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以西結書 35

前一章曾應許,當施恩於錫安的時候,就是所定的日期來到時,尤其是差遣彌賽亞並在世上建立他國度的時候,神必使他教會的仇敵止息,並使教會的福分和安慰增多。本章詳述前一個應許,即教會仇敵的毀滅;下一章則詳述後一個應許,即使教會充滿福分。本章所預言攻擊的仇敵是西珥山,也就是以東;但把它放在這裡,正如在俄巴底亞的預言中一樣,恰可代表教會的一切仇敵;因為,凡恨惡亞伯的,都行了該隱的道路;同樣,凡恨惡雅各的,也都行了以掃的道路。然而,雅各憑著一項特別的祝福,必轄管以掃。現在這裡有:

I.對以東人所控告的罪,就是他們對以色列的怨恨和惡意(第5、10–13節)#

II.因這罪而臨到他們的毀滅之威嚇。神必與他們為敵(第3節),他們的國土就必荒廢(第4節),人煙斷絕,完全荒涼(第6–9節);當其他曾遭荒廢的國家復興時,它仍必如此(第14、15節)#

以東的傾覆(主前587年)

以西結書 35:1–9和合本(神版)
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2「人子啊,你要面向西珥山發預言,攻擊它,3對它說,主耶和華如此說:西珥山哪,我與你為敵,必向你伸手攻擊你,使你荒涼,令人驚駭。4我必使你的城邑變為荒場,成為淒涼。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5因為你永懷仇恨,在以色列人遭災、罪孽到了盡頭的時候,將他們交與刀劍,6所以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使你遭遇流血的報應,罪必追趕你;你既不恨惡殺人流血,所以這罪必追趕你。7我必使西珥山荒涼,令人驚駭,來往經過的人我必剪除。8我必使西珥山滿有被殺的人。被刀殺的,必倒在你小山和山谷,並一切的溪水中。9我必使你永遠荒涼,使你的城邑無人居住,你的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在我們先前讀到的一項威嚇中,西珥山曾被提及為摩押的同伴(第25章第8節);但在這裡,它單獨被定罪、被判決,也有專屬自己的災禍。先知必須勇敢地面向以東,特別發預言攻擊它;因為以色列的神已經說:“西珥山哪,我與你為敵。”要注意,凡有神與他們為敵的,也有神的話與他們為敵,並有神僕人的面向他們;神的僕人不敢向他們預言任何福分,只能預言災禍。先知必須告訴以東人,神與他們有爭訟,並且要讓他們知道:

I.這場爭訟的緣由和根據是什麼(第5節)神維護他百姓的事業,並要為他們申辯;他把人攻擊他們的事看作攻擊他自己的事,也必為此算賬。神如今正是為了他們而與以東人爭辯。#

1.因為他們對神百姓的敵意,這敵意根植於心中。“你永遠恨惡他們,甚至恨惡‘以色列人’這個名稱。”以東人世代懷著對以色列的惡意,就是以掃因雅各得了長子的名分和祝福而對他所懷的那種惡意。以掃曾與雅各和好,擁抱他,與他親嘴(創世記 33章);此後我們沒有發現他再與雅各爭吵。但以掃的後裔始終不肯與雅各的後裔和好,反倒永遠恨惡他們。要注意,兒女往往更容易效法父母的惡行,而不是他們的美德;更容易跟隨他們犯罪的腳蹤,而不是他們悔改的腳蹤。因此,父母應當謹慎,不可給兒女留下任何壞榜樣;因為即使他們靠著神的恩典可以迴轉,並避免自己的過失給自己造成禍害,他們也未必能消除這過失對兒女的不良影響。有時,民族之間的憎惡竟如此根深蒂固,又延續如此之久,實在令人驚異;然而,褻瀆神的以東人恨惡敬虔的以色列人,並不足為怪,因為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之間所結的古老仇恨(創世記 3:15),必延續到底。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

2.因為他們曾傷害神的百姓。在以色列人遭災的時候,他們借刀劍之力使他們流血。他們不是作為公開而正面的仇敵攻擊他們,而是埋伏等候,要剪除其中逃脫的人(俄巴底亞書 1:14);或是把他們趕回追兵的刀劍之下,使他們倒斃。他們趁人危難而行事,既怯懦又殘暴;他們本是與以色列人和平相處的鄰舍,卻在外人公開侵襲他們時暗中擊打他們。那正是以色列人的罪孽到了盡頭的時候,就是他們的罪惡滿盈、毀滅臨到的時候。要注意,即使人受苦是罪有應得,仍當受憐憫,不可被踐踏。父親若管教一個孩子,他期望其餘的孩子因此戰兢,而不是因此歡喜。#

II.這場爭訟會產生什麼結果和結局。神若伸手攻擊以東地,就必使它極其荒涼(第3節),荒涼又荒涼。#

1.居民必被刀劍殺死(第6節)“我必使你遭遇流血之事。”以東將逐漸衰弱,因此更容易被征服;仇敵也將積聚力量,更有效地制伏它。可見,這場毀滅的準備早在很久以前就在進行了。“你不恨惡流血”,這話的意思是:“你喜愛流血,並且渴求流血。”人若沒有對罪保持根深蒂固的恨惡,當犯罪的誘惑極其強烈時,就會有向它屈服的危險。有人把這句話譯作:“除非你恨惡流血”,也就是說,“除非你悔改,除掉這種嗜血的性情,否則流血之事必追趕你。”這樣,這話便暗示,藉著徹底的改正,這審判仍可避免。他若不迴轉,神必磨快他的刀(詩篇 7:12);但他若迴轉,神就必把刀收起。“流血之事必追趕你”,就是你所流之血的罪責或流血的審判必追趕你;嗜血的仇敵必追趕你,無論你往哪裡逃命。以東人必遭受一場廣泛的大屠殺,正如先前所預言的(以賽亞書 34:6):眾山、山岡、山谷和河道都必遍滿被殺的人(第8節)追趕者必追上逃跑的人,毫不留情,把他們全都交在刀劍之下。要注意,當神追討流人血之罪時,那些流了他以色列之血的人,必有血給他們喝,因為他們是該受的。Satia te sanguine quem sitisti:你既渴求血,就以血飽足自己。#

2.那地必被荒廢。城邑必被毀壞(第4節),那地必極其荒涼(第7節);因為神必從其中剪除往來的人。居民被剪除後,就無人維護城邑,城邑必衰敗,淪為廢墟;耕種土地的人被剪除後,土地很快就會長滿荊棘和蒺藜,變為曠野。要注意,那些助長以色列荒涼的人,可以預料自己也必變為荒涼。使這審判達到完全的是,以東必永遠荒涼(第9節);它的城邑永不恢復原狀,城中的居民也不再從被擄和分散之地歸回。要注意,那些永遠與神和他百姓為敵的人,正如屬肉體的心那樣,除了變為永遠的荒涼以外,不能期待別的結局。不可平息的惡意,理當受到無法挽回的毀滅之刑罰。#

以東的傾覆(主前587年)

以西結書 35:10–15和合本(神版)
10「因為你曾說:『這二國這二邦必歸於我,我必得為業』(其實耶和華仍在那裡),11所以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照你的怒氣和你從仇恨中向他們所發的嫉妒待你。我審判你的時候,必將自己顯明在他們中間。12你也必知道我—耶和華聽見了你的一切毀謗,就是你攻擊以色列山的話,說:『這些山荒涼,是歸我們吞滅的。』13你們也用口向我誇大,增添與我反對的話,我都聽見了。14主耶和華如此說:全地歡樂的時候,我必使你荒涼。15你怎樣因以色列家的地業荒涼而喜樂,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西珥山哪,你和以東全地必都荒涼。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這裡記載:

I.對以東人的罪,以及他們惡待神百姓之行為的進一步說明。我們看到,教會控訴他們慫恿巴比倫人,又激怒他們攻擊耶路撒冷,說:“拆毀!拆毀!直拆到根基!”(詩篇 137:7),給本來無須鞭策的怒火煽風點火。在這裡,他們又被控告因耶路撒冷的毀滅和那地的荒涼而歡喜誇勝。他們說了許多褻瀆以色列眾山的話,驕傲而得意地說:“它們已經荒涼”(第12節)。要注意,神教會所遭的患難,一方面證明其朋友的堅定和忠誠,另一方面也揭露並激發其仇敵裡面的敗壞;那時,他們顯出的野蠻惡意,超過人先前所能想像。現在,這裡說他們因耶路撒冷的毀滅而誇勝,乃是出於:#

1.對以色列百姓的罪惡情感,就是對他們的怒氣、嫉妒和仇恨(第11節),也就是第5節所說的永遠仇恨。他們雖不是以色列人的對手,因而不能親自加害於他們,但迦勒底人加害於他們時,他們卻十分歡喜。#

2.對以色列土地的罪惡貪慾。他們自以為,以色列百姓被毀滅以後,自己就能獲准佔有他們的國土;他們曾屢次因那地屬於以色列人而忿恨、嫉妒。他們以為自己多少可以提出一點繼承權,ob defectum sanguinis:因為缺少其他繼承人。雅各的後裔若斷絕,他們以為按照限定繼承的次序,自己就是下一順位,剩餘產業必歸給他兄弟的後裔:“猶大和以色列這兩個國家必歸我所有。現在正是我提出要求的時候。”至少,他們希望憑著近鄰的身份,成為最先佔據的人:“它荒廢以後,我們必佔據它。”Ceditur occupanti:讓我們取得所有權,這就足以成為權利根據。要注意,那些因希望從別人的死亡中獲利而盼望別人死去,或因期待接手別人的事業而為別人的失敗高興的人,都具有以東人的精神。當我們從別人所遭遇的失望、損失和挫折中看見世界的虛空時,我們不應藉此顯出對世界的貪婪,反倒應當因此更加超脫,不僅收回對它的愛慕,也降低對它的期望。然而,以東人貪圖並覬覦以色列地這件事,是對神特別的冒犯。他們說:“這些土地已經交給我們吞吃,我們必用其中的財富填飽肚腹。”神說:“你們向我誇大,並增添攻擊我的話。”因為他們以為,以色列被趕出去以後,那地空了,他們就能佔有它;然而耶和華仍在那裡(第10節)他的聖殿確實被焚燬,其他表明他同在的記號也消失了;但他應許把那地賜給雅各的後裔為業,這應許並未作廢,仍然具有完全的效力。憑著這應許,他實際上仍為以色列保有那地,直到他們按時歸回。這是以馬內利之地(以賽亞書 8:8);他要在那地出生,因此,那將生出他的百姓必繼續留在那裡,直到他在其中度過自己當度的時間;此後,誰願意取那地,就讓誰取吧。耶和華在那裡,主耶穌將要在那裡;所以,以色列暫時不再佔有那地,並不廢除他們的權利。那地必為他們保留,他們也必憑著神的賜予擁有、持守並享用它,直到彌賽亞把這迦南的應許轉變為一個好得無比的應許。要注意,以東人若聲稱那些特屬於神所揀選之以色列、併為他們保留的特權和安慰是自己的,就是一種極其冒犯神的僭妄。以色列的眾山乃是聖山;若因它們目前成為掠物,被外邦人踐踏,甚至聖城本身也是如此(啟示錄 11:2),就說耶和華已經離棄它們,它們的神已經忘記它們,這就是褻瀆以色列的眾山。使徒絕不容許人有這樣的想法,以為神已經棄絕他的百姓(羅馬書 11:1)。絕非如此;他們雖暫時被擊倒,卻沒有被永遠棄絕。凡說他們已被永遠棄絕的,就是辱罵主。#

II.神留意以東人野蠻的狂傲,並因此向他們宣判:“我聽見了你一切褻瀆之言”(第12節)。他又說:“你們增添攻擊我的話,我都聽見了”(第13節);我已經察看這些話,也把它們記錄下來。要注意,言語雖多,卻沒有一句能逃過神的鑑察。任憑人說得多麼多、多麼快,即使他們增添許多連自己也不在意、說過便立刻忘記的話,其中卻沒有一句會淹沒在人群的喧囂裡,甚至最閒散的話也不會;神都聽見,並且能用這些話控告罪人。尤其是那些攻擊神的以色列而說的一切傲慢、剛硬的話,無論是誇大的話,正如第13節旁註所說的,還是增添的話,神都留意。因為最微不足道的話並不低於他的鑑察,最狂妄的話也不高於他的斥責。“我聽見了你一切褻瀆之言。”這正是我們應當忍受辱罵、如同沒有聽見的一個充分理由,因為神必聽見(詩篇 38:13、15)。神已經聽見以東人的褻瀆,所以讓他們聽自己的判決吧(第14、15節)這是全國性的罪,因為被控告的褻瀆之言代表了所有以東人的思想和言語,所以必以全國性的荒涼懲罰他們。並且:#

1.這必是一項有所區別的刑罰。神怎樣為以色列人預備了特別的恩惠,也照樣為以東人預備了特別的災禍:“全地歡樂的時候,我必使你荒涼;其他國家的荒涼之處得到修復、為此歡喜時,你的荒涼卻必永遠長存”(第9節)#

2.刑罰必與罪相稱:“你怎樣因以色列家的荒涼而歡喜,神也必給你充足的荒涼;既然你如此喜愛荒涼,你自己就必荒涼;我必使你如此。”要注意,那些不與哀哭的人同哭,反倒拿他們的苦難取笑的人,理當被迫像哀哭的人一樣哀哭,親自感受他們所輕看的那些苦難之分量和痛苦。有人把第14節譯成使罪與刑罰之間的對應更加完整:“我使你荒涼的時候,全地都必歡樂,正如以色列荒涼時你曾歡樂一樣。”那些因別人的死亡和傾覆而歡喜的人,可以預料別人也會因他們的死亡和傾覆而歡喜。#

3.神毀滅教會的仇敵,是要成就他自己的榮耀;我們可以確信,他的目的絕不會落空。#

(1.)他的意圖是顯明自己是公義而忌邪的神,堅定持守自己的約,忠於自己的百姓和他們受損害的事業:“我審判你的時候,必在他們中間顯明自己”(第11節)。耶和華藉著他所施行的審判使人認識他,也必繼續如此。#

(2.)他的意圖必完全實現。不但他自己的百姓必認識這事而得安慰,甚至以東人自己,以及他名和他百姓的其他一切仇敵,也必知道他是耶和華(第4、9、15節)。創造和普遍護理之工作怎樣證明有一位神,對以色列的眷顧也照樣表明,以色列的神耶和華才是獨一的神,是真神,是永活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