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創世記 16
創世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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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蘭、撒萊與夏甲(主前1911年)
1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2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3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
這裡我們看到亞伯蘭與夏甲的婚姻,夏甲是他的次妻。在這事上,雖然可以為他作某些辯解,他卻不能被稱為義;因為從起初並不是這樣;並且,當這樣的事發生時,看來是出於一種不合規矩的願望,要建立家族,好更快地使世界和教會有人居住。如今這 certainly 不可如此。基督已把這事恢復到最初的設立,並使婚姻的聯合只在一男一女之間。現在,
I.促成這門親事的人(誰會想到呢?)竟是撒萊自己:她對亞伯蘭說,求你與我的婢女同房(第2節)。注意,#
1.撒但的策略,是藉著我們最近、最親愛的親屬,或藉著那些我們看重且喜愛的朋友來試探我們。試探若由最不被懷疑的手送來,就最危險;因此我們的智慧在於,不要過多考慮是誰說的,而要考慮所說的是什麼。#
2.神的命令比我們自己的謀劃更顧及我們的安慰和尊榮。若亞伯蘭持守神律法的準則,而不是受她愚 foolish 計劃的引導,那對撒萊的利益要大得多;但我們常常為自己做壞事。#
II.這事的誘因是撒萊不能生育。#
1.撒萊沒有給亞伯蘭生兒女。她容貌甚美(第12章第14節),是非常可喜、盡責的妻子,也與他同享豐厚的產業;然而卻被記為無子。注意,#
(1.)神分配他的恩賜各有不同,以恩惠厚待我們,卻不使我們負擔過重:總有這樣或那樣的十字架被指定,作為巨大享受中的摻雜物。#
(2.)兒女的憐憫常賜給貧窮人,卻不給富足人;賜給惡人,卻不給善人,雖然富足人最有產業可留給他們,善人也會最用心照管他們的教育。神在此是照他所喜悅的而行。#
2.她在這苦難中承認神的護理:主使我不能生育。注意,#
(1.)照樣,有兒女之處,是神賜給他們(第33章第5節);沒有兒女之處,也是他扣留不給(第30章第2節)。這災禍是出於主。#
(2.)我們理當承認這一點,好叫我們能承受它,並善用它,把它看作他為智慧而聖潔的目的所安排的苦難。#
3.她以此作為理由,勸亞伯蘭娶她的婢女;他也被這個理由說服去做了。注意,#
(1.)當我們的心過分系於任何受造之物的安慰時,我們就容易被推去使用間接的方法以取得它。無節制的願望通常產生不合規矩的努力。若我們的願望不順服於神的護理,我們的追求就幾乎不能受他誡命的約束。#
(2.)我們偏離本分之路、搶奪所期待的憐憫,乃是因為缺少對神應許的堅定倚靠,和對神時候的忍耐等候。信的人並不著急。#
4.亞伯蘭順從撒萊的提議,我們有理由認為,是出於對所應許後裔的切切渴望,約要歸給那後裔。神曾告訴他,他的繼承人必是他本身所生的兒子,但尚未告訴他這兒子必由撒萊所生;因此他想:“既然撒萊自己提出來,為什麼不能由夏甲所生呢?”注意,#
(1.)汙穢的試探可能有很漂亮的藉口,並以極其似乎合理的事來粉飾。#
(2.)屬肉體的智慧既預先搶在神施憐憫的時間之前,也把我們帶離神的道路。#
(3.)若我們在嘗試那些重大而可疑的事以前,藉著聖言和禱告向神求 counsel,這事就會得到美好防止。亞伯蘭在此有所缺欠;他未經神同意就娶妻。這種勸誘不是出於那召他的。#
4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她見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5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6亞伯蘭對撒萊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撒萊苦待她,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
這裡我們看到亞伯蘭與夏甲這場不幸婚姻的即時惡果。它很快造成許多禍害。當我們行得不好時,罪和患難都伏在門口;當我們偏離本分之路,隨之而來的罪責與憂傷,我們只能歸咎自己。請在這個故事中看見這一點。
I.撒萊被輕看,因此被激怒,陷入怒氣之中(第4節)。夏甲剛意識到自己從主人懷了孕,就輕蔑地看待她的主母,或許以她不能生育來責備她,凌辱她,使她煩惱(如 撒母耳記上 1:6),並誇耀自己有望為亞伯蘭、為那美地、為那應許生下一個繼承人。現在她以為自己比撒萊更優越,更蒙上天眷顧,也可能更得亞伯蘭所愛;因此她不願像從前那樣順服。注意,#
1.卑微而奴僕式的心靈,一旦蒙神或人恩待並被提升,就容易變得驕傲無禮,忘記自己的地位和出身(見箴言 29:21;30:21–23)。正確承受尊榮是一件難事。#
2.我們因那些被我們有罪縱容的人而受苦,是公義的;神使那些我們用作犯罪工具的人,成為我們遭患難的工具,並使我們陷在自己的惡謀中,這是合乎公義的:滾石的人,石頭必反滾到他身上。#
II.亞伯蘭被責喊;撒萊心情不好時,他也不能安寧;她猛烈責備他,並極不公正地把傷害歸咎於他(第5節):我所受的冤屈歸在你身上。她以最不合理的嫉妒懷疑他縱容夏甲的無禮;並且,她似乎不願聽亞伯蘭為糾正誤會、澄清自己所要說的話,就魯莽地把這事訴諸神:願主在你我之間判斷;好像亞伯蘭拒絕為她伸冤一樣。撒萊在怒氣中這樣說話,正如愚頑婦人所說的。注意,#
1.易怒的人常犯一種荒謬之事,就是為那本該由自己承擔責備的事與別人爭吵。撒萊不能不承認,是她把自己的婢女給了亞伯蘭,然而她卻喊道,我所受的冤屈歸在你身上;其實她本該說,我這樣做是何等愚 foolish!凡由驕傲和怒氣起草的話,從來都說得不明智;當怒氣坐在寶座上時,理性就被關在門外,既不被聽見,也不被說出。#
2.那些最響亮、最急切訴諸神的人,並不總是站在正義一邊。魯莽大膽的咒詛,通常是有罪和壞案件的證據。#
III.夏甲受苦,被趕離家中(第6節)。請觀察,#
1.亞伯蘭的溫柔把這婢女的事交給撒萊處理;管轄家中這一部分本是撒萊正當的職分:你的婢女在你手中。雖然她是他的妻,他卻不願在任何不敬撒萊的事上縱容或保護她;他對撒萊仍保有一向所有的同樣 affection。注意,凡要維持和平與愛的人,必須用柔和的回答回應嚴厲的控告。丈夫和妻子尤其應當和睦,並努力不要二人同時發怒。謙讓能平息大過犯(見箴言 15:1)。#
2.撒萊的怒氣要向夏甲報復:她苦待她,不僅把她限制在僕人通常的地位和工作上,而且很可能使她嚴厲服役。注意,神留意,並且不喜悅嚴厲的主人無理加在僕人身上的艱難。他們應當止住威嚇,並懷著約伯的思想:造我的,不也造了他嗎(約伯記 31:15)?#
3.夏甲的驕傲不能忍受這事,她高傲的心變得不能忍受責備:她從撒萊面前逃走了。她不僅像大衛躲避掃羅那樣暫時躲避她的怒氣,而是完全離棄她的服事,從家中逃走,忘記了:#
(1.)她由此怎樣虧負了她的主母,因為她是主母的僕人;也虧負了她的主人,因為她是主人的妻子。注意,驕傲幾乎不會受任何本分的約束,不,即使有許多約束也不能。#
(2.)她自己首先輕看主母,給了人激怒她的緣由。注意,那些因自己的過錯受苦的人,應當忍耐承受自己的苦楚(彼得前書 2:20)。#
7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8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9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
這裡是我們在聖經中第一次看到天使顯現的記載。夏甲預表律法,律法是藉著天使的安排賜下的;但將來的世界並沒有交給他們管轄(希伯來書 2:5)。請觀察,
I.天使怎樣在她逃走時攔住她(第7節)。看來她正朝自己的本國走去;因為她在往書珥的路上,那路通向埃及。若我們的苦難能使我們想到我們的家,就是那更美的家鄉,那就好了。但夏甲此時離開了自己的位置,也離開了本分之路,並且越走越偏;這時天使遇見了她。注意,#
1.在有罪的道路上,無論是藉著良心還是藉著護理被攔住,都是極大的憐憫。#
2.神容許那些離開正路的人漂流一時,好叫他們看見自己的愚昧,和自己給自己帶來的損失時,更願意迴轉。夏甲直到在曠野中才被攔住;那時她已經坐下,十分疲憊,也因有清水可以使自己恢復而慶幸。神把我們帶到曠野,在那裡遇見我們(何西阿書 2:14)。#
II.他怎樣查問她(第8節)。請觀察,#
1.他稱她為夏甲,撒萊的婢女,#
(1.)這是對她驕傲的制止。雖然她是亞伯蘭的妻,並且作為這樣的身份有義務回去,他卻稱她為撒萊的婢女,為要使她降卑。注意,雖然禮貌教導我們以別人最高的稱號稱呼他們,謙卑和智慧卻教導我們以最低的稱號稱呼自己。#
(2.)這是對她逃走的責備。撒萊的婢女理當在撒萊的帳棚裡,而不是在曠野飄蕩,在水泉旁閒逛。注意,我們常常想起自己的地位和關係,是有益的(見傳道書 10:4)。#
2.天使向她提出的問題是合宜而切中的。#
(1.)“你從哪裡來?要思想你正從自己所受約束的本分,以及自己在亞伯蘭帳棚中所得的特權,兩方面逃離。”注意,住在一個敬虔的家庭中,是極大的益處;那些有這益處的人,卻因每一點輕微誘因就急於離開,理當思想這一點。#
(2.)“你要往哪裡去?你正在埃及使自己陷入罪中”(若她回到那民中,她就會回到他們的神那裡),“並在曠野中陷入危險,”她必須經過那曠野(申命記 8:15)。注意,那些正在離棄神和本分的人,最好記得,不但要記得自己從何處墮落,也要記得自己正墮向何處(見耶利米書 2:18),你(與夏甲)在埃及的路上有什麼可作的呢(約翰福音 6:68)?#
3.她的回答是誠實的,是一個公正的承認:我從我主母面前逃出來。在這事上,#
(1.)她承認自己逃離主母的過錯;然而,#
(2.)她又為這事辯解,說那是因她主母不悅的面。注意,對待兒女和僕人必須溫和柔順,免得我們激動他們採取任何不合規矩的途徑,從而成為他們罪的幫兇;這會定我們的罪,雖不能使他們稱義。#
4.他怎樣用合宜而充滿憐憫的 counsel 把她差回去:“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第9節)。回家去,為你所做錯的事降卑自己,求得赦免,並立志今後行為更好。”他毫不懷疑她會受歡迎,雖然看不出亞伯蘭曾派人追尋她。注意,那些離開自己地位和本分的人,當他們確信自己的錯誤時,必須趕快回轉並改正,無論這會多麼使人受屈辱。#
關於以實瑪利的應許(主前1911年)
10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11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12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13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 神」。因而說:「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14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
我們可以設想,天使既然給了夏甲那善勸(第9節),叫她回到主母那裡,她就立刻應許這樣做,並且轉面回家;於是天使繼續用神為她和她的後裔所預備之憐憫的保證來鼓勵她:因為神必以憐憫迎接那些回到自己本分中的人。我說,我要承認,你就赦免了(詩篇 32:5)。這裡有,
I.關於她後裔的預言,賜給她,好在她當前的困境中安慰她。她的狀況受到注意:看哪,你現在懷孕;因此這不是你適合停留的地方。注意,懷孕的婦人想到自己在神聖護理特別的認識和照管之下,是極大的安慰。神恩慈地顧念她們的情形,並使扶持與之相稱。現在,#
1.天使向她保證她會平安生產,並且所生的是兒子,這正是亞伯蘭所渴望的。她這次驚懼和漂泊,本可能毀掉她有後裔的希望;但神沒有照她的愚昧待她:你必生一個兒子。她在生產中得保存,不僅是藉著護理,也是藉著應許。#
2.他給她的孩子命名,這對她和孩子都是尊榮: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神必聽;理由是,因為主已經聽見;他已經聽見,因此他還要聽見。注意,我們曾在困境中經歷神適時的恩慈,這應當鼓勵我們在類似急難中盼望類似的幫助(詩篇 10:17)。他聽見了你的苦情(第11節)。注意,即使敬虔的呼求很少,憐憫的神有時仍恩慈地聽見苦難的呼聲。眼淚也像禱告一樣說話。這給受苦者帶來安慰:神不僅看見他們的苦難是什麼,也聽見他們說什麼。還要注意,在受苦之日所得適時的援助,應當始終懷著對神的感謝來記念。在那樣的時候,在那樣的窘迫中,主聽見我苦難的聲音,並幫助了我(見申命記 26:7;詩篇 31:22)。#
3.他應許她有眾多的後裔(第10節):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希伯來文作,繁多,我必使它繁多,就是在每一個世代中使它繁多,以致使它延續。據推測,如今的土耳其人是以實瑪利的後裔;他們是一個大族。這是繼承給亞伯蘭的應許:我必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第13章第16節)。注意,許多敬虔父母的兒女,為他們的緣故,在外在的普通祝福上有很大的分;雖然像以實瑪利一樣,他們並未被納入 covenant:許多人繁多,卻未成聖。#
4.他描繪她所要生之孩子的性格;無論這在我們看來如何,或許對她來說並不十分令人不悅(第12節):他將成為野人;是一個像野驢的人(原文如此),粗魯、膽大、不懼怕任何人:未被馴服、難以約束,放任而活,不能忍受服事和限制。注意,婢女的兒女,就是在神 covenant 之外的人,照他們出生的樣子,如同野驢駒;是恩典收服人,使人文明,使人有智慧,並使人有某種益處。這裡預言,#
(1.)他將活在爭競和戰爭狀態中:他的手要攻擊眾人;這是他的罪;眾人的手也要攻擊他;這是他的刑罰。注意,心靈動盪的人通常生活多患難;那些挑釁、攪擾並傷害別人的人,必須預期自己也照樣受報。凡他的手和舌頭攻擊眾人的,也必有眾人的手和舌頭攻擊他;他沒有理由為此抱怨。然而,#
(2.)他將安全地生活,並能在全世界面前保住自己的所有:他必住在眾弟兄面前;雖然受眾鄰舍威脅和凌辱,他卻仍要守住自己的地位,並且為亞伯蘭的緣故,多於為他自己的緣故,能在他們中間保全自己的分。照此我們讀到(第25章第18節),他怎樣活,也怎樣死在眾弟兄面前。注意,許多人因自己的不謹慎而大大暴露在危險中,卻仍被神聖護理奇妙保全;神待他們遠比他們所配得的更好,因為他們不僅因罪喪失自己的生命,也使生命陷於危險。#
II.夏甲對神向她這樣恩慈顯現的敬虔反思(第13、14節)。請觀察她所說的話,#
1.她敬畏地敬拜神的全知和護理,並把這應用到自己身上:她稱那對她說話之主的名,就是說,她如此承認他的名,她這樣稱頌他說,你是看顧我的神:這應當在她那裡永遠成為他的名,也成為他的紀念;她一生要藉此認識他、記念他:你是看顧我的神。注意,#
(1.)我們所面對的神,是看見的神,是全然看見的神。神是(如古人所表達的)全眼。#
(2.)我們應當承認這一點,並應用到自己身上。看見萬有的那一位也看見我,正如大衛所說(詩篇 139:1),主啊,你已經鑑察我,認識我。#
(3.)以信心看待神,視他為看見我們的神,對於我們歸向他大有用處。這是悔改之人合宜的話:#
[1.]“你看見我的罪和愚昧。”浪子說,我在你面前犯了罪;大衛說,在你眼前。#
[2.]“你看見我的憂傷和苦難;”夏甲特別指的是這一點。當我們因自己的愚昧使自己陷入困境時,神仍沒有離棄我們。#
[3.]“你看見我歸回和悔改的真誠與認真。你看見我為罪暗中的哀傷,也看見我暗中歸向你的行動。”#
[4.]“若我在任何事上離開你,你看見我,”(詩篇 44:20、21)。這個思想應當常常約束我們遠離罪,並激勵我們盡本分:你是看顧我的神。#
2.她謙卑地驚歎神對她的恩寵:“我在這裡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我在這裡看見那看顧我者的背後了嗎?”也可這樣讀,因為這個詞與 出埃及記 33:23 中的詞很相近。她不是面對面看見,而是如同對著鏡子模糊地看見(哥林多前書 13:12)。她很可能直到他離去時才知道與她說話的是誰(如 士師記 6:21、22;13:21),於是她望著他的背影,帶著類似那兩個門徒的反思(路加福音 24:31、32)。或者,我在這裡看見那看見我的嗎?注意,#
(1.)聖潔靈魂與神的相交,在於他們用信心之眼仰望他,視他為以恩寵之眼看顧他們的神。這交往是藉著眼目維繫的。#
(2.)我們與神相交的特權,應當以驚奇和讚歎來看待,#
[1.]思想我們這些蒙準享有這恩寵的人究竟是誰。“我嗎?我這樣卑微,我這樣卑賤的人嗎?”(撒母耳記下 7:18)。#
[2.]思想我們這樣蒙恩的地點——“在這裡也嗎?不僅在亞伯蘭的帳棚中、在他的祭壇旁,也在這裡,在這曠野中嗎?在這裡,在我從未期待之處,在我離開本分之路的地方嗎?主啊,這是怎麼回事?”(約翰福音 14:22)。有些人把這個問題的答案看作否定的,因此把它視為悔改的反思:“我在這裡,在我的困苦和患難中,也曾仰望神嗎?沒有,我像往常一樣輕忽、不記念他;然而他竟這樣眷臨並顧念我:”因為神常以他的恩寵先於我們,並被那些不尋求他的人尋見(以賽亞書 65:1)。#
III.這事給那地方所起的名字:庇耳拉海萊,即那永活並看見我的主之井(第14節)。很可能是夏甲給它起了這個名字;並且這名字保留了很久,in perpetuam rei memoriam:作為此事持久的紀念。這是榮耀的神顯明他對一個困境中貧苦婦人的特別認識和照管之處。注意,#
1.那全然看見者是永活的;他活著,也看見我們。#
2.那些蒙恩被準與神相交,並從他領受適時安慰的人,應當告訴別人他為他們的靈魂所做的事,好叫別人也受鼓勵尋求他、信靠他。#
3.神向我們恩慈顯明自己,我們應當永遠記念,絕不可忘記。#
以實瑪利的出生(主前1911年)
15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16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夏甲是本章故事中最受關注的人物,她是一個無名的埃及女子;若不是護理把她帶進亞伯蘭的家中,我們就絕不會聽見她的名字和她的故事。她很可能是埃及王在其他禮物之外賜給亞伯蘭的那些婢女之一(第14章第16節)。關於她,本章有四件事:
I.她嫁給她的主人亞伯蘭(第1–3節)。#
II.她對她的主母撒萊的不當行為(第4–6節)。#
III.她逃走時遇見一位天使,並與他交談(第7–14節)。#
IV.她生下一個兒子(第15、16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