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創世記 25

本章中,聖史家,

I.告別亞伯拉罕,記述:#

1.他由另一妻子所生的兒女(第1–4節)#

2.他的遺囑(第5、6節)#

3.他的年歲、死亡和埋葬(第7–10節)#

II.他告別以實瑪利,簡略記述:#

1.他的兒女(第12–16節)#

2.他的年歲和死亡(第17、18節)#

III.他開始敘述以撒的歷史。#

1.他的興盛(第11節)#

2.他兩個兒子的成孕和出生,並神關於他們的神諭(第19–26節)#

3.他們不同的性情(第27、28節)#

4.以掃將長子名分賣給雅各(第29–34節)#

亞伯拉罕之死(主前1822年)

創世記 25:1–10和合本(神版)
1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2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3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孫是亞書利族、利都是族,和利烏米族。4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和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5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6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7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8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裡。9他兩個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裡。這洞在幔利前、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 的田中,10就是亞伯拉罕向赫人買的那塊田。亞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裡。

以撒成婚以後,亞伯拉罕又活了三十五年;這期間關於他所記載的一切,都在這裡用極少幾節經文說明。我們不再聽見神向他有特別的顯現,或給他特別的試煉;因為即使最好、最大的聖徒,也並非所有日子都是顯著的日子,有些日子靜靜流過,來去都不受人注意;亞伯拉罕最後的這些日子就是如此。這裡我們有:

I.關於他由基土拉所生兒女的記載;基土拉是撒拉死後他所娶的另一妻子。他已經安葬撒拉,又為以撒成婚,這兩位是他一生親愛的伴侶,如今他獨自一人。他需要一位照料者,他的家也需要一位管理者;他如此獨居並不好。因此他娶了基土拉,她很可能是他婢女中為首的,是生在他家裡的,或用銀錢買來的。年老並不被禁止婚娶。他從她得了六個兒子,神關於亞伯拉罕後裔大大增多的應許,在他們身上部分應驗;他很可能也著眼於這應許而成此婚姻。他從應許所得的力量仍留在他身上,為要顯明應許的功效遠勝自然的能力。#

II.亞伯拉罕對產業所作的安排(第5、6節)。這些兒子出生以後,他以謹慎和公義整頓自己的家。#

1.他使以撒作他的繼承人,這是他本當作的,因為按公義說,他必須顧念撒拉,他第一位並主要的妻子,也必須顧念利百加,她是在此保證下嫁給以撒的(第24章第36節)。在他所安置給以撒的這一切中,也許包括迦南地的應許,以及約的承繼。或者,神既已使以撒作應許的後嗣,亞伯拉罕因此也使他作自己產業的後嗣。我們的愛和禮物應當隨從神的安排。#

2.他給其餘兒女分了產業,無論是以實瑪利,雖起初他空手被打發走,還是他由基土拉所生的兒子。他供給他們,這是公義;父母在這事上不效法他,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他把他們安置在遠離以撒的地方,這是謹慎,免得他們假裝要與以撒分產業,也免得在任何方面成為以撒的掛慮或耗費。請注意,他趁自己還活著這樣行,免得日後這事不被辦成,或辦得不好。注意,在許多情形中,人使自己的手作自己的執行者,凡手所當作的,盡其所能趁活著去作,乃是智慧。這些妾所生的兒子被送到迦南以東的地方,他們的後裔稱為東方人,以人數眾多聞名(士師記 6:5、33)他們大大增多,是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所結的果子,就是神要使他的後裔繁多。神分賜福分,正如亞伯拉罕所作的;普通的福分他賜給這世界的兒女,如同賜給使女的兒子;但約中的福分,他保留給應許的後嗣。他一切所有的都是他們的,因為他們是他的以撒,其餘的人將永遠與他們分別。#

III.亞伯拉罕的年歲和死亡(第7、8節)他活了一百七十五歲,正是在他來到迦南以後的一百年;他如此長久地在異鄉作寄居者。雖然他活得長,也活得好,雖然他行善,且人很難捨得他離去,然而他終於死了。請注意這裡如何描述他的死。#

1.他氣絕。他的生命不是被強奪去的,而是甘心交還;他把自己的靈交在眾靈之父手中。#

2.他享高壽而終,是老人;這是神曾應許他的。他的死使他從年老的重擔中得釋放;老人也不會願意永遠如此活著。這也是他老年榮耀的冠冕。#

3.他年日滿足,或可補為生命滿足,包括生命中一切便利和安慰。他並不是活到世界厭倦他,而是活到他厭倦世界;他已經得著足夠,不再求更多。Vixi quantum satis est:我已經活得夠久了。一個善人,雖未必老年而死,卻是日子滿足而死,滿足於在此生活,並渴望在更美之處生活。#

4.他歸到他本民那裡。他的身體歸到死人之會,他的靈魂歸到蒙福者之會。注意,死亡把我們聚到我們的民那裡。那些在我們活著時是我們的民的人,無論是神的子民,還是這世界的兒女,死亡都要把我們聚到他們那裡。#

IV.他的埋葬(第9、10節)。這裡沒有記載他葬禮的排場或儀式;只告訴我們:#

1.誰埋葬他:他的兒子以撒和以實瑪利。這是他們向自己良善父親所能盡的最後敬意。以撒和以實瑪利從前曾有些距離;但看來,或是亞伯拉罕生前親自使他們和好,或至少他的死使他們和解。#

2.他們把他葬在哪裡:在他自己買下的墳地,就是他曾安葬撒拉的地方。注意,生前彼此極其親愛的人,不僅可以無害地,而且可稱許地希望葬在一起,使他們在死時也不分離,並以此表明他們盼望一同復活。#

以實瑪利的家譜(主前1822年)

創世記 25:11–18和合本(神版)
11亞伯拉罕死了以後, 神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萊居住。12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是以實瑪利。13以實瑪利兒子們的名字,按著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以實瑪利的長子是尼拜約,又有基達、亞德別、米比衫、14米施瑪、度瑪、瑪撒、15哈大、提瑪、伊突、拿非施、基底瑪。16這是以實瑪利眾子的名字,照著他們的村莊、營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長。17以實瑪利享壽一百三十七歲,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裡。18他子孫的住處在他眾弟兄東邊,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正在亞述的道上。

在記述亞伯拉罕之死以後,摩西立刻開始以撒的故事(第11節),告訴我們他住在哪裡,以及神如何特別賜福給他。注意,亞伯拉罕的福並未隨他而死,而是留存給一切應許的兒女。但他隨即從以撒的故事略作轉述,給出關於以實瑪利的簡短記載,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兒子,神也曾給他一些應許,我們有必要知道這些應許的成就。請觀察這裡所說的:

1.關於他的兒女。他有十二個兒子,被稱為十二個族長(第16節),是各家的首領,隨著時間推進,這些家成為民族,是 distinct tribes,人數眾多,且相當重要。他們住滿一片很大的大陸,在埃及和亞述之間,稱為阿拉伯。他十二個兒子的名字被記錄下來。米甸和基達我們在聖經中常常讀到。並且一些很好的解經者注意到那三個並列名字的含義(第14節),認為其中含有給我們眾人的良好勸告:米施瑪、度瑪、瑪撒,即聽、靜默、忍受;我們在 雅各書 1:19 也按同樣次序見到這些話: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以實瑪利的後裔不但在田野有帳棚,使他們在和平時期致富;他們也有村莊和營寨(第16節),使他們在戰爭時期堅固防守。如今,這家族的人數和力量,是神關於以實瑪利給夏甲的應許(第16章第10節),以及給亞伯拉罕的應許,第17章第20節 and 21 13,所結的果子。注意,許多在應許之約以外作外人的人,仍因敬虔祖先的緣故得著外在的興盛。財富和豐富必在他們家中。#

2.關於他本人。這裡記載他的年歲:他活了一百三十七歲(第17節),這被記錄下來,為要顯明亞伯拉罕為他禱告的效力(第17章第18節),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這裡也記載他的死亡;他也歸到他本民那裡;但經上沒有說他年日滿足,雖然他活到這樣高壽;他不像他良善的父親那樣厭倦世界,也不像他那樣甘願離開世界。這些話,他倒在眾弟兄面前,無論按我們所理解的,是指他死了,還是按別人所說,是指他的份落下,都是為顯明給夏甲的話(第16章第12節)得以應驗:他必住在眾弟兄面前,就是說,他必在他們中間興盛並顯赫,且持守自己的地位直到末了。或者,他在朋友環繞之下去世,這是令人安慰的。#

以掃和雅各出生(主前1837年)

創世記 25:19–28和合本(神版)
19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20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21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她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22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她就說:「若是這樣,我為什麼活著呢?」她就去求問耶和華。23耶和華對她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24生產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雙子。25先產的身體發紅,渾身有毛,如同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26隨後又生了以掃的兄弟,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利百加生下兩個兒子的時候,以撒年正六十歲。27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裡。28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

這裡記載雅各和以掃的出生,他們是以撒和利百加的雙生兒子;他們進入世界這件事,雖不常見,卻是他們故事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而關於以撒的敘述也不多,除了涉及他父親在世時的事,以及後來涉及他兒子的事。因為以撒似乎不是一個多有行動的人,也沒有受許多試煉,而是在安靜和沉默中度日。如今關於雅各和以掃,這裡告訴我們:

I.他們是禱告得來的。他們的父母長期無子之後,借禱告得著他們(第20、21節)。以撒結婚時年四十歲;雖然他是獨子,又是應許的後裔所要出自的人,他卻不急於結婚。他兒子出生時,他年六十歲(第26節),所以他婚後二十年沒有孩子。注意,雖然神應許的成就總是確定的,卻常常緩慢,並且似乎被護理攔阻和反對,為要試驗信徒的信心,操練他們的忍耐,也使長久等候的憐憫在來臨時更受歡迎。當這憐憫遲延時,以撒沒有像亞伯拉罕所作、也不像雅各後來所作的那樣,親近使女的床;因為他愛利百加(第24章第67節)。但是,#

1.他禱告:他為妻子懇求主。雖然神已經應許要使他的家族增多,他仍為這增多禱告;因為神的應許不可取代我們的禱告,而應鼓勵我們的禱告,並被我們用作信心的根基。雖然他常常為這憐憫禱告,並多年繼續懇求,卻沒有蒙賜予,他仍沒有停止為此禱告;因為人應當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加福音 18:1),要不住地禱告,並叩門直到門開。他為妻子禱告;有人讀作同妻子禱告。注意,丈夫和妻子應當一同禱告,這在使徒的警戒中有所暗示,就是叫他們的禱告不受攔阻(彼得前書 3:7)。猶太人有一個傳統,說以撒最後帶著妻子同往摩利亞山,就是神曾應許要使亞伯拉罕後裔增多之處(第22章第17節),並且在那裡,在他同她併為她所作的禱告中,以那地所賜的應許為根據懇求。#

2.神聽了他的禱告,應允了他的懇求。注意,兒女是神的禮物。那些像以撒一樣恆切禱告的人,終必發現自己並非徒然尋求(以賽亞書 45:19)#

II.他們在出生以前已有預言指著他們,並且關於他們的預言中包裹著重大奧秘(第22、23節)以撒長久為一個兒子禱告;如今他的妻子懷了兩個兒子,以補償他長久的等候。神常常如此超過我們的禱告,賜給我們的多於我們所能求、所能想的。如今利百加懷了這兩個兒子,請觀察這裡:#

1.她如何因自己當前的處境而心中困惑: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她所感到的騷動完全不同尋常,使她極其不安。無論她是擔心這次生產會使自己喪命,還是厭倦這腹中的內亂,還是懷疑這是不祥之兆,看來她幾乎願意自己沒有懷孕,或立刻死去,而不生出這樣彼此爭鬥的一胎:若是這樣,或既然如此,我為什麼這樣呢?先前,缺少兒女是她的煩惱;如今,兒女相爭也同樣成了煩惱。注意,#

(1.)我們最渴望的安慰,有時會被發現帶來比我們所想更多的煩擾和不安;虛空既寫在日光之下一切事物上,神便這樣教導我們讀懂它。#

(2.)我們太容易因伴隨安慰而來的不安,對自己的安慰不滿。我們不知道自己何時才算滿足;我們既不知道如何缺乏,也不知道如何豐富。雅各和以掃在腹中的這場爭鬥,代表神國和撒但國之間持續不斷的爭鬥,#

[1.]在世界中。自從女人的後裔和蛇的後裔之間設下仇恨以來(第3章第15節),他們就一直相爭,這便在人間造成持續的不安。基督自己來,是要把火丟在地上,並帶來這分爭(路加福音 12:49、51)。但願這不使我們跌倒。聖潔的戰爭勝過魔鬼宮殿中的平安。#

[2.]在信徒心中。基督一在靈魂裡成形,肉體與聖靈之間就立刻開始爭戰(加拉太書 5:17)。水流轉向,非經大力爭戰不可;然而這不應使我們灰心。與罪爭戰,勝過溫順地服從罪。#

2.她為得釋放所採取的途徑:她去求問主。有人認為,當時諮詢麥基洗德如同諮詢神諭;或者當時也許使用某種烏陵或特拉芬來求問神,如後來在審判的胸牌中所用的。注意,我們如今藉以求問主的道和禱告,對一切因任何緣故困惑的人,都給人極大釋放。把我們的情形陳明在主面前,並向他口中求問謀略,對心靈是極大的釋放。要進聖所(詩篇 73:17)#

3.她求問之後所得的啟示,解釋了這奧秘:兩國在你腹內(第23節)。她如今所懷的,不只是兩個孩子,而是兩個國家;他們不僅在習慣和性情上要彼此大大不同,也要在利益上彼此衝突相爭;而爭鬥的結果,是大的要服事小的。這在以東人許多世代服在大衛家之下,直到他們背叛時得以應驗(歷代志下 21:8)。請在此觀察,#

(1.)神在分賜他的恩典上是自由的行動者;在那些尚未親自行善或作惡的人之間作出分別,是他的特權。使徒由此推論(羅馬書 9:12)#

(2.)在靈魂中恩典與敗壞的爭鬥裡,恩典這較年輕的,最後必定佔上風。#

III.他們出生時彼此之間有極大的不同,這確認了先前所預告的事(第23節),成為其應驗的預兆,也大大說明了預表。#

1.他們的身體有極大不同(第25節)以掃出生時粗糙多毛,彷彿已經是成人,因此得名以掃,意為已經做成、已經長成。這表示他體格很強健,也使人有理由期望他會成為極其強壯、大膽、活躍的人。但雅各像其他孩子一樣光滑柔嫩。注意,#

(1.)人的才能不同,因而人在世上的處境不同,很大程度上出於他們天然體質的不同;有些人顯然按本性被設計為活躍並得尊榮,另一些人也明顯被標記為隱微無名。神在護理之國中這一主權的例證,也許有助於使我們甘心接受神在恩典之國中主權的教義。#

(2.)神通常選擇世上軟弱的,並越過有能力的(哥林多前書 1:26、27)#

2.他們出生時有顯明的爭競。以掃較強壯,先出來;但雅各的手抓住他的腳跟(第26節)。這表明,#

(1.)雅各追求長子名分和祝福;從起初,他就伸手要抓住它,並且若有可能,就要越過他的哥哥。#

(2.)他最後為此得勝,就是隨著時間推進,他要削弱他哥哥,並達到自己的目的。這段經文被引用於(何西阿書 12:8),他因此得名雅各,意為抓腳跟的人。#

3.他們在心性和所選擇的生活方式上極不相同(第27節)。他們很快顯出性情大不一樣。#

(1.)以掃是屬今世的人。他是一個沉迷娛樂的人,因為他是獵人;也是一個知道如何憑機智謀生的人,因為他是靈巧的獵人。娛樂是他的事業;他鑽研其技藝,把全部時間都花在其中。他從不愛書,也不在意待在室內;他是田野的人,像寧錄和以實瑪利一樣,一心追逐獵物,除非正竭力追趕獵物,否則總不舒暢:總之,他立志作紳士和軍人。#

(2.)雅各是屬另一世界的人。他不是為作政治家而造,也不追求顯得偉大;他乃是安靜的人,住在帳棚裡,是一個誠實的人,總是懷著善意,並且行事公正。他寧願要獨處退隱的真實喜樂,也不要忙碌喧鬧的娛樂所假稱的樂趣;他住在帳棚裡,#

[1.]作為牧人。他依戀那安全而安靜的牧羊職業,也按此教養自己的兒女(第46章第34節)。或者,#

[2.]作為學生。他常到麥基洗德或希伯的帳棚裡,按一些人的理解,受他們教導神聖之事。而這正是以撒那承繼約的兒子。#

4.他們在父母情感中的地位也不同。他們只有這兩個孩子,看來一個是父親所寵愛的,另一個是母親所寵愛的(第28節)#

(1.)以撒雖然自己不是活躍好動的人(因為他到田野去,是去默想和禱告,不是去打獵),卻喜歡有一個活躍的兒子。以掃知道如何討他喜悅,並且藉常常用野味款待他,向他表示極大尊敬,這贏得了這位良善老人的感情,並且比人所能想到的更深地打動了他。#

(2.)利百加記得神的神諭,那神諭已把優先地位給了雅各,因此她在愛中偏愛他。並且,若父母在任何理由上可以在兒女之間作分別,那麼利百加無疑是對的,因為她愛神所愛的那一位。#

以掃出賣長子名分(主前1805年)

創世記 25:29–34和合本(神版)
29有一天,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30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31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32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什麼益處呢?」33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吧。」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34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

這裡記載雅各和以掃就長子名分所作的一筆交易;這長子名分按護理是以掃的,按應許卻是雅各的。它是一項屬靈特權,包括尊榮的卓越和能力的卓越,也包括雙份產業(第49章第3節)。它看來是那時附有祝福並承繼應許的長子名分。現在看:

I.雅各對長子名分敬虔的渴望,然而他尋求取得它的方法並不正當,與他作為安靜人的品格不相稱。他渴慕長子名分,不是出於驕傲或野心,而是著眼於屬靈福分;他在帳棚中已經深知這些福分,而以掃在田野中已經失去了它們的氣味。他因此應受稱讚,因為他切慕最好的恩賜;然而在這一點上他不能被稱義,就是他利用哥哥的窘迫,向他作了一筆非常苛刻的交易(第31節):你今日把長子名分賣給我吧。關於此事,他們從前很可能已有一些交談,因此這對以掃並不像這裡看起來那樣突如其來;也許以掃有時輕慢地談論長子名分及其附屬權益,這鼓勵雅各向他提出這建議。若是如此,雅各為達到目的所作的,在某種程度上可被寬恕。注意,那些在生活行事上存單純和敬虔真誠、沒有世俗智慧的安靜人,常常被發現對自己的靈魂和永恆來說最有智慧。那些為另一個世界而有智慧的人,才真是智慧。雅各的智慧顯在兩件事上:#

1.他選擇最合宜的時機,抓住機會出現的時候,沒有讓它溜走。#

2.交易既成,他使之穩固,並得以掃起誓確認:你今日向我起誓吧(第33節)。他趁以掃有此心意時抓住他,不給他留下反悔的權力。在這種性質的事上,穩妥是好的。#

II.以掃對長子名分褻慢的輕視,以及他愚昧地將其賣掉。為此他被稱為褻慢的以掃(希伯來書 12:16),因為他為一口食物賣了自己的長子名分;自禁果以來,從未有過比這一口更昂貴的食物;而他活到後來才後悔,卻已太遲。從未有像以掃現在所作這樣愚蠢的交易;然而他自以為有謀略,並有靈巧人的名聲,且也許常常嘲弄他的弟弟雅各是軟弱單純的人。注意,有些人在小事上精明,在大事上愚昧,是靈巧的獵人,能勝過別人並把他們引入自己的網羅,卻自己被撒但的詭計欺騙,並按他的意思被擄去。再者,神常常選擇世上愚拙的,借他們叫有智慧的羞愧。安靜的雅各使靈巧的以掃成了愚人。請觀察以掃愚昧的例證。#

1.他的食慾極其強烈(第29、30節)可憐的雅各為自己的晚餐備了一些餅和湯(第29節),沒有野味,卻也相當知足地坐下來要吃;這時以掃打獵回來,又餓又累,也許什麼都沒有打到。如今雅各的湯在他眼中,比他自己的獵物從來所能有的更合意。他說,給我一些那紅的,那紅的;原文如此;這與他自己的顏色相配(第25節),並且為這事羞辱他,他從此以後就被稱為以東,紅的。不但如此,看起來他疲乏到不能自己進食,身邊也沒有僕人幫助他,只好懇求弟弟喂他。注意,#

(1.)那些沉迷娛樂的人,為極其虛空的事使自己疲乏(哈巴谷書 2:13)他們若把追逐愚昧樂趣所費的一半辛勞、所冒的一半危險,用在最必要的事務上,就能取得最大的益處。#

(2.)安靜作工的人,比喧鬧打獵的人更恆常、更舒適地得供應:糧食不總歸給智慧人,但那些信靠主並行善的人,誠然必得餵養,得日用飲食的餵養;不像以掃,有時宴樂,有時昏乏。#

(3.)滿足感官的食慾,正是毀滅千千萬萬寶貴靈魂的事:誠然,若以掃飢餓疲乏,他本可用比付出長子名分更低的代價得到一頓飯;但他對這湯的顏色有不可解釋的喜愛,無論代價如何,都不能拒絕自己享受一碗湯的滿足。當人的心隨眼而行(約伯記 31:7),並且事奉自己的肚腹時,再沒有比這更好的結果了;所以,當酒發紅,或像以掃所看的湯那樣發紅,在杯中、在盤中顯出最誘人的顏色時,你不可觀看它(箴言 23:31)。我們若操練自己捨己,就能摧毀大多數試探的力量。#

2.他的推理非常軟弱(第32節)看哪,我將要死;即使他真是如此,難道除了這湯之外,就沒有什麼可以保全他的生命嗎?若那時饑荒已經在地上(第26章第1節),如萊特富特博士所推測的,我們也不能設想以撒貧窮到那地步,或利百加如此不善持家,以致他不能從別處得到合宜的食物供應,並保住自己的長子名分;但他的食慾勝過了他;他處在渴想的狀態中,除了這紅的,這紅的湯,沒有什麼能使他滿意,並且為掩飾自己的慾望,他聲稱自己快要死了。若真如此,對他來說,帶著尊榮而死,豈不比活在羞辱中更好?在祝福之下死去,豈不比活在咒詛之下更好?長子名分預表屬靈特權,就是長子之教會的特權。以掃如今受試驗,看他如何評價這些;他顯明自己只感受當前的痛苦;只要能從這些痛苦中得解脫,他並不在意自己的長子名分。拿伯的原則更好,他寧願喪命也不賣自己的葡萄園,因為他在地上迦南的份,象徵他在天上迦南的份(列王紀上 21:3)#

(1.)若我們把以掃的長子名分只看作暫時的利益,他所說的也有一些真理,就是我們屬世的享受,即使是我們最喜愛的,在臨死之時也對我們毫無幫助(詩篇 49:6–8);它們不能擋開死亡的打擊,也不能減輕痛苦,或除去毒鉤;然而以掃既立志作紳士,就應當有更偉大、更高貴的心志,不該如此廉價地出賣這樣一種尊榮。#

(2.)但這長子名分既有屬靈性質,他輕看它就是可想像得到的最大褻慢。注意,為了這世界的財富、尊榮和快樂,放棄我們在神、基督和天國裡的權益,乃是極大的愚昧;這交易與用長子名分換一碗湯一樣糟糕。#

3.悔改從他眼前隱藏了(第34節)他吃了,喝了,取悅了自己的口腹,滿足了自己的慾望,為自己所得的那頓美餐而慶幸;然後便漫不經心地起來走了,並沒有認真反省自己所作的那筆壞交易,也沒有表現出任何懊悔。以掃就是這樣輕看了他的長子名分;他完全沒有采取任何辦法使這交易撤銷,沒有為此向父親申訴,也沒有向兄弟提議調停此事;但他的窮迫所作成的交易(假定情形果真如此),他的褻慢卻在事後確認了;並且藉著他隨後來的忽略與藐視,他彷彿承認了罰金;又藉著在自己所行的事上自以為義,他使這交易無法追回。注意,人之敗壞,與其說是因行了不正之事,不如說是因行了之後不悔改,行了之後還堅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