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創世記 20
創世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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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否認他的妻子(主前1898年)
1亞伯拉罕從那裡向南地遷去,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2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
這裡有:
1.亞伯拉罕從幔利遷走,他在那裡住了將近二十年,來到非利士人的地方:他在基拉耳寄居(第1節)。我們沒有被告知他因何遷移,是因所多瑪的毀滅而驚恐,還是因為周圍地方暫時因那毀滅而受損,或如一些猶太作者所說,是因為羅得與女兒亂倫,以及迦南人為他親族的緣故給他和他的宗教所加的羞辱,使他憂傷;無疑,他遷移有某種正當原因。請注意,在我們為客旅和寄居者的世界裡,我們不能期望總在同一個地方。再者,無論我們在哪裡,都必須把自己看作不過是寄居的人。#
2.他否認妻子的罪,如先前一樣(第12章第13節),這不僅就其本身而言是一種近乎謊言的含糊其辭,若被承認為合法,就會毀壞人與人的交往,併成為一切虛假的入口;而且也是使他妻子的貞潔和尊榮暴露於危險之中,而他本應作她的保護者。但除此之外,在這裡它還有兩重加重之處:#
(1.)他先前曾犯過同樣的罪,併為此受過責備,也已被說服知道那引誘他如此行的想法是愚妄的;然而他又回到這罪上。請注意,一個好人不但可能陷入罪中,也可能因試探突然而來的力量和肉體的軟弱,重新陷入同樣的罪。因此,退後的人當悔改,卻不可絕望(耶利米書 3:22)。#
(2.)看來撒拉現在已經懷了所應許的後裔,或至少照神的話很快就盼望要如此;因此他現在本該特別照顧她,如 士師記 13:4 。#
3.撒拉因此所陷入的危險:基拉耳王差人把她取到自己家裡,為的是把她取到自己床上。請注意,一個人的罪常常造成別人的罪;凡拆毀神誡命籬笆的,就開了一個缺口,他不知道會讓多少罪進來;罪的起頭如同放水。#
3但夜間, 神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她原是別人的妻子。」4亞比米勒卻還沒有親近撒拉;他說:「主啊,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嗎?5那人豈不是自己對我說『她是我的妹子』嗎?就是女人也自己說:『他是我的哥哥。』我做這事是心正手潔的。」6 神在夢中對他說:「我知道你做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她。7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
由此可見,神借夢顯明自己(這些夢證明自己是神聖且超自然的),不僅向他的僕人眾先知如此,也向那些在教會和聖約範圍之外的人如此;但通常這是與神自己的百姓有關,如法老的夢與約瑟有關,尼布甲尼撒的夢與但以理有關,這裡亞比米勒的夢與亞伯拉罕和撒拉有關,因為他為他們的緣故責備這王(詩篇 105:14、15)。
I.神通知他他的危險(第3節),即犯罪的危險,告訴他那女人是別人的妻子,所以他若娶她,就會虧負她的丈夫;也通知他因這罪而有死亡的危險:你是個死人了;神如此說一個人,就使他成為如此。請注意,每一個故意犯罪的人都應當被告知他是個死人,正如被定罪的惡人和患致命疾病的病人被稱為如此一樣。你若是個壞人,就確實是個死人。#
II.他以不知情為自己申辯,說亞伯拉罕和撒拉約定要欺哄他,不讓他知道他們不只是兄妹(第6節)。請看,當人的心不責備他時,他在神面前可以有何等的坦然(約翰一書 3:21)。如果我們的良心為我們的正直作見證,並且見證說,雖然我們也許被欺騙而落入網羅,卻沒有有意且明知地得罪神,這在災禍之日就會成為我們的喜樂。他如亞伯拉罕曾經所行的那樣向神申訴(第18章第23節)。你要殺一個公義的國嗎(第4節)?不是像所多瑪那樣的國,所多瑪確是公義地被毀滅的;而是在這事上無辜的國。#
III.神對他所說的話作了十分充分的回答。#
1.他准許他的申訴,並承認他所做的是出於心中的正直:是的,我知道(第6節)。請注意,對誠實人來說,神知道他們的誠實並且會承認,這是安慰的事;雖然也許對他們有成見的人不能被說服相信,或不願承認他們是誠實的。#
2.他讓他知道,他沒有繼續犯這罪,純粹是因神善良的手臨到他:我攔阻你得罪我。亞比米勒由此免於行惡,亞伯拉罕免於受害,撒拉則免於兩者。請注意,#
(1.)有許多被謀劃和意欲的罪從未被實行。世上的事雖然敗壞,卻還沒有壞到魔鬼和惡人所願意的程度。#
(2.)是神約束人,使他們不做他們想做的惡。罪的存在不是出於他,但沒有更多的罪卻是出於他,或是藉著他在人心中的影響,抑制他們犯罪的傾向,或是藉著他的護理,拿走犯罪的機會。#
(3.)被阻止不犯下罪,是極大的憐憫;無論工具是誰,神都必須因此得榮耀(撒母耳記上 25:32、33)。#
3.他吩咐他作出歸還:現在,因此,不是說你得了更好的信息,就要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第7節)。請注意,無知只能在它持續的時候作藉口。我們若因無知而走上錯誤的路,這不能成為我們明知而堅持其中的藉口(利未記 5:3–5)。他必須公正且善待亞伯拉罕的理由是:#
(1.)因為他是先知,與神親近且為神所親愛,神為他特別關懷。神極其憎惡人加給他先知的傷害,並把這些傷害看作加給他自己。#
(2.)他既是先知,就要為你禱告;這是先知的報酬,而且是好的報酬。這暗示先知的禱告大有功效,而好人應當樂意用禱告幫助那些需要他們禱告的人,並至少以此報答別人向他們所施的恩惠。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的困境有牽連,因此按公義有義務為他禱告。#
(3.)你若不歸還她,就是自擔危險:你當知道,你必要死。請注意,行不義的人,無論他是誰,是君王還是農夫,都必定要因他所行的不義受報,除非他悔改並作出歸還(歌羅西書 3:25)。任何不義在神面前都不能被准許通行,即便有凱撒的像印在其上也不能。#
亞比米勒對亞伯拉罕的行為(主前1898年)
8亞比米勒清早起來,召了眾臣僕來,將這些事都說給他們聽,他們都甚懼怕。9亞比米勒召了亞伯拉罕來,對他說:「你怎麼向我這樣行呢?我在什麼事上得罪了你,你竟使我和我國裡的人陷在大罪裡?你向我行不當行的事了!」10亞比米勒又對亞伯拉罕說:「你見了什麼才做這事呢?」11亞伯拉罕說:「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 神,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12況且她也實在是我的妹子;她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13當 神叫我離開父家、飄流在外的時候,我對她說:『我們無論走到什麼地方,你可以對人說:他是我的哥哥;這就是你待我的恩典了。』」
亞比米勒既在夢中這樣受到神的警告,就接受這警告,並且像一個真正懼怕罪及其後果的人一樣,清早起來,要遵行所給他的指示。
I.他警戒他的臣僕(第8節)。在這事上,亞伯拉罕本人也不能比他更謹慎地吩咐自己的家。請注意,凡神已使之認識罪和危險的人,應當把神為他們靈魂所做的事告訴別人,使他們也可以被喚醒,並被帶入同樣聖潔的敬畏中。#
II.他責備亞伯拉罕。請觀察,#
1.亞比米勒給亞伯拉罕嚴肅的責備(第9、10節)。他在這場合與亞伯拉罕理論,十分有力,卻又十分溫和。沒有什麼話能說得更好;他沒有辱罵他,也沒有凌駕其上侮辱他,沒有說:這是你的信仰告白嗎?我看見了,你們雖不肯起誓,卻會說謊。若這些人是先知,我就要請求免得看見他們;而是公允地陳明亞伯拉罕對他所造成的傷害,並平靜地表示他對此的不滿。#
(1.)他把自己現在發現曾經有危險陷入的那罪稱為大罪。請注意,即使自然之光也教導人,姦淫的罪是極大的罪;這應當被注意,叫許多自稱基督徒卻輕看此罪的人羞愧。#
(2.)他認為,若他犯了這罪,雖然是在無知中犯的,他自己和他的國都會暴露在神的忿怒之下。請注意,君王的罪常常成為國家的災禍;因此掌權者應當為百姓的緣故懼怕罪。#
(3.)他指控亞伯拉罕否認婚姻,是行了不可辯護的事。他這樣說是公正的,卻也溫柔;他沒有稱他為說謊者和騙子,而是告訴他,他做了不當做的事。請注意,含糊其辭和偽裝,無論怎樣被掩飾,都是極壞的事,絕不可在任何情形中被准許。#
(4.)他把亞伯拉罕這樣使他和他的家暴露於犯罪之中,視為對自己和家極大的傷害:我在什麼事上得罪了你?若我是你最壞的仇敵,你也不能給我更壞的對待,也不能採取更有效的方式來向我報復。請注意,我們應當認為,凡以任何方式試探我們或使我們暴露於罪中的人,就是在世上對我們行了最大的惡待,雖然他們也許假裝友好,並提供足以取悅敗壞本性的東西。#
(5.)他要求亞伯拉罕說明原因,為什麼懷疑他們是危險的民族,使誠實人不能在他們中間生活:你見了什麼,竟做這事呢(第10節)?你有什麼理由認為,若我們知道她是你的妻子,你就會因此暴露在任何危險之中呢?請注意,對我們良善的懷疑,理當被看作比輕視我們的偉大更大的冒犯。#
2.亞伯拉罕為自己所作的可憐辯解。#
(1.)他以自己對那地方的惡劣看法為理由(第11節)。他心裡想(雖然他不能為這樣想給出任何充分理由):這地方必定沒有敬畏神的心,那麼他們就會殺我。#
[1.]在沒有敬畏神的地方,不能指望有什麼善(見詩篇 36:1)。#
[2.]有許多地方和人裡面有比我們所想更多的敬畏神之心:也許他們不以我們分別人的名稱為稱呼,不佩戴我們的標記,不把自己繫於我們所看重的事物;因此我們就斷定他們心中沒有敬畏神,這對基督和基督徒都是極大的不公,並使我們易受神的審判(馬太福音 7:1)。#
[3.]缺乏愛心和愛論斷,是許多其他罪的原因。人一旦使自己相信某某人沒有敬畏神的心,就以為這能證明他們用最不公義、最不基督徒的做法待他們是正當的。人若不是先想惡,就不會行惡。#
(2.)他解釋說,從某種意義上她是他的妹子,藉此為自己脫離徹頭徹尾說謊的罪責(第12節)。有些人認為她是羅得的親妹妹,羅得雖是他的侄子,卻被稱為他的兄弟羅得(第14章第16節);所以撒拉也被稱為他的妹子。但那些聽他說她是我的妹子的人,理解她是他的妹子到不能成為他妻子的程度;因此這是一種含糊其辭,帶著欺騙的意圖。#
(3.)他又聲稱,這在先前已經是他的做法,是他和妻子初作寄居者時彼此約定的(第13節),藉此洗清自己在這事上蓄意冒犯亞比米勒的指控:當神使我離開父家漂流的時候,我們就定下了這事。請注意,#
[1.]在我們一切漂流中,都應當承認神。#
[2.]那些出外旅行、與陌生人多有交往的人,既需要蛇的智慧,也必須使那智慧始終調和著鴿子的純良。據我所知,也許可以這樣提示:神使亞伯拉罕和撒拉長久得不到兒女的祝福,是為懲罰他們這有罪的約定;如果他們不承認自己的婚姻,神為什麼要承認它呢?但我們可以設想,在亞比米勒給他們這責備之後,他們同意再也不這樣做;然後我們隨即讀到(第21章第1、2節)撒拉懷孕了。#
14亞比米勒把牛、羊、僕婢賜給亞伯拉罕,又把他的妻子撒拉歸還他。15亞比米勒又說:「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隨意居住」;16又對撒拉說:「我給你哥哥一千銀子,作為你在閤家人面前遮羞的,你就在眾人面前沒有不是了。」17亞伯拉罕禱告 神, 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妻子,並他的眾女僕,她們便能生育。18因耶和華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緣故,已經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
這裡有:
I.亞比米勒向亞伯拉罕所顯出的君王的仁慈。請看亞伯拉罕的猜忌何等不公。他想像若他們知道撒拉是他的妻子,就會殺他;但當他們確實知道時,他們沒有殺他,反倒善待他,至少因他們所受的神聖責備而驚懼,以致如此。#
1.他把王家的許可賜給他,讓他在自己的國中隨意居住,請他留下,因為他給他王家的禮物(第14節),羊和牛,以及(第16節)一千銀子。他在歸還撒拉時給這些,或是,#
[1.]為他曾打算做的錯事作補償,就是把她取到自己家裡:非利士人歸還約櫃時,因扣留約櫃受災,就隨同約櫃送了禮物。律法規定,作出歸還時還要加上些東西(利未記 6:5)。或是,#
[2.]為要使亞伯拉罕為他禱告;這並不是說禱告可以被買賣,而是說我們應當盡力善待那些我們從其屬靈之物有收穫的人(哥林多前書 9:11)。請注意,獲得並保持與那些在天上有關係之人的關係,是我們的智慧;我們也當使那些作神朋友的人作我們的朋友。#
[3.]他給撒拉良好的教訓,告訴她她的丈夫(他稱他為她哥哥,是為以她這樣稱他來責備她)必須為她作遮眼的,這就是說,她不可看別人,也不可願意被別人觀看。請注意,同負一軛的人必須彼此作遮眼的。婚約是與眼所立的約,像約伯的約一樣(第31章第1節)。#
II.亞伯拉罕向亞比米勒所顯出的先知的仁慈:他為他禱告(第17、18節)。神願意把這尊榮加在亞伯拉罕身上,使亞比米勒雖已歸還撒拉,然而他所受的審判仍要因亞伯拉罕的禱告才被除去,在此以前不得除去。神醫治米利暗也是如此,當她最冒犯的摩西為她禱告時(民數記 12:13);神與約伯的朋友和好也是如此,當他們使之憂傷的約伯為他們禱告時(約伯記 42:8–10);也可以說,神這樣親手證明他已經與他們和好。請注意,好人的禱告對大人物可以是一種恩惠,也應當被看重。#
我們在這裡又回到亞伯拉罕的故事;然而這裡所記的這一部分並不是他的光榮。最美的玉石也有瑕疵,並且,太陽尚有黑點,我們就不可期望日光之下有任何全然無瑕之物。應當指出,聖經在敘述甚至其最著名人物的缺點時,也是公正無私的。這裡有:
I.亞伯拉罕否認妻子的罪,以及亞比米勒因此娶她的罪(第1、2節)。#
II.神在夢中就此事與亞比米勒說話,在其中向他顯明他的錯誤(第3節),接納他的申訴(第4–6節),並指示他作出歸還(第7節)。#
III.亞比米勒與亞伯拉罕的談話,其中他責備亞伯拉罕用欺瞞待他(第8–10節),而亞伯拉罕盡其所能為此辯解(第11–13節)。#
IV.這故事的良好結局,其中亞比米勒把妻子歸還亞伯拉罕(第14–16節),而亞伯拉罕借禱告使神除去亞比米勒所受的審判(第17、18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