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以西結書 48
以西結書: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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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分配(主前574年)
1眾支派按名所得之地記在下面:從北頭,由希特倫往哈馬口,到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靠著哈馬地(各支派的地都有東西的邊界),是但的一分。2挨著但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亞設的一分。3挨著亞設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拿弗他利的一分。4挨著拿弗他利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瑪拿西的一分。5挨著瑪拿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法蓮的一分。6挨著以法蓮的地界,從東到西,是呂便的一分。7挨著呂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猶大的一分。8挨著猶大的地界,從東到西,必有你們所當獻的供地,寬二萬五千肘。從東界到西界,長短與各分之地相同,聖地當在其中。9你們獻與耶和華的供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10這聖供地要歸與祭司,北長二萬五千肘,西寬一萬肘,東寬一萬肘,南長二萬五千肘。耶和華的聖地當在其中。11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中成為聖的祭司,就是那守我所吩咐的。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12這要歸與他們為供地,是全地中至聖的。供地挨著利未人的地界。13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與祭司的地界相等,都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14這地不可賣,不可換,初熟之物也不可歸與別人,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15這二萬五千肘前面所剩下五千肘寬之地要作俗用,作為造城蓋房郊野之地。城要在當中。16城的尺寸乃是如此:北面四千五百肘,南面四千五百肘,東面四千五百肘,西面四千五百肘。17城必有郊野,向北二百五十肘,向南二百五十肘,向東二百五十肘,向西二百五十肘。18靠著聖供地的餘地,東長一萬肘,西長一萬肘,要與聖供地相等;其中的土產要作城內工人的食物。19所有以色列支派中,在城內做工的,都要耕種這地。20你們所獻的聖供地連歸城之地,是四方的:長二萬五千肘,寬二萬五千肘。21聖供地連歸城之地,兩邊的餘地要歸與王。供地東邊,南北二萬五千肘,東至東界,西邊南北二萬五千肘,西至西界,與各分之地相同,都要歸王。聖供地和殿的聖地要在其中,22並且利未人之地,與歸城之地的東西兩邊延長之地(這兩地在王地中間),就是在猶大和便雅憫兩界中間,要歸與王。23論到其餘的支派,從東到西,是便雅憫的一分。24挨著便雅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緬的一分。25挨著西緬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薩迦的一分。26挨著以薩迦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布倫的一分。27挨著西布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迦得的一分。28迦得地的南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29這就是你們要拈鬮分給以色列支派為業之地,乃是他們各支派所得之分。這是主耶和華說的。30城的北面四千五百肘。出城之處如下;
我們在這裡看見一種極簡便的方法,用以將土地分給十二支派;不像約書亞時代所採用的方法那樣繁瑣迂迴。因為在分配屬靈和屬天的福分上,並沒有參與暫時福分時那樣容易發生怨言和爭競。當神給每個工人一錢時,那些為此不平的人,很快便被這話止住: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這裡各支派之間的均等分配也是如此。關於這土地的分配,我們可以留意:
1.它與約書亞時代的分地大不相同,也不合乎他們出生的次序,或雅各、摩西祝福他們的次序。西緬在這裡並沒有在雅各中被分散,西布倫也不是停泊船隻的海口;這清楚表明,它與其說應按字面理解,不如說應按屬靈意義理解,儘管其中的奧秘對我們隱藏甚深。在福音時代,舊事已過;看哪,都變成新的了。神的以色列被置於一種新的秩序中。#
2.但支派在迦南第一次分地時最後才得供應(約書亞記 19:40),這裡卻首先得供應(第1節)。這樣,在福音中,後來的將要在前(馬太福音 19:30)。神在施行恩典時,並不遵循他在安排護理時所用的同一方法。但如今但所得的分,約在他先前僅有一座城之處,在北方、大馬士革邊界上,且離聖所最遠;因為那支派曾背叛而陷於偶像崇拜。#
3.被亞述王擄去的十個支派,以及很久以後被擄到巴比倫的兩個支派,都在這異象中的土地上得著他們的分;有人認為,這應驗在那些與猶大和便雅憫一同歸回的支派中的個別人物和家庭身上,我們在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中找到許多這樣的例子。很可能後來還有更多人在不同時候歸回,卻沒有記載;猶太人與他們共同擁有加利利和其他原屬十支派的地方,既交在他們手中,他們便享用了。格勞秀斯說,若十支派像猶大和便雅憫的首領、祭司和利未人那樣悔改歸向神(以斯拉記 1:5),他們也必如那兩個支派一樣蒙福;但他們因罪而喪失了這榮耀預言的益處。然而,我們相信,這預言所定的應驗乃在於福音教會的建立與擴展,以及一切真正以色列人安然喜樂地享受新約特權的幸福安頓;其中為眾人足夠,也為各人足夠。#
4.在這異象中的分配裡,每支派都有神所指定的特別地業;因為福音從未意圖拆毀產業的藩籬,使萬物公有。最初的基督徒凡物公用,是出於愛心,而非出於法定的權利(使徒行傳 2:44);福音的許多誡命都預設每個人應當知道自己的所有。我們不僅必須承認,也必須安然順服神的手為我們指定地業,並因相信這最適合我們而以此為滿足。他必為我們選擇產業(詩篇 47:4)。#
5.各支派彼此相連。一個支派的邊界旁就是另一個支派的分,整齊地排成一列;如此如同拱門中的石頭,彼此固定、堅固、楔合。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這預表在福音治理下眾教會和聖徒的相通;他們雖多,卻仍是一體,應當在聖潔的愛和彼此扶助中聯合。#
6.流便原先的地業遠在約旦河外,如今卻緊挨著猶大,且離聖所只隔一個支派;因為他所揹負的醜名、那使他被告知不得居首的事,到這時已開始消退。凡曾轉為任何人或民族羞辱的事,不應永遠被記念,終當仁慈地忘卻。#
7.聖所在他們中間。聖所以北有七支派;以南有利未人、王的分、城的分,以及另外五支派的分。因此它如其所當有的那樣,位於國度的中心,能將其仁慈的影響散佈全體,併成為他們合一的中心。相距最遠的支派會在那裡彼此相識、相交。同一教區或會眾的人,雖分散居住,本無其他機會相識,卻應當藉著定期聚集一同敬拜神,使他們的心在聖潔之愛中彼此聯結。#
8.聖所所在之處,祭司也在那裡:這聖供地要歸與祭司(第10節)。一方面,這表明對傳道人的尊榮和安慰:凡為他們支持和供養而給出的,都算為獻給耶和華的聖供;另一方面,也暗示他們的責任:既然他們被設立並受供養以事奉聖所,就當專心持續地辦這事,住在自己的牧養之處。靠祭壇生活的,必須在祭壇前供職;不可將薪資據為己有,卻把工作推給別人。若他們不住在祭壇近旁,又怎能事奉他們賴以生活的祭壇呢?#
9.那些在試煉時期證明自己忠於神的祭司,得著這些土地中祭司的分(第11節):這地要歸撒督的子孫;看來他們在某個緊要關頭顯出傑出之處,當以色列人和其他利未人走迷時,他們沒有走迷。神必尊榮那些在普遍背道之時仍持守正直的人,併為他們預備特別的恩惠。那些逆流而上的人,至終必發現如此。#
10.那歸給聖所服事者的土地,絕不可轉讓。它本是土地初熟之物的性質,所以歸耶和華為聖;儘管祭司和利未人及其後裔都有使用權和繼承權,他們卻不可賣,也不可交換(第14節)。將獻給神的東西轉作別用,乃是褻瀆。#
11.分給城和城郊的土地被稱為俗地(第15節),或稱公地;並非說這城不比其他城市聖潔,因為主在那裡,而是說它與聖所相比乃是俗地。然而,最壞意義上這常常是真的:大城,甚至像這城一樣有聖所鄰近的城,乃是俗地;這實在應當深深哀嘆。從前的哀訴是:褻瀆之事從耶路撒冷出發,遍及全地(耶利米書 23:15)。#
12.城被造得完全四方,郊野也在四面均等延伸,如同第一次分地時利未人的城邑一樣(第16、17節)。這從未在任何一座城按字面應驗,表明它應按屬靈意義理解,指福音教會的美麗和穩固;這教會乃是永生神的城,照著神的智慧和旨意形成,又因他的應許而堅固不動搖。#
13.從前耶路撒冷的居民主要屬猶大和便雅憫,因為城在他們的支派中;如今這首城卻不在任何支派的特別地業內,乃是凡在城中服事、擔任職務的人,都要從以色列各支派中出來服事(第19節)。應當從以色列各支派中選出最傑出的人來服事城,因為許多眼目都注視著它,全國各處以及別國的人都大量來到那裡。住在城中的人被說為服事城,因為無論我們在哪裡,都必須按著自己的能力,設法使自己對那地方有所用處。他們不可從以色列的各支派來到城中安逸享樂,乃要服事城,在那裡盡力行一切善事;如此行,他們也會對鄉間產生良好的影響。#
14.人也留意到,那些在城中如同在聖所中一樣從事公共事務的人,應有尊榮而舒適的供養;所指定的土地,其出產要作服事城之人的食物(第18節)。誰當兵自備糧餉呢?官長辦理國家的事務,正如傳道人辦理教會的事務,都應在這樣行時得著一切應有的鼓勵和支持;因此我們也繳納稅賦。#
15.王有一份適合其尊貴地位的地業(第21節);我們先前已在第45章論過。他坐在聖所近旁,那裡有以色列的法櫃,又在城近旁,那裡有審判的寶座,為要保護兩者,並察看兩者的職責是否謹慎忠實地完成;在這事上,他乃是神的用人,為全體社會謀益處。基督是教會的王子,四圍護衛它,造出護衛;不僅如此,他自己就是其一切榮耀上的護衛,並以恩惠環繞它。#
16.正如猶大在一邊得著緊鄰聖所的地業,便雅憫在另一邊也在所有支派中得著最靠近聖所的地業;這尊榮為那些當其餘十支派離棄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聖殿時,仍依附兩者的人保留。背叛和離道之罪,若有悔改,得蒙赦免已經夠了;但堅貞和忠信必得賞賜並被高舉。#
城的圖樣(主前574年)
31城的各門要按以色列支派的名字。北面有三門,一為呂便門,一為猶大門,一為利未門;32東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約瑟門,一為便雅憫門,一為但門;33南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西緬門,一為以薩迦門,一為西布倫門;34西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迦得門,一為亞設門,一為拿弗他利門。35城四圍共一萬八千肘。從此以後,這城的名字必稱為「耶和華的所在」。
這裡又進一步說明了那要建成、作為這榮耀之地首城的城;從各處前來敬拜鄰近聖所的人,都要在其中得著容納。它從未被稱為耶路撒冷,我們先前詳細論述其分配的土地也從未被稱為迦南地;因為舊名被忘記,為要表明舊事已除去,看哪,都變成新的了。現在,關於這城,要留意:
1.它出口的尺寸,以及歸它作各種用途的土地;每一方向的附屬地延伸四千五百度量,共一萬八千度量(第35節)。但這些度量究竟為何,尚不確定。本章從未說明它們是這麼多竿——如我們的譯本在第8節加入“竿”字所斷定的;每竿六肘一掌(第40章第5節),若非如此量,量度者手持那樣長度的量度竿顯現又有何意義呢?除非經文明說他是按肘量度:還是如另一些人所認為的,是這麼多肘,因為第45章第2節和第47章第3節提到了肘。可是這倒使我更傾向於認為,凡未提肘之處,必是指那麼多量度竿的長度。然而,把它理解為這麼多肘的人,也不一致認為是指普通肘;即半碼;還是幾何肘;為便於迅速測量土地,通常認為多用幾何肘。有人說它含六肘,有人說約三肘半,於是使一千肘等於一千步,也就是一英里。但我們被留下處於這不確定中,正表明這些事應按屬靈意義理解;其主要意思是,無限智慧在構造福音教會時遵守一種精確公正的比例,雖然如今我們不能辨明,到了天上便必辨明。#
2.城門的數目。全城共有十二門,每邊三門;它既是四方形,這樣安排十分相宜。這十二門刻著十二支派的名字。既然服事這城的人要從以色列各支派中出來(第19節),每支派有自己的門便是合宜的;利未在這裡被算入,為保持十二的數目,以法蓮和瑪拿西便在約瑟裡合為一支(第32節)。北邊是流便、猶大和利未的門(第31節);東邊是約瑟、便雅憫和但的門(第32節);南邊是西緬、以薩迦和西布倫的門(第33節);西邊是迦得、亞設和拿弗他利的門(第34節)。與此相合,在聖約翰的異象中,新耶路撒冷;那裡稱聖城為此名,雖然這裡沒有;有十二門,每邊三門,門上寫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啟示錄 21:12、13)。注意,凡從各支派、各方而來的人,都可藉著信心自由進入基督的教會,無論是爭戰中的教會,還是得勝中的教會。基督已為一切信徒打開天國。凡願意的都可以來,白白取生命的水和生命樹的果子。#
3.賜給這城的名字:從那日起,當它照這圖樣重新建立時,它的名字不再是從前的耶路撒冷;和平的異象,而是那名稱的本源、且遠勝於它的:耶和華沙瑪;耶和華的所在(第35節)。這表明:#
(1.)被擄之人歸回以後,神在他們中間同在並居住,無論在其典章或護理中,都當有顯明的憑據。他們不必像他們的祖宗那樣問:耶和華是在我們中間不是?因為他們必看見並說,他實在與他們同在。那時,即使他們的患難多而可怕,他們仍如那焚燒卻沒有燒燬的荊棘,因為耶和華在那裡。但當神離開他們的殿,當他說“讓我們離開這裡”時,他們的房屋很快便成為荒場。既不再是他的,也就不久再不是他們的。#
(2.)福音教會也當有神的同在,雖不像從前在舍吉拿榮耀中,卻有同樣確實的表記,就是他的靈。凡福音被忠實傳講、福音的典章被適當地施行、神唯獨奉耶穌基督的名被敬拜之處,實可說:耶和華在那裡;因為那應許的信實,他必照他的話而行:看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主在他的教會中,治理並引導它,保護並保衛它,恩慈地悅納並承認他真誠的敬拜者,又在他們一切所求的事上親近他們。這應當促使我們緊守聖徒相通,因為耶和華在那裡;那麼我們還要往哪裡去使自己更好呢?不僅如此,這對每一個好基督徒也是真的;他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裡面。凡心中有恩典活的原則的靈魂,實可說:耶和華在那裡。#
(3.)天國的榮耀和幸福主要應在於:耶和華在那裡。聖約翰對那福樂狀態的描繪,確實在許多方面遠超過這裡。那裡全是黃金、珍珠和寶石;它比這裡大得多,也明亮得多,因為不需要日光。但在以神的同在為其福樂的主要內容這一點上,兩者相合。那裡得榮耀聖徒的幸福被描述為神自己要與他們同在(啟示錄 21:3),坐寶座的要住在他們中間(啟示錄 7:15)。這裡也以耶和華在那裡作為這聖城福樂的冠冕。因此,讓我們格外殷勤,確保自己在那城中有一處,好使我們永遠與主同在。#
本章給我們關於分配土地的具體指示;其疆界已在前章劃定。一、十二支派的地業:聖所北邊有七支派(第1–7節),南邊有五支派(第23–29節)。二、為聖所和祭司所分的地(第8–11節),為利未人所分的地(第12–14節),為城所分的地(第15–20節),以及為王所分的地(第21、22節)。其中許多內容我們先前已在第45章見過。三、城的圖樣、城門,以及賜給它的新名(第30–35節);這便封緘並結束了本書的異象和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