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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 38

本章给我们记述犹大和他的家庭;而这样的记述令人希奇,在雅各众子之中,我们的主竟是从犹大而出(希伯来书 7:14)。若我们按这段故事来给他品评,就不会说:“犹大啊,你弟兄们必赞美你”(第49章第8节)。但神要显明,他的拣选是出于恩典,不是出于功德;并且基督到世上来是要拯救罪人,连罪魁也拯救;他们悔改之后,他也不以与他们相联为耻。又显明耶稣基督的价值与配得尊荣乃是他自身个人所有的,并非从他的祖先而来。他既谦卑自己,“成为罪身的形状”,就乐意从一些声名不佳的人而出。犹太人既从这位犹大得名,却像他们所行的那样夸口说他们不是从淫乱生的,这是何等没有理由(约翰福音 8:41)!本章有:I. 犹大的婚姻与子嗣,以及他两个长子的早死(第1–11节)。II. 犹大在不知情中与儿媳他玛乱伦(第12–23节)。III. 事情显露时他的羞愧(第24–26节)。IV. 他双生子的出生,他的家由他们得以建立(第27节),等等。

犹大的放荡(主前1717年)

1 那时,犹大离开他的弟兄们下去,转到一个亚杜兰人那里,那人名叫希拉。2 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的女儿,那人名叫书亚;他就娶她,与她同房。3 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犹大给他起名叫珥。4 她又怀孕生了一个儿子;她给他起名叫俄南。5 她又再怀孕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示拉;她生示拉的时候,犹大正在基悉。6 犹大为他的长子珥娶妻,名叫他玛。7 犹大的长子珥在主眼中为恶;主就杀了他。8 犹大对俄南说,你当与哥哥的妻子同房,娶她,给你哥哥立后。9 俄南知道后裔不归自己;所以每逢与哥哥的妻子同房,便遗在地上,免得给他哥哥立后。10 他所行的事使主不喜悦;因此主也杀了他。11 于是犹大对他的儿媳他玛说,你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因为他说,恐怕他也死,像他的两个哥哥一样。他玛就去住在她父亲家里。

这里有:1. 犹大与一个迦南男子的愚昧交友。他离开弟兄们下去,暂时离开他们的交往和父家的团契,与一个名叫希拉的亚杜兰人亲密相识(第1节)。据推算,他此时不过十五六岁,容易成为试探者的猎物。注意,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一开始更换同伴,不久就会更换品行,并失去他们良好的教养。那些离开弟兄们下去的人,那些轻视并离弃以色列后裔之团契、拾取迦南人作同伴的人,正急速走下坡路。年轻人选择合宜的同伴关系重大;因为他们会效法这些人,竭力求得他们的称许,并且按这些人对自己的看法来评价自己;在此选择上犯错,常常是致命的。2. 他与一个迦南女子的愚昧婚姻;这桩婚姻不是由他父亲作成的,看来他父亲并未被询问,而是由他的新朋友希拉促成的(第2节)。许多人因结交恶友、与恶人熟络,就被牵入使自己和家人蒙羞且有害的婚姻;一个邪恶的结盟使人陷入另一个。愿年轻人由此受警戒,把敬虔的父母当作最好的朋友,听从他们的劝告,而不是听从谄媚者;那些人哄诱他们,乃是要掠夺他们。3. 他从这迦南女子所生的儿女,以及他对他们的安排。他从她得了三个儿子:珥、俄南和示拉。她很可能接受了对以色列神的敬拜,至少在口头承认上如此;但就所显明的看来,这家中少有敬畏神的心。犹大结婚太早,且极其轻率;他也使自己的儿子们太早结婚,那时他们既无智慧也无恩典来管束自己,结果极其恶劣。(1)他的长子珥恶名昭著;他在主眼中为恶,也就是公然违抗神和他的律法;或者,即使他或许在世人眼中并不邪恶,他在神眼中却是邪恶的,因为众人的恶在神面前都是显露的;结果如何呢?神立刻除灭了他(第7节):主杀了他。注意,有时神迅速处理罪人,在他们刚刚踏上邪恶生活道路时,就在他的忿怒中取去他们。(2)次子俄南按照古时的习俗,娶了那寡妇,为要保存他无子而死之兄长的名。虽然神因他的邪恶取去他的性命,他们仍急切要保存他的记念;而他们因俄南的罪在此事上受挫,也是对珥邪恶的进一步惩罚。娶兄弟遗孀的习俗后来成为摩西律法之一(申命记 25:5)。俄南虽然同意娶那寡妇,却极大地玷辱自己的身体、他所娶的妻子,以及已故兄长的记念,拒绝按自己本分所当行的,给哥哥立后。这事更为恶劣,因为弥赛亚要从犹大而出;倘若俄南没有犯这恶,他本可有尊荣成为弥赛亚的祖先之一。注意,那些羞辱身体、玷污身体的罪,极使神不悦,并显明卑劣的情欲。(3)第三子示拉被保留给那寡妇(第11节),但有一个安排,就是不让他像两个哥哥那样年少成婚,免得他也死了。有些人认为,犹大从未打算让示拉娶他玛,只是不公正地怀疑她曾导致前两个丈夫死亡(其实杀死他们的是他们自己的邪恶),于是打发她回父亲家,并嘱咐她守寡。若是如此,他所犯的就是不可推诿的搪塞诡诈。然而,他玛暂且顺从,等待结局。

12 过了许久,犹大的妻子书亚的女儿死了;犹大得了安慰,就上亭拿去,到剪羊毛的人那里,他和他的朋友亚杜兰人希拉一同去。13 有人告诉他玛说,看哪,你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14 她就脱去寡妇的衣服,用帕子蒙着脸,又裹住自己,坐在往亭拿路上的一个公开地方;因为她看见示拉已经长大,她却没有被给他为妻。15 犹大看见她,以为她是妓女;因为她蒙着脸。16 犹大就转到她那里去,在路旁说,来吧,求你让我与你同房;(因为他不知道她是他的儿媳。)她说,你要给我什么,好与你同房呢?17 他说,我要从羊群里送一只山羊羔给你。她说,在你送来以前,你肯给我一个抵押吗?18 他说,我要给你什么抵押呢?她说,你的印、你的镯子和你手里的杖。他就给了她,与她同房,她便从他怀孕。19 她起来走了,除去帕子,又穿上寡妇的衣服。20 犹大托他的朋友亚杜兰人的手送那只山羊羔去,要从那女子手中取回抵押;却找不到她。21 他就问那地方的人说,在路旁公开地方的那妓女在哪里?他们说,这地方没有妓女。22 他回到犹大那里,说,我找不到她,并且那地方的人也说,这地方没有妓女。23 犹大说,让她拿去吧,免得我们受羞辱;看哪,我送了这只羊羔去,你却没有找到她。

这里所讲关于犹大的故事极不体面;人不会期待在以色列中有这样的愚昧。犹大已经埋葬了妻子;而鳏夫需要以最大的谨慎和决心,站立防备一切肉体的私欲。他对儿媳不公,无论是由于疏忽还是有意,没有把尚存的儿子给她,这就使她暴露在试探之下。

I. 他玛邪恶地把自己装作妓女卖给犹大,为要若儿子不能为死者立后,父亲就可以为死者立后。有人为此辩解说,虽然她是迦南人,却已经接受真宗教,并相信赐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应许,尤其是关于弥赛亚的应许;弥赛亚要从犹大的腰中而出,因此她如此迫切盼望从那家中某个人得一个孩子,好使自己有尊荣,或至少有机会得尊荣,成为弥赛亚的母亲。并且,若这确是她的愿望,它也成就了;她是在基督家谱中特别提名的四个女子之一(马太福音 1:3)。她有罪的做法得了赦免,她良善的意图蒙了悦纳,这显明神恩典的伟大;但这绝不能被准许用来称义或鼓励同类行为。帕特里克主教认为,很可能她盼望按权利本是她丈夫的示拉或许会随父亲同来,并可能被引诱与她亲近。他玛的罪中有许多谋划与计策。1. 她抓住机会,就是犹大与剪羊毛的人有欢乐宴饮之时。注意,欢乐的时候常常成为试探的时候,尤其是引向不洁之罪;人吃得饱足时,约束常容易放松。2. 她把自己作为妓女暴露在公开地方(第14节)。那些是贞洁并愿意贞洁的人,必须看守在家(提多书 2:5)。看来,在那些时候,妓女蒙脸是习俗,虽不知羞耻,却可显得像是羞耻。不洁之罪那时还不像现在这样厚颜无耻地露面。

II. 犹大被网罗所陷;虽然他与儿媳乱伦是出于无知(不知道她是谁),但他故意犯了淫乱之罪:无论她是谁,他知道她不是自己的妻子,因此不可触碰。他的罪也丝毫不能像有些人为他玛所作的那种宽厚辩解一样,说行为虽坏,意图却或许是好的。请注意,1. 犹大的罪始于眼目(第15节):他看见她。注意,那些有眼目并且心也充满奸淫的人(正如 彼得后书 2:14 所说),会抓住摆在他们面前的每一个诱饵,并且对每一点火星都像火绒一样。我们需要与自己的眼立约,使眼转离不看虚妄,免得眼目感染内心。2. 更增添丑闻的是,妓女的价银(没有什么比这更可耻)被要求、提出并接受了——羊群中的一只山羊羔,她的贞洁和尊荣竟被估价为这样一笔美好的价钱!不,即使代价是成千的公羊、万河的油,也不是有价值的代价。神的恩宠、灵魂的纯洁、良心的平安,以及天堂的盼望,都太宝贵,不能按任何这样的价码拿去售卖;古实的黄玉不能与之相比:那些为得世界而丧失灵魂的人,有什么益处呢?3. 犹大把自己的宝物典当为一只山羊羔,这成了他的羞辱。注意,肉体的私欲不仅是兽性的,也是愚蠢的,并且毁坏人的世俗利益。显然,淫乱如同酒和新酒,先夺去人的心,否则它绝不会夺去印和镯子。

III. 他在这交易中失去了自己的宝物;他照着这个应许送去羊羔,要赎回他的抵押物,但那假想中的妓女找不到了。他托他的朋友(其实是损友,因为他帮助并唆使他的恶行)亚杜兰人送去,那人回来却没有带回抵押物。他们在此所作关于任何地方的说明,若真实的话,倒是好的:这地方没有妓女;因为这样的罪人是任何地方的羞辱和灾害。犹大甘心坐下,失去自己的印和镯子,并禁止他的朋友再进一步追问,给出的理由是:免得我们受羞辱(第23节)。或者,1. 免得他的罪被公开知道,并被人谈论。淫乱和不洁历来被视为可耻之事,是那些被证实犯这些罪之人的羞辱和羞耻。若人不以这些事为耻,就没有什么能使他们脸红。2. 免得他因把自己的印和镯子托付给娼妓而被人讥笑为愚人。他没有表示关切罪、要使罪得赦免,只关切羞辱、要防止羞辱。注意,有许多人更挂虑在人面前保全自己的名声,过于确保神的恩宠和无亏的良心;免得我们受羞辱,对他们的影响,比免得我们被定罪更大。

法勒斯和谢拉的出生(主前1714年)

24 约过了三个月,有人告诉犹大说,你的儿媳他玛作了妓女;并且看哪,她因淫乱有了身孕。犹大说,把她拉出来,让她被烧。25 她被拉出来的时候,就打发人去见她公公,说,我是从这些东西的主人怀了孕;她又说,请你辨认,这印、镯子和杖是谁的。26 犹大承认了这些东西,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把她给我的儿子示拉。此后他不再与她同房。27 到她生产的时候,看哪,她腹中是双生子。28 她生产的时候,一个孩子伸出手来;收生婆就拿红线拴在他手上,说,这个先出来。29 及至他把手缩回,看哪,他兄弟出来了;她说,你为何冲出来呢?这破口归在你身上;因此给他起名叫法勒斯。30 后来,他那手上有红线的兄弟也出来了;他的名叫谢拉。

这里有:I. 犹大听见他玛是淫妇时,对她的严厉。她在律法看来是示拉的妻子,因此她从别人怀孕,被看作对犹大家族的伤害和羞辱;所以家主犹大说,把她拉出来,让她被烧;不是烧死,而是在面颊或额上烙印,标明她是妓女。第24节看来很可能是这个意思。注意,人们严厉对待别人身上那些自己却容许自己犯的罪,这是常有的事;因此,他们在审判别人时,就定自己的罪(罗马书 2:1;14:22)。若他的意思是要她被烧死,也许是在借着热心反对这罪的名义,筹划怎样摆脱他的儿媳,因为他不愿把示拉嫁给她。注意,以反对人恶行的热心外貌来遮掩对其本人的恶意,是常有的事,却是极坏的事。

II. 当显明他就是那行淫之人时,犹大的羞愧。她在公堂上拿出戒指和镯子,证明孩子的父亲是犹大(第25、26节)。注意,那最秘密犯下、最勤力隐藏的恶,有时仍会奇异地被显露出来,使那些曾说“没有眼睛看见”的人蒙羞困惑。空中的鸟可以传扬声音;无论如何,那毁灭的日子将要来到,那时一切都要被揭露。有些犹太作者指出,正如犹大曾对父亲说,看哪,这是你儿子的外衣吗?(第37章第32节)所以现在也有人对他说:“看哪,这些是你的印和镯子吗?”犹大既被自己的良心定罪,1. 就承认自己的罪:她比我更有义。他承认,那永久的羞辱标记更应加在他自己身上,因为他在这事上大大负有连带责任。注意,凡是我们曾以任何方式给人犯罪机会的犯罪者,我们都应以最大的温柔待他们。若仆人偷窃,而主人因扣留他们应得之物,诱使他们这样做,主人就应当饶恕他们。2. 他再也没有回到那罪中:此后他不再与她同房。注意,那些不离弃自己罪的人,并没有真正悔改自己的罪。

III. 尽管如此,犹大家由此得以建立,就是在法勒斯和谢拉的出生中;从他们而出的是显赫的犹大支派中最重要的家族。看来,这次生产对母亲来说很艰难,她也因此为自己的罪受了管教。这两个孩子也像雅各和以扫一样,为长子名分相争;法勒斯得了它,他总是被列在前面,基督也是从他而出。他因抢在兄弟前面冲出来而得名:这破口归在你身上;这话可应用于那些播散纷争、在弟兄之间造成隔阂的人。犹太人如同谢拉,似乎很有希望得长子名分,并被红线标记,像那些先出来的人;但外邦人却像法勒斯,如同强力之子,抢在他们前头,借着天国所受的那种强力而得着领先,并达到了犹太人所未达到的义。然而,当时候满足,全以色列都要得救。这两个儿子都列在我们救主的家谱中(马太福音 1:3),为要使这故事长久存留,作为我们主耶稣降卑的一个实例。有人指出,雅各的四个长子都落在极污秽的罪责之下,流便和犹大落在乱伦之罪责下,西缅和利未落在杀人之罪责下;然而他们仍是族长,并且祭司从利未而出,君王和弥赛亚从犹大而出。这样,他们就成为悔改的榜样和赦罪怜悯的纪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