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創世記 14
創世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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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得被擄(主前1913年)
1當暗拉非作示拿王,亞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瑪作以攔王,提達作戈印王的時候,2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3這五王都在西訂谷會合;西訂谷就是鹽海。4他們已經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5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殺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殺敗了蘇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殺敗了以米人,6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殺敗了何利人,一直殺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7他們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殺敗了亞瑪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8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谷擺陣,與他們交戰,9就是與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交戰;乃是四王與五王交戰。10西訂谷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裡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11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12又把亞伯蘭的侄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
這裡記述了我們在聖經中讀到的第一場戰爭;雖說列國的戰爭在歷史中最為顯著,但若亞伯蘭和羅得沒有牽涉其中,我們就不會得著這段歷史。現在,論到這場戰爭,我們可以觀察:
I.參與戰爭的各方。入侵者是四位王,其中兩位竟是示拿王和以攔王(即迦勒底和波斯),然而他們大概並非那些大國的主權君王親自前來,而是他們手下的官員,或更可能是從那些大國出來、定居在所多瑪附近的一些殖民群體的首領和領袖,只是仍保留其原出之國的名號。被入侵者是約旦平原上彼此相近的五座城的王,即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和瑣珥。其中四位王被提名,第五位瑣珥或比拉王卻未提名,或因他比其餘的更卑微無足輕重,或因他比其餘的更邪惡、更無榮耀,配被遺忘。#
II.這場戰爭的起因,是五王背叛基大老瑪的統治。他們服事他十二年。他們雖有肥美之地,卻在作外邦勢力的納貢者時,不能把自己所有的稱為自己的,因此從中所得的喜樂很少。富饒之地是可羨慕的獵物,而安逸奢侈之地,對日漸強大的勢力來說,是容易得著的獵物。所多瑪人是迦南的後裔,挪亞曾宣告迦南要作閃的僕人,而以攔是從閃而出;那預言如此早便開始應驗。第十三年,他們開始厭倦自己的臣服,就背叛,拒絕納貢,並企圖掙脫軛,恢復他們古時的自由。第十四年,經過一段停頓和預備之後,基大老瑪聯合他的盟友,著手懲治並降服這些叛逆者;既然不能用別的方法,他就要用刀劍向他們索取貢物。注意,驕傲、貪婪和野心,乃是戰爭與爭鬥所從出的私慾。成千上萬人的血,已經獻給這些永不滿足的偶像。#
III.戰爭的進展和成敗。四王使鄰近諸國荒廢,並以掠物使自己富足(第5–7節);所多瑪王聽到這警報,本當明智地降服,尋求和平條件;因為他怎能與一個如此因勝利而氣焰正盛的仇敵搏鬥呢?但他寧願冒至極的危險也不願屈服,結果也正如此。Quos Deus destruet eos dementat:神定意毀滅的人,他使其陷入愚妄。#
1.所多瑪王及其盟友的軍隊被擊潰;看來,其中許多人逃過了刀劍,卻死在石漆坑裡(第10節)。在各處我們都被各樣的死亡包圍,尤其在戰場上。#
2.城市被掠奪(第11節)。所多瑪的一切財物,尤其是他們儲存的食物和糧食,都被征服者帶走。注意,當人濫用豐厚護理的恩賜,放縱於貪食和過度時,神藉著某種審判剝奪他們所濫用之物,是公義的,也是他通常的作為(何西阿書 2:8、9)。#
3.羅得被擄(第12節)。他們把羅得和他的財物也一同帶走。現在,羅得在這裡可被看作:#
(1)與鄰舍一同承受這共同的災禍。雖然他本人是義人,而且(這裡特意提到)是亞伯蘭侄兒,他仍與其餘的人一同陷入這一切患難。注意,凡事臨到眾人都是一樣(傳道書 9:2)。最好的人也不能向自己保證在今生免除最大的患難;當神的審判遍行時,我們自己的敬虔,或我們與天上蒙愛之人的關係,都不能成為我們的保障。還要注意,許多誠實人因邪惡鄰舍而遭受更壞的境遇。因此,我們的智慧就是與他們分別,或至少使自己有別於他們(哥林多後書 6:17),從而救拔自己(啟示錄 18:4)。#
(2)為他在這裡選擇居所的愚昧而受苦。當經上說“他們帶走亞伯蘭侄兒、住在所多瑪的羅得”時,這一點清楚地被暗示了。亞伯蘭如此近的親屬,本應作亞伯蘭的同伴和門徒,並住在他的帳棚旁;但若他選擇住在所多瑪,他若分受所多瑪的災禍,就只能怪自己。注意,當我們離開本分的道路時,就是把自己置於神保護之外,也不能期望由我們的私慾所作的選擇會以我們的安慰為結局。這裡特別提到他們奪取羅得的財物,就是那些曾引起他與亞伯蘭爭執並使他離開亞伯蘭的財物。注意,若我們容許自己因某些享樂而失去享受神的福分,神剝奪我們這些享樂乃是公義的。#
羅得被擄並獲救(主前1913年)
13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裡。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14亞伯蘭聽見他侄兒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15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士革左邊的何把,16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侄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
這裡記述了我們所見亞伯蘭參與的唯一軍事行動;促使他這樣做的,不是他的貪婪或野心,而純粹是出於慈愛的原則;這不是為使自己富足,而是為幫助他的朋友。從來沒有一次軍事遠征,比亞伯蘭這次更尊榮地被髮起、推進並完成。這裡我們看到:
I.有關他親族遭難的消息被帶給他。護理如此安排,使他當時寄居在不遠處,好叫他能成為極近的幫助。#
1.這裡稱他為希伯來人亞伯蘭,也就是希伯的兒子和跟隨者;在那個墮落的時代,真宗教的承認在希伯的家族中得以維持。亞伯蘭在此行事像一個希伯來人:以一種無愧於宗教承認者之名與品格的方式行事。#
2.這消息是由一個逃命如得掠物的人帶來的。他很可能是所多瑪人,並且同他們中最壞的一樣壞;然而他知道亞伯蘭與羅得的關係,以及亞伯蘭對他的關切,就懇求他的幫助,並盼望因羅得的緣故得蒙成全。注意,最壞的人在患難之日,也會樂意聲稱自己認識智慧善良的人,並由此在他們身上得著利益。陰間的財主稱亞伯蘭為父;愚拙的童女也向聰明的童女求情,要分她們的油。#
II.他為這次遠征所作的預備。這事業顯然是好的,他受召參與其中也是清楚的,因此他急速武裝他家裡生養、訓練有素的僕人,共三百一十八人:一個大家庭,卻是一支小軍隊,人數大約與基甸擊潰米甸人的軍隊相當(士師記 7:7)。他帶出他訓練有素的僕人,或受教理教導的僕人;他們不僅受過戰爭技藝的訓練,而當時的戰爭技藝遠不及後來更壞的時代所發展到的完善程度,也受過宗教原則的教導;因為亞伯蘭吩咐他的家眷遵守主的道。這表明亞伯蘭是:#
1.一個偉大的人,有這麼多僕人倚靠他、受他差用;這不僅是他的力量和尊榮,也給了他行善的大好機會,而這正是一切高位和大產業中真正有價值、可羨慕的所在。#
2.一個善人,他不僅自己事奉神,也教導身邊所有的人事奉神。注意,擁有大家庭的人,不僅有許多身體,也有許多靈魂,除自己的靈魂之外,需要照管和供養。凡願意被看為亞伯蘭跟隨者的人,必須留心使自己的僕人成為受教理教導的僕人。#
3.一個智慧人;因為他雖是和平之人,卻訓練他的僕人預備戰爭,不知道什麼時候或在什麼情況下需要這樣使用他們。注意,雖然我們的聖潔宗教教導我們追求和平,卻並不禁止我們為戰爭作預備。#
III.他在這次遠征中的盟友和同盟者。他說服他的鄰舍亞乃、以實各和幔利(他與他們保持友好的交往)與他同去。他這樣用他們的援軍加強自己的隊伍,是他的謹慎;他們也很可能看見,從自身利益來說,他們有必要盡其所能抵抗這可畏的勢力,免得下一輪就輪到自己。注意,#
1.我們的智慧和本分,是以如此尊重而體貼的方式對待眾人,以致每逢有需要時,他們願意並預備好善待我們。#
2.那些倚靠神幫助的人,在患難時仍應當按護理所提供的,使用人的幫助;否則他們就是試探神。#
IV.他的勇氣和謀略極其顯著。#
1.就他所處的不利條件而言,這事業本身有很大的勇敢。一家農夫和牧人,怎能對抗四位君王的軍隊呢?而且他所要追趕的不是一支被擊敗的軍隊,而是一支得勝的軍隊;他也不是被迫出於必要去作這大膽的嘗試,而是因慷慨而受推動;所以,綜觀一切,就我所知,這是真勇氣的一個實例,其偉大不亞於亞歷山大或凱撒所受稱頌的任何事蹟。注意,宗教傾向於使人不是膽怯,而是真正勇敢。義人膽壯像獅子。真正的基督徒才是真英雄。#
2.在處理這事上有許多策略。亞伯蘭並非不懂戰爭的計謀:他分開自己,如同基甸分開他的小軍隊一樣(士師記 7:16),好從幾個方向同時攻向仇敵,使他的少數人顯得像許多人;他在夜間發動攻擊,好使他們措手不及。注意,誠實的策略是我們安全和有用性的良友。蛇的頭(只要它與那古蛇沒有任何相近之處)很可以配在一個好基督徒的身體上,尤其若其中有鴿子的眼睛(馬太福音 10:16)。#
V.他的成功很可觀(第15、16節)。他擊敗了仇敵,救出了朋友;我們也沒有發現他遭受任何損失。注意,凡以良善的心為良善的事業冒險的人,都在良善之神特別的保護之下,並有理由盼望良好的結局。再者,耶和華施行拯救,無論用多人或少人,都是一樣(撒母耳記上 14:6)。請觀察:#
1.他救出了他的親族;這裡兩次稱他為他的兄弟羅得。記念他們之間在本性和恩典上的關係,使他忘記了他們之間曾有的小爭執,而在那爭執中羅得對亞伯蘭絕非行得好。亞伯蘭本可公正地責備羅得與他爭吵並離開他的愚昧,並告訴他這是他應得的,他本該知道自己何時境遇良好;然而,在敬虔的亞伯蘭慈愛的胸懷中,這一切都被赦免、被忘記,他也抓住這個機會,給出他和好真誠的實際證明。注意,#
(1)無論何時,只要在我們手中有能力,我們都應當預備好扶助並救濟那些在困苦中的人,尤其是我們的親屬和朋友。兄弟為患難而生(箴言 17:17)。患難中的朋友才是真朋友。#
(2)雖然別人虧欠了對我們的本分,我們卻不可因此拒絕履行我們對他們的本分。有人說,他們更容易饒恕仇敵,過於饒恕朋友;但若我們思想,不僅我們的神在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使我們和好,也思想他赦免他產業餘民的罪過(彌迦書 7:18),我們就會看見自己有義務饒恕兩者。#
2.他為羅得的緣故救出其餘的俘虜,雖然他們對他是陌生人,他對他們完全沒有義務;不但如此,雖然他們是所多瑪人,是在主面前罪大惡極的人,而且他很可能本可只用贖價救回羅得,然而他仍把所有婦女、人民和他們的財物都帶回來(第16節)。注意,我們有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我們的慈愛必須隨著機會的提供而廣泛施行。凡神賜予生命的地方,我們都不該吝惜自己所能給予、用以扶持生命的幫助。神善待義人和不義的人,我們也必須如此(馬太福音 5:45)。先知似乎提到亞伯蘭勝過諸王所得的這場勝利,以賽亞書 41:2:誰從東方興起義人,使他管轄列王呢?有些人還提出,正如他先前憑賜予取得這地的權利,如今也憑征服取得這權利。#
亞伯蘭與麥基洗德會面(主前1913年)
17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18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 神的祭司。19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賜福與亞伯蘭!20至高的 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這一段開頭提到所多瑪王在亞伯蘭殺敗諸王回來時向他所表示的敬意;但在對此作詳細記述之前,先簡略敘述麥基洗德的故事。論到他,請觀察:
I.他是誰。他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關於他還有其他榮耀的事被說出(希伯來書 7:1),等等。#
1.拉比以及我們多數拉比式的作者斷定,麥基洗德就是挪亞的兒子閃;按族長制度,他作那些從他而出之人的王和祭司。但這完全不大可能;因為他的名字為什麼要改呢?他又怎會來定居在迦南呢?#
2.許多基督教作者認為,這是神的兒子自己,即我們的主耶穌的一次顯現;此時亞伯蘭以這個名字認識他,正如後來夏甲以另一個名字稱呼他一樣(第16章第13節)。他向亞伯蘭顯現為公義的王,承認公義的事業,並賜下和平。很難想像,任何純粹的人會被說成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希伯來書 7:3)。關於麥基洗德,有見證說他是活著的,並且他常為祭司(第3、8節);不但如此(第13、14節),使徒把這些話所說的那一位說成是我們的主,就是從猶大出來的。照樣也很難認為,在這時候,有任何純粹的人在神的事上會大過亞伯蘭;很難認為基督會照任何純粹之人的等次作祭司;也很難認為任何人的祭司職分,會如此遠遠超過亞倫的祭司職分,如同麥基洗德的祭司職分確實超過它一樣。#
3.最普遍接受的意見是,麥基洗德是一位迦南人的君王,在撒冷作王,並在那裡維持真宗教;但若如此,為什麼他的名字只在亞伯蘭全部故事的這裡出現,為什麼亞伯蘭有自己的祭壇,卻不去他那位比他更大的鄰舍麥基洗德的祭壇,就似乎無法解釋。牛津的格雷戈裡先生告訴我們,他十分倚重其權威的阿拉伯連鎖註釋,對麥基洗德有這樣的敘述:他是希拉克林的兒子,希拉克林是法勒的兒子,法勒是希伯的兒子;他母親名叫撒拉鐵,是歌篾的女兒,歌篾是雅弗的兒子,雅弗是挪亞的兒子。#
II.他做了什麼。#
1.他拿出餅和酒,為使亞伯蘭和他的士兵得著舒暢,並祝賀他們的勝利。他這樣做是以王的身份,教導我們要行善、施予,並按我們的能力樂於接待客旅;也代表基督在恩典之約中為我們預備的、使人得力量和安慰的屬靈供應,好在我們因屬靈爭戰疲乏時使我們得舒暢。#
2.他作為至高神的祭司,為亞伯蘭祝福;我們可以認為,這對亞伯蘭而言,比他的餅和酒更使他得舒暢。照樣,神既興起他的兒子耶穌,就差他來祝福我們,像有權柄者一樣;凡他所祝福的人,確實是蒙福的。基督在祝福門徒的時候往天上去了(路加福音 24:51);因為這正是他永遠活著所要做的事。#
III.他說了什麼(第19、20節)。他說了兩件事:#
1.他從神祝福亞伯蘭:願亞伯蘭蒙福,蒙至高神賜福(第19節)。請觀察他在這裡給神的稱號,這些稱號極其榮耀。#
(1)至高神,這說明他自己裡面絕對的完全,以及他對一切受造物的主權統治;他是萬王之王。注意,在禱告中注目神為至高神,並如此稱呼他,會極大幫助我們的信心和敬畏。#
(2)天地的擁有者,就是一切受造物合法的所有者和主權之主,因為他造了它們。這說明他是偉大的神,大大配受讚美(詩篇 24:1);而那些在他的恩惠和慈愛中有分的人,是有福的百姓。#
2.他為亞伯蘭稱頌神(第20節):至高神是應當稱頌的。注意,#
(1)在我們一切禱告中,我們必須讚美神,並把哈利路亞與我們一切和散那連在一起。這些是我們必須每日獻上的屬靈祭物,也是在特別場合獻上的祭物。#
(2)神作為至高神,必須得著我們一切勝利的榮耀(出埃及記 17:15;撒母耳記上 7:10、12;士師記 5:1、2;歷代志下 20:21)。在這些勝利中,他顯明自己高過我們的仇敵(出埃及記 18:11),也高過我們;因為離了他,我們就不能做什麼。#
(3)我們應當為別人的憐憫而感謝,如同為自己的憐憫感謝一樣,與得勝的人一同誇勝。#
(4)耶穌基督,我們偉大的大祭司,是我們禱告和讚美的中保;他不僅獻上我們的禱告和讚美,也為我們獻上他自己的(見路加福音 10:21)。#
IV.對他所行的事:亞伯蘭把一切的十分之一給他,就是掠物的十分之一(希伯來書 7:4)。這可被看作:#
1.作為一份贈禮獻給麥基洗德,以回應他所表示的敬意。注意,領受恩惠的人應當顯出恩惠。感恩是自然的律。#
2.作為向至高神所許並奉獻的供物,因此交在他的祭司麥基洗德手中。注意,#
(1)當我們從神領受某種顯著的憐憫時,藉著某種敬虔慈善的特別行為表達我們的感謝,是十分合宜的。神必須始終從我們的財物中得著他當得的分,尤其當他藉著某個特別護理為我們保全或增加財物時。#
(2)我們所得增長的十分之一,是分別出來尊榮神並服事他聖所的十分合宜的比例。#
(3)耶穌基督,我們偉大的麥基洗德,應當接受尊崇,並由我們每一個人謙卑承認他為我們的王和祭司;不僅一切的十分之一,而是我們所有的一切,都必須交託並獻給他。#
亞伯蘭無私的心(主前1913年)
21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22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耶和華起誓:23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24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
這裡記述亞伯蘭和所多瑪王之間所發生的事;這位所多瑪王繼承了那個在戰場上倒下的王(第10節),並認為自己有義務以這尊榮回報亞伯蘭,因為亞伯蘭為他做了美好的服事。這裡有:
I.所多瑪王向亞伯蘭所作感恩的提議(第21節):把靈魂給我,物質你拿去;希伯來文是這樣讀的。這裡他公正地懇求得回那些人,卻也同樣白白地把財物賜給亞伯蘭。注意,#
1.當權利可疑且分屬兩方時,藉著相互讓步來調和此事,勝過爭競,這乃是智慧。所多瑪王原本對人和財物都有權利;而亞伯蘭因拯救所得的權利是否會取代並消滅他的名分,是可以辯論的;但為防止一切爭吵,所多瑪王提出了這個公平的建議。#
2.感恩教導我們,要盡我們能力的極限,報答那些為我們的服事和利益而勞苦、冒險、耗費的人。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哥林多前書 9:7)?士兵所得的工價,比任何勞工都付出更大的代價才買來,並且很配得,因為他們冒著生命危險。#
II.亞伯蘭慷慨地拒絕這提議。他不僅把那些人交還給所多瑪王,雖說這些人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本應服事亞伯蘭;他也歸還了一切財物。他不願取一根線、一根鞋帶,凡曾屬於所多瑪王或屬他的任何人之物,連最小的也不取。注意,活潑的信心使人能以聖潔的輕看來看待今世的財富(約翰一書 5:4)。對一個始終把神和天放在眼前的人來說,一切感官的裝飾和歡愉算什麼呢?他決意連一根線和一根鞋帶也不取;因為柔嫩的良心懼怕在小事上得罪神。現在,#
1.亞伯蘭以莊嚴的誓言確認這個決心:我已經向耶和華舉手起誓,什麼也不拿(第22節)。這裡請觀察:#
(1)他給神的稱號:至高神,天地的擁有者,正是麥基洗德剛才所用的稱號(第19節)。注意,向別人學習如何安排我們論到神的話語,並效法那些在神聖之事上說得好的人,是好的。我們應當從敬虔善人的交談中得著這樣的長進,學習照他們那樣說話。#
(2)這個誓言所用的禮儀:我已經舉手。在宗教性的起誓中,我們訴諸神對我們真實和誠意的認識,並在起假誓時求他的忿怒臨到;舉手非常顯明並表達這兩者。#
(3)誓言的內容,就是他不從所多瑪王那裡取任何賞賜;這是合法的事,卻不是他先前已有義務必須做的事。#
[1.]亞伯蘭很可能在出戰以前許願說,若神使他成功,他就為神的榮耀和他所承認之信仰的信譽,願意如此捨己,並放棄自己的權利,不把掠物中的任何東西取歸自己。注意,我們在追求憐憫時所許的願,當我們得著憐憫時必須謹慎並憑良心持守,雖說這些願違揹我們的利益。錫安的居民若已經起誓,無論是向神還是向人,雖使自己受損,也不更改(詩篇 15:4)。或者,#
[2.]也許亞伯蘭現在看見有理由拒絕向他提出的提議,就同時以這誓言確認他的拒絕,以防進一步的強求。注意,第一,有時我們可能有充分理由禁止自己享用那無疑屬於我們權利的事物,如聖保羅(哥林多前書 8:13;9:12)。第二,堅定的決心,對於擋開試探的力量是大有用處的。#
2.他以充分的理由支持他的拒絕: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這會帶來羞辱,#
(1)加在神的應許和約上,彷彿若沒有所多瑪的掠物,它們就不能使亞伯蘭富足。#
(2)加在亞伯蘭的敬虔和慈愛上,彷彿他從事那次危險的遠征時,眼中所有的只是使自己富足。注意,#
[1.]我們必須非常謹慎,不給別人機會說他們不該說的話。#
[2.]神的百姓為著自己的信譽,必須謹防做任何顯得卑下或唯利是圖,或帶有貪婪與自私氣味的事。亞伯蘭很可能知道所多瑪王是一個驕傲而輕蔑的人,並且很容易在以後把這樣的事轉為對他的羞辱,雖然這樣做最不合理。當我們與這樣的人打交道時,需要格外謹慎行事。#
3.他用雙重附帶條件限定他的拒絕(第24節)。在許願時,我們應當謹慎加入必要的例外,免得後來在使者面前說,這是錯誤(傳道書 5:6)。亞伯蘭在這裡例外的是:#
(1)他士兵的食物;他們踹谷時配得自己的飯食。這不會給所多瑪王任何藉口,說他使亞伯蘭富足。#
(2)他的盟友和同盟者的分:讓他們拿自己的分。注意,那些嚴格約束自己自由的人,卻不應把這些約束強加在別人的自由上,也不應據此判斷別人。我們不可把自己當作衡量別人的標準。善人會拒絕自己享用那自由,卻不會拒絕別人享用,與法利賽人的做法相反(馬太福音 23:4)。亞乃、以實各和幔利放棄他們權利的理由,並不像亞伯蘭放棄的理由一樣。他們沒有作亞伯蘭所作的承認,也不像他那樣處在誓願的約束之下。他們沒有亞伯蘭那樣在來世得分的盼望,因此,無論如何,讓他們拿自己在今世的分吧。#
本章的故事中有四件事。
I.與所多瑪王及其盟友的一場戰爭(第1–11節)。#
II.羅得在那場戰爭中被擄(第12節)。#
III.亞伯蘭把羅得從被擄中救出,並勝過那些征服者(第13–16節)。#
IV.亞伯蘭從這次遠征中返回(第17節),並記述所發生的事,#
1.他與撒冷王之間的事(第18–20節)。#
2.他與所多瑪王之間的事(第21–24節)。所以在這裡我們看見神給亞伯蘭的應許有一部分應驗了,就是神要使他的名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