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創世記 13

本章進一步記述亞伯蘭的事。一、概述他在應許之地的景況與行為;這地如今是他寄居之地。

1.他的遷移(第1、3、4、18節)#

2.他的財富(第2節)#

3.他的敬虔(第4、18節)。二、詳述他與羅得之間發生的一場爭執。#

1.他們爭執的不幸緣由(第5、6節)#

2.爭執的雙方,以及使這爭執更為嚴重的情形(第7節)三、亞伯蘭憑智慧平息爭執(第8、9節)。四、羅得離開亞伯蘭,前往所多瑪平原(第10–13節)。五、神向亞伯蘭顯現,向他堅立賜下迦南地的應許(第14節及以下)。#

亞伯蘭遷往迦南(主前1918年)

創世記 13:1–4和合本(神版)
1亞伯蘭帶著他的妻子與羅得,並一切所有的,都從埃及上南地去。2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3他從南地漸漸往伯特利去,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間,就是從前支搭帳棚的地方,4也是他起先築壇的地方;他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的名。

一、這裡記述亞伯蘭從埃及歸回(第1節)。他自己回來,也把一切所有的都帶回迦南。注意,雖然有時可能有緣故使我們進入受試探之地,但我們必須儘快從那裡出來(見路得記 1:6)

二、他的財富:他極其富有(第2節)。希伯來原文的意思是他非常沉重;因為財富是重擔,想要發財的人不過是用厚泥重壓自己(哈巴谷書 2:6)。獲取財富時有操心的重擔,保守財富時有懼怕,使用財富時有試探,濫用財富時有罪責,失去財富時有憂愁,最後還有為財富交賬的重擔。巨大的產業只會使人沉重而行動不便。亞伯蘭不但在信心、善行和應許上富足,而且在牲畜、金銀上也富足。注意:

1.神在護理之中有時使善人成為富人,並教導他們怎樣處豐富,也怎樣處缺乏。#

2.善人的財富是神賜福的果實。神曾對亞伯蘭說:我要賜福給你;這福使他富足,並不加上憂慮(箴言 10:22)#

3.真正的敬虔與極大的興盛完全可以並存。財主進天國雖然很難,卻並非不可能(馬可福音 10:23、24)。亞伯蘭極其富有,卻也極其虔誠。不但敬虔有益於外在的興盛(提摩太前書 4:8),外在的興盛若經營得當,也能妝飾敬虔,並提供機會使人可以多行更多的善事。#

三、他遷往伯特利(第3、4節)。他到那裡去,不僅因為他先前曾在那裡支搭帳棚,願意回到舊相識中間,也因為他先前曾在那裡築壇。那壇雖已不在了;很可能是他離開時親自拆掉,免得被拜偶像的迦南人玷汙;他仍回到築壇之處,或為重新喚起他曾在那裡與神甜美相交的回憶,或許也為償還他啟程前往埃及時曾在那裡向神所許的願。很久以後,神差雅各到同一個地方辦理此事(第35章第1節):上伯特利去,就是你許願的地方。我們需要有人提醒自己,也應當利用一切機會提醒自己所許的莊嚴誓願;這些誓願所立之處或許能幫助我們重新想起它們,因此重訪那裡可能會使我們得益處。

四、他在那裡所行的敬拜。他的壇已不在了,所以不能獻祭;但他仍像從前一樣求告主的名(第12章第8節)。注意:

1.神所有的子民都是禱告的人。要找到一個沒有禱告的活基督徒,就如同找到一個沒有呼吸的活人一樣不可能。#

2.凡要在神面前顯明自己正直的人,必須在信仰的事奉上恆常不懈、堅持到底。亞伯蘭並沒有像許多人旅行時所做的那樣,把自己的信仰留在埃及。#

3.當我們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時,必須憑良心在敬拜之事上做自己所能做的。沒有祭壇時,我們不可缺少禱告;無論身在何處,都要求告主的名。#

羅得與亞伯蘭分離(主前1917年)

創世記 13:5–9和合本(神版)
5與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有牛群、羊群、帳棚。6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7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8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9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

這裡記述亞伯蘭與羅得之間一次不幸的失和。他們此前一直是形影不離的同伴(見第1節;第12章第4節),如今卻分開了。

一、他們爭吵的緣由是他們的財富。我們曾讀到亞伯蘭何等富有(第2節);這裡又告訴我們,與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富有(第5節);神賜財富給他,正是因為他與亞伯蘭同行。注意:

1.與良善的人為伴,並與神同在的人同行,是有益的(撒迦利亞書 8:23)#

2.凡在順服和受苦上與神的子民有分的人,也必與他們一同分享喜樂和安慰(以賽亞書 66:10)如今他們二人都極其富有,那地便容不下他們,使他們不能舒適、和睦地同住。因此,他們的財富可從兩方面來看:#

(1)財富使他們彼此遠離。因為地方對他們來說太狹窄,沒有足夠空間容納他們的牲畜,他們就必須分開居住。注意,今世的每一種安慰都伴隨著自己的十字架。事務是一種安慰,但其中也有不便:它使我們不能照自己所願的次數和時間,與所愛的人相聚。#

(2)財富使他們彼此不和。注意,財富往往成為親屬和鄰舍之間爭鬥紛爭的緣由。這正是想要發財的人所陷入的那些無知而有害的私慾之一(提摩太前書 6:9)。財富不但提供紛爭的材料,成為人們最常爭奪的事物,也會使人驕傲貪婪,從而激起爭競的心。“我的”“你的”,是世上製造紛爭的兩大根源。貧窮與勞苦、缺乏與漂泊,都不能使亞伯蘭和羅得分離,財富卻能。朋友很快便會失去;然而神是一位朋友,無論興盛之高峰還是患難之深谷,都不能使我們與他的愛隔絕。#

二、直接引發爭吵的是他們的僕人。爭執始於亞伯蘭牲畜的牧人與羅得牲畜的牧人之間(第7節)。他們很可能是在爭奪較好的草場或水源,並且雙方都把自己的主人牽涉進爭吵之中。注意,惡僕常因驕傲和暴躁、撒謊誹謗以及搬弄是非,在家中造成許多禍害。僕人在親屬和鄰舍之間挑撥離間、製造不和,是極其邪惡的事;這樣做的人是魔鬼的差役,也是自己主人最惡劣的仇敵。

三、使這場爭吵更為嚴重的是,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住在那地。這使爭吵變得:

1.非常危險。若亞伯蘭和羅得不能和睦地一同牧放羊群,只怕共同的仇敵會來攻擊他們,把二人都擄掠一空。注意,家庭和教會的分裂往往會造成它們的毀滅。#

2.非常可恥。毫無疑問,所有鄰舍都在注視他們,尤其因為他們信仰獨特,並宣稱自己具有非同尋常的聖潔;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很快便會留意到這場爭吵,並利用它來羞辱他們。注意,自稱信仰之人的爭吵使他們所承認的信仰蒙羞,並且最容易給主的仇敵留下褻瀆的機會。#

四、這場爭吵得以和解,是非常可喜的。最好是保守和睦,不讓它遭到破壞;但若分歧已經發生,其次最好的做法就是儘快加以調解,撲滅已經燃起的火。提出制止這場爭執的是亞伯蘭,儘管他在親屬關係上年長、地位也較高(第8節)

1.他懇求和睦,情意十分懇切:請你我不可相爭。亞伯蘭在這裡顯明自己是一個:#

(1)性情冷靜的人,能夠約束自己的情緒,也知道怎樣用柔和的回答消退怒氣。想要維持和睦的人,絕不可用辱罵還報辱罵。#

(2)存心謙讓的人;他甘願甚至懇求地位低於自己的人與他和睦,並率先提出和解。征服者以憑權力帶來和平為榮耀;憑智慧的溫柔帶來和平,也同樣是榮耀。注意,神的子民應當始終顯明自己是愛好和平的人;無論別人主張什麼,他們都必須主張和睦。#

2.他請求和睦的理由極有說服力。#

(1)“你我不可相爭。讓迦南人和比利洗人為瑣事爭鬥吧;你我知道更美的事,也盼望一個更美的家鄉,因此不可失和。”注意,在所有人中,承認信仰的人尤其應當謹慎避免紛爭。“你們卻不可這樣”(路加福音 22:26)“我們沒有這樣的規矩”(哥林多前書 11:16)“你我不可相爭,因為我們一同生活、彼此相愛已經這樣長久。”注意,想起昔日的友誼,應當迅速平息任何時候新發生的爭吵。#

(2)務要記得,我們是弟兄。希伯來原文作“我們是弟兄,是人”;這裡包含雙重理由。#

[1]我們是人;既是人,就是必死的受造物:我們明日或許便會死去,因此必須留心使自己被發現時是在和睦之中。我們是有理性的受造物,應當受理性支配。我們是人,不是野獸;是成人,不是孩童;我們是群居的受造物,就讓我們把這種本性發揮到極致。#

[2]我們是弟兄。我們有同樣的本性、同樣的血緣和家族、同樣的信仰;在順服上同伴,在忍耐上也是同伴。注意,想到我們彼此之間弟兄的關係,應當總能使我們的情緒緩和,或防止紛爭,或終止紛爭。弟兄應當彼此相愛,如同弟兄。#

3.他為和睦提出的建議非常公平。許多人聲稱自己支持和睦,卻不肯為此做任何事;亞伯蘭卻提出一個無可指摘的辦法來保守和睦,由此顯明自己是和睦真正的朋友:“遍地不都在你面前嗎?”(第9節)。這彷彿是說:“既然地方足夠我們二人使用,我們為何還要為地方爭吵呢?”#

(1)他斷定他們必須分開,並且極願意他們仍以朋友的身份分開:“請你離開我。”還能有比這表達得更親切的嗎?他沒有驅逐羅得,強迫他離開,而是勸他自行分開。他也沒有命令羅得離去,只是謙卑地請求他退出。注意,有權命令的人有時仍應為了愛與和睦而寧願懇求,正如保羅在腓利門書 1:8、9 中懇求腓利門一樣。偉大的神尚且屈尊懇求我們,我們更應當樂意彼此懇求,彼此和好(哥林多後書 5:20)#

(2)他把他們所在之地充足的一份讓給羅得。神雖然曾應許亞伯蘭,要把這地賜給他的後裔(第12章第7節),卻沒有證據表明神曾向羅得作過這樣的應許;亞伯蘭本可以堅持這一點,完全排除羅得,但他仍讓羅得與自己同享這地,把平等的一份給予一個並沒有平等權利的人。他不肯利用神的應許來支持自己的爭吵,也不肯以這應許為庇護,苛待自己的親屬。#

(3)他讓羅得選擇,自己則甘願接受羅得剩下的:“你若向左,我就向右。”按一切情理,都應當由亞伯蘭先選擇;然而他放棄了自己的權利。注意,甘願為了和睦而退讓,是一種高尚的得勝;這是勝過我們自己,勝過自己的驕傲和情慾(馬太福音 5:39、40)。在許多情況下,為和睦而犧牲的不僅是榮譽上的細枝末節,甚至還必須犧牲實際利益。#

羅得遷往所多瑪(主前1917年)

創世記 13:10–13和合本(神版)
10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11於是羅得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12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13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

這裡記述羅得離開亞伯蘭時所作的選擇。在這種情況下,人本來會期待:

1.他應當表示不願離開亞伯蘭,至少也應當勉強而為。#

2.他應當有禮貌,把選擇權重新讓給亞伯蘭。然而在整件事的處理過程中,我們看不到他對叔父有任何謙讓或尊重。亞伯蘭既把選擇權給了他,他便不加客套地接受,作出了選擇。情慾和自私使人粗魯。現在,從羅得所作的選擇中,我們可以看到:#

一、他何等看重土地的肥美。他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就是所多瑪所在的平坦地區,遍地都得到極好的滋潤;或許他們先前正是為水源爭執,所以羅得特別喜愛這種便利;因此他選擇了整個平原(第10、11節)。那山谷如同伊甸園本身,如今在他眼前呈現出極其悅目的景象。在他看來,那裡地勢佳美,是全地所喜悅的;所以他毫不懷疑,自己能在那裡舒適地安居,也必會在這樣肥沃的土地上興旺起來,變得極其富有;這就是他所關注的一切。但結果如何呢?我們接下來聽到關於他的消息,就是他陷在他們中間的荊棘裡,他和家人都被擄走。他住在他們中間時,因他們的言行使自己的義心天天傷痛,從未與他們過上一天好日子;最後,神在他頭頂上燒燬了那城,迫使這個為財富和享樂選擇平原的人逃到山上避難。注意,屬肉體的選擇就是有罪的選擇,而且很少有好結果。人在選擇親屬關係、職業、住處或安居之地時,若受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或今生的驕傲引導和支配,而不顧自己靈魂和信仰的利益,就不能指望神與他們同在,也不能指望神賜福給他們;他們通常甚至會在自己主要追求的事上失望,也得不到自己原以為能從中獲得的滿足。在我們一切選擇中,都應當由這個原則支配我們:對我們的靈魂最有益的,才是對我們最好的。

二、他何等輕忽當地居民的邪惡:“所多瑪人罪大惡極”(第13節)。注意:

1.雖然人人都是罪人,有些人的罪卻比別人更重。所多瑪人是罪惡滔天的罪人,是在主面前犯罪的人,也就是肆無忌憚、膽大妄為的罪人;他們的罪惡甚至成了俗語。因此我們讀到,有人“述說自己的罪惡,並不隱瞞,好像所多瑪一樣”(以賽亞書 3:9)#

2.有些罪人因住在美地而變得更壞。所多瑪人正是如此;因為所多瑪的罪孽是驕傲、糧食飽足和安逸過度,而這一切都是他們的土地極其豐饒所助長的(以西結書 16:49)。愚昧人的興盛就是這樣毀滅他們。#

3.神常把極大的豐富賜給罪大惡極的人。汙穢的所多瑪人住在肥沃平原上的城中,忠信的亞伯蘭和他敬虔的家人卻住在荒瘠山地的帳棚裡。#

4.罪惡達到頂點時,毀滅就不遠了。罪惡氾濫,必是審判將臨的可靠預兆。羅得前來住在所多瑪人中間,可以看作:#

(1)神賜給他們的一大憐憫,也是可能使他們悔改的方法;因為如今他們中間有了一位先知和傳義道的人,他們若聽從他,原可以改過自新,避免毀滅。注意,神在差遣毀滅者以前,先差遣傳道人;因為他不願有一人沉淪。#

(2)羅得所受的一大苦難。他不但因看見他們的邪惡而憂傷(彼得後書 2:7、8),還因不肯照他們所行的去行,受到他們攪擾和逼迫。注意,善人住在邪惡的鄰舍中間,寄居在米設,往往是令人煩惱的遭遇(詩篇 120:5);倘若像這裡的羅得一樣,是他們因輕率的選擇而自取的,這苦難就必更加令人傷痛。#

神向亞伯蘭堅立他的應許(主前1917年)

創世記 13:14–18和合本(神版)
14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15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16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17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18亞伯蘭就搬了帳棚,來到希伯 、幔利的橡樹那裡居住,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這裡記述神滿有恩典地臨到亞伯蘭,為要向他和他的後裔堅立應許。請看:

一、神在何時重新申明並堅定這應許:是在羅得離開亞伯蘭以後。也就是說:

1.在爭吵結束以後;因為心靈平靜安穩、不被任何情慾擾亂的人,最適宜領受神恩典的眷臨。#

2.在亞伯蘭為了保守和睦,謙卑、捨己地向羅得退讓以後。正是在那時,神帶著這蒙恩的憑據臨到他。注意,我們為保守鄰舍之間的和睦而有所損失,神必以屬靈的平安豐豐富富地補償。亞伯蘭甘願把自己一半的權利讓給羅得以後,神便臨到他,向他堅立全部的權利。#

3.在他失去親屬令人安慰的陪伴以後;羅得的離去使他的力量削弱,內心憂傷,神便帶著這些良善而安慰人的話臨到他。注意,與神相交隨時都能彌補我們不能與朋友交談的缺憾;親屬雖與我們分離,神卻沒有離開。#

4.在羅得選了那悅目肥沃的山谷,前去佔有它以後;為免亞伯蘭受試探而嫉妒羅得,後悔讓他選擇,神便臨到亞伯蘭,向他保證他所有的必永遠歸他和他的後裔。因此,羅得所得的土地或許較好,亞伯蘭所得的權利卻更好。羅得得著了那所謂的樂園,亞伯蘭卻得著了應許;不久發生的事便顯明,無論當時看起來如何,亞伯蘭實際上得著了更好的福分(見約伯記 22:20)。神在亞伯蘭與羅得爭執以後仍認可亞伯蘭,正如眾教會在保羅與巴拿巴爭執以後仍認可保羅一樣(使徒行傳 15:39、40)#

二、神如今用來安慰亞伯蘭、使他富足的應許本身。他向亞伯蘭保證兩件事:一片美地,以及享用這地的眾多後裔。

1.這裡賜下一片美地,是一片比萬地都著名的土地,因為它將成為聖地和以馬內利之地;這裡所說的正是這地。#

(1)神在這裡照著所應許的,把這地指給亞伯蘭看(第12章第1節),後來又從毗斯迦山頂把它指給摩西看。羅得曾舉目觀看約旦河的平原(第10節),並前去享用自己所看見的;神卻對亞伯蘭說:“來吧,現在你要舉目觀看,看看屬於你自己的地。”注意,神所要指給我們看的,遠比世界能呈現在我們眼前的任何事物更美好、更值得渴慕。信心之眼所見的景象,遠比感官之眼所見的更加豐富美麗。那些在來世要得著天上迦南的人,有時在今生便能憑信心看見它那安慰人心的景象;因為我們所顧念的是看不見的事,把它們看為真實,儘管仍在遠處。#

(2)他把這地永遠賜定給亞伯蘭和他的後裔:“我要賜給你”(第15節);又說:“我必把這地賜給你”(第17節)。應許每重複一次,就是再一次加以堅定。是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不是賜給羅得和他的後裔;他們不能在這地得產業。因此,神的護理安排羅得先與亞伯蘭分開,然後才向亞伯蘭和他的後裔堅立這賞賜。神常常如此使善從惡中產生,使人的罪惡和愚妄為他自己智慧、聖潔的旨意效力。賜給你和你的後裔:賜給你,使你以外人的身份寄居其中;賜給你的後裔,使他們以業主的身份居住並治理其中。賜給你,也就是賜給你的後裔。把這地永遠賜給他和他的後裔,表明它預表天上的迦南;那地永遠賜給亞伯蘭屬靈的後裔(希伯來書 11:14)#

(3)他把這地正式交付給亞伯蘭,使他取得佔有權,儘管那還是將來的產業:“你起來,走遍這地”(第17節)“進去取得所有權,察看各處地界;你會發現,親自走遍這地比從遠處觀看顯得更加美好。”注意,神樂意更充分地向承受應許的人顯明他的約永不更改,以及約中福分無法估量的價值。“你們當週遊錫安”(詩篇 48:12)#

2.這裡又應許賜下眾多後裔,充滿這片美地,使它永不因缺少繼承人而失落:“我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第16節)。也就是說:“他們必以令人難以置信的速度增多;合在一起,將成為無人能數的巨大群體。”所羅門時代的確如此:“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如同海邊的沙那樣多”(列王紀上 4:20)神在這裡將這事應許給亞伯蘭。注意,預備產業的同一位神也預備繼承人。預備聖地的那一位,也預備聖潔的後裔;賜下榮耀的那一位,也賜下恩典,使人配得榮耀。#

最後,這裡告訴我們,在神如此向亞伯蘭堅立應許以後,亞伯蘭做了什麼(第18節)

1.他遷移了帳棚。神吩咐他走遍這地,也就是說:“不要打算在這裡定居,而要準備始終居無定所,走遍這地,前往一個更美的迦南。”為順從神在這事上的旨意,他遷移帳棚,使自己安於寄居者的處境。#

2.他在那裡築了一座壇,以此表示感謝神恩慈地臨到他。注意,當神帶著滿有恩典的應許與我們相遇時,他期望我們以謙卑的讚美侍立在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