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創世記 26

本章記有:

I.以撒在逆境中,因地上有饑荒,#

1.這迫使他遷移住處(第1節)。但,#

2.神以指引和安慰眷顧他(第2–5節)#

3.他在困境中愚昧地否認自己的妻子,並因此受亞比米勒責備(第6–11節)#

II.以撒在興盛中,因神賜福給他(第12–14節)。並且,#

1.非利士人嫉妒他(第14–17節)#

2.他繼續勤勉從事自己的事務(第18–23節)#

3.神向他顯現,鼓勵他,他也虔誠地承認神(第24、25節)#

4.非利士人終於來向他示好,並與他立約(第26–33節)#

5.他兒子以掃令人不悅的婚姻,成了他興盛安慰中的攙雜(第34、35節)#

以撒遷往基拉耳(主前1804年)

創世記 26:1–5和合本(神版)
1在亞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饑荒;這時又有饑荒,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裡。2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3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4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5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這裡,

I.神借他的護理試驗以撒。以撒從小受教,要憑信倚靠神把迦南地賜給他和他後裔的授予;然而如今那地有饑荒(第1節)。當應許之地不能給他供給糧食時,他該怎樣看待這應許呢?這樣一種授予,在這樣的條件下,並經過這麼長久的時間,值得接受嗎?是的,以撒仍要緊緊持守這約;迦南本身越顯得不那麼有價值,他就越被教導要看重它,#

1.作為神向他施永遠慈愛的憑據;並且,#

2.作為天上永遠福樂的預表。注意,在信徒眼中,神應許的內在價值不能因任何逆境中的護理而減損。#

II.神在這試驗之下用他的話指引他。以撒發現自己因糧食缺乏而窘迫。他必須到某處去得供應;看來,他動身前往埃及,他父親在類似窘迫中也曾到那裡去,但他途經基拉耳,心中無疑滿了思慮,不知自己最好該駛向何方,直到神恩慈地向他顯現,並使他定意,極大地令他滿意。#

1.神吩咐他停留在原處,不要下埃及去:寄居在這地(第2、3節)。雅各的日子有饑荒,神吩咐他下埃及去(第46章第3、4節);以撒的日子有饑荒,神吩咐他不要下去;亞伯拉罕的日子有饑荒,神讓他自由,並未指引他往哪一邊。這種神聖行事的差異(考慮到埃及對神的百姓始終是試煉和操練之地),有人根據這三位族長不同的性格來解釋。亞伯拉罕是一個造詣很高、與神親密相交的人;對他來說,各處各境都是一樣。以撒是一個非常良善的人,但並非為艱難困苦而造;因此他被禁止去埃及。雅各慣於困難,剛強而忍耐;因此他必須下埃及去,使他信心的試驗可以成為稱讚、尊貴和榮耀。神就是這樣按他百姓的力量分派他們的試煉。#

2.神應許與他同在,並賜福給他(第3節)正如神的祝福與我們同去時,我們可以帶著安慰到任何地方去;照樣,若那祝福停留在我們身上,我們也可以知足地停留在任何地方。#

3.神與他更新這約,就是屢次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重複並堅定關於迦南地、眾多後裔和彌賽亞的應許(第3、4節)注意,那些必須憑信而活的人,常常需要回顧並向自己重述他們賴以生活的應許,尤其當他們蒙召經歷任何受苦或捨己的事例時。#

4.神向他舉薦他父親順服的好榜樣,作為在他家中保存這約之繼承權的事(第5節)“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你也要如此行,這應許就必向你堅定。”這裡稱頌亞伯拉罕的順服,使他得尊榮;因為藉著順服,他在神和人面前都得了美好的見證。這裡用許多不同的詞來表達神的旨意,而亞伯拉罕順服了這旨意(我的話、我的吩咐、我的命令、我的律例、我的律法),這可以表明亞伯拉罕的順服是普遍的;他順服自然的原初律法、神聖敬拜的啟示律法,特別是割禮的律法,以及神給他的一切特殊命令,如離開本國的命令,又如獻上他兒子的命令(有些人認為這裡更特別指這件事),以撒自己有充分理由記得這事。注意,惟有那些行在敬虔父母順服腳蹤中的人,才會得著並享受神與他們敬虔父母所立之約的益處和安慰。#

以撒否認他的妻子(主前1840年)

創世記 26:6–11和合本(神版)
6以撒就住在基拉耳。7那地方的人問到他的妻子,他便說:「那是我的妹子。」原來他怕說:「是我的妻子」;他心裡想:「恐怕這地方的人為利百加的緣故殺我」,因為她容貌俊美。8他在那裡住了許久。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從窗戶裡往外觀看,見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戲玩。9亞比米勒召了以撒來,對他說:「她實在是你的妻子,你怎麼說她是你的妹子?」以撒說:「我心裡想,恐怕我因她而死。」10亞比米勒說:「你向我們做的是什麼事呢?民中險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寢,把我們陷在罪裡。」11於是亞比米勒曉諭眾民說:「凡沾著這個人,或是他妻子的,定要把他治死。」

以撒如今已經放下去埃及的一切念頭,並且順服天上的異象,在基拉耳安置他的杖,就是他出生的地方(第6節);然而在那裡他進入試探,就是他良善的父親曾一次又一次出其不意地被勝過的同一試探,即否認自己的妻子,並宣稱她是自己的妹妹。請觀察:

I.他怎樣犯罪(第7節)因為他的妻子美貌,他就臆想非利士人會用某種方式除掉他,好使他們中有人娶她;因此她必須被看作他的妹妹。這兩位偉大而良善的人竟都犯了如此奇怪的掩飾之罪,因而大大暴露了自己和妻子的名譽,這實在令人難以解釋。但我們看見,#

1.非常良善的人有時也曾犯非常大的過失和愚昧。因此,站立得住的人應當謹慎,免得跌倒;已經跌倒的人也不要絕望,以為不能再被扶起來。#

2.我們裡面有一種傾向,甚至會效法我們所敬重之人的軟弱和缺陷。因此我們需要謹慎自己的腳步,免得當我們意圖踏著好人的腳蹤而行時,有時卻踏入他們的歧途。#

II.他怎樣被察覺,這欺騙怎樣被王本人發現。亞比米勒(不是亞伯拉罕日子的那一位;第20章 ,因為這事在那以後差不多一百年,但這是非利士諸王的通名,如同羅馬皇帝稱凱撒一樣)看見以撒對利百加比他所知一個人對妹妹應有的更親近、更愉快(第8節):他看見他與她嬉戲,或歡笑;這與以撒得名所由來的詞是同一個詞。他正與他幼年所娶的妻同樂(箴言 5:18)。在這種關係中的人彼此愉快是合宜的,因為他們彼此喜悅。人最可以讓自己無辜地喜樂之處,莫過於同自己的妻子兒女在一起。亞比米勒責備他的欺詐(第9節),向他顯明他的藉口何等輕浮,以及這事可能導致何等惡果(第10節),隨後,為使他確信自己對他們的猜疑是何等無根據、何等不公,他把他和他的家置於自己的特別保護之下,禁止任何人傷害他或他的妻子,違者處死(第11節)。注意,#

1.說謊的舌頭不過片時。真理是時間的女兒;到了時候,它必顯露出來。#

2.一項罪常常是許多罪的入口,因此罪的開端應當避免。#

3.信仰告白者的罪使他們在外人面前蒙羞。#

4.神能使那些被激怒而敵對他百姓的人,雖然這事或許多少有些緣由,也知道若傷害他們,便是自擔風險(見詩篇 105:14、15)#

以撒遷往別是巴(主前1804年)

創世記 26:12–25和合本(神版)
12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13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14他有羊群牛群,又有許多僕人,非利士人就嫉妒他。15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的日子,他父親的僕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全都塞住,填滿了土。16亞比米勒對以撒說:「你離開我們去吧。因為你比我們強盛得多。」17以撒就離開那裡,在基拉耳谷支搭帳棚,住在那裡。18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水井因非利士人在亞伯拉罕死後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挖出來,仍照他父親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19以撒的僕人在谷中挖井,便得了一口活水井。20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爭競,說:「這水是我們的。」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埃色,因為他們和他相爭。21以撒的僕人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又為這井爭競,因此以撒給這井起名叫西提拿。22以撒離開那裡,又挖了一口井,他們不為這井爭競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他說:「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昌盛。」23以撒從那裡上別是巴去。24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 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25以撒就在那裡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並且支搭帳棚;他的僕人便在那裡挖了一口井。

這裡我們有:

I.神善意待以撒的憑據。神賜福給他,使他興旺,使他手下所有的一切都繁盛。#

1.他的穀物奇異地增多(第12節)他沒有自己的土地,卻租用非利士人的地並耕種;並且(為鼓勵那些佔用別人土地而誠實勤勉的貧窮佃戶,應當注意)神賜福給他,使他大大增產。他收成百倍;而且這裡似乎特別強調時間:就是那同一年,地上有饑荒;別人幾乎全無收成,他卻收成如此豐盛(見以賽亞書 65:13),我的僕人必得吃,你們卻飢餓(詩篇 37:19);,在饑荒的日子,他們必得飽足。#

2.他的牲畜也增多(第14節)。然後,#

3.他有許多僕人,由他僱用並供養。注意,財物增添,吃用的人也增添(傳道書 5:11)#

II.非利士人惡意待他的憑據。他們嫉妒他(第14節)。這是一個例證,#

1.說明世界的虛空:人擁有得越多,就越被嫉妒,也越暴露在責難和傷害之下。誰能在嫉妒面前站立呢(箴言 27:4;見傳道書 4:4)?#

2.說明本性的敗壞;因為若有人因別人的好處而憂愁,彷彿因為我的鄰舍境況好,我就必然境況不好,這實在是很壞的原則。#

(1.)他們已經向他的家顯出惡意,塞住他父親所挖的井(第15節)這是出於怨毒而行的。因為他們自己沒有羊群要在這些井旁飲水,他們也不願把井留給別人使用;惡意就是這樣荒謬的事。並且這也是背信棄義而行的,違背了他們與亞伯拉罕所立的友好之約(第21章第31、32節)。沒有任何約束能束縛惡劣的性情。#

(2.)他們把他逐出自己的地方(第16、17節)基拉耳王開始以嫉妒的眼光看他。以撒的家像王廷,他的財富和隨從使亞比米勒黯然失色;因此他必須遷得更遠。他們厭煩他的鄰近,因為他們看見主賜福給他;然而,正因這個緣故,他們本應更殷勤挽留他,使自己也可以因他的緣故蒙福。以撒沒有堅持他與他們為所持土地所立的協議,也沒有堅持自己佔用並改良這些土地的事實;雖然他已經極其昌大,他也沒有提出用武力與他們爭競,而是十分和平地離開那裡,離王城更遠,也許到了該地較不肥沃的部分。注意,我們應當在自己的權利和便利上舍己,寧可如此,也不要爭吵:智慧而良善的人寧願退入隱微之處,如同這裡的以撒退到山谷,也不願高坐而成為嫉妒和惡意的靶子。#

III.他在自己的事務上仍然堅定並持續。#

1.他維持自己的農牧事務,繼續勤勉地尋找水井,並使它們適合自己使用(第18節等)。雖然他已經變得非常富有,他仍像從前一樣關心羊群的狀況,並且仍然好好照看牛群;人變得偉大時,必須謹慎,不要以為自己太大、太高,不能從事自己的事務。雖然他被趕離原先擁有的便利,不能像從前那樣輕鬆有利地從事農牧事務,他仍立志在所到之地盡力而為,這是每個人的審慎。請觀察:#

(1.)他打開他父親所挖的井(第18節),並且出於對父親的尊重,照他父親所起的名給這些井命名。注意,在我們尋求真理這活水泉源的時候,善用往昔世代的發現是好的,雖然這些發現已被後來時代的敗壞所遮蔽。要尋問古道,就是我們父輩所挖、被真理的敵對者塞住的井:詢問你的長者,他們必教導你。#

(2.)他的僕人挖了新井(第19節)注意,雖然我們必須使用往昔世代的光,卻並不因此就必須停留在那裡,不再前進。我們仍必須在他們的根基上建造,往來奔跑,使知識可以增長(但以理書 12:4)#

(3.)他挖井時遇到許多反對(第20、21節)凡打開真理泉源的人,必須預期會有反駁。他們所挖的頭兩口井名叫埃色和西提拿,意為爭競和仇恨。這裡可見,#

[1.]世上事物的性質是什麼;它們是製造爭端之物,也是爭競的緣由。#

[2.]即使最安靜、最和平的人,在這個世界上常常遭遇什麼命運;那些避免爭競的人,卻不能避免被人爭競(詩篇 120:7)。在這個意義上,耶利米是爭競的人(耶利米書 15:10),基督自己也是如此,雖他是和平之君。#

[3.]有充足的水,並且不必為它爭競而得著,這是何等的憐憫。這憐憫越普遍,我們就越有理由為此感恩。#

(4.)最後他遷到一個安靜的居所,堅持他和平的原則,寧願逃避而不願爭戰,也不願與恨惡和平的人同住(詩篇 120:6)。他寧取安靜,不取勝利。他挖了一口井,他們沒有為這井爭競(第22節)注意,追求和平的人遲早必尋得和平;立志安靜的人很少不能得著安靜。以撒與他的兄弟以實瑪利何等不同,後者無論對錯,都要對抗全世界而保住所擁有的(第16章第12節)!而我們願被看作是這兩者中誰的跟隨者呢?他們稱這井為利河伯,意為寬闊、足夠的空間:在前兩口井中,我們可以看見地是什麼,即狹窄和爭競;人因鄰舍擁擠而不能興旺。這口井向我們顯明天是什麼;它是寬闊與和平,那裡有足夠空間,因為有許多住處。#

2.他在自己的宗教上繼續堅定,並維持與神的相交。#

(1.)神恩慈地向他顯現(第24節)當非利士人驅逐他,迫使他從一處遷到另一處,並不斷給他攪擾時,神就眷顧他,給他關於自己恩寵的新保證。注意,當人顯得虛假而無情時,我們可以安慰自己,神是信實而有恩典的;而他顯明自己如此的時刻,正是我們對人的期望最失望的時候。當以撒來到別是巴(第23節)時,他很可能因想到自己不安定的處境而憂愁,也因不被容許在一處久留而憂愁;就在他心中思慮紛繁之際,就在他疲憊不安來到別是巴的同一夜,神把他的安慰帶給他,使他的心歡喜。他可能擔心非利士人不會讓他在那裡安歇:不要懼怕,神對他說,我與你同在,必賜福給你。凡確信神無論他們往哪裡去都與他們同在的人,就可以帶著安慰遷移。#

(2.)他在向神盡本分的回應上並不缺欠;因為他在那裡築了一座壇,求告主的名(第25節)。注意,#

[1.]無論我們往哪裡去,都必須把我們的宗教帶在身邊。以撒的祭壇和他的宗教敬拜很可能冒犯了非利士人,激使他們更加攪擾他;然而無論他可能因此暴露於何種惡意,他仍持守自己的本分。#

[2.]神借他的話賜給我們的安慰和鼓勵,應當激發並催促我們操練各種敬虔,使神得尊榮,並使我們與天上的交通得以維持。#

以撒與亞比米勒立約(主前1760年)

創世記 26:26–33和合本(神版)
26亞比米勒,同他的朋友亞戶撒和他的軍長非各,從基拉耳來見以撒。27以撒對他們說:「你們既然恨我,打發我走了,為什麼到我這裡來呢?」28他們說:「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便說,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29使你不害我們,正如我們未曾害你,一味地厚待你,並且打發你平平安安地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30以撒就為他們設擺筵席,他們便吃了喝了。31他們清早起來彼此起誓。以撒打發他們走,他們就平平安安地離開他走了。32那一天,以撒的僕人來,將挖井的事告訴他說:「我們得了水了。」33他就給那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做別是巴,直到今日。

這裡我們看見以撒與非利士人之間的爭執,以幸福的和平與和解告終。

I.亞比米勒友好地拜訪以撒,作為他尊重以撒的憑據(第26節)注意,人的道路若討主喜悅,主就使他的仇敵也與他和好(箴言 16:7)。君王的心在他手中,他願意的時候,就能使他們轉而恩待他的百姓。#

II.以撒審慎而謹慎地質問他這次拜訪的誠意(第27節)注意,在建立友誼和交往時,需要蛇的智慧,也需要鴿子的純良;而且,清楚表明我們強烈意識到所受的傷害,並在對待那些行事不公的人時保持防備,這並不違犯溫柔和愛的律法。#

III.亞比米勒在向以撒的這番陳述中表明自己的誠意,並懇切求得他的友誼(第28、29節)有人認為亞比米勒極力與他結盟,是因為他害怕以撒日漸富足,遲早會為他所受的傷害向他們報復。不過,他聲稱這樣做倒是出於愛的原則。#

1.他儘量把他們對待以撒的行為說得好些。以撒抱怨他們恨他,並打發他離開。不,亞比米勒說,我們打發你平平安安離開。他們使他離開所租用的土地;但他們容許他帶走他的牲畜和一切財物。注意,減輕傷害的說法,對於維持友誼是必要的;因為加重傷害會激怒人並擴大裂痕。我們所受的不善對待本來可能更糟。#

2.他承認神恩待以撒的憑據,並把這作為他們願意與他結盟的根據:主與你同在,你是主所賜福的人。彷彿他說:“請你願意不計較並放過加在你身上的傷害;因為神已經豐豐富富地補償了你所受的損失。”注意,蒙神賜福和恩待的人,有足夠理由饒恕那些恨他們的人,因為他們最壞的仇敵也不能真正傷害他們。或者,“因這個緣故我們願與你為友,因為神與你同在。”注意,與那些同神立約並與神相交的人立約並相交,這是好的(約翰一書 1:3);如今向他所作的陳述,是成熟商議的結果:我們說,讓我們之間有一個誓約。無論他那些乖戾嫉妒的臣民中有人可能另有所圖,他和他如今帶來的國家首要大臣,都沒有別的意圖,只想有誠摯的友誼。或許亞比米勒從傳統中聽過神曾警告他的前任不可傷害亞伯拉罕(第20章第7節),這使他如此敬畏以撒;因為以撒顯然像亞伯拉罕一樣,是上天所眷愛的人。#

IV.以撒款待他和他的隨從,並與他立下友誼之約(第30、31節)。這裡可見這位良善之人何等慷慨,#

1.在施予上:他為他們設擺筵席,並歡迎他們。#

(2.)在饒恕上。他沒有堅持追究他們對他的不善,反而甘心與他們立下友誼之約,並約束自己永不傷害他們。注意,宗教教導我們要善待鄰舍,並盡我們所能與眾人和平相處。#

V.神的護理向以撒所做的事微笑;因為就在他與亞比米勒立約的當天,他的僕人給他帶來消息,說他們找到了一口水井(第32、33節)。他沒有堅持要求歸還非利士人不公正地從他手中奪去的水井,免得這使談判破裂,而是在傷害下安靜坐下;為了補償他這事,他立刻因一口新井而富足起來;又因為這口井與當天發生的事如此相合,他便用一箇舊名給它命名,叫別是巴,即誓約之井。#

以掃愚昧的婚姻(主前1760年)

創世記 26:34–35和合本(神版)
34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與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35她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裡愁煩。

這裡有:

1.以掃愚昧的婚姻;有人認為,他愚昧在同時娶兩個妻子,因此他或許被稱為淫亂的人(希伯來書 12:16);或者更確切地說,愚昧在娶迦南女子為妻,她們與亞伯拉罕的祝福無分,又服在挪亞的咒詛之下,因此他被稱為世俗的人;因為藉此他表明自己既不渴慕祝福,也不懼怕神的咒詛。#

2.這事給他慈愛的父母造成的憂傷和煩擾。#

(1.)他結婚沒有詢問,或至少沒有采納他們的意見和同意,這使他們憂傷:那些在自己的婚事上藐視或違背父母的兒女,是在踏誰的腳蹤,請看。#

(2.)他娶赫人的女子為妻,這使他們憂傷,因為她們中間沒有宗教;以撒記得他父親為他所費的心思,就是他斷不可娶迦南女子為妻。#

(3.)看來,他所娶的妻子在對待以撒和利百加的行為上令人惱怒;那些行事使良善父母心中愁煩的兒女,沒有多少理由期望神的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