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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16

本章记述:I. 借着给先知的禁令,说明将要临到犹太民族的灾祸何等重大:不可为自己成家(第1–4节),不可进入举哀之家(第5–7节),也不可进入宴乐之家(第8、9节)。II. 交代他们的大恶,以此显明神以这些严厉的方式待他们乃是公义的(第10–13节)。III. 暗示仍有怜悯存留(第14、15节)。IV. 给予一些盼望,表明对罪的惩罚应当促成罪人的改正,他们最终应当在尽本分的道路上归向神,从而配得神在施恩的道路上再次眷顾他们(第16–21节)。

给耶利米的禁令(主前605年)

1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2 你不可娶妻,也不可在这地方有儿有女。3 因为耶和华论到生在这地方的儿女,又论到生养他们的母亲和在这地生他们的父亲如此说:4 他们必惨死,无人为他们哀哭,也无人埋葬他们;他们必像地面上的粪土。他们必被刀剑和饥荒灭尽;他们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5 耶和华如此说:不要进入举哀之家,也不要去哀哭或为他们悲伤;因为我已经将我的平安,就是慈爱和怜悯,从这百姓夺去了。这是耶和华说的。6 无论尊贵的还是卑微的,都必死在这地;无人埋葬他们,也无人为他们哀哭;人也不为他们割伤自己或使自己秃头。7 人也不为死人撕裂自己、安慰哀伤的人;也无人因他们丧父或丧母而给他们安慰之杯喝。8 你也不可进入宴乐之家,与他们同坐吃喝。9 因为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看哪,在你们眼前、在你们还活着的日子,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从这地方止息。

先知在这里要成为百姓的一个兆头。他们不肯留意他所说的,就来看看他们是否会留意他所做的。总的来说,他在一切事上都必须按照一个预期自己的国家很快就要沦为废墟之人的身份行事。这是他所预言的,但很少有人重视这预言;因此,他要表明自己对这预言的真实性完全确信。别人仍照常生活,他却因预见这些悲惨的日子而受到禁止,所以不结婚、不为死人哀恸,也不欢乐。注意,那些想用神的话使别人信服并受感动的人,即使在最需要舍己的事上,也必须显明自己确实相信这话,并且受了它的感动。我们若想唤醒别人脱离安逸,劝他们不依恋世界,自己就必须对眼前之物死心,并表明我们预料这些事物终将消逝。

I. 耶利米不可结婚,也不可考虑建立家庭、成为一家之主(第2节):你不可娶妻,也不可考虑在这地方有儿有女;无论在犹大地、耶路撒冷还是亚拿突,都不可如此。犹太人比任何民族都更以早婚和儿女众多为荣。但耶利米必须独身生活;这与其说是尊崇独身,不如说是降低了对独身的评价。这表明,独身只在灾祸时期和当前艰难的时期才是明智而合宜的(哥林多前书 7:26)。必须如此,本身就是灾祸的一部分。有时人会说,没有生养的胎是有福的(路加福音 23:29)。我们看见这样的日子临近时,众人,尤其是先知,都应当有智慧,尽可能避免被今生的事务缠住,也不要被那些事物拖累;因为他们越珍爱这些事物,在这样的时刻,这些事物就越会成为他们忧虑、恐惧和悲伤的缘由。这里给出的理由是,父母、儿女都必惨死(第3、4节)。至于那些有妻子儿女的人,1. 他们身上会有这样的拖累,以致无法逃脱那些死亡。单身的人可以逃走,为自己的安全设法;有妻子儿女的人却既找不到办法带他们一同逃走,也狠不下心独自离去,把他们留下。2. 他们会因惧怕那些死亡而不断惊恐;当死亡以得胜的威势和权能处处显现时,他们可能失去的亲人越多,恐惧和惊慌就越大。3. 每一个孩子的死亡以及使其死亡更为惨痛的种种情形,对父母而言都会成为一次新的死亡。没有儿女,胜过生养儿女却把他们交给杀戮者(何西阿书 9:13、14),也胜过亲眼看见他们在痛苦中生,在痛苦中死。死亡是痛苦的,但有些死亡比另一些死亡更为痛苦,无论对死者还是对活着的亲属都是如此;因此,我们读到如此大的死亡(哥林多后书 1:10)。对于今世而言,通常有两件事可以稍稍缓和死亡的恐怖、减轻其痛苦,好比给苦药裹上糖衣——为死者哀哭,并且埋葬他们;但为了使这些死亡真正痛苦,这两件事都被剥夺了:无人为他们哀哭,他们要被除灭,仿佛全世界都厌倦了他们;不仅如此,他们也不得埋葬,反要暴露在外,仿佛注定要成为彰显公义的纪念物。他们要像地面上的粪土,不仅卑贱,而且可憎,仿佛除了给土地施肥以外毫无用处;他们有些被刀剑灭尽,有些被饥荒灭尽,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岂不会有人说:“宁可没有儿女,也不要活着看见他们落到这般境地”吗?当那些我们指望成为最大安慰的受造之物,不仅可能成为我们最沉重的忧虑,也可能成为我们最痛苦的患难时,我们多么有理由说,一切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II. 耶利米不可因邻舍或亲属去世而进入举哀之家(第5节):不要进入举哀之家。人们通常会去慰问那些亲属去世的人,与他们一同悲伤,并割伤自己、使自己秃头;这看来是当时普遍用来表达哀痛的做法,尽管律法禁止如此(申命记 14:1)。不仅如此,他们有时在悲痛激动之下还会为死者撕裂自己(第6、7节);一方面是为尊敬死者,以此表示他们认为失去此人是极大的损失;另一方面是为同情活着的亲属,因为有人分担他们的悲伤,他们的重担就会减轻。他们惯常与哀伤者一同哀哭,从而因死者的缘故安慰他们,正如约伯的朋友安慰约伯,犹太人安慰马大和马利亚一样。给他们安慰之杯喝也是一种友爱的服事,就是为他们预备使人振作的饮品,恳切劝他们饮用,以支撑他们的精神;要把酒给那些因父亲或母亲去世而心中沉重的人,使他们看见,自己虽然失去了父母,却仍有一些关心他们的朋友,从而得到一点安慰。这就是当时的习俗,而且是一种可称许的习俗。进入举哀之家既是对别人行善,对我们自己也有益处。耶利米先知看来一向多多行这类善事;这与他作为敬虔之人和先知的身份都十分相称。人本来会以为,这应当使他在百姓中比实际看来更受爱戴。但现在神吩咐他,不可像往常一样为朋友的死哀哭,因为:1. 他对整个国家将遭毁灭的悲伤,必须吞没他对个别人死亡的悲伤。他的眼泪现在必须转入另一条河道,而且有足够的缘由使他流尽所有眼泪。2. 对那些在他所看见已经临到门口的审判之前刚刚死去的人,他没有多少理由哀哭,反倒应当认为,那些及时被接去、免受将来灾祸的人是有福的。3. 这要预表将要发生的事:那时混乱如此普遍,以致邻里之间一切友爱的本分都被忽略。人们会如此频繁地面对死亡,甚至天天濒临死亡,以致没有时间、余地,也没有心情去举行惯常伴随死亡的礼仪。悲痛会沉重到无法得到缓解,每个人都因自己的患难充满愁苦,无暇顾念邻舍。那时众人都是哀哭者,却没有安慰者;每个人都会发现,承担自己的重担已经足够艰难。因为(第5节):“我已经从这百姓夺去我的平安,彻底终止他们的兴盛,剥夺他们的健康、财富、安宁、朋友,以及他们可以用来安慰自己和彼此安慰的一切。”我们所享有的任何平安都是神的平安,是他的恩赐;他若赐人安静,谁能使人遭难呢?但我们若不善用他的平安,他能够并且必定将它夺去;到那时,我们又在哪里呢(约伯记 34:29)?“我必夺去我的平安,就是我的慈爱和怜悯。”这些都要被封闭、受到限制;它们原是清新的泉源,他们一切清流都从其中涌出;这些泉源一旦封闭,一切美好的事物也就都告终了。注意,那些使自己失去神恩宠的人,也使自己与一切真正的平安隔绝了。当神从我们夺去他的慈爱和怜悯时,一切就都失去了。于是接下来便是(第6节):无论尊贵的还是卑微的,都必死去,甚至死在这地,就是迦南地;这地从前被称为活人之地。神的恩宠就是我们的生命;将它夺去,我们就死去、灭亡,我们全都灭亡。

III. 耶利米不可进入欢乐之家,正如他不可进入举哀之家一样(第8节)。从前他的朋友若在家中设宴邀请他,他惯常前去与他们同坐;这本是无可责备的。他不是单单去饮酒,而是以节制、愉快的态度与他们一同吃喝。但现在他不可再享有这种自由。1. 因为这样做不合时宜,也与神对那地、那国的护理不相符合。神大声呼召人哭泣、悲哀、禁食;他正要带着审判出来攻击他们,到了他们自卑的时候。发出警告的先知理当给他们树立榜样,表明自己接受并顺从这警告,从而显明他自己确实相信这警告。传道人应当成为舍己和治死私欲的榜样,并显明自己受主那些可畏之事的感动;他们也盼望用这些事感动别人。锡安所有的儿女也都应当在她受苦时与她一同感受,不可在她困苦时寻欢作乐(阿摩司书 6:6)。2. 因为他必须借此向百姓表明,怎样悲惨的日子将要临到他们。他的朋友很诧异,他为何不像往常一样到宴乐之家与他们相聚。但他让他们知道,这是要向他们暗示,他们一切的宴乐很快都要止息(第9节):“我必使欢喜的声音止息。你们将没有什么可以享用,也没有什么可以为之欢喜,反要被灾祸包围;这些灾祸必败坏你们的欢乐,使它黯然消沉。”神自有办法驯服最爱欢乐的人。“这事必发生在这地方,就是耶路撒冷;她从前是欢乐之城,并以为自己的欢乐稳妥无虞。这事必发生在你们眼前,成为你们亲眼看见的事,使如今如此高傲、如此欢乐的你们苦恼。这事必发生在你们还活着的日子;你们自己必活着看见它。”他们因自己的罪孽和偶像崇拜使赞美的声音止息,因此神公正地使欢喜快乐的声音在他们中间止息。神的先知的声音在他们中间无人听见,也无人理会;所以,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就是从前为婚礼增光的歌声,也不再在他们中间听见(见第7章第34节)。

神施行审判的缘由(主前605年)

10 你将这一切话告诉这百姓时,他们必问你说:耶和华为什么宣告这一切大灾祸攻击我们呢?我们的罪孽是什么呢?我们向耶和华我们的神所犯的罪是什么呢?11 那时你要对他们说:因为你们的列祖离弃我,随从别神,服事敬拜它们;他们离弃我,不遵守我的律法。这是耶和华说的。12 而且你们所行的比你们的列祖更坏;看哪,你们各人都随着自己邪恶之心的妄想而行,不肯听从我。13 所以我必将你们从这地赶出去,到你们和你们列祖都不认识的地方;你们在那里必昼夜服事别神,我在那里必不向你们施恩。

这里有:1. 对神为什么要使那些审判临到他们所作的询问(第10节):你将这一切话,就是这些咒诅的话,告诉这百姓时,他们必问你说:耶和华为什么宣告这一切大灾祸攻击我们呢?人原本可以盼望,他们中间有些人是存着谦卑悔改的心提出这个问题,渴望知道神因什么罪与他们相争,好叫他们除掉那罪,避免审判:“请把那掀起风暴的约拿指给我们,我们就把他抛入海中。”但这里所说的看来是那些与神的话争辩之人的言语;他们要求神指明,自己究竟做了什么,竟配受如此严厉的惩罚:“我们的罪孽是什么呢?我们的罪是什么呢?我们究竟犯了什么罪行,竟与这样的判决相称?”他们不肯自卑、定自己的罪,反而坚持为自己辩护,并暗示神宣告灾祸攻击他们是亏待他们,压在他们身上的重担超过了公正的限度,而他们有理由与神争讼(约伯记 34:23)。注意,令人惊异的是,罪人在患难中竟如此难以承认神为义、审判自己,也如此难以承认正是自己的罪孽和罪招来了患难。2. 对这一询问给出清楚而充分的回答。他们是否询问先知,神为什么、因何缘故如此向他们发怒?先知不可只是告诉他们,可以确定必有充分的理由,因为公义的神从不无缘无故地发怒,也绝不会没有正当理由;他必须明确告诉他们原因是什么,使他们知罪、自卑,至少使神显为公义。因此,要让他们知道:(1)神在他们身上追讨他们列祖的罪孽(第11节):你们的列祖离弃我,不遵守我的律法。他们摆脱神所设立的制度,并且厌倦这些制度(他们认为这些制度过于朴素、过于卑微);随后他们便随从别神,因为敬拜别神更为华丽、更有排场。他们喜爱多样和新奇之事,便服事、敬拜那些神。这正是神在第二条诫命中所说,要追讨在他们儿女身上的罪;这些儿女延续了拜偶像的习俗,因为这些习俗是他们从列祖的传统中承受的(彼得前书 1:18)。(2)神因他们自己的罪孽与他们算账(第12节):“你们使列祖的罪成为自己的罪,也使自己当受那在他们的日子暂缓执行的刑罚,因为你们所行的比你们的列祖更坏。”他们若善用列祖所得的缓刑,因神的忍耐而被引向悔改,就会因此得到更好的结局,审判也会得以避免,缓刑会变为对整个民族的赦免。但他们滥用缓刑,因而在罪中变得刚硬,所以结局反而更坏;缓刑期限一过,判决便进一步加重,并且执行得更加严厉。他们犯罪比列祖更加无耻、更加顽梗;各人都随着自己内心的妄想而行,以此作为自己的向导和准则,决意加以遵循,目的就是不听从神和他的先知。他们故意任凭自己的私欲和情欲喧嚷,好淹没良心的声音。因此,神对他们作出这样的决定就不足为奇了(第13节):“我必把你们赶出这地,就是这光明之地、异象之谷。你们既不肯听从我,也必听不见我的声音;你们要被匆忙掳去,不是到一个你们从前略有认识和往来的邻国,而是到一个遥远的国家,就是你们和你们列祖都不认识的地方。在那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可依靠,也不能指望遇见任何令人安慰的同伴来减轻你们的痛苦。”那些迷恋陌生之神的人被放逐到陌生之地,乃是公正的,因为那些神是他们和他们列祖都不认识的(申命记 32:17)。有两件事会使他们在那里处境极其悲惨,而且都关系到灵魂,就是人较为美好的部分;他们被掳时最大的灾祸,正是那些伤害灵魂、阻止灵魂享福的事。[1] “受差遣服事神是灵魂的幸福;但你们在那里必昼夜服事别神;就是说,你们会不断受到服事它们的试探,或许还会被残酷的督工强迫这样做。你们被迫敬拜偶像时,必厌恶这种敬拜,正如你们在敬虔君王禁止这种敬拜时曾经喜爱它一样。”由此可见,神常常使人的罪成为他们的刑罚,使心里退后的人饱尝自己道路的结果。“除了对偶像的敬拜以外,你们将完全没有公共敬拜;到那时,你们必懊悔自己曾经轻视对真神的敬拜。”[2] “得到神慈爱的某些凭据是灵魂的幸福;但你们要到陌生之地,我在那里必不向你们施恩。”他们若有神的恩宠,即使被掳之地也会成为可喜悦之地;但他们若伏在他的忿怒之下,受压迫的轭就会令他们无法忍受。

审判与怜悯;犹太人的复兴;从巴比伦获救。(主前605年)

14 所以,看哪,日子将到;那时人不再说:“那领以色列人从埃及地上来的永生耶和华”,这是耶和华说的。15 却要说:“那领以色列人从北方之地,以及从他赶逐他们所到的各国上来的永生耶和华。”我必领他们回到我赐给他们列祖的土地。16 看哪,我要差遣许多打鱼的人来,他们必打捞他们;后来我又要差遣许多打猎的人来,他们必从各山上、各冈上和岩石穴中猎取他们。这是耶和华说的。17 因为我的眼目察看他们的一切道路;这些道路不能在我面前隐藏,他们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隐藏。18 我首先要加倍报应他们的罪孽和罪,因为他们以可憎可恶之物的尸体玷污了我的地,以这些东西充满了我的产业。19 耶和华啊,你是我的力量、我的保障,是我在患难之日的避难所;列国必从地极来到你这里,说:“我们的列祖所承受的不过是虚假、虚空和毫无益处之物。20 人岂能为自己制造神明吗?其实它们并不是神。”21 所以,看哪,这一次我要使他们知道;我要使他们知道我的手和我的大能,他们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华。

这些经文中交织着怜悯与审判,其中有些话很难断定应当归于哪一方面——二者交织得如此紧密,而且其中一些话看来一直展望到福音时代。

I. 神必定因他们拜偶像而对他们施行审判。他们应当等候这审判,因为判令已经发出。1. 神看见他们一切的罪,无论他们犯罪多么隐秘、掩饰得多么巧妙(第17节):我的眼目察看他们的一切道路。他们的眼目不仰望神,不顾念他,也不敬畏他;但他的眼目却察看他们。他们和他们的罪都不能在他面前、在他眼前隐藏。注意,罪人的任何罪都不能向神隐瞒,神也不会忽略任何罪(箴言 5:21;约伯记 34:21;诗篇 90:8)。2. 神极其不悦,尤其憎恶他们拜偶像的罪(第18节)。他的全知既定了他们的罪,他的公义也就判决他们:我必加倍报应他们的罪孽和罪;不是超过他们所当受的刑罚一倍,而是比他们所预期的、也比我从前所行的加倍。或者,这意味着我要充分地报应他们;他们如今必须为长久的缓刑以及他们所滥用的神的忍耐付出代价。神因他们与之相争的罪,就是他们用偶像崇拜玷污了神的土地;他们不仅使神作为产业有权拥有之地与他疏远,也玷污了神作为产业乐意居住之地。他们以可憎之物的尸体使这地在神面前成为可厌恶的;这些可憎之物就是他们所敬拜的神明。那些神像虽然是金银制成的,在神看来却如同腐烂的人兽尸体在我们看来一样令人厌恶。偶像就是可憎之物的尸体。神憎恨它们,我们也应当憎恨它们。或者,这也可能是指他们献给偶像的祭物;全地都充满了这些祭物,因为他们在境内所有地区和角落都设有邱坛。这罪比其他任何罪更激怒神攻击他们。3. 他必找出并兴起执行他忿怒的器具,按照对他们所下的判决,把他们赶出自己的土地(第16节):我要差遣许多打鱼的人和许多打猎的人——就是迦勒底军队;他们必有许多网罗、毁灭他们的方法,像打鱼的人一样使用诡计,像打猎的人一样使用强力。他们无论在哪里,这些人都必找到他们,追赶并紧紧追逐他们,使他们灭亡。他们无论藏在山岭、冈陵还是岩石穴中,这些人都必把他们找出来,赶逐出去。对于那些逃避神话语之责备的百姓,神自有各种方法用审判追讨他们。他掌管适合执行其旨意的人;他们随时听候他的召唤,他可以按自己的意思差遣他们。4. 他们在巴比伦所受的奴役,必比在埃及所受的更加严酷、更加痛苦;他们的督工更加残忍,生活也更加苦涩。这一点隐含在应许中(第14、15节):他们从巴比伦得释放,就事情本身而言比从埃及得释放更加显著,对他们而言也更加可喜。他们在埃及所受的奴役是逐渐临到、几乎不知不觉形成的;在巴比伦所受的奴役却突然临到,并带着一切加重恐惧的情形。他们在埃及有自己的歌珊地,在巴比伦却没有这样的地方。在埃及,他们被当作有用的奴仆;在巴比伦,他们却被当作遭人憎恨的俘虏。5. 借着这些临到他们的审判,他们必受到警戒,神也必得荣耀。这些审判带有声音,并且大声宣告:(1)给他们的教训。神管教他们时,也教导他们。神借着这根杖向他们质问(第20节):“人岂能为自己制造神明吗?难道有人会完全丧失一切理性和思考能力,以为自己制造的神能给自己任何帮助吗?你们已有一位可以称为自己之神的神;他创造了你们,自己又是真实、永活的神。既然如此,你们还会像从前那样愚昧,为自己制造那些并不是神的神明吗?”(2)归给神的尊荣;因为他必借着自己所施行的审判为人所认识。他首先要报应他们的罪孽(第18节),然后这一次(第21节)——这一次便彻底完成;不是屡次中断他们的平安,而是以这一次的荒凉和毁灭将它彻底终止。“就这一次,不再有下一次,我要使他们知道我的手,知道我施行刑罚之手的长度和重量,知道它能伸到多远、能造成多深的创伤。他们必知道我的名是耶和华;人不能与这位神争竞,他不但使应许成为现实,也使警告具有实际的存在和效力。”

II. 然而,他仍为他们存留怜悯;这里显露出这些怜悯的征兆,是为了鼓励先知本人,也鼓励他们中间少数因神的话战兢的人。前面曾以严厉的语气说(第13节),神要把他们放逐到陌生之地;但为了不使他们因此陷入绝望,安慰的话紧接着就出现了。

1. 那些欢乐的日子必将来到;届时,那曾分散他们的手要再次聚集他们(第14、15节)。他们被赶出去,却没有被弃绝,也没有被丢弃。他们要从北方之地,就是他们被掳、被强力拘禁之地被领出来,也要从他们被赶逐所到的各国被领出来;他们在那里仿佛已经消失、埋没在人群之中。不仅如此,我还要再次领他们回到自己的土地,使他们在那里安居。正如前面的警告与这律法所记载的相符,这应许也同样与之相符。然而我仍不丢弃他们(利未记 26:44)。耶和华你的神必从那里将你招聚回来(申命记 30:4)。接下来的话(第16节)也可理解为一个应许:神要差遣打鱼的人和打猎的人,就是玛代人和波斯人;他们要在犹太人分散所到的各国把他们找出来,将他们送回自己的土地。或者,这是指所罗巴伯以及他们本族的其他人;这些人要把他们打捞出来、寻找他们,劝他们回去。又或者,这是指神的灵用来激发他们的心,使他们上去的任何器具;他们起初并不情愿上去。他们开始安居在巴比伦;但鹰怎样搅动巢窝,在雏鹰以上两翅扇展,神也照样待他们(撒迦利亚书 2:7)。

2. 在某些方面,他们从巴比伦得释放,应当比从埃及得释放更加显著、更值得纪念。两件事都是主所行的,在他们眼中都为奇妙;两件事都证明耶和华永远活着,也都应当为尊荣这位永生神而得到永远纪念。但新近的怜悯会如此令人惊奇、如此受人欢迎,甚至会使从前的记忆消退。这并不是说,新的怜悯不应当使我们想起从前的怜悯,给我们机会重新为从前的怜悯献上感谢;然而,我们容易受试探,以为从前的日子胜过如今的日子,并且询问:“我们列祖告诉我们的那些奇事都在哪里呢?”仿佛神的膀臂已经缩短;我们也容易推崇神迹的时代,认为它高过后来的时代,因为在后来的时代中,怜悯是借着通常的护理成就的。因此,这里容许我们相对而言忘记以色列人从埃及被领出来,因为他们从巴比伦得释放超过了那次释放。那一次是凭着势力和能力成就的,这一次却是凭万军之耶和华的灵成就的(撒迦利亚书 4:6)。这一次显出更多赦罪的怜悯,而赦罪的怜悯是神圣怜悯中最荣耀的部分;因为他们被掳到巴比伦,比他们在埃及为奴含有更多惩罚罪恶的性质。因此,锡安从巴比伦得释放时,安慰她的话是:她的罪孽已经赦免(以赛亚书 40:2)。注意,神在那些没有神迹的怜悯中荣耀自己,我们也必须因这些怜悯荣耀他,正如因那些伴有神迹的怜悯荣耀他一样。并且,我们虽然不可忘记神赐给列祖的恩惠,却尤其必须为他在我们自己的时代赐给我们的恩惠献上感谢。

3. 他们从被掳中得释放,必伴随着蒙福的改革;他们归回时,拜偶像的倾向将得到切实的医治,这就使他们的释放得以完全,并使之真正成为一项怜悯。他们曾用自己的可憎之物玷污自己的土地(第18节)。 但他们为此受苦以后,必来到神面前自卑(第19–21节)。 (1.) 他们必承认,惟有他们的神才是真神,因为他是在困乏中可倚靠的神——“他是扶持我、安慰我的力量,是保护我、庇护我的堡垒,也是我在患难之日可以投奔的避难所。”注意,困乏驱使许多原本远离神的人来到他面前。那些在亨通之日轻看他的人,到了患难之日必乐于投奔他。(2.) 外邦人的归信必激励他们归向他:外邦人必从地极来到你这里;既是这样,我们岂不也应当来吗?或者说:“犹太人因拜偶像而使自己与外邦人无异(我更愿意作这样的理解),他们必藉着悔改和改革来到你这里,必重新履行自己的本分,恢复对你的忠诚;他们甚至要从地极,从自己被赶往的各国归回。”先知以此盼望安慰自己,并且欣喜若狂地把神曾赐给他的这个消息回告于神:“主啊!我的力量,我的堡垒,如今我安心了,因为你已使我看见,必有许多人从地极来到你这里,其中既有归信的犹太人,也有归教的外邦人。”注意,那些自己被带到神面前的人,看见别人也来到他那里、回到他那里,不能不大大欢喜。(3.) 他们必承认自己祖先的愚昧;当他们正因祖先的罪受苦时,这正是他们应当做的:“我们的祖先所承受的,确实不是他们向自己和儿女所许诺的满足,而是虚假、虚空和毫无益处之物。我们如今明白,我们的祖先在拜偶像的事上受了欺骗;结果并没有兑现它的许诺,既是这样,我们为何还要与它有任何关系呢?”注意,有些人在服事罪的事上所遭遇的失望,以及罪给他们带来的有害后果,若能有效地阻止别人重蹈他们的覆辙,那就好了。(4.) 他们必通过推理使自己脱离偶像崇拜;若一项改革源于人理性地确信罪中存在的严重荒谬,它就很可能是真诚而持久的。他们必这样对自己推论(这推论很有道理):一个人岂能愚昧到这种地步,完全失去人所应有的理性,竟为自己制造诸神,就是自己幻想的产物、自己双手的工作,而它们实际上根本不是神呢(第20节)? 一个人岂能如此痴迷,如此彻底丧失人的悟性,竟指望从某物得到任何神圣的福分或恩惠,而那物所声称具有的神性,无非是先从他那里得来的呢?(5.) 他们必在这事上将尊荣归给神,并且显明他们既认识他在护理中的手,也认识他在圣言中的名;他们因被使得认识他的手,便被带领认识他的名(第21节)。 这一次,如今终于,他们必被使得认识那众先知费尽一切苦心也未能使他们认识的事。注意,我们是如此愚钝,若不是亲身经历并认识神恩典大能之手,就绝不能使我们正确认识神向我们所启示的他的名。

4. 他们从被掳中得释放,必成为弥赛亚所要成就的这伟大救恩的预表和象征;他要使分散在各处的神的儿女聚集归一。这救恩远比出埃及的拯救光辉灿烂,甚至使后者黯然失色,乃至被人忘记。有些人把那许多打鱼者和猎人的话应用于此,指传福音的人;他们是得人的渔夫,要用福音的网把灵魂围住,在各山各冈寻找他们,并稳妥地使他们归给基督。那时外邦人来到神面前,其中有些人来自地极,并离弃对哑巴偶像的服事,转而敬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