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耶利米書 17
耶利米書: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4
猶大的罪責(主前605年)
1猶大的罪是用鐵筆、用金鋼鑽記錄的,銘刻在他們的心版上和壇角上。2他們的兒女記念他們高岡上、青翠樹旁的壇和木偶。3我田野的山哪,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罪,把你的貨物、財寶,並邱壇當掠物交給仇敵;4並且你因自己的罪必失去我所賜給你的產業。我也必使你在你所不認識的地上服事你的仇敵;因為你使我怒中起火,直燒到永遠。
百姓曾問過(第16章第10節):我們的罪孽是什麼?我們的罪是什麼?彷彿沒有任何值得一提的事可以指控他們,神也不該為此審判他們。他們的質問在那裡已經得到回答,但這裡又進一步答覆如下:
I.對這些被告的指控已經得到充分證實,事實和罪責都已確立;他們的罪太明顯,無法否認,又太惡劣,無法辯解;他們無論要減輕罪責,還是要阻止或緩和審判,都無話可說。#
1.他們不能辯稱自己無罪,因為他們的罪記錄在神無所不知的冊子上,也記錄在他們自己的良心中;不但如此,這些罪在世人眼中也是顯而易見、人人可察的(第1、2節)。這些罪在神面前以最清晰、無法磨滅的字跡寫下,並封存在他的寶庫中,永不被忘記(申命記 32:34)。這些罪是用鐵筆和金剛石尖寫下的;這樣寫下的東西不會被時間磨滅,而是如約伯所說,永遠刻在磐石上。注意,罪人的罪在得到赦免以前,絕不會被忘記;它一直襬在神面前,直到我們藉著悔改,使它一直襬在自己面前。罪銘刻在他們的心版上;他們自己的良心作證控告他們,勝過千百個見證人。刻在心上的東西,雖可暫時被遮蓋、封閉起來,但既已銘刻,就無法擦除;及至案卷展開時,必被提出作為證據。不但如此,我們不必訴諸他們的心版,因為他們或許不肯承認自己良心的定罪。要證明這項指控,我們無須再看別處,只要看他們祭壇的角就夠了;拜偶像之祭牲的血曾灑在其上,或許其上還刻著那些偶像的名字,這些祭壇正是為尊崇它們而立的。他們的鄰舍必作證控告他們;一切受他們濫用、被他們用來服事私慾的受造之物也必如此。為使證據齊全,他們自己的兒女也要作證控告他們;父親掩飾事實、支吾搪塞時,兒女卻會說出實情;他們還記得小時候父母帶他們去過的祭壇和木偶(第2節)。由此可見,他們心中充滿這些事,而且很早就熟悉了它們,因為他們如此頻繁、隨意而又津津有味地談論這些事。#
2.他們也不能辯稱自己已經悔改,或已回心轉意。不,他們的罪責固然無可否認,他們犯罪的傾向也同樣無法克服、無可醫治。許多人正是這樣理解第1、2節。他們的罪如同用鐵筆深深刻在心版上。他們對罪有根深蒂固的愛戀;罪已經織入他們的本性之中;他們珍愛自己的罪,正如我們珍愛某物時會說:它銘刻在我們的心上。他們的心仍像從前一樣強烈地偏向偶像;無論神的話語還是神的管教,都未能使他們忘掉偶像,減弱對偶像的愛戀。這罪寫在他們祭壇的角上,因為他們已把自己的名字交給偶像,並決意堅持自己所做的事;他們彷彿用繩索把自己捆在祭壇的角上。第2節也完全可以按這個意思來理解:他們怎樣記得自己的兒女,也照樣記得自己的祭壇和木偶;他們喜愛這些東西,並從中得到快樂,正如人喜愛自己的兒女一樣,也同樣不願與之分離;他們要與自己的偶像同生共死,無法忘記它們,正如婦人無法忘記自己吃奶的嬰孩。#
II.指控既已得到充分證實,審判便得到確認,判決也正式核准(第3、4節)。既然他們如此依戀自己的罪,不肯與罪分離,#
1.他們就必被迫與自己的珍寶分離,這些珍寶必被交在外人手中。耶路撒冷是神在田野中的山;它建在平原中央的一座山上。神必使那座富足城市的一切珍寶被人擄掠。或者可理解為:我的山連同田野、你的財富和你一切的珍寶,我都要使其遭受擄掠;無論鄉間的出產還是城中的儲藏,都必被迦勒底人奪取。人既用財物服事偶像,以財物餵養、助燃自己的私慾,就理當被剝奪這些財物。我的山(整個國土都是如此,詩篇 78:54;申命記 11:11),你們卻把它變成犯罪的邱壇,在高岡上敬拜偶像(第2節);如今,這些地方連同你們的四境都必被交給人擄掠。我們把什麼變成犯罪的工具,神就要使什麼成為被掠之物;神既因某物受到羞辱,我們又豈能期望從中得到安慰呢?#
2.他們必被迫離開自己的產業,被擄到異國(第4節):你,正是你自己(或指你自己和住在你裡面的人,即所有居民),必停止享用我賜給你的產業。神承認那是他們的產業,也是他賜給他們的;他們對那產業擁有無可置疑的權利,而他們竟使自己失去對它的佔有,這就越發顯明他們的愚妄。有些人把這句話讀作:這是因你自己;你因自己的過錯而被剝奪產業。你必停止或中斷耕種自己的土地。律法規定,他們每七年要讓土地歇息一年,這裡所用的正是這個詞(出埃及記 23:11)。他們沒有遵守這條律法,如今神要迫使他們讓土地歇息(地要享受它的安息年,利未記 26:34);然而他們自己卻不得安歇,反要在素不認識之地服事仇敵。注意,#
(1.)罪使我們的安慰中斷,剝奪我們對神所賜之物的享用。然而,#
(2.)暫時中斷佔有並不等於權利被廢除;這裡暗示,他們若悔改,仍將重新得回產業。目前,你們已經點燃我的怒火,這火燃燒得如此猛烈,彷彿要永遠燒下去;你們若不悔改,它也確實會永遠燃燒,因為這是永生神的忿怒臨到不死的靈魂;誰能知道這忿怒的威力呢?#
真正與虛假的倚靠;人心的詭詐;不義之財。(主前605年)
5耶和華如此說: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6因他必像沙漠的杜松,不見福樂來到,卻要住曠野乾旱之處,無人居住的硷地。7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8他必像樹栽於水旁,在河邊紮根,炎熱來到,並不懼怕,葉子仍必青翠,在乾旱之年毫無掛慮,而且結果不止。9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10我—耶和華是鑑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11那不按正道得財的,好像鷓鴣抱不是自己下的蛋;到了中年,那財都必離開他,他終久成為愚頑人。
這些經文所宣講的教訓極其美好,與我們眾人都有普遍的關係和益處,而且看不出它特別指向猶大和耶路撒冷當時的處境。先知的講道並非全是預言性的,其中有些是實踐性的;然而這篇講論很可能只把綱要保留在這裡,對他們卻有特殊的益處,可以警戒他們在患難之日不可把倚靠放錯地方。願我們眾人都學習這裡所教導的事:
I.論到那些在患難中倚賴受造之物求取成功和解救的人,必定遭遇的失望與煩惱(第5、6節):倚靠人的人有禍了。神宣告他有禍,因為他這樣做就是冒犯神。或者說,有禍(即悲慘)的是這樣行的人,因為他倚靠的是一根折斷的蘆葦;這蘆葦不但會辜負他,還會刺入他的手,把手刺傷。注意,#
1.這裡所定罪的罪,就是倚靠人:把本應只放在神的智慧、能力、慈愛和信實上的信賴,放在人相應的品格上;把請求呈給人,把期望寄託在人身上,視他們為主要的行動者,其實他們不過是護理之手中的工具。這就是以血肉為我們所倚賴的膀臂,是我們用來做事並希望藉以達到目的的膀臂,是我們藏身其下並倚靠它保護自己的膀臂。神才是他百姓的膀臂(以賽亞書 32:2)。我們不可指望任何受造之物成為神已經應許要親自為我們成為的那一位。人被稱為血肉,是要顯明以人為倚靠之人的愚妄:人是血肉,軟弱無力,如同沒有骨骼和筋腱的肉,毫無力量;人無法行動,如同沒有靈的肉,是死的;人會死,是必朽壞的血肉,很快就會腐爛敗壞,並且不斷衰殘。不但如此,人還是虛假而有罪的,已經失去純正;稱人為血肉也含有這個意思(創世記 6:3)。這罪極大的惡性在於,它是那不信的噁心離棄永生神。倚靠人的人或許用嘴親近神、用嘴唇尊敬他,稱他為自己的盼望,並說自己倚靠他;但實際上,他們的心已經離開他;他們不信任他,輕看他,並拒絕與他相交。緊抓水池就是離開泉源,神也必因此震怒。#
3.這罪所帶來的致命後果。信賴人的人其實是在欺騙自己;因為(第6節)他必像荒野中的灌木,是貧瘠土地上長出的可憐矮樹,無汁液、無用處、無價值;他的一切安慰都必落空,一切盼望都必破滅;他必枯萎,自己沮喪,又被周圍眾人踐踏。福樂來到時,他必看不見,也無分於其中;時勢好轉時,他的境況卻不會好轉,他仍要住在曠野焦乾之處;他的期待必不斷落空;別人有收成時,他卻一無所得。那些倚靠自己的義和力量,以為沒有基督的功勞與恩典也能做得很好的人,正是這樣以血肉為膀臂;他們的靈魂無法在恩典或安慰中興盛。他們既不能結出蒙神悅納之事奉的果子,也不能從神那裡收取救恩福分的果子;他們住在乾旱之地。#
II.論到那些以神為倚靠之人的充足滿足,就是那些因信靠他的護理和應許而活,在任何時候都把自己交託給他並接受他的引導,在最不安寧的時候也安息於他和他的愛中的人;他們現在擁有、將來也必擁有這種滿足(第7、8節)。注意,#
1.神向我們所要求的本分:倚靠耶和華,向他儘自己的本分,然後倚靠他扶持我們完成這本分;當受造之物和次因欺騙或威脅我們,對我們虛假或兇猛攻擊我們時,就把自己交託給完全充足的神;他既能補足那些辜負我們之人所留下的空缺,又能保護我們脫離那些攻擊我們的人。倚靠神就是以耶和華為我們的盼望,以他的恩惠為我們所盼望的福分,以他的能力為我們所仰賴的力量。#
2.履行這本分所帶來的安慰。這樣行的人必像一棵栽在水旁的樹,是一棵精選的樹,人曾悉心把它栽在最好的土壤裡,與荒野中的灌木截然不同;他必像一棵伸展樹根的樹,因而堅固穩定;根伸到河邊,從那裡汲取豐盛的汁液。這表明,那些以神為盼望的人既得堅立,也得安慰;他們安適、愉悅,並不斷享有內心的安全與安寧。這樣栽種、這樣得到澆灌的樹,炎熱來到時也不懼怕;即使夏日最灼熱的高溫,也不會使它受損;它從根部得到充分滋潤,足以抵禦乾旱。那些以神為盼望的人,#
(1.)必在聲譽和安慰中興盛,如同常青、葉子不枯萎的樹;他們自己心裡喜樂,在別人眼中也顯得美好。那些藉著信賴神而尊榮他的人,神也必尊榮他們,使他們成為所居之地的妝飾和喜悅,如同青翠的樹木一樣。#
(2.)他們必在內在的平安和滿足中堅定不移:在缺少雨水的乾旱之年,他們也不憂慮;因為樹怎樣自身有種子,也照樣有水分。那些以神為盼望的人,在他裡面擁有足以彌補一切受造之物所提供之安慰的缺乏。只要我們擁有泉源,就不必為水池破裂而焦慮。#
(3.)他們必在聖潔和各樣善工上多結果子。那些倚靠神、憑信心從他領受力量和恩典的人,必不停止結果;他們仍會得到能力,去做那些能榮耀神、造福他人並使自己得益的事。#
III.論到人心的罪惡,以及它始終處於神的鑑察之下(第9、10節)。倚靠人是愚妄的,因為人不僅軟弱,而且虛假詭詐。我們很容易以為自己倚靠神,因而有權得到這裡應許給這等人的福分。但在這件事上,我們自己的心對我們的欺騙不亞於在任何其他事上。我們以為自己倚靠神,其實並非如此;這一點可從我們的盼望和懼怕隨著次因的有利或不利而升降看出來。#
1.一般而言,這話是真實的。#
(1.)我們心中有自己尚未察覺、也不懷疑其存在的邪惡;不但如此,世人常犯的一個錯誤,就是認為自己,至少認為自己的心,遠比實際情形好。人在敗壞墮落的狀態中,他的心和良心比萬物都詭詐。它狡猾而虛假,慣於排擠取代(這個詞的本義正是如此);雅各的名字也由此而來,意為取代者。它稱惡為善、稱善為惡,給事物塗上虛假的色彩,又向那些不應得平安的人高喊平安。當人在心裡說(也就是任憑自己的心向自己低語)沒有神,或神看不見,或神不會追討,或他們雖然繼續犯罪仍必平安時,在這些以及千百種類似的暗示中,人心都是詭詐的。它把人欺騙到自取滅亡的地步;而使罪情更加嚴重的是,他們是自己欺騙自己、自己毀滅自己。人心在這方面壞到極處;它是致命的,也是絕望的。如果本該糾正其他官能之錯誤的良心,自己反而成為謊言之母和迷惑人的首領,那麼人的處境確實極其惡劣,在某種意義上既可悲又無可挽救。如果人裡面本該作為耶和華之燈的東西發出虛假的光,如果神在靈魂中受託維護他權益的代理者反而出賣這些權益,這人會有怎樣的結局呢?人心既如此詭詐,我們確實可以問:誰能識透它呢?誰能描述人心究竟惡劣到什麼程度呢?我們無法認識自己的心;在受試探的時候,不知道它會做出什麼事(希西家不知道,彼得也不知道);不知道其中存有怎樣的敗壞傾向,也不知道它在多少事上已經偏離;誰能明白自己的錯失呢?我們更無法認識別人的心,也不能倚賴它們。然而,#
(2.)無論人心中有什麼邪惡,神都看見、知道,並且完全熟悉、清楚瞭解:我耶和華鑑察人心。這話適用於心中的一切,包括心裡所有的意念;那些最迅疾閃過、最容易被我們自己疏忽的意念;也包括心裡所有的意圖;那些最隱秘、最巧妙偽裝並刻意向別人隱藏的意圖。人可以受欺騙,神卻不能。他不但用銳利的眼光鑑察人心,還試驗肺腑,對所發現的事作出判斷,給予每件事真實的性質和應有的分量。他試驗人心,如同試驗金子是否足色,又如審問囚犯是否有罪。他對人心作出判斷,是為了審判這個人;他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按照他們行為所配得的後果和趨向,把生命賜給行在生命之道中的人,把死亡加給執意行在毀滅之路上的人),也要照他行為的結果報應他,即照他的行為對別人產生的作用和影響,或照神的話所規定的人行為所結的果子:把福分賜給順從的人,把咒詛加給悖逆的人。注意,因此,神親自作審判者,並且唯獨他能作,因為只有他知道世人的心。#
2.這話尤其適用於人心的一切詭詐與邪惡,以及人心一切敗壞的計謀、慾望和企圖。神觀察並辨明這一切;而且,他能做到任何人都無法做到的事,就是根據內心判斷外顯的行為。注意,神知道我們身上的惡,比我們自己所知道的更多;因此,我們不應諂媚自己,而應始終敬畏神的審判。#
IV.論到不義所得的財富所伴隨的咒詛。欺詐和強暴一直是猶大和耶路撒冷盛行而又觸目驚心的罪;如今,先知要那些犯過這些罪、現在又被奪去一切所有的人,從所受的懲罰中看清自己的罪(第11節):不按正道得財的人,即使以財富為自己的盼望,也絕不能從中得到喜樂。注意,採用不法手段求取財富的人,可能會獲得成功,並暫時興旺;當欺騙、壓迫鄰舍可以賺錢時,許多人就受到誘惑而這樣行。那憑虛妄和說謊的舌頭得著財寶的人,可能因自己的成功而沾沾自喜,說:我富足了;甚至還說:我也是無罪的(何西阿書 12:8);但到了中年,他必離開這些財富;或是財富從他手中被奪去,或是他從財富中被奪去。當他說:靈魂哪,只管安逸吧,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供多年使用,神卻會突然一擊,把他剪除(路加福音 12:19、20)。他必把財富留給自己不知道的某人,也無法帶走自己的任何財富。這表明,屬世之人臨死時必須把財富留在身後,是何等苦惱;而對那些以不義手段取得財富的人,這理當成為一種恐懼,因為財富雖然不會跟隨他們進入另一個世界,罪責卻會跟去,並且還有那永遠持續的“孩子,你要回想”的折磨(路加福音 16:25)。這樣,到了結局,他必成為愚頑人,成為一個拿八;他曾如此卑劣地囤積財富,但當他的心僵死如石時,財富對他毫無益處。他一直都是愚頑人;或許有時他自己的良心也這樣告訴他,但到了結局,他的愚頑必顯露出來。那些在最終結局中顯為愚頑的人,才是真正的愚頑人;許多曾被人稱讚為聰明、善於為自己謀利的人,最終都將顯為這樣(詩篇 49:13、18)。那些得著恩典的人,到了結局必顯為有智慧;臨死時必得著恩典的安慰,並且直到永遠都享有其益處(箴言 19:20);但那些把幸福寄託於世上財富、不論對錯都執意發財的人,等到為時已晚、無法糾正這致命錯誤時,必因自己的愚妄而悔恨。這就像鷓鴣抱蛋卻孵不出雛,因為蛋或被踩碎(如 約伯記 39:15),或被偷走(如 以賽亞書 10:14),或變成壞蛋;當時有某一種猶太人十分熟悉的鳥,經常遭遇這種情形。財主費盡心力積聚家產,伏在上面孵抱,卻從中得不到任何安慰或滿足;他用犯罪手段使自己富足的計劃失敗,歸於無有。因此,我們要及時作智慧人:凡所得的,都以誠實的手段取得;凡所有的,都以仁愛的方式使用,好使我們為自己積存美好的根基,併為永恆作智慧人。#
神的公義得到承認;先知向神申訴(主前605年)
12我們的聖所是榮耀的寶座,從太初安置在高處。13耶和華—以色列的盼望啊,凡離棄你的必致蒙羞。耶和華說:離開我的,他們的名字必寫在土裡,因為他們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14耶和華啊,求你醫治我,我便痊癒,拯救我,我便得救;因你是我所讚美的。15他們對我說:耶和華的話在哪裡呢?叫這話應驗吧!16至於我,那跟從你作牧人的職分,我並沒有急忙離棄,也沒有想那災殃的日子;這是你知道的。我口中所出的言語都在你面前。17不要使我因你驚恐;當災禍的日子,你是我的避難所。18願那些逼迫我的蒙羞,卻不要使我蒙羞;使他們驚惶,卻不要使我驚惶;使災禍的日子臨到他們,以加倍的毀壞毀壞他們。
這裡像前面多次出現的情形一樣,先知退到僻靜之處獨自默想,與神單獨相處。那些希望在工作中得到安慰的傳道人,必須常常這樣做。他在這裡與神和自己的心交談時,使用了虔誠之人在自言自語中有時會採用的自由,從一件事轉到另一件事,並不使自己過分受制於章法和連貫性的規則。
I.他承認,神在百姓中設立啟示的宗教,並以神聖的制度使他們尊貴,這是神賜給他們的極大恩惠(第12節):從太初就有榮耀的高位,是我們聖所所在之處。耶路撒冷的聖殿是他們聖所所在之處;神在那裡顯明他特別的同在,有生命的聖言存放在那裡,百姓在那裡向他們的主宰致敬,遭遇患難時也逃到那裡避難。那是一座榮耀的高位。它是聖潔的寶座,因而真正榮耀;它是神的寶座,因而真正崇高。耶路撒冷被稱為大君王的城;他不僅是以色列的王,也是全地的王,所以耶路撒冷理當被視為世界的首府或王城。它從太初就有,也就是說,從大衛最初籌劃、所羅門建造它的時候就有(歷代志下 2:9)。神在以色列人中設立這樣一座榮耀的寶座,是以色列的尊榮。有些人把這句話讀作:那榮耀的高位(即天)是我們聖所所在之處。注意,一切善人都高度珍視、敬重神的典章,並把聖所所在之處視為榮耀的高位。耶利米在這裡提到這件事,或是以此懇求神憐憫他們的國土,為他榮耀寶座的緣故施恩(第14章第21節);或是要加重他百姓的罪,因為雖然神的寶座就在他們中間,他們卻離棄了神,從而褻瀆他的冠冕和他聖所所在之處。#
II.他承認,神任憑那些離棄他、背叛對他效忠的人走向滅亡,是公義的(第13節)。他向神這樣說,表示自己既贊同這事的必然性,也贊同它的公平:耶和華啊,你是以色列中那些持守你的人的盼望,凡離棄你的都必蒙羞。他們必然如此,因為他們離棄你,轉向虛假的虛空之物;這些東西必欺騙他們,使他們蒙羞。他們必蒙羞,因為他們使自己蒙羞。他們理當受辱,因為他們離棄了那位在患難來到時唯一能使他們不至蒙羞的神。有些人把它讀作:願他們蒙羞;這樣,這就是一個虔誠的祈求,求神向他們降下忿怒,或求神賜下恩典,使他們因悔改而羞愧。“那些離開我、離開我所傳講之神話語的人,實際上就是離開神;”正如那些歸向神的人也被說成是歸向先知(第15章第19節)。有些人把它讀作:那些離開你的,必被寫在土中。他們很快就會被抹去,正如寫在塵土中的字會被抹去一樣。他們必被踐踏,受人輕蔑。他們屬於地,必被列在屬地的人中;這些人在地上積存財寶,他們的名字並未寫在天上。他們理當這樣與以色列中的愚頑人一同被寫下,使他們的愚妄向眾人顯明,因為他們離棄了活水的泉源(即泉水)耶和華,轉向破裂的水池。注意,神對一切屬他的人來說,都是活水的泉源。在他裡面有豐盛的安慰,是滿溢而永流不息的豐盛,如同泉源;它總是新鮮、清澈而潔淨,如同泉水,罪中之樂卻是汙濁的死水。他們可以自由取用這泉水;它並不是封閉的泉源。因此,他們理當像亞當一樣,被判歸於紅土;他們敗壞的本性與紅土相連,因為他們離棄了水源充足的耶和華園子。離開神的人必被寫在土中。#
III.他為自己祈求神醫治和拯救的憐憫。“那些離開神之人的處境既如此悲慘,就讓我常常親近他(詩篇 73:27、28);為要這樣做,主啊,求你醫治我,拯救我(第14節)。求你醫治我的背道和我傾向背道的性情,拯救我,使我不被水流的力量沖走,以致離棄你。”他因許多事憂傷,心靈受創。“主啊,求你用你的安慰醫治我,使我安穩。”他不斷遭受悖謬之人的惡意攻擊。“主啊,求你救我脫離他們,不要讓我落入他們邪惡的手中。求你醫治我,就是藉著你的恩典使我成聖;求你拯救我,就是帶我進入你的榮耀。”一切將來得救的人,如今都已成聖;罪的疾病若不從靈魂中除淨,靈魂就不能存活。為加強這項祈求,他提出:#
1.他對神的能力所懷的堅定信念:求你醫治我,我便痊癒;你若親自施行醫治,醫治就必成就;這必是徹底的醫治,而不是僅僅緩解症狀的醫治。到神面前求醫治的人,應當完全確信他們的醫生是全然充足的。求你拯救我,我就必定得救,無論我的危險和仇敵多麼可怕。神若扶持我們,我們就必存活;他若保護我們,我們就必安全。#
2.他對神榮耀所懷的真誠尊重:“因為你是我所讚美的;正因如此,我渴望得到醫治和拯救,好使我能夠存活並讚美你(詩篇 119:175)。你是我所讚美的那一位;當歸給你的讚美,我從未歸給別人。你是我所誇耀、所引以為榮的那一位,因為我倚靠你。你不斷把讚美的緣由賜給我;對於你已經賜給我的恩惠,我也已經把讚美歸給你。有些人把它讀作:你必成為我所讚美的;求你醫治我、拯救我,你也必因此得榮耀。我的讚美必常常歸給你,”(詩篇 71:6;79:13)。#
IV.他訴說自己所傳道的百姓不信和膽大妄為的褻瀆。這使他極其憂愁,他便在神面前陳明這憂愁,正如那受差遣去邀請賓客的僕人遭到賓客輕慢之後,回來把這些事告訴他的主人。他已忠實地向他們傳達了神的信息;那麼,他該怎樣回覆那差他來的主呢?看哪,他們對我說:“耶和華的話在哪裡呢?讓它現在就來到吧!”第15節(以賽亞書 5:19)。他們嘲弄先知,把他極其嚴肅地傳講之事當作笑談。#
1.他們否認他所說之話的真實性:“如果你對我們所說的是耶和華的話,它在哪裡呢?為什麼還沒有應驗?”他們就這樣無恥地濫用神的忍耐,以此為根據質疑他的信實。#
2.他們公然蔑視他所說之話的可怕後果。“任憑全能的神施展最嚴厲的手段;任憑他所說的一切都應驗;我們照樣會安然無恙;獅子並不像人所描繪的那樣兇猛。”(阿摩司書 5:18)。“主啊,向那些既不肯相信也不肯懼怕的人說話,有什麼用處呢?”#
V.他就自己忠實履行蒙召承擔的職責一事向神申明(第16節)。百姓竭盡所能,要使他厭倦自己的工作,激怒他,使他心神不安,並誘使他因怕得罪他們而含糊其詞、改變自己的信息;但他說:“主啊,你知道我沒有向他們讓步。”#
1.他始終堅守自己的工作。他的職分非但沒有給他帶來尊榮和保護,反而使他遭受羞辱、蔑視和傷害。他說:“然而,我沒有急忙離開跟隨你作牧人的職分;我沒有撇下自己的工作,也沒有請求卸職或免差。”先知是百姓的牧人,要用神美善的道餵養他們;但他們必須作跟隨神的牧人,所有傳道人也都必須如此,照著他的心意(第3章第15節),跟隨他以及他所賜的指引和教訓。耶利米正是這樣的牧人;雖然他所遭遇的艱難和挫折不亞於任何人,但他沒有像約拿那樣逃走,也沒有請求免除繼續奉神差遣辦事的責任。應當注意,受神差遣做工的人,即使成效不符合他們的期望,也不可因此放棄自己的託付,而必須繼續跟隨神,即使風暴迎面而來。#
2.他始終保持對百姓的愛。雖然他們極其惡劣地對待他,他仍憐憫他們:我沒有求那災禍的日子來到。他的預言應驗之日,對耶路撒冷而言確實會是災禍之日,因此他祈求免去這日,並願它永不來到;儘管就他自己而言,這日會使他在迫害者身上得蒙伸冤,並證明他是真先知(他們曾對此提出質疑;第15節),而他也可能因此受到誘惑,盼望那日來到。應當注意,神不願罪人死亡,因此傳道人也不可願他們死亡,倒要願他們迴轉而得生。雖然我們警告人那災禍之日將要來到,卻不可盼望它來到,反倒要像耶利米一樣為此哭泣。#
3.他嚴格遵守所領受的指示。如果他的責備不那麼尖銳,警告不那麼嚴厲,他本可討得百姓的歡心,至少也可避免惹他們不悅;然而,他仍要忠實傳達自己的信息,而他確已如此行,這便成為他的安慰。“主啊,你知道,從我嘴唇所出的話在你面前是對的;它與我從你所領受的完全一致,因此,他們與我爭辯,其實是在非議你。”應當注意,如果我們所說所行在神面前是對的,就可以輕看人的羞辱和指責。受他們的判斷,不過是一件小事。#
VI.他謙卑地懇求神承認他、保護他,並使他歡然繼續從事神如此清楚地呼召他、而他也如此真誠地獻身其中的工作。他在此求兩件事:#
1.願他在事奉那差遣他的神時得著安慰(第17節):求你不要成為我的驚嚇。這話所包含的意思顯然多於明說出來的意思。“求你成為我的安慰;當我的仇敵竭盡所能恐嚇我,企圖迫使我離開工作,或使我在工作中步履沉重時,願你的恩寵使我的心歡喜,並鼓勵我。”應當注意,即使最好的人,裡面也有足以使神公正地成為他們驚嚇的事物;神曾一度成為約伯的驚嚇(第6章第4節)、亞薩的驚嚇(詩篇 77:3),以及希幔的驚嚇(詩篇 88:15)。善人既知道主的可畏,最為懼怕並祈求免去的就是這事,勝過其他一切;事實上,無論有什麼可怕的意外臨到他們,無論仇敵在他們看來多麼可畏,只要神不成為他們的驚嚇,他們就能安然應對。他懇求說:“你是我的盼望;因此,別的事都不是我所懼怕的,甚至在災禍之日最具威脅、最為緊迫之時也不怕。我倚靠你;所以,求你不要成為我的驚嚇。”應當注意,那些憑信心以神為倚靠的人,即使在最艱難的時候,也必得著他作自己的安慰,只要不是因他們自己的過錯;我們若以他為所信靠的,就不會發現他成為我們的驚嚇。#
2.願他在應對受差遣前往的百姓時有勇氣(第18節)。那些本該接待並鼓勵他的人卻迫害他。他說:“主啊,願他們羞愧(或願他們被聖言的責服所壓倒,因自己的頑梗而羞愧;否則,就願所警告的審判最終施行在他們身上),卻不要使我羞愧;不要讓我因他們的威嚇而驚惶,以致辜負所受的託付。”應當注意,神的傳道人有當做的工作,他們繼續做這工作時,無須羞愧,也無須懼怕;但他們確實需要神恩典的幫助,才能無羞無懼地繼續下去。耶利米並未求災禍之日臨到整個國家;但對於迫害他的人,他因他們的惡意而懷著公正、聖潔的義憤,禱告說:求你使災禍之日臨到他們,盼望這災禍若臨到他們,便可阻止它臨到全國;如果他們被除去,百姓就會變得更好;“因此,求你用加倍的毀滅除滅他們;願他們連根帶枝地徹底滅亡,並願那毀滅的前景使他們現在就羞愧。”先知這樣禱告,絕不是為了自己得以報仇,甚至主要也不是為了使自己得到解脫,而是要使耶和華藉著他所施行的審判被人認識。#
安息日成聖(主前600年)
19耶和華對我如此說:「你去站在平民的門口,就是猶大君王出入的門,又站在耶路撒冷的各門口,20對他們說:『你們這猶大君王和猶大眾人,並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凡從這些門進入的都當聽耶和華的話。21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謹慎,不要在安息日擔什麼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22也不要在安息日從家中擔出擔子去。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只要以安息日為聖日,正如我所吩咐你們列祖的。』23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硬著頸項不聽,不受教訓。」24耶和華說:「你們若留意聽從我,在安息日不擔什麼擔子進入這城的各門,只以安息日為聖日,在那日無論何工都不做;25那時就有坐大衛寶座的君王和首領,他們與猶大人,並耶路撒冷的居民,或坐車,或騎馬,進入這城的各門,而且這城必存到永遠。26也必有人從猶大城邑和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從便雅憫地、高原、山地,並南地而來,都帶燔祭、平安祭、素祭,和乳香,並感謝祭,到耶和華的殿去。27你們若不聽從我,不以安息日為聖日,仍在安息日擔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我必在各門中點火;這火也必燒燬耶路撒冷的宮殿,不能熄滅。」
這些經文是一篇論安息日成聖的講道。這是先知從主領受的話,他奉命以最莊嚴、最公開的方式向百姓傳講;因為先知受差遣,不只是籠統地責備罪惡、敦促人順服,也必須講到具體事項。這道有關安息日的信息,很可能是在約西亞的日子傳下的,為要推進他所發起的改革工作;因為這裡的應許(第25、26節)是這樣的應許:在事情越來越接近絕境時,我想我們幾乎再也找不到類似的應許。這道信息必須在人群聚集的各處宣告,因此要在城門口宣告;這不只是因為人們不斷從那裡來來往往,也是因為他們在那裡開庭審判並儲存物資。它必須首先在朝門宣告(正如通常首先宣告君王或王后一樣),就是猶大君王出入的門(第19節)。要先告訴他們自己的本分,尤其是這一項本分;因為安息日若未得到應有的尊崇,就必須責問猶大的統治者(他們的確曾受到這樣的責問,尼希米記 13:17),因為他們顯然沒有盡到自己的本分。他也必須在耶路撒冷的各門口傳講。這是一件重大而普遍相關的事;因此,眾人都當留意。要讓猶大的君王聽耶和華的話(因為他們雖然地位崇高,他卻在他們之上),也要讓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都聽;因為他們雖然卑微,他仍留意他們,也留意他們在安息日所說所做的一切。請看:
I.安息日應當怎樣分別為聖,以及有關安息日的律法是什麼(第21、22節)。#
1.他們必須在安息日停止世俗的工作,不可做任何勞役。他們不可把擔子運進城或運出城,也不可搬進自己的房屋或從中搬出;農夫裝載的糧食不可運進來,肥料也不可運出去;商人裝載的貨物或商品也不可輸入或輸出。安息日無論在街道上還是道路上,都不可看見馱著貨物的馬,也不可看見裝載貨物的車子或貨車;搬運工在那日不可做工,也不可容許僕人把食物或燃料取進來。這是安息之日,不可把它變成勞作之日,除非確有必要。#
2.他們必須專心從事這日所特有的工作和事務:“你們要守安息日為聖,就是要將它分別出來歸給神,使他得尊榮,並在對他的事奉和敬拜中度過這日。”世俗事務之所以必須擱置,正是為了這個目的,使我們可以全然投入並專心從事這工作,因為它需要並配得我們的全人。#
3.他們在這事上必須格外謹慎:“你們要謹慎,要防備一切近乎褻瀆安息日的事。”神既是忌邪的,我們就必須謹慎。“你們要謹慎,因為你們若搶奪神為自己保留的那一部分時間,危險就要由你們自己承擔。”要謹守你們的靈魂(原文字義如此);為了正確地守安息日為聖,我們必須仔細留意自己的心靈狀態,並警醒察看內在之人的一切動向。安息日不可讓靈魂被今世的憂慮壓得沉重,倒要讓靈魂,連同我們裡面所有的一切,都投入這日的工作。並且,#
4.他讓他們回到律法,就是為這事所制定並預備的律例:“這並不是強加給你們的新規定,而是我曾吩咐你們列祖的;這是一條古老的律法,是起初之約的一項條款;不但如此,它也是賜給列祖的命令。”#
II.安息日曾怎樣被褻瀆(第23節):“你們的列祖奉命守安息日為聖,他們卻不聽從;他們抗拒這條命令,硬著頸項,正如他們抗拒所得的其他命令一樣。”提到這事,是要表明這方面確實需要改革,也表明他們長期違犯這條律法,因而神有正當的理由與他們爭辯。他們抗拒這條命令,硬著頸項,以致不肯聽,也不肯領受有關其他命令的教訓。凡安息日受忽視之處,一切宗教敬虔都會明顯衰敗。#
III.如果他們本著良心守安息日為聖,神為他們存留了怎樣的福分。雖然他們的列祖曾犯褻瀆安息日的罪,但如果他們能更好地遵守安息日,他們不但不必因此受苦,而且他們的城和國家還會恢復往日的榮耀(第24–26節)。他們要謹慎守安息日為聖,在其中不做任何工;這樣,#
1.王廷就必興盛。歷代相繼的君王,或王室在同一時期的眾多支系,其尊貴都如君王一般,再加上那些坐在審判寶座、即大衛家的寶座(詩篇 122:5)上的其他首領,都必在大批猶大人的隨從簇擁之下,極其威嚴地穿過耶路撒冷的各門;有些乘坐戰車,有些騎著馬。應當注意,政權的尊榮是國家的喜樂;而維護宗教敬虔,會大大促進這兩方面。#
2.城邑就必興盛。要藉著守安息日為聖,使耶路撒冷保持敬虔的風貌,以符合它“聖城”的稱號;這樣,它就必存到永遠,永遠有人居住(這個詞也可這樣翻譯);它不會像所受的警告那樣遭到毀滅、居民盡失。凡維護宗教敬虔的事,都有助於鞏固一地的民政利益。#
3.鄉野就必興盛:猶大的各城和便雅憫地必充滿大量居民;他們物產豐富,生活平安,這要從他們獻給神之供物的數量和價值顯明出來。一個國家是否興盛,可由這一點來判斷:它為榮耀神做了什麼?那些在敬虔之事上吝於供給的人,要麼已經貧乏,要麼正走在貧乏的路上。#
4.教會就必興盛:素祭、香和感謝祭都必帶到耶和華的殿,為要維持殿中的事奉和在那裡供職的僕人。人必憑良心遵守神所設立的制度;沒有祭物或香會獻給偶像,也不會從神那裡挪走,一切都必循著正確的渠道歸給神。他們既有理由,也有心志向神獻上感謝祭。這被列為他們興盛的一項表現。一個民族中若宗教敬虔興盛,這民族才是真正興盛。守安息日為聖會產生這樣的果效;宗教敬虔的這一分支若得以維持,其他方面也會同樣得到維持;但這一分支若喪失,敬拜不是淪入迷信,就是陷入褻瀆。有些人作了一個正確的觀察:一切宗教敬虔的水流是深是淺,取決於安息日的堤岸是得到維護還是被忽視。#
IV.如果他們執意褻瀆安息日,就必須預料有什麼審判臨到他們(第27節):“如果你們在這事上不肯聽從我,不在安息日關閉城門,以免那日有人在沒有必要時進出;如果你們衝破神律法的圍欄,把那日同其他日子一樣視為俗日;就當知道,神必在你們的城門中點燃火焰。”這暗示火焰將由圍困城邑、攻擊城門的仇敵點燃,他們要用這種方法強行闖入。那些城門本應被正確使用,將罪擋在外面,並把人留在城內,使他們專心履行本分;既然它們沒有得到這樣的使用,被火焚燒就是公正的。這火甚至要燒燬耶路撒冷的宮殿,就是首領和貴族所居住的地方,因為他們沒有照著本分運用自己的權力和影響,維護神安息日的尊榮;這火必不熄滅,直到全城化為廢墟。這事由迦勒底人的軍隊應驗了(第52章第13節)。褻瀆安息日是一項罪,神常因這罪用火追討百姓。#
在本章中,
I.神以確鑿顯明的事實證據,判定猶太人犯了拜偶像之罪,並因此定他們被擄(第1–4節)。#
II.他向他們顯明,他們一切屬肉體的倚靠都是愚妄的;到神與他們爭辯的時候,這些倚靠對他們毫無用處;他也顯明,這正是他與他們爭論所依據的罪之一(第5–11節)。#
III.先知因仇敵對他的惡意,向神申訴並祈求,把自己交託在神的保護之下,懇求神為他顯現(第12–18節)。#
IV.神藉著先知警告百姓,要守安息日為聖,並向他們保證,他們若這樣行,平靜的日子就必延長;但他們若不這樣行,神就必以某種使地荒涼的審判維護他安息日的尊榮(第19–2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