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耶利米書 5
耶利米書: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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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世普遍的敗壞(主前608年)
1你們當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來跑去,在寬闊處尋找,看看有一人行公義求誠實沒有?若有,我就赦免這城。2其中的人雖然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所起的誓實在是假的。3耶和華啊,你的眼目不是看顧誠實嗎?你擊打他們,他們卻不傷慟;你毀滅他們,他們仍不受懲治。他們使臉剛硬過於磐石,不肯回頭。4我說:這些人實在是貧窮的,是愚昧的,因為不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 神的法則。5我要去見尊大的人,對他們說話,因為他們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 神的法則。哪知,這些人齊心將軛折斷,掙開繩索。6因此,林中的獅子必害死他們;晚上的豺狼必滅絕他們;豹子要在城外窺伺他們。凡出城的必被撕碎;因為他們的罪過極多,背道的事也加增了。7我怎能赦免你呢?你的兒女離棄我,又指著那不是神的起誓。我使他們飽足,他們就行姦淫,成群地聚集在娼妓家裡。8他們像餵飽的馬到處亂跑,各向他鄰舍的妻發嘶聲。9耶和華說: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
這裡有:
I.要他們找出任何一個正直誠實的人,或至少找出相當數量這樣的人,在耶路撒冷卻找不到(第1節)。耶路撒冷已經變得像洪水以前的古世代,那時凡有血氣的都敗壞了自己的道路。也許有些人以為耶路撒冷尚有許多好人,他們會站在破口之中,使神的震怒轉消;也可能有另一些人誇耀它是聖城,以為這一點會拯救它。但神吩咐他們搜查全城,並暗示他們在其中幾乎找不到一個施行公正、憑良心謹慎自己言行的人:“要到街上察看,那裡是他們露面並彼此交往的地方;也要到寬闊處察看,那裡是他們開設市場的地方。看看你們能否找到一個施行公正、秉公主持正義的人,也就是一位官長(有人這樣解釋),一個會執行律法、懲治邪惡與褻瀆之事的人。”當忠信之人這樣絕跡、消失時,就該呼喊“我有禍了!”(彌迦書 7:1、2),更該高聲呼喊:“耶和華啊,求你幫助!”(詩篇 12:1)。“即使各處偶爾有一個真正憑良心行事、至少說誠實話的人,你們也不會在街上和寬闊處找到他;他不敢公開露面,惟恐遭人凌辱壓倒。真理仆倒在街上(以賽亞書 59:14),被迫躲到角落裡。”神若找到任何這樣的人,就會如此喜悅,以致為他們的緣故赦免這城;所多瑪只要有十個義人,耶路撒冷在一千人乃至一萬人中只要有一個義人,就可以蒙保全。由此可見神多麼樂意赦免,又多麼迅速地施憐憫。但有人可能會說:“那麼,對於耶路撒冷那些繼續宣稱自己信奉宗教、與神有關係的人,你怎樣看呢?耶路撒冷不能為他們的緣故蒙保全嗎?”不能,因為他們所宣稱的並不真誠(第2節):他們說“耶和華永活”,也只指著他的名起誓,但他們的誓言是虛假的;這就是說:#
1.他們所聲稱的對神的尊敬並不真誠,而是以虛假待他;他們用嘴唇尊敬他,心卻遠離他。#
2.他們雖然只向神申訴,卻毫不顧惜良心,竟請他為謊言作證。他們雖然不指著偶像起誓,卻發假誓;這對真理之神的冒犯,並不亞於指著偶像起誓對獨一真神的冒犯。#
II.先知向神控訴這些人的頑梗與任性。神曾要求他們用眼睛察看(第1節);這裡先知卻訴諸神的眼目(第3節):“你的眼目不是看顧真理嗎?你豈不是看見各人真實的品性嗎?他們的真實品性豈不正是使自己的臉比磐石更硬嗎?”或者說:“看哪,你所喜愛的是內裡的誠實;然而在這一代人中,何處能找到它呢?他們雖說‘耶和華永活’,卻從不尊重他;你用一個又一個災患擊打他們,他們卻不為災患憂傷;他們在災患之下如同木頭石塊,更不會為自己招致災患的罪憂傷。你又進一步毀滅他們,更嚴厲地管教他們;他們卻拒絕接受管教,不肯順應你管教他們的目的,也不肯對這目的作出回應。他們不肯藉著管教領受教訓。他們執意厚顏抗拒神的判決,又大膽蔑視判決的執行,因為他們使自己的臉比磐石更硬;他們不會改變臉色,既不因羞恥而臉紅,也不因恐懼而臉色蒼白;無論受到什麼遏制,他們都不能從追逐私慾的路上被迫退回。因為他們雖屢次蒙召回轉,卻拒絕迴轉,執意向前,不管是非對錯,彷彿戰馬直闖戰場。”#
III.對富人和窮人都作了檢驗,並對兩者都作出了惡劣的評價。#
1.窮人無知,因此他們邪惡。他發現許多人拒絕迴轉;他願意在他們的情形所容許的範圍內,儘量為他們尋找最好的開脫理由,就是這個(第4節):“這些實在是貧窮人;他們愚昧。他們從未享有良好教育的益處,如今也沒有條件藉助受教的途徑幫助自己。他們為謀生被迫辛苦勞作,沒有時間或能力閱讀、聽講,以致不知道耶和華的道路,也不知道他們神的法則;他們既不明白神藉著誡命要他們怎樣向他而行,也不明白神藉著護理怎樣向他們行事。”要注意:#
(1.)普遍盛行的無知,是不敬虔與不義大量滋生的可悲原因。那些對神和宗教一無所知、選擇坐在黑暗中的粗野愚頑之人,除了闇昧的行為以外,還能指望他們行出什麼呢?#
(2.)這通常是在窮人中佔支配地位的罪。既有屬魔鬼的窮人,也有屬神的窮人;前者儘管貧窮,本來仍能認識耶和華的道路,在其中行走並儘自己的本分,無須具備書本上的學問;但他們甘願無知,因此他們的無知不能成為開脫自己的理由。#
2.富人傲慢自大,因此他們邪惡(第5節):“我要到尊大的人那裡去,看看他們是否更願意順服神的話語與護理。我要對他們說話,在宮廷中講道,希望能給那些有文雅學識的人留下一些印象。然而全都徒勞;因為他們雖然知道耶和華的道路和他們神的法則,卻過於剛硬,不肯在他的治理之下屈身:這些人全都折斷了軛,掙開了繩索。他們知道主人的旨意,卻決意照自己的意思行,走自己心中所定、眼中所見的道路。他們自以為過於尊貴,不該受約束;過於強大,不該受糾正,甚至統管萬有的主親自糾正他們也不行。他們甚至企圖掙開他的捆綁(詩篇 2:3)。窮人軟弱,富人任性,所以兩者都不盡本分。”#
IV.這裡列出他們惡名昭彰地犯下、並且最強烈地向上天呼求報應的幾項具體罪惡。他們的過犯確實很多,種類繁多,而且一再重犯;他們背道的事不斷增加,不僅數目增多,也越來越無恥(第6節)。但尤其有兩種罪理當被視為不可饒恕的罪行:#
1.他們屬靈的淫亂,把惟獨歸於神的尊榮獻給偶像。“你的兒女已經離棄我;他們原是為我而生、奉獻給我,也是在我權下長大的;他們卻指著那些不是神的起誓,向它們申訴,彷彿它們無所不知,是適合審判他們的法官。”這在這裡代表一切惟獨當獻給神的宗教敬拜,他們卻用這些敬拜尊榮自己的偶像。他們向偶像宣誓(也可這樣讀),使自己與偶像聯合,並同它們立約。離棄神的人,以那些不是神的取代他,實在作了極壞的交換。#
2.他們肉身的淫亂。他們既離棄神、服事偶像,神便任憑他們陷入卑汙的情慾;那些羞辱他的人也被撇下,去羞辱自己和自己的家庭。他們極其可恥地犯奸淫,既無羞恥之感,也不怕懲罰,因為他們成群聚集在妓女的家裡,在最可恥的場所彼此相見也不臉紅。他們的情慾如此無恥而猛烈,如此不耐約束,又如此急切地尋求滿足,以致完全變成了畜類(第8節);他們像喂得肥壯的馬,各人向鄰舍的妻子嘶鳴(第8節)。不受約束的情慾使人如同沒有理性的畜類;這些情慾實在是如此怪異而可憎之物。加重他們罪惡的是:這乃是濫用神賜給他們的恩惠。他們吃得飽足時,情慾便變得如此狂暴。飽食成了所多瑪情慾之火的燃料。沒有谷神刻瑞斯和酒神巴克科斯,愛神維納斯便會冷卻:奢華的生活助長情慾的火焰。禁食有助於馴服這種不受約束、充滿致命毒素的惡,並使身體順服。#
V.神因他們的邪惡和遍地普遍的放蕩,威嚇要向他們發怒。#
1.所威嚇的具體審判(第6節)。外敵必闖入他們中間,轄制他們,並蹂躪全地;他們的國家將彷彿被野獸侵襲,完全遭其制伏。這仇敵將是:#
(1.)如林中的獅子,如此強壯、狂暴而無法抵擋;他必殺害他們。#
(2.)如晚間的豺狼,飢餓時在夜間出來尋找獵物,極其兇猛貪婪;獅子的吼叫與豺狼的嗥叫都十分可怕。#
(3.)如豹子,行動極其迅速,又極其殘忍,同時還小心謹慎,絕不讓獵物逃脫。敵軍必嚴密窺伺他們的城,使居民陷入這種悲慘的兩難境地;若留在城內,就會餓死;若出城活動,就會被刺死;凡從那裡出去的,都必被撕碎。這暗示敵軍在許多地方毫不寬赦,不留活口。這一切血腥的事,都歸因於他們過犯眾多。正是罪造成了這場大屠殺。#
2.神就這審判是否公正向他們自己發問(第9節):“我豈不因這些事追討嗎?你們自己能以為,那名為忌邪者的神會讓這樣的偶像崇拜不受懲罰,或是那無限純潔的神會默許這樣可憎的汙穢嗎?”這些事必須受到追討,否則神治理的尊榮便無法維持,他的律法也無法免受藐視;罪人反會受到誘惑,以為他與他們完全一樣,這違背了他們自己良心中那種必須維持的、有關神審判的認識: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羅馬書 1:32)。要留意,神懲罰罪時,經上說他因罪而追討,或查究罪;因為他宣判以前會衡量案情。罪人有理由因神的聖潔而預料刑罰,因為罪嚴重冒犯他的聖潔;也有理由因他的公義而預料刑罰,因為罪使我們落在當受懲罰的地位。這一點暗含在“我的心豈不向這樣的國報仇嗎?”這句話裡。施行報仇的不只是神的話,也是他的心。他有臨到國家的審判,藉此為國家的罪報仇。像這個國這樣的國家不可能長期不受懲罰。“我怎能因此赦免你呢?”(第7節)。這並不是說,犯過這些罪的人在永恆的歸宿上未曾從神那裡蒙憐憫(瑪拿西本人就蒙了憐憫,儘管他在助長當時的罪孽上負有很大責任);但國家作為國家,只能在今生受到獎賞或懲罰,所以讓這樣一個極其邪惡的國家安然過去,不顯明任何神不悅的記號,便不歸榮耀於神。#
神所威嚇的審判;神審判的正當性(主前608年)
10你們要上她葡萄園的牆施行毀壞,但不可毀壞淨盡,只可除掉她的枝子,因為不屬耶和華。11原來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大行詭詐攻擊我。這是耶和華說的。12他們不認耶和華,說:這並不是他,災禍必不臨到我們;刀劍和饑荒,我們也看不見。13先知的話必成為風;道也不在他們裡面。這災必臨到他們身上。14所以耶和華—萬軍之 神如此說:因為百姓說這話,我必使我的話在你口中為火,使他們為柴;這火便將他們燒滅。15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使一國的民從遠方來攻擊你,是強盛的國,是從古而有的國。他們的言語你不曉得,他們的話你不明白。16他們的箭袋是敞開的墳墓;他們都是勇士。17他們必吃盡你的莊稼和你的糧食,是你兒女該吃的;必吃盡你的牛羊,吃盡你的葡萄和無花果;又必用刀毀壞你所倚靠的堅固城。18耶和華說:「就是到那時,我也不將你們毀滅淨盡。19百姓若說:『耶和華—我們的 神為什麼向我們行這一切事呢?』你就對他們說:『你們怎樣離棄耶和華,在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神,也必照樣在不屬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人。』」
我們可以在這些經文中留意以下各點,正如前面一樣:
I.這百姓的罪,正是據以簽發討伐令的理由。神不認他們,並判定他們遭受毀滅(第10節)。但這豈是毫無緣由的嗎?不是;因為:#
1.他們離棄了神的律法(第11節):以色列家和猶大家雖然彼此不和,卻一致以極大的詭詐待神。他們離棄對他的敬拜,因而違背與他所立的約;他們背叛他,以虛偽待他。#
2.他們公然抗拒神的審判,並斷言神借眾先知之口發出的威嚇是虛假的(第12、13節)。他們屢次聽見警告,說災禍必定臨到他們;他們必須預料某種使全地荒涼的審判,即刀劍或饑荒。但他們安然不懼,說:“即使我們繼續這樣行,也必平安。”因為:#
(1.)他們不懼怕神的本性。他們以虛謊歪曲他,甚至抗拒自然之光對他的指示;因為他們說:“並不是他;也就是說,他並不像人使我們相信的那樣;他看不見,或不理會,或不會追討。因此,災禍必不臨到我們。”許多人因受誘騙,相信神不會像他的話所說的那樣嚴格待他們,便遭到毀滅;甚至撒但正是用這種詭計毀壞了我們所有的人:“你們不一定死。”這裡也是如此:“我們也不會看見刀劍和饑荒。”妄想可以逃脫懲罰,是一切不敬虔之事虛假的支柱。#
(2.)他們不懼怕神所說的話。眾先知鄭重警告他們,他們卻把警告當作笑話:“他們這樣說,不過因為這是他們的職業;這些只是慣常的套話,而話語不過是風。臨到他們的並不是耶和華的話;那只是他們憂鬱幻想的言語,或是他們對本國懷有惡意,因為他們沒有得到擢升。”要注意,執迷不悟的罪人不肯承認任何對他們不利的話是神的話,尤其是那些要使他們與罪分離,或使他們在犯罪時不得安寧的話。他們威嚇眾先知:“他們必成為風,必無人理會地消逝;他們所說的必這樣歸到他們自己身上。他們用饑荒恐嚇我們嗎?就讓他們吃困苦的餅吧。”米該雅所受的正是如此(列王紀上 22:27)。“他們把刀劍告訴我們嗎?就讓他們死在刀劍之下吧。”(第2章第30節)。他們這樣嘲弄、虐待神的使者,使自己的罪孽滿盈。#
II.這百姓因自己的罪所受的懲罰。#
1.他們所嘲笑的威嚇必被執行(第14節):因為你們說了這輕蔑眾先知及其口中話語的話,所以神必尊榮他們和他們的話,因為其中一點一畫也不會落空(撒母耳記上 3:19)。神在這裡轉向曾受他們這樣嘲弄、或許也因此略感不安的先知耶利米:“看哪,我要使我在你口中的話成為火。”人雖否認這些話,神卻承認它們是自己的話,並且必使它們生效,正如火必燒盡擋在路上的可燃之物。話語必成為火,百姓必成為木柴。罪人藉著犯罪,使自己成為神震怒的燃料;這震怒已在聖經中從天上顯明,臨到人一切的不敬虔與不義。神的話必定勝過那些與它爭競的人。不肯在它面前屈服的人必被折斷。#
2.他們以為自己絕無危險遭遇的仇敵,必被引來攻擊他們。神把命令交給仇敵(第10節):“你們要登上她的城牆,攀登上去,踐踏它們,把它們踏倒。在神的命令面前,石牆也不過是泥牆。你們既已控制城牆,就可以任意毀壞。你們可以拆除她的城垛,使那些設防的堅固城敞露無蔽;因為她的城垛不屬耶和華,他不承認它們,因此不會保護、鞏固它們。”這些工事建造時既沒有敬畏他,也不倚靠他;百姓倚靠工事過於倚靠神,所以它們不屬他。當城中充滿罪惡時,神不會庇護它的防禦工事,那時它們便如紙牆一般。當那位作我們保障、又保障我們一切防禦之物的主離開我們時,還有什麼能保護我們呢(民數記 14:9)?凡不出於神的,都不能站立,不能長久站立,也不能給我們任何幫助。這裡描述這些入侵者將造成何等可怕的破壞(第15節):“以色列家啊,看哪,我必使一國來攻擊你們!”要注意,神命令所有國家,隨自己的美意待它們,也隨自己的美意使用它們。有時,當以色列家變成虛偽的國家時,他樂意使地上的列國,就是外邦國家,成為鞭打以色列家的刑杖。這裡說迦勒底這個國家來自遠方;它從遠處被引來攻擊他們,因此會掠奪得更多、停留得更久,好讓士兵因長途跋涉而充分犒賞自己。“這是一個因路途遙遠而與你素無往來的國家,所以你不能指望從它得到恩待。”神能從極遙遠的地方,借極遙遠的原因使患難臨到我們。這是一個強盛的國家,人無法集結力量抵擋;也是一個古老的國家,他們以自己的悠久歷史自豪,因此越發傲慢專橫。這是一個語言為你所不認識的國家;他們說敘利亞語,當時的猶太人並不熟悉這種語言,這從 列王紀下 18:26 可以看出。語言的差異使他們更難與敵人商談和平。可把這與 申命記 28:49 的威嚇相比較;這段話似乎就是指向那威嚇,因為律法與先知完全一致。他們裝備精良:“他們的箭袋如同敞開的墳墓”;他們的箭射得如此密集、如此準確,又造成如此深的傷口,以致人會認為他們所呼出的無非是死亡與殺戮。他們身體強健,個個善戰,全是勇士(第16節)。他們控制全地以後,必吞吃麵前的一切,把凡能下手奪取的都視為己有(第17節)。#
(1.)他們必剝奪全地的出產;他們不僅要用這片肥沃土地的豐富產物供養士兵,還要讓士兵飽餐過度。“他們不會把你的莊稼儲存起來(那樣將來或許還可能取回),卻要吃盡你田裡的莊稼和家中的糧食,就是你兒女本該吃的。”要注意,我們所有的,是為自己的家人所有;看見兒女吃用我們費心勞力預備的東西,乃是一種安慰。但看見這些東西被外人和仇敵吞吃,看見他們的營地用我們的儲備供應糧食,而我們所愛的人卻因缺乏這些東西而滅亡,實在令人極其悲痛;這也符合律法中的咒詛(申命記 28:33)。“他們必吃盡你的羊群和牛群,就是你曾從其中取牲畜獻給偶像的;也不會給你留下葡萄樹和無花果樹的果實。”#
(2.)他們必使各城飢餓:“他們必使你的堅固城變為貧乏”(當貧窮如武裝之人來到時,還有什麼防禦能抵擋它呢?),“就是你所倚靠、以為可以保護全國的那些城。”要注意,神使我們所倚仗的變為貧乏,是公正的。他們必用刀劍使這些城變為貧乏,切斷一切運入城中的供給,並阻斷貿易與商業;這甚至會使堅固城陷入貧乏。#
III.暗示神對他們仍懷有溫柔的憐憫。仇敵雖奉命毀壞、蹂躪,卻不可將他們滅盡(第10節)。他們雖造成大屠殺,仍必須留下少數人存活;雖大肆掠奪,仍必須留下一些供人賴以生存的東西,因為神已經說過這話(第18節),並附有一項“儘管如此”的保留:針對眼前荒涼的一個“然而”:“即使在那些日子,儘管日子如此悽慘,我也不會將你們滅盡。”神若不將他們滅盡,仇敵就不能將他們滅盡。神為自己的百姓存留了憐憫,因此必為這使全地荒涼的審判劃定界限。它只能到此為止,不得再向前。#
IV.神在這些處置他們的事上顯為公義。他不將他們滅盡,顯明自己滿有恩慈;同樣,他使他們如此接近滅亡,也顯明自己是公義的,並要人承認他沒有虧負他們(第19節)。要留意:#
1.百姓為這些審判要求一個理由,而且是傲慢地要求。他們會說:“耶和華我們的神為何向我們行這一切事?我們做了什麼惹他發怒,或是他與我們有什麼爭執呢?”他們彷彿以為,對這樣一個罪惡的國家,並沒有顯而易見的充分理由採取行動。要注意,尚未謙卑的心在受苦時容易指控神不公,並假裝必須尋找受苦的原因,儘管這原因已寫在那些苦難的額上。可是,#
2.這裡立刻給出了理由。先知蒙指示應當怎樣回答他們;因為神說話時必顯為公義,儘管他的話帶著極大的威嚴。先知必須告訴他們,神這樣待他們,是因他們曾那樣待他;他們若願意,便可從所受的懲罰中讀出自己的罪。他們豈不是十分清楚自己已經離棄神嗎?那麼,神若離棄他們,他們怎能以為奇怪呢?他們豈忘了自己曾多少次在本國服事諸神嗎?那本是美地,他們原應因那裡豐富的出產,以喜樂的心服事神。因此,神使他們在異國服事外邦人,使他們在那裡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稱為自己的,不正是公義的嗎?他已經威嚇要這樣行(申命記 28:47、48)。那些喜愛外邦人的,就讓他們到外邦人那裡去吧。#
對以色列的勸誡(主前608年)
20當傳揚在雅各家,報告在猶大說:21愚昧無知的百姓啊,你們有眼不看,有耳不聽,現在當聽這話。22耶和華說:你們怎麼不懼怕我呢?我以永遠的定例,用沙為海的界限,水不得越過。因此,你們在我面前還不戰兢嗎?波浪雖然翻騰,卻不能逾越;雖然匉訇,卻不能過去。23但這百姓有背叛忤逆的心;他們叛我而去,24心內也不說:我們應當敬畏耶和華—我們的 神;他按時賜雨,就是秋雨春雨,又為我們定收割的節令,永存不廢。
先知責備他們的罪,又以神的審判威嚇他們以後,在這裡再次奉差遣,帶著另一項使命到他們那裡去,並且必須在猶大發布。其要旨是勸他們敬畏神;敬畏神會成為促使他們改革的有效原則,正如缺少這種敬畏一直是他們背道的根源。
I.他控訴這百姓可恥的愚鈍,以及他們執意從神面前退後;他的口吻彷彿是不知道該怎樣處置他們。因為:#
1.他們的悟性昏暗,不善於接受神聖之光的照耀。他們是愚昧無知的百姓;神的心意雖藉著成文的話語、眾先知和他的護理極其清楚地向他們宣明,他們卻不領悟(第21節):他們有眼卻看不見,有耳卻聽不見,正如他們所製造、所敬拜的偶像一樣(詩篇 115:5、6、8)。人原會以為他們留意了這些事,實際上卻沒有;他們雖有理智的官能與才能,卻沒有按著本分運用並增進這些官能與才能。他們在這事上辜負了所有鄰國的期望;鄰國看見他們擁有如此優良的求知途徑,便斷定:“他們實在是有智慧、有聰明的百姓”(申命記 4:6);然而實際上,他們卻是愚昧無知的百姓。要注意,我們不能根據人所享有的優勢和機會判斷他們;有人坐在光明之地,卻仍處於黑暗中;住在聖地,卻仍活在罪中;處在最好的地方,卻仍是惡人。#
2.他們的意志頑梗,不肯順服神律法的規範(第23節):這百姓有背離而悖逆的心;他們既愚昧無知,這也不足為奇(詩篇 82:5)。其實,正是意志中敗壞的傾向賄賂並矇蔽了悟性:沒有人比那些不肯看見的人更加眼瞎。這百姓的品性,正是所有人按本性所有的真實品性,直到神的恩典成就改變。我們愚昧、領悟遲鈍,容易誤解和遺忘;然而這還不是最壞的。我們有背離而悖逆的心,有屬肉體的意念;這意念與神為仇,不服從他的律法。它不僅因根深蒂固地厭惡良善而背離他,也因強烈地傾向邪惡而悖逆他。要留意,背離的心就是悖逆的心:那些不再效忠神的人不會止步於此,而會站在罪與撒但一邊,拿起武器抵擋他。他們已經背離而去。背離的心必產生背離的生活。他們已經離去,並且還要離去(也可這樣讀);如今便沒有任何事能攔阻他們(創世記 11:6)。#
II.他把這歸因於缺少對神的敬畏。當他看到他們毫無悟性時,就問道:“耶和華說:你們不懼怕我嗎?在我面前還不戰兢嗎(第22節)?你們只要常存對神的敬畏,就會更加留意他對你們所說的話;你們只要更明白自己的益處,就會更多地受敬畏神之心的支配和管束。”當他看到他們已經背離而去時,又把這一點加上,作為他們背道的根源和原因(第24節):他們心裡也不說:我們現在應當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因此,有如此多的惡念進入他們心中,催逼他們去行惡,乃是因為他們不肯接納並存留善念,尤其不肯存留這個善念:我們現在應當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誠然,把敬畏他的心放在我們裡面,是神的工作;但激勵自己敬畏他,並緊緊抓住那些足以使我們對他產生聖潔敬畏的思想,則是我們的工作。正因為我們不這樣做,我們的心才會如此缺乏對他的敬畏,並如此容易背離和悖逆。#
III.他指出了一些適宜使我們對神心存聖潔敬畏的事。#
1.我們必須敬畏耶和華和他的大能(第22節)。正因如此,他要求我們敬畏他:我們豈不應當在他面前戰兢嗎?對於這位在自然界和護理的國度中,為自己的全能與至高主權提供瞭如此無可爭辯之證據的神,我們豈能不怕冒犯他,或輕慢地對待他呢?這裡從許多可以提出的例子中舉了一個:他使海水處於界限之內。雖然潮水每天兩次以強大力量湧來,若再繼續湧流片刻,就會淹沒世界;雖然風暴中巨浪高漲,以難以置信的力量和狂暴衝擊海岸,但它們仍受約束,退回去,退下去,並未造成損害。這是耶和華所做的;它若不是司空見慣之事,在我們眼中必為奇妙。他以沙為海的界限;沙不只是標明海水可以來到多遠、必須停在哪裡的界石,也是攔阻海水的堤壩或屏障。神若願意使它如此,一堵沙牆在攔阻洶湧的波浪方面,就會像一堵銅牆一樣有效;不但如此,他特意選用沙,正是要教導我們:柔和的回答如同柔軟的沙,能消退怒氣,平息翻騰的狂怒;而傷人的話如同堅硬的岩石,只會使人更加惱怒,使水越發湧出淤泥和汙穢。這界限是藉著永久的定例設立的,也是藉著古時的法令設立的(有人如此解讀);這就把我們帶回世界受造之時,那時神把海與旱地分開,併為二者劃定疆界,創世記 1:9、10(這在 詩篇 104:6等處和 約伯記 38:8等處有優美的描述);或把我們帶回挪亞洪水結束之時,那時神應許絕不再用洪水淹沒世界(創世記 9:11)。永久的法令:我們的譯本是這樣理解的。這是一道永久的定例;它從起初直到今日始終有效,並且仍要持續,直到晝夜終止。海水不能越過或衝破這永久的定例。雖然海浪翻騰,如同不得安靜時動盪的海,卻不能得勝;雖然它們咆哮狂怒,彷彿因所受的約束而惱怒,卻不能越過。因此,這正是我們應當敬畏神的充分理由;因為:#
(1)我們由此看見,他是擁有全能和普世主權的神,所以理當受敬畏、受尊崇。#
(2)這向我們顯明,他若要再次淹沒世界,是何等容易;我們又是何等不斷地仰賴他的憐憫,所以我們應當害怕使他成為我們的仇敵。#
(3)就連不受拘束的海浪也遵守他的定例,在他的約束下退去,難道我們反倒不應當如此嗎?海既不背離,也不悖逆,我們的心為何卻背離、悖逆呢?#
2.我們必須敬畏耶和華和他的恩惠(何西阿書 3:5)。與前一點一樣,這方面的例證也是取自神通常的護理(第24節)。我們必須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也就是說,我們必須敬拜他,把榮耀歸給他,並且總要謹慎地保守自己常在他的愛中,因為他不斷地善待我們:他把先降的雨和後降的雨都賜給我們;前者在播種後不久降下,後者在收割前不久降下,二者都按時而降。藉此,他為我們保守所定的收割之周。收割是按周計算的,因為只需幾週,便能收集足夠的糧食,供全年維持生活。收割之周是神藉著應許為我們定下的,就是播種和收割絕不止息;神的護理又成就這應許,為我們保守這些日子,否則我們就不能得到它們。因此,在收割的恩惠中,我們應當承認神,承認他的能力、恩善和信實,因為這一切都從他而來。我們有如此不可或缺的需要,必須倚靠他,所以理當敬畏他,好使自己常在他的愛中。豐收的季節甚至向異教世界為神作見證,足以使他們因藐視他而無可推諉(使徒行傳 14:17);然而,猶太人雖有成文之道來解釋這些見證,仍未因此受到感動而敬畏耶和華,儘管敬畏他顯然極為符合我們的益處。#
向以色列責問(主前608年)
25你們的罪孽使這些事轉離你們;你們的罪惡使你們不能得福。26因為在我民中有惡人。他們埋伏窺探,好像捕鳥的人;他們設立圈套陷害人。27籠內怎樣滿了雀鳥,他們的房中也照樣充滿詭詐;所以他們得成為大,而且富足。28他們肥胖光潤,作惡過甚,不為人伸冤!就是不為孤兒伸冤,不使他亨通,也不為窮人辨屈。29耶和華說: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30國中有可驚駭、可憎惡的事:31就是先知說假預言,祭司借他們把持權柄;我的百姓也喜愛這些事,到了結局你們怎樣行呢?
這裡,
I.先知向他們說明,他們的罪給他們造成了什麼禍害:這些罪使那些事轉離(第25節),就是他們從前按時得到的先降之雨和後降之雨(第24節);但這些雨近來一直沒有降下(第3章第3節),因此,所定的收割之周有時使他們失望。“神本來準備把福分賜給你們,正是你們的罪使福分不臨到你們。”要注意,正是罪阻斷了神恩寵流向我們的水流,奪去了我們從前領受的福分;正是罪使天如銅、地如鐵。#
II.他向他們說明,他們的罪何等深重、可憎,並惹動神的忿怒。他們離棄了對真神的敬拜之後,甚至連道德上的誠實也在他們中間消失了:在我的百姓中發現有惡人(第26節);他們是人類中最壞的一些人,而他們竟出現在神的百姓中間,就因此更加惡劣。#
1.他們心懷怨恨和惡意。嚴格說來,這樣的人才是惡人,是以作惡為樂的人。他們在作惡的當場被發現,也就是被抓住了。獵人或捕鳥者怎樣為獵物設下網羅,他們也照樣埋伏捕捉人,並以此為消遣;他們從中所得的樂趣,與捕捉走獸或飛鳥所得的一樣多。他們設法傷害善良的人,因為他們憎恨這些人的良善;尤其傷害那些忠實責備他們的人(以賽亞書 29:21),或那些妨礙他們晉升的人,或他們認為冒犯了自己、虧待了自己的人,或那些產業為他們所貪圖的人;耶洗別就是這樣為了拿伯的葡萄園而陷害他。不但如此,他們作惡只是為了作惡。#
2.他們虛假而詭詐(第27節):“籠子或禽舍怎樣裝滿飛鳥,又裝滿使飛鳥肥壯、可以擺上餐桌的食物,他們的房屋也照樣充滿詭詐,充滿以欺詐手段取得的財富,或充滿欺騙別人的技巧和方法。他們家中一切事務都以詭詐辦理;無論誰與他們打交道,只要他們能夠,就必欺騙那人。對於說話行事都不受良心約束的人,這事很容易做到。他們在這方面超過惡人的惡行(第28節)。那些披著法律和正義的外衣,以詭詐行事的人,所造成的禍害也許比那些靠公開的強力和暴行橫行無阻的惡人(第26節)更大;或者,他們甚至比異教徒更壞,是其中最壞的。你想得到嗎?他們在這些惡道上竟然亨通,因此,他們的心也在其中變得剛硬。他們貪愛世界,因為看見財富不斷湧向自己;他們為追求財富不惜行任何惡,因為他們發現,邪惡不但不會妨礙他們發達,反而會促進他們發達。他們在世上變得強大;他們日漸富有,並靠此興旺。他們有足夠的財物供養肉體,滿足肉體的一切私慾;他們對這些私慾極其放縱,以致因生活安逸、沉浸在一切感官享樂中而變得肥胖。他們光滑潤澤,容光煥發;他們看起來漂亮華美,人人都羨慕他們。他們越過了邪惡之事(有人如此解讀接下來的話);他們逃過了人們原以為他們的罪會給他們帶來的禍患;他們不像別人遭遇患難,更不像我們以為惡人應當遭遇的那樣”(詩篇 73:5等處)。#
3.當他們變得強大、手中取得權力之後,卻沒有用這些權力去行他們本當行的善事:他們不審理案件,不審理孤兒的案件,也不為窮乏人伸張權利。孤兒往往貧乏,並且總是需要幫助和指引;人們還會利用他們孤立無助的處境去傷害他們。那麼,除了強大而富有的人以外,誰應當救助他們呢?人擁有財富,若不是為了用它行善,又是為了什麼呢?然而,這些人根本不肯過問任何這樣的困苦案件;他們既沒有足夠的正義感,也不憐憫受害的人;即使他們介入案件,也不是為了秉公行義,而是為了保護作惡的人。然而,他們仍然亨通;神也不追究他們的愚妄。由此可見,今世之物必定不是最美好的事物,因為最壞的人往往擁有最多的今世之物;但我們不可因他們亨通,就以為神贊同他們的行為。絕非如此;雖然對他們惡行的判決沒有迅速執行,卻終必執行。#
4.他們中間各等各階層的人都普遍敗壞了(第30、31節):國中發生了一件令人驚異而可怕的事。這樣一群蒙受如此特權、被提升到如此地位的百姓竟然墮落,實在令人驚異,應當使人震驚。他們怎麼竟能衝破如此多的義務約束呢?這是一件可怕的事,是應當憎惡、其後果應當畏懼的事。為了警戒自己遠離罪惡,我們應當稱罪為可怕的事。究竟發生了什麼?簡而言之,就是:#
(1)領袖把百姓引入歧途:先知虛假地說預言;他們為地獄效力,卻偽造來自天上的使命。對宗教最危險的攻擊,莫過於披著神聖啟示的外衣、以神聖啟示為藉口而發動的攻擊。但手中擁有權力、本可制止這些假先知的祭司,為什麼沒有制止他們呢?唉!他們非但沒有這樣做,反而把假先知當作實現其野心和暴政的工具:祭司藉他們掌權;祭司利用假先知,以及假先知在百姓中的影響力,維持自己的顯赫和財富、懶惰和奢侈、苛徵和壓迫。這樣,他們結盟反對一切良善之事,彼此加強對方作惡的手。#
(2)百姓很樂意這樣受人誤導。神說:“他們是我的百姓,本應起來維護我,並作見證反對他們祭司和先知的惡行;但他們喜愛如此。”只要祭司和先知任憑他們犯罪,他們也不會干擾祭司和先知犯罪。他們喜歡有人松著韁繩任他們馳騁,也十分喜愛那些不約束他們私慾的統治者,以及那些不責備他們的教師。#
III.他向他們說明,這事的後果必定何等致命。讓他們思想:#
1.他們的惡行將受到怎樣的清算(第29節):我豈不因這些事施行審判嗎?正如前面的第9節。有時,憐憫向審判誇勝:“以法蓮啊,我怎能捨棄你?”但在這裡,審判提出理由反對憐憫:“我豈不施行審判嗎?”我們確信,無限的智慧知道怎樣妥善處理二者之間的關係。這種表達方式極其有力,並且表明:#
(1)神的審判是確定而不可避免的:我的心豈不報復嗎?是的,毫無疑問,報應必將來到;罪人若不悔改,報應就必定來到。#
(2)神的審判是公正而公平的;他訴諸罪人自己的良心:犯下如此可憎之事的人,難道不應當受懲罰嗎?他豈不向這樣的國,就是這樣邪惡、惹動他怒氣的國報復嗎?#
2.他們的惡行直接趨向什麼結局:到了結局,你們要怎麼辦呢?也就是說:#
(1)“你們最終會墮落到何等邪惡的地步!你們會做出什麼事呢?凡卑鄙邪惡的事,有什麼是你們不會做的呢?這將發展到什麼程度呢?你們必定越來越壞,直到你們罪孽的分量滿盈。”#
(2)“你們最終會落入何等毀滅的深坑!事情既然已經發展到這個地步,從你們那裡所能預料的,只有罪惡的洪流;照樣,從神那裡所能預料的,也只有忿怒的洪流。當這忿怒來到時,你們要怎麼辦呢?”要注意,那些行走惡道的人,理當思想這些道路所趨向的結果:既會使他們犯下更大的罪,也會使他們徹底毀滅。結局終必來到;邪惡人生的結局必定來到。那時,一切都要重新受到審查,而且毫無疑問,最終必是苦楚。#
本章把對罪的責備與審判的威嚇交織在一起,並使二者彼此對照:審判受到威嚇,是為使對罪的責備更有效地引他們悔改;罪被揭露,是為使神在所威嚇的審判中顯為公義。
I.他們被指控的罪極其嚴重:不公正(第1節)、宗教上的虛偽(第2節)、怙惡不悛(第3節)、窮人和富人的敗壞與放蕩(第4、5節)、拜偶像和姦淫(第7、8節)、背信棄義地離棄神(第11節)、無恥地公然抗拒他(第12、13節),以及這一切罪惡的根源,就是不敬畏神,儘管他們屢次蒙召要敬畏他(第20–24節)。本章結尾指控他們強暴欺壓(第26–28節),又指控那些本應積極改革國家的人彼此勾結,反倒敗壞國家(第30、31節)。#
II.他們受到威嚇的審判極其可怕。總的說來,他們必受追討(第9、29節)。外敵必被引來攻擊他們(第15–17節),在他們四圍設立守衛(第6節),摧毀他們的防禦工事(第10節),把他們擄去(第19節),並使一切美物都不能臨到他們(第25節)。神眾先知的話必在這事上應驗(第14節)。但,#
III.這裡兩次暗示,神在震怒之中仍會記念憐憫,不把他們徹底毀滅(第10、18節)。這就是耶利米在約西亞統治後期和約雅敬統治初期傳道的目標與主旨;但其成效並未達到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