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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 17

本章包含伟大的耶和华、众怜悯之父一方,与虔诚的亚伯兰、信心之人的父另一方之间所立并议定的约约条款。因此亚伯兰被称为“神的朋友”,不但因为他是神谋议中的人,也因为他是神之约中的人;这两样奥秘都在他那里。前面已经提到这约(第15章第18节),但这里特别拟定出来,并置于约的形式之中,使亚伯兰可以得着坚固的安慰。这里有:I. 订立这约的情形,其时间和方式(第1节),以及亚伯兰所处的姿态(第3节)。II. 约本身。先是在其总的范围上(第1节)。随后是在各项具体实例中。1. 他要作多国的父(第4、6节),并且作为这事的记号,他的名被改了(第5节)。2. 神要作他和他后裔的神,并要把迦南地赐给他们(第7、8节)。这约这一部分的印记就是割礼(第9–14节)。3. 他要从撒莱得一个儿子,作为其记号,她的名被改了(第15、16节)。亚伯兰领受了这应许(第17节)。他为以实玛利所求的(第18节)也得到回答,极其令他满意(第19–22节)。III. 亚伯兰和他全家照神所指定的受割礼(第23节),等等。

与亚伯拉罕重申所立之约(主前1898年)

1 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主向亚伯兰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行在我面前,并且作完全人。2 我就要在我与你之间立我的约,并要使你极其繁多。3 亚伯兰就俯伏在地;神又与他说话,说:

这里有:I. 神对亚伯兰作这恩典眷顾的时间:当他九十九岁的时候,在以实玛利出生之后整整十三年。1. 看来,神向亚伯兰特别显现已经中断了这么久;他与神所有的相交,只是在通常的圣礼和护理之方式中。注意,有些特别的安慰并非每日的粮食,不,即便对最好的圣徒也不是如此;他们只是时而蒙恩得着这些。在天堂这边,他们有合宜的食物,却没有持续不断的筵席。2. 以撒的应许被推迟了这么久。(1.)也许是为纠正亚伯兰过于急促地娶了夏甲。注意,我们以罪的方式预先取得的安慰,理应被延迟。(2.)为使亚伯兰和撒莱年纪既已如此衰迈,神在这事上的能力可以越发被显大,他们的信心也越发受试验(见申命记 32:36;约翰福音 11:6、15)。(3.)使一个被等候如此之久的孩子可以成为以撒,确实是一个儿子(以赛亚书 54:1)。

II. 神与他立这约的方式:主向亚伯兰显现,在舍吉拿中,就是神直接荣耀同在与他同在的某种可见彰显。注意,神先使我们认识他,并借着信心赐给我们对他的看见,然后才把我们接纳进他的约中。

III. 亚伯兰在这场合所摆出的姿态:神与他说话时,他俯伏在地(第3节)。1. 如同一个被神圣荣耀的光辉压倒、不能承受其景象的人,虽然他此前已经多次见过。但以理和约翰也照样如此,虽然他们也熟悉全能者的异象(但以理书 8:17;10:9、15;启示录 1:17)。或者,2. 如同一个为自己羞愧的人,想到如此不配的人竟蒙受尊荣而脸红。他以谦卑看自己,以敬畏看神,并且作为二者的记号,俯伏在地,使自己处于敬拜的姿态。注意,(1.)神以恩典俯就,与那些他接纳进入与自己立约和相交的人说话。他借着他的话与他们说话(箴言 6:22)。他借着他的灵与他们说话(约翰福音 14:26)。他所有的圣徒都有这尊荣。(2.)那些被准许进入与神相交的人,在亲近他时是,并且必须是,极其谦卑、极其敬畏的。如果我们说我们与他相交,而这熟悉却生出轻慢,我们就是自欺。(3.)那些愿从神领受安慰的人,必须立定自己把荣耀归给神,并在他的脚凳前敬拜。

IV. 这约的总范围和摘要被陈明,作为其余一切建造其上的根基;这无非就是仍然与一切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徒所立的恩典之约(第1节)。请在这里观察:

1. 我们可以期待发现神对我们是什么:我是全能的神。他选择用这个名使亚伯兰认识他,而不是用他的名耶和华(出埃及记 6:3)。他也曾对雅各使用这个名(第28章第3节;第43章第14节;第48章第3节)。在约伯记全书中,至少在该书的论述中,这也是最常使用的神的名。摩西以后,耶和华更常被使用,而这个名 El-shaddai 则很少使用;它表明神全能的大能,或者,(1.)作为报仇者,有些人说,是从 shodeh 即“他使之荒废”而来;他们认为神从旧世界的毁灭取了这个称号。这由 以赛亚书 13:6 和 约珥书 1:15 得到支持。或者,(2.)作为施恩者,shin(因为)asher(那位),以及 day(充足)。他是一位足够的神;或者,如我们的旧英文译本在这里极有意义地读作:我是全然充足的神。注意,我们所要面对的神是一位足够的神。[1.] 他在自己里面是足够的;他是自足的;他拥有万有,也不需要任何东西。[2.] 若我们在约中与他相属,他对我们就是足够的:我们在他里面拥有一切,并且在他里面拥有足够,足以满足我们最广大的愿望,足以补足其他一切的缺欠,足以为我们不朽的灵魂保障幸福(见诗篇 16:5、6;73:25)。

2. 神要求我们对他应当如何。这约是相互的:你当行在我面前,并且作完全人,也就是正直而诚实;因为恩典之约在此安排得美好,就是诚实乃是我们的福音完全。请观察,(1.)作一个敬虔人,就是在我们的纯全中行在神面前;就是总把神摆在我们面前,并在凡事上思想、言语、行动,都如同始终在他眼前的人。就是在我们一切行动中,常常顾念他的话语为我们的准则,顾念他的荣耀为我们的目的,并不断存敬畏他的心。就是在一切敬拜的本分中,与他有内在的亲近,因为在这些本分中特别是我们行在神面前(撒母耳记上 2:30),并在一切圣洁的生活中全然归他。我不知道有任何宗教不是诚实。(2.)与神正直同行,是我们在他的全然充足中有分的条件。若我们忽略他,或向他虚伪,我们就丧失我们与他关系中的益处和安慰。(3.)不断顾念神的全然充足,会对我们与他正直同行产生重大影响。

4 至于我,看哪,我的约与你同在,你必作多国的父。5 你的名不要再叫亚伯兰,乃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6 我必使你极其多结果子,我也要使多国从你而出,并有君王从你而出。

这里的应许是以庄严的方式引入的:“至于我,”伟大的神说,“看哪,看哪并惊叹,看哪并确信,我的约与你同在;”如前所说(第2节),我要立我的约。注意,恩典之约是神亲自立的约;这是他所夸耀的(至于我),我们也可以如此夸耀。现在这里:

I. 神应许亚伯拉罕,他要作多国的父;也就是说,1. 他按肉身而来的后裔要极其众多,既在以撒和以实玛利里,也在基土拉的儿子们里:这个应许无疑包含某种非凡的事,我们可以认为其结果与之相应,并且已经有、现在也有,比从挪亚这共同根源起算与他同等距离的任何一个人,更多的人类子孙是从亚伯拉罕而出的。2. 各时代一切信徒都应被看作他的属灵后裔,并且他不仅要被称为神的朋友,也要被称为信心之人的父。使徒指引我们按这个意义来理解这应许(罗马书 4:16、17)。他是每一国中那些借信心进入与神立约的人之父,并且(如犹太作者所表达的)被聚集在神圣威严的翅膀之下。

II. 作为这事的记号,他的名从亚伯兰,即崇高的父,改为亚伯拉罕,即众多人的父。这是,1. 为把尊荣加在他身上。教会的荣耀被说成她要被称为新名,是主亲口所起的(以赛亚书 62:2)。君王们借着把新称号赐给他们所宠爱的人来尊崇他们;亚伯拉罕也这样被那真正为尊荣之源的神所尊崇。一切信徒都有一个新名(启示录 2:17)。有些人认为,亚伯拉罕新名的尊荣又加增了,因为耶和华之名中的一个字母被插入其中;正如耶哥尼雅的名被削去第一个音节是他的羞辱,因为那音节与圣名的第一个音节相同(耶利米书 22:28)。信徒从基督得名(以弗所书 3:15)。2. 为鼓励并坚固亚伯拉罕的信心。当他无子时,也许连他自己的名字有时都成了他的忧伤之由:一个根本不是父的人,为何要被称为崇高的父呢?但如今神既已应许他众多的后裔,又赐给他一个含义如此丰富的名字,这名字就成了他的喜乐。注意,神称无为有。使徒正是对此事作了这样的观察(罗马书 4:17)。他称亚伯拉罕为众多人的父,因为他到了时候必证明是如此,虽然那时他还只有一个孩子。

7 我要在我与你之间,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之间,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8 我要把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以后的后裔,作永远的产业;我也要作他们的神。9 神又对亚伯拉罕说,所以你要守我的约,你和你世世代代以后的后裔都要守。10 这是我的约,是你们要守的,在我与你们并你以后后裔之间的约;你们中间所有男子都要受割礼。11 你们要割去阳皮的肉;这要作我与你们之间立约的记号。12 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或是用银子从外人买来的,不是你后裔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13 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我的约要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14 但未受割礼的男子,其阳皮的肉若没有受割礼,那人必从他的民中被剪除;他背了我的约。

这里有:I. 这约的延续,由三件事表示出来:--1. 它被坚立;不可更改,也不可撤回。它被固定,它被批准,它被造成像神圣能力和真理所能使其达到的那样坚定。2. 它被传给后裔;这是一个约,不只是与亚伯拉罕所立(若然,它就会与他一同消亡),也是与他以后的后裔所立,不只是他按肉身而来的后裔,也是他的属灵后裔。3. 就其福音性的意义和含义而言,它是永远的。恩典之约是永远的。它在其谋议中是从永远而来,在其后果中是到永远而去;它外在的施行连同其印记传递给信徒的后裔,而它内在的施行则由基督之灵在各时代基督的后裔中施行。

II. 这约的内容:它是应许之约,是极大而宝贵的应许。这里有两项,实在是全然充足的:--1. 神要作他们的神(第7、8节)。这约的一切特权、一切喜乐和一切盼望,都概括在这句话里。一个人要得幸福,无需再求比这更多。神自己是什么,他就要向他的百姓成为什么:他的智慧成为他们的,指引并劝导他们;他的能力成为他们的,保护并扶持他们;他的良善成为他们的,供给并安慰他们。忠心敬拜者可以从他们所事奉的神那里期待什么,信徒就会在神作为他们的神中找到什么。这已经足够,却还不是全部。2. 迦南要作他们永远的产业(第8节)。神先前已经把这地应许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第15章第18节)。但在这里,既然它被应许为永远的产业,当然必须被看作天上幸福的预表,就是那为神百姓存留的永远安息(希伯来书 4:9)。这是亚伯拉罕所仰望的那更美的家乡;对它的赐予,正与那应许之广大范围和广阔度相称,就是神要作他们的神;所以,若神没有预备并设计这事,他就会以被称为他们的神为耻(希伯来书 11:16)。正如迦南地按肉身被保证给亚伯拉罕的后裔,照样天国也借着约,并作为真正永远的产业,保证给他一切属灵的后裔。这永生的赐予在圣言中被提出,并借圣礼向一切在约之外在施行下的人确认;其凭据也赐给一切信徒(以弗所书 1:14)。这里说迦南是亚伯拉罕寄居的地;而天上的迦南也是我们所寄居的地,因为我们将来如何还未显明。

III. 这约的记号,就是割礼;为此,这约本身也被称为割礼的约(使徒行传 7:8)。这里说它是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须遵守的约,作为一份抄本或对应物(第9、10节)。它被称为记号和印记(罗马书 4:11),因为它是,1. 对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确认,确认那些属于神在约中所承担部分的应许,向他们保证这些应许必要成就,到了时候迦南必成为他们的;而这条例在迦南已归他们以后仍继续存在,表明这些应许还指向另一迦南,是他们仍必须期待的(见希伯来书 4:8)。2. 加在亚伯拉罕和他后裔身上的义务,使他们履行那属于他们在约中所承担部分的本分;不仅是接受这约、同意这约,以及除去肉体败坏的本分(这些是割礼更直接、更首要所表示的),而且一般来说,是遵守神一切命令的本分,照着这些命令日后随时向他们指明并显明;因为割礼使人成为有债要行全律法的人(加拉太书 5:3)。那些愿神作他们的神的人,必须同意并决意作他的百姓。现在,(1.)割礼是流血的条例;因为按着律法,凡物都是用血洁净的(希伯来书 9:22;见出埃及记 24:8)。但基督的血既已流出,一切流血的条例如今都废止了;所以割礼让位于洗礼。(2.)它是男子特有的,虽然女子也包括在约中,因为男人是女人的头。在我们的王国里,效忠的誓言只要求男子作出。有些人认为,割礼中只流男子的血,是因为其中顾念了耶稣基督和他的血。(3.)要割去的是阳皮的肉,因为罪是借普通的生育传递的,并且是注目于那应许的后裔,他要从亚伯拉罕的腰中而出。基督那时尚未把自己献给我们,神就要人借献上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来进入立约,而没有哪一部分更可以割舍。这是身体隐秘的一部分;因为真正的割礼是在心里:神把这尊荣加在不体面的肢体上(哥林多前书 12:23、24)。(4.)这条例要在孩子八日大时施行,而不是更早,使他们可以积聚一些力量,能承受其中的疼痛,并且至少有一个安息日经过他们。(5.)外人的孩子,若一家之主是其真正的家内所有者,也要受割礼(第12、13节),这对外邦人有善意的预示,他们到了时候要借着信被带进亚伯拉罕的家中(见加拉太书 3:14)。(6.)这制度的宗教性遵守是在极严厉的惩罚之下被要求的(第14节)。轻看割礼,就是轻看这约;若父母不给他们的孩子行割礼,就要自担危险,如摩西的情形(出埃及记 4:24、25)。至于那些幼年未受割礼的人,若他们长大以后自己不接受这条例,神必与他们算账。若他们不割去阳皮的肉,神就要把他们从他们的民中剪除。轻看神圣制度,并活在对它们的忽略中,是一件危险的事。

15 神又对亚伯拉罕说,至于你的妻子撒莱,你不可再叫她名为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16 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从她赐给你一个儿子;是的,我必赐福给她,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多民的君王要从她而出。17 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吗?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吗?18 亚伯拉罕对神说,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19 神说,你的妻子撒拉实在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也与他以后的后裔坚立。20 至于以实玛利,我已经听了你:看哪,我已赐福给他,必使他多结果子,并使他极其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我也要使他成为大国。21 但我的约,我要与以撒坚立,就是撒拉在明年这指定的时候要给你生的。22 神和他说完了话,就离开亚伯拉罕升上去了。

这里有:I. 神向亚伯拉罕所赐的应许,就是他要从撒莱得一个儿子;那儿子乃是所赐给他的应许要在其中成就的儿子,就是他要作多国的父;因为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多民的君王要从她而出(第16节)。注意,1. 神按着程度向他的百姓显明他美意的旨意。神很早以前就告诉亚伯拉罕他要有一个儿子,但直到现在才告诉他要从撒莱得一个儿子。2. 主的祝福使人多结果子,并不加上忧愁,不像夏甲的情形中那样的忧愁。“我要用多结果子的祝福赐福给她,然后你就要从她得一个儿子。”3. 民政和秩序是给教会的大祝福。所应许的不只是百姓要从她而出,乃是多民的君王要从她而出;不是无首的乌合之众,而是一个结构良好、治理良好的社会。

II. 这应许的批准,就是把撒莱的名改为撒拉(第15节),加在她名上的字母与加在亚伯拉罕名上的相同,并且理由也相同。撒莱意为我的公主,仿佛她的尊荣只限于一个家庭。撒拉意为公主——即众人的公主,或表示弥赛亚君王要从她而出,就是地上众王的君王。

III. 亚伯拉罕以喜乐和感恩接受这恩典应许(第17节)。在这场合他表达了,1. 极大的谦卑:他俯伏在地。注意,神赐给我们的尊荣和恩惠越多,我们在自己眼中就应越低微,在神面前也越敬畏、越顺服。2. 极大的喜乐:他喜笑。这是喜悦的笑,不是不信的笑。注意,圣洁之神的应许,正如他的成就一样,都是圣洁灵魂的喜乐;既有信心的喜乐,也有享受所得之物的喜乐。正是在此时,亚伯拉罕欢喜要看基督的日子。如今他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 8:56);因为,正如他在迦南的应许中看见天堂,照样他在以撒的应许中看见基督。3. 极大的惊奇: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吗?他在这里并不是把这事说成有任何可疑(因为我们确信他并未因应许而摇动,罗马书 4:20),而是说它极其奇妙,除非借神全能的大能不能成就,并且极其仁慈;这恩惠因极其令人惊奇,就越发感动人、约束人(诗篇 126:1、2)。

IV. 亚伯拉罕为以实玛利的祷告: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第18节)!他说这话,并不是希望以实玛利被放在他将要从撒拉所生的儿子之前;而是惧怕他会被神弃绝和撇弃,就为他献上这请求。如今神正在与他说话,他认为自己有极好的机会为以实玛利说一句好话,他不愿让这机会溜走。注意,1. 虽然我们不应当给神规定什么,然而他许可我们在祷告中谦卑而坦然地向他倾诉,并且具体地陈明我们的所求(腓立比书 4:6)。凡是我们关心和惧怕的事,都应在祷告中陈明在神面前。2. 父母有责任为他们的儿女祷告,为他们所有的儿女祷告,正如约伯按着他们众人的数目献燔祭(约伯记 1:5)。亚伯拉罕不愿让人以为,当神应许他要从撒拉得一个儿子,就是他如此渴望的儿子时,他从夏甲所生的儿子就被遗忘了;不,他仍把他放在心上,并显明对他的关切。对更多恩惠的展望,不可使我们忘记先前的恩惠。3. 我们应当为儿女向神所求的大事,是他们可以活在他面前,也就是说,他们可以被保守在与他的约中,并得着恩典,在他们的正直中行在他面前。属灵的福分是最好的福分,也是我们无论为自己还是为别人,都应当最恳切向神祈求的福分。那些活在神面前的人,才活得好。

V. 神对他祷告的回答;这是平安的回答。亚伯拉罕不能说他寻求神的面是徒然的。

1. 普通的祝福为以实玛利得了保证( 第20节) :至于以实玛利,就是你如此挂念的那一位,我已经听了你;他要为你的缘故蒙恩;我已赐福给他,也就是说,我为他存留了许多祝福。(1.)他的后裔要众多:我要使他极其繁多,超过他的邻舍。这是祝福的果子,如同那一处(第1章第28节)。(2.)他们要显要: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我们可以出于爱心盼望,属灵的祝福也赐给了他,虽然有形的教会并不是从他的腰中产生,约也没有安置在他的家中。注意,为敬虔父母的缘故,外在美物的大量丰盛,常常赐给那些按肉身而生的敬虔父母的儿女。

2. 约中的祝福为以撒保留,并归给他(第19、21节)。如果亚伯拉罕在为以实玛利祷告时,是指他愿意这约与以实玛利立定,并且应许的后裔从他而出,那么神并没有按字面回答他,而是给了与之相等、甚至在各方面都更好的回答。(1.)神向他重复从撒拉得儿子的应许:她实在要给你生一个儿子。注意,即便真信徒也需要神的应许向他们加倍并重复,使他们可以得着坚固的安慰(希伯来书 6:18)。再者,应许的儿女才是真儿女。(2.)他给那孩子命名——称他为以撒,意为喜笑,因为当这儿子被应许给亚伯拉罕时,他灵里喜乐。注意,如果神的应许成为我们的喜乐,他所应许的怜悯到了时候就要成为我们极大的喜乐。基督要成为等候他的人的喜笑;那些如今在盼望中喜乐的人,不久就要因拥有他们所盼望的而喜乐:这是不疯狂的喜笑。(3.)他把约传给那孩子:我要与他坚立我的约。注意,神按着自己旨意的美意,把他所喜悦的人接纳进入与自己所立的约(见罗马书 9:8、18)。这样,神与亚伯拉罕之间的约,连同其各项限制和余留权,都被确定了;于是这次交谈结束了:神和他说完了话,异象也消失了,神离开亚伯拉罕升上去了。注意,我们在这里与神的相交是断续而中断的;在天上,它将是持续而永远的筵席。

亚伯拉罕等受割礼(主前1898年)

23 亚伯拉罕就取了他儿子以实玛利,和他家里生的,并他用银子买来的,亚伯拉罕家中所有的男子;就在同日给他们阳皮的肉行了割礼,正如神对他说的。24 亚伯拉罕受割礼,割去阳皮的肉时,年九十九岁。25 他儿子以实玛利受割礼,割去阳皮的肉时,年十三岁。26 正在同日,亚伯拉罕和他儿子以实玛利受了割礼。27 他家里所有的人,无论是家里生的,或是用银子从外人买来的,都与他一同受了割礼。

这里我们有亚伯拉罕对割礼之律法的顺服。他自己和他的全家都受了割礼,因而领受这约的记号,并使自己与其他在这事上无分无关的家庭分别出来。1. 这是不加质疑的顺服:他照神对他说的去行,并没有问为什么或为何如此。神的旨意对他不仅是律法,也是理由;他这样行,是因为神吩咐了他。2. 这是迅速的顺服:就在同日(第23、26节)。真诚的顺服并不拖延(诗篇 119:60)。当命令还在我们耳中回响、对本分的感受仍新鲜时,立刻着手去行是好的,免得我们因把它推迟到更方便的时候而欺骗自己。3. 这是普遍的顺服:他没有给他的家人行割礼而为自己开脱,乃是给他们作榜样;他也没有只为自己取得这约之印记的安慰,乃是愿意凡属他的人都与他一同有分。这是给一家之主的好榜样;他们和他们的家都必须事奉主。虽然神的约没有与以实玛利坚立,他仍受了割礼;因为信徒父母的儿女,按其身份而言,有权享有有形教会的特权和约的印记,不论他们日后会怎样。以实玛利蒙了祝福,因此受了割礼。4. 亚伯拉罕这样行,虽然人们本可提出许多反对。虽然割礼是痛苦的,--虽然对成年男子来说是羞耻的,--虽然当他们疼痛、不适于行动时,仇敌可能趁机攻击他们,正如西缅和利未对示剑人所行的,--虽然亚伯拉罕已经九十九岁,并且早已被神称义和接纳,--虽然这样一件出于宗教而行的奇异之事,可能被当时住在那地的迦南人和比利洗人转为对他的羞辱,--然而神的命令足以回答这些和千百个类似的反对:神所要求的,我们必须去行,不与属血气的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