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耶利米書 7
耶利米書: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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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改的呼召(主前606年)
1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2「你當站在耶和華殿的門口,在那裡宣傳這話說:你們進這些門敬拜耶和華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3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你們改正行動作為,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4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5「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6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7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就是我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的地,直到永遠。8「看哪,你們倚靠虛謊無益的話。9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10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說:『我們可以自由了。』你們這樣的舉動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嗎?11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12你們且往示羅去,就是我先前立為我名的居所,察看我因這百姓以色列的罪惡向那地所行的如何。」13耶和華說:「現在因你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我也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呼喚你們,你們卻不答應。14所以我要向這稱為我名下、你們所倚靠的殿,與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施行,照我從前向示羅所行的一樣。15我必將你們從我眼前趕出,正如趕出你們的眾弟兄,就是以法蓮的一切後裔。」
這些經文開始了另一篇講道;這篇講道延續於本章和隨後兩章,其主旨與前面的講道大致相同,都是要勸服他們悔改。請注意:
I.先知奉命傳講這篇講道;因為他不僅領受了一般性的使命,也為自己所傳的每一個信息領受了具體的指示和教導。這是從耶和華臨到他的話(第1節)。 我們沒有得知這篇講道應在何時傳講,卻得知:#
1.必須在何處傳講:在耶和華殿的門口,就是他們進入外院或百姓院的入口。在祭司的轄區之內傳講這樣的信息,必會冒犯他們,也會使先知遭受他們的憤怒;但先知不可懼怕人的臉色,他若懼怕,就不能忠於自己的上帝。#
2.必須向誰傳講:向那些從這些門進入敬拜耶和華的猶大人傳講。這很可能是在三個節期之一,來自全國各地的所有男丁都要到耶和華面前,出現在他殿的院中,並且不可空手朝見;那時他可以向聚集在一起的許多人傳道,而且那正是勸誡他們不可倚靠自己特權的最合宜時機。注意:#
(1.)即使是自稱信奉宗教的人,也和外面的人一樣需要有人向他們傳道。#
(2.)能有機會向聚集在一起的許多人傳道,是一件可羨慕的事。智慧選擇在人群聚集的主要場所呼喊;正如這裡的耶利米,她在眾門的入口,也就是聖殿各門的入口呼喊。#
(3.)我們將要敬拜上帝時,需要受勸誡,要以靈敬拜他,不可倚靠肉體(腓立比書 3:3)。#
II.這篇講道本身的內容和宗旨。它是奉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之上帝的名傳講的;他統管世界,卻與自己的百姓立約。作為受造之物,我們有義務尊崇萬軍之耶和華;作為基督徒,我們有義務尊崇以色列的上帝。他對他們所說的,也是在對我們說;這與施洗約翰對受他施洗之人所說的話大致相同(馬太福音 3:8、9):要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不要心裡說,我們有亞伯拉罕為父。先知在這裡告訴他們:#
1.上帝哪些真實的話是他們可以倚靠的。簡而言之,他們可以確信,只要悔改、改正生活,並在盡本分的道路上歸向上帝,他就會恢復並鞏固他們的平安,糾正他們所受的冤屈,並以憐憫歸向他們(第3節):你們當改正自己的道路和行為。這意味著,他們的道路和行為中有許多不妥之處,有許多過失和錯誤。然而,上帝准許他們改正,指示他們必須在何處以及怎樣改正,並應許在他們改正之後接納他們;這是上帝厚待他們的重大明證:“我必使你們在這地方安靜、平安地居住,並使那威脅要驅逐你們的事止息。”改正是通向毀滅的唯一道路,也是一條確定無疑的道路。他進一步解釋(第5–7節),具體告訴他們:#
(1.)他期望他們作出怎樣的改正。他們必須徹底改正;若要行得好,就必須使自己的道路和行為歸正;他們必須堅決改革,而且這改革必須是全面、持續並持守到底的——不是局部的,而是完整的;不是虛偽的,而是真誠的;不是搖擺不定的,而是堅定不移的。他們必須先使樹成為好樹,從而使果子成為好果子;必須先改正自己的內心和思想,從而改正自己的道路和行為。具體而言,#
[1.]他們在一切交往中都必須誠實公正。那些手中有權力的人必須在人與鄰舍之間徹底施行公正,不可偏袒,並要按照案情所顯明的是非曲直判斷。他們無論在審判中還是在契約上,都不可欺壓寄居者、孤兒或寡婦;不可縱容或保護欺壓他們的人;當他們尋求公正時,也不可拒絕為他們伸張正義。他們不可流無辜人的血,以此玷汙這地方和自己所居住的土地。#
[2.]他們必須專一持守對真神的敬拜:“也不可隨從別神;不要貪戀它們,也不要聽從那些企圖引誘你們與偶像崇拜者相交的人;因為這樣做現在是、將來也必是傷害你們自己。你們不但要如此公正地對待自己的上帝,也要為自己作如此明智的選擇:不要將自己的敬拜浪費在那些不能幫助你們的神明身上,從而惹動那能夠毀滅你們的上帝。”這就是上帝所堅持的一切要求。#
(2.)他告訴他們,在作出這種改正之後,可以期望從他那裡得到怎樣的堅立(第7節):“你們當儘快著手進行這樣的改革,將它貫徹到底,並且持守不渝;我就使你們住在這地方,也就是這聖殿;它必繼續作你們聚集和避難之處,作你們與上帝以及彼此欣然相會之處;你們也必住在我賜給你們列祖的土地上,直到永永遠遠,永遠不會從上帝的殿或自己的家中被趕出去。”這裡應許,他們仍要享有公民和宗教方面的特權,而且會舒適地享用這些特權:我必使你們住在這裡;上帝使誰安居,誰就安然居住。他們要憑著聖約享有這地,就是憑著賜給他們列祖的恩賜;這不是僅憑護理,而是憑著應許。他們要繼續享有這地,不被驅逐或騷擾;他們不會受到攪擾,更不會被剝奪產業,直到永永遠遠;除了罪以外,沒有什麼能把他們趕出去。凡以敬虔和誠實行事的人,都由此得著天上迦南永恆產業的保證。拉丁通行本在這裡還讀出一項更大的特權(第3、7節)。 Habitabo vobiscum:我要在這地方與你們同住;即使是迦南本身,若上帝不在那裡與我們同住,我們也會發現它是一個令人不安的居所。#
2.他們自己心中有哪些虛謊的話,是他們不可倚靠的。他警告他們防備這種自欺(第4節):“不要倚靠虛謊的話。已經有人告訴你們,要走怎樣的道路、遵守怎樣的條件,才能安逸、安全並幸福;所以,不要以為自己可以憑任何別的條件或通過任何別的道路得到這一切,藉此奉承自己。”然而,他指責他們因虛妄而陷入這種自欺(第8節):“看哪,儘管有人這樣對你們說,你們顯然仍舊倚靠虛謊的話;你們倚靠不能使人得益的話;你們所依賴的辯詞對你們毫無幫助。”輕視那能使自己得益之真理話語的人,必在那不能使自己得益的虛假話語中尋求庇護。這些虛謊的話就是:“這些是耶和華的殿,耶和華的殿,耶和華的殿。這些建築、院宇、聖所和至聖所,都是耶和華的殿,按照他的吩咐建造,為使他得榮耀;他居住在這裡,人也在這裡敬拜他;我們每年三次在這裡聚集,如同在君王的宮中,向他這位君王表示敬意。”他們以為,這足以保障自己,使上帝和他的恩惠不離開他們,也使上帝和他的審判不突然臨到他們。當先知告訴他們,他們是何等有罪,又很可能會何等悲慘時,他們仍舊訴諸聖殿:“只要這聖潔而蒙福的地方仍在我們中間,我們怎會有那樣的罪,又怎會有那樣的災禍呢?”先知反覆提到這話,是因為他們在各種場合都反覆說這話。這是當時流行的套語;他們無論遇到什麼事,都把這話掛在嘴邊。他們若聽見一篇喚醒人的講道,或聽到什麼令人震驚的消息,就又以這話哄自己入睡:“我們必然安好,因為耶和華的殿在我們中間。”注意:敬虔外貌所附帶的特權,常常成為那些不認識且敵視敬虔實質之人的驕傲和倚靠。那些離上帝最遠的人,往往最愛誇耀自己與教會親近。他們因聖山而狂傲(西番雅書 3:11),彷彿上帝的憐憫與他們牢牢綁在一起,以致他們可以公然藐視他的公義。如今,為要使他們確信這是何等輕浮的辯詞,又是何等無助於他們:#
(1.)他向他們表明,這種辯詞本身是極其荒謬的。他們若稍微認識耶和華的殿或聖殿的主,就必認為,無論以此作為自己得罪上帝的藉口,還是以此阻止上帝對他們施行審判,都是荒唐無理到了極點。#
[1.]上帝是聖潔的上帝;然而,這種辯詞卻使他成為罪的庇護者,而且是連自然之光也定為有罪的最惡劣之罪的庇護者(第9、10節)。 “什麼!”他說,“你們豈可偷盜、殺人、姦淫,犯下最卑劣的不道德之事,就是人類的共同利益和普遍理性都一致反對的事嗎?你們豈可起假誓嗎?凡相信有神並尊重誓言的民族,向來都憎惡這種罪行。你們豈可向巴力燒香嗎?那不過是糞堆上的神明,卻自立為偉大耶和華的對手;你們還不以此為足,又要隨從你們素不認識的別神嗎?你們豈可以這一切罪行膽大妄為地羞辱上帝,既羞辱他為萬軍之耶和華,也羞辱他為以色列的上帝嗎?對於一位你們長久以來親身經歷其能力和良善的上帝,你們豈可拿他換取一些你們完全不知道是否有能力、是否願意幫助你們的神明嗎?你們如此竭盡所能地敵對上帝之後,豈可厚顏無恥地來到這稱為他名下、有人求告他名的殿中,站在他面前——像等候他命令的僕人,也像期待他恩惠的懇求者一樣站在他面前嗎?你們豈可公開背叛他,卻仍混在他的臣民中間,甚至混在其中最好的人中間嗎?由此看來,你們似乎以為,他要麼沒有察覺,要麼並不厭惡你們的惡行;無論作哪一種設想,都是對他所能施加的最大侮辱。你們這樣做,就彷彿是在說:我們已經得釋放,可以行這一切可憎之事。”即使他們沒有厚顏到用 totidem verbis;如此直截了當的話;說出來,他們的行為卻已經大聲說出了這話。他們不得不承認,上帝,就是他們自己的上帝,曾多次拯救他們;在他們本來必定滅亡的時候,他曾作他們隨時的幫助。他拯救他們,原是要使他們重新歸向自己,並以他的恩慈領他們悔改;但他們卻決意繼續行可憎之事。每當他們得蒙拯救之後(正如古時士師時代那樣),就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這實際上就是直接違背那些臨到他們之護理的真實意圖和意義,說上帝拯救他們,是為了讓他們重新有能力背叛他,可以更加揮霍地向偶像獻祭。注意:那些因為恩典增多,或為了叫恩典增多而繼續犯罪的人,實際上使基督成為罪的僕役。有人這樣理解:“你們帶著祭物和贖罪祭來到上帝面前,然後說:我們已經得釋放,已經脫離罪責,現在罪不會傷害我們;然而,這一切不過是要矇蔽世人,堵住良心的口,使你們可以在自己心裡更輕鬆、在別人面前更體面地行這一切可憎之事。”#
[2.]他的殿是聖潔之地;然而,這種辯詞卻使它成為最不聖潔之人的保護:“這稱為我名下、又是上帝的罪與撒但之國常設標誌的殿,在你們眼中竟成了賊窩嗎?你們以為建造它,不僅是為讓最卑劣的罪犯聚集,也是為給他們作避難和庇護之所嗎?”絕不是;祭壇的角雖然可作誤殺人者的庇護所,卻不能庇護故意殺人者,也不能庇護擅敢行事的人(出埃及記 21:14;列王紀上 2:29)。 那些企圖用基督徒之名為不合基督教的行為開脫,又因為已經預備了贖罪祭而更加大膽、更加安心犯罪的人,實際上就是使上帝禱告的殿成為賊窩,正如基督時代的祭司一樣(馬太福音 21:13)。 然而,他們能這樣欺騙上帝嗎?不能:看哪,我已經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他透過偽造、假裝的敬虔,看見了真實的罪孽。注意:人雖然可以用虔誠的外表彼此欺騙,卻不能欺騙上帝。#
(2.)他向他們表明,這種辯詞早已在示羅的事上被裁定為無效。#
[1.]示羅雖然有上帝的聖所,卻因自己的邪惡褻瀆那聖所,確實遭到了毀滅(第12節):你們如今且到我在示羅的地方去。那座一度繁榮的城,其廢墟很可能仍然存在;至少,他們可以讀到它的歷史,而這歷史本應像親眼看見那地方一樣觸動他們。上帝起初在那裡使自己的名居住;以色列初次取得迦南地為業時,會幕就設立在那裡(約翰福音 18:1),各支派也上那裡去。然而,在那裡參與會幕禮拜的人敗壞了自己,也敗壞了別人;上帝百姓以色列的邪惡就是從他們那裡興起的。那源頭受了毒害,流出惡毒的水流;結果如何呢?不;上帝離棄了它(詩篇 78:60),使他的約櫃被擄,剪除了在那裡任職的以利家;那城很可能也被徹底摧毀,因為此後我們再也沒有讀到它,只有在聖地容納惡人時,才把它作為上帝報應聖地的紀念提起。注意:有些人雖然仍自稱親近上帝,實際上卻已經背離他;上帝對他們的審判應當警戒我們,不可倚靠虛謊的話。查考先例並加以運用,是有益的。要記住羅得的妻子;要記住示羅和亞細亞的七個教會;也要知道,約櫃和燈臺都是可以挪移的(啟示錄 2:5;馬太福音 21:43)。#
[2.]同樣可以確定的是,若不以迅速、真誠的悔改加以阻止,示羅的命運也必成為耶路撒冷的結局。第一,耶路撒冷如今和從前的示羅同樣有罪;這由上帝親自指控他們、絕無錯誤的見證證實(第13節):“你們行了這一切事,無法否認。”他們又頑固地繼續犯罪;這由上帝反覆叫他們迴轉悔改的見證證實。他從早起來切切地說話,如同關切此事的人,如同認真迫切的人,也如同在與他們交涉時不願浪費片刻的人;不但如此,他還選擇最合宜的時機,在清晨向他們說話,因為他們若有清醒、思想自由而清楚的時刻,當是在清晨;但這一切全都徒然。上帝說話,他們卻不聽、不留意,從不放在心上;他呼喚他們,他們卻不回答,不肯應他的呼喚而來。注意:上帝曾對我們說過的話,使我們敵對他的行為罪加一等。第二,耶路撒冷很快就會和從前的示羅一樣悲慘:所以,我必怎樣待示羅,也必怎樣待這殿,將它毀滅,使它荒涼(第14節)。 那些踏著前人邪惡腳蹤而行的人,必當預料自己會因同樣的審判跌倒,因為這一切事臨到他們,都是作為鑑戒。耶路撒冷的聖殿無論建造得多麼堅固,只要其中有邪惡,在上帝報仇的日子來到時,它就會像示羅的會幕一樣無法立足,也同樣容易被攻取。上帝說:“這殿稱為我名下,因此你們也許以為我應當保護它;這是你們所倚靠的殿,你們以為它會保護你們;這片土地是我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方,這座城也是如此,因此你們確信它會長存,以為什麼都不能把你們趕出去;然而,示羅人也曾這樣奉承自己,結果只是欺騙自己。”他又引用另一個先例(第15節),就是十支派之國的毀滅。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有割禮之約,又佔有上帝賜給他們和他們列祖的土地;然而,偶像崇拜仍將他們趕出並剪除:“同樣的惡行也必同樣給你們帶來致命結局,難道你們還能有別的想法嗎?”毫無疑問,事情必會如此;因為上帝施行審判的方式始終一貫,與他自己完全一致。公義有一條準則:ut parium par sit ratio:相同的案件應作出相同的判決。“你們像自己的弟兄以法蓮的後裔一樣敗壞自己,在罪孽上成了他們的弟兄,因此我必將你們從我眼前趕出去,正如我趕出他們一樣。”這裡對這一審判的解釋,使它顯得確實可怕;他們被趕出自己的土地,意味著上帝將他們從自己眼前趕出去,彷彿他再也不看他們,也再不眷顧他們。無論我們被拋到何處,只要仍蒙保守在上帝的愛中,就還算安好;但我們若被逐出他的恩寵,即使仍住在自己的土地上,處境也是悲慘的。上帝要使這殿像示羅一樣的警告,我們以後還會再次遇見,並且會看到耶利米因這話受到控告(第26章第6節)。#
預言刑罰(主前606年)
16「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也不要向我為他們祈求,因我不聽允你。17他們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你沒有看見嗎?18孩子撿柴,父親燒火,婦女摶面做餅,獻給天后,又向別神澆奠祭,惹我發怒。」19耶和華說:「他們豈是惹我發怒呢?不是自己惹禍,以致臉上慚愧嗎?」20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我的怒氣和忿怒傾在這地方的人和牲畜身上,並田野的樹木和地裡的出產上,必如火著起,不能熄滅。」
上帝已經在前面的經文中向他們表明,他們所誇耀、所倚靠的聖殿及其中的禮拜,並不能幫助他們避免那受到警告的審判。然而,還有一件事或許能給他們一些幫助,他們卻毫不珍視,那就是先知為他們代求;先知的禱告會比他們自己的辯詞更有益於他們。如今,這一支撐也從他們那裡被奪去了;人若失去上帝的傳道人和百姓在禱告中的關切,他的處境實在可悲。
I.上帝在這裡禁止先知為他們禱告(第16節):“判決已經發出,他們的毀滅已經確定;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禱告,也就是說,不要求上帝阻止這已受警告的審判;他們犯了至死的罪,所以不要為他們肉身的生命禱告,卻要為他們靈魂的生命禱告,”(約翰一書 5:16)。 在這裡可以看見:#
1.上帝的先知都是禱告的人;耶利米預言猶大和耶路撒冷要遭毀滅,卻仍為他們得蒙保全而禱告,因為他不知道這判決是絕對的;上帝的旨意也是要我們為耶路撒冷的平安禱告。即使我們以定罪警告罪人,也必須為他們的救恩禱告,使他們可以迴轉而存活。耶利米受到自己百姓兒女的憎恨、逼迫和辱罵,卻仍為他們禱告;因為我們理當以善報惡。#
2.上帝那些禱告的先知在天上有極大的影響力,無論他們在地上多麼沒有影響力。當上帝決定毀滅這百姓時,他預先吩咐先知不要為他們禱告,因為他不願讓先知的禱告(先知的禱告很少如此)得不到回答。上帝曾對摩西說:你且由著我(出埃及記 22:10)。#
3.當上帝抑制他的傳道人和百姓,使他們不再為一個民族禱告,又使他們看見其處境絕望到了自己無心為他們說一句好話時,這對該民族是一個惡兆。#
4.那些不理會良善傳道人所傳之道的人,不能期望從他們的禱告得到任何益處。你們若不肯在我們奉上帝之命向你們說話時聽從我們,上帝也不會在我們為你們向他說話時聽從我們。#
II.他向先知說明這項禁令的理由。禱告的氣息太過寶貴,不應浪費、拋棄在一群因罪剛硬且已被標定毀滅的百姓身上。#
1.他們決意繼續背叛上帝,不會因先知的傳道而回轉。為證明這一點,他請先知根據自己的查驗和觀察作證(第17節):他們在猶大各城和耶路撒冷街上公開行事,既不羞恥,也不懼怕,你沒有看見嗎?這既表明他們的罪顯而易見、無法否認,也表明犯罪的人厚顏無恥、不肯改過;他們甚至當著先知的面、在他的眼前行惡。他看見了他們所做的,他們卻依然去做;這既是對他職分的侮辱,也是對那位任命他的上帝的侮辱,並且是向二者公然挑戰。現在請注意:#
(1.)這裡指控他們所犯的是什麼罪:就是偶像崇拜(第18節)。 他們將偶像崇拜的敬意獻給天后,也就是月亮,無論是向它的像、向它的本體,還是向二者一同獻上。他們很可能以亞斯他錄或其他女神的名義敬拜月亮;他們迷戀自己所看見的月亮行走時的光輝,以為自己因月亮有益的影響而欠它恩情,或懼怕它有害的影響(約伯記 31:26)。 敬拜月亮在異教各國中非常盛行(第44章第17、19節)。 有些人將它讀作天的結構或天工。整個天球及其一切裝飾和能力,都成了他們崇拜的對象。他們敬拜天上的萬象(使徒行傳 7:42)。 他們本應向自己的君王獻上的敬意,卻獻給了裝飾他宮殿正面的雕像;他們不敬拜創造萬物的主,反倒敬拜受造之物;不敬拜命令僕人的主,反倒敬拜僕人;不敬拜賜下禮物的主,反倒敬拜禮物。他們在敬拜天后的同時,也敬拜別神,就是不僅仿照上天之物,也仿照下地之物和地底下水中之物所造的像;因為離棄真神的人,必無休止地追隨假神而漂泊。他們向這些自己製造的神明獻餅為素祭,澆酒為奠祭,彷彿自己的食物和飲料都是從它們而來,自己有義務向它們表示感謝。再看他們何等忙碌,每一雙手都投入這些偶像的服事,正如他們平常各自在家務中忙碌一樣。孩子被差去撿柴;父親點火燒熱爐子。他們屬於較為貧窮的人,無力僱用僕人做這事,但寧可親自動手,也不願讓這事無人完成;婦女親手揉麵,因為即使她們有僕人可以做這事,也可能以親手操辦來表明自己對偶像的熱心,並以此為榮。我們即使從這個壞榜樣中,也應當學習怎樣服事自己的上帝。#
[1.]我們既從他得著維持生命的一切,就應當以財物尊榮他;我們吃喝,也應當使那位賜我們飲食的上帝得榮耀。#
[2.]我們不可逃避最艱難的服事,也不可輕看那些需要屈身去做的最卑微之事,只要上帝能借此得榮耀;因為沒有人徒然在上帝的壇上點火。我們應當以獲派為上帝作任何工作為榮。#
[3.]我們應當教養兒女參與虔誠的行為;要按照他們的能力,派他們為維持宗教活動做一些事。#
(2.)這種罪的直接趨向是什麼:“就是要惹我發怒;他們不可能在其中另有別的意圖。然而(第19節),他們真能惹我發怒嗎?難道是因為我難以取悅或容易被觸怒嗎?或者,這憤怒的責任應當由我承擔嗎?不;這是他們自己造成的;他們只能怪自己,也只有他們自己要承擔後果。”他們惹上帝發怒,是在損害上帝嗎?他會因此變得更糟嗎?這會給他造成任何實際損害嗎?不會;這豈不是在傷害他們自己,使他們自己滿面羞愧嗎?這是對上帝的惡意,卻是無能為力的惡意,不能傷害他;不但如此,這也是愚蠢的惡意,只會傷害他們自己。他們向上帝顯出怨恨,實際傷害的卻是自己。一個民族如此不顧一切地決意自取滅亡,你還能認為他們不會被棄絕嗎?#
2.上帝決意繼續向他們施行審判,不會因先知的禱告而回轉(第20節):主耶和華如此說;他所說的話必不收回,全世界也無法反駁;所以,你們當聽,並且戰兢。“看哪,我的怒氣和烈怒必傾倒在這地方,如同洪水傾倒在上古世界,又如火與硫磺的驟雨傾倒在所多瑪;他們既要惹我發怒,就讓他們看看這會帶來什麼後果。”他們很快就會發現:#
(1.)無人能夠逃脫這場火的洪流,無論是逃離它,還是設防抵擋它;它必傾倒在這地方,即使這是聖地,是耶和華的殿。它必像埃及的災禍一樣臨到人和牲畜;又要像其中一些災禍那樣,毀壞田野的樹木和地裡的出產。他們原將這些東西指定並預備給巴力,也曾用這些出產為天后製作餅。#
(2.)無法將它熄滅:這怒火必燃燒,不能熄滅;那時,禱告和眼淚都毫無用處。他的怒氣只是稍微發作時尚且如此,何況被激起到這樣的程度,就更無法熄滅。上帝的烈怒就是那不能熄滅的火,連永恆本身也不會看見它的終點。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永火裡去。#
順服勝於獻祭(主前606年)
21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你們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吃肉吧!22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並沒有提說,也沒有吩咐他們。23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 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24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的計謀和頑梗的噁心,向後不向前。25自從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我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那裡去,每日從早起來差遣他們。26你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硬著頸項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27「你要將這一切的話告訴他們,他們卻不聽從;呼喚他們,他們卻不答應。28你要對他們說:這就是不聽從耶和華—他們 神的話、不受教訓的國民;從他們的口中,誠實滅絕了。」
上帝已經向百姓表明,當他們以自己的邪惡汙穢聖殿時,聖殿並不能保護他們;這裡他又向他們表明,只要他們繼續悖逆,他們的祭牲就不能為他們贖罪,也不會蒙悅納。請看他在這裡多麼輕蔑地談到他們禮儀性的服事 (第21節):“把你們的燔祭加在祭牲上吧;只管隨自己的意思繼續獻下去;把一種祭加在另一種祭上;把你們的燔祭(本應完全焚燒以尊榮上帝)變成平安祭”(獻祭者本人可以分得其中相當大的一份),“好讓你們可以吃肉,因為你們從自己的祭牲中大概只能得到這一點好處,就是吃上一兩頓好肉;但你們如此放縱地生活,就不要指望從中得到任何別的益處。你們自己留著祭牲吧”(有些人如此理解),“讓這些祭牲擺上你們自己的餐桌,因為它們在上帝的祭壇上絕不會蒙悅納。”為要闡明這一點,
I.他向他們表明,順服是他向他們所要求的唯一之事(第22、23節)。他訴諸最初的約;當他們被領出埃及、初次組成一個民族時,他們就是藉此立約。上帝使他們成為歸他自己的祭司國度,並不是要以他們的祭牲款待自己,像異教徒所敬拜的鬼魔一樣;這些鬼魔被描述為樂意吃他們祭牲的脂油,喝他們奠祭的酒(申命記 32:38)。絕非如此:上帝豈會吃公牛的肉嗎(詩篇 50:13)?我沒有向你們列祖講說燔祭或祭牲的事;至少在起初,所講的並不是這些。道德律的誡命是在禮儀制度以前賜下的;那些禮儀後來才設立,作為對他們順服的考驗,並幫助他們悔改和相信。利未律法是這樣開頭的:你們中間若有人願意獻供物,就必須如此如此行(利未記 1:2;2:1),彷彿其目的與其說是要求獻祭,不如說是規範獻祭。但上帝所吩咐的、他以至高權柄約束他們去行的、並堅持以之為立約條件的,乃是:聽從我的聲音(見出埃及記 15:26);,在那裡,這是上帝用來試驗他們的律例和典章:要殷勤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聲音。他們成為上帝特有子民的條件是(出埃及記 19:5):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聲音。“你們當憑良心履行自然宗教的本分,出於順服的原則遵守明文規定的制度;這樣,我就作你們的上帝,你們也作我的子民。”這是世人所能享有的最大尊榮、幸福和滿足。“你們的行事為人要端正規矩,凡事都要竭力遵從上帝的旨意和話語;要行在我為你們設定的界限以內,行在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道路上;這樣,你們就可以確信自己必得福。”這裡的要求非常合理:我們應當由無限的智慧指引,去行合宜的事;創造我們的那一位應當命令我們;賜給我們生命並賜下一切維繫生命之物的那一位,應當將律法賜給我們。這裡的應許也非常鼓舞人心:讓上帝的旨意作你們的準則,他的恩寵就必成為你們的福樂。#
II.他向他們表明,他與他們爭執的唯一緣由就是他們的悖逆。他不會因他們沒有獻祭而責備他們;他們的祭牲一直襬在他面前(詩篇 50:8);他們希望用祭牲賄賂上帝,並買得繼續犯罪的許可。因此,上帝始終指控他們的,乃是他們在日常生活中違揹他的誡命,儘管他們在敬拜時有些事情上還遵守誡命(第24、25節),等等。#
1.他們設立自己的意志,與上帝的旨意抗衡:他們不聽從上帝和他的律法;他們從不理會律法;對他們而言,律法彷彿從未賜下,或毫無效力。他們不側耳留心律法,更不會傾心遵行。但他們偏要走自己的道路,照自己的選擇而行,不照所受的吩咐而行。引導他們的是自己的計謀,而不是神聖智慧的訓示;凡他們以為合法、良善的,在他們那裡就是合法、良善的,儘管上帝的話所說的恰恰相反。他們邪惡之心的妄想,以及其中的慾望和情慾,要成為他們的律法;他們要行在這心所指的道路上,也照自己眼中所見的而行。#
2.即使他們開始得好,也沒有繼續前進,反倒很快偏離。他們談論要立一個首領、重新返回埃及時,就是向後退,不肯在上帝的帶領下向前行。他們曾作出很好的承諾:凡耶和華要對我們說的,我們都必遵行;他們只要一直持守這種善意,一切就都會順利。然而,他們非但沒有在本分的道路上繼續前進,反倒退回罪惡的道路,比從前更壞。#
3.當上帝藉口傳的話差人到他們那裡,使他們想起成文的話時;這正是先知的職責;結果仍舊一樣,他們依然悖逆。從他們出埃及直到今日,上帝每一個世代在他們中間都有自己的僕人,總有人指出他們的過錯,使他們想起自己的本分;上帝清早起來差遣這些人(如前文第13節),正如人清早起來召僕人做工一樣。然而,他們對先知如同對律法一樣充耳不聞 (第26節):他們仍不聽從,也不側耳而聽。他們始終如此行事;他們與先前的人具有同樣頑梗、抗拒的性情。這一直是這個民族的稟性,而且是一種邪惡的稟性,如影隨形地纏擾他們,直到最後將他們毀滅。#
4.他們的行為和品格仍然一樣。他們比列祖更壞,並未變好。#
(1.)耶利米自己可以作證,證明他們悖逆;或者他很快就會發現事實確實如此 (第27節):“你要把這一切話告訴他們,尤其要指控他們的悖逆和頑梗。但即便如此,也不能感動他們:他們不會聽從你,也不會理會你。你要去,以人所能想到最直白、最懇切的方式呼喚他們,但他們不會回答你;他們或是根本不作回答,或是不作順服的回答;他們不會應你的呼喚而來。”#
(2.)因此,他必須承認,他們理當被稱為悖逆的百姓;他們已經成熟,行將滅亡。他必須到他們那裡,當面告訴他們這一點 (第28節):“你要對他們說,這是一個不聽從耶和華他們上帝聲音的國。他們以頑梗聞名;他們向耶和華獻祭,承認他是他們的上帝,卻不肯讓他以他們上帝的身份管轄他們。他們既不接受他話語的教訓,也不接受他杖下的管教;二者都不能使他們迴轉或改正。真理已經在他們中間滅絕;他們不能接受真理,不肯順服真理,也不肯受真理治理。他們不肯說真話;他們所說的沒有一句可信,因為真話已經從他們口中斷絕,謊言取而代之。他們對上帝、對人都是虛假的。”#
猶大的荒涼(主前606年)
29耶路撒冷啊,要剪髮拋棄,在淨光的高處舉哀;因為耶和華丟掉離棄了惹他忿怒的世代。30耶和華說:「猶大人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將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汙穢這殿。31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陀斐特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32耶和華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稱為殺戮谷。因為要在陀斐特葬埋屍首,甚至無處可葬;33並且這百姓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並無人哄趕。34那時,我必使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都止息了,因為地必成為荒場。」
這裡有:
I.一個要人放聲哭泣哀慟的呼召。耶路撒冷曾是一座歡樂之城,是全地的喜樂,如今卻必須在高處舉哀 (第29節);他們曾在那些高處事奉偶像,如今必須在那裡為自己的苦難悲哀。耶路撒冷現在必須剪去頭髮,將它丟棄,以此作為悲傷和受奴役的標記。這裡所用的詞專指拿細耳人的頭髮;那頭髮是他們分別歸上帝的標記和憑證,也被稱為他們的冠冕。耶路撒冷曾是一座歸上帝作拿細耳人的城,如今卻必須剪去頭髮,必須被褻瀆、被降卑,並與上帝分離,正如她先前曾分別歸他一樣。那些已經失去聖潔的人,是時候放下自己的歡樂了。#
II.這裡說明了為何有充分理由如此大大哀慟。#
1.耶路撒冷的罪在這裡顯得極其可憎;再沒有比這更惡劣、更罪大惡極的了 (第30節):“猶大人”(就是公開承認屬上帝、從猶大的水源而出的百姓,以賽亞書 48:1)“行了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他們在我的眼皮底下、在我面前行惡;他們當面冒犯我,這使他們的冒犯嚴重得多。”或者說:“他們明知某事在我眼中是惡的、最為冒犯我,卻仍然去行。”在上帝眼中,偶像崇拜是比其他一切罪更惡的罪。這裡在他們的偶像崇拜上指控了兩件極其惹動上帝之怒的事:#
(1.)他們在這事上對上帝極其放肆,公然向他挑戰:他們把自己的可憎之物(就是可憎的偶像和為這些偶像所建的祭壇)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甚至設立在聖殿的院內,汙穢這殿(瑪拿西就是如此行,列王紀下 21:7;23:12),彷彿他們以為上帝會對此佯作不見;或以為即使上帝對此極其不悅,他們也毫不在乎;又彷彿他們想使天堂與地獄、上帝與巴力彼此和解。人的心是上帝選擇安放自己名的地方;如果罪在那裡佔據最深、最高的位置,我們就是在汙穢耶和華的殿。因此,再沒有什麼比人在心中設立偶像更令他憤恨(以西結書 14:4)。#
(2.)他們在這事上對自己的兒女極其殘暴(第31節)。他們特意在鄰近耶路撒冷的欣嫩子谷建造陀斐特的高處,那裡豎立著摩洛的像;他們在那裡把自己的兒女放在火中焚燒,將他們活活燒死,以人所能想像的最殘酷方式殺害他們,為要尊榮或安撫那些本是鬼魔、並非神明的偶像。這無疑是撒但在悖逆之子身上施展權勢,以及人性墮落敗壞的空前明證。人自然願意盼望,這種野蠻的偶像崇拜沒有多少事例;然而,竟然會有任何這樣的事,已經令人震驚:人竟會全然喪失親情,做出焚燒無辜幼童這種慘無人道的事,而且所焚燒的還是自己的兒女;他們也竟會全然喪失自然宗教之心,以為這樣做是合法的,甚至以為是蒙悅納的。無疑,這是出於公義的審判:因為他們把上帝的榮耀變成走獸的樣式,上帝便任憑他們陷入這種卑劣的情慾,使他們變得連走獸都不如。上帝論到此事說,這是他未曾吩咐的,也未曾進入他的心。這並不是說,他只是沒有吩咐他們如此敬拜摩洛(他已經明令禁止此事);而是說,他從未吩咐敬拜他的人付出這樣的代價,也從未要求他們為了尊榮他而如此強迫自己的親情。他從未想要人把兒女獻給他;然而,他們竟離棄他的事奉,去事奉那些發出這種命令、藉此顯明自己實為人類仇敵的神明。#
2.耶路撒冷的毀滅在這裡顯得極其可怕。概括而言,這句話已經充分說明了他們的苦難 (第29節):耶和華已經棄絕、離棄了惹他忿怒的世代。罪使那些曾是上帝慈愛之世代的人成為他忿怒的世代。那些使自己成為可怒、預備遭毀滅之器皿的人,上帝必棄絕並完全離棄。他不會再承認他們屬於自己。“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他必任憑他們落在自身罪疚所帶來的恐懼之中,把他們留在這種恐懼的掌握之下。#
(1.)死亡必勝過他們(第32、33節)。罪掌權直到死亡,因為死亡是罪的工價,也是那些事的結局。鄰近耶路撒冷的陀斐特谷必被稱為殺戮谷,因為那裡必有許多人被殺;當他們從城中衝出或試圖逃走時,必落入圍城者手中。或者,它要被稱為被殺者之谷,因為被殺之人的屍體會被運到那裡埋葬,其他所有墳地都已經填滿;他們要在那裡埋葬,直到再沒有地方可以挖掘墳墓。這表明死於刀劍、瘟疫和饑荒的人數極多。死亡必威勢可怕、權力浩大,一路順利馳騁,不斷征服,繼續征服。耶和華所殺的人必然很多。陀斐特谷本是耶路撒冷居民散步呼吸空氣的地方;如今它卻不再能作此用途,因為那裡將佈滿墳墓,人無法再在那裡行走,免得因觸碰墳墓而沾染禮儀上的汙穢。他們曾在那裡獻祭自己的一些兒女,又把另一些兒女奉獻給摩洛;他們自己也必在那裡倒下,成為獻給神聖公義的祭牲。從前亞述軍隊被一位天使擊潰時,陀斐特曾是埋葬或焚燒圍城者屍體的地方;為此,它早已被預定(以賽亞書 30:33)。然而,他們既忘記了這項憐憫,又使那裡成為自己犯罪的地方,上帝如今便要使那裡變成埋葬被圍困者的地方。新約借用這個山谷,把地獄稱為Gehenna:欣嫩谷,因為入侵的亞述人和背叛的猶太人都埋葬在那裡;照樣,地獄是人死後的收容之所,既收容不信者,也收容假冒為善者;既收容上帝教會公開的仇敵,也收容教會奸詐的朋友。那裡是死人聚集之處,是為上帝忿怒的世代所預備的。然而,那場殺戮極其慘重,甚至寬闊的陀斐特谷也容納不了被殺的人;最後,活著的人甚至不足以埋葬死人。因此,百姓的屍體必成為飛鳥和猛獸的食物;它們必像吞食腐肉一般吞食這些屍體,卻無人關心此事,也無人有勇氣將它們驚嚇趕走,正如利斯巴從掃羅眾子的屍體旁趕走飛鳥走獸一樣,撒母耳記下 28:26:你的屍體必成為飛鳥和走獸的食物,並且無人把它們趕走。律法和先知就這樣彼此一致,事情的成就也與二者一致。體面地安葬死者是一種仁愛之舉,因為人記得屍體從前是什麼:一個有理性之靈魂的帳幕。不僅如此,這也是一種敬虔之舉,因為人盼望屍體復活時將要成為什麼。死者得不到安葬,有時顯明人對上帝見證人的暴怒(啟示錄 11:9)。這裡則以此作為上帝向仇敵發怒的表現來警告他們,並表明災禍即使在人死後仍會追趕罪人。#
(2.)歡樂必離開他們 (第34節):那時,我必使歡喜的聲音止息。上帝曾借眾先知和較輕的審判呼召他們哭泣哀慟;他們卻與他反向而行,除了歡喜快樂以外,什麼都不願聽(以賽亞書 22:12、13)。結果如何呢?如今,上帝呼召他們哀慟 (第29節),並且使自己的呼召發生實效,使他們既沒有歡喜快樂的理由,也沒有歡喜快樂的心。那些不肯哭泣的人終必哭泣;那些不肯靠上帝的恩典治癒自己虛浮歡樂的人,必因上帝的公義被剝奪一切歡樂,因為上帝施行審判時必然得勝。這裡警告說,那時將沒有任何可喜樂的事。婚禮的歡樂將不復存在;既不會有婚姻,也不會有歡慶。人生的安慰必被拋棄,延續地上人類的一切心思也必被丟棄;再不會有新郎和新娘的聲音,沒有音樂,也沒有婚禮的歌聲。收割的歡樂也不復存在,因為這地必然荒涼,無人耕種,也無人經營。猶大各城和耶路撒冷各街道都會呈現這種淒涼景象;當他們環顧四周,看不見任何喜樂的緣由時,難怪他們退回內心,也找不到任何喜樂之心。應當注意,上帝很快就能敗壞最喜樂之人的歡樂,使它止息;因此,我們應當常存戰兢而喜樂,既歡快又明智。#
先知已經奉上帝之名因百姓的罪責備他們,並警告他們上帝將要臨到他們的審判;本章繼續貫徹同一意圖,為要使他們謙卑並警醒。
I.他向他們表明,他們所十分倚仗的辯詞是無效的;他們以為上帝的殿在他們中間,自己又不斷參加其中的禮拜。他竭力使他們不再倚靠外在的特權和行為(第1–11節)。#
II.他提醒他們示羅所遭的荒廢,並預言耶路撒冷也必同樣荒廢(第12–16節)。#
III.他向先知陳明他們可憎的偶像崇拜,正因這些事,他才如此向他們發怒(第17–20節)。#
IV.他將宗教的這一根本準則擺在百姓面前:“聽命勝於獻祭”(撒母耳記上 15:22),並說明上帝不接納那些頑固悖逆之人的祭物(第21–28節)。#
V.他警告說,因他們的偶像崇拜和不敬虔,他要使這地徹底荒涼;他們怎樣增多自己的罪,他也要怎樣增多他們中間被殺的人(第29–3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