些人則將其擴展到來世的榮耀。這包括神為敬畏他的人所積存,併為投靠他的人所施行的一切恩惠(詩篇 31:19)。這裡論到這些福分說,自從創世以來,即使在最善於探究和查問的時代,人也未能借著聽與看這兩種求知的感官充分認識它。除了神自己以外,沒有人看見過、聽見過,也沒有人能夠明白為聖潔靈魂今生和將來的福樂所作的預備究竟是什麼。因為,#
[1.]其中許多在從前的世代是隱藏的;人不知道它,因為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隱藏在神里面,也向聰明通達人隱藏;但在後來的世代,這些事藉著福音顯明出來;使徒就是這樣應用這句話的(哥林多前書 2:9),因為接著說(第10節):“但神藉著他的靈向我們顯明瞭。”可將 羅馬書 16:25、26 與 以弗所書 3:9 比較。自創世以來人未曾聽見的事,他們要在世界結束之前聽見,並要在世界結束時看見;那時幔子必被撕裂,引進那尚待顯明的榮耀。神自己知道他為信徒所積存的是什麼,但除他以外無人知道。#
[2.]即使這福分已經顯明,人的悟性仍無法完全領會;它是屬靈的,遠離那些在這個感官世界中我們的心最容易接受的觀念;它極其偉大,遠遠超過我們最極致的期望。即使信徒現在所得的平安,尚且超越一切思想和言語所能表達的,更何況他們將來的福樂(腓立比書 4:7)。除神自己以外,沒有人能完全領會它,因為他的智慧無限。有人提出這些話的另一種讀法,認為這裡所說的超越性,與其說是在於這工作本身,不如說是在於工作的施行者:除你以外,眼睛未曾看見有一位神,為等候他的人如此行(或已經如此行,或能如此行)。從神奇妙恩典的作為,正如從他奇妙能力的作為一樣;從他所行的慈愛之事,正如從他所行的大事一樣,我們都必須推斷:沒有神能像他,在大能者的眾子中也沒有誰能與他相比。#
(2.)這預備隨時可得(第5節):“你迎接那歡喜並行義的人,將你為他預備的福分帶給他(第4節),又不忘記那些在你的道路上記念你的人。”請看,施恩的神與蒙恩的靈魂之間有何等的相交。#
[1.]為了與神相交,神期望我們怎樣行。第一,我們必須凡事憑良心履行本分,必須行義,必須行善,行主我們神向我們所要求的事,並且必須把它做好。第二,我們履行本分時必須歡喜;我們必須歡喜並行義,必須以神和他的律法為樂,必須在事奉他時歡喜,並在工作時歌唱。神喜愛歡歡喜喜施捨的人,也喜愛歡歡喜喜敬拜的人。我們必須歡歡喜喜地事奉主。第三,我們必須使自己順應他關乎我們的護理所採取的一切方式,並按這些方式適當地有所感受;我們必須在他的道路上記念他,就是在他所行的一切道路上,無論他向我們而行,還是反向我們而行。當他的道路是憐憫的道路時,我們必須留心他,以感謝提說他(在亨通的日子應當喜樂);當他與我們相爭時,則要以忍耐和順服記念他。在你施行審判的路上,我們等候你;因為在患難的日子,我們必須思想。#
[2.]這裡告訴我們,如果我們這樣在履行本分的道路上等候他,可以從神那裡期望什麼:你迎接他。這表明神准許他的百姓享有何等的友誼、團契和親近;他迎接他們,與他們交談,向他們彰顯自己,並接受他們的祈求(出埃及記 20:24;29:43)。這也表明他何等樂意並積極地向他們施恩;他要預先將自己良善的福分賜給他們,要樂意善待那些樂意行義的人,也要等候施恩給那些等候他的人。他帶著赦免迎接悔改的百姓,就像浪子的父親迎接歸來的兒子一樣(路加福音 15:20)。他以平安的答覆迎接禱告的百姓;他們尚未說完,他就應允(第65章第24節)。#
3.儘管神的百姓犯罪,神也因他們的罪向他們發怒,他們仍以神恩寵的不改變和他應許的堅定來懇求:“看哪,因為我們犯了罪,你曾多次向我們發怒,我們也曾處在你烈怒的表徵之下;但在那些事中,就是在你那些道路中,在我們曾於其中記念你的憐憫道路中,有恆久”;或作“在那些事中,你永遠長存”(他的慈愛永遠長存);“因此,儘管你發怒,我們也犯了罪,我們最終仍必得救。”這與神聖約的主旨一致:我們若離棄律法,他必用杖追討我們的過犯,但他不會將自己的慈愛全然收回,也不會背棄自己的約(詩篇 89:30等等);他的百姓有許多次正處於毀滅邊緣時,都藉此蒙拯救免於滅亡(見詩篇 78:38);我們正是藉著聖約的這種恆久,盼望自己必得救,因為它是永遠的約,這便是我們全部的救恩。儘管神曾因我們的罪向我們發怒,並且他的發怒是公正的,但他的怒氣只持續片刻,很快就過去了;然而他的恩寵乃是一生之久,因為其中有恆久;他在施恩的道路上不斷前進、始終堅持,我們依靠這一點得蒙拯救(見第54章第7、8節);我們的救恩盼望並非建立在我們自己的任何功德或能力之上,這對我們是有益的(因為其中毫無確定性,即使無罪時的亞當也沒有持守得住),而是建立在神的憐憫和應許之上,因為我們確信,其中有恆久。#
謙卑認罪(主前706年)
6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汙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7並且無人求告你的名;無人奮力抓住你。原來你掩面不顧我們,使我們因罪孽消化。8耶和華啊,現在你仍是我們的父!我們是泥,你是窯匠;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9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大發震怒,也不要永遠記念罪孽。求你垂顧我們,我們都是你的百姓。10你的聖邑變為曠野。錫安變為曠野;耶路撒冷成為荒場。11我們聖潔華美的殿—就是我們列祖讚美你的所在被火焚燒;我們所羨慕的美地盡都荒廢。12耶和華啊,有這些事,你還忍得住嗎?你仍靜默使我們深受苦難嗎?
正如我們有耶利米的哀歌,這裡也有以賽亞的哀歌;兩者的主題相同;迦勒底人毀滅耶路撒冷,以及招致這場毀滅的以色列之罪;只有這一點不同:以賽亞從遠處看見這事,借預言之靈為之哀哭;耶利米則親眼看見它應驗。在這些經文中,
I.神的百姓在患難中承認並哀嘆自己的罪,藉此承認神使他們受苦是公義的,也承認自己不配蒙他的憐憫,從而既善用自己的苦難,又為蒙拯救作好準備。如今他們因罪受到神的責罰,除了神純粹的憐憫以及這憐憫的恆久之外,便沒有什麼可以倚靠;因為他們中間沒有人能夠幫助,沒有人能夠扶持,沒有人能夠站在破口中代求;他們全都被罪玷汙,所以不配代求;他們全都疏忽本分、懈怠不盡責,所以既不能也不適合代求。#
1.他們中間的品行普遍敗壞(第6節):我們都像不潔之物,或像不潔的人,如同一個渾身染上大麻風、必須被關在營外的人。百姓整體如同一個在禮儀上受了玷汙、不得進入會幕院子的人,又如同一個患有某種可憎疾病的人,從頭頂到腳掌盡是傷口和青腫(第1章第6節)。我們眾人都因罪不但成為神公義所要懲治的對象,也成為他聖潔所憎惡的對象;因為罪是主所恨惡的可憎之物,是他不忍觀看的。甚至我們所有的義行都像汙穢的衣服。#
(1.)“我們當中最好的人也是如此;我們全都如此敗壞、汙穢,以致我們當中那些被看為義人的人,與我們那些歡喜並行義的列祖相比(第5節),也不過像汙穢的衣服,只配扔到糞堆上。他們中間最好的也不過像荊棘。”#
(2.)“我們最好的行為也是如此。不僅品行普遍敗壞,虔敬操練也普遍背離正道;那些被視為義祭的行為,若加以查驗,便是撕裂的、瘸腿的和有病的,因此惹神發怒,像汙穢的衣服一樣令人厭惡。”我們的行為無論表面上多麼可取,如果我們倚靠這些行為,以它們為自己的義,並且以為能靠它們在神面前賺取功德,它們就都是汙穢的衣服:只是破衣,不能遮蓋我們;又是汙穢的衣服,只會玷汙我們。真正悔改的人把偶像當作汙穢的衣服拋棄(第30章第22節),視為可憎;這裡他們承認,如果神以嚴格的公義對待他們,那麼連他們的義在神眼中也是如此。我們最好的本分也如此殘缺,與準則相差如此之遠,以致它們如同破衣;罪和敗壞又如此充滿並附著其上,以致它們如同汙穢的衣服。當我們願意行善時,惡便與我們同在;如果我們處在律法之下,我們聖物上的罪孽就會使我們滅亡。#
2.他們中間的虔敬普遍冷淡(第7節)。百姓罪孽氾濫,使罪杯滿溢,卻無人做任何事將它倒空。#
(1.)禱告幾乎被忽略了:“無人求告你的名;無人向你尋求恩典,使我們改過併除去罪;也無人尋求憐憫,求你解救我們,除去我們的罪給我們招來的審判。”百姓之所以如此敗壞,正是因為他們不禱告;可比較 詩篇 14:3、4:“他們全都變為汙穢,因為他們不求告主。”一個民族若約束並禁止禱告,就是凶兆。#
(2.)即使有人禱告,也極其疏忽。縱然這裡那裡有一兩個人求告神的名,也帶著極大的冷漠:無人奮起抓住神。要注意,#
[1.]禱告就是抓住神,就是憑信心抓住神的應許,以及他對我們所顯明的善意,並以此向他懇求;就是抓住他,如同抓住一位即將離開我們的人,懇切求他不要離棄我們,或如同抓住一位已經離開的人,求他回來;就是抓住他,如同摔跤的人抓住與他摔跤的對手;因為雅各的後裔與他摔跤,就這樣得勝。然而,我們抓住神,好比船伕用鉤子鉤住岸邊,彷彿要把岸拉向自己,其實卻是把自己拉向岸邊;同樣,我們禱告並不是要使神遷就我們的心意,而是要使我們自己歸向他。#
[2.]那些願意在禱告中抓住神並得勝的人,必須奮起如此行;我們裡面的一切都必須投入這項本分(即使全都投入仍嫌不足),我們的思想必須專注,感情必須火熱。為此,我們裡面的一切都必須動員起來,奉召投入這項服事;我們必須切實思考眼前這項工作的重大意義,並使心思專一地投入其中,藉此激發我們裡面的恩賜。然而,當無人如此行,當那些自稱代求者的人只不過敷衍兒戲時,我們怎能期望神在憐憫的道路上臨到我們呢?#
II.他們承認自己的患難是他們本身罪孽和神烈怒的結果與產物。#
1.他們因自己的愚昧給自己招來苦難:“我們都像不潔之物,因此我們全都像葉子漸漸枯萎(第6節);我們不但枯乾,失去美麗,而且像秋天的葉子一樣落下、脫離枝頭”(原詞有此含義);“我們的信仰表白漸漸枯萎,我們變得乾枯、毫無汁液;我們的興盛漸漸衰殘、歸於無有;我們落在地上,卑微而受人輕視;隨後,我們的罪孽如風把我們吹去,將我們迅速吹進被擄之地,就像秋風先把枯黃凋殘的葉子從樹上吹落,隨後又把它們吹走”(詩篇 1:3、4)。罪人先被自己罪孽中那惡毒猛烈的風吹得枯萎,隨後又被它捲走;罪孽先使他們衰殘,繼而使他們滅亡。#
2.神因自己的烈怒使苦難臨到他們(第7節):你向我們掩面;你不喜悅我們,拒絕給予我們任何援助。他們使自己變得像不潔之物,神厭惡他們而轉臉不顧,也就不足為奇了。然而還不止於此:你因我們的罪孽使我們消融。這與那項哀訴相同(詩篇 90:7、8):“我們因你的怒氣而消滅;你使我們熔化了”,原詞就是這個意思。神把他們放進熔爐,並非要像燒掉渣滓那樣消滅他們,而是要像熔煉金子那樣使他們熔化,好叫他們得以煉淨並重新鑄造。#
III.他們宣稱自己與神有關係,認他為他們的神,並謙卑地以此向他懇求;考慮到這種關係,他們便欣然把自己交託給他(第8節):“但如今,主啊!你仍是我們的父;雖然我們向你的行為極其不孝、忘恩負義,但我們仍承認你是我們的父;雖然你管教了我們,卻沒有拋棄我們。儘管我們愚昧、疏忽,儘管我們貧窮、受人輕視,並被仇敵踐踏,你仍是我們的父;因此,我們悔改歸向你,就像浪子起來到他父親那裡;我們藉著禱告向你陳情;除了我們的父,我們還能期望誰解救、援助我們呢?我們如今所受的是一位父親的烈怒;他必與我們和好,不會永遠懷怒。”神是他們的父,#
1.藉著創造;他使他們存在,將他們塑造成一個民族,隨自己的喜悅塑造他們:“我們是泥,你是塑造我們的窯匠;因此,無論你樂意怎樣對待我們,我們都不會與你爭論(耶利米書 18:6)。不但如此,我們還要因此盼望你善待我們;你既創造了我們,就必重新造就、重新塑造我們,儘管我們已經毀壞自己,使自己變形:我們都像不潔之物,但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因此求你除去我們的汙穢,使我們適合供你使用,就是適合實現我們受造的用途。我們是你手的工作,所以求你不要離棄我們”(詩篇 138:8)。#
2.藉著聖約;他們以此懇求(第9節):“求你垂顧察看,我們懇求你,因為我們都是你的百姓,是你在世上所有的百姓,是公開承認你名的人。我們被稱為你的百姓,鄰舍也這樣看待我們,因此,我們所受的一切使你的名受牽連,而我們處境所需的解救也只能期待從你而來。我們是你的百姓;百姓豈不應當求問自己的神嗎(第8章第19節)?我們是屬你的;求你救我們”(詩篇 119:94)。要注意,當我們處在神護理的責罰之下時,牢牢持守我們與他的聖約關係是有益的。#
IV.他們迫切求神轉消怒氣,赦免他們的罪(第9節):“主啊,求你不要大發烈怒!儘管我們理當受你的烈怒,也求你不要永遠記念我們的罪孽。”他們沒有明確祈求除去自己所受的審判;在這件事上,他們把自己交託給神。但是,#
1.他們祈求神與他們和好;如此,無論患難繼續還是被除去,他們都能安然:“求你不要發怒到極點,卻願你的怒氣因父親的寬仁和憐憫而緩和。”他們沒有說:“主啊,求你不要責備我們”,因為責備可能是必要的;他們所說的是:“不要在怒中責備,也不要在烈怒中懲罰。”神只在短暫的怒氣中掩面。#
2.他們祈求神不要照他們罪所當受的報應對待他們:不要永遠記念罪孽。罪的邪惡如此嚴重,理當被永遠記念;他們求神免除的正是罪所帶來的那種永遠持續的後果。那些在神手下真正謙卑的人,會更懼怕神烈怒的可畏和自己罪孽的致命後果,而不是任何其他審判,因為他們將前兩者視為死亡的毒鉤。#
V.他們向天庭呈上一份極其憂傷的陳情或訴狀,述說他們所處的可悲境況和令他們呻吟的廢墟。#
1.他們自己的房屋成為廢墟(第10節)。猶大的城邑被迦勒底人摧毀,居民被擄走,無人修復,也無人過問;幾年之後,這些城邑就會看起來完全像荒漠:你的聖城變為曠野。猶大的城邑被稱為聖城,因為那百姓對神而言是祭司的國度。城中有會堂,人在其中事奉神;因此,他們為這些城邑的廢墟哀傷,也以此為它們向神懇求;他們看重的並不主要是這些城邑雄偉、富庶或古老,而是它們乃聖城,是神的名在其中為人所知、所承認、所求告的城邑。“這些城邑變為曠野;它們的美麗蒙上汙跡;不像從前有人居住,也無人到訪。他們把這地所有神的會堂都燒燬了”(詩篇 74:8)。不僅那些較小的城邑像無人到訪的曠野一樣被撇棄,就連“錫安也變為曠野;大衛的城本身成為廢墟;耶路撒冷從前地勢佳美,是全地的喜樂,如今卻已經殘破,成為全地所嘲笑、所厭棄的對象;那座尊貴的城成了荒場,變成一堆瓦礫。”請看,罪給一個民族帶來何等的毀壞;外在的聖潔表白並不能成為抵擋毀壞的保障;聖城若變成惡城,必比一切城邑更快成為曠野(阿摩司書 3:2)。#
2.神的殿成為廢墟(第11節)。他們為此哀痛最深,就是聖殿被火焚燒;但聖殿一建成,他們便蒙告知自己的罪會使它落到什麼地步。歷代志下 7:21:“這殿雖然甚高,卻必令人驚訝。”請留意他們何等哀切地為聖殿的廢墟悲傷。#
(1.)那是他們聖潔華美的殿;它是一座極其宏偉的建築,但在他們眼中,它的聖潔才是最大的美,因此,它被褻瀆便是其荒涼中最可悲的部分,也是最令他們傷痛的事,因為從前在那裡舉行的神聖禮儀已經停止。#
(2.)那是他們列祖藉著祭物和詩歌讚美神的地方;那在如此多個世代中一直作為他們民族榮耀的地方,如今竟化為灰燼,實在何等可惜!他們的列祖曾如此頻繁地用錫安之歌讚美神,這便使他們如今不再使用這些詩歌顯得更為可悲。他們以那裡是神曾受讚美的殿來懇求,便使神與此事相聯;他們指出列祖曾在那裡讚美神,也藉此提醒神記念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
(3.)聖殿連同他們一切可喜悅之物都已荒廢,就是他們一切所願、所樂,以及他們用來事奉神並且極為喜愛的事物;不僅有聖殿的器具、祭壇和桌子,尤其還有安息日、月朔,以及他們從前歡喜守的一切宗教節期,他們的聖職人員和嚴肅會;這一切都已荒廢。要注意,神的百姓將自己的神聖事物視為最可喜悅之物;若奪去他們神聖的禮儀和蒙恩之道,你便使他們一切可喜悅之物荒廢。他們除此以外還有什麼呢?請留意,神和他百姓的權益在這裡彼此交織、互相轉換;當他們說到供自己居住的城邑時,便稱它們為“你的聖城”,因為這些城邑已經奉獻給神;當他們說到神所居住的聖殿時,便稱它為“我們華美的殿”,稱殿中的器具為“我們可喜悅之物”,因為他們已經全心接納聖殿以及與之有關的一切權益。如果我們也這樣把自己的一切事務都奉獻給神使用,從而使神與我們一切所關切的事相聯;又把他一切所關切的事放在心上,從而使我們自己與之相聯,我們便可以安心地將兩者都交託給他,因為他必成全兩者。#
VI.他們以充滿深情的懇切質問結束,謙卑地就自己目前的荒涼與神申辯(第12節):“有這些事,你還要抑制自己嗎?或者說,看見這些事,你還能忍住自己嗎?你能看見自己的殿成為廢墟,卻不為之震怒、不追討報應嗎?忌邪的神難道忘記了發出嫉妒嗎?詩篇 74:22:神啊,求你起來,為自己申訴!主啊,你受到侮辱,你的名遭到褻瀆;你還要靜默、不予理會嗎?人對上天所能作出的最大冒犯,難道可以不受責罰地過去嗎?”當我們受人欺辱時,我們保持沉默,因為伸冤不屬於我們,也因為我們有神,可以把自己的案件交託給他。當神的尊榮受到損害時,人理當期待他說話維護自己的尊榮;他的百姓並不指示他該說什麼,他們的禱告卻是如此處一樣,詩篇 83:1:“神啊,求你不要靜默!”以及 詩篇 109:1:“我所讚美的神啊,求你不要閉口不言!求你說話,使你的仇敵知罪;求你說話,安慰並解救你的百姓;因為你還要使我們深受苦難,或永遠使我們受苦嗎?”善良的人看見神的聖所荒廢,卻沒有任何行動使它從廢墟中重新興起,這是極為痛苦的患難。但神已經說過,他必不永遠相爭,因此,他的百姓可以信賴這一點:他們的患難既不會達到極點,也不會延續到永遠,而是至輕的,並且只是片刻。#
本章接續前章後半部分教會向神獻上的那篇哀切懇求的禱告。他們已經根據自己與神的聖約關係,以及神在他們身上的權益和關切來申辯;現在這裡,
I.他們祈求神以某種顯著而驚人的方式為他們顯現,攻擊他和他們共同的仇敵(第1、2節)。#
II.他們以神從前所行的,以及他隨時準備為自己百姓所行的事來懇求(第3–5節)。#
III.他們承認自己有罪,不配蒙神恩寵,並且他們理當受如今臨到他們的審判(第6、7節)。#
IV.他們求助於神如父親一般的憐憫,並使自己順服於他的主權(第8節)。#
V.他們陳述自己極其可悲的處境,懇切祈求罪得赦免,並求神轉消怒氣(第9–12節)。這不僅是為被擄的猶太人使用而寫的,也可以在教會其他遭難的時候作為指引,教導他們當向神求什麼,又當如何向他懇求。神的百姓有時正處於患難,處於大患難中嗎?讓他們禱告,讓他們這樣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