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耶利米書 23

本章中,先知奉神的名發出責備和警告:

I.對那些疏忽職守的首領,或百姓的牧人(第1、2節);然而神應許要照管那群羊,因為他們沒有向羊群盡到本分(第3–8節)#

II.對那些邪惡的先知和祭司;這裡從各種事例詳述了他們的惡劣品格,尤其是他們以偽稱的默示欺騙百姓;先知對此大為震驚,而他們也必因此等候懲罰(第9–32節)#

III.對那些褻慢的百姓;他們嘲笑神的先知,並拿他們戲謔(第33–40節)既然眾人都如此敗壞了自己的道路,就都應當料到有人會忠實地將此事告訴他們。#

福音的預言(主前590年)

耶利米書 23:1–8和合本(神版)
1耶和華說:「那些殘害、趕散我草場之羊的牧人有禍了!」2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斥責那些牧養他百姓的牧人,如此說:「你們趕散我的羊群,並沒有看顧他們;我必討你們這行惡的罪。這是耶和華說的。3我要將我羊群中所餘剩的,從我趕他們到的各國內招聚出來,領他們歸回本圈;他們也必生養眾多。4我必設立照管他們的牧人,牧養他們。他們不再懼怕,不再驚惶,也不缺少一個;這是耶和華說的。」5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6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7耶和華說:「日子將到,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永生的耶和華起誓,8卻要指著那領以色列家的後裔從北方和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上來、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他們必住在本地。」

I.這裡有一句使疏忽職守的牧人恐懼的話。神要因交託他們的信任和職責與他們算賬的日子近了:那些牧人(就是教會和國家中的統治者)有禍了;他們對自己所治理的人,本應像牧人一樣引導他們、餵養他們、保護他們並照顧他們。他們並不是羊的主人。神在這裡稱它們為我草場上的羊;我在它們身上有權益,也為它們預備了美好的草場。因此,那些奉命牧養神的百姓,並聲稱自己正在這樣做,卻反而以暴力和壓迫趕散羊群、將它們趕走,又沒有看顧它們,沒有關心它們的福祉,也全然不把為它們謀益處放在心上的人,有禍了。他們不看顧百姓,不向百姓盡本分,實際上就是趕散他們,將他們趕走。猛獸把羊趕散了,過錯卻在那些本應使羊群聚集在一起的牧人身上。當神因他們所行的惡追討他們,照他們所應得的對待他們時,他們就有禍了。他們不肯以盡本分的方式看顧羊群,所以神必以施行報應的方式追討他們。#

II.這裡有一句安慰那些被忽視之羊的話。雖然屬下的牧人不照顧它們,不為它們勞苦,反而出賣它們,但牧長必看顧它們。我父母離棄我的時候,耶和華必收留我。雖然神的教會在世上的利益被那些本應照管的人忽視,並被置於他們自己的世俗私利之後,卻不會因此沉淪。即使神所使用的人不履行本分,神仍必成就他的應許。#

1.分散的猶太人最終必歸回自己的土地,在良好治理之下幸福地安居在那裡(第3、4節)即使神的羊群只剩下餘民,只剩一小群僅僅逃脫毀滅的餘民,他仍要聚集這餘民;無論他們在哪裡,他都要把他們找出來,並找出方法和途徑,將他們從他趕他們所到的各國領回來。因他們牧人的罪而使他們分散,這是神的公義;然而,當出賣他們的牧人被剪除以後,神的憐憫必將群羊聚集起來。他們必被領回從前的住處,如同羊歸回自己的圈;他們在那裡必生養眾多。雖然從前的牧人不照顧他們,卻不能因此斷定他們以後不再有牧人。即使有些人濫用了神聖的職分,也沒有充分理由將這職分廢除。“他們殘害了群羊,但我要為羊群設立牧人,使牧養它們成為他們的職責。”從前,他們不斷暴露在危險之中,總被這樣或那樣的警報攪擾;但如今他們不再懼怕,也不再驚惶;他們在外沒有危險,在內沒有恐慌。從前,他們中間不時有人被猛獸叼走;但如今沒有一人缺少,沒有一人失蹤。即使教會長久以來處境艱難,也不能因此斷定它永遠如此。所羅巴伯和尼希米這樣的牧人,雖然不像約雅敬和耶哥尼雅那樣生活奢華,也沒有他們那樣顯赫,卻給百姓帶來了極大的福分,正如後者給百姓帶來極大的禍患一樣。教會的平安並不繫於其統治者的排場。#

2.彌賽亞君王,就是群羊那位偉大而良善的牧人,必在末後的日子被興起,賜福他的教會,併成為他百姓以色列的榮耀(第5、6節)。由於針對耶哥尼雅的那項警告(第22章第30節),大衛家似乎已經徹底衰敗毀滅,因為他的後裔中再沒有人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然而這裡有一個應許,儘管有這項警告,它仍有效地保障了神與大衛所立之約的尊榮;因為藉著這個應許,大衛家必從廢墟中興起,獲得前所未有的光輝,遠比它在所羅門本人統治時更加燦爛。本書中關於基督的預言不像先知以賽亞書中那麼多;但這裡有一個,而且是極其顯著的預言。先知在這裡所說的無疑是他,是他而不是任何其他人。開頭的話暗示,這應許還要過很久才會成就:日子將到,但尚未來到。我必看見他,卻不是現在。然而其餘的話都表明,這應許的成就必極其榮耀。#

(1.)這裡論到基督是從大衛而出的苗裔,是那位稱為苗裔的人(撒迦利亞書 3:8);他的外表卑微,起初微小,如同嫩芽或幼苗;他似乎從地裡長出,卻漸漸青翠、壯大並結滿果實。當大衛家看似是乾地裡的根,被埋藏且似乎不可能復甦時,他便成為從大衛家而出的苗裔。基督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啟示錄 22:16)。大衛的角在他裡面發芽(詩篇 132:17、18)。他是神所興起的苗裔;神使他成聖,差他來到世上,將使命和所需的資格賜給他。他是公義的苗裔,因為他自己是公義的;藉著他,許多人,就是所有屬他的人,都成為義。作為中保,他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2.)這裡論到他是其教會的王。這苗裔必被高舉,直到他父大衛的寶座;他必在那裡掌權並且亨通,不像當時大衛家的那些王,在一切事務上都每況愈下。不;他要在世上建立一個勝過一切敵對勢力的國度。他必乘著永遠福音的戰車出發,不斷得勝,為要完全得勝。神若興起他,也必使他亨通,因為神必承認自己手中的工作;凡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在受託之人的手中必然亨通。他必亨通,因為他要在全地、在全世界施行公平和公義(詩篇 96:13)。當時大衛家的君王不公不義,欺壓百姓;因此他們不能亨通,毫不奇怪。但基督必藉著他的福音打破撒但篡奪的權勢,設立聖潔生活的完美準則,並且隨著福音所達到之處,使全世界歸於公義。其結果必是他所有忠信臣民都享有聖潔的安全和心靈的安寧。在他的日子,在他的統治之下,猶大必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也就是說,信靠的亞伯拉罕和禱告的雅各所有屬靈後裔,都必蒙保護,脫離上天的咒詛和地獄的惡意;他們必得特權,免受神律法的拘捕,並蒙拯救,脫離撒但權勢的攻擊;他們必從罪、罪責和罪的轄制下得救,然後安然居住,不因懼怕任何災禍而受攪擾(見路加福音 1:74、75)。那些將來要蒙拯救、脫離將臨之震怒的人,現在便可以安然居住;因為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當基督在靈魂中掌權,在那裡居於首位時,靈魂就安然居住。#

(3.)這裡論到他是耶和華我們的義。請看:#

[1.]他是誰,以及他是什麼。作為神,他是耶和華;這是神不可傳給其他任何一位的名,表明他的永恆和自有永有。作為中保,他是我們的義。他為人的罪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從而帶來永遠的義;他又在恩典之約中將這義轉給我們,使我們因以信心同意這約,這義就成為我們的。他是耶和華我們的義,這意味著他以任何受造物都不可能做到的方式成為我們的義。他是至高無上、全然充足、永恆的義。我們一切的義都從他得以存在,並靠他維持;我們也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2.]對此所作的承認和宣告:這就是人要稱他的名。他不僅確實如此,也必被人認識為如此。神要以此名稱他,因為神要指定他作我們的義。以色列要以此名稱他,每一個真正的信徒都要以此稱呼他,並求告他。我們的義,就是那作為蒙准許的申訴理由,使我們在神面前稱義、免除罪責並蒙恩接納的義;除此以外,我們沒有任何可申訴的理由,只有這一點:“基督已經死了,並且更進一步說,已經復活了;”我們也已經接受他作我們的主。#

3.這偉大的救恩將在猶太人國家後期、他們從巴比倫歸回以後臨到他們;它必如此顯赫,甚至遠遠勝過以色列人出埃及所得的拯救(第7、8節):他們不再說,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上來的耶和華是永活的;卻要說,那領他們從北方上來的耶和華是永活的。我們先前已經讀過這話(第16章第14、15節)。但這裡似乎比那裡更清楚地指向彌賽亞的日子;它所比較的,與其說是兩次拯救本身(並將後者置於前者之上),不如說是教會在這兩次拯救之後逐漸發展而成的兩種狀況。請看其中的比例:他們從埃及出來恰好480年以後,所羅門的聖殿建成(列王紀上 6:1);那時,這個以如此奇妙的方式從埃及被領出來的民族,已經逐漸達到它的頂峰和全盛時期。他們從巴比倫出來恰好490年(70個七)以後,彌賽亞君王建立了福音的聖殿;這就是那個以如此奇妙的方式從巴比倫被領出來之民族最大的榮耀(見但以理書 9:24、25);如今,這民族後一階段的屬靈榮耀,尤其是轉移到福音教會以後,比它前一階段在所羅門時代一切屬世的榮耀更加奇妙、更加顯赫;因為那榮耀若與這更卓越的榮耀相比,就算不得榮耀。#

假先知的罪責(主前600年)

耶利米書 23:9–32和合本(神版)
9論到那些先知,我心在我裡面憂傷,我骨頭都發顫;因耶和華和他的聖言,我像醉酒的人,像被酒所勝的人。10地滿了行淫的人!因妄自賭咒,地就悲哀;曠野的草場都枯乾了。他們所行的道乃是惡的;他們的勇力使得不正。11連先知帶祭司都是褻瀆的,就是在我殿中我也看見他們的惡。這是耶和華說的。12因此,他們的道路必像黑暗中的滑地,他們必被追趕,在這路中仆倒;因為當追討之年,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13我在撒馬利亞的先知中曾見愚妄;他們借巴力說預言,使我的百姓以色列走錯了路。14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見可憎惡的事;他們行姦淫,做事虛妄,又堅固惡人的手,甚至無人回頭離開他的惡。他們在我面前都像所多瑪;耶路撒冷的居民都像蛾摩拉。15所以萬軍之耶和華論到先知如此說:我必將茵 給他們吃,又將苦膽水給他們喝;因為褻瀆的事出於耶路撒冷的先知,流行遍地。16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這些先知向你們說預言,你們不要聽他們的話。他們以虛空教訓你們,所說的異象是出於自己的心,不是出於耶和華的口。17他們常對藐視我的人說:『耶和華說:你們必享平安』;又對一切按自己頑梗之心而行的人說:『必沒有災禍臨到你們。』」18有誰站在耶和華的會中得以聽見並會悟他的話呢?有誰留心聽他的話呢?19看哪!耶和華的忿怒好像暴風,已經發出;是暴烈的旋風,必轉到惡人的頭上。20耶和華的怒氣必不轉消,直到他心中所擬定的成就了。末後的日子你們要全然明白。21我沒有打發那些先知,他們竟自奔跑;我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竟自預言。22他們若是站在我的會中,就必使我的百姓聽我的話,又使他們回頭離開惡道和他們所行的惡。23耶和華說:「我豈為近處的 神呢?不也為遠處的 神嗎?」24耶和華說:「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25我已聽見那些先知所說的,就是托我名說的假預言,他們說:『我做了夢!我做了夢!』26說假預言的先知,就是預言本心詭詐的先知,他們這樣存心要到幾時呢?27他們各人將所做的夢對鄰舍述說,想要使我的百姓忘記我的名,正如他們列祖因巴力忘記我的名一樣。28得夢的先知可以述說那夢;得我話的人可以誠實講說我的話。糠秕怎能與麥子比較呢?這是耶和華說的。」29耶和華說:「我的話豈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錘嗎?」30耶和華說:「那些先知各從鄰舍偷竊我的言語,因此我必與他們反對。」31耶和華說:「那些先知用舌頭,說是耶和華說的;我必與他們反對。」32耶和華說:「那些以幻夢為預言,又述說這夢,以謊言和矜誇使我百姓走錯了路的,我必與他們反對。我沒有打發他們,也沒有吩咐他們。他們與這百姓毫無益處。這是耶和華說的。」

這裡有一篇給假先知的長篇教訓。沒有人比他們更尖刻、更惡毒地反對神的真先知,同樣,真先知對任何人也沒有對他們這樣嚴厲;這完全是公正的。先知曾因那些假先知向神申訴(第14章第13節),也曾屢次預言他們必被捲入共同的毀滅;但這裡另有專屬於他們的災禍。

I.他表達了自己因這事而深感憂慮,也說明看見那些自稱領受神聖使命和默示的人,以自己的虛假和背信毀滅自己及其所住之地的百姓,使他何等痛苦(第9節):我裡面的心破碎;我像醉酒的人。他因驚奇和震駭而思緒混亂;他的心因悲傷和煩惱而受到重壓。耶利米是一個把事情深深放在心上的人;凡以任何方式威脅他祖國的事,都深深觸動他的心靈。他在這裡憂愁,#

1.是因那些先知和他們的罪,因他們所傳的虛假教訓和他們所過的邪惡生活;尤其使他充滿恐懼的是,聽見他們利用神的名,並假稱自己從神那裡領受教導。耶和華和他的聖言從未像被這些人這樣濫用過。注意,神的名所受的羞辱和他聖言所受的褻瀆,是一個蒙恩的靈魂所能感受的最大悲痛。#

2.“是因耶和華和他的審判;這些審判因這事像洪水一樣臨到我們。”一想到將從耶和華面前(原文如此說),並從他聖言面前臨到的毀滅和荒涼,他就戰兢;這毀滅必由神震怒的大能施行,符合他聖言中的警告,而這些警告又由他的聖潔所確認。注意,即使有神幫助的人,一想到那些與神為敵之人的悲慘,也不能不戰兢。#

II.他為這地遍佈可憎的邪惡,以及他們因這邪惡而正在承受的神不悅之明顯徵兆哀嘆(第10節)這地充滿行淫的人;屬靈和肉體上的淫亂都充滿其中。他們離棄神,追隨邪淫;既然他們已經拋棄對神的敬畏,難怪他們放縱自己行各樣淫蕩的事。他們既羞辱了自己和自己的身體,便又以輕率和虛假的起誓羞辱神和他的名;這地正因此悲哀。無論作偽證還是隨意起誓,都是使一地必須在真正悔改中悲哀的罪;否則,神的審判必使那地悲哀。當時,他們的土地正在饑荒的審判下悲哀;曠野悅人的地方,更確切地說是草場,或照一些人的讀法,是曠野的住處,都因缺雨而乾枯;然而我們仍看不見任何悔改的跡象。他們沒有達到管教的目的。人們言談行事的一貫性質和傾向都是有罪的;他們繼續走邪惡的道路,與從前一樣敗壞,不肯轉離。他們很有決心,卻用錯了方向;他們十分熱心,卻不是為善事熱心:他們的力量用得不正;他們一心一意作惡,卻不為真理剛強,也沒有足夠的勇氣斷絕自己的惡行,儘管他們看見神正如此與他們爭辯。#

III.他把這一切都歸咎於先知和祭司,尤其是先知。他們兩者都是褻瀆的(第11節);祭司褻瀆他們聲稱要施行的神之禮儀;先知褻瀆他們聲稱要傳講的神之道;他們的交往和一切行事為人都是褻瀆的,百姓如此敗壞也就不足為奇了。他們兩者都裝假(有些人如此解讀);他們打著神聖的幌子,推行最卑劣的圖謀。不僅在他們自己的家中以及他們常去的邪惡場所,甚至在我殿中,我也發現了他們的惡;在祭司供職、先知說預言的聖殿裡,他們既犯拜偶像的罪,也犯不道德的罪。何弗尼和非尼哈就是一個可悲的例子(撒母耳記上 2:22)。神察看自己的殿,其中若有任何邪惡,他必查出來;這邪惡離他越近,就越冒犯他。他們受到兩項指控:#

1.他們以自己的榜樣教導百姓犯罪。先知把他們與撒瑪利亞的先知相比;撒瑪利亞是十支派之國的首都,早已荒廢。撒瑪利亞先知的愚妄在於,他們在巴力裡,就是奉巴力的名說預言;亞哈的先知也是如此。他們就這樣使我的百姓以色列走入迷途,離棄對真神的侍奉,轉而敬拜巴力(第13節)耶路撒冷的先知並沒有這樣做;他們奉真神的名說預言,並以此自重,認為自己不像那些在巴力裡說預言的撒瑪利亞先知。然而,他們以不道德的行為敗壞這個民族,正如那些人以拜偶像的行為敗壞它一樣,這又好在哪裡呢?耶路撒冷的先知利用聖潔之神的名,卻仍沉溺於各樣汙穢,這是可怕的事;他們根本不把犯奸淫當一回事。他們利用真理之神的名,卻行事虛謊;他們不僅說虛假的預言,在日常交往中,人也不能相信他們所說的任何一句話。所有的話不是戲謔嘲弄,就是欺詐圖謀。他們就這樣鼓勵罪人繼續行在邪惡的道路上;因為每一個人都會說:“我們當然可以照先知所行的去行;誰能指望我們比自己的教師更好呢?”因此,無人離開自己的惡;他們反而都說,即使繼續犯罪,自己仍必享平安,因為他們的先知這樣告訴他們。猶大和耶路撒冷就這樣變得如同所多瑪和蛾摩拉;它們邪惡,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神也相應地看待它們,認為它們除了像實際發生的那樣被火與硫磺毀滅以外,別無用處。#

2.他們以虛假的預言鼓勵百姓犯罪。他們使自己相信罪中沒有傷害,也沒有危險,並照此行事;因此,他們使別人也這樣相信就不足為奇了(第16節):他們所說的是出於自己內心的異象;這是他們自己虛構的產物,也符合他們自己的傾向,卻不是出於耶和華的口;神從未把這話指示他們,這話也不符合摩西的律法或神借其他先知所說的話。他們告訴罪人,即使堅持犯罪,也必一切順利(第17節)。請看他們所鼓勵的是什麼人:就是那些藐視神、輕看他的權柄、卑視他的制度的人,以及那些隨從自己內心幻想而行、敬拜偶像並作自己私慾奴僕的人;那些專心追求享樂的人蔑視自己的神。然而,請看這些先知如何討好諂媚他們:先知本應不斷地說,繼續行惡的人沒有平安;藐視神的人必被輕視;他們有禍了,要遭受千般災禍;但這些先知卻不斷說:你們必享平安;沒有災禍臨到你們。最糟糕的是,他們還告訴百姓,神已經這樣說了,從而使神看似袒護罪惡並自相矛盾。注意,那些決意繼續行在邪惡道路上的人,必公正地被交付於強烈的迷惑,去相信那些告訴他們即使繼續犯罪仍必享平安的人。#

IV.神不承認這些假先知為了使百姓安逸地留在罪中而說的一切話(第21節)我沒有差遣這些先知;他們從未從神領受任何使命。他們不僅不是由神為這項差事所差遣的,而且神從未為任何差事差遣過他們;神從未使用他們為自己辦理任何事務。關於這件事,他們聲稱從神領受了指示,可以向百姓保證平安;神卻宣告,他從未給過他們任何這樣的指示。然而他們非常急切;竟自奔跑;他們十分大膽;竟自說預言,全然沒有真先知有時必須與之爭戰的那些艱難。他們對罪人說:你們必享平安。但(第18節)“誰曾站在耶和華的會中?你們這些對此如此確信的人中,有誰曾站在那裡?你們極其肯定地傳講這個信息;但你們曾為此求問神嗎?沒有;你們從未思考這是否符合神對自己的啟示,也未思考讓罪人不受懲罰是否符合他聖潔和公義的尊榮。你們沒有察看並聽見他的話,也沒有留意那話;你們沒有將這信息與聖經相比較。如果你們曾注意聖經及其一貫的宗旨,就絕不會傳講這樣的信息。”先知本人和聽他們預言的人一樣,都必須以律法和法度這塊試金石察驗諸靈;然而,那些預言平安的人中,有誰這樣做了呢?後來,第22節證明了他們沒有站在神的會中,也沒有聽見他的話。他們若像自己所聲稱的那樣站在我的會中,#

1.就必以聖經為自己的準則:他們必使我的百姓聽見我的話,並憑良心嚴格遵守這些話。他們既不照這準則說話,就清楚證明他們裡面沒有光。#

2.他們必以使靈魂歸正為自己的職責,並在一切講道中以此為目標。他們必竭盡所能,使百姓離開總體上的惡道,以及他們行為中每一種具體的惡。他們必鼓勵並幫助人們改正品行;他們一切講道的目標,都是使人與自己的罪分離。但顯然,他們從未以此為目標,反而鼓勵罪人留在罪中。#

3.他們的事奉必有一些印證。我們的譯本賦予這話這樣的含義:他們若曾站在我的會中,他們所傳的若是我的話,就必使百姓離開自己的惡道;神聖的能力必隨著這道而行,使罪人知罪。神必賜福自己所設立的制度。然而,這並不是一項絕對可靠的準則;耶利米本人雖由神差遣,也只使少數人離開自己的惡道。#

V.神警告說,要因這些先知的邪惡懲罰他們。他們向百姓許諾平安;神為了向他們顯明這事的愚妄,便告訴他們,他們自己必得不到平安。他們極不適合為百姓作保,也不適合向他們保證必沒有災禍臨到他們;因為一切災禍正臨到他們自己,他們卻毫無察覺(第12節)。因為先知和祭司都是褻瀆的,所以他們的道路對自己必如黑暗中的滑路。那些承擔引導他人之責的人,因為誤導他人,並且明知自己正在這樣做,就必在自己的道路上得不到安慰。#

1.他們聲稱為別人指明道路,自己卻必處在黑暗或迷霧中;他們的光或視力必衰退,以致不能看清前路,也不能為自己預先籌劃。#

2.他們聲稱給別人保證,自己卻找不到堅實的立足之處:他們的道路對自己必如滑路,使他們無法穩定、安全或滿意地行走。#

3.他們聲稱以諂媚使百姓安逸,自己卻必不得安寧:他們必被驅趕,像俘虜一樣被迫前行,或像被追趕的人一樣逃亡;他們必在原本希望藉以逃脫的路上跌倒,因而落入敵人手中。#

4.他們聲稱能阻止那威脅別人的災禍,但神必使災禍臨到他們,就是追討他們的年日,也就是指定要他們交賬的時候;凡不自我審判的人,都有這樣一個指定的時刻,而那必是邪惡的時刻。追討之年就是報應之年。神又進一步警告說(第15節):我要以苦艾或毒物給他們吃;這不僅令人作嘔,而且有害;我要使他們喝苦膽水,或照一些人的讀法,喝毒芹汁(見第9章第15節);使他們首先接過令人戰兢的杯是公正的,因為褻瀆之事已經從耶路撒冷的先知那裡,就是從那些本應成為敬虔和一切可稱讚之事榜樣的人那裡,傳遍各地。沒有什麼比傳道人的敗壞更能有效地敗壞一個民族。#

VI.這裡警告百姓,不要對這些假先知有絲毫信任;因為,雖然他們用免受懲罰的希望奉承百姓,但他們若不悔改,神的審判必然向他們爆發 (第16節)“要注意神所說的,不要聽這些先知的話;因為最終你們會發現,神的話必立定,他們的話卻不會。神的話會使你們嚴肅,他們卻使你們虛妄,用虛空的希望餵養你們,而這些希望最終必使你們失望。他們告訴你們,不會有災禍臨到你們;但要聽神所說的 (第19節):看哪,主的旋風已經在烈怒中發出。他們告訴你們,一切都將平靜安穩;但神告訴你們,有一場暴風將要來臨,是主的旋風,由他所差遣,因此無人能在它面前站立。這旋風由神的忿怒興起;它在烈怒中發出,是從神報仇的府庫中放出的風;所以它是一場猛烈的旋風,必帶著暴雨和冰雹重重落在惡人的頭上,他們無法躲避,也找不到任何藏身之處。”它必落在欺騙百姓的邪惡先知自己身上,也落在任憑自己受騙的邪惡百姓身上。可怕的暴風將成為他們杯中的分(詩篇 11:6)。這判決已被確定為不可挽回 (第20節):主的怒氣必不轉回,因為命令已經發出。神不會改變心意,也不會容許他的怒氣消退,直到他執行判決,成就心中所定的意念。神的旋風從天降下時,不再回到那裡,卻要成就他差它來的目的(以賽亞書 55:11)。如今他們不思想這事;但在末後的日子,你們必完全思想它,明白地思想它(原文就是這個意思),或說審慎地思想它。注意,那些不肯懼怕警告的人,必親身感受到這些警告的執行;到那時,他們將完全明白如今不肯接受其證據的事,就是落在公義而忌邪的神手中是何等可怕。那些不及時思想的人,到了為時已晚之時,必被迫思想。孩子,要記住。#

VII.這裡提出幾件事,供這些假先知思想,以使他們知罪,好叫他們若有可能,便撤回自己的謬誤,並承認他們加在神百姓身上的欺騙。#

1.他們應當思想:雖然他們可以欺騙人,神卻太有智慧,絕不會受欺騙。人無法看穿他們的謬論,但神能夠看穿,並且確實看穿了。這裡,#

(1.)神從總體上宣告自己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第23、24節)當他們告訴百姓,即使繼續行惡也不會有災禍臨到他們時,他們所依據的是無神論的原則,以為主看不見他們的罪,不能透過幽暗的密雲施行審判,也不會追討。因此,必須把他們宗教信仰中最初步的原則教導他們,並用最無可爭辯、不證自明的真理駁斥他們。#

[1.]雖然神的寶座設立在諸天之上,這地似乎離他很遠,但他在這個似乎遙遠的下界是神,正如他在那個似乎近在眼前的上界是神一樣(第23節)。神在地上的眼目與在天上的一樣。它在這裡遍察全地,正如在那裡一樣(歷代志下 16:9);人心裡的意念,雖然人的靈被肉身遮蔽,在他看來卻與天使心裡的意念同樣清楚;天使是上面那些不受遮蔽、環繞他寶座的靈。神在地上居民中間的能力,與他在天上眾軍中間的能力相同。對我們而言,遠近無論在觀察還是行動上都有很大差別,但對神卻不是這樣;對他而言,黑暗與光明、近處與遠處都是一樣的。#

[2.]無論人怎樣巧妙而勤勉地偽裝自己,掩飾自己的品格和謀略,他們都絕不可能躲過神無所不見的眼目 (第24節)“有人能把自己藏在地上的隱密處,使我看不見他嗎?有人能把自己的計劃和意圖藏在心裡的隱密處,使我看不見嗎?”任何隱藏的手段都不能使人避開神的眼目,也不能欺騙神對他們的判斷。#

[3.]他無處不在;他不僅統管天地,以普遍的護理托住二者,也以其本質的臨在充滿天地(詩篇 139:7、8),等等。沒有任何地方能夠容納他,也沒有任何地方能把他排除在外。#

(2.)他把這一點應用在這些善於偽裝自己的先知身上 (第25、26節)那些托我名說虛假預言的先知所說的話,我都聽見了。他們以為神全然忙於另一個世界,沒有空閒察看這個世界所發生的事。但神必使他們知道,他知曉他們一切的欺詐,知曉他們借神聖啟示之名加在世人身上的一切騙局。他們想用來迎合百姓的話,便假稱是在夢中從神領受的,其實根本沒有這回事。別人無法查明這一點。若有人告訴我他夢見了某事,我無法反駁他;他知道我無法反駁。但神揭露了這欺詐。假先知也許在親信耳邊低聲說出他們要說的話,道:“我夢見了某事某事。”但神聽見了他們的竊竊私語。神鑑察人心的眼目追蹤他們欺騙百姓所採用的一切手段,並呼喊說:“要到幾時呢?我豈要永遠容忍他們嗎?”那些先知心裡難道打算永遠預言謊言,預言自己心中的詭詐嗎(有些人如此解讀)?他們難道永遠看不見自己怎樣冒犯神、怎樣傷害百姓,又在為自己預備怎樣的審判嗎?#

2.他們應當思想:他們把偽造的啟示冒充給百姓,又把自己的幻想說成出於神聖的默示,這是使一切宗教受人輕視、使人轉為無神論者和不信者的直接途徑;這正是他們真正的意圖,儘管他們常常提到神的名,並用“主如此說”作為一切言論的開場。然而神說,他們想要借自己的夢使我的百姓忘記我的名。他們圖謀使百姓離開對神的敬拜,不再重視神的律法、典章和真先知,正如他們的祖宗因巴力而忘記神的名。注意,撒但所企圖的首要之事,就是使人忘記神,以及神藉以顯明自己的一切;他有許多詭詐的方法使人落到這種地步。有時,他藉著設立假神來做這事(使人愛上巴力,他們很快就會忘記神的名);有時,他藉著歪曲真神來做這事,彷彿神全然與我們一樣。假託新的啟示,對宗教可能與否認一切啟示同樣危險;奉神之名而來的假先知,對敬虔實質所造成的損害,或許比奉巴力之名而來的假先知更大,因為人對前者的防備較少。#

3.他們應當思想:他們的預言與主的真先知所傳講的預言之間有何等巨大的差別 (第28節):那有夢的先知;這是假先知最常假稱得默示的方式;他若有夢,就讓他把夢當作夢來說;格特克先生如此解讀。“他不可看重它,過於人通常看待自己的夢,也不可指望人對它有更多重視。他們不可說它出於神,也不可把自己愚昧的夢稱為神聖的聖言。但那有我話語的真先知,應當忠實地傳講我的話,把它當作真理來傳講”(有些人如此解讀):“讓他嚴格遵守所得的指示,你們很快就會看出,假先知所講的夢與真先知所傳的神聖指示之間有極大的差別。凡自稱從神領受信息的,無論藉著夢還是聲音,都讓他把它宣告出來,這樣便很容易看出什麼出於神,什麼不出於神。那些屬靈官能經過操練的人能夠分辨;因為糠秕怎能與麥子相比呢?這些先知向你們所作平安的應許,與神的應許相比,正如糠秕與麥子不可相比。”人的幻想輕浮、虛妄而毫無價值,如同被風吹散的糠秕。但神的話裡面有實質;它有價值,是靈魂的食物,是生命的糧。麥子是迦南這個異象之谷的主要物產(申命記 8:8;以西結書 27:17)。人的虛妄幻想與神純正的話之間的差別,正如糠秕與麥子的差別。接著說 (第29節)“我的話豈不像火嗎?”這是主說的。他們的話也如此嗎?他們的話具有神之話語所有的能力和功效嗎?沒有,絲毫不像;兩者的差別就像畫出來的火與真火一樣。他們的話如同鬼火:一種騙人的流星,把人引向岔路和危險的懸崖。注意,神的話如同火。律法是烈火的律法(申命記 33:2);論到福音,基督說:“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路加福音 12:49)。火會產生不同的果效,取決於它作用在什麼物質上;它使泥土變硬,卻使蠟變軟;它燒盡渣滓,卻煉淨黃金。同樣,神的話對有些人是叫人活而又活的香氣,對另一些人卻是叫人死而又死的氣味。神在這裡訴諸那些領受這話之人的良心:“我的話豈不像火嗎?它對你們不曾如此嗎(撒迦利亞書 1:6)?要照你們親身的經歷說。”它也被比作砸碎磐石的錘子。人未受謙卑的心如同磐石;它若不被神的話像火一樣熔化,就必被神的話像錘子一樣砸碎。無論人怎樣抗拒這話,都必被它壓倒並砸得粉碎。#

4.他們應當思想:當他們繼續走這條道路時,神與他們為敵。這一點向他們說了三次,第30、31、32節:“看哪,我與那些先知為敵。”他們假裝支持神,並利用他的名,實際上卻與他為敵;神按他們真實的本相看待他們,並與他們為敵。全能的神既與他們為敵,他們怎能長久安全,甚至片刻安心呢?這些先知向百姓應許平安時,神卻在向他們宣戰。他們在這裡受到控告:#

(1.)強盜之罪:他們各自從鄰舍那裡偷竊我的話。有些人把這理解為好先知所傳講的神的話;他們偷竊好先知的講章和言辭,再與自己的話混雜,正如小販把一些好貨摻在劣貨中,使劣貨可以賣出去。那些不認識真先知之靈的人模仿他們的語言,拾取他們的一些佳言,傳給百姓,彷彿是自己的話,卻顯得極不相稱;這些話與他們其餘的言論並不協調。瘸子的兩腿並不相等,箴言在愚昧人口中也是如此(箴言 26:7)。另一些人把它理解為神的話怎樣被一些百姓領受和接納;這些假先知把神的話從他們心裡偷走,正如比喻中那惡者被說成偷走神話語的好種子(馬太福音 13:19)。他們藉著暗中灌輸的觀念削弱神之話語的權威,從而減弱這話在那些似乎已受它感服之人的心中所發揮的功效。#

(2.)他們被控偽造大印之罪。因此神與他們為敵 (第31節),因為他們在向百姓講話時,隨意運用自己的舌頭;他們說自己認為適合的話,然後把它歸於神,假稱是從他那裡領受的,並說:“這是他說的。”有些人把它解讀為:“他們使自己的舌頭圓滑。”他們極力迎合百姓,只說悅耳而貌似合理的話;他們從不責備,也從不警告,言語卻比奶油更柔滑。他們藉此討百姓的喜歡,從他們身上得錢;他們竟無恥而褻瀆地把神說成自己謊言的支持者,說:“這是他說的。”把謊言之父的孽種放在真理之神的門前,還有什麼行為能比這更羞辱他呢?#

(3.)他們被控為公然的騙子 (第32節)“我與他們為敵,因為他們預言虛假的夢”,把純屬自己虛構的東西假稱為神聖的默示。這是一種可怕的欺詐;他們不能用 Caveat emptor;買者當自行謹慎;來為自己開脫,也不能說 Si populus vult decipi, decipiatur;百姓若願受騙,就讓他們受騙吧。不能;百姓犯了錯誤,輕信一切而不試驗諸靈,這是百姓的過錯;但那些先知用謊言和輕浮使神的百姓走迷,他們的過錯更大。他們傳講奉承的話,使百姓在罪中安逸,又以自己放蕩淫穢的生活鼓勵百姓繼續犯罪。#

[1.]神否認他們從他領受了任何委任:“我沒有差遣他們,也沒有吩咐他們。”他們不是神的使者,所說的也不是神的信息。#

[2.]因此,他公正地不讓自己的賜福與他們同在:“所以他們對這百姓毫無益處。”他們所追求的一切益處,就是使百姓安逸;但他們連這一點也做不到,因為神的護理同時會使百姓不安。他們並不使這百姓得益處(有些人如此解讀);這裡所暗示的多於明說的:他們不僅沒有給百姓帶來好處,反而給他們造成極大的傷害。注意,那些假裝傳講神的話卻敗壞它的人,非但不能造就教會,反而給教會造成所能想像的最大損害。#

百姓的褻瀆;責備與警告(主前600年)

耶利米書 23:33–40和合本(神版)
33「無論是百姓,是先知,是祭司,問你說:『耶和華有什麼默示呢?』你就對他們說:『什麼默示啊?耶和華說:我要撇棄你們。』34無論是先知,是祭司,是百姓,說『耶和華的默示』,我必刑罰那人和他的家。35你們各人要對鄰舍,各人要對弟兄如此說:『耶和華回答什麼?』『耶和華說了什麼呢?』36『耶和華的默示』你們不可再提,各人所說的話必作自己的重擔,因為你們謬用永生 神、萬軍之耶和華—我們 神的言語。37你們要對先知如此說:『耶和華回答你什麼?』『耶和華說了什麼呢?』38你們若說『耶和華的默示』,耶和華就如此說:『因你們說「耶和華的默示」這句話,我也打發人到你們那裡去,告訴你們不可說「耶和華的默示」。』39所以我必全然忘記你們,將你們和我所賜給你們並你們列祖的城撇棄了;40又必使永遠的凌辱和長久的羞恥臨到你們,是不能忘記的。」

百姓的褻瀆,連同祭司和先知的褻瀆,在這裡借一個具體事例受到責備;與他們更大的罪行相比,這事似乎無關緊要。然而,日常言談中的褻瀆和一個民族語言的敗壞,顯然證明邪惡在其中盛行,因此我們不應以這裡如此詳盡而嚴厲地強調這件事為怪。請看:

I.這裡指控他們的罪,是戲弄神的先知和先知所用的言辭,並拿神聖的事開玩笑。他們問:“主的重擔是什麼?”(第33節;第34節)。他們說:“主的重擔。”(第38節)。大大冒犯神的正是這句話:每逢他們談到主的話時,都輕蔑嘲諷地把它稱為“主的重擔”。現在,#

1.這是先知經常使用的一個詞,而且他們使用時態度嚴肅,為要表明神的話在他們心靈上有何等的分量,具有何等的重要性,又應當何等迫切地臨到聽見這話的人。假先知的話毫無分量,神的話卻有分量;前者如糠秕,後者如麥子。褻瀆的嘲笑者抓住這個詞,把它變成笑談和俗語;他們用它逗人發笑,好叫先知使用它時不能使人嚴肅。注意,歷代以來,撒但所用的詭計,就是把神聖的事變成戲謔嘲弄的題材,藉此阻礙其功效;嘲弄神的使者,就是挫敗他的信息。#

2.也許嘲笑者抓住這個詞加以指責,是因為他們認為它用得不恰當,是先知新造的詞,並且沒有任何古典作家按這個意義使用它。只是在這個時代和前一個時代,主的話才被稱為“主的重擔”;他們在自己的詞典中找不到這個詞具有這種含義。然而,既然人可以自由地在其他學科中創造自己認為更富表現力、更有意義的新詞語;我們也確實看見他們這樣做;為何在神學中不可以呢?但我們尤其必須把這一點視為準則:神的靈不受我們言語規則的約束。#

3.有些人認為,當主的話被稱為“重擔”時,所指的是某種責備和警告的話,它會把重負加在聽者身上(不過我不知道這種看法是否總是成立);因此,他們以嘲弄的口吻使用“主的重擔”這句話,就是指責神總是嚴厲地對待他們,總是煩擾他們,總是恐嚇他們,從而使神的話成為他們恆久的不安。他們先使神的話成為自己的重擔,然後又因傳道人使它成為他們的重擔而與傳道人爭吵。同樣,末後日子的嘲笑者一面輕視天堂和救恩,一面指責忠心的傳道人宣講地獄和永刑。總而言之,我們可以看出,無論人怎樣輕看這事,偉大的神都會留意那些把神聖之事當作滑稽題材的人,並且大為不悅;他們為了嘲弄聖經的真理和律法,便拿聖經的言語開玩笑。我確信,這樣的機智中毫無智慧,最終也必顯明如此。你們不要作嘲笑者,免得捆綁你們的鎖鏈更加堅固。這裡犯這罪的,有些是假先知,他們也許前來偷竊真先知所傳的神之話語;有些是祭司,他們也許前來尋找攻擊真先知的把柄,好據此提出控告;還有些是百姓,他們從褻瀆的祭司和先知那裡學會玩弄神的事。祭司和先知這些帶頭作惡的人若沒有給百姓示範,百姓就不會這樣侮辱先知和他的神。#

II.當他們因這種褻瀆的說話方式受到責備時,神便指示他們應當怎樣用更得體的言辭表達自己。我們沒有看到先知受命不再使用這個詞;我們看到很久以後仍有人使用它(撒迦利亞書 9:1;瑪拉基書 1:1;那鴻書 1:1;哈巴谷書 1:1);而且我們也沒有發現耶利米在此事之前或之後,曾有一次按這個意義使用它。的確,在許多情況下,最好不再使用某些已被人惡用的詞語和事物;有些說法本身雖然相當無害,卻有被人曲解並變成絆腳石的危險,謹慎的人或許應當避開。然而在這裡,神要先知謹守他的準則 (第15章第19節):“讓他們歸向你,你卻不要歸向他們。”你不可停止使用這個詞,卻要讓他們停止濫用它。你們不可再以這種褻瀆而隨便的方式提到“主的重擔” (第36節),因為這是曲解永生神的話並加以惡用,是不敬虔而危險的事;因為要思想,他是萬軍之主,是我們的神。注意,只要我們按神的偉大和良善正確地看待他,並恰當地意識到自己與他的關係和對他的義務,就有理由盼望我們不敢再拿他的話開玩笑而冒犯他。濫用永生神、萬軍之主和我們的神,是極其放肆的事。那麼,他們必須怎樣表達呢?他告訴他們 (第37節)“你向先知求問時,要對他這樣說:‘主回答了你什麼?主說了什麼?’”他們詢問鄰舍時也必須這樣說(第35節)注意,我們談到神的事時,必須始終存敬畏而嚴肅的態度,與神聖言的尊嚴相稱。尋求神的心意是一種值得稱讚的做法;我們應當詢問弟兄聽見了什麼,詢問先知有什麼從神而來的話要說。然而,為了表明我們求問的目的正確,也必須用正確的方式求問。傳道人可以從這裡學到,當他們責備百姓言行上的過錯時,也應當教導他們怎樣說得更好、做得更好。#

III.因為他們雖受了警告,仍不肯停止這種惡劣的說話方式,神便在這裡以徹底的毀滅警告他們。儘管神已經差人禁止他們,他們仍要說“主的重擔”(第38節)。連一句無聊的話也不肯因神的權威而停止的人,對神聖的權威是何等輕視!但請看這事將有什麼結果。#

1.那些如此曲解神的話、對這些話作出錯誤解釋並加以惡用的人,必受嚴厲追討;神也必顯明,嘲弄他的使者是對他的嚴重冒犯:“我甚至要懲罰那人和他的家。”無論他是先知、祭司還是普通百姓中的一人,這罪都必追討在他身上(第34節)曲解神的話並嘲弄傳講這話的人,都是把毀滅性的審判帶給家庭、使咒詛傳留在家中的罪。第36節還有另一個警告:“各人的話必成為自己的重擔。”這就是說,這罪的罪責必沉重地壓在他身上,使他沉入毀滅的坑中。神必使他們自己的舌頭攻擊自己(詩篇 64:8)神必使他們飽嘗自己這場玩笑的後果,以致他們再也無心提起“主的重擔”;這重擔將沉重得無法再拿來開玩笑。他們如同狂妄人,拋擲火把、利箭與死亡,卻假裝自己只是在玩耍。#

2.神的話儘管被他們如此曲解,仍必成就。他們問:“主的重擔是什麼?”先知就要問他們:“你們所說的是什麼重擔?難道是這一句嗎:‘我甚至要棄絕你們’?”(第33節)。這就是必加在他們身上、牢牢捆在他們身上的重擔 (第39、40節)“看哪,我,我必全然忘記你們,也必棄絕你們。我必離開你們,不再思想回到你們那裡。”被神棄絕和遺忘的人實在悲慘;人對神審判的嘲弄並不能使審判落空。耶路撒冷是神歸給自己作聖城,又賜給他們和他們列祖的城;但這城如今必被棄絕和遺忘。神曾使他們成為親近自己的百姓;但他們如今必被趕出他的面前。他們曾在列國中偉大而尊貴;但如今神必使他們永遠受辱,恆久蒙羞。他們的罪和所受的懲罰都將成為他們長久的恥辱。這事記錄在這裡,使他們蒙羞,並且直到世界的末了仍要如此。注意,當那些嘲弄神話語的人受到貶抑和鄙視時,神的話必被尊為大並得著尊榮。那些藐視我的,必被輕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