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耶利米書 15

上一章末尾,我們離開先知時,他正在神面前極其哀切地傾吐禱告;我們有理由盼望,在本章中會看到神與這地和好,先知也恢復安靜鎮定的心境。然而,令我們大為驚訝的是,這兩方面的情形都遠非如此。

I.儘管先知禱告,神在這裡仍確認了對百姓的判決,任憑他們歸於毀滅,對一切為他們所作的代求充耳不聞(第1–9節)#

II.先知本人儘管在與神相交中得著滿足,卻仍然不安,心緒不寧。#

1.他向神訴說自己不斷與迫害他的人爭鬥(第10節)#

2.神向他保證,雖然普遍的荒涼將臨到這地,他卻必蒙特別保護(第11–14節)#

3.他就自己忠誠履行先知職分一事向神申訴,並認為自己沒有從中得到更多安慰,實在難以承受(第15–18節)#

4.神再次向他保證,只要他繼續忠心,神就會繼續眷顧他、恩待他(第19–21節)。這樣,我們盼望他終於重新掌管了自己的心靈。#

對猶大判決的確認;猶大的毀滅(主前606年)

耶利米書 15:1–9和合本(神版)
1耶和華對我說:「雖有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顧惜這百姓。你將他們從我眼前趕出,叫他們去吧!2他們問你說:『我們往哪裡去呢?』你便告訴他們,耶和華如此說:定為死亡的,必致死亡;定為刀殺的,必交刀殺;定為饑荒的,必遭饑荒;定為擄掠的,必被擄掠。」3耶和華說:「我命定四樣害他們,就是刀劍殺戮、狗類撕裂、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吞吃毀滅;4又必使他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都因猶大王希西家的兒子瑪拿西在耶路撒冷所行的事。」5耶路撒冷啊,誰可憐你呢?誰為你悲傷呢?誰轉身問你的安呢?6耶和華說:你棄絕了我,轉身退後;因此我伸手攻擊你,毀壞你。我後悔甚不耐煩。7我在境內各城門口,用簸箕簸了我的百姓,使他們喪掉兒女。我毀滅他們,他們仍不轉離所行的道。8他們的寡婦在我面前比海沙更多;我使滅命的午間來,攻擊少年人的母親,使痛苦驚嚇忽然臨到她身上。9生過七子的婦人力衰氣絕;尚在白晝,日頭忽落;她抱愧蒙羞。其餘的人,我必在他們敵人跟前,交與刀劍。這是耶和華說的。

在別處,我們幾乎找不到比這些經文更為哀切地表達神向那惹他發怒之民所發烈怒的話。先知曾為他們懇切禱告,也找到一些人與他一同禱告;然而,他們連暫緩刑罰也未能求得,審判也絲毫沒有減輕。神對先知禱告的回答乃是:命令已經發出,不能撤回,並且很快就要執行。這裡要注意:

I.這嚴厲判決所依據的罪是什麼。#

1.這是因神仍記得從前的罪孽;這是因為瑪拿西,因為他在耶路撒冷所行的事(第4節)我們已得知那是什麼事,也得知耶路撒冷正是因此而被毀滅(列王紀下 24:3、4)。那是因為他的偶像崇拜和他所流的無辜人之血,耶和華不肯赦免這些罪。他被稱為希西家的兒子,因為他與這樣一位賢良父親的關係大大加重了他的罪,絕不能成為他犯罪的藉口。從瑪拿西的時代起,那一代人大部分已經去世了,他的罪卻仍被計入賬中;正如耶路撒冷最後毀滅時,神使地上所流一切義人的血都歸到它身上,為要表明流血之罪的重擔遲早總會落在某處並留在那裡,也表明暫緩刑罰並不等於赦免。#

2.這也是考慮到他們目前仍不悔改。請看他們的罪是怎樣描述的(第6節)“你離棄了我,離棄了對我的侍奉和你對我的本分;你轉身退入悖逆的道路,所成為的恰與自己本應成為的樣子,以及神借其律法要引導你前去成為的樣子相反。”再看他們不悔改的情形是怎樣描述的(第7節):他們仍不回頭離開自己的道路,即不肯離開自己內心的道路,重新回到神誡命的道路上。那些偏離卻願意迴轉的人可以蒙憐憫;但那些執意背道的人還能期望什麼恩惠呢?#

II.判決是什麼。這一判決所表明的,絕不亞於徹底的毀滅。#

1.神親自離棄並憎惡他們:我的心不能眷顧他們。那些對聖潔之神懷有根深蒂固敵意的人,怎能以為神對他們還存有任何喜悅呢?他說這話並非出於一時激憤,而是出於公正聖潔的義憤:“把他們從我眼前趕出去,如同趕出最為可憎、最冒犯我的東西;讓他們離去,因為我不願再為他們受擾。”#

2.他不準人為他們作任何代求(第1節)“即使摩西和撒母耳借禱告或獻祭站在我面前,要使我與他們和好,我仍不會受勸而悅納他們。”摩西和撒母耳是這世上一切蒙福之人中最受上天眷愛的兩位,並且尤其以成功調解神與犯罪百姓之間的關係而聞名。百姓多次本要被毀滅,若不是摩西在破口中站在神面前,他們早已滅亡;他們也因撒母耳的禱告而保全性命(撒母耳記上 12:19)然而,即便是他們的代求也不能奏效;即使他們如今已處於完全的狀態,也不能奏效,何況耶利米當時仍是一個與別人有同樣性情的人。此處用假設的方式說,即使他們站在我面前,便表明他們並沒有這樣做,也暗示天上的聖徒並不為地上的聖徒代求。無論摩西、撒母耳和其他人在今世曾是什麼身份,在來世作唯一中保乃是永恆之道獨有的特權。#

3.他判定他們全都要遭受某一種毀滅性的審判。神將他們趕出自己的面以後,他們要到哪裡去呢(第2節)?他們當然無處可以安全安逸,只能在被一種審判追趕時,又迎面遭遇另一種審判,直到發現自己四面都被災禍包圍,無法逃脫;定為死亡的,必至死亡。這裡的死亡是指瘟疫(啟示錄 6:8),因為它是沒有可見手段而臨到的死亡。定為死亡的,必至死亡;定為刀劍的,必遭刀劍;各人都要按神為他指定的方式滅亡:判處罪犯死刑的法律也規定了他要怎樣死。或者,這話的意思是:誰自己選擇這種審判,就讓他承受這種;誰選擇那種,就讓他承受那種;但他們終必因其中一種或另一種而全都倒下,無一逃脫。這種選擇如同大衛所面臨的選擇,使他陷入極大的困境(撒母耳記下 24:14)有人認為,被擄列在最後,是因為這是所有審判中最為慘痛的,其中既包含多重苦難,又使苦難延續不止。刀劍的審判再次被提到(第3節),併成為另一組四樣可怕毀滅者中的第一樣;神要派它們轄制百姓,如同派軍官轄制士兵,使它們任意處置他們。正如逃過刀劍的人會被瘟疫、饑荒或被擄剪除,倒在刀劍之下的人也會被神的報應剪除;這報應在死亡的另一邊仍追趕罪人;野外必有狗將他們撕裂吞吃。若有人以為可以逃脫公義的追討,他們反而會成為最公開的鑑戒:他們必在地上萬國中被輾轉遷移(第4節),就像該隱一樣;為了使他成為眾人眼中可怕的鑑戒,他在地上成了逃亡飄流的人。#

4.他們倒下時無人救助。誰能做什麼幫助他們呢?因為,#

(1.)神,甚至他們自己的神(他從前確曾是他們的神),起來攻擊他們:我必伸手攻擊你。這表明一次經過深思、已經決定的打擊,必延伸甚遠,造成深重創傷。我已厭倦再轉意(第6節);這是一個非同尋常的說法。他們的行為如此惹神發怒,尤其是他們以虛假的悔改表白欺騙神,以致甚至把無限的忍耐本身推到了極限。神曾多次在烈怒即將向他們爆發時將其收回;但現在他不再准許暫緩刑罰。那些長期犯罪抵擋神憐憫的人,最終竟因自己的罪失去這憐憫,他們的處境實在悲慘。#

(2.)他們自己的國土驅逐他們,準備把他們吐出去,正如它曾把他們以前的迦南人吐出去一樣;因為先前曾如此警告(利未記 18:28):我必在這地的城門口用簸箕簸揚他們;這可以指在他們自己的城門口簸揚他們,使他們從那裡四散,也可以指把他們簸到地上各處的城門,即周圍各國的城邑中(第7節)#

(3.)他們自己的兒女本應在城門口與仇敵交涉時幫助他們,卻要從他們中間被剪除:我必使他們喪失兒女,以致他們幾乎不能指望下一代挽回他們的局勢,因為我必毀滅我的百姓;居民一旦被殺,這地很快就會荒涼。第8、9節對這一令人悲傷的事項作了更詳細的說明;我們在這裡看到,#

[1.]毀滅者被帶來攻擊他們。神若有流血的工作要做,就會找來嗜血的工具執行。尼布甲尼撒在這裡被稱為午間的毀滅者;他不是害怕被人發現、只敢夜間行事的盜賊,而是一個毫無畏懼、要衝破並摧毀維護一切權利與財產之藩籬的人;他在日光之下公然這樣行,蔑視日光的照耀:“我使一個少年人,就是一個毀滅者,攻擊母親”(有人如此解讀);因為尼布甲尼撒第一次入侵猶大時還只是一個年輕人,當時是他作王的第一年。我們所讀的是:我使毀滅者臨到他們,甚至攻擊少年人的母親;這母親就是耶路撒冷,是一座母城,家中有極多年輕人。或者,那次入侵對那些有許多兒子適合參戰的母親尤其可怕;她們的兒子如今必須在戰場的高處冒生命危險,又因實力遠不及仇敵,很可能在那裡倒下,使那些曾極其溫柔地養育他們的可憐母親遭受難以言表的悲痛。正是那位使毀滅者臨到他們的神,使他忽然出其不意地撲向已經交給他的戰利品;隨後,驚恐便臨到城邑。原文極為突兀:城和驚恐。城啊!那時它會陷入何等的驚惶!那時攫住它的驚恐何其可怕!那時,原本似乎彼此相距遙遠的城與驚恐必聚在一起。加塔克先生將這話解讀為:“我必使一個守望者和驚恐突然臨到她(即耶路撒冷)”;因為這個詞曾用來指守望者(但以理書 4:13、23),迦勒底士兵也被稱為守望者(第4章第16節)。#

[2.]這個毀滅者所造成的毀滅。這裡描述了一場可怕的殺戮。第一,妻子失去丈夫:他們的寡婦增多,勝過海沙;如今寡婦的數目已經如此眾多。神曾應許以色列的男子(因為只有男子被數點)必多如海沙;但如今他們都要被剪除,他們的寡婦反而要多如海沙。然而請注意,神說:“她們在我面前增多。”儘管丈夫被他公義的刀劍剪除,他們可憐的寡婦卻被收聚在他憐憫的懷中;他以作寡婦的神為自己榮耀的稱號之一。寡婦被列入數目之中,就是被列入神特別憐憫、特別眷顧之人的數目。第二,父母失去兒女:那生過七個兒子的婦人,本指望他們成為自己晚年的倚靠和喜樂;如今她親眼看見他們在一日之內全被刀劍剪除,便衰弱無力;多年來,這些兒子曾是她的負擔,也是她所牽掛的。兒女眾多的婦人反倒衰微(撒母耳記上 2:5)由此可見,兒女所帶來的安慰何等不可靠;因此,我們應當以彷彿沒有歡喜的心來因他們歡喜。兒女被殺時,母親也氣絕而死,因為她的生命與他們的生命緊緊相連:日頭尚在白晝便已落下;正當她以為自己正在充分享受一切安慰時,卻喪失了所有安慰。她如今蒙羞慚愧,因為想到自己從前怎樣以兒子為傲,怎樣寵愛他們,又怎樣指望從他們得到許多好處。有人認為,這位衰弱無力的母親是指耶路撒冷;它為居民之死悲嘆,其哀痛正如可憐的母親哀悼自己的兒女。許多人已經被剪除;至於其中餘剩、尚且逃脫的人,人們本來盼望他們會被保留下來,成為下一代的種子,但我甚至要在他們仇敵面前把這些人交給刀劍(如同把被定罪的罪犯交給執法官處決)。這是審判天地的耶和華說的;我們確信,他在這事上按真理施行審判,儘管這審判看似嚴厲。#

5.他們倒下時無人憐憫(第5節)“耶路撒冷啊,誰會憐憫你呢?你的神既已把你從他眼前趕出去,他的憐憫也已停止並向你封閉,那麼,無論你的仇敵還是朋友,都不會對你存有憐憫。他們不會同情你;不會為你悲嘆,也不會為你難過;不會關心你,甚至不會偏離自己的路一步來問候你。”因為,#

(1.)人們本來指望他們的朋友履行這些友愛的本分,但他們也一同捲入災禍之中,單是為自己悲嘆已經應接不暇。#

(2.)他們的一切鄰邦都清楚看出,他們因頑梗犯罪而給自己招來這一切苦難;他們若肯悔改歸正,本來很容易避免這些災禍,而且他們曾多次蒙召這樣做,卻全都徒然;因此,誰能憐憫他們呢?以色列啊!你是自取滅亡。那些本來可以用如此容易的條件得救、卻執意不肯的人,必永遠滅亡,無人憐憫。#

(3.)神要藉此使他們的苦難達到完全。他要使他們所認識的人遠離他們,如同從前使約伯的熟人遠離他一樣;朋友對我們的一切無情,正如仇敵對我們造成的一切傷害,都應當使我們承認其中有神的手,就是他公義的手。#

先知的哀訴;先知蒙保證必得安全(主前606年)

耶利米書 15:10–14和合本(神版)
10我的母親哪,我有禍了!因你生我作為遍地相爭相競的人。我素來沒有借貸與人,人也沒有借貸與我,人人卻都咒罵我。11耶和華說:「我必要堅固你,使你得好處。災禍苦難臨到的時候,我必要使仇敵央求你。(12人豈能將銅與鐵,就是北方的鐵折斷呢?)13「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一切罪,把你的貨物財寶當掠物,白白地交給仇敵。14我也必使仇敵帶這掠物到你所不認識的地去,因我怒中起的火要將你們焚燒。」

耶利米如今已從公開的工作中回來,退入自己的內室。在那裡,他與他的神之間發生的事記載於這些經文和以下各節中;他後來將這些事公佈出來,為要使百姓深切感受到他傳給他們的信息何等沉重、何等重要。這裡有:

I.先知因工作中遭遇許多令人灰心之事而向神發出的哀訴(第10節)#

1.他遭遇了許多反駁和抵擋。他成了與全地爭執、相爭的人(這樣解讀或許比“與全世界”更好,因為他的事務只限於那地);無論城市還是鄉村都與他爭吵,聯合起來反對他,並且竭盡所能地用言語和行動阻撓他。他本是一個和平的人,從不招惹任何人,也不輕易因別人招惹他而心懷憤恨;然而,他卻成了爭執之人——不是與人爭執的人,而是別人爭著與他為敵的人。他願意和睦,但他一開口,他們就要爭戰。無論他們怎樣辯稱,與他爭吵的真正原因,乃是他忠於神,也忠於他們的靈魂。他向他們指出那些正在造成他們毀滅的罪,又把避免那毀滅的道路擺在他們面前;這是他能為他們做的最大善事。然而,他們正因此向他發怒,把他視為仇敵。就連和平之君本人也曾這樣成為爭執之人,成為遭人反對的記號,不斷忍受罪人對他的頂撞。和平的福音也會帶來分爭,甚至帶來火與刀劍(馬太福音 10:34、35;路加福音 12:49、51)。這使耶利米極其不安,甚至到了急躁的地步。他呼喊說:“我的母親哪,我有禍了!因你生了我!”彷彿母親生下他乃是她的過錯,又彷彿與其生來度過如此痛苦的一生,倒不如從未出生。不但如此,他還因母親把他生為爭執之人而惱怒,彷彿這是由他出生時當空的星辰命定的。如果他真有這樣的意思,那無疑顯出了他極大的軟弱;我們寧願相信,他不過是在哀切地悲嘆自己的處境。要注意,#

(1.)即使是最安靜、最愛和睦的人,只要忠心侍奉神,也常會被迫成為爭執之人。我們只能追求和睦;一項約定中,我們只能作好自己這一邊,因此也只能在自己所能的範圍內盡力與眾人和睦相處。#

(2.)性情愛好和平的人若生活在不斷找他們爭吵的人中間,實在非常痛苦。#

(3.)然而,我們即使不能如自己所願地與鄰舍和睦相處,也不可因此煩亂到失去內心的安寧,使自己陷入焦躁。#

2.他遭遇了許多輕蔑、侮辱和責罵。他們人人都咒詛他;他們給他加上製造騷亂、結黨紛爭之人的惡名,說他是煽動者,是散播紛爭與叛亂的人。他們本應祝福他,也應為他祝福神;但他們敵對神和神話語的程度已如此之深,以致因神的緣故咒詛他的使者,說他的壞話,盼望禍患臨到他,並竭盡所能使他惹人憎惡。他們全都這樣做;在猶大或耶路撒冷,他幾乎找不到一個肯為他說好話的朋友。要注意,最好的人常被加上最壞的名聲。人們從前也是這樣迫害眾先知。然而,有人可能會猜想,耶利米必定曾給他們某種招惹,否則他不至於如此失態。其實不然,他絲毫沒有招惹他們:我既未借錢給人,也未向人借錢;我既不是債權人,也不是債務人,因為這裡這些詞的含義非常廣泛。#

(1.)這裡暗示,大量參與世上事務的人常會因此捲入爭執和紛爭;meum et tuum;我的和你的;乃是製造爭端的主要根源。出借人與借款人會起訴別人,也會被人起訴;做大買賣的人也常招致許多怨恨。#

(2.)耶利米蒙召作先知以後,沒有使自己纏累於今生的事務,而是與之保持距離,好讓自己更專心從事本職工作,也不給人留下絲毫懷疑,以為他借先知職分謀取世俗利益,更不給鄰舍任何與他爭執的機會。這顯明他極有智慧,並且記載下來供我們學習。他沒有把錢借出去取利,因為他不是放債取利的人,實際上也沒有錢可以出借;他沒有借入錢財,因為他既不是置業者,也不是商人,更不是揮霍無度的人。他對這個世界和其中的事物已經完全死了;只需極少之物便足以維持生活,而且我們看到(第16章第2節),他既無妻子,也無兒女需要供養。然而,#

(3.)儘管他的行為如此謹慎,照理說本應為他贏得普遍敬重,他卻因那時代的罪惡而普遍遭人憎恨。感謝神,儘管我們的處境很壞,卻還沒有壞到無人稱讚美德的地步;然而,即使行為最謹慎的人沒有得到自己應得的尊重和敬重,也不要以為奇怪。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驚奇。#

II.神對這哀訴所作的回答。儘管這哀訴中夾雜著激動和軟弱,神仍施恩留意,因為先知正是為神的緣故受了羞辱。在這回答中,#

1.神向他保證,他必安然渡過風暴,最終得享安寧(第11節)儘管鄰舍因他履行職分所做的事與他爭吵,神卻悅納他,並應許扶持他。原文以誓言的形式表達:“我若不眷顧你,就永遠不要讓人以我為信實;你的餘剩,就是你餘下的一生,實在必得福”(因為這個詞正有此意);“你餘下的日子必比從前的日子更得安慰。”迦勒底譯本將其讀作:你的結局必然美好。要注意,無論神百姓所走的道路多麼艱難,他們最終必得福;這對他們是極大而且充分的扶持(詩篇 37:37)。他們仍有餘剩,有剩餘之分,有某些尚未臨到、為他們存留的事物;這些足以抵消他們的一切苦難,而對此的盼望也足以使他們安然。看來,耶利米除了因百姓帶給他的煩惱而不安,也因想到自己可能會在預見將臨的公共審判中深受其害而不安。儘管他沒有提及這一點,神卻回應了他心中的想法,正如回應摩西一樣(出埃及記 4:19)。耶利米想:“我的朋友尚且如此辱罵我,我的仇敵又會怎樣待我呢?”神也曾認為適宜喚起他對這類事情的預期(第12章第5節)。但神在這裡用這應許使他的心平靜:“在遭難的時候,當你周圍的一切都被摧毀時,我實在必使仇敵善待你。”要注意,神把所有人的心都掌握在手中,能夠使他的僕人最懼怕的人轉而恩待他們。耶和華的先知在公開的仇敵中,往往比在那些自稱是神百姓的人中得到更公正、更好的待遇。我們看見患難將臨,而且形勢看來極具威脅時,不要絕望,卻要仰望神,因為事情可能比我們預期的更好。當尼布甲尼撒攻取城邑以後,吩咐護衛長善待耶利米,並讓他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時,這應許便應驗了(第39章第11、12節)。接下來的話——鐵豈能折斷北方的鐵和鋼,或銅呢?(第12節);若與神賜給耶利米的應許相比較第1章第18節,即神要使他成為鐵柱和銅牆,看來是要安慰他。他們不斷與他衝撞,像鐵一樣粗暴堅硬;但耶利米從上面得著能力和勇氣作為裝備,就像天生更堅固的北方之鐵,又像經過人工淬鍊的鋼;因此,他們不能勝過他;可與 以西結書 2:6;3:8、9 比較。他既確信必定得勝,就更能忍受他們與他爭吵。#

2.神向他保證,他的仇敵和迫害者必在風暴中滅亡,最終歸於毀滅;神借他口中所說的話必在此事上應驗,從而證明他是真先知(第13、14節)。神在這裡把話語的對象從先知轉向百姓。第12節也可應用於他們:鐵豈能折斷北方的鐵和鋼呢?他們的勇氣和力量,以及他們最堅強猛烈的一切努力,豈能抗衡神的謀略或迦勒底人的軍隊呢?神的謀略和這軍隊如同北方的鐵與鋼,既不屈服,也不可戰勝。因此,讓他們聽取自己的判決吧:我必使你的財物和珍寶成為掠物,並且不收取任何代價;掠奪者會無償得到這些,這些將成為他們廉價而容易取得的獵物。請注意,先知十分貧窮;他既不出借,也不借入;他沒有什麼可以失去,既無財物,也無珍寶,因此仇敵會善待他。Cantabit vacuus coram latrone viator:身無財物的旅人遇到強盜時,會為自己感到慶幸。但百姓在金錢和土地上擁有大量產業,他們會因自己的財物被殺;或者,仇敵發現他們擁有許多財物,就會嚴酷地對待他們,迫使他們交代更多。他們自己的罪孽在這件事上懲治他們:這是因你在境內各處所犯的一切罪。全國各地,甚至最偏遠的地區,都曾加添全民族的罪責,如今都要被追討。任何支派都不要把罪責推到另一支派身上,各支派都當自己蒙羞:這是因你在境內各處所犯的一切罪。這樣,他們要留在家中,直到親眼看見自己的產業被毀;隨後,他們要被擄去,在奴役中度過悲慘人生所餘下的淒涼歲月:“我必使你與仇敵同行;他們要得勝地領你進入你不認識的土地,因此你不能指望在那裡找到任何安慰。”這一切都是神烈怒的果子:“有火在我的怒中點燃,必在你們身上焚燒;若不及時熄滅,就會永遠燃燒。”#

先知謙卑地向神申訴;神對耶利米陳述的回答(主前606年)

耶利米書 15:15–21和合本(神版)
15耶和華啊,你是知道的;求你記念我,眷顧我,向逼迫我的人為我報仇;不要向他們忍怒取我的命,要知道我為你的緣故受了凌辱。16耶和華—萬軍之 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因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17我沒有坐在宴樂人的會中,也沒有歡樂;我因你的感動獨自靜坐,因你使我滿心憤恨。18我的痛苦為何長久不止呢?我的傷痕為何無法醫治、不能痊癒呢?難道你待我有詭詐,像流乾的河道嗎?19耶和華如此說:你若歸回,我就將你再帶來,使你站在我面前;你若將寶貴的和下賤的分別出來,你就可以當作我的口。他們必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20我必使你向這百姓成為堅固的銅牆;他們必攻擊你,卻不能勝你;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搭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21我必搭救你脫離惡人的手,救贖你脫離強暴人的手。

這裡和前面一樣,我們看到:

I.先知謙卑地向神陳述自己的情形,其中既說明他的正直,也說明他儘管正直卻仍遭受的艱難。令我們得安慰的是,無論我們有什麼痛苦,都有一位神可以投靠;我們可以在他面前陳明自己的處境,也可以像先知在這裡一樣,訴諸他的無所不知:“耶和華啊!你知道;你知道我的真誠,而世人已經定意不肯承認;你知道我的苦難,而世人卻不屑留意。”這裡要注意:#

1.先知所祈求的是什麼(第15節)#

(1.)求神顧念他的處境,記掛他:“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求你思想我,以福待我。”#

(2.)求神把力量和安慰賜給他:“求你眷顧我;不僅要記念我,也要使我知道你記念我,知道你就在我身邊。”#

(3.)求神為他出面,抵擋那些虧負他的人:“為我向迫害我的人報仇”;或者更確切地說:“求你為我伸冤,使我脫離迫害我的人;求你判決他們有罪,並在為我伸冤和迫使他們承認曾虧負我所必需的範圍內執行這判決。”善良的人不會希望神為自己報仇超過這個限度。願神有所作為,使世人確信,無論褻瀆者怎樣作相反的論斷,耶利米都是義人,他所侍奉的神也是公義的神。#

(4.)求神仍然寬容他,使他繼續活在世上:“不要忽然擊打而把我取去,卻要在你的長久忍耐中延長我的年日。”最好的人也會承認,自己本來很容易招致神的烈怒,因此生命得以延續乃是欠了神忍耐的恩。或者,這話的意思是:“當你向迫害我的人施行長久忍耐時,不要讓他們得勢把我除去。”儘管他曾激動地埋怨自己的出生(第10節),這裡卻又希望自己的死亡不要加速;因為生命按本性而言是可愛的,而有用之人的生命按恩典而言也是寶貴的。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

2.他以什麼為理由,求神施憐憫、賜救助,使他脫離仇敵、迫害者和誹謗者。#

(1.)神的尊榮也牽涉在這件事中:你要知道,也要使人知道,我是為你的緣故受了責備。那些因自己的過錯和愚昧而使自己遭受羞辱的人,很有理由耐心忍受,卻沒有理由指望神為他們出面。但我們若因行善而受苦,並且為義的緣故遭人用各樣惡言毀謗,就可以盼望神在維護自己尊榮的同時,也維護我們的尊榮。與此同一旨意的是(第16節):萬軍之耶和華啊,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正因如此,他的敵人恨他;所以也正因如此,他確信神必承認他,站在他一邊。#

(2.)他受差遣向別人傳講的神之道,他自己的心靈也曾經歷其中的能力和喜樂;因此,他不但有恩賜,也有聖靈的恩典,使他配得神的恩惠。我們發現,有些被神棄絕的人仍能說:主啊,我們曾奉你的名說預言。但耶利米所能說的更多(第16節)“你的言語被尋見,是我尋見的”(他查考聖經,殷勤研究律法,並在其中尋得了使他復甦之物:我們若尋找,就必尋見);“是為我尋得的”(他要傳給別人的話已預備妥當,放在他手邊,是藉著默示臨到他的);“我不但嚐了它們,而且吃了它們,將它們完全領受,與它們親密相交;它們受到我的歡迎,如同食物受到飢餓之人的歡迎;我接納它們,消化它們,使它們化為 in succum et sanguinem:血液和精氣;那些我要傳給別人的真理,也把我自己塑造成它們的樣式。”先知奉命吃下書卷(以西結書 2:8;啟示錄 10:9)。 我確實吃了它:也就是說,正如下文所說,它成了我心中的歡喜和快樂;再沒有什麼能比它更令我喜悅了。可將此理解為:#

[1.]指他要傳達的信息本身。雖然他要預言自己國家的毀滅,而這國家是他所珍愛的,並且在它的毀滅中,他自己也必深受其害,但一切天然的感情都被他為神榮耀所發的熱心吞沒;甚至這些震怒的信息,因為是出於神的信息,也使他感到滿足。起初他也因盼望百姓會接受警告、避免審判而歡喜。或,#

[2.]指他所領受的傳達這信息的使命。雖然他蒙召去做的工作並不帶來任何屬世的利益,反而使他遭受藐視和逼迫,但因為這工作使他能夠事奉神並行善,他就以此為樂,很高興受這樣的差遣;遵行差他來者的旨意,就是他的食物和飲料(約翰福音 4:34)。 或,#

[3.]指神賜給他的應許,就是神會在他的工作中扶助他並承認他(第1章第8節);他以此為滿足,倚靠這應許,因此盼望它必不使他失望。#

(3.)他以儘可能莊重、嚴肅和克己的態度履行自己職分的責任,儘管近來他從中所得的滿足很少(第17節)#

[1.]令他安慰的是,他已將自己完全獻給職分上的事務,既沒有做任何使自己分心離開這工作之事,也沒有做任何使自己不適合這工作之事。他不與不合宜的人為伍,甚至剋制自己,不享用正當的消遣,並戒絕一切顯得輕浮的事,免得因此自貶身價,更不受人重視。他獨自坐著,花許多時間在密室裡,因為耶和華的手有力地按在他身上,催促他繼續工作(以西結書 3:14)“因為你使我滿懷憤慨,把這樣一些向這百姓宣告震怒的信息賜給我,使我總是憂思重重。”應當注意,當人藐視神的僕人時,他們若有良心為自己作見證,證明自己並未因任何虛浮愚昧的行為而使自己被人輕視,便可因此得安慰;他們不僅像這位先知一樣向世上的財富死(第10節),也像這裡所說的,向世上的享樂死。但,#

[2.]他抱怨自己在工作中所得的喜樂很少。起初,這工作曾是他心中的快樂;但近來,它卻使他憂鬱,以致他無心坐在那些歡樂之人的聚會中。他不願與人相交;其實,也沒有人願意與他相交。他獨自坐著,因百姓的頑梗和自己在他們中間勞苦所得的成效甚少而煩惱。這使他充滿聖潔的義憤。應當注意,有些善良之人的愚昧和軟弱在於,他們天然性情中的煩躁不安使他們失去了宗教生活中的許多樂趣;他們不去治死這種性情,反而遷就並縱容它。#

(4.)他以十分激切的申訴,將自己投靠在神的憐憫和應許之上(第18節)“我的痛苦為何長久不止,卻沒有任何事成就來減輕它?我的敵人不斷使我的平安和名譽受創,這些傷為何無法醫治,卻沒有任何事成就來恢復我的安慰或聲譽?我從前絲毫沒有想到自己會這樣被忽視;那曾應許與我同在的神,豈會對我像說謊者嗎?我所倚靠的神,豈會對我如同斷流的水嗎?”我們願意儘可能從善意解釋這話,把它看作一種求告:#

[1.]求告神的憐憫:“我知道,他不會讓自己僕人的痛苦長久不止,而必減輕這痛苦;他不會讓僕人的傷無法醫治,而必醫治它;因此,我必不絕望。”#

[2.]求告他的信實:“你豈會對我像說謊者嗎?不會;我知道你絕不會如此。神並非人,絕不至於說謊。生命的泉源對他的百姓絕不會如同斷流的水。”#

II.神對這一申訴所作的恩慈答覆(第19–21節) 雖然先知在申訴中顯出了許多人的軟弱,但神仍俯允用良言和安慰的話答覆他;因為他知道我們的本體。請留意:#

1.神在這裡要求他做什麼,作為神計劃進一步施恩給他的條件。耶利米已經為神做了許多,也受了許多苦;然而神並不欠他的債,他仍須謹慎保持良好的行為。神必承認他。然而,#

(1.)他必須恢復平靜的心境,與自己的工作和好,重新以它為友,不可再像以前那樣與它爭執。他必須迴轉,擺脫這些不信任和不滿的思想與情緒,不可向它們讓步;必須重新平靜地掌控自己,安享內心的安寧,並決意從容安穩。應當注意,當我們偏離正路,陷入任何不合宜的心境或道路時,就當留心迴轉,使自己重新恢復正確的心境;我們若如此努力幫助自己,便可期待神會幫助我們。#

(2.)他必須立志在工作中保持忠信,因為只有在他證明自己忠信的時候,才能繼續期待神的保護。雖然完全沒有理由指控耶利米不忠信,並且神也知道他的內心真誠,但神仍認為應當給他這一警戒。盡本分的人,不應因別人向他說明本分而不悅。他必須在兩件事上保持忠信:#

[1.]他必須將自己所傳講的對象分別開來:你必須將寶貴的從卑賤的中取出來。義人無論多麼卑微貧窮,仍是寶貴的;惡人無論多麼富有尊貴,仍是卑賤的。在我們的會眾中,這兩類人混雜在一起,如同麥子和糠秕在同一個禾場上;我們不能逐一指名分別他們,卻必須按其品性加以區別,並且必須給各人當得的分,向寶貴的聖徒講安慰的話,向卑賤的罪人宣告威嚇;既不使義人的心憂傷,也不堅固惡人的手(以西結書 13:22),而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傳道人必須把自己看為寶貴的人接納在懷中,不可像耶利米那樣獨自坐著,而要同那些自己能使其得益、也能從其受益的人保持來往。#

[2.]他必須緊緊遵守所得的指示,絲毫不可偏離:讓他們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也就是說,他必須在傳講中竭盡全力,使百姓達到神的心意;他必須告訴他們,他們必須順從這心意,否則後果自負。那些已經離棄他、不喜歡神向他們賜下恩惠之條件的人,“要讓他們歸向你,經過再次思量後接受這些條件,達成這項約定;你卻不可歸向他們,不可奉承他們,不可遷就他們,也不可想讓這事對他們變得比神的話所定的更容易。”人的心靈和生活必須達到神律法的要求,並順從這律法,因為神的律法絕不會降格去遷就他們、順從他們。#

2.神在他履行這些條件之後向他作何應許。他若表現得合宜,#

(1.)神必使他的心安靜,平息他目前心靈的騷動:你若迴轉,我就使你重新歸回;我要使你的靈魂復甦,正如 詩篇 23:3 . 最優秀、最剛強的聖徒,若一度偏離正路,又決意迴轉,也需要神的恩典使他們重新歸回。#

(2.)神必使用他作先知來服事自己;即使在那些邪惡的時代,這工作也有足夠的安慰和尊榮,本身就足以作為報酬:“你必侍立在我面前,像僕人從主人那裡領受指示;你也必作我的口,把我的信息傳給百姓,正如使者作差遣他的君王之口。”應當注意,忠信的傳道人對我們而言是神的口;他們應當如此看待自己,講明神的心意,並以合乎神聖言的方式說話;我們也應當如此看待他們,聽見神藉著他們向我們說話。應當留意,你若緊緊遵守所得的指示,就必作我的口;否則便不能如此。神只在傳道人遵循成文之道的範圍內支持他們,絕不會越過這範圍。“你必作我的口;也就是說,你所說的話必得到證實,彷彿是我親自說的一樣。”(參見以賽亞書 44:26;撒母耳記上 3:19)。#

(3.)他必得著力量和勇氣,面對工作中遇到的許多困難,他的心也不會再像現在這樣衰頹(第20節)“我要使你向這百姓成為堅固的銅牆;風暴猛烈衝擊、捶打這牆,卻不能使它動搖。你不可因任何有罪的遷就而歸向他們,然後便當信靠你的神,信他必藉著自己的恩典,用聖潔的決心武裝你。你不可膽怯,神必使你剛強壯膽。”他曾抱怨自己成了爭競之人。神說:“你要預料自己會如此;他們必與你爭戰,仍會繼續反對你,但他們不能勝過你,不能迫使你離開工作,也不能把你從活人之地剪除。”#

(4.)他必有神作自己的保護者和大能的拯救者: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那些有神同在的人,也有一位救主與他們同在;他有足夠的智慧和力量應付最可怕的仇敵。那些與神同行並忠於他的人,他必拯救他們(第21節),或救他們脫離患難,或帶他們穿過患難。他們也許會落在惡人手中,惡人在他們看來也許十分可怕,但神必從惡人手中救出他們。在他們完成自己的見證以前,惡人不能殺害他們;惡人也不能阻止他們得福。神必這樣拯救他們,保守他們進入他的天國(提摩太後書 4:18),這便是充分的拯救。有許多事看起來極其可怕,卻根本不會給善人帶來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