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耶利米書 52
耶利米書: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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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布甲尼撒攻取耶路撒冷(主前588年)
1西底家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一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他母親名叫哈慕她,是立拿人耶利米的女兒。2西底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是照約雅敬一切所行的。3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在耶路撒冷和猶大發作,以致將人民從自己的面前趕出。4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王。他作王第九年十月初十日,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攻擊耶路撒冷,對城安營,四圍築壘攻城。5於是城被圍困直到西底家王十一年。6四月初九日,城裡有大饑荒,甚至百姓都沒有糧食。7城被攻破,一切兵丁就在夜間從靠近王園兩城中間的門,出城逃跑;迦勒底人正在四圍攻城。他們就往亞拉巴逃去。8迦勒底的軍隊追趕西底家王,在耶利哥的平原追上他。他的全軍都離開他四散了。9迦勒底人就拿住王,帶他到在哈馬地利比拉的巴比倫王那裡;巴比倫王便審判他。10巴比倫王在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眾子,又在利比拉殺了猶大的一切首領,11並且剜了西底家的眼睛,用銅鏈鎖著他,帶到巴比倫去,將他囚在監裡,直到他死的日子。
這段敘事並不追溯到西底家登基以前,雖然在此之前已有兩次被擄:一次在約雅敬第四年,另一次在耶哥尼雅第一年;但它大概是由隨西底家一同被擄的人寫成的,為要責備他們自己曾設想不會步兄弟們之後被擄,而他們長久以來一直用這種盼望自我安慰。這裡我們看見:
1.神因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罪而有的公義不悅(第3節)。他的怒氣向他們發作到一個地步,以致決意把他們從自己面前趕出,就是從他恩慈眷顧的面前趕出;正如父親對不孝的兒子極其惱怒時,吩咐他離開自己面前一樣。他把他們從那美地趕出;那地有他在護理之恩惠中同在的許多記號;又把他們從那聖城和聖殿趕出;那裡有他在立約的恩典和慈愛中同在的許多記號。注意,被逐出神的典章的人,有理由抱怨自己在某種程度上被趕出神的面前;然而,除非人先因罪把自己拋出神恩慈的面前,沒有人會被趕出去。因此,我們應當比任何事更祈求免除這罪的果子,如大衛所說:“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詩篇 51:11)。#
2.西底家惡劣的行為和處置;神因向百姓發怒而任憑他這樣行,也因向他發怒而懲罰他。西底家登位時已到了明辨之年;他二十一歲(第1節)。他並非諸王中最壞的一個(我們從未讀到他拜偶像);然而他的評語卻是: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因為他沒有行自己本應行的善。但特別加速這場毀滅的那件惡事,是他背叛巴比倫王;這既是他的罪,也是他的愚妄,不但按罪責,也按結果,給他的百姓帶來毀滅。神因他背信棄義地對待巴比倫王而大大不悅(正如我們在以西結書 17:15等處所見);又因他向猶大和耶路撒冷發怒,便任憑西底家隨從自己的計謀,作那件愚妄的事,結果害了他自己和他的國。#
3.迦勒底人經過十八個月的圍困,終於取得耶路撒冷。他們在西底家作王第九年十月圍城並封鎖了城(第4節),在十一年四月攻佔了城(第6節)。被擄期間,為記念這兩步走向毀滅的事,他們在四月禁食,又在十月禁食(撒迦利亞書 8:19);五月的禁食是記念聖殿被焚,七月的禁食是記念基大利被殺。我們很容易想像,或者說簡直無法想像,耶路撒冷被圍的一年半中何等悽慘:一切供給都被斷絕,不能運進城中;他們又不斷被仇敵的攻擊驚擾;他們固執地決意堅持到最後,所剩下的只有戰懼等候審判。使他們不能守住、卻又不能促使他們投降的,是城內的饑荒(第6節);那地的百姓沒有糧食,兵丁便不能堅守崗位,完全不能使用;城被攻破也就不足為奇了(第7節)。在這種情形下,城牆沒有人,不能久守;人沒有城牆,也同樣不能久守;二者都有,若沒有神和他的保護,也無濟於事。#
4.王和他的勇士不光彩的逃走。他們夜間出城(第7節),盡力逃走;我不知道他們往哪裡去,恐怕他們自己也不知道。然而王被追趕的人在耶利哥平原追上;他的衛兵離散,全軍也都離開他四散了(第8節)。他的恐懼並非無故,因為人逃不過神的審判;無論罪人逃到哪裡,審判都必臨到並追上他(申命記 28:15);尤其這裡所執行的這些審判,已在那裡警告過(第52、53節等)。#
5.巴比倫王給西底家所定、並立即執行的悲慘判決。他把他當作叛徒,審判了他(第9節)。想到一位王、一位猶大王、一位大衛家中的王,竟在這異教王的審判臺前作為罪犯受審,便令人極其憂傷和惋惜。但他不在先知耶利米麵前自卑;所以神這樣使他自卑。照那驕傲征服者所下的判決,他的眾子和猶大的一切首領在他眼前被殺(第10節);隨後他的眼睛被剜出,又被銅鏈鎖住,以戰利品一般帶到巴比倫。也許他們像參孫被剜眼之後那樣戲弄他;無論如何,他被判終身監禁,在黑暗和愁苦中耗盡餘生(我不能說他的日子,因為他再也看不見白日)。他被囚到死日,但在他的葬禮上仍有人給他一些尊榮(第34章第5節)。耶利米曾多次告訴他事情必至於此,但他本可避免時卻不肯受警戒。#
巴比倫被擄(主前588年)
12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十九年五月初十日,在巴比倫王面前侍立的護衛長尼布撒拉旦進入耶路撒冷,13用火焚燒耶和華的殿和王宮,又焚燒耶路撒冷的房屋,就是各大戶家的房屋。14跟從護衛長迦勒底的全軍就拆毀耶路撒冷四圍的城牆。15那時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民中最窮的和城裡所剩下的百姓,並已經投降巴比倫王的人,以及大眾所剩下的人,都擄去了。16但護衛長尼布撒拉旦留下些民中最窮的,使他們修理葡萄園,耕種田地。17耶和華殿的銅柱並殿內的盆座和銅海,迦勒底人都打碎了,將那銅運到巴比倫去了,18又帶去鍋、鏟子、蠟剪、盤子、調羹,並所用的一切銅器、19杯、火鼎、碗、盆、燈臺、調羹、爵,無論金的銀的,護衛長也都帶去了。20所羅門為耶和華殿所造的兩根銅柱、一個銅海,並座下的十二隻銅牛,這一切的銅多得無法可稱。21這一根柱子高十八肘,厚四指,是空的,圍十二肘。22柱上有銅頂,高五肘;銅頂的周圍有網子和石榴,都是銅的。那一根柱子照此一樣,也有石榴。23柱子四面有九十六個石榴,在網子周圍,共有一百石榴。
這裡記述迦勒底軍隊在攻取城一個月後、在護衛長尼布撒拉旦的率領下所造成的可悲破壞;他在這次行動中是護衛長,或軍隊的元帥。頁邊注稱他為殺戮者或劊子手的首領;因為士兵不過是殺戮者,神使用他們作執行他對犯罪百姓所下判決的劊子手。尼布撒拉旦是這些士兵的首領;但在他所執行的事上,我們有理由懼怕他並不仰望神,只是侍奉巴比倫王和自己的打算;如今他作為那裡的殺戮者之首,來到耶路撒冷,來到它的腹心之地。並且,
1.他先掠奪聖殿中一切有價值之物,隨後把聖殿化為灰燼:他焚燒耶和華的殿,就是那聖潔華美、列祖在那裡讚美神的殿(以賽亞書 64:11)。#
2.他焚燒王宮,大概就是所羅門建完聖殿以後所建、此後一直作為王宮的那座。#
3.他焚燒耶路撒冷所有的房屋,即所有大戶人家的房屋,或者尤其是那些房屋;若有幸免的,也只是給那地窮人住的一些破陋茅屋。#
4.他拆毀耶路撒冷四圍所有的城牆,為要報復它們長期攔阻他的軍隊。這樣,一座堅固城便成為荒堆(以賽亞書 25:2)。#
5.他擄去許多人(第15節);他帶走民中一些窮人,即城中百姓的窮人;至於那地的窮人,即鄉村的窮人,他留下他們修理葡萄園、耕種田地。他又擄去城中剩下、逃脫刀劍和饑荒的百姓,以及叛投的人;是他認為合宜的人,或者毋寧說是神認為合宜的人;因為神已經定了一些人歸瘟疫,一些歸刀劍,一些歸饑荒,一些歸被擄(第15章第2節)。但是,#
6.這裡所特別而詳盡敘述的,莫過於聖殿器物被擄去的事。所有極有價值的東西先前已被擄去,即金銀器皿;然而還有一些那類器物留下,如今也被帶走了(第19節)。但這時所奪去的聖殿掠物大多是銅;因其價值較低,便留到最後才運走。金子去後,銅也很快隨之而去,因為百姓不肯悔改,正如耶利米所預言的(第27章第19節等)。城牆被拆毀時,聖殿的柱子也被拉倒;二者都表明神已離開他們。神本是他們民政和宗教政體的力量和支柱。神所離開的人,沒有城牆能保護,也沒有柱子能支撐。這些殿柱並非為支撐之用(因為上面並沒有建造什麼),而是為裝飾和表意。它們名叫雅斤;他必建立;又名叫波阿斯;他裡面有力量;所以打碎這些柱子表明神不再建立他的殿,也不再作它的力量。這裡極詳細地描述這些柱子(第21–23節,出自列王紀上 7:15),使其非凡的美麗和莊嚴更令我們為它們的毀壞所感動。凡屬銅壇的器皿都被帶走;因為耶路撒冷的罪孽,如同以利家的罪孽,不能借祭物或供物得以贖去(撒母耳記上 3:14)。經上說(第20節):“這一切器物的銅多得無法可稱”;造它們時也是如此(列王紀上 7:47),那時銅的重量無法查出(歷代志下 4:18);毀壞它們時也是如此。那些大肆掠奪它們的人不像買主那樣停下來稱量;因為無論有多重,都是他們自己的。#
巴比倫被擄(主前588年)
24護衛長拿住大祭司西萊雅、副祭司西番亞,和三個把門的,25又從城中拿住一個管理兵丁的官,並在城裡所遇常見王面的七個人和檢點國民軍長的書記,以及城裡所遇見的國民六十個人。26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這些人帶到利比拉的巴比倫王那裡。27巴比倫王就把他們擊殺在哈馬地的利比拉。這樣,猶大人被擄去離開本地。28尼布甲尼撒所擄的民數記在下面:在他第七年擄去猶大人三千零二十三名;29尼布甲尼撒十八年從耶路撒冷擄去八百三十二人;30尼布甲尼撒二十三年,護衛長尼布撒拉旦擄去猶大人七百四十五名;共有四千六百人。
這裡有一段極其悲慘的記述:
1.一些顯貴在利比拉被冷血殺害,共七十二人(按以色列長老的數目計算,民數記 11:24、25);他們這樣被計算出來(列王紀下 25:18、19)。我們在那裡讀到,從聖殿中有五人,從城中有二人,從朝廷中有五人,從鄉村中有六十人。這裡的記載與那裡相符,只有一項不同:那裡說常在王左右的有五人,這裡說有七人。萊特富特博士這樣調和:他帶走常在王左右的七人,但其中二人是耶利米本人和以伯米勒;我們先前讀過,他們二人都獲釋放,所以只有五人被處死,人數便減為七十二。這些人來自各個階層,因為他們都敗壞了自己的道路;很可能被作為鑑戒的,是那些最積極煽動和推動背叛巴比倫王的人。大祭司西萊雅列在首位;他的神聖職分不能使他免受這一擊,因為他自己既已因罪褻瀆了這職分,又怎能免受呢?西萊雅那位首領是個安靜的首領(第51章第59節);但西萊雅那位祭司或許不是這樣,乃是躁動不安,因而招惹了巴比倫王。這百姓的領袖使他們走錯了路,如今他們特別成為神公義的標本。#
2.其餘的人被擄。來看看猶大怎樣被擄離開自己的本地(第27節),那地怎樣吐出他們,如同吐出先前的迦南人;神曾告訴他們,若他們跟隨迦南人的腳蹤、仿效他們的可憎之事,地必定這樣待他們(利未記 18:28)。現在這裡有記載:#
(1.)我們先前已讀過的兩次被擄:一次在尼布甲尼撒第七年(與說他第八年那次相同,列王紀下 24:12),另一次在他十八年,與本章所說他十九年那次相同(第12節)。但這裡的總數,與關於前一次所記的數目相比很少(列王紀下 24:14、16);那裡說被擄的有一萬八千人,這裡卻說只有三千零二十三人;這數目與我們對後一次合理的推想相比也很少,因為當所有剩下的百姓都被擄去時(第15節),人想必不止八百三十二名。因此萊特富特博士推測,這些記數既與在利比拉處死顯貴的故事連在一起,這裡所說被擄的人都作為叛徒被處死。#
(2.)還有第三次被擄,是先前未曾提過的,發生在尼布甲尼撒二十三年,即耶路撒冷毀滅四年以後(第30節):那時尼布撒拉旦來了,擄去七百四十五個猶大人。這很可能是為報復基大利被殺;那又是一次背叛巴比倫王的事。現在被拿的人可能是以實瑪利殺人之事的幫兇和同謀;他們不但被擄去,也因此被處死;然而這並不確定。若這就是被擄之人的總數(共四千六百人;第30節),我們便可看出他們從前的情形何等驚人地衰減;也同樣會驚奇後來所見他們怎會又如此眾多。因為看起來,正如起初在埃及,後來在巴比倫也是如此,耶和華使他們在受苦之地生養眾多;他們越受壓迫,就越發增多。事實上,這百姓常常既是審判的神蹟,也是憐憫的神蹟。#
約雅斤蒙以未米羅達恩待(主前588年)
31猶大王約雅斤被擄後三十七年,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使猶大王約雅斤抬頭,提他出監,32又對他說恩言,使他的位高過與他一同在巴比倫眾王的位,33給他脫了囚服。他終身在巴比倫王面前吃飯。34巴比倫王賜他所需用的食物,日日賜他一分,終身是這樣,直到他死的日子。
關於約雅斤王在被囚中得以復興的這段歷史,我們先前也有過(列王紀下 25:27–30);只是那裡說是在十二月二十七日,這裡說是在二十五日;但在這類事情上,記載相差兩日是極輕微的。很可能二十五日已經下令釋放他,但直到二十七日才把他帶到王面前。在這段歷史中,我們可以留意:
1.新的君主訂立新的法令。尼布甲尼撒長久把這不幸的王囚在監裡;他的兒子雖眷愛這囚犯,也不能從父親那裡為他求得一點恩惠,連一個笑臉也不能;正如約拿單不能從他父親那裡為大衛求得一樣。但這暴躁的老人死後,他的兒子便恩待約雅斤,使他成為寵臣。兒女推翻父親所作的事是常有的;若總能像此事一樣有益就好了。#
2.我們所居住的世界是變遷的世界。約雅斤起初從寶座跌入監牢,但這裡又被擢升到尊榮的座位上(第32節),雖不是到權力的寶座上。先前禮服變成囚服,如今囚服又變回禮服。這世界就是這樣的棋盤格;亨通與患難相對而置,使我們學習歡樂的像不歡樂,哀哭的像不哀哭。#
3.苦難的黑夜雖很長,我們卻不可絕望,以為終究不會破曉。約雅斤作囚犯三十七年;自十八歲起,就一直被拘禁、受藐視。在這期間,我們可以設想他已習慣於被擄,忘記了自由的甘美;或者毋寧說,經過如此長久的囚禁,自由對他便加倍可喜。那些苦難被延長的人,當用這個例子鼓勵自己;異象到了末期必然說出安慰人的話,所以要等候它。Dum spiro spero:只要還有生命,就有盼望。Non si male nunc, et olim sic erit:現在雖受苦,卻不會永遠受苦。#
4.神能使他的百姓在壓迫他們的人眼前蒙恩,並以不可測度的方式轉變他們的心,使他們憐憫自己的百姓,正如那話所說:“他叫他們在凡擄掠他們的人面前蒙憐恤”(詩篇 106:46)。他能使說粗暴話的人說恩言,也能使吞吃他百姓的人供養他們。因此,受壓迫的人必會發現,盼望並安靜等候耶和華的救恩並非徒然。所以我們的時日都在神手中,因為我們所交往之人的心也都在他手中。#
5.現在總觀本書的預言和歷史,我們大體上可以學到:#
(1.)教會和個人雖得極高尊榮,退化並變得極其敗壞,並不是新事。#
(2.)罪孽趨向毀滅容留它的人;若不悔改並離棄,必定終於毀滅他們。#
(3.)外在的信仰告白和特權,不但不能成為犯罪的藉口或免於毀滅的豁免,反會大大加重罪與毀滅。#
(4.)神的話沒有一句會落空,事情必完全應驗預言;人的不信不能使神的威嚇失效,正如不能使他的應許失效一樣。神的公義和真實在這裡用血寫成文字,為要使一切拿他的威嚇當戲言的人知罪或蒙羞。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
歷史是預言最好的詮釋者;因此,為使人更好地明白本書中關於耶路撒冷和猶大國毀滅的預言,這裡給我們記述了那件悲慘的事。這與我們在列王紀下 24、25章所讀的歷史大致相同,其中許多細節已在那捲書中說過;但這裡將此事重複並彙集起來,是為照明隨後而來的《耶利米哀歌》,並作它的鑰匙。末了關於約雅斤在被擄中獲擢升的一段,發生在耶利米的時代以後,使那些認為本章不是耶利米親筆所寫、而是由被擄者中某位受神默示之人所寫的人的推測看來頗有根據;這篇文字是給那些在巴比倫仍以耶路撒冷勝過自己最大喜樂之人的常存紀念。本章有:
I.西底家惡劣的統治,就罪和刑罰兩方面而言都極其惡劣(第1–3節)。#
II.迦勒底人圍攻並攻取耶路撒冷(第4–7節)。#
III.西底家和眾首領所遭受的嚴酷對待(第8–11節)。#
IV.聖殿和城邑的毀滅(第12–14節)。#
V.百姓被擄(第15、16節),以及被擄去的人數(第28–30節)。#
VI.聖殿掠物被運走(第17–23節)。#
VII.祭司和其他一些顯貴被冷血殺害(第24–27節)。#
VIII.約雅斤王在他晚年、尼布甲尼撒死後所見的較好日子(第31–3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