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以西結書 39

本章繼續並結束了關於歌革和瑪各的預言;神在毀滅他們時,使他向以色列民所施的恩惠達到頂點。這恩惠在本章末了那片黑雲散去後,顯得格外明亮。本章包括:一、明確預言歌革和瑪各必全然毀滅,與前文相合(第1–7節)二、以其三個後果說明這毀滅的浩大:焚燒他們的兵器(第8–10節)、埋葬他們的屍首(第11–16節),以及飛鳥以那些未埋葬者的屍體為食(第17–22節)。三、宣告神在這事和他對以色列民其他的護理中,向他們所定的恩慈旨意,並應許還有為他們存留的進一步憐憫(第23–29節)

歌革和瑪各受審判(主前585年)

以西結書 39:1–7和合本(神版)
1「人子啊,你要向歌革發預言攻擊他,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羅施、米設、土巴的王歌革啊,我與你為敵。2我必調轉你,領你前往,使你從北方的極處上來,帶你到以色列的山上。3我必從你左手打落你的弓,從你右手打掉你的箭。4你和你的軍隊,並同著你的列國人,都必倒在以色列的山上。我必將你給各類的鷙鳥和田野的走獸作食物。5你必倒在田野,因為我曾說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6我要降火在瑪各和海島安然居住的人身上,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7「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名,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列國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色列中的聖者。

這預言起首與前章相同(第38章第3、4節:我與你為敵,我必使你轉回);因為無論為使以色列的仇敵知罪,還是安慰以色列的朋友,都需要律上加律。這裡如同那裡,預言神必從北方帶來這仇敵,正如從前迦勒底人從北方而來(耶利米書 1:14;Omne malum ab aquilone:一切禍患從北方而來);又很久以後,羅馬帝國被北方諸族侵吞。神必帶他到以色列的山上(第2節):先作為試探之地,使他的罪孽滿盈;後作為刑罰之地,使他的毀滅完成。這正是這裡所詳加申說的。

1.他的士兵必被解除武裝,因而不能繼續他們的圖謀。即使勇士能找到自己的手,又有何用?當神從他們左手打落弓、從右手打掉箭,使他們無力作惡時,又能如何呢?(第3節)注意,為錫安所造的兵器必不亨通。#

2.他和他軍隊中大部分的人必死在戰場上(第4節)你必倒在以色列的山上;他們在那裡犯罪,也必在那裡滅亡,正是在以色列的聖山上,因為他在那裡折斷了弓上的火箭(詩篇 76:3)。以色列的山必因仇敵的血得滋潤、肥美並結果子。“你必倒在田野(第5節),在那裡也不能逃脫。”他即使在山上,也找不到能守住的隘口;在田野,也找不到可藉以逃走的道路。他和他的軍隊,就是他的正規軍,以及隨營要分掠物的民,都必與他一同倒下。注意,那些與惡人同分掣籤(箴言 1:14),要與他們同囊的人,必須預料也要與他們同得分,隨他們遭遇,良莠並受。必有如此普遍的殺戮,只留下六分之一(第2節),其餘五分都必被剪除。從未有軍隊像這樣全然潰敗。並且,為使他們更蒙羞受辱,他們的屍體必作鷙鳥的筵席(第4節)。參第17節:你必倒下,因為我已經說了。注意,最顯赫的君王(安提阿古被稱為以皮法內:顯赫者)和最眾多的軍隊,寧可倒在地上,也不能使神的一句話落空;因為那說話的必成就。#

3.他的國家也必荒涼:我要降火在瑪各(第6節),和那些安然或自恃居住在海島上的人身上,就是外邦各國。他本想毀滅以色列地,卻不但這個圖謀必失敗,自己的國土也必被某種火、某種毀滅性的審判所毀。注意,侵犯別人權利的人,理當失去自己的權利。#

4.神必藉著這一切增進自己名的尊榮。#

(1.)在他的民以色列中;他們因此必更多知道神的名,知道他的能力和良善、他對他們的眷顧、他對他們的信實。神對他們的護理,必使他們更認識他;每一種護理和每一種禮儀都當如此:我要在我民中使人知道我的聖名。在猶大,神為人所知;但多知道神的人,應當更多知道他;我們尤其應當在認識他的名為聖名上長進。他們必知道他是全然純潔正直、恨惡一切罪的神;於是接著說:我不容他們再褻瀆我的聖名。注意,真正知道神聖名的人,不敢褻瀆它;因為人輕看它、放肆對待它,乃是由於不認識它。這也是神待人的方法:先光照他們的悟性,藉此影響全人;他先使我們知道他的聖名,便保守我們不褻瀆它,並激勵我們尊榮它。這正是神榮耀地顯現、幫助他百姓所產生的蒙福結果。如此,他使他的恩惠完全;如此,他使他們成聖;如此,他使他們實在成為福分;藉此他教導並改革他的百姓。全能者在撒們山分散列王時,她就白如雪(詩篇 68:14)#

(2.)在外邦人中;那些從未認識或不肯承認這名的,必知道我是耶和華,是以色列中的聖者。他們必從慘痛的經驗得知,他是有能力的神,是他百姓的神和救主;最大的君王與他爭競也是徒然;從來沒有人剛硬抗拒他而亨通。#

歌革受審判(主前585年)

以西結書 39:8–22和合本(神版)
8主耶和華說:這日事情臨近,也必成就,乃是我所說的日子。9「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出去和撿器械,就是大小盾牌、弓箭、梃杖、槍矛,都當柴燒火,直燒七年,10甚至他們不必從田野撿柴,也不必從樹林伐木;因為他們要用器械燒火,並且搶奪那搶奪他們的人,擄掠那擄掠他們的人。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1「當那日,我必將以色列地的谷,就是海東人所經過的谷,賜給歌革為墳地,使經過的人到此停步。在那裡人必葬埋歌革和他的群眾,就稱那地為哈們·歌革谷。12以色列家的人必用七個月葬埋他們,為要潔淨全地。13全地的居民都必葬埋他們。當我得榮耀的日子,這事必叫他們得名聲。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4他們必分派人時常巡查遍地,與過路的人一同葬埋那剩在地面上的屍首,好潔淨全地。過了七個月,他們還要巡查。15巡查遍地的人要經過全地,見有人的骸骨,就在旁邊立一標記,等葬埋的人來將骸骨葬在哈們·歌革谷。16他們必這樣潔淨那地,並有一城名叫哈摩那。17「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你要對各類的飛鳥和田野的走獸說:你們聚集來吧,要從四方聚到我為你們獻祭之地,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獻大祭之地,好叫你們吃肉、喝血。18你們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領的血,就如吃公綿羊、羊羔、公山羊、公牛,都是巴珊的肥畜。19你們吃我為你們所獻的祭,必吃飽了脂油,喝醉了血。20你們必在我席上飽吃馬匹和坐車的人,並勇士和一切的戰士。這是主耶和華說的。」21「我必顯我的榮耀在列國中;萬民就必看見我所行的審判與我在他們身上所加的手。22這樣,從那日以後,以色列家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 神。

這預言雖要在末後的日子應驗,然而這裡說它彷彿已經成就,因為它是確定的(第8節)“看哪,這事已經來了,已經成就;到了時候,它必成就的確定性,如同已經成就一樣;這就是我久已多次說過的那日;雖遲延很久,終究還是來了。”約翰也聽見這樣說(啟示錄 21:6)“成了。”為要表明歌革軍隊的潰敗極其慘重,這裡特別列出其三個後果。這敗仗是神親自賜下的;我們沒有看見以色列民拔劍或擊打一擊;但是,

一、他們必焚燒他們的兵器,就是從他們手中落下的弓箭(第3節)、大小盾牌、標槍、槍矛、指揮杖、短棍和半長矛,以及一切可燃之物。他們不把這些存入軍械庫,也不留作自己使用,恐怕受試探倚靠它們,反而要燒掉;卻不是一下子焚作篝火(那樣浪費有什麼用呢?),而是隨在家中需要燃料時,用它們代替其他柴薪;如此,七年之久不必從田野或樹林取木(第10節)因為仇敵倒斃的田野和他們逃跑所經過的道路上,遺留的兵器甚多。那些兵器是乾的,比青木更適合作燃料;他們藉著保全矮林和森林裡的木材,便給它們生長的時間。以色列的山雖出產各樣美物極其豐富,以色列民仍當善於經營其豐富,儘可能保存一些,使後來的人得益,正如護理給他們機會這樣做。我們可以設想,住在以色列城邑的人出來搶奪那些搶奪他們的人,向他們報復時,在他們身上發現銀子、金子和裝飾品;然而沒有特別提及他們轉作己用的任何東西,唯有兵器的木頭作燃料,這是人生活所必需的,教導我們:若這些必需品充足,就當以為足夠,儘管人生的享樂、華美以及那些本可不需的東西很少。每逢他們添柴入火,借火取暖時,都會想起仇敵的數目和力量,以及自己幾乎落在他們手中的危險;這會幫助他們向那奇妙、及時拯救他們的神更廣開感恩的心。他們同兒女圍坐爐邊時,也可藉此告訴兒女神為他們所行何等大的事。

二、他們必葬埋死者。通常戰後多人被殺,仇敵會要求時間埋葬自己的死人。但在這裡,殺戮如此普遍,以致仇敵活著的人不足以埋葬死人。再者,被殺的人散在以色列的山上,要找出他們也需時日;因此,這事留給以色列家作為慶賀他們覆滅之舉。

1.必特別指定一處葬埋他們的地方,就是海東過路人的山谷,或是鹽海,或是提比哩亞海的東邊;這山谷是埃及與迦勒底之間旅客來往頻繁的通道。地面上腐爛的屍體必極多,臭氣極其難聞,以致走那條路的旅客不得不掩鼻。看我們的身體何等卑賤;靈魂離開它們不久,它們的氣味就令人厭惡,沒有比這更令人作嘔、更有害的氣味。因此,死屍最多倒斃之處,就必定為埋葬之地。樹倒在哪裡,就讓它躺在哪裡。那地必稱為哈們歌革谷,即歌革群眾之谷;因為這正是特別應當記念的事:神為保衛他民以色列所擊敗和毀滅的仇敵軍隊是何等眾多!#

2.埋葬他們必花相當長的時間,足足七個月(第12節);這進一步表明,耶和華在這次行動中所殺的人必多,以色列家也必格外謹慎,不留一人未葬,以潔淨這地,免得眾多死屍未葬躺在地上而使之沾染禮儀上的汙穢。為防止這事,律法規定掛在木頭上的人要快快取下葬埋(申命記 21:23)這表明顯著的拯救時期應當成為改革的時期。神為拯救一地免於毀滅所作的越多,居民就越應當竭力潔淨那地,除去罪。#

3.必有許多人從事這工:全地的居民都樂意出手相助(第13節)。注意,每個人都應在自己的崗位上,盡最大的力量,幫助潔淨這地、除去一切使它蒙羞的汙穢。罪是共同的仇敵,人人都應當拿起兵器反對它。In publico discrimine unusquisque homo miles est:在公共危險之時,人人皆為士兵。凡幫助這工作的人,這事必使他們得名聲;雖然掘墳者或鄉間普通清道夫的職分看來卑微,但若是為潔淨這地、除去死行而作,就必被提說為他們的榮耀。注意,人道的行為大大增添神以色列的名聲;那些承認信仰的人樂意行各樣善事,便使宗教得榮耀;埋葬死人是一件善事,即使他們是以色列國的外人和仇敵,因為他們也必復活。當神得榮耀的日子,這事必使他們得名聲。注意,當神的以色列人行事裝飾他們所承認的信仰時,便榮耀神;別人必看見他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他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 5:16)。神既得尊榮,也必使他的百姓得尊榮;他的榮耀就是他們的名聲。#

4.有些特定的人必以尋找未葬屍體,或任何未葬殘骸為事。當地居民很快會厭倦埋葬國家的汙穢,因此他們必派定專職的人,專心做這事,不做別的,直到全地徹底潔淨;否則,人人的工作很快就成了無人的工作。注意,從事公共工作,尤其是潔淨和改革一地的人,應當是專職的人,是堅持所承辦之事並將它辦到底的人,是專心致志的人;凡按機會行善的人,必發現自己常有工作可作。#

5.即使過路的人,也必樂意將他們所遇見、需要幫助除去的公共禍害,報告給那些職責是潔淨土地的人。過路的人雖不留下親自葬埋死人,恐怕沾染禮儀上的汙穢,卻要報告所發現的未葬者。他們若只發現一根骨頭,便要立一個標記,使葬埋者前來葬它;又使人在葬埋以前謹慎不去觸碰它。因此猶太人的墳墓塗白,叫人遠離。注意,當有善工要作時,每個人都應出手促進它,即使是過路人也不可自以為在共同的災禍或共同的罪惡中無關緊要,而不去制止它。職責是潔淨土地的人,不可容忍其中任何汙穢之物;即使發現未葬的不是人的身體,只是一根骨頭,他們也應鼓勵提供消息的人(藉著標記私下提供消息,隱藏報告者),使他們可以將它除去,葬在看不見的地方。不但如此,七個月期滿後,就是准許他們做這工的期限過後,當初所顯露的一切既已除去,他們還要再尋找,叫隱藏的顯露出來;他們要搜查罪孽,直到一無所存。為紀念此事,他們要給城起一個新名,稱為哈摩那:群眾。哦,我們在這城裡葬埋了何等眾多的仇敵!他們必如此潔淨那地,盡如此謹慎,費如此勞苦(第16節)注意,征服之後必須潔淨。摩西吩咐那些參與攻打米甸人的以色列人潔淨自己(民數記 31:24)。既從神領受特別的恩惠,就讓我們潔淨自己,除去一切汙穢。#

三、鷙鳥和走獸必在死者的屍體未葬時以之為食,且不可能阻止它們(第17節等)。我們看見啟示錄也用這圖畫描寫大殺戮(啟示錄 19:17等),那正是從此處借來的。

1.有一個普遍的邀請(第17節)這邀請給各類飛鳥和田野的各樣走獸,從最大至最小,凡吃屍體的,從鷹到烏鴉,從獅子到狗;都叫它們從四方聚集。這裡有足夠的食物,它們全都受歡迎。讓它們來赴神的祭、神的筵席;旁註如此說。注意,神施行在罪和罪人身上的審判,既是獻給神公義的祭,也是神百姓信心和盼望的筵席。神打破鱷魚的頭時,把它給以色列民作食物(詩篇 74:14)。義人看見報仇,必如在筵席上歡喜;又必如在筵席上,將腳洗在惡人的血中。這祭是在以色列的山上;這些是高處,是神曾因百姓拜偶像而受羞辱的祭壇,但他如今要在毀滅仇敵之事上榮耀自己。#

2.有極大的預備:他們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領的血(第18、19節)#

(1.)他們所享用的是人的肉和血。這有時是較低等的受造物背叛其主人的一個例證,而那是人背叛創造他的神所產生的結果。#

(2.)那是大人物的肉和血;這裡稱他們為公綿羊、公牛和大公山羊,都是巴珊的肥畜。他們要以地上首領的血為筵席。那些自稱為王族的人,見神能使那在他們血管中使他們自高的王血,成為鷙鳥和走獸的筵席,這是何等羞辱!#

(3.)他們所受邀請吃的是惡人的肉和血,即神教會和百姓的仇敵。他們曾把神的以色列人看作待宰的羊,如今自己也必被如此看待;他們曾這樣對待神僕人的屍體(詩篇 79:2),或本要這樣作,如今這事必臨到他們自己身上。#

3.它們都必吃飽,赴筵至足(第19、20節)“你們必吃脂油,喝血;這些是使人飽足、甚至令人厭膩之物。這祭很大,祭上的筵席也與之相稱:你們必在我席上吃飽。”注意,神為低等的受造物設擺筵席;他賜食物給一切有血氣的。萬民的眼目都仰望他,他隨己意使他們滿足,因為他設擺豐盛的筵席。若飛鳥走獸必在神為它們所預備的席上得飽足,何況他的兒女,豈不必因他殿裡的美福,就是他聖殿的美福,得以飽足嗎?它們必飽吃馬匹和戰車;即乘坐戰車的人、勇士和戰士,那些曾向列國誇勝的人,如今被山谷的烏鴉和雛鷹向他們誇勝(箴言 30:17)他們曾想輕易擄掠神的以色列,如今自己反成了飛鳥走獸容易得的掠物。看哪,罪惡如何甚至在人死後仍追趕罪人。這使他們的身體作掠物,不過是死後要吞噬他們良心之恐懼的預表和標記(詩人的虛構以兀鷲不斷啄心來描繪),而這羞恥不過是他們復活後所要承受之永遠羞恥和被藐視的憑據。#

四、這事必大大歸榮耀於神,也使他的百姓得安慰和滿足。

1.這必大大增進神的尊榮,因為外邦人因此必知道他是耶和華(第21節)列國都必看見並留意我所施行的審判,因此我的榮耀必顯在他們中間。他們必比從前更承認並確立這原則:以色列的神是偉大榮耀的神。他甚至在未有或未讀他成文之道的外邦人中,也藉著所施行的審判而顯為如此。#

2.這必大大使他的百姓滿足;因為他們因此必知道他是他們的神(第22節)以色列家必從那日以後極得安慰地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1.)從那日以後,他必作他們的神。神現今的憐憫,是進一步憐憫的保證和確據。神若向我們顯明他是我們的神,便向我們保證他永不離棄我們。這神永永遠遠是我們的神。#

(2.)從那日以後,他們必更滿意地知道這事。他們有時幾乎疑惑耶和華是否與他們同在;但那日所發生的事必使他們的疑惑止息,事情既如此確定清楚,日後便不再懷疑。這樣,自誇就永遠被排除,在神里誇口就永遠得確立。#

應許憐憫以色列(主前585年)

以西結書 39:23–29和合本(神版)
23列國人也必知道以色列家被擄掠是因他們的罪孽。他們得罪我,我就掩面不顧,將他們交在敵人手中,他們便都倒在刀下。24我是照他們的汙穢和罪過待他們,並且我掩面不顧他們。」25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使雅各被擄的人歸回,要憐憫以色列全家,又為我的聖名發熱心。26–27他們在本地安然居住,無人驚嚇,是我將他們從萬民中領回,從仇敵之地召來。我在許多國的民眼前,在他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他們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干犯我的一切罪。28因我使他們被擄到外邦人中,後又聚集他們歸回本地,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 神;我必不再留他們一人在外邦。29我也不再掩面不顧他們,因我已將我的靈澆灌以色列家。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這是前面全部事情的結論,不但涉及關於歌革和瑪各的預言,也涉及本書關於以色列家被擄,以及他們從被擄之地得恢復、歸回的一切預言。

一、神必使外邦人知道他百姓遭難的意義,並糾正那些因以色列的苦難而毀謗以色列之神者的錯誤;他們以為神不能保護他們,也不信守與他們所立的約。當神因他們改革、歸向他而使他們被擄的歸回,領他們回到本地;又因他們堅持改革,為他們施行如同從歌革攻擊中拯救他們那樣大的救恩時,便要顯明,連願意考慮並比較事情的外邦人也會看出,他們的譏諷毫無根據:以色列被擄,並非神不能保護他們,而是他們因罪喪失了他的恩寵,並且把自己置於他的保護之外(第23、24節)列國必知道以色列家被擄是因他們的罪孽,是因他們從外邦鄰國所學的罪孽,因為他們干犯了神。這才是神掩面不顧他們、將他們交在仇敵手中的真正原因;是照著他們的汙穢和罪過。證明這一點,不但會使人不再毀謗神,也必大大歸榮耀於他;當神百姓的苦難過去,我們看見結局時,就必比起初更明白。並且,當世人得知以下幾件事時,必大大顯出神的榮耀:

1.神甚至懲罰他自己百姓中的罪,因為他最恨惡那些最親近、最蒙他愛的人所犯的罪(阿摩司書 3:2)。公正的可貴之處在於不偏待人。#

2.神將他的百姓交給人作掠物時,是為管教、改革他們,不是為滿足他們仇敵的心意(以賽亞書 10:7;42:24)。所以他們不可自高。#

3.神的百姓一在杖下自卑,他就憐憫地歸向他們。#

二、儘管神曾使自己的百姓遭遇患難,他仍必使他們知道他為他們存留何等大的恩惠(第25、26節)“現在我要使雅各被擄的人歸回。”

1.為什麼是現在?現在神必憐憫以色列全家,#

(1.)因為他該為自己的榮耀起來;他們的苦難使他的榮耀受損:現在我要為我的聖名發熱心,使它不再受毀謗。#

(2.)因為他們如今悔改自己的罪:他們已經擔當自己的羞辱和一切罪過。罪人若悔改,自己擔羞,神就必與他們和好,使他們得尊榮。特別蒙神喜悅的是,這些悔改者在悔罪的反省中遠遠回顧,為他們在本地安然居住、無人使他們害怕時所犯的一切罪過感到羞愧。他們必利用自己在本地所享的憐憫和所受的神聖保護,加重他們在那地所犯之罪;他們安然居住,本可繼續如此居住,若仍走盡本分的道路,就無人使他們不安或擾亂他們。不但如此,他們正因安然居住而干犯神。外在的安全常成為內在自恃的原因,而這便是一切罪的入口(詩篇 73篇)。如今他們願意擔當這種羞辱,並承認神公義地把他們帶到人人使他們害怕的患難之地,因為他們曾在無人使他們害怕的平安之地干犯他。他們既這樣在使人自卑的護理下自卑,神就必使他們被擄的歸回;並且,#

2.那麼,事情將怎樣呢?當神把他們從仇敵手中招聚出來,再帶回他們的家鄉時,#

(1.)那時神必因此得著讚美:我要在多國眼前在他們身上顯為聖(第27節)。正如神在他們被擄期間所受的羞辱中被人辱罵,他也必在他們的改革中、在使他們重新成為聖潔子民的事上顯為聖,並在他們的復興中、在使他們重新成為快樂榮耀子民的事上得榮耀。#

(2.)那時他們必得著其中的益處(第28節)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注意,神關於他子民、為要使他們得益處而施行的護理,有神的恩典隨之同行,教導他們在一切事上仰望神為主,為他們的神;這樣,這些護理才使他們得益處。他們必仰望他為主和他們的神,#

[1.]在他們的災難中,知道是他使他們被擄;因此,他們不僅必須順服他的旨意,也當努力成就他在其中的目的。#

[2.]在他們的安慰中,知道是他把他們招聚到自己的地上,沒有留下一個在外邦人中。注意,藉著臨到我們身上的各樣事件,若我們在一切事上仰望神,就可以更好地認識他各種不同的屬性和旨意。#

(3.)那時神與他們必永不分離(第29節)#

[1.]神必將他的靈澆灌在他們身上,防止他們離棄他、再歸向愚妄,並使他們緊守本分。然後,#

[2.]他必不再向他們掩面,絕不再像從前那樣暫停他的恩惠;他絕不轉離不向他們施恩,並且,為此他必有效地預備,使他們絕不轉離不事奉他。注意,聖靈的內住是神恩惠持續不斷的無誤憑據。他不再向那些他已將其靈澆灌在其上的人掩面。因此,當我們祈求神永不丟棄我們,使我們離開他的面時,也必須同樣懇切地祈求,為要成就此事,他永不從我們取去他的聖靈(詩篇 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