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耶利米書 44
耶利米書: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3
給在埃及猶太人的講道;耶利米的勸諫(主前587年)
1有臨到耶利米的話,論及一切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就是住在密奪、答比匿、挪弗、巴忒羅境內的猶大人,說:2「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所降與耶路撒冷和猶大各城的一切災禍你們都看見了。那些城邑今日荒涼,無人居住;3這是因居民所行的惡,去燒香事奉別神,就是他們和你們,並你們列祖所不認識的神,惹我發怒。4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切不要行我所厭惡這可憎之事。5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不轉離惡事,仍向別神燒香。6因此,我的怒氣和忿怒都倒出來,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如火著起,以致都荒廢淒涼,正如今日一樣。7現在耶和華—萬軍之 神、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你們為何作這大惡自害己命,使你們的男人、婦女、嬰孩,和吃奶的都從猶大中剪除、不留一人呢?8就是因你們手所做的,在所去寄居的埃及地向別神燒香惹我發怒,使你們被剪除,在天下萬國中令人咒詛羞辱。9你們列祖的惡行,猶大列王和他們后妃的惡行,你們自己和你們妻子的惡行,就是在猶大地、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你們都忘了嗎?10到如今還沒有懊悔,沒有懼怕,沒有遵行我在你們和你們列祖面前所設立的法度律例。11「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必向你們變臉降災,以致剪除猶大眾人。12那定意進入埃及地、在那裡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我必使他們盡都滅絕,必在埃及地仆倒,必因刀劍饑荒滅絕;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遭刀劍饑荒而死,以致令人辱罵、驚駭、咒詛、羞辱。13我怎樣用刀劍、饑荒、瘟疫刑罰耶路撒冷,也必照樣刑罰那些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14甚至那進入埃及地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都不得逃脫,也不得存留歸回猶大地。他們心中甚想歸回居住之地;除了逃脫的以外,一個都不能歸回。」
那時在埃及的猶太人已分散在那地的各處,到了密奪、挪弗和別的地方;神差遣耶利米去見他們。他或是在巴忒羅、他們多數人聚集之處傳達這話(第15節),或是從一處到一處宣講這宗旨。他奉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之神的名傳達此信息;其中,
一、神使他們想起猶大和耶路撒冷的荒涼。巴比倫河邊的被擄之人天天記念這些事(詩篇 137:1),埃及城中的逃亡者似乎已經忘了,因而需要受提醒;儘管人本會以為,他們離開視線尚未久到會被忘卻的地步(第2節)。你們看見猶大和耶路撒冷被帶到何等可悲的境況;現在你們可要思想,那些荒涼從何而來?是從神的忿怒而來;是他的烈怒和怒氣點燃了那火,使耶路撒冷和猶大的城邑荒廢淒涼(第6節)。無論毀滅的工具是誰,他們不過是工具;這毀滅是從全能者而來的。
二、他使他們想起那使荒涼臨到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罪。那是因他們的邪惡;這惹神發怒,尤其是他們的拜偶像、事奉別神(第3節),將本應單單歸給真神的尊榮,歸給虛假的神明、他們自己幻想的造物和自己手的工作。他們離棄在他們中間為人所知、其名為大的神,去事奉他們所不認識的神,就是來歷隱晦、不值得留意的新興神明:“他們、你們和你們的列祖,都不能為以色列的神何以被這樣的騙子替換,給出任何合理的說明。”他們不知道那些是神;不,他們不能不曉得那些並不是神。
三、他使他們想起,他曾多次鄭重地藉著自己的話警告他們不可事奉別神;他們輕蔑這些警告,大大加重了他們拜偶像的罪(第4節)。先知受了極其殷勤的差遣,呼喚他們說:啊!不要行我所恨惡這可憎的事。我們應當以極深的畏懼和憎惡談論罪,稱它為可憎的事;它確實如此,因為這是神所恨惡的,而我們確信他的判斷是按真理的。稱它為可悲、可憎,好叫我們盡一切可能使自己和別人厭惡它。我們也應當以一切嚴肅和懇切,警告人罪的危險及其致命的後果:“啊!不要去行。若你愛神,就不要行,因為這會惹他發怒;若你愛自己的靈魂,就不要行,因為這會毀滅它。”在試探的時刻、我們將要屈服時,願良心替我們這樣說。啊,要謹慎!不要行主所恨惡這可憎的事;因為神若恨惡它,你也當恨惡它。但他們顧念神對他們所說的嗎?沒有:“他們不聽從,也不側耳(第5節);他們仍堅持拜偶像;你們看見其結果,因此神的怒氣傾倒在他們身上,正如今日一樣。這本是要警戒你們;你們不但像他們一樣聽過神口中的審判,也看見了他手中的審判,這本應使你們驚醒,因為這些審判是為儆戒而施行,叫別人聽見便懼怕,不再照他們所行的去行,免得遭遇他們所遭遇的。”
四、他責備他們,並以他們到了埃及後仍繼續拜偶像來羞辱他們(第8節):你們在埃及地向別神燒香。因此神禁止他們進入埃及,因為他知道那裡會成為他們的網羅。那些神差遣到迦勒底人之地的,雖那地是拜偶像之國,卻在那裡借神恩典的大能戒除了偶像;但那些違背神心意進入埃及人之地的,卻在那裡藉著自己敗壞的大能,比從前更戀慕偶像;因為我們無故或未經召喚,擅自進入試探之處,神任憑我們自己是公義的。這樣行時,
1.他們大大傷害了自己和家人:“你們向自己的性命行這大惡(第7節);你們傷害它們,用虛假欺騙它們,毀滅它們,因為這必使它們滅亡。”注意,我們得罪神時,就是得罪自己的靈魂。“這是使你們自己斷絕一切安慰和盼望的捷徑(第8節),也是斷絕你們的名聲和尊榮的捷徑;這樣,你們因自己的罪和苦難,便要在萬國中成為咒詛和羞辱。人要把它變成諺語:像猶太人一樣悲慘。這也是使你們失去一切親屬、失去一切你們本可喜樂並藉以建立家庭之人的捷徑,就是男、女、孩童和吃奶的,以致猶大必因沒有後嗣而成為失喪之地。”#
2.他們滿盈了他們列祖罪孽的量,又彷彿那還不夠,便加添其上(第9節):“你們忘記了在你們以前之人的邪惡,以致沒有按所當有的為此謙卑,也不懼怕其後果嗎?”有人如此讀作:你們忘記了你們列祖所受的刑罰嗎?“你們不知道他們的偶像崇拜使他們付了多麼重的代價嗎?你們竟還敢繼續那從列祖承受的虛妄行徑,雖連咒詛也一同承受了嗎?”他使他們想起猶大列王的罪和刑罰;他們雖顯貴,也沒有因拜偶像逃脫神的審判。是的,他們本該從他們妻子的邪惡得警戒;那些妻子曾引誘他們拜偶像。原文作“他的妻子”;萊特富特博士認為,這是暗指所羅門的妻子,尤其是他的埃及妻子,猶大列王拜偶像的起源乃出於她們。“你們忘了這事及其結果,竟敢冒險行同樣邪惡的道路嗎?”(見尼希米記 13:18、26)。“不,且說到你們自己的時代:你們忘記了自己和你們妻子的邪惡嗎?你們在耶路撒冷享平安時所行的邪惡,以及它給你們帶來的毀滅?但是,唉!我對他們說又有什麼用呢?”神對先知說(第10節):“直到今日,他們在所遭遇一切使人謙卑的護理之下,仍未謙卑。他們沒有懼怕,也沒有遵行我的律法。”注意,不遵行神律法的人,正顯明他們沒有敬畏神。#
五、他威脅他們:既在埃及仍堅持拜偶像,便要完全毀滅。他們已被判定,如前所言(第42章第22節),必在埃及滅亡;命令已經發出,決不收回。他們定意進入埃及地(第12節),堅決違背神的旨意;現在神也堅決反對他們:我必定意剪除全猶大(第11節)。那些不但想冒犯、還想與全能神對抗的人,必發覺自己被壓倒;因為耶和華的臉向那行惡的人變臉(詩篇 34:16)。這裡對這些在埃及拜偶像的猶太人威脅說:
1.他們全都必被滅絕,無一例外;他們中間無論何等階層或身份,都不能逃脫:他們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必仆倒(第12節),無論尊卑、貧富。#
2.他們必被神用來刑罰耶路撒冷的同樣審判所滅絕,就是刀劍、饑荒和瘟疫(第12、13節)。他們不會像曠野中的以色列人那樣自然死亡,而要死於這些嚴厲的審判;他們逃到埃及,以為可脫離這些審判的範圍。#
3.除了極少數勉強逃脫的以外,無人能再回到猶大地(第14節)。他們以為自己離得較近,比被擄到巴比倫的人更有希望回到本地;然而那些人必歸回,這些人卻不能;因為神應許我們得安慰的道路,遠比我們為自己設計的道路穩妥得多。要留意,那些煩躁不滿的人,無論在何處都不安寧,且喜愛變動。以色列人在猶大地時想進入埃及(第42章第22節);但到了埃及又想回到猶大地。他們向那地舉起靈魂(邊注如此說),表示懇切的願望。但他們在神命令他們住在那裡時不肯住,便不能住在他們所願住的地方。我們若與神反對而行,他也必與我們反對而行。那些本來境況很好、神親自告訴他們如此,他們尚且不知的人,怎能盼望境況安好呢?#
百姓傲慢的答覆(主前587年)
15那些住在埃及地巴忒羅知道自己妻子向別神燒香的,與旁邊站立的眾婦女,聚集成群,回答耶利米說:16「論到你奉耶和華的名向我們所說的話,我們必不聽從。17我們定要成就我們口中所出的一切話,向天後燒香、澆奠祭,按著我們與我們列祖、君王、首領在猶大的城邑中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素常所行的一樣;因為那時我們吃飽飯、享福樂,並不見災禍。18自從我們停止向天後燒香、澆奠祭,我們倒缺乏一切,又因刀劍饑荒滅絕。」19婦女說:「我們向天後燒香、澆奠祭,做天后像的餅供奉她,向她澆奠祭,是外乎我們的丈夫嗎?」
這裡記載百姓頑固地拒絕順服耶利米口中神話語的權柄。我們幾乎見不到像這樣的例子:人竟直截了當地大膽反駁神自己,或屬肉體之心如此公開地悖逆。要留意,
一、這些蔑視神和他審判的人;這樣頑梗的並非某一個人,而是猶太人的大多數;他們知道自己或自己的妻子犯了耶利米所責備的偶像崇拜之罪(第15節)。我們發現:
1.婦女在偶像崇拜和迷信上比男人更有罪,並不是因為男人比婦女更堅守真神和真宗教,而是我恐怕因為他們通常是無神論者,根本不要神,也不要宗教,所以容易容許妻子信奉假宗教、敬拜假神。#
2.是罪咎感使他們不耐煩受責備:他們知道妻子曾向別神燒香,也知道自己曾縱容她們;站在旁邊的婦女也知道自己曾參與她們拜偶像的儀式。因此耶利米所說的觸及他們的痛處,便使他們像彼列之子一樣踢刺,不能忍受軛。#
二、這些人給耶利米,並藉著他給神自己的答覆;其實這與那些厚顏對全能者說“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知道你的道路”的人所說的相同。
1.他們聲明,決意不按神所吩咐的行,卻要行自己想行的;也就是說,他們要繼續敬拜月亮,此處稱為天后。然而有些人理解為太陽;埃及人極其敬拜太陽(第43章第13節),耶路撒冷也曾如此(列王紀下 23:11);他們說,太陽的希伯來字為陰性,所以稱作天后也不不合宜。另有些人理解為天上的萬象,或天體的構造、整個體系(第7章第18節)。這些大膽的罪人如今不再設法為他們拒絕順服找藉口,也不暗示耶利米是出於自己而非出於神說話,如先前一樣(第43章第2節);他們承認他是奉耶和華的名對他們說話,卻直截了當地對他說:“我們必不聽從你;我們要行所禁止的事,並冒所威脅之事的危險。”注意,活在悖逆神之中的人通常越來越壞,心也因罪的迷惑越來越剛硬。這正是悖逆之心的真語言:凡從我們口中所出的,我們定要去行;任憑神和他的先知說什麼相反的話。許多人心裡這樣說,卻還未無恥到公開說出來。青年人在年少的日子所追求的正是這事:要隨從自己心所行的、眼所看的,並要得著和行一切自己所想要的(傳道書 11:9)。#
2.他們為自己的決意提出一些理由;因為最荒謬、最不合理的惡人,也會為自己說些話,直到那日來到,眾口都被塞住。#
(1.)他們援引許多羅馬的辯護者用作真教會標記,並不但藉此自辯、且誇耀自己的事;這些猶太人對這些事的權利,正如羅馬教徒一樣多。#
[1.]他們援引古老性:我們決意向天后燒香,因為我們列祖如此行;這是訴諸久遠傳統的做法;我們何必假裝比列祖更有智慧呢?#
[2.]他們援引權威。那些有權勢的人自己實行,也規定別人實行:我們的君王和首領曾如此行;神將他們設立在我們之上,他們又是大衛的後裔。#
[3.]他們援引合一。這並非一處一人如此行,而是我們、我們全體同心;我們這一大群人(第15節)如此行。#
[4.]他們援引普遍性。這並非這裡那裡做的,而是在猶大的城邑中做的。#
[5.]他們援引可見性。這不是隻在角落或陰暗幽深的樹林中做的,而是在街道上公開、當眾做的。#
[6.]他們援引母會、聖座的實行;這並非如今首先在埃及學得的,而是已在耶路撒冷行過。#
[7.]他們援引昌盛:我們糧食充足,也有各樣美物;我們平安無災。前面的諸項辯詞,我恐怕就事實而言都太真實了;神反對他們偶像崇拜的見證人很少且隱藏;以利亞以為只剩下自己一人。至於最後一點,對某些人或許是真的;但就他們的國而言,他們仍因叛逆受責罰,出入的人都不得平安(歷代志下 15:5)。但即使全都為真,仍絲毫不能為他們的偶像崇拜開脫;我們必須以神的律法為準則和審判,不以人的做法為準則和審判。#
(2.)他們暗示,他們近來所受的審判,是因停止向天後燒香而臨到他們的(第18節)。他們如此乖謬地曲解護理,儘管神曾多次借先知向他們解釋,且事情本身正好說明相反的情形。自從我們離棄偶像崇拜,我們就缺乏一切,又被刀劍所滅絕;真正的原因乃是他們心中仍存偶像,仍愛慕舊罪;但他們要人以為這是因他們離棄了犯罪的行為。因此,本該使他們得益處、使他們與罪分離的患難,因被誤解,反倒堅固他們在罪中。照樣,在基督教初期,神若因列國反對並逼迫基督徒,借任何公共災禍懲罰他們,他們便給災禍加上相反的解釋,彷彿災禍是為懲罰他們姑息、容忍基督徒而降下的,於是喊叫:“Christianos ad leones:把基督徒扔給獅子。”然而,就算他們此處所說是真的,即自從他們歸向事奉真神、以色列的神之後,便陷於缺乏和困苦,這豈能成為他們再次背離他的理由?這無異於說,他們事奉的不是他,而是自己的肚腹。認識神、信靠神的人必事奉他;即使他使他們飢餓,即使他殺他們,即使他們在這世上從未與他同見好日子,他們仍確信到終局不會因他受損失。#
(3.)他們辯稱,婦女雖在拜偶像的事上最積極熱心,卻是得到丈夫的同意和認可而行的;婦女忙著為天后作素祭的餅,又預備並奠出奠祭(第19節)。我們先前發現,這是她們所作的事(第7章第18節)。“但我們這樣做,豈是瞞著丈夫、他們不知道而私下做的,以致給他們嫉妒我們的理由嗎?不是;父親們生火,婦女揉麵;那些作我們頭、我們本應向他們學習並順服的男人,藉著榜樣教導我們這樣行。”注意,彼此關係最親近、原該彼此激發為善、如此互相幫助進入天堂的人,若彼此在罪中剛硬,便是彼此催熟進入地獄,實在可悲。有些人理解這是丈夫們所說的(第15節);他們辯稱,自己不是沒有他們的男人而行,也就是說,並非沒有長老、官長、尊貴有權的人而行。然而,因為作餅和奠酒明確說是婦女所作的事(第7章第18節),這看來更應理解為婦女的辯詞;但這是輕浮的辯詞。當她們明知這違背神的心意時,即使能說這是照丈夫的心意,又有什麼益處呢?#
耶利米繼續勸諫(主前587年)
20耶利米對一切那樣回答他的男人婦女說:21「你們與你們列祖、君王、首領,並國內的百姓,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所燒的香,耶和華豈不記念,心中豈不思想嗎?22耶和華因你們所作的惡、所行可憎的事,不能再容忍,所以你們的地荒涼,令人驚駭咒詛,無人居住,正如今日一樣。23你們燒香,得罪耶和華,沒有聽從他的話,沒有遵行他的律法、條例、法度,所以你們遭遇這災禍,正如今日一樣。」24耶利米又對眾民和眾婦女說:「你們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25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你們和你們的妻都口中說、手裡做,說:『我們定要償還所許的願,向天後燒香、澆奠祭。』現在你們只管堅定所許的願而償還吧!26所以你們住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大名起誓,在埃及全地,我的名不再被猶大一個人的口稱呼說:『我指著主—永生的耶和華起誓。』27我向他們留意降禍不降福;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必因刀劍、饑荒所滅,直到滅盡。28脫離刀劍、從埃及地歸回猶大地的人數很少;那進入埃及地要在那裡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必知道是誰的話立得住,是我的話呢?是他們的話呢?29耶和華說:我在這地方刑罰你們,必有預兆,使你們知道我降禍與你們的話必要立得住。30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埃及王法老合弗拉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像我將猶大王西底家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手中一樣。」
大膽的罪人可以說許多狂妄的話和誇大的話,但終究神必說最後的話;因為他說話的時候顯為公義,凡有血氣的,即使最驕傲的,也必在他面前靜默。先知可能被人壓倒,神卻不能;不,這裡的先知也沒有被壓倒。
一、耶利米有些話出於自己要對他們說;他無需預言之靈也能說,就是要糾正他們對於所遭災禍及其真實目的和意義的錯誤:那是故意的錯誤。他們說,這些苦難臨到他們,是因他們如今停止向天後燒香。“不,”他說,“乃是因為你們從前這樣行,不是因為如今停止了。”他們如此回答他時,他立刻答覆(第20節):他們和他們列祖向別神所燒的香,確實長久未受懲罰,因為神向他們恆久忍耐;在他忍耐的日子,他們也許如所說那樣平安無災。然而終於他們惹怒神到一個地步,以致耶和華不能再容忍(第22節),便與他們爭辯;於是其中有些人稍作改革。他們的罪離開了他們;若可這樣說;倒不如說他們離開了自己的罪。但他們舊日的罪債仍在賬上,敗壞的傾向仍然一樣,所以神追討他們列祖、君王和首領在耶路撒冷街道上拜偶像的罪;他們非但不以此為恥,反倒以此自誇,作為自己拜偶像的辯護。那些罪都進入他的心中(第21節),他們所行的一切可憎之事(第22節)和一切不聽從耶和華聲音的事(第23節),全都要算賬;因此他們的地成為荒涼和咒詛,正如今日一樣(第22節),乃是為要懲罰這些罪;因此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正如今日一樣,不是因他們近來的改革,而是因他們從前的過犯(第23節)。注意,正確明白我們患難的原因,人會以為,這應當大大有助於醫治我們的罪。無論什麼禍患臨到我們,都是因我們得罪了耶和華;所以應當敬畏,不可犯罪。
二、耶利米從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那裡,有些話要對他們說,尤其是對婦女說。他們已經作答,現在讓他們聽神的答覆(第24節)。住在埃及地的猶大,神仍在那裡向他們說話;這是他們的特權。讓他們留意他所說的;這是他們的本分(第26節)。如今神在答覆中明白告訴他們,
1.既然他們已經全然決意堅持拜偶像,他也全然決意繼續與他們爭辯;若他們繼續惹他發怒,他就繼續懲罰他們,且看最後誰能得勝。神重述他們所說的話(第25節):“你們和你們的妻子在這頑梗上意見一致;你們用口說出,又用手成就;你們已經說了,並且堅持如此,已經說了,又繼續照著去行:我們必定要償還我們所許的願,向天後燒香。”彷彿即使這是罪,他們既已許願要這樣做,便足以使他們做這事成為正當;然而,沒有人能借著自己的願使神已經定為罪的事對自己成為合法,更不用說成為本分了。“好吧,”神說,“你們必成全,必償還你們邪惡的願;現在要聽我的願是什麼,我指著我的大名所起的誓是什麼。”既然主已經起誓,他就不會後悔,因為他們已經起誓,也不肯後悔。乖僻的人,他必以乖僻待他(詩篇 18:26)。#
(1.)他已起誓,他們中間所剩下的那一點宗教也必喪失(第26節)。雖然他們與埃及人一同拜偶像,然而在許多場合仍繼續提及耶和華的名,尤其是在他們莊嚴的誓言中;他們說,耶和華是活的,他是永生的神;他們雖敬拜死的偶像,卻也承認他是如此。他們起誓說,主是永活的(第5章第2節);但我恐怕他們保留這種起誓的形式,更多是為尊重他們的國民,而不是他們的神。可是神宣告,在埃及全地,猶大人中必不再有人這樣稱呼他的名;就是說,必沒有猶太人留下來使用他們本國的這種言語,或者即使有,他們也已經忘記,並要學埃及人的樣子,指著法老的生命起誓,而不是指著耶和華。注意,那些神任憑他們到了一個地步,以致完全忘記自己的宗教,失去良好教養的一切遺存的人,是極其悲慘的。或者,這也可能暗示,若他們提及他的名,並且宣稱與他有什麼關係,神必以此為對他的冒犯,並照此加以懲治。#
(2.)他已起誓,那裡所剩下的一點餘民也必全然滅絕(第27節):“我要留意他們降禍;我必不放過任何機會,使審判臨到他們,直到他們滅盡,被拔除。”注意,神必向他所見仍不悔改的罪人顯為一位不可寬恕的審判者。到了這地步,他們就必知道(第28節)誰的話得以站立,是我的,還是他們的。他們說,當他們重新敬拜天后時,自己就必復興;神說,他們必自取敗壞;如今事件必顯明誰是對的。神與罪人之間的爭論,是誰的話得以站立,誰的旨意得以成就,以及誰能得勝。罪人說,雖然他們繼續行惡,仍必有平安;神說,他們必不得平安。但神施行審判時必然得勝;神的話必站立,罪人的話卻不能。#
2.他告訴他們,只有極少數人會逃脫刀劍,日後歸回猶大地,人數稀少(第28節),幾乎等於沒有;與從迦勒底人之地歸回的眾多人數相比,實在微不足道。這似乎是要責備那些誇耀有許多人同心犯罪的人;沒有一個值得一提的人不參與拜偶像。“好吧,”神說,“逃脫刀劍和饑荒的人也必同樣稀少。”#
3.他給他們一個兆頭,表明這一切威嚇都必按時應驗:他們必在埃及這裡被滅絕,完全滅亡。埃及現今的王法老合弗拉,必被交在尋索他性命的仇敵手中;就是他自己背叛的臣民(有人如此認為),在篡奪他王位的阿瑪西斯率領之下;或交在入侵他國度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手中(另有人如此認為);前者由希羅多德記載,後者由約瑟夫記載。這位法老很可能曾以恩待的應許引誘猶太人拜偶像;無論如何,他們倚靠他保護自己;若他除滅了,這不只是他們滅亡的預兆,更是邁向滅亡的一步。他們從他所期待的,勝過從猶大王西底家所期待的;他是一位更有權勢、更有謀略的王。“但是,”神說,“我必將他交在他仇敵手中,正如我將西底家交出一樣。”注意,我們最期待從中得到安慰和倚靠的那些受造之物,可能和我們最少期待的那些一樣快地使我們失望;因為它們全都是神所使其成為的,並非我們所想像的。#
聖史沒有記載這預言的應驗,但它的沉默已經足夠;我們再沒有聽見這些在埃及的猶太人的消息,因此照著這預言,便斷定他們在那裡滅亡了;因為神的話沒有一句會落空。
本章中有:一、耶利米向在埃及的猶太人所講的一篇警醒的講道,責備他們拜偶像,儘管神已用他的話語和杖責警告他們;並因這事威脅要將神的審判降在他們身上(第1–14節)。二、百姓對這勸誡所表現的無恥而不敬虔的蔑視,以及他們所聲明、執意繼續拜偶像的決心,藐視神和耶利米(第15–19節)。三、因他們頑梗而對他們所宣判的刑罰:除極少數人外,他們都要在埃及被剪除、滅亡;又作為這事的兆頭或憑據,埃及王不久必落在巴比倫王手中,不能再保護他們(第20–30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