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創世記 24
創世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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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吩咐他的僕人(主前1857年)
1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2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3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4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5僕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嗎?」6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7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8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9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我們在這裡可以觀察關於亞伯拉罕的三件事:
I.他為一個好兒子所操的心,要使他成婚,並且成就美好的婚姻。如今已很該思想這事了,因為以撒約有四十歲,而他的祖先通常在三十歲或更早成婚(第11章第14、18、22、24節)。亞伯拉罕相信他的家要被建立的應許,因此並不匆忙;他的急切不超過適當的進度。有兩個考慮使他現在想到此事(第1節):#
1.他自己很可能快要離世,因為他年老,且年歲甚高;若能在死前看見兒子安頓下來,這對他會是一種滿足;並且,#
2.他有豐厚的產業要留下,因為主在一切事上賜福給他;而主的賜福使人富足。試看宗教與敬虔何等有助於外在的興盛。現在,亞伯拉罕對兒子敬虔的掛慮是:#
(1.)他不可娶迦南的女子,而要娶本族中的女子。他看見迦南人正墮落到極大的邪惡中,又由啟示知道他們被定為滅亡,因此他不願自己的兒子在他們中間娶親,免得他們或成為他靈魂的網羅,或至少成為他名聲的汙點。#
(2.)然而他也不可離開迦南地,親自到本族那裡去,即使為選擇妻子也不可,免得他受試探在那裡定居。這個警戒在第6節給出,又在第8節重複。“無論結果如何,不可把我的兒子帶回那裡去。寧可讓他沒有妻子,也不可讓他使自己暴露在那試探之下。”注意,父母在安排兒女之事上,應當謹慎顧念他們靈魂的福祉,以及他們在通往天上的道路上得以長進。那些藉著恩典逃脫了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並照此養育兒女的人,應當謹慎,不可做任何事,使他們再被其中纏住並被勝過(彼得後書 2:20)。要謹慎,不可把他們帶回那裡去(希伯來書 11:15)。#
II.他給一個好僕人的吩咐,這僕人很可能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對於他的品行、忠誠,以及對他和他家的愛,亞伯拉罕已有長期的經驗。他把這件大事託付給他,而不是託付給以撒本人,因為他絕不願以撒進入那地,而是要由代理人在那裡為他成婚;沒有代理人比這位家宰更合適。這事在主人與僕人之間,以極大的謹慎和莊嚴定下。#
1.僕人必須受誓言約束,盡力從以撒的親族中為他娶妻(第2–4節)。亞伯拉罕叫他為此起誓,既為使自己安心,也為使僕人在這事上盡一切可能的謹慎與殷勤。神也是這樣使他的僕人為他們的工作起誓,好叫他們既已起誓,就可以履行。這裡有尊榮歸給永恆的神;因為人是指著他起誓,而這種訴諸只能向他而發。有人認為,這裡把手放在大腿底下的儀式,也是向割禮之約表示尊榮。注意,起誓既不是教會所獨有的條例,而是人類共有的條例,就應當藉著本國所規定並通用的記號來施行,以約束起誓之人。#
2.若他已經盡力而仍不能成事,他就可以脫離這誓。僕人謹慎地加入這個但書(第5節),設想女子不肯跟他來的情形;亞伯拉罕也認可了這個例外(第8節)。注意,起誓必須極其謹慎;所起誓之事應當被正確理解並加以限定,因為輕率吞下聖物,許願之後才查問本應在之前查問的事,乃是網羅。#
III.他信靠一位良善的神;他毫不懷疑神必使他的僕人在這事上成功(第7節)。他記得神曾藉著其恩典有效的呼召,奇妙地把他從本生之地帶出來;因此他毫不懷疑,神必使他在不把兒子帶回那裡去的顧慮上得以順利。他也記得神曾向他作出並堅固應許,要把迦南賜給他的後裔;由此推斷,神必認可他為兒子擇偶的努力,不是在那些被定為毀滅的國民中,而是尋得一個適合作這樣後裔之母的人。“所以不要懼怕;他必差遣他的使者在你面前,使你的道路亨通。”注意,#
1.那些謹守本分之路,並在自己的計劃與事業中以其宗教原則治理自己的人,有充分理由期望其中有興盛與成功。凡我們真誠以神的榮耀為目標的事,神必使其結果成為我們的安慰。#
2.神的應許,以及我們自己的經歷,足以鼓勵我們在今生一切事務上倚靠神,並向他有所期待。#
3.神的天使是服役的靈,奉差遣不僅保護應許的承受者,也引導他們(希伯來書 1:14)。“他必差遣他的使者在你面前,這樣你就必順利。”#
亞伯拉罕僕人的旅程(主前1857年)
10那僕人從他主人的駱駝裡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起身往美索不達米亞去,到了拿鶴的城。11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裡。12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13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14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15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16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17僕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18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19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20她就急忙把瓶裡的水倒在槽裡,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21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22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23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裡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24女子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25又說:「我們家裡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26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27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裡。」28女子跑回去,照著這些話告訴她母親和她家裡的人。
亞伯拉罕的僕人現在開始在這故事中顯出形象;雖然沒有提到他的名字,這裡卻記下許多使他得尊榮的事,也給一切僕人作榜樣;凡藉著忠心事奉神和他們的主人而裝飾基督教訓的人,必得尊榮(compare 箴言 27:18 with 提多書 2:10);因為神並不偏待人(歌羅西書 3:24、25)。一個好僕人,若憑良心盡本位的責任,並在敬畏神中行這責任,雖在世上不顯赫,也沒有人的稱讚,卻必蒙神承認並悅納,且從神得稱讚。請在這裡觀察,
I.亞伯拉罕的僕人怎樣向主人顯明自己是忠心的。他領受吩咐之後,便以一切迅速出發上路,並帶著與他所辦理之事相稱的裝備(第10節);他主人一切財物都在他手中,也就是他手裡有一份清單或詳細賬目,可向他所要交涉的人展示;因為從始至終,他都顧念他主人的尊榮。以撒既是基督的預表,有些人認為,為他娶妻這事象徵藉著他僕人、即傳道人的代理,使教會與他訂婚。教會是新婦,是羔羊的妻(啟示錄 21:9)。基督是新郎,傳道人是新郎的朋友(約翰福音 3:29),他們的工作就是勸服靈魂同意歸於他(哥林多後書 11:2)。基督的配偶不可出於迦南人,而要出於他自己的親族,從上頭重生。傳道人像亞伯拉罕的僕人一樣,必須以極大的智慧和謹慎,盡力在此服事他們主人的利益。#
II.他在這事上如何敬虔地承認神,像那蒙福之家的一員;亞伯拉罕曾吩咐這家遵守主的道等等(第18章第19節)。他在傍晚早些時候(經過多日旅程之後)抵達目的地,在一口水井旁安歇自己,以思量怎樣把事情辦得最好。並且,#
1.他以特別的禱告承認神(第12–14節),其中,#
(1.)他為這事的亨通和美好成功祈求:今日使我順利。注意,我們可以把自己的事務特別交託給神聖護理的引導與照管。凡願順利的人,必須為此禱告。今日,在這事上;我們也必須這樣在一切所行的路上認定神(箴言 3:6)。並且,若我們在每一件所掛慮的事業上這樣仰望神,無論結果如何,都將有已盡本分的安慰。#
(2.)他以神與他主人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為求告的根據: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向他施恩。注意,正如良善父母的兒女,良善主人的僕人在為亨通和成功向神獻上的禱告中,也有特別的鼓勵。#
(3.)他提出一個記號(第14節),並不是藉此限制神,也不是打算若神不照此滿足他,他便不再往前;這乃是一個禱告,#
[1.]求神為他的少主人預備一位好妻子,這是一項好的禱告。他知道賢慧的妻子是從主來的(箴言 19:14),因此知道這事應當向主求問。他盼望他主人的妻子是謙卑而勤勞的女子,從小受教去操心勞作,願意把手伸向一切該做的工作;並且她有謙和有禮的性情,也樂於善待陌生人。當他來為主人尋妻時,他沒有去戲院或公園,並禱告在那裡遇見一個女子,而是到水井旁,期望在那裡遇見一個正善於作工的人。#
[2.]求神樂意在這事上,藉著細小環境對他有利的巧合,使他的道路在他面前明白清楚。注意,第一,一個好人的信念和安慰都是,神的護理延及最小的事件,並奇妙地借這些事件服事其自身的目的。我們的時日在神手中;不僅事件本身如此,事件發生的時候也如此。第二,在我們一切事務中,跟隨護理乃是智慧,強迫護理乃是愚昧。第三,當我們總體上把神的旨意擺在面前作為準則時,願神藉著護理的提示,在本分之路上引導我們,並給我們顯明他的心意是什麼,這是極其可願、也是我們可以合法祈求的。這樣,他以眼目引導他的百姓(詩篇 32:8),並帶領他們走平坦的路(詩篇 27:11)。#
2.神以特別的護理承認他。神命定這事,這事就為他成立(約伯記 22:28)。照著他的信心,事就這樣成就於他。這個禱告的答覆是:#
(1.)迅速的:他還沒有說完(第15節),正如經上所寫(以賽亞書 65:24),他們還在說話的時候,我就要垂聽。雖然我們遲於禱告,神卻樂於垂聽禱告。#
(2.)令人滿意的:第一個來打水的人,在各方面正合他的心意。#
[1.]她的品格如此合宜,以致在各方面都符合他所盼望那位將作他主人之妻的女子的特徵:美麗而健康,謙卑而勤勞,對陌生人十分有禮且樂於助人,並帶有一切良好性情的標記。她來到井旁時(第16節),就下去裝滿水瓶,又上來,要帶回家去。她沒有站在那裡注視這個陌生人和他的駱駝,而是專心作自己的事;若不是有行善的機會,她不會受此打岔。她沒有好奇或自信地同他攀談,而是謙遜地回答他,並有完全合乎她性別的端莊。我們所處的是何等墮落的時代,其中顯出種種驕傲、奢侈和懶惰的例子,正與利百加的品格相反;她這樣的女兒何其稀少!那時受尊崇的美善榜樣,如今卻被藐視。#
[2.]護理如此安排,使她所作的正好符合他的記號,並奇妙地與他的提議相對應:她不僅給他喝水,而且作了超過人所能期望的事,主動提出要給他的駱駝喝水;這正是他所提出的記號。注意,第一,神在他的護理中,有時奇妙地承認信心的禱告,甚至在小事上滿足他禱告之民無害的願望,為要顯明他看顧的範圍,並鼓勵他們時時尋求他、信靠他;然而我們必須謹慎,不可過於大膽地向神規定,免得結果削弱我們的信心,而非堅固信心。第二,抓住一切機會顯明謙卑、有禮、慈善的性情,是好的;因為遲早它可能比我們所想的更使我們得尊榮、得益處;有人因此接待了天使,而利百加也因此,在當時遠超過她的預期,被帶入基督和聖約的譜系中。第三,有些費力不多的事,裡面也可以有極大的親切善意:我們的救主曾應許,一杯涼水也有賞賜(馬太福音 10:42)。第四,諸般護理及其細微環境的相合,為促進我們在任何事務上的成功,都應當特別以驚奇和感恩留意,歸榮耀給神:那人驚奇(第21節)。我們因忽略觀察護理,就在本分和安慰上都虧待了自己。#
[3.]他詢問之後,大感滿意地發現,她是他主人的近親,並且她所屬的家庭是有地位的,也有能力款待他(第23–25節)。注意,凡憑信心和禱告從天上尋求指引,以選擇合宜配偶的人,護理有時奇妙地引導他們:在敬畏神中締結的婚姻,很可能是幸福的;而這些婚姻,我們確信,都是在天上成就的。#
3.他以特別的感謝承認神。他首先向利百加表示敬意,為她的禮貌表示感激(第22節),以一些裝飾和衣飾贈給她,這是一個少女,尤其是新婦,不能忘記的(耶利米書 2:32);然而我們會以為,這些與水瓶不甚相稱。但她有時所佩戴的耳環和鐲子,並沒有使她認為自己高過賢德婦人的勞作(箴言 31:13),那婦人樂意用手作工;也沒有使她高過孩童的服事,因為孩童未成年時,與僕人並無分別(加拉太書 4:1)。做完這事以後,他把自己的驚奇(第21節)轉為敬拜: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主是應當稱頌的(第26、27節)。請在這裡觀察,#
(1.)他曾禱告求順利(第12節),如今既順利,就獻上感謝。注意,我們以禱告所得的,必須以讚美來享用;因為作為禱告回應而來的憐憫,使我們負有特別的義務。#
(2.)他還只是看見憐憫令人安慰的前景,尚不能確定結果如何;然而他獻上感謝。注意,當神的恩惠正向我們而來時,我們必須以讚美迎接它們。#
(3.)他在為主人辦理事務而成功時稱頌神。注意,我們應當為朋友所蒙的憐憫感恩,如同為自己的憐憫感恩。#
(4.)他感謝神,因為當他在路上,不知該取何方時,主引導了他。注意,在疑難情形中,看見神引導我們,是十分安慰的,正如他在曠野借雲柱火柱引導以色列一樣。#
(5.)他認為自己極其有福,並在其中承認神,因為他被帶到他主人弟兄的家,就是那些從迦勒底的吾珥出來的人中間;他們雖未到迦南,卻仍住在哈蘭。他們不是拜偶像的人,而是敬拜真神的人,並傾向於亞伯拉罕家中的宗教。注意,神在預備合宜的配偶上應當被承認,尤其是在宗教上相合的配偶。#
(6.)他承認神在這事上,沒有撇下他的主人,使他缺少神的慈愛和誠實。神曾應許建立亞伯拉罕的家,然而這家似乎缺少那應許的益處;但如今護理正朝著成就這應許而運行。注意,#
[1.]神忠信的人,無論多麼缺少世上的安慰,卻永不至缺少神的慈愛和誠實;因為神的慈愛是取之不盡的泉源,他的誠實是不可侵犯的根基。#
[2.]在任何祝福中看見神的慈愛和誠實仍然持續,會大大增添那祝福的安慰。#
拉班款待亞伯拉罕的僕人;亞伯拉罕僕人的使命(主前1857年)
29–30利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說那人對我如此如此說。拉班就跑出來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見他仍站在駱駝旁邊的井旁那裡,31便對他說:「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請進來,為什麼站在外邊?我已經收拾了房屋,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32那人就進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駱駝,用草料喂上,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33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說:「請說。」34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35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36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37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38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裡去,為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39我對我主人說:『恐怕女子不肯跟我來。』40他就說:『我所事奉的耶和華必要差遣他的使者與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達,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裡,給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41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裡,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他們若不把女子交給你,我使你起的誓也與你無干。』42「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啊,願你叫我所行的道路通達。43我如今站在井旁,對哪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把你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44她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45我心裡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來,肩頭上扛著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46她就急忙從肩頭上拿下瓶來,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我便喝了;她又給我的駱駝喝了。47我問她說:『你是誰的女兒?』她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我就把環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鐲子戴在她兩手上。48隨後我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因為他引導我走合式的道路,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的兒子為妻。49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50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51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52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這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53當下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
這裡我們看見以撒與利百加婚事的成就。這事敘述得極其詳盡而具體,甚至連細微的環境也記下;我們會以為這些本可省略,而其他極為重要且奧秘的事(如麥基洗德的故事)卻只用寥寥數語敘述。這樣,神向聰明通達人隱藏那令人好奇的事,卻向嬰孩啟示那普通且合乎他們能力的事(馬太福音 11:25),並藉著傳道的愚拙治理並拯救世界(哥林多前書 1:21)。這樣,我們也受指引,要在人的生活中細小平常的事件上留意神的護理,並且在其中操練我們自己的謹慎和其他恩典;因為聖經的目的並不是只供哲學家和政治家使用,而是要使我們眾人在管理自己和家庭的事上都成為智慧而有德行的人。這裡有,
I.利百加的親屬對亞伯拉罕僕人極其親切的接待。她哥哥拉班去邀請並引他進來,但並不是在看見他妹妹手上的耳環和鐲子之前(第30節)。“哦,”拉班想,“這是一個可以從他那裡得些什麼的人,一個富足而慷慨的人;我們一定要歡迎他!”我們從後面的故事知道拉班的品格,足以認為,若他沒有盼望由此得到豐厚報酬,如他後來確實所得的(第53節),他就不會這樣慷慨地款待。注意,人的禮物為他開路(箴言 18:16),無論轉向何處,都得亨通(箴言 17:8)。#
1.邀請是親切的:你這蒙主賜福的,請進來(第31節)。他們看見他富有,因此稱他為蒙主賜福的;或者,也許因為他們從利百加那裡聽見(第28節)他口中所出的恩言,就斷定他是個好人,因此是蒙主賜福的。注意,蒙神賜福的人應當受我們歡迎。承認神所承認的人,是好的。#
2.款待是親切的(第32、33節)。房屋和牲口棚都預備齊全,亞伯拉罕的僕人受邀可以自由使用二者。駱駝受到特別照顧;因為義人顧惜他牲畜的生命(箴言 12:10)。若牛認識它的主人而服事他,主人也應當認識他的牛,併為它預備合宜之物。#
II.他向他們詳盡說明自己的使命,並就利百加向他們求取同意。請觀察,#
1.他何等專注於自己的事務;雖然他剛結束一段旅程,又來到一個好人家,他卻不肯吃飯,直到說明自己的使命(第33節)。注意,無論是為神還是為人,我們做自己的工、履行所受託付,都應當被我們置於必要的食物之前:這乃是我們救主的食物和飲水(約翰福音 4:34)。#
2.他在處理這事上何等精明;他在此事上顯明自己既是謹慎的人,也是正直的人,對信託他的主人忠心,對如今與他商議的人公正。#
(1.)他簡短說明他主人家庭的狀況(第34–36節)。他先前已經受歡迎;但當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時,我們可以設想他更加倍受歡迎。亞伯拉罕的名無疑在他們中間廣為人知並受尊敬,並且我們可以設想他們對他的境況並非全然無知,因為亞伯拉罕知道他們的境況(第22章第20–24節)。他提出兩件事,來推薦自己的提議:#
[1.]他的主人亞伯拉罕,藉著神的賜福,有十分豐厚的產業;並且,#
[2.]他已經把這一切都安置在以撒身上,如今他就是為以撒來求親。#
(2.)他告訴他們,他主人曾吩咐他要從本族中為兒子娶妻,並說明其緣由(第37、38節)。這樣,他含蓄地給出一個令人愉快的暗示:雖然亞伯拉罕已經遷到那麼遙遠的國家,他仍然記得自己留下的親屬,並且尊重他們。最高程度的屬神之愛,不應奪去我們天然的親情。他也預先排除一個異議:若以撒配得,何須差人到這麼遠的地方娶妻?他為何不在較近的地方成婚?“有充分的理由,”他說;“我主人的兒子不可與迦南人配合。”他進一步推薦他的提議,#
[1.]根據他主人相信此事必成功的信心(第40節)。亞伯拉罕從自己良心的見證得鼓勵,知道自己在聖潔生活的正規道路上行在神面前,並由此推斷神必使他亨通;他很可能是指神與他所立的那約(第17章第1節),我是全能的神,你當行在我面前。因此他說,我所行在他面前的神必差遣他的使者。注意,當我們憑良心儘自己在約中的本分時,就可以得著神在約中所應許之分的安慰;並且我們應當學習在有需要時,把一般性的應許應用於具體的事例。#
[2.]根據他自己所謹慎保全的,就是他們按自己所認為合宜的,可以自由同意或拒絕,而不至招致背誓之罪(第39–41節);這表明他總體上是一個謹慎的人,尤其留意他們的同意不可被強迫,而必須是自由的,否則就完全沒有同意。#
(3.)他向他們述說諸般護理奇妙地相合,以認可並推進這提議,清楚顯明其中有神的手指。#
[1.]他告訴他們,他怎樣藉一個記號禱告求指引(第42–44節)。注意,與那些在事務中藉著禱告帶著神同行的人打交道,是好的。#
[2.]神怎樣照著他禱告的字句答應了他。雖然他只是心裡說話(第45節),他也許提到這一點,免得人懷疑利百加聽見了他的禱告,因而有意迎合它。“不,”他說,“我是心裡說的,所以除了神之外無人聽見;對神來說,思想就是言語,而回答也是從他而來,”(第46、47節)。#
[3.]他怎樣立刻承認神在這事上向他所施的恩惠,正如他在這裡所說,引導他走在正路上。注意,神的路總是正路(詩篇 107:7),凡他所引導的人,都是被好好引導的人。#
(4.)他公正地把這事交給他們考慮,並等候他們的決定(第49節):“你們若願意以仁慈和誠實待我主人,那就好;你們若真誠仁慈,就會接受這提議,我也就得著我來此所求的;若不然,不要使我懸而未決。”注意,行事公正的人有理由期望受人公正相待。#
(5.)他們本著一個很好的原則,自由而歡喜地接受了這提議(第50節):“這事出於主,護理向它顯明悅納,我們沒有什麼可說的來反對。”他們沒有以地方遙遠、亞伯拉罕離開他們、或他沒有佔有土地而只有個人產業為反對理由;他們也沒有質疑這人所說之事的真實性;而是,#
[1.]他們很信任他的正直。若誠實能在人間如此普遍通行,以致相信一個人的話既是審慎的舉動,也同樣是良善性情的舉動,那就好了。#
[2.]他們更信靠神的護理,因此以沉默表示同意,因為這事顯明是由無限智慧所指引、安排的。注意,當一樁婚姻顯明是出於主時,它就很可能是令人安慰的。#
(6.)亞伯拉罕的僕人對他所遇見的良好成功作了感恩的承認,#
[1.]向神:他敬拜主(第52節)。請注意,第一,隨著他的好成功繼續進展,他也繼續稱頌神。那些不住禱告的人,應當凡事謝恩,並在每一步憐憫中承認神。第二,神差遣他的使者在他前面,因此使他成功(第7、40節)。但當他得著所願的成功時,他敬拜神,而不是敬拜天使。我們無論從天使的服事得著什麼益處,一切榮耀都必須歸給眾天使的主(啟示錄 22:9)。#
[2.]他也向這家人,並特別向新婦,表示敬意(第53節)。他把許多貴重之物贈給她和她的母親、兄弟,既是要實際證明他主人的富足和慷慨,也是為他們待他的禮貌表示感謝,並進一步使自己得他們的好感。#
利百加離去(主前1857年)
54僕人和跟從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裡去吧。」55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然後她可以去。」56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裡去吧。」57他們說:「我們把女子叫來問問她」,58就叫了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59於是他們打發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並跟從僕人的,都走了。60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61利百加和她的使女們起來,騎上駱駝,跟著那僕人,僕人就帶著利百加走了。
利百加在這裡辭別她父親的家;並且
1.亞伯拉罕的僕人催促他們打發他走。雖然他和他的同伴在那裡很受歡迎,也很快樂,他仍說,請打發我走(第54節),又在第56節如此說。他知道他的主人會頗為急切地等他回家;他在家中有事要做,需要他在場,因此,他像一個把工作置於享樂之前的人,急於回家。注意,徘徊拖延、遊蕩耽擱,絕不適合一個智慧而良善的人;我們在外辦完事務,就不可遲延回到家中的本分上,也不可離開那本分超過必要的時間;因為人離開自己的地方,正如鳥離巢遊飛(箴言 27:8)。#
2.利百加的親屬,出於自然親情,並按著這種情形中通常表達慈愛的方式,請求她在他們中間再停留一段時間(第55節)。他們不能想到突然與她分別,尤其是她將要遷往如此遙遠之地,而且他們很可能再也不能彼此相見:讓她停留幾天,至少十天;這就使這個請求顯得合理,正如旁註的讀法似乎使它顯得不合理,即一年,或至少十個月。他們已經同意這婚事,卻仍捨不得與她分別。注意,這世界虛空的一個例證,就是其中沒有什麼東西如此令人愉悅,卻沒有它的摻雜。Nulla est sincera voluptas:沒有不摻雜的快樂。他們因把家中的一個女兒如此好地許配出去而高興,然而,到了最後,當他們打發她離去時,仍是極不情願。#
3.利百加自己決定了這事。他們求問她,這是他們理當做的(第57節):叫那女子來(她以端莊的沉默退到自己的房間裡),問問她自己的口。注意,正如兒女不應未經父母同意而結婚,父母也不應未經兒女本人同意而使他們結婚。在事情決定以前,“問那女子的口”;她是主要相關的一方,因此應當主要徵詢她的意見。利百加同意了,不但同意去,而且同意立刻去:我願意去(第58節)。我們可以盼望,她所注意到的僕人的敬虔和虔誠,使她對她將要去的家庭中宗教和敬虔的盛行有了這樣的認識,以致她渴望趕到那裡,並願意忘記自己的本族和父家;在那裡,宗教並沒有如此佔上風。#
4.因此,她與亞伯拉罕的僕人一同被打發走;我們可以設想,不是就在次日,而是很快:她的親友看出她在這事上有美好的心志,於是他們打發她走,#
(1.)帶著合宜的隨從:她的乳母(第59節),她的使女們(第61節)。看來,當她到井旁打水時,並不是因為她沒有僕人可差使,而是因為她樂於從事卑微勤勞的工作。如今她要到陌生人中間去,帶上她所熟識的人,是合宜的。這裡沒有說到她的嫁資。她個人的優點就是她裡面的嫁資;她不需要隨身帶什麼嫁資,那也從未進入婚姻的商議之中。#
(2.)帶著誠摯的良願:他們祝福利百加(第60節)。注意,當我們的親屬進入一種新的境況時,我們應當藉著禱告把他們交託給神的祝福和恩典。如今她將要作妻子,他們禱告她能作眾多並得勝後裔的母。也許亞伯拉罕的僕人曾告訴他們神近來向他主人所作的應許;亞伯拉罕很可能也使他的家人知道這應許,就是神要使他的後裔如天上的星那樣增多,並且他們要得著仇敵的城門(第22章第17節);他們在這祝福中注目於這應許:願你作那後裔的母。#
以撒的婚姻(主前1857年)
62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63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64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65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66僕人就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以撒。67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
以撒和利百加終於被幸福地帶到一起。請注意,
I.以撒遇見利百加時,正從事美好的事:他在黃昏時候出去,到田間默想,或禱告(第62、63節)。有人認為,他預期他的僕人大約此時回來,便特意出去迎接他們。但看來,他出去是為另一項事務,就是利用安靜的夜晚和孤寂的田野來默想和禱告;這些神聖操練,使我們與神並與自己的心交談。注意,#
1.聖潔的靈魂喜愛退隱。常常獨處,對我們有益;獨自行走,獨自靜坐;並且,如果我們懂得善用孤獨,就會發現,當我們獨自一人時,反而從未更少孤單。#
2.當我們獨處時,默想和禱告都應當是我們的事務,也應當是我們的喜樂;既然我們有一位神、一位基督和一個天堂,需要我們去認識,並確保我們在其中的分,我們就不至缺少默想或禱告的材料;若二者同行,就會彼此相助。#
3.我們在田間散步時,若在其中專心默想和禱告,那散步才是真正愉快的。我們在那裡可以自由而開闊地觀看我們以上的諸天和我們四圍的大地,以及二者的萬象和豐富;藉著觀看這些,我們應當被引到對萬有的創造者和擁有者的默想。#
4.敬虔的操練應當成為晚間的更新和消遣,使我們從白日憂慮和事務所造成的疲乏中得釋放,並預備我們進入夜間的安歇與睡眠。#
5.憐憫的護理若發現我們正善用時間、行在本分的道路上,就加倍令人安慰。有人認為,以撒這時正在為這件懸而未決的事能有好結果而禱告,並默想那些適合鼓勵他在此事上仰望神的內容;如今,當他彷彿設立自己在守望樓上,要看神怎樣回答他,如先知所說(哈巴谷書 2:1),他就看見駱駝來了。有時神立刻賜下所祈求的憐憫(使徒行傳 12:12)。#
II.利百加遇見以撒時,舉止非常合宜:她明白他是誰以後,就從駱駝上下來(第64節),又拿帕子蒙上自己(第65節),作為謙卑、端莊和順服的標記。她沒有責備以撒沒有親自來接她,或至少沒有走一兩天的路程來迎接她;也沒有抱怨旅途冗長,或離開親屬、來到陌生地方的艱難;而是既已看見護理在這事上行在她前面,就歡喜地使自己適應新的關係。那些因信被許配給基督,並要像貞潔童女獻給他的人,必須照著他的榜樣謙卑自己,像利百加看見以撒步行時就下來一樣;並且必須使自己順服那作他們頭的(以弗所書 5:24),像利百加以她所戴上的帕子來表示一樣(哥林多前書 11:10)。#
III.他們被帶到一起(很可能是在進一步相識之後),彼此得安慰(第67節)。請在這裡注意,#
1.他對母親是何等深情的兒子:她去世已有約三年,他卻直到如今才在這事上得了安慰;那苦難給他柔嫩心靈所造成的創傷流血如此之久,直到神把他帶入這新的關係中,才得醫治。如此,十字架和安慰彼此相衡(傳道書 7:14),並幫助使天平保持平衡。#
2.他對妻子是何等深情的丈夫。注意,那些在一種關係中已經證明自己善盡本分的人,可以盼望他們在另一種關係中也會如此:她成了他的妻子,他愛她;他有世上一切理由應當愛她,因為男人本就應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當相互的愛掌管時,這關係中的本分就得以履行,這關係中的安慰也得以享受;因為在那裡,主命定福分。#
婚姻與喪葬乃是家庭的變遷,也是鄉村居民中常見的消息。在前一章,我們看見亞伯拉罕埋葬他的妻子;在這裡,我們看見他為他的兒子娶親。這些關於他家庭的故事,連同其中細微的情節,都被詳盡敘述;而當時世上諸國的歷史及其變遷,卻都埋沒於沉默之中;因為主認識那些屬他的人。以撒的婚姻緊接撒拉的喪葬之後(且特別指到這事;第67節),這使我們看見,正如“一代過去,一代又來”;這樣,人性與聖約的承繼都得以保存。這裡有:
I.亞伯拉罕為兒子的婚事所掛慮,併為此給僕人的吩咐(第1–9節)。#
II.他的僕人往亞伯拉罕本地去,要在他的親族中為少主人尋找妻子(第10–14節)。#
III.慈愛的護理使他認識了利百加;她父親是以撒的嫡堂親(第15–28節)。#
IV.與她親屬商議婚事(第29–49節)。#
V.得到他們的同意(第50–60節)。#
VI.以撒與利百加的歡喜相見併成婚(第61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