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以賽亞書 43
以賽亞書: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4
給神百姓的鼓勵(主前708年)
1雅各啊,創造你的耶和華,以色列啊,造成你的那位,現在如此說: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2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趟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3因為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是以色列的聖者—你的救主;我已經使埃及作你的贖價,使古實和西巴代替你。4因我看你為寶為尊;又因我愛你,所以我使人代替你,使列邦人替換你的生命。5不要害怕,因我與你同在;我必領你的後裔從東方來,又從西方招聚你。6我要對北方說,交出來!對南方說,不要拘留!將我的眾子從遠方帶來,將我的眾女從地極領回,7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
本章與前一章的結尾有明顯的聯繫,卻是一種非常出人意料的聯繫。那裡說,雅各和以色列不肯行在神的道路中,並且當神因他們的悖逆管教他們時,他們仍然頑梗,並不放在心上;如今人自然會以為,接下來應當說神要徹底離棄並毀滅他們;然而並非如此,接下來的話卻是:但如今,雅各啊,不要懼怕!以色列啊,我已經救贖了你,你是屬我的。他們中間雖有許多人難以管束、無可挽回,神卻仍要繼續愛護並眷顧他的百姓,這個民族的主體仍要被保留下來,蒙受憐憫。神的良善以人的敗壞為契機,越發顯得輝煌。罪在哪裡增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馬書 5:20);憐憫向審判誇勝,既已佔了上風並贏得勝利(雅各書 2:13)。 如今,太陽突然從濃厚黑暗的雲層後面照射出來,便顯得更加明亮,也帶來令人喜悅的驚喜。這裡神向他百姓所表達的恩寵和善意極其深厚,給正直之雅各和禱告之以色列的一切屬靈後裔帶來豐盛的安慰;因為這福音傳給了我們,也傳給了那些被擄到巴比倫的人(希伯來書 4:2)。 這裡我們看到:
I.神眷顧他的百姓,以及眷顧他在人間之教會和國度權益的根據。雅各和以色列雖然處於有罪而悲慘的境況中,仍必蒙眷顧;因為:#
1.他們是神的工作,是他在基督裡創造、為要叫他們行善的(以弗所書 2:10)。 他創造並塑造了他們,不但使他們存在,而且使他們以這種方式存在;他將他們塑造成一個民族,設立他們的政權,又借他聖約的憲章將他們組成一體。新造的人無論在哪裡,都是神所塑造的;他必不離棄自己手中的工作。#
2.他們是他所買贖的百姓:他已經救贖了他們。他先從埃及地救贖他們,後來又憑著自己的慈愛和憐憫,救他們脫離許多別的奴役 (第63章第9節);他就更必眷顧那些用他兒子的血所救贖的人。#
3.他們是他特屬的百姓;他將他們與別人分別出來,歸給自己:他按他們的名召他們,如同召那些與他特別親近、為他特別關切的人;他們也是屬他的,專歸於他,他在他們身上有特別的權益。#
4.他是他們立約的神 (第3節):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是你所敬拜的,又以應許向你承擔責任;我是以色列的聖者、以色列的神,因為真神是聖潔的,聖潔與他的殿相稱。基於這一切,他完全有理由說:不要懼怕 (第1節);並在第5節再次說:不要懼怕。有神幫助的人,無須懼怕誰或什麼會敵擋他們。#
II.神從前這樣眷顧他們的事例。#
1.神付了重價買贖他們:我使埃及作你的贖價;因為埃及在接連不斷的災禍之下完全荒廢,所有長子都被殺,所有戰士都被淹死;這一切都是為了強行為以色列開出一條道路,使他們從埃及人手中得釋放。當他們獲釋的時間來到時,寧可犧牲埃及,也不讓以色列繼續為奴。在亞撒的時代,古實人曾入侵他們;但寧可毀滅古實人,也不讓以色列受到攪擾。倘若使埃及作他們的贖價已被看為如此重大的事,我們豈不更有理由驚歎神對我們的愛,因他賜下自己的兒子作我們的贖價(約翰一書 4:10)! 與基督的血相比,古實和西巴、他們所有人的性命和一切財寶又算什麼呢?#
2.他也相應地看重他們,他們在他眼中極其寶貴 (第4節):因你在我眼中寶貴,你便得了尊榮。注意,真信徒在神眼中是寶貴的;他們是他的珍寶,是他特有的產業(出埃及記 19:5);他愛他們,喜悅他們,勝過萬民。他的教會是他的葡萄園。這使神的百姓真正尊貴,也使他們聲名顯赫;因為人在神眼中如何,他們實際上就是如何。西拿基立的軍隊本來要攻擊以色列,卻在神護理的引導下轉而攻擊埃及、古實和西巴;那時神便使這些國家代替以色列,顯明他的百姓在他眼中何等寶貴。有人這樣理解這段話。#
III.神還要進一步賜給他們的眷顧和恩慈。#
1.他必在他們最大的困難和危險中與他們同在 (第2節):"你從水中和江河中經過,從火與火焰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這就必成為你的保障。當危險迫在眉睫、威脅甚大時,你必從其中得救。"他們在旅途中經過深水嗎?他們必不在水中滅亡:"江河必不漫過你。"他們若因堅定持守自己的神而被逼迫者投入烈火的窯中,火焰仍必不著在他們身上;這話在三個少年人奇妙地蒙保守之事上按字面得到了應驗,Dan#
3.他們雖然經過水火,水火對他們而言如同死蔭的幽谷,但只要有神與他們同在,他們就無須懼怕任何災禍;他們必蒙托住,並被領到豐盛之地(詩篇 66:12)。#
2.在有需要時,他仍會使世人一切的權益都為他自己兒女的權益讓路:"我必使人代替你,就是偉人、勇士和戰士;又使列國(成批的人)代替你的性命。萬國都要為你的福祉而被犧牲。"寧可使所有人都被剪除,也不剪除神的以色列,因為他們在他眼中如此寶貴。世上的一切事務都必受到安排和引導,使其最有益於教會(歷代志下 16:9)。#
3.他們中間那些散居、分散在其他國家的人,都必被招聚回來,共享全體的福分(第5–7節)。 以色列的一些後裔分散在東方、西方、北方和南方各國,或分散在巴比倫國土的各處;但那些蒙神激動其心、要前往耶路撒冷的人,必從各方被領回來。神的恩典必臨到那些住得最偏遠、彼此相距最遠的人;到了時候,沒有什麼能阻止他們聚集起來,一同返回。這是對那禱告(詩篇 106:47)的回應:求你從外邦中招聚我們;也是那應許(申命記 30:4)的成就:即便你的人被趕散到天涯,耶和華你的神也必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我們看到,被擄之人的後裔曾為此懇求(尼希米記 1:9)。 然而,這些將如此謹慎地被招聚回來的以色列後裔是誰呢?他告訴我們 (第7節),他們就是神標記出來要施憐憫的人;因為:#
(1.)他們稱為他名下的人;他們公開承認宗教信仰,並因與神的聖約關係、因從他得名而與世上其餘的人分別出來。#
(2.)他們是為他的榮耀被造的;以色列人的心志被造在他們裡面,他們也照神的旨意被塑造;這些人必被招聚回來。注意,只有蒙神的恩典創造、為要榮耀他的人,才配稱為神名下的人;神所創造並呼召的人,如今必被招聚到基督那裡,以他為元首;此後又必被招聚到天上,以天為家。他必從四方招聚他的選民。這應許指向藉著基督的福音招聚分散的外邦人和四散的異鄉人;基督受死,是要將散居各處的神兒女聚集歸一;因為這應許是賜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凡耶和華我們的神所呼召、所創造的人。神與教會同在,所以教會不要懼怕;凡屬於她的人,一個也不會失落。#
向拜偶像者發出的挑戰(主前708年)
8你要將有眼而瞎、有耳而聾的民都帶出來!9任憑萬國聚集;任憑眾民會合。其中誰能將此聲明,並將先前的事說給我們聽呢?他們可以帶出見證來,自顯為是;或者他們聽見便說:這是真的。10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既是這樣,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11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12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說明,並且在你們中間沒有別神。所以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也是 神;13自從有日子以來,我就是 神;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手。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
神在這裡向偶像的敬拜者發出挑戰,要他們拿出證據,證明他們假神的神性;哪怕不再列舉別的,僅猶太人從巴比倫蒙救贖這一件事,就為以色列民提供了證據,證明他們的神是真實永活的神,並且惟有他是神。
I.偶像崇拜的維護者在這裡被召來出庭,就他們的偶像提出辯護(第8、9節)。 他們的神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那些製造並信靠它們的人也像它們一樣。大衛曾這樣說過(詩篇 115:8);先知在這裡稱拜偶像的人為有眼卻瞎、有耳卻聾的百姓,似乎就是指著這話說的。他們具有人類的外形、能力和官能;但實際上,他們毫無理性和常識,否則絕不會敬拜自己親手製造的神。"所以,任憑萬國聚集起來,讓他們彼此幫助,以聯合起來的力量為自己那些糞堆之神申辯;他們若沒有什麼話能為自己辯護,就讓他們聽聽以色列的神要說什麼,使他們知罪,並駁倒他們。"#
II.神的見證人受到傳喚,奉召出庭為他作證 (第10節):"以色列人哪!你們一切稱為我名下的人,你們都是我的見證人;我所揀選的僕人也是我的見證人。"基督自己正是這樣被描述的 (第42章第1節):我的僕人和我所揀選的。請留意:#
1.所有為基督作見證的先知,以及基督自己這位大先知,都在這裡被請來作神的見證人。#
(1.)神的百姓是他的見證人,能夠根據自己的知識和經歷,為他恩典的大能、安慰的甘甜、護理的溫柔以及應許的真實作證。他們必踴躍為他作證,證明他滿有恩慈,他的話沒有一句落空。#
(2.)他的先知以一種特別的方式作他的見證人;他們得知他的奧秘,對他的認識比別人更多。但尤其是彌賽亞,他被賜給百姓為神作見證;他從永恆就在神的懷中,已經將神表明出來。如今:#
2.讓我們看看這些見證人被召來證明的要點是什麼 (第12節):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人,證明我是神。注意,自己承認耶和華是神的人,應當預備好向別人見證他們對他的認識,使別人也能承認這一點。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具體來說:"既然你們不能不知道、不相信、不明白,就必須預備好作證:#
(1.)我就是那一位,是惟一的真神;我是自有、又自足的存在者;我就是你們應當敬畏、敬拜並信靠的那一位。不但如此 (第13節),在有日子以前(即時間的第一日以前、光被造以前,因而是從永恆起),我就是那一位。"偶像不過是昨日才有的,是新近興起的新神(申命記 32:17);但以色列的神從亙古就已存在。#
(2.)在我以前沒有神被造出來,在我以後也必沒有。偶像是被塑造出來的神(dii facti;被造的神,或者更準確地說,fictitii;虛構的);按本性說,它們並不是神(加拉太書 4:8)。 但神從永恆就已存在;是的,在偶像或拜偶像者尚未出現以前,他在這世上就已有自己的宗教(真理比謬誤更古老)。他也必存到永恆;當偶像衰敗、被廢除,偶像崇拜不復存在時,他仍必受到敬拜和榮耀。真實的宗教必堅守陣地,在一切反對和競爭之後繼續存留。真理偉大,必定得勝。#
(3.)惟有我,我是耶和華,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偉大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第11節)。 請看偉大的神以什麼為榮耀:與其說他以自己是惟一的統治者為榮耀,不如說他以自己是惟一的救主為榮耀;因為他喜悅行善。他是萬人的救主(提摩太前書 4:10)。#
3.讓我們看看,為證實這一要點提出了什麼證據。由此可以看出:#
(1.)耶和華是神,有兩個證據:#
[1.]他具有無限且絕無錯誤的知識,這從他話語中的預言便可看出 (第12節):"我曾說明,也曾指示那些後來無一例外都發生了的事;不但如此,我所說明、所指示的一切,無不成就。當你們中間沒有別神時,我就指示了這些事;也就是說,那時你們並不假稱自己求問了我的神諭以外的任何神諭,也不假稱自己有我的先知以外的任何先知。"論到他們出埃及時,經上說,惟有耶和華引導他,他的身邊並無別神。#
[2.]他具有無限且不可抗拒的能力,這從他護理的作為便可看出。他所申明的不只是:我曾指示;而且是:我曾施行拯救。他不但預言了別人都無法預見的事,也成就了別人都無法成就的事;因為 (第13節):"我要懲罰的人,無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不但世人不能,外邦所有的神也沒有一個能保護他們。"因此,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因為一旦落入其中,就再也無法逃脫。"我在憐憫和審判中所定意的一切都必成就,誰能反對或延誤呢?"#
(2.)與他爭競的外邦諸神不但低於他,而且根本不是神;這藉著一項挑戰得到證明 (第9節):它們中間誰能說明我現在所說明的這事?誰能預言將來的事?不但如此,它們中間有誰能將先前的事指示我們呢(第41章第22節)? 它們連一個歷史學家都不能啟示,更不用說先知了。它們受到挑戰,要在這一點上與神展開爭辯:讓它們帶出見證人,證明它們的無所不知和無所不能。並且:#
[1.]它們若能證明,便可被判為有理:偶像要求人向它們致敬是有理的,拜偶像者向它們致敬也是有理的。#
[2.]它們若不能證明,就讓它們說:這是真實的;讓它們承認真神,領受關於他的真理,就是惟有他是神。神的事業不懼怕接受公平的審判;那些無法證明自己不敬虔有理的人,理當服在真理和真實宗教的大能之下。#
給神百姓的應許(主前708年)
14耶和華—你們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因你們的緣故,我已經打發人到巴比倫去;並且我要使迦勒底人如逃民,都坐自己喜樂的船下來。15我是耶和華—你們的聖者,是創造以色列的,是你們的君王。16耶和華在滄海中開道,在大水中開路,17使車輛、馬匹、軍兵、勇士都出來,一同躺下,不再起來;他們滅沒,好像熄滅的燈火。18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要記念從前的事,也不要思想古時的事。19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20野地的走獸必尊重我;野狗和鴕鳥也必如此。因我使曠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賜給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21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
神在巴比倫之百姓的信心和盼望已衰微到如此低落的地步,以致必須訓上加訓,一再向他們保證,他們必從被擄之地獲釋;所以,為使他們得著強有力的安慰,這些保證被反覆重申,並且在這裡說得極其明確、令人振奮。
I.神在這裡將那些極能鼓勵他們的尊貴稱號歸給自己。他是耶和華他們的救贖主;他不但要救贖他們,還要將此當作自己的職分,作為自己的事務去完成。他若是他們的神,就必向他們成為他們所需要的一切;所以,當他們處於奴役之中時,他必作他們的救贖主。他是以色列的聖者 (第14節),並且再次稱為 (第15節)他們的聖者,因此必使他對他們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得到成就。他是以色列的創造主;他使他們從無有中成為一個民族(因為這就是創造),甚至可說,是從比無有更糟的境況中造出他們。他又是他們的王,承認他們是他的百姓,並在他們中間掌權。#
II.他向他們保證,他必找出一條道路,擊破那些壓迫者的勢力;這些人擄掠他們,又因決意永不釋放他們而使自己的罪孽滿盈(第14章第17節)。 神必安排差遣一位得勝的君王和一支軍隊前往巴比倫,使那裡所有的貴胄降為卑,使他們的尊榮落入塵土,也使他們全體百姓降卑,就是那些在船上呼喊的迦勒底人(因為水手往往喧嚷);或者說,他們向船隻呼喊,把船當作城陷之後的避難所,好藉著大河逃脫。注意,巴比倫必須毀滅,才能為神百姓的釋放開闢道路。在關於新約中巴比倫傾覆的預言裡,我們也聽到水手的呼喊和哀號(啟示錄 18:17、18)。 還要留意,巴比倫是為了以色列的緣故而毀滅的,為要給他們的釋放開闢道路。#
III.他使他們想起自己領他們祖先出埃及時所行的大事;因為 (第16、17節)也可這樣讀:"耶和華如此說,他曾在海中,就是紅海中開道路;又使法老的戰車和馬匹出來,好叫他們一同躺在海底,永不再起來,反而盡都滅沒。行過這事的神若願意,也能在你們從巴比倫歸回時為你們在海中開道路;他寧可這樣做,也不把你們留在那裡。"注意,為了鼓勵我們的信心和盼望,我們最好常常記念神從前怎樣幫助自己的百姓,抵擋他和他們的仇敵。尤其要思想他在紅海所行的事,以及他怎樣使紅海成為:#
1.他百姓的道路,是一條筆直的路、一條近路,甚至是他們的避難所;他們逃入其中,便得安全,因為水在他們兩旁成為牆垣。#
2.他仇敵的墳墓。那位統管萬軍的主把戰車和馬匹引出來,特意使它們一同傾覆;然而,他們本意並非如此(彌迦書 4:11、12)。#
IV.他應許還要為他們行比古時更大的事;這樣,他們就沒有理由像基甸那樣以抱怨的口吻問:我們祖先向我們講述的一切奇事在哪裡呢?因為他們必看見這些奇事重演,甚至看見後來之事超過從前之事 (第18節):"不要記念從前的事,免得像有些人一樣,以此為由輕看如今的事,彷彿從前的日子勝過現在;不,你們若願意,可以相對地忘記那些事,卻仍能從自己時代發生的事知道足夠多的證據,使你們確信惟有耶和華是神;因為看哪,耶和華要行一件新事,無論就其奇妙還是這恩典的價值而言,都絕不遜於古時的事。"對此最好的解釋是 耶利米書 16:14、15;23:7、8 . 人必不再說:那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永生耶和華;那是一件舊事,人對它的記憶將以某種方式消失在這件新事裡,消失在耶和華活著的新證據裡;因為他領以色列人從北方之地上來。雖然從前的憐憫不可忘記,新近的憐憫卻尤其應當善加利用。如今它發生了,彷彿忽然臨到你們,使你們驚奇;你們如同做夢的人。你們現在要認出這事嗎?難道不承認神的手在其中嗎?#
V.他不但應許救他們脫離巴比倫,也應許安全而舒適地將他們引回自己的土地 (第19、20節):我要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因為從巴比倫往迦南的道路,似乎像從埃及往迦南的道路一樣,要經過荒漠之地。歸回的俘虜經過那裡時,神必供應他們,使他們的營中糧食充足,並得到妥善引導。那在海中開道路 (第16節)的大能,也能在曠野開道路,並且必強行通過最大的困難。那使水中出現乾地的主,也能在最乾旱之地使水湧出,而且極其豐盛;不但足以給他的百姓、他所揀選的人喝,也足以供給田野的走獸,以及龍和鴕鳥。因此,經上說它們為此尊榮神;這給它們帶來如此實在的舒暢,使它們如此滿足,以致它們若有能力,必為此讚美神,並使人羞愧;因為人具有讚美恩主的能力,卻不這樣行。如今:#
1.這話回顧神領以色列人經過曠野、從埃及前往迦南,並使水從磐石中流出、隨著他們時,神為他們所行的事。神從前為他們所行的,他還要再行,因為他仍是同一位神。雖然我們沒有發現這個神蹟在他們從巴比倫歸回時重演,但這份憐憫卻藉著神通常的護理再次臨到;他們為此理當同樣向神感恩。#
2.這話也向前展望,不但展望猶太教會後期從巴比倫歸回至基督降臨之間,神眷顧它的一切事例,也展望福音的恩典,尤其是這恩典向外邦世界彰顯時的情形。藉著這恩典,曠野中開了道路,沙漠中有了江河;這個在無知和不結果子中荒蕪如沙漠的世界,得到了神聖的引導和安慰;為賜下這兩者,聖靈也豐豐富富地澆灌下來。外邦的罪人從前如田野的走獸,四處奔竄,兇猛如龍,愚鈍如鴞或鴕鳥;如今他們必被引導來尊榮神,因為他的恩典臨到了他們中間蒙揀選的人。#
VI.他把這一切所應許的福分追溯到其偉大的本源,就是他自己榮耀的目的和計劃 (第21節):這百姓是我為自己塑造的;所以我為他們行這一切,使他們述說我的美德。注意:#
1.教會是神所塑造的,教會一切有生命的成員也是如此。新天、新地和新人都是神手中的工作;神將它們造成如何,它們便如何,既不會更多、更好,也不會超過他所造的;它們照他的旨意被塑造。#
2.他為自己塑造教會。那位第一因,也是第一次創造和新創造的最高目的。耶和華為自己創造萬有,尤其創造他的以色列,使他們歸他作子民、作名聲、作讚美;只有當他的恩典在他們身上得榮耀時,他們才能歸給他,對他有用(耶利米書 13:11;以弗所書 1:6、12、14)。#
3.所以,述說他的美德是我們的本分;不但要用嘴唇,也要在生活中如此行,把自己獻上服侍他。他既塑造我們,也餵養、保守並引導我們;這一切都是為了他自己。因此,他每一次施恩,我們都必須讚美他;否則,我們便沒有達到自己所得生命和福分的目的。#
對神百姓的責備(主前708年)
22雅各啊,你並沒有求告我;以色列啊,你倒厭煩我。23你沒有將你的羊帶來給我作燔祭,也沒有用祭物尊敬我;我沒有因供物使你服勞,也沒有因乳香使你厭煩。24你沒有用銀子為我買菖蒲,也沒有用祭物的脂油使我飽足;倒使我因你的罪惡服勞,使我因你的罪孽厭煩。25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26你要提醒我,你我可以一同辯論;你可以將你的理陳明,自顯為義。27你的始祖犯罪;你的師傅違揹我。28所以,我要辱沒聖所的首領,使雅各成為咒詛,使以色列成為辱罵。
這項控告(這裡向雅各和以色列,就是公開承認屬神的百姓,提出的控告極其嚴重)出現在這裡,是為了:
1.說明神使他們被擄是公義的,併為此辯明。他們不是與神立約了嗎?他的聖所不在他們中間嗎?那麼,耶和華為什麼這樣對待他的土地呢(申命記 29:24)? 這裡給出了充分的理由:他們忽略神,把他丟棄;所以他公正地棄絕他們,使他們遭受咒詛 (第28節)。他們必須先承認這一點,才算預備好得釋放;他們後來也的確這樣承認了(但以理書 9:5;尼希米記 9:33)。#
2.高舉神在釋放他們之事上所顯的憐憫,使這憐憫顯得更加榮耀。前面已經留意到許多事情,用來彰顯神在這事上的大能;但這裡所彰顯的是他的良善:他竟為一個如此嚴重惹動他、如今正因自身罪孽而遭受公正懲罰的民族,施行如此偉大而仁慈的事。赦免他們的罪,與折斷他們被擄的軛一樣,都是神大能的偉大彰顯(摩西正是這樣看待赦罪的,民數記 14:17 , etc.)。現在請留意:#
I.這裡控告他們犯了哪些罪。#
1.漏行了神所吩咐的善事;此處對這一部分的指控講得很多。請注意,這話如何以一個“但”字引入;可與第21節比較,在那裡,神告訴他們,他曾賜給他們什麼恩惠,以及他有理由期望他們怎樣回應。他為自己造了他們,原是要他們彰顯對他的讚美。但他們並沒有這樣做;他們使神對他們的期望落了空,並以極壞的回報報答他的恩惠。因為,#
(1.)他們已經廢棄禱告:雅各啊,你並沒有求告我!雅各是一個以禱告聞名的人(何西阿書 12:4);他的後裔承受了他的名字,卻沒有跟隨他的腳蹤,因此受這樣的責備是理所當然的。當兒女從敬虔祖先的德行和虔誠上退化時,神對此深為不悅。以雅各之名誇口,卻過著沒有禱告的生活,就是戲弄神並自欺。如果雅各不求告神,還有誰會求告呢?#
(2.)他們已經厭倦了自己的宗教:“你是以色列,是一位不僅禱告、而且禱告得勝之父的後裔;他在神面前作了王子;然而,你既不看重他的經歷,也不看重他的榜樣,竟厭煩我。”他們與神有關係,受用在他的事奉中,並與他相交;但他們開始對此嗤之以鼻,說:看哪,這是何等令人厭倦的事!要注意,那些忽略求告神的人,實際上就是告訴他,他們厭倦了他,想要更換自己的主人。#
(3.)他們捨不得在敬拜上花費,在此事上吝嗇而小氣。他們想要一種廉價的宗教;凡是需要付出代價的敬拜行為,他們都希望免除。他們沒有帶來牲畜,甚至連神所要求作燔祭的小牲畜,即羊羔和山羊羔,也沒有帶來(第23節),更不用說帶來較大的牲畜了;他們假稱自己不能割捨,因為還必須用這些牲畜維持家人的生活。他們對神的偉大和自己對他的義務所體會的如此之少,以致儘管他要求一隻羊羔,並且願意施恩悅納,他們心裡仍捨不得從羊群中拿出一隻來尊榮他。香菖蒲或菖蒲,是用來製作聖膏油、香和香料的;但他們不願為此花費(第24節)。他們所有的必須將就使用,哪怕已經陳舊、毫無用處;他們也不肯購買新鮮的。敬虔虔誠的人或許通常會獻上甘心的香,正如獻上其他甘心祭一樣;但他們卻沒有如此慷慨,也沒有照著應當的,用祭牲的脂油使神的祭壇飽足,豐豐富富地滋潤祭壇;他們所帶來的祭牲,都是牲畜中瘦弱和被棄的,裡面沒有脂油可供祭壇享用。#
(4.)他們即使獻上祭物,也沒有藉此尊榮神,所以那些祭物實際上等於沒有獻(第23節):你也沒有用祭物尊榮我。他們中有些人把祭物獻給假神;另一些人雖獻給真神,卻不是在獻祭的方式上漫不經心,就是在動機上虛偽,所以實在可以說,他們沒有藉此尊榮神,反倒羞辱了他。#
(5.)使他們忽略獻祭之罪更為嚴重的是:照神所規定的,獻祭並非一件沉重的事;這並不是一種他們有任何理由抱怨的事奉:“我沒有使你因供物服勞;無論你們因本性的敗壞,怎樣自己使它成為任務和苦役,我並沒有使它對你們成為任務和苦役。我也沒有使你因乳香厭倦。”神的誡命沒有一條是沉重的,甚至那些有關祭物和乳香的誡命也不例外。對住在如此富饒之地的人來說,這些所費並不超過他們所能負擔的;遵守這些禮儀所需的時間,也不超過他們完全可以抽出的時間。但尤其不許他們稱之為令人厭倦之事奉的原因,是他們奉命要歡喜快樂,並在每一次來到神面前時,都在他面前歡喜(申命記 12:12)。他們有許多節期和佳日,而全年只有一天要刻苦己心。禮儀律的條例,雖與基督容易的軛相比被說成是沉重的(使徒行傳 15:10),但與拜偶像者對假神的事奉相比,卻是輕省的,不應稱為苦役,也不應挑剔它們令人厭倦。神並沒有像摩洛那樣要求他們獻上自己的兒女為祭。#
2.行了神所禁止的惡事;漏行之罪通常為妄行之罪鋪平道路:你使我因你的罪惡服勞。當我們把神的恩賜當作滿足和助長私慾的食物與燃料,把他的護理當作我們邪惡圖謀的庇護者,尤其是因恩典顯多而慫恿自己繼續犯罪時,我們就是使神因我們的罪服勞。或者,這也可以表明,罪給神帶來何等的憂傷和重擔;罪不僅使人厭倦,使受造之物嘆息,也使我的神厭煩(第7章第13節),使創造主抱怨自己憂傷(詩篇 95:10)、心被破傷(以西結書 6:9)、被罪人壓迫,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受壓一般(阿摩司書 2:13),並呼喊說:唉!我要向我的敵人雪恨(第1章第24節)。這裡的對比值得留意:神沒有使他們因祭物服勞,他們卻使他因自己的罪服勞。主人沒有用命令使僕人疲倦,僕人卻用悖逆使主人疲倦。對這樣一位良善的主人表現得如此惡劣,實在是邪惡的僕人。神顧惜我們的安舒,我們卻不顧惜他的尊榮。願這促使我們緊守本分,因為這本分容易而合理,既不貶低我們,也不超過我們的能力。#
II.他們的罪有哪些加重之處(第27節)。#
1.他們是悖逆之子;因為他們的始祖(即他們的先祖)犯了罪;而他們不僅在先祖的腰中犯了罪,也像他們一樣犯罪。以斯拉承認此事:從我們列祖的日子直到如今,我們的罪惡甚重(第9章第7節)。然而,他們的先祖被稱為他們的始祖,是要使我們想起人類始祖亞當的背道和悖逆;我們必須把自己一切過犯的眾流追溯到這敗壞的源頭。#
2.他們也是悖逆的學生;因為他們的教師違背了神,犯了嚴重而可恥的罪;毫無疑問,百姓會學習照他們所行的去行。當一個民族的領袖使他們走錯,而本應改正他們的教師反倒敗壞他們時,他們的境況就很糟糕。#
III.神因他們的罪而向他們表示不悅的標誌是什麼(第23節)。他使教會和國家一同遭受毀滅。#
1.他們教會的尊榮被丟在塵土中,遭人踐踏:我已經褻瀆聖所的首領,即那些在聖殿事奉中以極大的尊嚴和權柄主持事務的祭司和利未人;他們因自己的暴行玷汙了自己,使自己成為卑賤,隨後神便藉著他們所遭的災禍和陷入的藐視,貶抑他們,使他們成為卑賤(瑪拉基書 2:9)。#
2.他們國家的尊榮也同樣毀壞了:“我已經把雅各交給咒詛,就是使他們遭到周圍一切鄰國的咒詛、憎恨和凌辱;又把以色列交給羞辱,使他們被敵人侮慢、嘲笑並勝過。”他們或許因他們裡面的善而羞辱他們;他們譏笑他們的安息日(耶利米哀歌 1:7);但神把他們交給羞辱,是要因他們裡面的過失而管教他們。要注意,無論何時,人加給我們的羞辱,都應使我們因自己曾加給神的羞辱而謙卑;我們必須耐心忍受,因為我們的受苦是公正的,並且必須承認,蒙羞本是我們應得的。#
IV.儘管如此,神向他們所施豐盛的憐憫是什麼(第25節):惟有我,惟有我,是那儘管有這一切仍塗抹你過犯的。#
1.神宣告自己樂意赦免罪,這一恩慈的宣告在此出現得十分出人意外。指控極其嚴厲:你使我因你的罪孽厭煩(第24節)。如今,人會以為接下來應當說:“惟有我,惟有我,是那要毀滅你的;我不願再因照管你而使自己擔負重擔。”然而並非如此,而是:惟有我,惟有我,是那要赦免你的;彷彿偉大的神要教導我們,寬恕傷害是使自己輕省、不因這些傷害而厭倦的最佳方法。這話在此出現,是要鼓勵他們悔改,因為神有赦免之恩,並要顯明神聖憐憫的白白賜予;罪在哪裡顯得罪大惡極,恩典在那裡就顯得極其恩慈。請把這應用於:#
(1.)以色列作為一個民族,在其國家身份中所犯之罪的赦免。當神阻止所警告的審判繼續臨到,並救他們脫離徹底的毀滅時,甚至正當他嚴厲責備他們之際,也可以說他塗抹了他們的過犯。雖然他管教他們,卻再次與他們和好,並沒有剪除他們,使他們不再成為一個民族。他多次如此行,直到他們拒絕基督和他的福音;這乃是敵對救治之法的罪,於是他不再赦免他們這個民族,而是徹底毀滅了他們。#
(2.)每一個相信而悔改之人的罪得蒙赦免:無論過犯和罪惡多麼眾多,無論軟弱多麼頻繁,無論背道多麼嚴重。請在這裡留意:#
[1.]赦免是怎樣表達的;他要塗抹這些罪,如同雲被日光塗抹一樣(第44章第22節);又如債務被塗銷,不再出現以控告欠債者(賬簿被劃去,好像債務已經償清,因為保人所付的代價使它得蒙赦免);也如判決被撤銷時遭到塗抹;又如咒詛被疑恨的水塗抹,對無辜者不再生效(民數記 5:23)。他不再記念這罪,這不僅暗示他要免除對以往罪惡的刑罰,也暗示這罪不會減損他將來的愛。當神赦免時,他就忘記。#
[2.]赦免的根據和理由是什麼。不是因我們裡面有任何事物,而是為他自己的緣故,為他憐憫的緣故,為他應許的緣故,尤其為他兒子的緣故,也為使他自己在其中得榮耀。#
[3.]神怎樣以此為榮耀:惟有我,惟有我,是那一位。他以此為自己的特權而得榮耀。除神以外,無人能赦罪,而他必如此行;這是他已經確定的旨意。他要甘心而喜悅地如此行;這是他的美意,是他的尊榮;他樂意如此看待這事。#
2.那些話(第26節)“你要提醒我”,可以有以下兩種理解:#
(1.)作為對一個驕傲法利賽人的責備;他堅持憑自己在神面前稱義,期望因自己的功德蒙恩,而不願受惠於白白的恩典:“如果你有什麼可說來為自己辯護,有什麼可以提出,使你應當為自己的緣故而不是為我的緣故得赦免,就提醒我吧。我准許你在我面前為自己的案件申辯;你要陳明自己有什麼功德,好使你可以藉這些功德稱義。”但那些如此受到質問的人必啞口無言。或者,#
(2.)作為對一個稅吏所說的話。神既如此樂意赦免罪,而且赦免以後便不再記念,我們就當提醒他,在他面前提說那些他已經赦免的罪;因為儘管這些罪已經蒙赦免,我們仍必須常把它們擺在自己面前,使自己謙卑(詩篇 51:3)。要提醒他記念他向悔改之人所作的應許,以及他兒子為他們所作的補償。在奮力祈求赦免時,要以這些事向他申訴,並陳明這些事,使你可以靠他的恩典白白稱義。這是得平安的唯一道路,也是一條穩妥的道路。只要承認你的過犯。#
本章的內容與前一章大致相同,著眼於猶太人從被擄之地獲釋,卻又透過這件事,並越過這件事,看到耶穌基督救贖人類的大工,以及信徒藉著他所領受的福音恩典。這裡有:
I.賜給在患難中之神百姓的寶貴應許,即神必與他們同在,在患難中扶持他們,並救他們脫離患難(第1–7節)。#
II.向偶像發出挑戰,要它們與神的無所不知和無所不能較量(第8–13節)。#
III.根據神從前領他們的祖先出埃及時為他們所行的事,鼓勵神的百姓盼望從巴比倫得釋放(第14–21節)。#
IV.為預備百姓得釋放而採取的方法,就是使他們想起自己的罪;他們因這些罪惹動神,使神將他們送入被擄之地,並使他們繼續留在那裡,好叫他們悔改,尋求神赦罪的憐憫(第22–28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