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創世記 18

本章記述神與亞伯拉罕之間的又一次會見,大概是在前一次之後數日之內,作為他歡然順服割禮之律的賞賜。這裡有:

I.神對他所作的仁慈探訪,以及他對這探訪所作的仁慈接待(第1–8節)#

II.他們之間所談論的事。#

1.神的愛對於撒拉的旨意(第9–15節)#

2.神的怒氣對於所多瑪的旨意。#

(1.)神向亞伯拉罕顯明他毀滅所多瑪的計劃(第16–22節)#

(2.)亞伯拉罕為所多瑪所作的代求(第23節),等等。#

亞伯拉罕與天使會面(主前1898年)

創世記 18:1–8和合本(神版)
1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出來。那時正熱,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2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面站著。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3說:「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僕人往前去。4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在樹下歇息歇息。5我再拿一點餅來,你們可以加添心力,然後往前去。你們既到僕人這裡來,理當如此。」他們說:「就照你說的行吧。」6亞伯拉罕急忙進帳棚見撒拉,說:「你速速拿三細亞細麵調和做餅。」7亞伯拉罕又跑到牛群裡,牽了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來,交給僕人,僕人急忙預備好了。8亞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並預備好的牛犢來,擺在他們面前,自己在樹下站在旁邊,他們就吃了。

神向亞伯拉罕顯現,這一次似乎比我們此前讀到的那些顯現更多帶有自由和親近,較少帶有宏偉和威嚴;因此更像那一次偉大的探訪,就是在時候滿足時,神的兒子要來到世上,道要成為肉身,顯現為我們中間的一員。請在這裡觀察,

I.亞伯拉罕如何期待陌生人,以及他的期待如何得到豐厚回應(第1節)他在一天最熱的時候坐在帳棚門口;與其說是為了休息或消遣,不如說是為了尋找行善的機會,接待陌生人和旅客,因為那裡也許沒有客店可以安頓他們。注意,#

1.對於那些我們最甘心、最主動去行的善工,我們最可能從中得著安慰。#

2.神恩慈地探訪那些他先在其心中興起對他之期待的人,並向等候他的人顯明自己。亞伯拉罕這樣坐著的時候,看見三個人向他走來。這三個人是三個屬靈的天上存在,如今取了人的身體,使他們可以被亞伯拉罕看見,並能與他說話。有些人認為他們全都是受造的天使;另一些人認為其中一位是神的兒子,即立約的使者,亞伯拉罕把他同其餘的分別出來(第3節),並且他被稱為耶和華(第13節)。使徒將此用來鼓勵人接待客旅(希伯來書 13:2)。那些熱心接待陌生人的人,曾接待了天使,給他們帶來難以言說的尊榮和滿足。在我們按謹慎而公正的判斷看不出有理由懷疑惡意的地方,愛心教導我們存好意,並照樣施以仁慈。寧可供養五隻雄蜂或黃蜂,也不要餓死一隻蜜蜂。#

II.亞伯拉罕如何接待那些陌生人,以及他的接待如何蒙親切悅納。聖靈特別留意亞伯拉罕給這些陌生人的極其甘心而深情的歡迎。#

1.他對他們十分謙恭有禮。忘記自己的年歲和莊重,他以最殷勤的方式跑去迎接他們,並以一切合宜的禮貌俯伏在地,雖然那時他對他們一無所知,只知道他們顯得端莊可敬。注意,宗教並不破壞禮貌,反而改進禮貌,並教導我們尊敬眾人。得體的禮貌是敬虔的一大裝飾。#

2.他極其懇切迫切地請他們停留,並把這看作極大的恩惠(第3、4節)。注意,#

(1.)那些蒙神賜以豐富的人,應當照著自己的能力,在接待上慷慨開懷,並且(不是出於客套,而是由衷地)歡迎他們的朋友。我們應當以向任何人施恩為樂;因為神和人都喜愛樂意施與的人。誰願吃那惡眼之人的飯呢(箴言 23:6、7)#

(2.)那些願與神相交的人,必須懇切渴慕,併為此禱告。神是一位值得接待的客人。#

3.他的接待雖十分甘心,卻樸素家常,沒有一點我們這個時代的華麗和講究。他的飯廳是樹下的涼棚;沒有華貴的桌布,沒有擺滿銀器的餐具櫃。他的筵席是一兩塊小牛肉,以及一些在爐上烤的餅,並且二者都是匆忙預備的。這裡沒有珍饈,沒有多樣菜色,沒有精製肉餡,沒有甜食,只有美好、樸素、健康的食物,雖則亞伯拉罕十分富有,他的客人也極其尊貴。注意,我們不應在飲食上挑剔。讓我們為合宜的食物感謝,雖是家常普通的;也不要貪求珍饈,因為對那些喜愛並專心於它們的人,它們是騙人的食物。#

4.他和妻子都十分留心而忙碌,用他們所有最好的來安頓客人。撒拉親自作廚師和烤餅的人;亞伯拉罕跑去牽牛犢,拿出奶和奶油,並不以侍候餐桌為有失身份,好顯明他的客人是何等由衷地受歡迎。注意,#

(1.)真有價值的人無需擺架子;他們謹慎的俯就也不會使他們有任何貶損。#

(2.)真誠的友誼除了罪以外,凡事都肯降卑。基督親自教導我們以謙卑的愛彼此洗腳。這樣自卑的人必升為高。亞伯拉罕的信心在這裡藉善工顯明出來;我們的也必須如此,否則就是死的(雅各書 2:21、26)。信心之父以慈善、慷慨和良好的持家聞名;我們必須向他學習行善並分享。約伯沒有獨自吃他的食物(約伯記 31:17)#

創世記 18:9–15和合本(神版)
9他們問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在哪裡?」他說:「在帳棚裡。」10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11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12撒拉心裡暗笑,說:「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13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什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嗎?』14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撒拉必生一個兒子。」15撒拉就害怕,不承認,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然,你實在笑了。」

這些天上的客人(他們奉差遣來堅固不久前向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就是他要從撒拉得一個兒子),在接受亞伯拉罕仁慈接待的時候,也回報他的仁慈。他接待天使,也得了天使的報償,就是從天上來的恩慈信息(馬太福音 10:41)

I.特意安排使撒拉在聽得見的地方。她必須因信懷孕,因此應許必須向她說(希伯來書 11:11)。那時謙謹的習俗是婦女不與男子同席用飯,至少不與陌生人同席,而是留在自己的居所;所以撒拉在這裡不在眼前;但她不可在聽聞之外。天使問(第9節),你妻子撒拉在哪裡?他們提到她的名字,就足以向亞伯拉罕暗示,他們雖似乎是陌生人,卻非常知道他和他的家。他們詢問她,顯明他們對這位尊敬他們之人的家庭和親屬有友善而親切的關懷。這是一種普通的禮貌,應當出於基督徒之愛的原則;如此它就成聖了。並且,他們談到她(她在旁聽見),便引她留心聽接下來要說的話。天使說,你妻子撒拉在哪裡?亞伯拉罕說:“看哪,在帳棚裡。” “她還能在哪裡呢?她在那裡,按著她素常所在的位置,現在也在呼喚可及之處。” 注意,#

1.撒拉的女兒們必須向她學習貞潔、持家(提多書 2:5)。到處遊蕩並無所得。#

2.那些在自己本分的位置上、在盡本分的道路上的人,最可能從神和他的應許得安慰(路加福音 2:8)#

II.然後應許被更新並堅固,就是她要生一個兒子(第10節)“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下次以成就來訪問你,正如現在我以應許來訪問你。” 神必回到那些歡迎他、接待他探訪的人那裡:“我要回報你的仁慈,你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這話又重複一次(第14節)彌賽亞的應許在舊約中也是這樣屢次重複,為要堅固神百姓的信心。我們心裡遲鈍,不容易相信,因此需要命上加命,意思相同。這就是使徒引用的那應許的話(羅馬書 9:9),以撒就是憑這話的功效而生。注意,#

1.別人從普通護理所得的同樣福分,信徒是從應許而得;這就使這些福分極其甘甜,也極其穩妥。#

2.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其生命、喜樂、盼望,以及一切,都歸因於應許。他們是藉著神的話而生(彼得前書 1:23)#

III.撒拉認為這消息好得不可能是真的,所以此時心裡還不能相信:撒拉心裡暗笑(第12節)。這不是像亞伯拉罕那樣出於信心的喜樂之笑(第17章第17節),而是懷疑和不信的笑。注意,同一件事可能出於極其不同的原則,惟有知道人心的神能判斷。撒拉不能越過的大攔阻是她的年紀:“我已經衰老,按自然過程已經過了生育的時候,尤其是我迄今一直不生育,並且(這更顯明困難之大)我主也老邁。” 請在這裡觀察,#

1.撒拉稱亞伯拉罕為她的主;這是這句話中唯一好的話,聖靈注意到這一點,將此歸為她的尊榮,並把它推薦給所有基督徒妻子效法(彼得前書 3:6),撒拉順服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作為尊敬和服從的記號。妻子也必須這樣敬重丈夫(以弗所書 5:33)。我們也當如此,善於留意那些說得得體而美好的話,將榮耀歸給說話的人,雖然其中可能夾雜著不妥之處,我們應當以愛遮掩。#

2.人看來不可能的事,常常起來反對神的應許。感官上的反對意見極容易絆倒並困擾真信徒軟弱的信心。當次因皺眉相對時,要緊緊依附第一因是艱難的。#

3.即使有真信心,仍常常與不信有劇烈爭戰;撒拉能說,主啊,我信(希伯來書 11:11),卻仍必須說,主啊,幫助我的不信。#

IV.天使責備她不信的失當表現(第13、14節)。請觀察,#

1.雖然撒拉此時極其仁慈慷慨地接待這些天使,然而當她行得不對時,他們仍為此責備她,正如基督在馬大的家裡責備馬大(路加福音 10:40、41)。如果我們的朋友善待我們,我們不可因此對他們如此不仁慈,以致容忍罪在他們身上。#

2.神藉亞伯拉罕她丈夫把這責備給了撒拉。他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什麼笑?也許因為亞伯拉罕沒有把此前不久賜給他、與此同意的應許告訴她;若他把這應許連同它的確認傳達給她,就會使她如今不至如此驚訝。或者,亞伯拉罕被告知這事,是為了讓他告訴她。彼此責備,若有其場合,是婚姻關係中的本分之一。#

3.責備本身是明白的,並以充分理由支持:撒拉為什麼笑?注意,查問我們發笑的理由是好的,免得它成為愚昧人的笑(傳道書 7:6)“我為什麼笑?” 再者,我們的不信和疑懼,是對天上之神的大冒犯。他有理由把感官的反對意見拿來反對他的應許視為惡事,如 路加福音 1:18。#

4.這裡提出一個問題,足以回答血肉之體的一切詭辯: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希伯來文:太奇妙),也就是說,#

(1.)有什麼事如此隱秘,以致逃過他的認知嗎?沒有,連撒拉的笑也不能,雖然那只是在她心裡。或者,#

(2.)有什麼事如此困難,以致超過他的能力嗎?沒有,連在撒拉年老時賜給她一個孩子也不能。#

V.撒拉愚昧地試圖掩蓋自己的過錯(第15節)她否認說,我沒有笑,以為沒有人能夠反駁她:她說了這個謊,因為她懼怕;但想把它藏在無所不見的眼目之前,是徒然的;她被告知,使她羞愧:你實在笑了。如今,#

1.撒拉似乎收回了她的不信。如今她把各種情況合在一起看,就明白那關於她所作的,是一個神聖的應許,於是棄絕了關於此事一切懷疑不信的思想。但是,#

2.同時也有一個以謊言掩蓋罪的有罪企圖。行錯事是可羞恥的,否認它則更可羞恥;因為這樣我們是在罪上加罪。懼怕受責備常常把我們出賣到這個網羅裡(見以賽亞書 57:11),你怕誰,竟說謊呢?但我們若以為能欺哄神,就是自欺;他能夠並且必定使真相顯明,使我們羞愧。遮掩自己罪的人不能亨通,因為那將要揭露它的日子正在來到。#

亞伯拉罕與神會面(主前1898年)

創世記 18:16–22和合本(神版)
16三人就從那裡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17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18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19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20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21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22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

從天上來的使者如今已經辦完他們事務的一部分,那是向亞伯拉罕和撒拉傳達恩典的使命,並且他們先傳達了這使命;但如今擺在他們面前的是另一性質的工作。所多瑪將要被毀滅,他們必須執行(第19章第13節)。注意,主那裡有憐憫,他也是伸冤所屬的神。照著他們的使命,我們在這裡看見,

1.他們向所多瑪觀看(第16節);他們在忿怒中定意敵對它,正如經上說神觀看埃及人的軍兵(出埃及記 14:24)。注意,雖然神長久以來似乎容忍罪人,他們因此推斷主看不見、不理會,然而當他忿怒的日子來到時,他必向他們觀看。#

2.他們向所多瑪去(第22節),並且照此我們在所多瑪看見其中兩位(第19章第1節)。第三位是否就是耶和華,亞伯拉罕仍站在他面前,並向他近前來(第23節),如多數人所認為的;或者第三位在他們到達所多瑪之前離開了他們,而亞伯拉罕所站在其面前的耶和華,是舍吉拿,或那神聖榮耀的顯現,就是亞伯拉罕從前曾看見並與之交談的,這並不確定。然而,我們在這裡有,#

I.亞伯拉罕向他的客人所表示的尊敬:他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好像不願與這樣好的同伴分開,並且渴望向他們獻上自己最大的敬意。這是應當向我們的朋友表示的一種禮貌;但必須照使徒所指示的(約翰三書 1:6),按合乎神的方式去行。#

II.他們向他所表示的尊榮;因為尊榮神的人,神必尊榮他。神把他毀滅所多瑪的旨意傳達給亞伯拉罕,不僅如此,還與他就此事自由交談。神既比從前更親密地把他納入與自己的約中(第17章),在這裡又讓他比以往更親密地與自己相交,如同自己謀議中的人。請在這裡觀察,#

1.神對亞伯拉罕友善的意念(第17–19節),在這裡我們看見他決意把自己關於所多瑪的旨意告知亞伯拉罕,並說明理由。若亞伯拉罕沒有送他們一程,也許他不會這樣蒙恩;但喜愛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箴言 13:20)請看神怎樣樂意與自己商議:我豈可瞞著亞伯拉罕(或如有人讀作,我正在向亞伯拉罕隱瞞嗎)我所要作的事呢?“我豈能著手這樣一件事,卻不告訴亞伯拉罕呢?” 神在他的謀議中,就這樣按人的方式,以慎重來表達自己。但為什麼亞伯拉罕必須在內閣會議中呢?猶太人提出,因為神已經把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所以他若不使亞伯拉罕知道並同意,就不會毀滅那些屬於那地一部分的城。但神在這裡給出另外兩個理由:#

(1.)亞伯拉罕必須知道,因為他是朋友,是蒙寵者,並且神對他有特別的慈愛,也為他預備了大事。他要成為大國;不僅如此,在那要從他腰中而出的彌賽亞裡,地上萬國都必得福。注意,耶和華的秘密與敬畏他的人同在(詩篇 25:14;箴言 3:32)。那些憑信過與神相交之生活的人,必比別人更多知道他的心意,雖不是以先知性的知識,卻是以謹慎而實際的知識。他們比別人更能洞察現在的事(何西阿書 14:9;詩篇 107:43),也更能預見將來的事,至少足以作為他們的引導和安慰。#

(2.)亞伯拉罕必須知道,因為他會教導自己的家屬:我深知亞伯拉罕,他必吩咐他的兒女和他以後的家屬(第19節)。請思想這一點,#

[1.]這是亞伯拉罕品格和榜樣中極其光明的一部分。他不僅與家人一同禱告,而且以有知識之人的身份教導他們,不但如此,他以有權柄之人的身份吩咐他們,在自己家中既是祭司,也是先知和君王。請觀察,第一,神既與他和他的後裔立約,而他的家屬也照此受了割禮,他就極其謹慎地教導並治理他們。那些期待家庭福分的人,必須在家庭本分上憑良心行事。若我們的兒女是主的,就必須為主養育他們;若他們穿著他的號衣,就必須在他的工作中受訓練。第二,亞伯拉罕不僅照管自己的兒女,也照管自己的家屬;他的僕人是受教理訓練的僕人。家主應當教導並察看其屋簷下所有人的品行。最貧窮的僕人也有寶貴的靈魂,必須受到照看。第三,亞伯拉罕把促進家中的實際宗教作為自己的關切和事務。他不是用精細思辨或可疑爭辯的事充滿他們的頭腦;而是教導他們遵守耶和華的道,行公正和公義,也就是在敬拜神上認真虔誠,並在與眾人交往上誠實。第四,亞伯拉罕在這事上著眼於後世,不僅關心與他同在的家屬,也關心他以後家屬遵守耶和華的道,使宗教在他入墳墓之後仍能在他的家中興盛。第五,他這樣行,就是履行神向他所作應許的條件。惟有那些在本分上憑良心行事的人,才能期待得著應許的益處。#

[2.]這是神願意把關於所多瑪的旨意告知他的理由,因為他樂於傳達自己的知識,並將其善用於那些受他照管之人的益處。注意,凡有的,還要加給他(馬太福音 13:12;25:29)。那些善用自己知識的人,必知道更多。#

2.神與亞伯拉罕友善的談話,在其中神把自己關於所多瑪的旨意告知他,並允許他在這事上有向神陳情的自由。#

(1.)他告訴他,有什麼證據控告所多瑪:所多瑪的呼聲甚大(第20節)。注意,有些罪,以及某些罪人的罪,向天大聲呼喊,要求報應。所多瑪的罪孽是呼喊的罪孽,也就是說,它如此極其惹動神,以致甚至催促神刑罰。#

(2.)他要根據這證據進行的查問:我如今要下去察看(第21節)。這並不是說神對任何事有疑惑或不明;而是他樂意這樣按人的方式表達自己,#

[1.]為要顯明他一切審判程序無可爭辯的公正。人容易提出他的道路不公平;但要讓他們知道,他的審判是永恆謀議的結果,絕不是輕率或突然的決定。他從不按傳聞、公眾流言或他人的報告施罰,而是按自己確定無誤的知識施罰。#

[2.]為要給官長和有權柄的人作榜樣,在對一件案子下判決以前,要以最大的謹慎和勤勉查明其是非。#

[3.]或許這裡說到這判令,好像尚未成為不可更改的定旨,好給亞伯拉罕為他們代求留下餘地和鼓勵。神也這樣查看是否有人代求(以賽亞書 59:16)#

亞伯拉罕為所多瑪代求(主前1898年)

創世記 18:23–33和合本(神版)
23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24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25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26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27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28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29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做這事。」30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裡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做這事。」31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裡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32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33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與神相交是藉著話語和禱告維持的。在話語中,神對我們說話;在禱告中,我們對他說話。神已經向亞伯拉罕顯明他關於所多瑪的旨意;如今亞伯拉罕就由此得著機會,為所多瑪向神說話。注意,神的話若給我們提供禱告的材料並激發我們禱告,就在那時對我們有益。神對我們說話以後,我們必須思想對於這事,我們有什麼要對他說。請觀察,

I.亞伯拉罕在這場合向神陳訴的莊重:亞伯拉罕近前來(第23節)。這個說法暗示,#

1.一種聖潔的關切:他使自己的心靠近神(耶利米書 30:21)“所多瑪要被毀滅,而我不為它說一句好話嗎?”#

2.一種聖潔的信心:他帶著信心的確據近前來,像王子一樣近前來(約伯記 31:37)。注意,當我們著手禱告的本分時,應當記得我們正在親近神,好使我們充滿對他的敬畏(利未記 10:3)#

II.這禱告的一般範圍。這是我們在聖經記載中所有的第一個莊嚴禱告;而且是為保全所多瑪的禱告。亞伯拉罕無疑極其憎惡所多瑪人的邪惡;即使他們把本國最好的產業給他,他也不會像羅得那樣住在他們中間;然而他卻懇切為他們禱告。注意,罪固然應當被恨惡,罪人卻應當受憐憫,併為他們禱告。神不喜悅他們死亡,我們也不應當渴望那可悲的日子,而應當祈求免去。#

1.他起初祈求他們中間的義人可以蒙保全,不被捲入共同的災禍,特別著眼於公義的羅得;羅得過去待他不坦誠,他早已赦免並忘記了,證據就是他先前熱心用刀劍救他,如今又用禱告救他。#

2.他把這發展成為一個請求,即為他們中間義人的緣故,眾人都可以蒙保全;神自己認可這個請求,並實際上藉著他對第一次陳訴的回答,使他進入這請求(第26節)。注意,我們必須不只為自己禱告,也要為別人禱告;因為我們是同一個身體的肢體,至少是同一人類身體的肢體。我們眾人都是弟兄。#

III.這禱告中特別顯著的恩典。#

1.這裡有極大的信心;得勝的禱告乃是信心的禱告。他的信心向神懇求,陳明案情,並使他的口充滿論據。他特別在神的公義上運用信心,並且十分確信。#

(1.)神不會把義人與惡人一同毀滅(第23節)不,這斷不可歸於你(第25節)。我們絕不可容納任何貶損神公義之尊榮的念頭(見羅馬書 3:5、6)。注意,#

[1.]義人在這世上與惡人混雜。在最好的人中,通常也有一些壞人;在最壞的人中也有一些好人:即便在所多瑪,也有一個羅得。#

[2.]雖然義人在惡人中間,然而公義的神不會,當然不會,把義人與惡人一同毀滅。雖然在這世上他們可能捲入同樣共同的災禍,然而在大日必作出分別。#

(2.)義人必不與惡人一樣(第25節)雖然他們可能與惡人一同受苦,然而他們受苦不像惡人一樣。共同的災禍臨到義人,和臨到惡人,完全是另一回事(以賽亞書 27:7)#

(3.)審判全地的主必行公義;他無疑會如此,因為他是審判全地的主;這是使徒的論證(羅馬書 3:5、6)。注意,#

[1.]神是審判全地的主;他吩咐眾人,察知眾人,並要判決眾人。#

[2.]全能的神從未、也永不會對任何受造物行任何不義,無論是扣留所當得的,還是索取超過所當給的(約伯記 34:10、11)#

2.這裡有極大的謙卑。#

(1.)他深切感覺自己的不配(第27節)看哪,我雖不過是塵土和爐灰,卻已經冒昧對主說話(又見第31節);他說話彷彿驚訝於自己的膽量,以及神恩慈允許他的自由;想到神的偉大;他是主;也想到自己的卑微;不過是塵土和爐灰。注意,#

[1.]人中最大、最重要、最有功德的人,也不過是塵土和爐灰,在神面前卑微低賤,可鄙、脆弱、必死。#

[2.]每當我們親近神時,我們理當恭敬地承認我們與神之間存在的巨大距離。他是榮耀的主,我們是地上的蟲。#

[3.]我們得以親近施恩寶座,並得蒙允許自由說話,正是謙卑驚歎的緣由(撒母耳記下 7:18)#

(2.)他對神的不悅有敬畏的懼怕:願主不要發怒(第30節)(又見第32節)。注意,#

[1.]信徒在向神陳訴時所用的迫切,若他們是在與像自己一樣的人打交道,就不能不懼怕對方會向他們發怒。但我們所面對的是神,不是人;並且無論他似乎如何,他實際上並不向正直人的禱告發怒(詩篇 80:4),因為這些禱告是他所喜悅的(箴言 15:8),並且當人同他摔跤時,他也喜悅。#

[2.]即使當我們領受神特別恩惠的記號時,也應當為自己謹慎,免得使自己招致神的不悅;因此我們必須在信心的懷抱中帶著中保一同前來,為我們聖事中的罪孽贖罪。#

3.這裡有極大的愛心。#

(1.)對所多瑪品格有慈愛的看法:儘管它壞到那樣,他仍認為其中有好幾位好人。我們理當對最壞的地方懷最好的盼望。兩者之間,寧可在這一端出錯。#

(2.)對所多瑪的福祉有慈愛的願望:他在施恩寶座前盡用自己一切關係,為他們求憐憫。我們從未看見他為自己和自己的家向神懇求,如這裡為所多瑪這樣懇切。#

4.這裡有極大的勇敢和出於信心的確信。#

(1.)他放膽提出一個確定數目的義人,他推想所多瑪中或許有這麼多人。假若有五十個(第24節)#

(2.)他一次又一次地照著神的讓步繼續進求。神既准許許多,他仍求更多,盼望達到他的目的。#

(3.)他因羞愧而把條件降到自己所能降的最低(若五座城中只有十個義人,他也已為憐憫得了應允),也許降得如此之低,以致他斷定這些城本會得蒙寬免。#

IV.禱告的成效。這樣摔跤的人奇妙地得勝了;他如王子一般,在神面前有能力:不過是求,就得著。#

1.神普遍的善意顯明在此:他同意為義人的緣故寬免惡人。看神何等迅速地施憐憫;他甚至為此尋找理由。看善人對於任何地方是何等大的祝福,而那些恨惡並逼迫他們的人,是何等少有地善待自己。#

2.他對亞伯拉罕特別的恩寵顯明在此:直到亞伯拉罕停止祈求,他才停止准許。禱告的能力就是如此。那麼,亞伯拉罕既已進求到如此地步,使那地方若其中只有十個義人也可得寬免,他為什麼停止祈求呢?或者,#

(1.)因為他承認,若沒有這麼多人,那地方就該被毀滅;正如修理葡萄園的人,若再試一年仍不結果子,就同意把那不結果子的樹砍下(路加福音 13:9)。或者,#

(2.)因為神約束他的靈,不讓他再進一步祈求。當神已定意毀滅一地時,他就禁止人為那地禱告(耶利米書 7:16;11:14;14:11)#

V.這裡是這次會談的結束(第33節)#

1.耶和華就離去了。在這世界上,神的異象不可常常不斷,因為我們在此只能憑信心把神擺在我們面前。神沒有離去,直到亞伯拉罕把他所要說的都說完;因為他從不厭倦聽禱告,以賽亞書 59:1 2。亞伯拉罕回到自己的地方,並沒有因所得的尊榮而自高,也沒有因這些非凡的會面而脫離日常本分的軌道。他回到自己的地方,要觀察那事的結局如何;結果證明他的禱告蒙了垂聽,然而所多瑪仍未得寬免,因為其中沒有十個義人。我們對人無論怎樣少期待都不為過,對神無論怎樣多期待也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