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創世記 4

在本章中,我們在一個家庭中看見世界與教會,在一個小家庭中,在亞當的家庭中,並且有一個樣本顯明二者在後世,不,在歷世歷代直到時間終結時的性情和狀態。正如全人類都在亞當裡被代表,照樣,人類那重大的分別,即聖徒與罪人、敬虔人與惡人、神的兒女與那惡者的兒女,在這裡由該隱和亞伯來代表;並且這裡早早給出一個例證,顯明不久前置於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之間的仇恨。我們在這裡有:

I.該隱和亞伯的出生、名字和職業(第1、2節)#

II.他們的宗教敬拜,以及其中不同的結果(第3、4節),並第5節的一部分。#

III.該隱向神發怒,以及神因這怒氣責備他(第5–7節)#

IV.該隱殺害他的兄弟,以及因那謀殺對他進行的審理。謀殺的實施(第8節)。對他的審理程序。#

1.對他的傳訊(第9節),前半。#

2.他的答辯(第9節),後半。#

3.對他的定罪(第10節)#

4.對他宣判的刑罰(第11、12節)#

5.他對判決的抱怨(第13、14節)#

6.判決的確認(第15節)#

7.判決的執行(第15、16節)#

V.該隱的家庭和後裔(第17–24節)#

VI.亞當另一個兒子和孫子的出生(第25、26節)#

該隱與亞伯(主前3875年)

創世記 4:1–2和合本(神版)
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2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亞當和夏娃有許多兒女(第5章第4節)。但該隱和亞伯似乎是兩個長子。有人認為他們是雙胞胎,並且像以掃和雅各一樣,年長的被恨,年幼的被愛。雖然神已將我們的始祖逐出樂園,他卻沒有使他們沒有兒女;而是為了表明他還為他們存留別的福分,他為他們保全了那起初增多之福的益處。雖然他們是罪人,不,雖然他們感受到悔改者的羞辱和憂傷,他們卻沒有認為自己毫無安慰,因為有一位救主的應許可以支撐他們。我們在這裡有:

I.他們兩個兒子的名字。#

1.該隱意為產業;因為夏娃生他的時候,帶著喜樂、感謝和極大的期望說:我從耶和華得了一個男子。請注意,兒女是神的恩賜,在建立我們的家庭時必須承認他。當我們看見他們從神的手中來到我們這裡時,我們在他們身上的安慰就加倍並得以成聖;這位神必不離棄他自己手中的作為和恩賜。雖然夏娃生他時伴隨著罪之後果的痛苦,她卻沒有在疼痛中失去對憐憫的感覺。安慰雖有摻雜,仍超過我們所配得的;因此我們的抱怨不可淹沒我們的感謝。許多人認為夏娃有一種想法,以為這個兒子就是所應許的後裔,因此她這樣因他誇勝;她的話也可讀作:我得了一個男子,就是耶和華,神人。若是如此,她就大大錯了,如撒母耳說“耶和華的受膏者必定在他面前”時一樣(撒母耳記上 16:6)。兒女出生時,誰能預見他們將成為什麼樣的人呢?那被認為是一個男子,就是耶和華,或至少是從耶和華來的一個男子,併為他作家庭祭司事奉的人,竟成了耶和華的仇敵。我們越少期待受造之物,失望就越能忍受。#

2.亞伯意為空虛。當她以為自己已在該隱身上得著所應許的後裔時,她如此被那產業佔據,以致另一個兒子在她看來如同虛空。對那些在基督裡有分,並以他為自己一切的人來說,別的事物都如同無有。這也暗示我們在這世界活得越久,就越能看見它的虛空。起初我們所喜愛的,如同產業,後來我們看見理由向它死去,視之為瑣事。賜給這個兒子的名字也加在全人類身上(詩篇 39:5)。人在他最好的景況中也是亞伯:虛空。讓我們竭力如此看自己,也如此看別人。童年和少年都是虛空。#

II.該隱和亞伯的職業。請注意,#

1.他們二人都有一種職業。雖然他們是這世界當然的繼承人,出身尊貴,產業廣大,卻沒有在閒懶中被養大。神給他們的父親一個職業,即使在無罪狀態中也是如此;他也給他們一個職業。注意,神的旨意是我們每一個人在這世界都應當有事可做。父母應當養育兒女從事事務。“給他們一本聖經和一種職業(善良的多德先生說),願神與他們同在。”#

2.他們的職業不同,使他們在有需要時可以彼此交易和交換。國家身體中的肢體彼此需要,而相互的愛藉著相互的往來得著幫助。#

3.他們的職業屬於農夫的職業,是他們父親的行業:一種必要的職業,因為君王自己也靠田地供養;但也是一種勞苦的職業,需要不斷的照看和服侍。如今這被視為卑微的職業;地中的貧民作修理葡萄園和耕種田地的人(耶利米書 52:16)。但這職業遠非他們的羞辱;反倒是他們成為這職業的尊榮。#

4.按故事的次序看來,亞伯雖是弟弟,卻先進入他的職業,很可能他的榜樣帶動了該隱。#

5.亞伯選擇了最有助於默想和敬虔的職業;因為牧人的生活一直被視為對這些事特別有利。摩西和大衛都牧羊,並在獨處中與神交通。注意,那最適合我們的職業或生活景況,也是我們應當選擇的,就是最有益於我們靈魂的,那最少使我們暴露於罪中,並給我們最多機會事奉和享受神的。#

創世記 4:3–5和合本(神版)
3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4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5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這裡我們有,

I.該隱和亞伯的敬拜。過了些時候,當他們在各自的職業上已有所收益時(希伯來文作:日子的末了,或是在年終,當他們守收藏節,或也許是守一年一度紀念墮落的禁食;或是在一週日子的末了,即第七日,就是安息日):在某個指定的時候,該隱和亞伯各自帶著供物到亞當那裡,亞當是家庭的祭司,把供物獻給耶和華。我們有理由認為,神為此曾給亞當一個神聖的設立,作為神恩待他、並以慈愛意念顧念他和他家人的記號,儘管他們已經背叛。神要這樣試驗亞當對這應許的信心,以及他對補救之律的順服;他要這樣重新建立天地之間的往來,並賜下將來美事的影兒。請注意這裡:#

1.對神的宗教敬拜並不是新近的發明,而是古老的制度。這是從起初就有的(約翰一書 1:1);這是古道善路(耶利米書 6:16)。我們神的城確實是那歡樂的城,它的古老是自古以來的(以賽亞書 23:7)。真理先於錯謬,敬虔先於褻瀆。#

2.兒女年幼時受到良好教導,並及早在宗教事奉中受訓練,是一件好事;這樣當他們能夠為自己行動時,就可以自願地把供物帶給神。父母必須在主的這種教養中養育兒女,第18章第19節(以弗所書 6:4)#

3.我們每一個人都應當照著神使我們興盛的情形,用我們所有的尊榮神。他們的職業和產業如何,他們就照樣帶來供物(見哥林多前書 16:1、2)。我們的貨物和工價,無論是什麼,都必須歸耶和華為聖(以賽亞書 23:18)。他必須從其中得著他當得的,在敬虔和慈善的工作中,在維持宗教和救濟窮人的事上。如此,我們如今也必須以正直的心獻上供物;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

4.假冒為善的人和作惡的人,在宗教外在事奉上也可能被發現走到神子民中最好的人所到之處。該隱和亞伯一同獻供物;不,該隱的供物首先被提到,彷彿他在二人中更為熱心。一個假冒為善的人可能聽同樣多的講道,說同樣多的禱告,施同樣多的周濟,如同一個好基督徒一樣;然而因缺乏真誠,仍達不到神的悅納。法利賽人和稅吏都上聖殿禱告(路加福音 18:10)#

II.他們敬拜不同的結果。在一切宗教行為中所應瞄準的是神的悅納:若我們得著這個,就進展順利;若失去這個,我們的敬拜就是徒然(哥林多後書 5:9)。也許在旁觀者看來,該隱和亞伯的祭似乎都同樣好。亞當接納了二者,但神看人不像人看人,他沒有如此。神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並顯明他悅納它,很可能是藉著從天而來的火;但他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我們確信這種差別有充分理由;世界的治理者,雖是絕對的主宰,卻不會在施予笑臉和怒容時任意而行。#

1.獻祭之人的品格有所不同。該隱是惡人,過著敗壞的生活,處於世界和肉體掌權的勢力之下;因此他的祭為耶和華所憎惡(箴言 15:8);是虛浮的供物(以賽亞書 1:13)。神看不中該隱本人,因此也看不中他的供物,正如這表達方式所暗示的。但亞伯是義人;他被稱為義人亞伯(馬太福音 23:35);他的心正直,生活敬虔;他是那些神的面龐所觀看的人之一(詩篇 11:7),因此他的禱告是神所喜悅的(箴言 15:8)。神看中他,把他當作聖潔的人,因此也看中他的供物,把它當作聖潔的供物。樹必須是好的,否則果子不能蒙那鑑察人心的神喜悅。#

2.他們所帶來的供物有所不同。經上明明說(希伯來書 11:4),亞伯所獻的是比該隱更美的祭:或是,#

(1.)在性質上。該隱的不過是獻給創造主的承認之祭;地裡出產的素祭不過如此,並且據我所知,它們在無罪狀態中也可能被獻上。但亞伯帶來的是贖罪之祭,其中的血為赦免而流出,藉此承認自己是罪人,求神轉離烈怒,並在一位中保裡懇求神的恩惠。或者,#

(2.)在供物的品質上。該隱拿地裡的出產,隨手取來什麼就獻什麼,或是他自己用不著的,或是賣不出去的。但亞伯在選擇供物上很謹慎:不是瘸腿的,不是瘦弱的,也不是廢棄的,而是羊群中頭生的;他所有的最好的,並且是其脂油;這些最好之物中的最好。因此希伯來博士們將此作為一條通則:凡為美善之神的名而獻的,都必須是最美好、最好的。那位首先且最好的,理當得著我們時間、力量和事奉中首先且最好的。#

3.最大的不同在於:亞伯憑信心獻祭,而該隱沒有。他們行事所依據的原則不同。亞伯獻祭時以神的旨意為他的準則,以神的榮耀為他的目的,並依靠一位救贖主的應許;但該隱所作的只是為了隨眾,或為了保全自己的名聲,不是出於信心,因此這事對他就變成了罪。亞伯是一個悔改的信徒,像那離去時被稱為義的稅吏;該隱卻未曾謙卑,他的信心在自己裡面;他像那自誇的法利賽人,甚至在神面前並未被稱為義。#

III.該隱因神在他的祭和亞伯的祭之間作出分別而不悅。該隱大大地發怒,這立即顯在他的面貌上,因為他變了臉色;這所表明的,與其說是他的憂傷和不滿,不如說是他的惡意和狂怒。他陰沉粗暴的面容和低垂的眼神,暴露了他激烈的怨恨:他的臉上帶著惡性情,他的面貌顯出的樣子作證反對他。這怒氣表明:#

1.他對神的仇恨,以及他因神在他的供物和他兄弟的供物之間作出這樣的分別而對神懷有的憤恨。他本應因自己的不信和假冒為善向自己發怒,因為他藉此喪失了神的悅納;他的臉色本應在悔改和聖潔的羞愧中低落,如同稅吏一樣,連舉目望天也不敢(路加福音 18:13)但他非但不如此,反而衝撞神,彷彿神在施予笑臉和怒容時偏私而不公平,彷彿神大大虧負了他。注意,與那些我們因自己的罪而招致於己的責備爭辯,乃是未曾謙卑之心的確據。人的愚昧敗壞自己的道路,然後,為使壞事更壞,他的心就向耶和華髮怒(箴言 19:3)#

2.他嫉妒他的兄弟,因他的兄弟得了公開承認的尊榮。雖然他的兄弟無意使他受任何羞辱,也沒有如今勝過他而侮辱他以激怒他,他卻把他當作仇敵而懷恨他,或者說,等同於此,把他當作競爭者。注意,#

(1.)那些因僭妄之罪使自己不配得神恩惠的人,常常向那些因這恩惠得尊榮並被分別出來的人發憤恨。法利賽人走該隱的這條路,他們自己既不進入神的國,也不容那些正在進入的人進去(路加福音 11:52)。他們的眼是惡的,因為他們主人的眼和同僕的眼是善的。#

(2.)嫉妒是一種罪,通常同時帶著它自己的顯露,即面色蒼白,也帶著它自己的懲罰,即骨中的朽爛。#

創世記 4:6–7和合本(神版)
6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神在這裡與該隱辯論,為要使他確信自己怒氣和不滿的罪與愚妄,並使他重新進入良好的心境,以免進一步的禍害發生。神願意如此溫柔地對待這樣一個壞人,在這樣一件壞事上如此行,這是神忍耐和俯就之善的一個例證。他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浪子的父親也是這樣與長子講明此事(路加福音 15:28等),神也這樣對那些說“主的道不公平”的以色列人說話(以西結書 18:25)

I.神使該隱自己查問他不滿的原因,並思想那是否真是一個正當原因: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請注意,#

1.神留意我們一切有罪的情慾和不滿。沒有一個憤怒的眼神、嫉妒的眼神、煩躁的眼神能逃過他觀察的眼目。#

2.我們大多數有罪的熱怒和不安,在對其原因作嚴格而公正的查問面前,很快就會消散。“我為什麼發怒?其中有真實的原因、正當的原因、相稱的原因嗎?我為什麼這麼快發怒?為什麼如此大怒,又如此不肯和解?”#

II.為使該隱重新恢復正確的心思,這裡向他顯明:#

1.他沒有理由向神發怒,因為神是照著適合試驗狀態的、既定且不變的治理規則行事。他將生與死、福與咒詛擺在人面前,然後照各人的行為報應他們,並按他們怎樣使自己有別而使他們有別:他們的結局也必如此。這些規則是公義的,因此他按這些規則所行的道路必然公平;他發言的時候必顯為義。#

(1.)神將生命和福分擺在該隱面前:“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嗎?毫無疑問你會,不,你知道你會;”或者,#

[1.]“如果你曾像你兄弟那樣行得好,你也就會像他一樣蒙悅納。”神不偏待人,不恨他所造的任何物,除了那些喪失他恩惠的人,他不拒絕把恩惠賜給任何人;除了那些因罪使他成為自己仇敵的人,他不與任何人為敵。因此,若我們達不到他的悅納,就必須歸咎於自己,過錯完全是我們自己的;若我們盡了本分,就不會失去他的憐憫。這將顯明神毀滅罪人為義,並加重他們的敗亡;地獄裡沒有一個被定罪的罪人,若他曾照他本可行的行得好,就不會成為天上榮耀的聖徒。不久之後,各人的口都要因此被堵住。或者,#

[2.]“若你現在行得好,若你悔改自己的罪,改革你的心和生活,並以更好的方式獻上你的祭;若你不但行善,而且行得好,你仍要蒙悅納,你的罪要被赦免,你的安慰和尊榮要得恢復,一切都要好了。”請在這裡看見中保介入神與人之間的果效;我們並不是站在第一個約的根基上,那約不給悔改留下餘地;而是神已按新的條件臨到我們。雖然我們得罪了他,若我們悔改歸回,就必得憐憫。請看福音何等早就被傳講了,並且它的益處在這裡甚至賜給罪魁中的一個。#

(2.)他將死亡和咒詛擺在他面前:但若行得不好,也就是,“既然你沒有行得好,沒有憑信心、以正確的方式獻祭,罪就伏在門前,”也就是,“罪被歸在你身上,你作為罪人被皺眉以待並被拒絕。如果不是你因沒有行得好而自招其禍,這樣重的控告就不會落在你的門前。”或者,按通常的理解,“若你現在不願行得好,若你堅持這怒氣,並且不在神面前謙卑自己,反倒硬著自己抵擋他,罪就伏在門前,”也就是,#

[1.]更進一步的罪。“如今怒氣在你心裡,謀殺就在門前。”罪的道路是下坡路,人從壞變得更壞。那些沒有好好獻祭,而在對神的敬拜中粗心鬆懈的人,使自己暴露在最惡劣的試探之下;也許最可恥的罪就伏在門前。那些不遵守神條例的人,有犯一切可憎之事的危險(利未記 18:30)。或者,#

[2.]罪的刑罰。罪與刑罰如此相近,以致希伯來文中同一個詞表示二者。若罪被窩藏在屋裡,咒詛就像差役一樣等在門口,隨時準備在罪人一露面時拘捕他。它伏在那裡,彷彿睡著了;但它伏在門前,很快就要被喚醒,到那時就要顯明那定罪並不打盹。罪必追上你(民數記 32:23)然而有人也選擇把這理解為憐憫的暗示。“你若行得不好,罪(即贖罪祭)就伏在門前,你可以從中得益。”同一個詞既表示罪,也表示為罪所獻的祭。“雖然你沒有行得好,仍不要絕望;補救近在眼前;挽回祭並不遠尋;抓住它,你聖物上的罪孽就要得赦免。”基督,那偉大的贖罪祭,被說成站在門外(啟示錄 3:20)。那些不願到門口在贖罪祭上有分的人,確實該在自己的罪中滅亡。把這一切都考慮在內,該隱沒有理由向神發怒,只應向自己發怒。#

2.他沒有理由向他的兄弟發怒:“它必戀慕你,他仍要繼續以你為兄長而尊敬你;你作為長子,也仍要像以往一樣治理他。”神悅納亞伯的供物,並沒有把長子的名分轉給他(這正是該隱所嫉妒的),也沒有把那據說屬於長子名分的尊貴卓越和權能加在他身上(第49章第3節)。神並非這樣打算;亞伯也沒有這樣解釋;這事沒有被用來損害該隱利益的危險;那麼他為什麼要如此被激怒呢?請注意這裡,#

(1.)神的恩典所造成的差別,並不改變神的護理所造成的區別,反倒保全這些區別,並使我們履行由這些區別而來的本分:信主的僕人必須順服不信主的主人。統治權並不建立在恩典上,宗教也不會為任何關係中的不忠或不敬作保證。#

(2.)世俗權力有時以為神的真敬拜者對他們的政權有危險,是該撒的仇敵,並有害於君王和各省;逼迫者曾以這種猜疑作為對他們發怒的根據,這是非常不公正、也不合理的。不論一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人情形如何,真正的基督徒確實是最好的臣民,是地上安靜的人;他們的戀慕歸向他們的治理者,這些治理者也要治理他們。#

創世記 4:8和合本(神版)
8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我們在這裡看見該隱怒氣的發展,以及它在殺害亞伯上的結局;這可以從兩方面來看:

I.作為該隱的罪;這是一樁猩紅、深紅的罪,是最重大等級的罪,是違背自然之光和自然之律的罪,甚至連壞人的良心也會因此震驚。請在其中看見:#

1.罪進入世界並進入人心的悲慘結果。請看敗壞的本性是何等苦根,結出這苦膽和茵陳。亞當吃禁果似乎不過是小罪,卻為最大的罪開了門。#

2.這是蛇的後裔敵對女人後裔之仇恨的果子。正如亞伯在殉道者尊貴的軍隊中作先鋒(馬太福音 23:35),照樣該隱站在逼迫者卑劣軍隊的前列(猶大書 1:11)。那按肉體生的,如此早就逼迫那按聖靈生的;如今也是這樣,或多或少如此(加拉太書 4:29),並且將一直如此,直到這戰爭以眾聖徒永遠的得救,以及一切恨他們之人永遠的滅亡而結束。#

3.也請看嫉妒、仇恨、惡意和一切不仁愛會帶來什麼;若這些在靈魂中被縱容和培養,它們就有危險使人捲入謀殺本身的可怕罪責。魯莽的怒氣就是心裡的謀殺(馬太福音 5:21、22)。惡意更是如此;恨他兄弟的人,在神面前已經是殺人的;若神任憑他自己,他所缺的不過是一個機會,使他在世人面前也成為殺人的。該隱的罪有許多加重之處。#

(1.)他所殺的是他的兄弟,他自己的兄弟,他自己母親的兒子(詩篇 50:20),他本應愛他;是他的弟弟,他本應保護他。#

(2.)他是一個好兄弟,從未對他作過任何錯事,也未在言語或行為上給他最小的激怒;他的戀慕一直歸向他,並且在一切事上都對他盡本分、尊敬他。#

(3.)在此之前,他已經得到清楚的警告。神自己已經告訴他這事會導致什麼,然而他仍堅持他野蠻的計劃。#

(4.)看來他用友誼和仁慈的外表掩蓋了這事:他與他的兄弟亞伯說話,自由而親密,以免亞伯懷疑危險,並避開他的觸及。約押也是這樣親吻押尼珥,然後殺了他。押沙龍也是這樣宴請他的兄弟暗嫩,然後殺了他。按照七十士譯本[舊約的希臘文譯本,據說是在基督以前二百多年,應托勒密·非拉鐵非的要求,由七十二個猶太人翻譯],該隱對亞伯說,我們往田間去吧;若是如此,我們可以確定亞伯沒有按現代意義把它理解為挑戰,否則他不會接受,而是把它看作兄弟般的邀請,一同去工作。迦勒底意譯本還補充說,當他們在田間交談時,該隱堅持認為沒有將來的審判,沒有未來的狀態,沒有來世的賞罰;當亞伯為真理辯護時,該隱便藉此機會撲向他。然而,#

(5.)聖經告訴我們他殺亞伯的原因,本身就足以加重這謀殺;那是因為他自己的行為是惡的,而他兄弟的行為是義的,因此他在這事上顯明自己是屬那惡者的(約翰一書 3:12),是魔鬼的兒女,因他敵對一切公義,即使公義在他自己的兄弟身上也是如此;並且在這事上,他立刻被那毀滅者所使用。不僅如此,#

(6.)他殺害自己的兄弟時,直接攻擊神自己;因為神悅納亞伯乃是他所假稱的激怒緣由,正因這個緣故他恨亞伯,因為神愛亞伯。#

(7.)亞伯之死更為不人道,因為當時世界上可繁衍人類的人還如此稀少。人的生命在任何時候都是寶貴的;但如今尤其寶貴,實在不該被奪去。#

II.作為亞伯的受苦。自從亞當犯罪以來,死就作了王,但我們沒有讀到有人被它擄去,直到如今;而如今,#

1.第一個死去的是一位聖徒,是蒙神悅納並被神所愛的人,為要表明:雖然所應許的後裔要毀滅那掌死權者,並拯救信徒脫離死的毒鉤,但他們仍要暴露在死的打擊之下。第一個進墳墓的人進了天堂。神要為自己保全初熟的果子,就是死人中的長子,首先打開進入另一個世界之母腹的那一位。讓這除去死亡的恐懼:死亡很早就是神選民的分,這改變了它的性質。不僅如此,#

2.第一個死去的是一位殉道者,並且為他的宗教而死;論到這樣的人,比論到士兵更真實地可以說,他們死在榮譽之床上。亞伯的死不但沒有咒詛在其中,而且有冠冕在其中;死亡的性質被奇妙地改變,以致它不但對那些在基督裡死的人變得無害且不傷人,而且對那些為他而死的人變得尊貴而榮耀。我們不要以火煉的試驗為奇怪,若我們被召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也不要退縮;因為我們知道,凡忠心至死的人都有生命的冠冕。#

該隱受罰(主前3875年)

創世記 4:9–12和合本(神版)
9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10耶和華說:「你做了什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12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我們在這裡有第一位殺人者受審和定罪的完整記述。民事審判的法庭尚未為此目的設立,如後來那樣(第9章第6節),神自己坐著為審判者;因為他是那報應所屬的神,並且他必定追討流血的罪,尤其是聖徒的血。請注意:

I.對該隱的傳訊: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的兄弟亞伯在哪裡?有人認為,該隱是在謀殺發生後的下一個安息日這樣受審問的;那時神的眾子照常在宗教聚會中來到耶和華面前,而亞伯缺席了,他的位置平常並不空著;因為天上的神留意誰出席公共的條例,誰缺席。該隱被問,不僅因為有正當理由懷疑他,因為他曾顯露對亞伯的惡意,並且最後與亞伯在一起;也是因為神知道他有罪。然而神仍問他,為要從他口中引出對自己罪行的承認;因為凡要在神面前被稱為義的人,必須控告自己,悔改的人也會如此行。#

II.該隱的辯詞:他辯稱自己無罪,並在他的罪上又加上悖逆。因為,#

1.他企圖用一個蓄意的謊言來遮蓋一樁蓄意的謀殺:我不知道。他十分清楚亞伯遭遇了什麼,卻竟厚顏否認。這樣,在該隱身上,魔鬼從起初就是殺人的,也是說謊的。試看罪人的心思怎樣因罪的欺騙而眼瞎,他們的心怎樣因此剛硬:那些以為可能向鑑察一切的神隱藏自己罪的人,真是奇異地盲目;那些以為向一位只赦免認罪之人的神隱藏罪是可取的人,真是奇異地剛硬。#

2.他厚顏地指責審判他的主愚昧且不公,竟向他提出這個問題: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他本當自卑,說:我豈不是殺害我兄弟的嗎?但他竟當面頂撞神自己,彷彿神問了他一個不相干的問題,而他全無義務回答:“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他必定已經夠大,可以照顧自己了,我也從未承擔過照管他的責任。”有人認為他是在影射神和神的護理,彷彿他說:“你豈不是他的看守者嗎?若他失蹤了,責任在你,不在我,因為我從未承諾看守他。”請注意,對我們弟兄懷有慈愛的關切,作他們的看守者,是一項重大的本分,是嚴格要求於我們的,卻通常被我們忽略。那些對弟兄的事務漠不關心,在有機會時也不留意防止他們在身體、財物、或美名上受損,尤其在靈魂上受損的人,實際上就是在說該隱的話(見利未記 19:17;腓立比書 2:4)。#

III.該隱被定罪(第10節)神沒有直接回答他的問題,卻棄絕他的辯詞,認為那是虛假而輕浮的:“你作了什麼事呢?你把這事看得輕微;但你是否思想過這罪是何等邪惡,這罪疚的汙點何等深,重擔何等沉?你以為可以遮掩它,但這是徒然的;控告你的證據清楚而無可爭辯:你兄弟之血的聲音在呼喊。”他說話彷彿那血本身既是見證者又是控告者,因為神自己的知識作見證控告他,神自己的公義要求償還。請在此觀察,#

1.謀殺是呼喊的罪,沒有比這更甚的。血要求血,被殺者的血要求殺人者的血;它在撒迦利亞臨死的話中呼喊(歷代志下 24:22):願耶和華鑑察,為我伸冤;或在祭壇底下眾靈魂的話中呼喊(啟示錄 6:10):聖潔真實的主啊,要等到幾時呢?忍受苦難的人呼求赦免(父啊,赦免他們),但他們的血呼求報應。即使他們自己靜默,他們的血卻有響亮而持續的呼聲,公義之神的耳朵總是向這呼聲敞開。#

2.這血被說成從地裡呼喊;地又被說成開了口,從他手裡接受他兄弟的血(第11節)地彷彿因見自己的面貌被這樣的血玷汙而羞紅,因此開口隱藏它所不能阻止的事。當天顯明該隱的罪孽時,地也起來攻擊他(約伯記 20:27),並因如此服在虛空之下而嘆息(羅馬書 8:20、22)該隱很可能埋藏了血和屍體,為要遮掩他的罪行;但“謀殺終必敗露”。他沒有把它們埋得深到使它們的呼聲不能達到天上。#

3.在原文中這個詞是複數,你兄弟的諸血,不僅是他的血,也包括一切本可從他而出的後裔的血;或包括女人後裔中所有照樣要用自己的血印證真理之人的血。基督把這一切都算在一賬上(馬太福音 23:35);或者因為每一滴所流之血都被記賬。基督的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這是何等於我們有益(希伯來書 12:24)!亞伯的血呼求報應,基督的血呼求赦免。#

IV.宣判在該隱身上的刑罰:如今你必從這地受咒詛(第11節)。請在此觀察,#

1.他被咒詛,被分別歸於一切邪惡,置於神的忿怒之下,正如這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羅馬書 1:18)。誰知道神聖咒詛的範圍和重量,它達到多遠,刺入多深?神宣告一個人為受咒詛的,就使他成為如此;因為神所咒詛的人,確實是受咒詛的。因亞當悖逆而來的咒詛止於地:地必因你的緣故受咒詛;但因該隱悖逆而來的咒詛直接落在他自己身上:你必受咒詛;因為神為亞當存留憐憫,卻沒有為該隱存留。我們都配受這咒詛,惟有在基督裡,信徒才從其中蒙拯救,並承受祝福(加拉太書 3:10、13)#

2.他從這地受咒詛。呼聲從那裡上達到神,咒詛也從那裡臨到該隱。神本可以從天上以即刻的一擊、以天使的刀劍、或以雷電來施行報應;但他選擇使地成為報血仇者,使他繼續存留在地上,而不立刻剪除他,卻又使這存留本身成為他的咒詛。地總在我們近旁,我們不能逃離它;所以,若它被立為神聖忿怒的執行者,我們的刑罰就無法避免:這是罪,也就是罪的刑罰,伏在門前。該隱在他所選擇為業、並置心其上的地方找到自己的刑罰。我們從地期待兩樣東西,而藉著這個咒詛,這兩樣都被拒絕給該隱,並從他那裡取去:供養和安居。#

(1)從地而來的供養在此被扣留,不給他。這是在他的享用上加給他的咒詛,特別是在他的職業上: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請注意,每一受造之物對我們如何,乃在於神使它成為什麼,是安慰或十字架,是祝福或咒詛。若地不把它的力量給我們,我們必須在其中承認神的公義;因為我們沒有把我們的力量獻給他。地先前為亞當受了咒詛,如今卻為該隱加倍受咒詛。落在他名下、由他經營的那一部分地,因亞伯的血而對他變得不結果實、令人不安。請注意,惡人的邪惡把咒詛帶到他們所行的一切和他們所有的一切之上(申命記 28:15等),這咒詛使他們所有的一切變苦,並使他們所行的一切落空。#

(2)在地上安居在此被拒絕給他:你必在地上流離飄蕩。藉此他被定罪,#

[1]在人中間永遠蒙羞受辱。容留他、與他交往、或對他表示任何好臉色,都應當永遠被看作可恥之事。一個已經脫去一切人性的人,理所當然地為全人類所厭惡並離棄,並且臭名昭著。#

[2]在他自己的心裡永遠不安並恐懼。他自己有罪的良心無論他往哪裡去都要纏擾他,使他成為瑪歌珥米撒畢,就是四圍的驚嚇。那些無論往哪裡去都在胸中帶著自己的擾亂之人,能找到什麼安息,什麼安居呢?這樣被拋來拋去的人必然是流亡者。地上沒有比那不斷被自己罪疚追趕的人更不安的逃亡者,也沒有比那聽命於自己私慾的人更卑賤的飄蕩者。#

這就是宣判在該隱身上的刑罰;即便在這刑罰中也有憐憫相混,因為他沒有立刻被剪除,而是得了悔改的餘地;因為神向我們長久忍耐,不願有一人沉淪。

該隱的怨訴(主前3875年)

創世記 4:13–15和合本(神版)
13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14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15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這裡我們進一步記述了針對該隱的審理。

I.這裡是該隱對宣判在他身上之刑罰的怨訴,認為它艱難而嚴厲。有人把他的話看作絕望的言語,並讀作:我的罪孽大到不能被赦免;如此,他所說的就是對神憐憫的責備和冒犯,而惟有盼望這憐憫的人才得其益處。在赦罪的神那裡,最大的罪和最大的罪人也有赦免;但那些對赦免絕望的人,就喪失了它。剛才該隱還把他的罪看作無事,如今他又走到另一極端:撒但驅趕他的奴僕從僭妄走向絕望。我們無論怎樣惡看罪都不為過,只要我們不把它看作不可赦免。但該隱似乎更像是在說憤懣的話: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擔當的;如此,他所說的就是對神公義的責備和冒犯,並且不是抱怨他的罪何等重大,而是抱怨他的刑罰何等極端,彷彿這刑罰與他所該得的不相稱。他沒有在判決中稱神為義,反倒定神的罪;他不接受自己罪孽的刑罰,卻與之爭執。請注意,不悔改、不自卑的心之所以不能因神的責備而歸正,是因為他們以為自己受了委屈;而我們若更關心自己的受苦,而不是自己的罪,這就是極大剛硬的證據。法老所關心的只是這一次的死亡,不是這罪(出埃及記 10:17);該隱在這裡也是如此。他是活人,卻仍抱怨自己罪的刑罰(耶利米哀歌 3:39)。他以為自己被嚴厲對待,其實他受的是恩待;他呼喊自己受了冤屈,其實更有理由驚奇自己還不在地獄裡。禍哉,那如此與造他的主相爭,並同審判他的主進入審判的人。如今,為了證明這怨訴有理,該隱詳論這判決。#

1.他看見自己因此被排除在神的恩寵之外,並斷定自己既受咒詛,就從神面前被隱藏;這實在正是神咒詛的真實性質;被定罪的罪人發現確是如此,因為有話對他們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那些永遠被關在神的愛和眷顧之外、並在他恩典的一切盼望之外的人,確實是受咒詛的。#

2.他看見自己被逐出今生一切安慰之外,並斷定自己既是流離之人,實際上就是今日被趕逐離開這地面。在地上沒有安定之處,等同於在地上沒有地方。在墳墓中安息,勝過全然不得安息。#

3.他看見自己因此被逐出團契,從教會中被剪除,並被禁止參與公共聖禮。他的手滿了血,就不可再帶來虛浮的供物(以賽亞書 1:13、15)。也許他抱怨自己被趕逐離開這地面時,所指的就是這個;因為他被關在教會之外,而那時尚無人離棄教會;他從神面前被隱藏,不得與神的眾子一同來,在耶和華面前呈現自己。#

4.他看見自己因此暴露在全人類的仇恨和惡意之下:凡遇見我的,必殺我。無論他飄蕩到哪裡,他都在性命的危險中,至少他如此認為;又像一個負債的人,以為凡遇見的都是法警。當時除了他的近親之外並無活人;然而他連他們也有理由害怕,因為他自己曾如此殘忍地對待他的兄弟。有人讀作:凡遇見我的,都必殺我;不僅是“人中凡遇見我的”,也是“萬物中凡遇見我的”。他看見自己被拋出神的保護之外,就看見全造物都武裝起來攻擊他。請注意,未蒙赦免的罪疚使人充滿持續的驚恐(箴言 28:1;約伯記 15:20、21;詩篇 53:5)。寧可懼怕而不犯罪,不可犯罪之後再懼怕。萊特富特博士認為該隱這句話應讀作一個願望:如今,因此,願凡遇見我的都可以殺我。他心中痛苦,求死卻不得死(約伯記 3:20–22),正如那些在屬靈痛苦之下的人(啟示錄 9:5、6)#

II.這裡是神對判決的確認;因為他審判時必得勝(第15節)。請觀察,#

1.該隱怎樣藉此宣告在忿怒中受保護;我們可以設想,這宣告被通知給當時存在的整個小世界: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因為那樣一來,他所受的判決(就是他必流離飄蕩)就會被挫敗。被定罪的囚犯在法律的特別保護之下;那些被指定獻給公共公義的人,不可被獻給私人報復。神既在該隱的事上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那麼任何人若從神手中奪過刀劍,都是大膽的僭越,是對神明示旨意的輕蔑,因此要遭報七倍。請注意,神保護並延長甚至極惡之人的生命,也有智慧而聖潔的目的。神待某些人是照著那個禱告:不要殺他們,恐怕我的民忘記;求你用你的能力使他們四散(詩篇 59:11)若該隱立刻被殺,他就會被遺忘(傳道書 8:10);但如今他活著,就更可怕、更長久地成為神公義的紀念,彷彿被掛在鎖鏈上。#

2.他怎樣在忿怒中被標記:耶和華給該隱立一個記號,使他與其餘人類區別開來,並表明他就是殺害自己兄弟的人,誰也不可傷害他,但人人都可向他發噓聲。神給他打上恥辱烙印(如同某些罪犯在臉頰上被烙),並把這樣一個可見且不可磨滅的羞辱和 disgrace 記號加在他身上,使一切有智慧的人都避開他,以致他不能不是一個流離飄蕩的人,併成為萬物中的渣滓。#

該隱的家族(主前3875年)

創世記 4:16–18和合本(神版)
16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17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做以諾。18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拉麥。

這裡我們進一步記述該隱,以及他被神棄絕之後的結局。

I.他順從地接受了判決中使他從神面前被隱藏的那一部分;因為(第16節)他離開耶和華的面,就是說,他甘願棄絕神和宗教,並滿足於放棄其特權,好使自己不在其誡命之下。他離棄亞當的家庭和祭壇,撇下對敬畏神的一切自稱,以後再也不到良善之人中間,也不參加神的聖禮。請注意,那些假冒為善的認信者,曾向全能神偽裝並輕慢行事,理當被任憑自己,去行某些極其可恥的事,從而丟棄他們曾經羞辱、並在其掩蓋之下否認其能力的敬虔外貌。該隱如今離開耶和華的面,我們再也沒有發現他為得安慰而重新來到這面前。地獄就是從主面前受毀滅(帖撒羅尼迦後書 1:9)。那是從一切良善的泉源被永遠放逐。這就是罪人的選擇;他們的結局也將如此,至終叫他們永遠蒙羞。#

II.他試圖抗拒判決中使他成為流離飄蕩之人的那一部分;因為,#

1.他選擇了自己的土地。他去住在伊甸東邊,某處遠離亞當及其敬虔家庭所居之地,使自己和他受咒詛的世代與聖潔的後裔分別出來,使他的營與聖徒的營和蒙愛的城分別出來(啟示錄 20:9)。在伊甸東邊,有基路伯和發火焰的劍(第3章第24節)。他在那裡選擇自己的分,彷彿要蔑視主的可畏。但他安居的嘗試是徒然的;因為他所住之地對他成了挪得之地(即搖動或戰兢之地),這是由於他自己靈裡持續的不安和不得安寧。請注意,離開神的人在別處不能找到安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之後,就再沒有安息。那些把自己關在天國之外的人,把自己交給了永遠的戰兢。“所以,我的心哪,要回到你的安息,回到你在神里的安息;否則你必永遠不得安寧。”#

2.他建造一座城作為居所(第17節)有些人讀作:他正在建造一座城,就是一直建造它;但因咒詛在他和他手所作的工之上,他不能完成它。或者,照我們所讀的,他建造了一座城,作為與神的教會固定分離的記號,而他也無意再回到其中。這城要成為叛教的總部。請在此觀察,#

(1)該隱對神聖判決的藐視。神說他必流離飄蕩。若他悔改並自卑,這咒詛本可轉為祝福,如利未支派所受的那一句,他們必分散在雅各中,散居在以色列中;但他不悔改、不自卑的心與神相反而行,決意不顧上天而定居,於是那本可成為祝福的,反被轉為咒詛。#

(2)試看該隱離棄神之後的選擇:他選定在這個世界安居,作為他永遠的安息。那些等候天上之城的人,在地上選擇住在帳棚中;但該隱像一個不顧念那城的人,在地上為自己建造了一座城。那些受神咒詛的人,容易在此下界尋求他們的安居和滿足(詩篇 17:14)#

(3)試看該隱採用什麼方法來抵禦那持續纏擾他的恐懼。他承擔這項建造工程,為要使自己的思緒轉離對自身悲慘處境的思想,並用斧頭和錘子的響聲淹沒有罪良心的呼喊。這樣,許多人把自己推入世務的忙亂中,以挫敗自己的認罪感。#

(4)試看惡人常常怎樣搶在神子民前面,並在外在興盛上超過他們。該隱和他受咒詛的族類住在城中,而亞當和他蒙福的家庭住在帳棚裡。我們不能憑眼前的一切判斷愛或恨(傳道書 9:1、2)#

3.他的家族也被建立起來。這裡記述他的後裔,至少是他家族的繼承者,直到七代。他的兒子是以諾,名字與那位與神同行的聖人相同,但品格不同(第5章第22節)。好人和壞人可以有同樣的名字;但神能分辨加略人猶大和非加略人猶大(約翰福音 14:22)。他更多後裔的名字被提到,但只是略略提到;不像聖潔後裔的名字那樣(第5章),在那裡每個人有三節經文,而這裡三四個人只在一節中。他們被匆匆數算,彷彿與神所揀選的人相比,並不被珍視,也不被喜愛。#

拉麥的家族(主前3875年)

創世記 4:19–22和合本(神版)
19拉麥娶了兩個妻:一個名叫亞大,一個名叫洗拉。20亞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帳棚、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21雅八的兄弟名叫猶八;他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22洗拉又生了土八·該隱;他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土八·該隱的妹子是拿瑪。

這裡我們有一些關於拉麥的細節,他是在該隱一系中從亞當數來的第七代。請觀察,

I.他娶了兩個妻子。最先違背婚姻原初律法,就是二人成為一體的,乃是該隱墮落族類中的一個人。在此以前,一個男人同時只有一個妻子;但拉麥娶了兩個。起初並不是這樣(瑪拉基書 2:15;馬太福音 19:5)。請在此看見,#

1.那些離棄神教會和聖禮的人,使自己暴露在各樣試探之下。#

2.當一種壞習俗由壞人開始時,有時品格較好的人也會因不謹慎而被牽引去效法他們。雅各、大衛和許多其他本來是好人的人,後來也被拉麥所開始的這罪纏住。#

II.儘管如此,他在兒女上得了幸福。雖然他娶兩個妻子而犯罪,他仍因兩人都生了兒女而蒙福,並且那些兒女在他們的世代成了有名的人,並非因他們的敬虔而有名,因為此處沒有提及這一點(從所顯明的看,他們是那時代的異教之人),而是因他們的才智。他們不僅自己是從事事務的人,也是對世界有用的人,並因發明、或至少改進某些有用技藝而傑出。#

1.雅八是一位著名的牧人;他自己極喜愛飼養牲畜,又很善於設計最有利的方法來做這事,並教導別人這些方法,以致那時代的牧人,甚至後世的牧人,都稱他為祖師;或者也許他的子孫在他之後受教從事同樣職業,這一家就成了牧人之家。#

2.猶八是一位著名的音樂家,特別是管風琴手,並且是最先為音樂這高貴藝術或科學制定規則的人。當雅八把他們帶上一條致富的道路時,猶八把他們帶上一條作樂的道路。那些在富足中度日的人,不會沒有鼓瑟和琴(約伯記 21:12、13)。禧年號角很可能就是因他的名字猶八而得名;因為最好的音樂乃是宣告自由和救贖的音樂。雅八是他們的潘神,猶八是他們的阿波羅。#

3.土八該隱是一位著名的鐵匠,極大改進了銅鐵加工的技藝,用於戰爭和農事。他是他們的伏爾甘。請在此看見,#

(1)屬世之事是屬肉體的惡人唯一放在心上的事,也是他們最有才智、最殷勤投入的事。受咒詛的該隱這一不敬虔族類正是如此。這裡有牧人的祖師和音樂家的祖師,卻沒有信徒的祖師。這裡有一位教導銅鐵技藝的人,卻沒有人教導對主的良善知識。這裡有如何致富、如何強盛、如何作樂的籌算,卻在他們中間沒有神,也沒有對他的敬畏和事奉。眼前的事充滿大多數人的頭腦。#

(2)即使那些缺乏神的知識和恩典的人,也可能被賦予許多卓越而有用的才能,使他們在自己的世代有名並有用。普通恩賜賜給壞人,而神為自己揀選世上愚拙的。#

創世記 4:23–24和合本(神版)
23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24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從拉麥這番話,就是這裡所記錄、且很可能在當時被廣泛談論的話中,他進一步顯明自己是個惡人,正如該隱受咒詛的族類通常如此。請觀察,

1.他怎樣傲慢而專橫地對自己的妻子說話,像一個期待極大尊重和順從的人:拉麥的妻子們,聽我的聲音。他既娶了兩個妻子,破壞了婚姻的一條律法,又破壞另一條律法,這並不奇怪;那條律法要求他善待並溫柔對待自己所娶的人,並按妻子為較軟弱的器皿而尊重她。那些最要求別人尊重、最常呼喚親屬認清本分並盡本分的人,並不總是最謹慎儘自己本分的人。#

2.他對周圍所有人何等嗜血而野蠻:我殺了,或(如旁註所說)我願殺一個人來受我的傷,殺一個少年人來受我的損。他承認自己性情兇猛殘忍,會毫不憐憫地向四周攻擊,殺害一切擋在他路上的人;不論是成年人,還是少年人,甚至即便他自己在衝突中有受傷受損的危險。有人認為,因為(第24節)他把自己與該隱相比,他曾殺害聖潔後裔中的某些人,即神真正的敬拜者,並且他承認這是對他良心的傷害和對他靈魂的損害;然而他像該隱一樣繼續不悔改,戰兢卻不自卑。或者,他的妻子知道他的性情如何,知道他多麼容易挑釁並記恨挑釁,就害怕遲早有人會成為致他於死地的人。“不要怕,”他說,“我藐視任何攻擊我的人;無論誰這樣做,任憑我親自與他較量;我必殺他,不管他是成年人還是少年人。”請注意,兇暴嗜血之人常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腓立比書 3:19),彷彿他們不顧有多少生命被獻給自己憤怒的怨恨,也不顧自己被多麼憎恨,只要他們能被人懼怕,這就是他們的安全和尊榮。Oderint, dum metuant:任憑他們恨,只要他們懼怕。#

3.他怎樣在自己的惡道上不敬虔地僭妄倚仗神的保護(第24節)他曾聽見該隱必遭報七倍(第15節),就是說,若有人膽敢殺該隱,即使該隱因殺害弟兄而配死千次,那人也要因這樣做而受到嚴厲追究和懲罰;於是他推論說,若有人因他所犯的謀殺而殺他,神更會為他的死伸冤。彷彿神因該隱個案中特有的特別原因,為了延長並保障該隱生命而給予的特別看顧(其實也是為了他更重的刑罰,如同被定罪之人的存在被延續一樣),是被設計來保護一切殺人者的。因此拉麥乖謬地論證:“若神為該隱的安全作安排,更何況為我的安全;因為我雖殺了許多人,卻從未像他那樣在毫無挑釁之下殺害自己的親兄弟。”請注意,有些罪人被暫緩刑罰,神向他們施行忍耐,常常被濫用,以致別人也在同樣有罪的道路上更加剛硬(傳道書 8:11)然而,雖然公義擊打某些人緩慢,其他人卻不能因此確信自己不會被迅速的毀滅奪去。或者,若神長久容忍那些這樣僭妄倚仗他寬容的人,他們也不過是藉此為自己積蓄忿怒,直到忿怒的日子。#

如今,這就是我們在聖經記錄中所擁有的關於受咒詛之該隱的家族和後裔的一切,直到我們發現他們全都在普世洪水中被剪除並滅亡。

塞特的出生(主前3874年)

創世記 4:25–26和合本(神版)
25亞當又與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 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26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這是在本章故事中第一次提到亞當。毫無疑問,亞伯被殺、該隱不悔改並叛離,對他和夏娃來說都是極大的憂傷,而且更甚的是,他們自己的邪惡如今管教他們,他們的背道責備他們。他們的愚妄使罪和死進入世界;如今他們因之受痛苦,藉此在一日之內失去兩個兒子(第27章第45節)。當父母因兒女的邪惡而憂傷時,他們應當藉此哀嘆那從他們傳下來的本性敗壞,就是苦毒的根。但在這裡,我們看見那在苦難中使我們始祖得安慰的事。

I.神使他們看見自己家族的重建;這個家族曾因那悲慘事件而嚴重動搖並削弱。因為,#

1.他們看見自己的後裔,就是另一個後裔代替亞伯(第25節)請觀察神在護理中待他子民時的仁慈和溫柔;當他從他們那裡取去一個安慰時,他就另賜一個安慰代替它,而這新安慰對他們可能比他們以為生命所繫的那個更大的祝福。這個另一個後裔就是教會將要在其中被建立並延續的人;他來代替亞伯,因為認信者的繼承就是殉道者的復興,也彷彿是神被殺見證人的復活。這樣,我們為死人受洗(哥林多前書 15:29),就是說,我們借洗禮被接納進入教會,是為了或代替那些因死亡,尤其因殉道而從教會中被移去的人;我們填補他們的位置。那些殺害神僕人的人希望藉此耗盡至高者的聖民;但他們必被欺騙。基督仍必看見他的後裔;神能從石頭中給他興起兒女,並使殉道者的血成為教會的種子;我們確信,教會的土地絕不會因缺少繼承人而喪失。他們憑預言的靈給這兒子起名叫塞特(就是設立、安定、或安放的意思),因為在人類要在他的後裔中延續直到時間的終結,並且彌賽亞要從他而出。當該隱這叛教的首領被作成飄蕩者時,真正教會將從其而出的塞特卻是安定的。在基督和他的教會裡,才有唯一真實的安居。#

2.他們看見自己後裔的後裔(第26節)塞特生了一個兒子,名叫以挪士,這是所有人的通稱,表明人類處境中的軟弱、脆弱和悲慘。最好的人最深感這些事,無論在自己身上,還是在兒女身上。我們無論多麼安定,也必須提醒自己是脆弱的。#

II.神使他們看見宗教在他們家中復興:那時候,人才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26節。一個好人若不同時看見以色列有平安,並看見從他而出的人行在真理中,那麼看見自己的子孫,並不能給他多少安慰。無疑,神的名在此以前已經被求告;但如今,#

1.敬拜神的人開始激勵自己,在宗教之事上比以往行得更多;也許不是比起初所行的更多,而是比近來所行的更多,因為自從該隱背棄以後,宗教已有衰落。如今人開始敬拜神,不僅在他們的內室和家中,也在公開而莊嚴的聚會中。或者,如今宗教有了如此大的改革,以致彷彿是它的一個新開端。“那時候”可以不是指以挪士的出生,而是指前面整個故事:那時候,當人們在該隱和拉麥身上看見罪藉著天然良心的運行所產生的可悲後果;當他們看見神對罪和罪人的審判;那時候,他們在宗教上就更加活潑而堅定。別人越壞,我們就應當越好,並且越發熱心。#

2.敬拜神的人開始把自己分別出來。旁註讀作:那時候,人才開始被稱為耶和華的名下之人,或開始以此自稱。如今該隱和那些離棄宗教的人已經建造了一座城,開始公開擁護不虔和無宗教,並稱自己為人的兒子;那些持守神的人也開始公開擁護他和他的敬拜,並稱自己為神的兒子。如今,認信者與褻慢世俗之人之間的區別開始了;這區別從那時起一直保持,並且只要世界存立,就必繼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