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創世記 23
創世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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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拉之死(主前1857年)
1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這是撒拉一生的歲數。2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亞巴,就是希伯 。亞伯拉罕為她哀慟哭號。
這裡我們看見:
1.撒拉的年歲(第1節)。差不多四十年前,她曾稱自己老了(第18章第12節)。老年人因自認年老,並不會死得更早,卻可以死得更好。#
2.她的死(第2節)。壽數最長的人終究也必須死。亞伯拉罕和撒拉多年舒適地同住;但死亡把別的事都不能分開的人分開了。天上特別的朋友和蒙愛的,也不能免受死亡的打擊。她死在迦南地,她在那裡作寄居者已有六十多年。#
3.亞伯拉罕為她哀慟;他是真正哀慟的人。他不僅照當時的習俗履行哀悼的禮儀,像在街上往來的哀哭者一樣,而且真誠地哀嘆自己失去一位賢妻的重大損失,並證明他對她的愛直到最後仍然堅定。這裡用了兩個詞:他來哀慟,也來哭泣。他的憂傷不是假裝的,而是真實的。他來到她的帳棚,坐在屍身旁邊,在那裡獻上眼淚的貢賦,使他的眼目可以感動他的心,也使他可以更尊重那已經離去之人的記念。注意,哀悼我們近親的死亡,不僅是合法的,也是本分;這既是順服神的護理,因為神這樣召我們哭泣哀慟,也是尊敬那些當受尊敬的人。眼淚是我們應當獻給已故朋友的貢賦。身體既被撒下,就必須用水澆灌。但我們不可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憂傷;因為藉著恩典,我們對他們並對自己都有美好的盼望。#
麥比拉洞(主前1857年)
3後來亞伯拉罕從死人面前起來,對赫人說:4「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5赫人回答亞伯拉罕說:6「我主請聽。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只管在我們最好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我們沒有一人不容你在他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7亞伯拉罕就起來,向那地的赫人下拜,8對他們說:「你們若有意叫我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就請聽我的話,為我求瑣轄的兒子以弗 ;9把田頭上那麥比拉洞給我;他可以按著足價賣給我,作我在你們中間的墳地。」10當時以弗 正坐在赫人中間。於是,赫人以弗 在城門出入的赫人面前對亞伯拉罕說:11「不然,我主請聽。我送給你這塊田,連田間的洞也送給你,在我同族的人面前都給你,可以埋葬你的死人。」12亞伯拉罕就在那地的人民面前下拜,13在他們面前對以弗 說:「你若應允,請聽我的話。我要把田價給你,求你收下,我就在那裡埋葬我的死人。」14以弗 回答亞伯拉罕說:15「我主請聽。值四百舍客勒銀子的一塊田,在你我中間還算什麼呢?只管埋葬你的死人吧!」
這裡記載:
I.亞伯拉罕向他的鄰舍赫人謙卑請求,要在他們中間得一塊墳地(第3、4節)。他現在還得辦這事,似乎奇怪;但我們應當把這歸因於神的護理,而不是他的無備,正如 使徒行傳 6:5 所顯明的,那裡說,神在迦南沒有給他產業。凡為自己身體死後預備墳地的人,若也同樣小心為自己的靈魂預備安息之處,那就好了。請在這裡觀察:#
1.這件事暫時給亞伯拉罕的憂傷帶來合宜的轉移:他從死人面前起來。那些發現自己有為已故親屬過度憂傷的危險、並正進入那試探的人,必須謹慎,不可凝視自己的損失,獨坐憂鬱。必須有一個時候從死人面前起來,停止哀哭。因為,感謝神,我們的幸福並不繫於任何受造物的生命。安排葬禮,像這裡一樣,可以用來轉移死亡初臨時的悲傷,那時悲傷最有可能專橫轄制。哭泣不可妨礙撒種。#
2.他向赫的子孫所用的理由,就是: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所以我沒有預備,必須謙卑地向你們懇求一塊墳地。這是亞伯拉罕藉以承認自己在地上是客旅、是寄居者的一個機會;他不以這樣公開承認為恥(希伯來書 11:13)。注意,我們親屬的死亡應當有效地提醒我們,我們在這世界並非在家。他們去了,就說:我們也正在去。#
3.他在這事辦妥以前的不安,由這句話暗示出來:使我可以把我的死人埋葬,不在我眼前。注意,死亡會使那些活著時為我們眼目所戀慕的人,變得令我們看見就不快。那曾經鮮活生動的面容變得蒼白可怖,適合被移到黑暗之地。她還在他眼前時,就重新激起他的悲傷;他要防止這種事。#
II.赫的子孫向他所作的慷慨提議(第5、6節)。他們恭維他:#
1.以尊敬的稱號:你在我們中間是神的首領,原文是這樣;不僅偉大,而且良善。他稱自己為外人和寄居的;他們稱他為大首領;因為凡自卑的,必升為高。神曾應許使亞伯拉罕的名為大。#
2.以他們最好的墳墓相讓。注意,即使自然之光也教導我們,要對眾人有禮貌並表敬意,雖他們是外人和寄居的。這些迦南人高貴的慷慨,使許多自稱以色列人的吝嗇、自私和乖戾蒙羞並受責備。請觀察,這些迦南人樂意使自己的塵土與亞伯拉罕的塵土相混,並且願他們的結局像他的結局一樣。#
III.亞伯拉罕向他們所作的具體提議(第7–9節)。他以一切可能的端莊和尊重,感謝他們仁慈的提議;他雖是大人物,是老人,如今又是哀慟的人,卻仍起來,在他們面前謙卑下拜(第7節)。注意,宗教教導人有良好的禮貌;凡把宗教安置在粗魯和鄙陋中的人,是濫用了宗教。隨後他選定自己認為最方便的地方,就是麥比拉洞;那地方很可能在他附近,並且還未被用作墳地。現今的主人是以弗侖。亞伯拉罕不能聲稱自己對他有什麼權益,但他希望他們運用他們對以弗侖的影響,使他購得那洞和洞所在的田。注意,以公平誠實的手段,適度地渴望獲得對我們合宜的東西,並不是第十誡所禁止的貪戀鄰舍之物。#
IV.以弗侖把自己的田送給亞伯拉罕:這田我給你(第10、11節)。亞伯拉罕以為必須求他出售;但事情一提出來,以弗侖不等懇求,就甘心把它送給他。有些人的慷慨比別人所想的更多。亞伯拉罕無疑曾利用一切機會善待鄰舍,並盡己所能服事他們;現在他們回報他的恩情:因為澆灌人的,自己也必得澆灌。注意,若那些承認宗教的人,以顯著的禮貌和對眾人的樂於服事來裝飾他們所承認的信仰,他們就會發現,這不僅歸榮耀給神,也會反彈回來成為他們自己的安慰和益處。#
V.亞伯拉罕謙遜而真誠地拒絕以弗侖仁慈的提議(第12、13節)。他為此向他致以豐盛的感謝(第12節),在那地百姓面前向他下拜,使他們因看見亞伯拉罕尊重以弗侖而更加尊重他(撒母耳記上 15:30),但他定意給他田價,就是田的全價。亞伯拉罕拒絕這禮物,並不是出於驕傲,也不是因為他鄙視欠以弗侖的人情;而是:#
1.出於公義。亞伯拉罕有許多金銀(第13章第2節),有能力支付田價,因此不願利用以弗侖的慷慨。注意,誠實和尊榮一樣,都禁止我們揩鄰舍的油,或強佔那些慷慨之人的便宜。約伯貧窮時曾以此安慰自己,就是他未曾白吃地裡的果實(約伯記 31:39)。#
2.出於謹慎。他願意付錢,免得以弗侖這番好心情過去之後,用這事責備他,說,我使亞伯拉罕富足(第14章第23節);或免得下一個繼承人質疑亞伯拉罕的所有權(因為那授予並無任何代價),而把田索回。後來大衛也這樣拒絕亞勞拿的提議(撒母耳記下 24:24)。我們不知道將來會從那些現在最仁慈慷慨的人那裡受到什麼冒犯。#
VI.以弗侖定出地價,卻沒有堅持索取:這地值四百舍客勒銀子(約合我們五十英鎊),但這在你我之間算什麼呢(第14、15節)?他寧願使朋友受惠,也不願讓自己口袋裡多這麼多錢。在這事上,以弗侖顯明:#
1.他大大輕看世上的財富。這在你我之間算什麼呢?這是小事,不值得一提。許多人會說:這是一大筆錢;可以在孩子的產業份額中有很大用處。但以弗侖說:這算什麼呢?注意,人若對這世界一切財富都存低微輕看的想法,這是極美的事;它是那並非實有之物,人的生命也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加福音 12:15)。#
2.他對朋友和鄰舍有極大的禮貌和樂於成全。以弗侖沒有把亞伯拉罕當作寄居的外人而猜忌他,也沒有把他當作可能昌盛發財的人而嫉妒他。他並未因亞伯拉罕在宗教上的特異而對他懷惡意,反而待他比今日大多數人待自己的親兄弟還仁慈:這在你我之間算什麼呢?注意,任何小事都不應在真正朋友之間引起遲疑和分歧。當我們受試探,因受冒犯而動怒,因要求自己的權利而強硬,或因拒絕施恩而嚴厲時,我們應當用這個問題來回應試探:這在我和我的朋友之間算什麼呢?#
撒拉的葬禮(主前1857年)
16亞伯拉罕聽從了以弗 ,照著他在赫人面前所說的話,把買賣通用的銀子平了四百舍客勒給以弗 。17於是,麥比拉、幔利前、以弗 的那塊田和其中的洞,並田間四圍的樹木,18都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乃是他在赫人面前並城門出入的人面前買妥的。19此後,亞伯拉罕把他妻子撒拉埋葬在迦南地幔利前的麥比拉田間的洞裡。(幔利就是希伯 )。20從此,那塊田和田間的洞就藉著赫人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作墳地。
這裡我們看見亞伯拉罕和以弗侖關於墳地之交易的結尾。這買賣是在眾鄰舍面前,在赫的子孫在場並聽見時公開達成的(第16、17節)。注意,謹慎和公義一樣,都指引我們在交易中公平、公開、光明正大。欺詐的契約厭惡光,選擇暗中進行;但那些在買賣中有誠實意圖的人,並不在乎誰作他們的見證人。我們的法律認可公開市場中的買賣,以及登記的契據。請觀察:
1.亞伯拉罕沒有欺詐、詭計,也沒有進一步拖延,就付了錢(第16節)。他樂意支付,毫不遲疑;他足額支付,毫不減少;他按重量支付,是商人通用的錢,毫無欺騙。請看錢幣多早就被用於幫助商業;也請看凡當付的錢,應當何等誠實地支付。請觀察,雖然迦南全地都是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但他得著那地的時候還沒有來到,所以他現在所需用的,就買下來並付了價。注意,統治權並不是建立在恩典之上。聖徒對永遠產業的所有權,並不使他們有權佔有這世界的產業,也不使他們行不義成為正當。#
2.以弗侖誠實公平地把那地的有效所有權給他(第17、18、20節)。那田連同一切附屬之物,都在公開庭會中轉讓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直到永遠;不是藉著文字(看來當時還未使用文字),而是藉著在見證人面前如此公開莊嚴的宣告,足以完成轉讓。注意,正如所買之物必須誠實付款,所賣之物也必須誠實交付並保證。#
3.亞伯拉罕因此取得產業,並把撒拉埋葬在所買田地中的洞或墓穴裡(無論是天然形成還是人工修成,不能確定)。亞伯拉罕來到迦南以後,很可能曾埋葬過家中的僕人,但普通人的墳墓(列王紀下 23:6)也許足以供他們使用;如今撒拉死了,必須為她的遺體找一個特別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
(1.)墳地是亞伯拉罕在迦南所擁有的第一塊土地。注意,當我們進入世界時,思想自己將離開世界,是好的;因為我們一出生,就開始死亡。#
(2.)這也是他一生唯一擁有的一塊地,儘管那全地按未來繼承權都是他自己的。那些在這地上擁有最少的人,也在其中找到一座墳墓。亞伯拉罕所預備的,不是像該隱和寧錄那樣的城,而是一座墳墓,#
[1.]為要成為他自己和後裔關於死亡的恆常紀念,使他和他們都可以學習天天死。這墳墓據說在田地的盡頭(第9節);因為無論我們的產業是什麼,盡頭都有一座墳墓。#
[2.]為要成為他相信並盼望復活的憑據;因為若身體永遠被丟棄,而且必不再復起,為什麼還要如此顧念身體呢?亞伯拉罕在這事上明明說出,他尋求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屬天的家鄉。亞伯拉罕在活著的時候甘願仍然遷移漂泊,卻為自己預備一個地方,使他死的時候,肉體可以在指望中安息。#
這裡記載:
I.亞伯拉罕為撒拉之死哀慟(第1、2節)。#
II.亞伯拉罕為撒拉購置墳地。#
1.亞伯拉罕謙卑地提出購買(第3、4節)。#
2.雙方以許多彼此的禮貌和尊重,公平商議並議定(第5–16節)。#
3.付清買價(第16節)。#
4.那產業轉讓並保證歸亞伯拉罕所有(第17、18、20節)。#
5.撒拉的葬禮(第19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