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以西結書 20

本章:一、以色列的幾位長老來求問先知(第1節)。二、神指示他該如何回答他們。他必須:1.表明神向他們所發的不悅(第2、3節)。2.又須藉著敘述神恩待他們列祖、他們卻詭詐對待神的歷史,向他們說明神有何正當理由向他們發怒:

(1)在埃及(第5–9節)#

(2)在曠野(第10–26節)#

(3)在迦南(第27–32節)3.他必須宣告神向他們所施的審判(第33–36節)。4.他也必須告訴他們,神為他們所存留的憐憫:當他使他們中餘剩的人悔改,把他們重新建立在本地,並再在他們中間設立聖所時(第37–44節)。5.這裡又有一句論到耶路撒冷的話,下一章將予以解釋並加以擴展(第45–49節)#

長老求問先知(主前592年)

以西結書 20:1–4和合本(神版)
1第七年五月初十日,有以色列的幾個長老來求問耶和華,坐在我面前。2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3「人子啊,你要告訴以色列的長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來是求問我嗎?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4人子啊,你要審問審問他們嗎?你當使他們知道他們列祖那些可憎的事,

這裡有:1.本章所載信息的緣由。我們在第18章所見的那篇講論,是因他們狂妄地議論神而起;這一篇卻是因他們假冒為善地求問他而起。各人必得自己的分。這預言的日期極為確切,是在被擄第七年,以西結開始說預言約兩年之後。神要他們計算被擄的年日,使他們看見年數雖極緩慢,卻仍朝著他們得釋放而推進。以色列的幾個長老來求問耶和華,不是經常性地來(如第8章第1節那些人),看來乃是偶然地、因某一特別急難而來。他們是當時被擄的人,還是近來因事從耶路撒冷來到巴比倫的長老,不能確定;但由先知對他們所說的話(第32節)看來,他們所求問的,似乎是:既然他們如今在巴比倫作俘虜,遠離本國,在那裡不僅沒有聖殿,連敬拜神的會堂也沒有,那麼他們為要討他們主人與主人們的歡心,是否可以與他們一同敬拜,並照這些國家侍奉木石的家族所行的去行。這事已盡其所能地加以粉飾,如同乃縵為要向王表示敬意,求以利沙准許他在臨門廟中下拜一樣;但我們有理由懷疑,他們的求問所指的正是此事。注意,那些求神准許他們繼續犯罪的心,是極其剛硬的,尤其是在他們正因罪受苦的時候。他們來到先知面前,端端正正地坐著,顯出敬虔的樣子(第33章第31節)。2.這信息的要旨。

(1)必須使他們知道神向他們發怒;他們既決意仍舊犯過,卻來求問他,他把這看作侮辱: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第3節)。他們敬虔的樣子既不蒙神悅納,對自己也毫無益處。神不理會他們的求問,也不給他們滿意的回答。注意,假冒為善地來到神和他的典章面前,非但不能討他喜悅,反倒惹他發怒。#

(2)必須使他們知道,神向他們發怒乃是公義的(第4節)“人子啊,你要審問他們嗎?你要審問他們嗎?你是先知,當然不會作為在神面前的代求者為他們辯護;但你必作為神的審判官向他們宣判。看哪,我已立你治理這國;你豈不向他們宣告耶和華的審判嗎?所以當使他們知道他們列祖那些可憎的事。”如今的命令也是如此;先前在第16章第2節,他必須使他們知道自己那些可憎的事。雖然他們自己的可憎之事已足以稱義神向他們所施最嚴厲的作為,但使他們知道列祖的可憎之事仍有益處,好叫他們看出,神如今終於將他們從一群人中剪除,不再使他們成為子民,實在是何等公義,因為他們從起初就是如此惹怒神的百姓。#

神恩待以色列(主前592年)

以西結書 20:5–9和合本(神版)
5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當日我揀選以色列,向雅各家的後裔起誓,在埃及地將自己向他們顯現,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6那日我向他們起誓,必領他們出埃及地,到我為他們察看的流奶與蜜之地;那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7我對他們說,你們各人要拋棄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汙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8他們卻悖逆我,不肯聽從我,不拋棄他們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離棄埃及的偶像。「我就說,我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在埃及地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9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我領他們出埃及地,在這列國人的眼前將自己向他們顯現。

這裡所敘以色列民忘恩和悖逆的歷史,早在他們開始時便已起頭;人背叛造他的主的歷史也是如此。我們剛讀完始祖被造的故事,立刻就遇見他們悖逆的故事;以色列也是如此。他們被設立為代表全人類的百姓,無論是在他們與神的交往中,還是在神與他們的交往中。這裡有:

一、神恩典的旨意,論到在埃及的以色列;他們在那裡作法老的奴隸。為要使白白的恩典得著不朽的尊榮,當說,當寫,那時、在那裡,1.他揀選以色列歸自己作特有的子民,雖則他們的景況惡劣,品格更為敗壞,叫他得著改善二者的榮耀。因此他揀選他們,因為他們是雅各家的後裔,是那位與神較力得勝之王的子孫,為要堅守他向他們列祖所起的誓(申命記 7:7、8)。2.他藉著耶和華這名向他們顯現(一個新名,出埃及記 6:3);因他們為奴,幾乎失去了對於神向他們列祖所顯明之名;全能的神;的認識。注意,正如我們福樂的根基在於神揀選我們,走向這福樂的第一步也是神使自己向我們顯現。無論我們相隔多遠,處於何等困苦之中,那位甚至在埃及地向以色列顯現的神,能尋見我們,並以他恩惠的啟示和顯現追隨我們。3.他在約中將自己賜給他們作他們的神:我向他們舉手,既如此說,又用誓言證實。“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當向我獻上敬拜,並當從我、在我裡面盼望福樂。”4.他應許領他們出埃及,併成就所應許的。他舉手,就是向他們起誓,他必救他們;他們既極不配,這拯救又極不可能,應許便必須以誓言證實。或者,他舉手,就是施展全能的能力成就此事;他用伸出來的膀臂施行此事(詩篇 136:12)。5.他向他們保證,要使他們得迦南地為業。因此他領他們出埃及,為要領他們進入他為他們察看的地;那地如第二個伊甸園,是全地的榮耀。他所見果然如此:氣候溫和,土壤肥沃,位置宜人,一切都合適(申命記 8:7;11:12);即使原非如此,他也藉著在其中設立聖所,使之成為如此。

二、他當時所賜給他們合理的命令,以及與他們立約時容易的條件。他既告訴他們可以從他盼望什麼,接著便告訴他們他所盼望於他們的一切;不過是這一點(第7節)“你們各人要拋棄自己用來敬拜的偶像;它們本是你們眼所崇拜的,卻本該是你們眼所憎惡的。你們要憎惡它們,將它們從眼前除掉,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汙自己。”看來他們許多人喜愛這些偶像;金牛犢就是其中之一。他們既從埃及的奴役中被拯救出來,就該離棄埃及的偶像崇拜;這既是公義的,也是可合理期待的,尤其是神領他們出來時曾審判埃及的諸神(民數記 33:4),藉此顯明自己高過它們。他們縱然還傾向於別的偶像,人總會以為,他們因埃及的緣故,應當深深厭惡埃及的神,因為埃及曾是他們為奴之家。然而看來他們仍需這警戒,且有充分理由支持它: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我既不需助手,也不容許敵手。

三、他們對這些命令不合理的悖逆;神本可公義地在他們剛成為一族之時就將他們剪除(第8節)。他們悖逆神,不但拒絕遵守他具體的誡命,而且擺脫了對他的效忠,實際上告訴他,他們要自由敬拜任何自己喜歡的神。甚至當神下來拯救他們,差遣摩西為此目的時,他們仍不肯離棄埃及的偶像;這或許使他們如此眷戀埃及的蔥(民數記 11:5),因為埃及人所拜之物中有蔥。埃及一切的災禍竟不能醫治他們對埃及偶像的戀慕,實在希奇。因此神說要將忿怒傾倒在他們身上,甚至當他們仍在埃及地中間時。他本可公義地說:“讓他們同埃及人一同死吧。”這更顯出神恩慈的豐富:當他看見他們已經成熟、足以遭毀滅時,仍樂意為他們施行如此大的救恩。摩西很可以對他們說:這不是因你們的義(申命記 9:4、5)

四、儘管如此,神為他們所施行奇妙的拯救。他們正蒙賜恩時便喪失了恩惠;當神要醫治他們、他們的罪孽顯露時也是如此(何西阿書 7:1),然而憐憫勝過審判,神純粹為自己名的緣故行了他所定意要行的事(第9節)。當我們裡面沒有什麼能供給他施恩的理由時,他自己供給理由。神在列國眼前向他們顯現;他吩咐摩西公開對法老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容他們去,好事奉我。如今,他若任憑他們因所配得的邪惡而滅亡,埃及人便會因此譏誚他,他的名就會被褻瀆;他的名本當被尊為聖,也必如此。注意,教會即使敗壞,仍蒙保守,因為神必保守自己的尊榮。

以色列的特權和罪惡(主前592年)

以西結書 20:10–26和合本(神版)
10這樣,我就使他們出埃及地,領他們到曠野,11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12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13以色列家卻在曠野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厭棄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大大幹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要在曠野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滅絕他們。14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15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那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16因為他們厭棄我的典章,不順從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17雖然如此,我眼仍顧惜他們,不毀滅他們,不在曠野將他們滅絕淨盡。18「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不要謹守他們的惡規,也不要因他們的偶像玷汙自己。19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20且以我的安息日為聖。這日在我與你們中間為證據,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21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在曠野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22雖然如此,我卻為我名的緣故縮手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23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24因為他們不遵行我的典章,竟厭棄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眼目仰望他們父親的偶像。25我也任他們遵行不美的律例,謹守不能使人活著的惡規。26因他們將一切頭生的經火,我就任憑他們在這供獻的事上玷汙自己,好叫他們淒涼,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這裡繼續敘述以色列的罪如何企圖毀滅自己,與神的憐憫如何企圖拯救他們、使他們得福之間的爭戰;這些經文中那爭戰的實例,是指神與他們在曠野之間所發生的事。在其中,神榮耀了自己,他們卻羞辱了自己。新約提到以色列在曠野的歷史(哥林多前書 10章;希伯來書 3章),舊約也常常提到,為要警戒我們基督徒;所以這些經文與我們特別有關。請看:

一、神為他們所作的大事;他使他們想起這些,並非吝惜自己的恩惠,乃是要顯明他們是何等忘恩。我們說,若稱一個人為忘恩負義,便沒有比這更壞的稱呼了。這是極大的恩惠:1.神領他們出埃及(第10節);雖然,如下文所說,他領他們進入曠野,並沒有立刻帶他們進入迦南。在曠野得自由,勝於在富足之地作奴隸;在孤寂中享有神和自己,勝於在人群中失去二者。然而他們中有許多人奴性卑劣,不能明白這一點;所以當遇到曠野的艱難,便希望再回埃及。2.他在西奈山賜給他們律法(第11節),不僅教導他們何為善惡,也以自己的權威約束他們離惡向善。他將自己的律例賜給他們,這實在是寶貴的恩賜。摩西曾吩咐他們一部律法,作為以色列會眾的產業(申命記 33:4)。神使他們知道他的典章,不但為他們制定律法,也將那些律法的合理與公平、制訂時所用的判斷顯示給他們。他所賜的律法,鼓勵他們遵守順從;因為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遵守神誡命有豐盛安慰和大賞賜。基督說:你若要進入生命、享受生命,就當守誡命。那些最嚴謹順服的人,固然仍只是無用的僕人,因為所作的不過是分內所當作的;然而卻得如此豐厚的報償:你這樣行,就必活著。迦勒底譯本說:他必因此得永生。聖保羅引用這話(加拉太書 3:12),表明律法本不屬乎信,乃是以完全順從為得生命的條件;我們不能作到,因此必須投靠福音的恩典;沒有這恩典,我們全都滅亡。3.他恢復安息日的古老制度;他們在埃及作奴隸時,這制度已經失落、被遺忘,因為那裡的督工絕不容他們七日中歇息一日。其實在曠野每一天都是安息日;那些靠嗎哪生活、衣服沒有穿破的人,何必勞作呢?但七日中必須有一日為聖安息(第12節)“我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安息日的設立是神向他們施恩的記號,他們的遵守則是他們敬重他的記號,“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藉此神顯明,他把他們從世上其餘的人中分別出來,定意塑造他們作自己特有的子民;藉著他們在安息日於嚴肅會中親近神,他們便在對神的認識上增長,即在對他使人成聖之恩的大能和喜樂的經歷性認識上增長。注意:

(1)安息日是特權,應當這樣看待;教會在與此平行、看來也指向此處的那章中,承認這是大恩(尼希米記 9:14)“你使他們知道你的聖安息日。”#

(2)安息日是記號;人鄭重守安息日為聖,便表明他有宗教意識,並與神之間有某種良好相交。#

(3)安息日若被合宜地守為聖,便是我們成聖的途徑;若盡了那日的本分,我們就要得安慰地發現,是主使我們在今生成為聖潔,就是真正快樂;並預備我們在來生得快樂,就是完全聖潔。#

二、他們向神不順服、不盡本分的行為;神本可在剛把他們納入約中時,便公義地把他們從約中逐出(第13節):他們在曠野悖逆。在那裡他們從神領受許多憐憫,何等倚賴他,又正在往迦南的路上,然而在那裡他們向引導他們、餵養他們的神爆發許多公然的叛逆。他們不只不遵行神的律例,更厭棄他的典章,以為不值得遵守;他們沒有使安息日成聖,反倒干犯,且是大大幹犯。有人撿柴,許多人在這日出去收嗎哪。因此神有時準備將他們剪除;他不止一次說要在曠野滅絕他們。然而摩西代求,神自己的憐憫更有力量,尤其是為自己榮耀的顧念,使他的名不至在列國中被褻瀆(第14節);免得埃及人說,他帶他們到這裡是要害他們,或說他不能帶他們再往前,或說他所說要帶他們進去的美地並不存在(出埃及記 32:12;民數記 14:13等)。注意,神施憐憫最有力的理由,是從他自己的榮耀而來的。

三、神定意在曠野剪除他們那一代的人。那為他們舉手起誓的(第6節),如今向他們舉手;那以誓言證實領他們出埃及之應許的,如今也以誓言證實不領他們進入迦南的威嚇(第15、16節)“我向他們舉手起誓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這些十次試探我的人,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民數記 14:22、23;詩篇 95:11)。他們藐視神的律法,特別藐視他的安息日,便在自己的門前設下障礙;而他們悖逆神、忽略他典章的根本原因,是暗中戀慕埃及的神: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注意,心思偏向世界和肉體、金錢和肚腹;這兩個屬靈偶像崇拜的大對象;乃是一切不順從神律法所生出的苦根。隨從這些偶像的心,就厭棄神的典章。

四、保留一粒種子,使他們可以重新受試驗,並賜給這粒種子的教訓(第17節)。他們雖然如此該受毀滅,也被判定如此,我的眼卻顧惜他們。他看他們時憐憫他們,並沒有將他們滅盡,乃是寬限他們,直到新的一代長成。注意,神沒有早已將我們滅盡,完全是出於他的憐憫。這新的一代受了良好教導。摩西在申命記中重述並強調那賜給從埃及出來者的律法,叫他們的兒女進入迦南時,彷彿重新聽見這些律法響在耳邊(第18節)“我在曠野、在摩押平原對他們的兒女說:要遵行你們神的律例,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不要效法他們迷信的習俗,也不可保留他們愚妄邪惡的慣例;要離棄他們虛妄的行為;這行為除了說是從祖宗傳統承受來的以外,不能為自己說出別的理由(彼得前書 1:18)。不可因他們的偶像玷汙自己,因為你們看見自己如何因這些在神面前成為可憎。但要謹守我的典章,使我的安息日成聖”(第19、20節)注意,若父母疏忽,沒有照本分給兒女良好的教導,兒女長大後就當以更加謹慎勤奮地查考神的話來補足這缺欠;父母的壞榜樣必須被兒女用作警戒,而不可用作效法。

五、下一代背叛神;他們也因此使自己招致神的忿怒(第21節):兒女也悖逆我。同樣論到父輩背叛的話,如今也論到兒女,因為他們是作惡者的後裔。摩西告訴他們,他知道他們的悖逆和硬著頸項(申命記 31:27)。又說:“自從我認識你們的那日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申命記 9:24)他們不遵行我的律例(第21節);不但如此,他們厭棄我的律例(第24節)。不順服神律例的人,就是厭棄它們;他們顯出自己輕看這些律例和賜律例的主。他們如同他們父親,干犯神的安息日。注意,褻瀆安息日是一切不敬虔的入口;玷汙聖潔時間的人,必不保守任何事物潔淨。論到父輩說(第16節),他們的心隨從偶像;他們拜偶像,因為喜愛它們。論到兒女說(第24節),他們的眼目隨從父親的偶像;他們已經變得無神論,對任何神都沒有感情,卻因那些是他們父親的偶像、又擺在他們眼前,就敬拜它們。他們習慣了這些;若必須有神,就要有自己看得見、管得著的神。加重他們不順從神律例之罪的,是他們若遵行這些,便可因此活著(第21節),成為蒙福興旺的百姓。注意,那些違背本分的人也違背自己的利益;他們不肯順從,不肯到基督那裡得生命(約翰福音 5:40)所以,那些不肯在順服中得以活著、興旺的人,在悖逆中死亡滅亡,乃是公義的。那一代人悖逆、傾向偶像崇拜的最大事例,是毗珥的罪孽,正如他們父輩的是金牛犢。那時耶和華向以色列人發怒(民數記 25:3)那時耶和華會中有瘟疫,若非非尼哈及時的熱心制止,就會將他們全數剪除;然而他們在約書亞的時候承認:“那罪孽直到今日我們還沒有洗淨”(約書亞記 22:17;詩篇 106:29)。那時神說要將忿怒傾倒在他們身上(第21節);當他們第二次正要進入迦南時,他在曠野向他們舉手起誓,要把他們分散在列國中。他藉著摩西在臨別之歌中正對他們說了這事(申命記 32:20)。因他們以別神惹他發怒,他說:“我要向他們掩面”;並且在第26、27節說:“我必將他們分散在角落,若不是我懼怕仇敵的忿怒。”這解釋了第21、22節:“我說要將我的忿怒傾倒在他們身上,但為我名的緣故我收回了手。”注意,當有形教會的敗壞如此嚴重、如此惹怒神,以致我們有理由懼怕它全然被除滅時,我們仍可安心地確信:神必保守自己的尊榮,成就他的旨意,使世界存立期間,世上必有他的教會。

六、神因他們悖逆而施於他們的審判。他們不肯重視神藉以規定他們本分的律例和典章,反倒厭棄它們;所以神任他們遵行不美的律例,謹守不能使他們存活的典章(第25節)這可理解為神在他們住在曠野時懲罰他們的各樣方式;臨到他們的瘟疫、火蛇等;這些是他們所違犯之律法的對應,稱為典章,因為是神的公義所施行;又稱為律例,因為他為此下令,命定荒涼,正如他有時也命定拯救;他所定以色列的災禍,正如他所定埃及的災禍。當神說:“我要在片時之間把他們滅絕”(民數記 16:21),當他說:“將百姓的首領懸掛在耶和華面前”(民數記 25:4),當他以咒詛威嚇他們,並使他們須對每個咒詛說阿們(申命記 27:28)時,他便給他們不能使他們存活的典章。所含的意思多於所說的;那是使他們死亡的典章。凡不肯被律法的誡命約束的,必被律法的判語約束;因為神的話總會以一種方式或另一種方式臨到人身上(撒迦利亞書 1:6)。屬靈的審判最為可怕,神正以這些審判他們。列邦在敬拜偶像中所遵行的律例和典章並不美好,遵行它們也不能存活;神就任憑他們歸向這些。他使他們的罪成為刑罰,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正如任憑外邦拜偶像的人一樣(羅馬書 1:24、26);任憑他們隨從自己心裡的私慾(詩篇 81:12)。他們因那些違反成文律法的迷信習俗受罰,神便任憑他們去從事那些甚至違背自然之光和自然律法的習俗;他任憑他們自己犯最汙穢的偶像崇拜,如敬拜巴力毗珥(“我玷汙他們”,即他准許他們在自己的禮物上玷汙自己;第26節);又犯最野蠻的偶像崇拜,如敬拜摩洛,使他們的兒女,尤其是神聲稱有特別權利的長子;“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經火,獻給他們的偶像;這樣他便使他們淒涼,不但可以公義地如此作,也藉他們自己的手如此作;因為這必大大削弱他們的家族,減少他們國家的尊榮和力量。注意,神有時使罪成為它自己的刑罰,卻不是罪的作者;使人悲慘,無須更多,只須任憑他們隨從自己卑賤的慾望和情慾。讓他們落在自己謀略的手中,他們便會毀滅自己,使自己淒涼。神就這樣使他們知道他是耶和華,是公義的神;當他們看見自己的故意過犯如何促成自己的荒涼時,他們自己也必被迫承認。注意,那些不肯承認神為統治他們的主的人,到了太遲之時,必被迫承認他為審判他們的主。

以色列的悖逆(主前592年)

以西結書 20:27–32和合本(神版)
27「人子啊,你要告訴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的列祖在得罪我的事上褻瀆我;28因為我領他們到了我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他們看見各高山、各茂密樹,就在那裡獻祭,奉上惹我發怒的供物,也在那裡焚燒馨香的祭牲,並澆上奠祭。29我就對他們說:你們所上的那高處叫什麼呢?(那高處的名字叫巴麻直到今日。)30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仍照你們列祖所行的玷汙自己嗎?仍照他們可憎的事行邪淫嗎?31你們奉上供物使你們兒子經火的時候,仍將一切偶像玷汙自己,直到今日嗎?以色列家啊,我豈被你們求問嗎?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32「你們說:我們要像外邦人和列國的宗族一樣,去事奉木頭與石頭。你們所起的這心意萬不能成就。」

先知在這裡繼續敘述他們悖逆的事,以使他們更加自卑,並說明,

I.他們在迦南地安居以後仍堅持行這些事。神雖多次顯明他不喜悅他們邪惡的行徑,“你們的列祖在這事上(就是正在這同一件事上)還褻瀆我,繼續冒犯我,也干犯我”(第27節)。注意,人若不因先前之人犯罪所致的禍害而受警戒,這就大大加重了罪;這便是褻瀆神,是毀謗他的審判,好像那些審判毫無意義,不值得留意。#

1.神已經成就了他的應許:我領他們進入了我起誓賜給他們的地。他們的不信和悖逆雖使這應許的應驗遲緩,大受耽延,卻沒有使應許落空。他們在曠野常常幾乎被剪除,離滅亡只差一步,然而終於到了迦南。注意,甚至神的以色列人也是經過地獄之門才到天上;他們的過犯如此之多,敗壞如此之強,以致他們最終得福乃是憐憫的神蹟;正如假冒為善的人是經過天堂之門下地獄。義人僅僅得救。Per tot discrimina rerum tendimus ad cœlum:通往天國的道路充滿萬般危險。#

2.他們以可憎的偶像崇拜違背了他的誡命。神命定他們毀滅一切偶像崇拜的遺蹟,免得他們受試探離棄他的聖所;但他們非但不毀壞,反倒愛戀它們。他們看見各高山,那裡有最賞心悅目的遠景;又看見各茂密樹木,那裡有最宜人的蔭涼(前者為顯揚他們奢華的偶像崇拜,後者為遮掩他們可恥的偶像崇拜),就在那裡獻祭,使馨香之氣上達;這些本應只獻在神的壇上。他們在那裡陳設惹怒的供物(第28節),就是他們的供物;這些供物非但不能平息神或使他喜悅,反而極其惹他發怒:祭物雖昂貴,卻因獻錯了地方,便為耶和華所憎惡。#

3.他們不顧所受的一切勸戒,仍固執地堅持這樣行(第29節)“我就藉我僕人眾先知告訴他們,告訴他們他們所去的高處是什麼;不但如此,我還叫他們思想這事,向自己的良心發問,便問他們:你們所去的那高處是什麼?那裡有什麼如此吸引你們,使你們離開神的祭壇;他吩咐你們在那裡侍立;而常到他禁止你們敬拜的地方去呢?你們豈不知那些高處源於外邦,而外邦人所祭的,是祭鬼,不是祭神嗎?摩西豈沒有這樣告訴你們嗎(申命記 32:17)?你們還要與鬼相交嗎?你們背向神的祭壇時,所去的那高處究竟是什麼?愚昧的以色列人啊,是誰或什麼迷惑了你們,使你們離棄生命的泉源而歸向破裂的池子,離棄神所命定並必悅納的敬拜,去歸向他所禁止、所憎惡、並必懲罰的敬拜呢?”然而那名仍叫巴麻,直到今日;任憑神和他的先知怎樣說相反的話,他們仍要照自己的意思行。他們戀慕那些高處;即使在最好的王統之下,這些高處也沒有廢去;你們不能使“巴麻”;高處;這個名字從他們口中除去,他們仍要把它留在敬拜之地。罪與罪人很難分離。#

II.這一代人在遷徙不定之後,仍受同樣拜偶像的敗壞傾向所轄制(第30節)他必須對現今的以色列家說,其中有些長老此時正坐在他面前:“你們仍照你們列祖的樣式玷汙自己嗎?神藉著歷代先知對你們說了這一切,又藉著一連串審判向你們施行這一切,你們還不肯受警戒嗎?你們還要像你們列祖那樣壞,行他們所行同樣可憎的事嗎?我看你們必要如此;你們定意要回到從前可憎的事上;你們在高處獻上供物,使你們的兒子經火;或是實際這樣作,或是在意念和想像中這樣作,所以直到今日仍是拜偶像的人。”這些長老此時似乎正在謀劃與外邦人聯合;他們的心要為以色列的神保留,但他們的膝蓋卻要隨意向他們所住之國的神屈膝,好在外邦人中得更多尊重和更優待的待遇。如今先知奉命告訴這些正在籌劃此事、要在神與巴力之間折衷的人,他們從兩者都得不著安慰或益處。#

1.他們私下求問耶和華的先知,必不得益處;因為他們傾向偶像,神便不肯與他們有任何關係(第31節)“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他先前所說的(第3節),既已充分顯明其公義,現在又重申,表明他必要如此行。他們不可以為他們的求問尊榮了他,也不可盼望從他得平安的回答,只要他們仍愛慕並與偶像結盟。注意,那在宗教上不專一、不誠實的人,必從中得不著益處;除非我們在敬拜的禮儀中向神內心誠正,我們便不能與他有安慰的相交。若我們的認信不過是認信而已,我們的認信便毫無價值。再者,#

2.他們公開隨從鄰人的做法,也必不得益處(第32節)“你們在這艱難關頭所想到的精明政略,你們為保全自己、免得因特立獨行而受欺辱,所要採納的辦法,必不能成就,必不使你們得益。你們說:‘我們要像外邦人,與他們一同敬拜他們的神;雖然同時我們並不信那些是神,只當它們是木頭和石頭;這樣,我們就要被當作列邦的各族,他們不會知道,或不久便會忘記我們是猶太人,便會讓我們享有與本國人同樣的特權。’”神說:“告訴他們,這計謀必不亨通。或者他們的鄰人不准他們與自己同拜,或者即使準了,也不會因此看他們更好,反倒看他們更壞;他們必以為他們是偽善的人,不足信任,因為他們這樣對自己的神不忠,又欺騙自己的鄰人。”注意,罪惡的妥協毫無所得;假冒為善之人的屬肉體謀算,必不能幫助他們。惟有純全和正直能保全人,並使人得神和人的稱許。#

以色列的罪(主前592年)

以西結書 20:33–44和合本(神版)
33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總要作王,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傾出來的忿怒,治理你們。34我必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傾出來的忿怒,將你們從萬民中領出來,從分散的列國內聚集你們。35我必帶你們到外邦人的曠野,在那裡當面刑罰你們。36我怎樣在埃及地的曠野刑罰你們的列祖,也必照樣刑罰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37我必使你們從杖下經過,使你們被約拘束。38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淨叛逆和得罪我的人,將他們從所寄居的地方領出來,他們卻不得入以色列地。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39「以色列家啊,至於你們,主耶和華如此說:從此以後若不聽從我,就任憑你們去事奉偶像,只是不可再因你們的供物和偶像褻瀆我的聖名。40「主耶和華說:在我的聖山,就是以色列高處的山,所有以色列的全家都要事奉我。我要在那裡悅納你們,向你們要供物和初熟的土產,並一切的聖物。41我從萬民中領你們出來,從分散的列國內聚集你們,那時我必悅納你們好像馨香之祭,要在外邦人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42我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就是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之地,那時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43你們在那裡要追念玷汙自己的行動作為,又要因所做的一切惡事厭惡自己。44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為我名的緣故,不照著你們的惡行和你們的壞事待你們;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以色列長老此時所謀劃的,是要使分散在列國中的以色列民棄絕一切特性,效法他們所住的人;但神已告訴他們,這謀算必不成就(第32節)。如今在這些經文中,他特別說明這謀算如何受挫。他們所求的是使以色列家的各族混雜於列邦的各族之中;但結果必顯明,邪惡的以色列人雖有這些妥協,卻不得混入外邦人的興盛中,反要被分別出來歸於毀滅;因為離棄神、拜偶像的以色列人,要比從未知道義路的拜偶像巴比倫人更早、更嚴厲地受懲罰。你們當讀這已向他們宣告的判決而戰兢;這判決有不可撤回的誓言為後盾:“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如此如此待你們。”他們以為在兩者之間搖擺,就能使耶路撒冷和巴比倫都成為朋友;但神威脅說,兩者都不能成為他們安息或避難之處。

I.巴比倫和任何外邦的國家都不能保護他們;因為神要把他們從自己的保護中趕出,而後什麼君王、什麼人民、什麼地方能作他們的避難所呢?神從前是以色列的王;他們若一直作他忠心的臣民,他本會為他們的益處,以照顧和溫柔治理他們;但如今他說:“我必用伸出來的膀臂和傾出來的忿怒轄制他們”(第33節)那本該用來保護他們的權能,必用來毀滅他們。注意,沒有人能擺脫神的統治;他必掌權,或用金杖,或用鐵杖;那些不肯服在他恩典權能之下的人,必被迫沉在他忿怒的權能之下。如今神向他們發怒;他們雖以為自己分散在外邦人中,便可隱沒於人群之中,卻必失望;因為“我必從分散你們的列國中招聚你們”(第34節),正如叛逆者在戰場上被驅散時,那些逃脫戰爭之劍的人,要從他們所分散到的各處被追趕、聚集起來,受公義之劍的懲罰。他們必被帶到外邦人的曠野(第35節):或是巴比倫;它被稱為曠野(第19章第13節)和海旁的曠野(以賽亞書 21:1);或是某個地方;那地方雖滿有人,對他們卻要如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處的曠野一樣。神要在那裡與他們面對面爭辯,正如他在埃及曠野與他們的列祖爭辯一樣(第36節);他們的屍首要倒在那裡;他要向他們起誓,使他們永不得回迦南,正如他曾向他們列祖起誓,使他們不得進入迦南;他要以在西奈曠野頒佈律法時同樣的威嚴,為他們違背律法而報仇。注意,神對背道者有充分的訴訟理由;他不僅必找到時間,也必找到適當之處,按這訴訟與他們爭辯;為此,即使在眾民之中,也有曠野。#

II.以色列也不能比巴比倫更能保護他們;他們與神子民的關係,不能在來世幫助他們,正如他們隨從拜偶像之人在今世不能幫助他們一樣;他們既不能站在惡人的會中,也不能站在義人的會中;因為分別的日子必來到,那時神要將寶貴的與下賤的分別出來。他要使他們像牧人十分取一羊時使羊從杖下經過一樣,從杖下經過(利未記 27:32),好標記哪一隻歸神。神要逐一特別察看他們,如同數點羊群;並要使他們被約拘束(第37節)。他要按約的條款試驗並判斷他們,按約中的祝福和咒詛所造成的分別,區別這人和那人。或者這話也可指他們中間悔改改革的人:他要使他們從苦難的杖下經過;既藉此使他們得益處,便要再使他們被約拘束,作他們立約的神,並再把他們當作應許的後嗣。#

1.他要從他們中間分別出惡人(第38節)“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淨叛逆的人;他們曾是你們的愁苦和羞恥,並因他們的悖逆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你們。”神的審判必尋出他們;他們雖稱為以色列,也不能作他們的庇護。他們必從所寄居的列國中被領出來,在那裡不得享有他們所應許給自己的安息;但他們不得進入以色列地,也不得享受神所應許給他子民的安息。注意,敬虔的人雖可與惡人同受世上的災禍,惡人卻不能與敬虔的人同享天上的迦南;而那世界的福樂之一,就是他們必從其中被除淨,稗子從麥子中除去,糠秕從穀物中除去(第13章第9節)。但這些以色列家的拜偶像者無論在哪裡謀劃同時敬拜神和偶像,以為可以取悅兩邊,神在這裡都反對此事(第39節),正如以利亞曾奉他的名反對一樣:“若耶和華是神,就當跟從他;若巴力是神,就當跟從巴力;若你們要事奉偶像,只管去事奉,承受其後果;但就不可假稱與神有關係,也不可假稱敬重他,更不可用你們在他壇上所獻的供物褻瀆他的聖名。”屬靈的審判是最嚴厲的審判。本節向那些要在以色列的神與列國的神之間分割的人,威脅兩種這類審判:#

(1.)他們必被任憑去事奉自己的偶像。他諷刺地對他們說:“既然你們不肯聽從我,各人就去事奉自己的偶像吧;如今你們以為這合乎自己的利益,以後也仍要如此。你們要繼續行在其中。以法蓮親近偶像,任憑他吧;任他走自己的路,看他最終從中能得什麼。”注意,那些以為可借罪來事奉自己的人,終必發現自己不過是作了罪的奴僕。#

(2.)他們必被隔絕於事奉神和與神相交之外:“你們不可再用虛妄的供物褻瀆我的聖名(以賽亞書 1:11)。你們手中帶著供物,假稱要尊榮我,同時心中卻帶著偶像;所以你們不過是在褻瀆我,我必不再容忍”(阿摩司書 5:21、22)。注意,褻瀆神殿的人,被禁止進入神的殿是公義的。#

2.他要再次將他們分別歸給自己。#

(1.)他要施憐憫,將他們從所分散的列國中聚集回來,使他們成為憐憫的紀念碑,正如那些不可救藥的人被聚集成為可怒的器皿一樣(第41節)。神的寶石沒有一顆會在這世界的雜物中失落。#

(2.)他要帶他們進入他所應許賜給他們列祖的以色列地;他們產業的中斷,並不廢除他們的權利;它仍是以色列地,神必安全地再帶他們回到那裡(第42節)#

(3.)他要在他們中間重建他的典章,在他的聖山設立聖所;這裡稱那山為以色列高處的山。因為錫安山雖不是最高的山,山上的聖殿卻是以色列最高的尊榮之一。應許說,那些在別國持守純全、不肯事奉偶像的人,必歸回他們的興盛,並在自己的地上事奉真神:“在那地的全以色列家都必事奉我。”注意,一個民族真實的幸福和他們得福的確據,就是其中普遍有事奉神的心志。神既禁止拜偶像的人把供物帶到他的壇前,對於這些人,他必索取供物和初熟之物,並悅納他們(第40節)。他不索取的,他必不悅納;但照顧他誡命而作的,他必樂意悅納。他必悅納他們如馨香之氣,或安息之香(第41節),因為這在他面前極其可喜,是他所喜悅的;至於假冒為善的敬拜者,他卻說:“我不聞你們嚴肅會中的香氣。”#

(4.)他要賜他們為罪真實悔改(第43節)當他們發現神怎樣恩待他們,就必被他的恩慈所感動;想到自己對這樣良善的神行事惡劣,便要羞愧:“在那裡,在我的聖山上,當你們再來享受那裡的特權時,你們必追念自己玷汙自己的行為。”注意,我們越熟悉神的聖潔,就越看見罪的可憎本質。你們在那裡必在自己眼中厭惡自己。注意,誠摯的福音悔改使人因自己的罪厭惡自己(約伯記 42:5、6)#

(5.)他要賜他們認識他自己:他們必憑經驗知道他是耶和華,是全能而恩慈無窮的神,恩待他的子民,並向他們守約。注意,我們從神所領受的一切恩惠,都應引我們更親密地認識他。#

(6.)儘管他們不配和應受惡待,他仍要為自己名的緣故作這一切(第44節);他已經與他們一同行事,就是為他們行事,恩待他們行事,也與他們配合:他們儘自己的本分;他與他們一同行事,全然是為自己名的緣故。他的理由全是出於他自己。若他照他們的惡行和敗壞的作為待他們,即使他們是以色列家中較好、較健全的一部分,他也必任憑他們與其餘的人一同分散、失落;但他為自己名的緣故恢復並復興他們,不但使他的名不被褻瀆(第14節),也使他在外邦人面前在他們身上顯為聖(第41節),使他自己成為聖(原文如此);因為榮耀自己名乃是神的工作。他要恩待自己的子民,使自己得榮耀,顯明自己是赦罪、守約的神,使他的子民讚美他,也使他們的鄰人留意他,正如神再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時所作的那樣(詩篇 126:3)。那時他們在外邦中說:“耶和華為他們行了大事。”#

審判與憐憫(主前592年)

以西結書 20:45–49和合本(神版)
45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46「人子啊,你要面向南方,向南滴下預言攻擊南方田野的樹林。47對南方的樹林說,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火在你中間著起,燒滅你中間的一切青樹和枯樹,猛烈的火焰必不熄滅。從南到北,人的臉面都被燒焦。48凡有血氣的都必知道是我—耶和華使火著起,這火必不熄滅。」49於是我說:「哎!主耶和華啊,人都指著我說:他豈不是說比喻的嗎?」

這裡有一篇針對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忿怒預言;它本更適宜開始下一章,而不該結束本章,因為它與前文沒有聯繫;下一章開頭所接著的,正是對它的解釋,當時百姓抱怨說這是他們所不明白的比喻。在這比喻中,

1.所預言攻擊的是一片樹林,即南方田野的樹林,就是猶大和耶路撒冷。它們位於以西結現今所在巴比倫的南方,所以他奉命面向南方(第46節),以表明神已經面向他們,與他們為敵,且定意要毀滅他們。然而他雖必須傳講忿怒的信息,也必須以溫和柔軟的方式傳講;他要向南方滴下他的話;他的教訓必須如雨滴下(申命記 32:2),使人的心藉此軟化,如地土因神的河所軟化;這河滴在曠野的草場上(詩篇 65:12),而南地尤其需要它(約書亞記 15:19)猶大和耶路撒冷被稱為樹林,不只是因為它們曾如樹木之林一樣人丁興旺,也因為它們沒有果子;果樹不生長在樹林中,而樹林與肥田相對(以賽亞書 32:15)。那些本應如耶和華的園子和他的葡萄園的,已變成樹林,遍滿荊棘蒺藜;凡是這樣不結義果的,神的話便預言攻擊他們。#

2.所預言的是在他樹林中所點起的火(第47節)一切使城邑和鄉村荒廢、毀滅的審判;刀劍、饑荒、瘟疫和擄掠;都由這火表明。#

(1.)這是神自己點起的火:“我必在你中間點火”;耶和華的氣不是一滴,而是硫磺的河流,要使其著火(以賽亞書 30:33)。那曾親自作耶路撒冷四圍保護之火的,如今在其中成了吞滅的火。凡有血氣的都必從這火的烈怒和它所造成的荒涼,特別是當他們把此與使自己成為這火燃料的罪相比較時,看出是耶和華點起了這火(第48節),作為他自己受損尊榮的公義報仇者。#

(2.)這場大火必是普遍的:各等各階層的人都要被它吞滅:少壯與年老、富足與貧窮、尊貴與卑微。連火不易著上的青樹也要被這火吞滅;連善人中也有一些要捲入這些災禍;若在青樹上所作的是這樣,在枯樹上將怎樣呢?枯樹必如火絨和引火物,歸於這火。所有臉面(即遮蓋地面的一切)從迦南的南方到北方,從別是巴到但,都要在其中被焚燒。#

(3.)這火必不熄滅;一切想要阻止這毀滅的努力都必無效。神若要毀滅一國,誰或什麼能拯救它呢?#

現在請注意,

1.百姓因這篇話而對先知所作的評論。他們說:“他不是說比喻的嗎?”這是出於他們的無知或不信(最明白的真理對他們也如比喻),或者出於他們對先知的惡意和不悅。注意,不肯被神的話感動的人,常常挑剔神的話;它不是太淺顯,就是太隱晦;不是太精巧,就是太樸實;不是太普通,就是太奇特;總有某些地方不合他們的意。#

2.先知向神的抱怨:“哎,主耶和華啊!他們這樣那樣論我。”注意,當人無故毀謗我們時,我們有一位神可以向他傾訴,這對我們乃是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