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 45
本章在异象中进一步向先知呈现:一、圣地的划分:给圣殿及供职的祭司若干(第1–4节),给利未人若干(第5节),给城邑若干(第6节),给君王若干,其余给百姓(第7、8节)。二、赐给君王和百姓的公义条例(第9–12节)。三、他们当献的供物,以及君王在这些供物中所当出的分;特别是在年初(第18–20节),以及在逾越节和住棚节(第21–25节)。这一切似乎都指向福音之下所要建立的新教会状态;它无论在范围还是纯洁上,都将远胜旧约的教会状态。
圣地的划分(主前574年)
1 此外,你们拈阄分地为业的时候,要献上一分给耶和华为举祭,是归地为圣的一分;长二万五千,宽一万。这分以内,四围都为圣地。2 其中作为圣所之地,长五百,宽五百,四方见方;四围又有五十肘为郊野。3 要以此量出长二万五千,宽一万;其中必有圣所和至圣所。4 这是全地的一分圣地,要归与供职、亲近事奉耶和华的祭司;这要作他们房屋之地与圣所之圣地。5 长二万五千、宽一万之地,也要归与在殿中供职的利未人,作为二十间房屋之业。6 也要分定属城之地,宽五千,长二万五千,与那分圣供地相对;这要归以色列全家。7 归君王之地,要在圣供地和属城之地的这边与那边,在圣供地和属城之地的前面;从西边向西,从东边向东,其长度要与各分之地相对,从西界直到东界。8 这地在以色列中必归他为业;我的君王必不再欺压我的民,至于其余的地,必按支派分给以色列家。
这里给出了他们归回本地后分地的指示;既然神已许可他们这样作,那么在尚未得地以前如此分地,便是信心的行动,而不是愚妄的行动。对于被掳的人来说,听见他们不但要归回本地,而且虽现今人数稀少,仍要增多繁衍、充满那地,必是可喜的消息。然而,这事在犹太人从被掳之地归回以后,从未在犹太国中实现;乃要在基督教会的样式中应验。这教会全然是新的(正如这种分地与约书亚时代的分地大不相同),并因外邦人的加入而大大扩展;它将在天国中得以完全,迦南地历来就是那国的预表。现在,1. 这里有划归圣所的一分地,圣殿连同一切院宇和附属之地要建在其中;四围其余之地归祭司。这称为献给耶和华的举祭(第1节);因为凡为敬虔之工、为维持和扶助敬拜神、并推进宗教而献上的,若是专一而行,神便悦纳为献给他的。这是地中归圣的一分,应当首先划出,如同使全团成圣的初熟果子。为扶持宗教和圣职而划定土地,是一种敬虔的行为,在永久存留和惠及后代方面,看来不亚于任何行为。这一分圣地须加以丈量,定下疆界,免得圣所本身所得过多,日后吞并全地。教会的土地只可延至此处,不得越过;正如在我们本国,昔日教会所得的捐赠受《死手法》限制。这里划归圣所的土地,长二万五千芦苇(我们的译本如此译,虽有人认为只是肘),宽一万——有人说,一面约八十英里,另一面约三十英里;另有人说,一面二十五英里,另一面十英里。亲近供职的祭司和利未人,要在圣所四围的这一分地中有住所,以便靠近他们的工作;而在约书亚时代分地时,祭司和利未人的城邑却散布在全国各处。这表明福音的传道人应当住在所负责的地方;他们在哪里服事,便必须住在那里。2. 紧接圣所之地的是城地,圣城要建在其中,居民要靠其收入和利益维持生活(第6节):这要归以色列全家,并非像先前那样专归一两个支派,乃是各支派中都有一些人住在城里,正如我们所见他们所作的(尼希米记 11:1、2)。给城邑的一分,长度全然相同,宽度却只有圣所之地的一半;因为城邑因贸易而富足,所以较少需要土地。3. 教会之地和城地之后的下一项分配,是王室之地(第7、8节)。这里没有量定其大小,只说在教会之地和城地的这边与那边,以表明君王当以其财富和权力保护二者。有人认为君王的一分等于教会和城邑两分合在一起;另有人认为它是余地的十三分之一,其余十二分归十二支派。不断办理公共事务的君王,必须有资财维持其尊荣,并且有丰足的供应,免得受试探而欺压百姓;然而这对许多人仍不足以防止此事。但神的恩典必能防止,因为这里应许说:我的君王必不再欺压我的民;因为神必使官长以和平为官,以公义为督工。尽管如此,我们仍发现犹太人归回本地后,君王因勒索而受人控告。但尼希米不像先前的省长那样行,却仍维持了体面的官府(尼希米记 5:15、18)。不过,在这种奥秘的圣洁状态中,对君王说了许多话,是要表明在福音教会中,官长应当作其养父,基督徒君王应当作其赞助者和保护者;他们所承认的圣洁宗教,只要他们服在它的权势之下,就会约束他们不欺压神的百姓,因为这些人更是神的百姓,而不是他们的百姓。4. 其余的地要按支派分给百姓;当以色列的见证和审判的宝座都离他们这样近时,他们有理由认为自己已安居稳妥。
公义的条例(主前574年)
9 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的君王啊,你们当知足;要除掉强暴和抢夺,施行公平和公义,除掉向我民的勒索;这是主耶和华说的。10 你们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罢特。11 伊法与罢特要大小一样;罢特可盛贺梅珥十分之一,伊法也可盛贺梅珥十分之一;都要按贺梅珥的大小。12 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二十舍客勒、二十五舍客勒、十五舍客勒,要作你们的弥那。
这里为君王和百姓都制定了一些公义的通则,即分配公义和交换公义的规则;因为没有诚实的敬虔不过是敬虔的外貌,既不能讨神喜悦,也不能使任何百姓得益。因此,藉着教会之王和神的权柄,应当颁行如下条例:1. 君王不可欺压臣民,反要在他们中间按正直忠信施行公义(第9节):“以色列的君王啊,你们当知足!你们欺压百姓、藉抢夺强暴使自己富足,长久剪羊毛而不牧养羊群;从今以后不可再这样行。”注意,即使君王和大人长期行错,最终也必须认为改正革新乃是时候,且是万分紧迫的时候;因为任何惯例都不能使错误成为正当。他们不应说自己久已习惯欺压,因此可以坚持下去,因那习俗会为他们辩护;反应当说自己既已习惯如此之久,所以正如这里所说,让过去的时日已经够了,现在当除掉强暴和抢夺;当放弃不义的索求,废除不义的惯例,罢黜其下行强暴的人。要除掉勒索,减轻臣民所觉沉重的税赋,并照律法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他们职分所要求的责任。注意,一切君王,尤其以色列的君王,都当施行公义;因为神论到他们的百姓说:他们是我的民,而他们是特别为神治理这些人的。2. 邻舍在贸易中不可彼此欺骗(第10节):你们要有公道天平,用以称银钱和货物;有公道伊法,用以量五谷和面粉等干物;有公道罢特,用以量酒、油等液体;伊法与罢特要同一大小,是一贺梅珥或一歌珥的十分之一(第11节)。因此,伊法和罢特所容纳的量,按博学的坎伯兰博士计算,是七加仑四品脱酒量,并略有余。一俄梅珥只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出埃及记 16:36),也是一歌珥或贺梅珥的百分之一,约容六品脱。这里又定了舍客勒(第13节):是二十季拉,恰为一罗马盎司的一半;按我们的钱币为二先令四又四分之一便士,另几乎是八分之一个法寻,正如上述那位博学者精确计算的。弥那或磅,是按舍客勒计算的;当它只是作为重量而定(坎伯兰主教说),不涉及钱币时,恰含一百舍客勒,正如比较列王纪上 10:17 所说一面盾牌用三弥那或三磅金子,和相应的经文历代志下 9:16 所说一面盾牌用三百舍客勒金子,就可见此事。但弥那若作为钱款或钱币的数额,却只含六十舍客勒,正如这里所见:二十舍客勒、二十五舍客勒和十五舍客勒,合共为六十,便是一弥那。其所以这样计算,是因为他们有一枚重二十舍客勒的钱币,另一枚重二十五舍客勒,另一枚重十五舍客勒,三者合成一磅,正如一位博学作者在此指出的。注意,神的以色列人在一切交易上都应十分诚实公正,十分准时精确地偿还各人所当得的,又当格外谨慎,不可亏负任何人;否则,他们便损害自己在神面前所承认之信仰的可悦纳性,并损害它在人前的声誉。
所吩咐的供物(主前574年)
13 你们当献的举祭乃是这样:一贺梅珥麦子要献伊法六分之一;一贺梅珥大麦也要献伊法六分之一。14 论到油的条例,你们当从一歌珥,就是十罢特、一贺梅珥中,取油一罢特的十分之一献上;因为十罢特就是一贺梅珥。15 从以色列滋润的草场上,每二百只羊中要取一只羊羔,作素祭、燔祭和平安祭,为他们赎罪;这是主耶和华说的。16 此地的民都要奉上这举祭给以色列中的君王。17 君王的本分,是在节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节期,奉上燔祭、素祭和奠祭;他要预备赎罪祭、素祭、燔祭和平安祭,为以色列家赎罪。18 主耶和华如此说:正月初一日,你要取无残疾的公牛犊,洁净圣所。19 祭司要取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殿的门柱上、祭坛座的四角上,和内院门的门柱上。20 本月初七日,也要为误犯罪的和愚蒙犯罪的如此行;你们要这样为殿赎罪。21 正月十四日,你们要守逾越节,守节七日;要吃无酵饼。22 当日,君王要为自己和此地的众民预备一只公牛作赎罪祭。23 这节的七日,他每日要为耶和华预备无残疾的公牛七只、公绵羊七只为燔祭;每日又要预备公山羊一只为赎罪祭。24 他也要预备素祭:为一只公牛献伊法一只,为一只公绵羊献伊法一只,每伊法细面加油一欣。25 七月十五日守节的时候,七日他都要如此行,照赎罪祭、燔祭、素祭和油的条例一样。
既已定下向人所当行之义的条例——这实在是真宗教的一部分——他接着便为他们向神所当行的宗教给出一些指示;这乃是普遍公义的一部分。
I. 要求他们从自己所有的献举祭给耶和华(第13节):此地的众民都必须献举祭(第16节)。他们既是神的佃户,就必须向他们的大地主缴纳租金。他们已经从不动产中献上举祭(第1节),即从土地中划出圣的一分;现在又奉命从个人财产、他们的动产和财物中献上举祭,以承认他们从他所领受的一切、对他的倚赖,以及对他的本分。注意,无论我们的资财为何,我们都必须从其中把他所当得的给他,以此尊荣神。并不是神需要或能从我们所给他的任何东西得益(诗篇 50:9)。不是;这不过是举祭;我们只是把它献给他;其中的益处又回到我们自己,归给他的穷人——他们既是我们的邻舍,也就是我们自己——或归给那些不断为我们益处服事的传道人。
II. 这举祭的比例在此确定了,这是摩西的律法所未定的。没有提及什一之法,只提及这种举祭。它的数额这样定下:——1. 他们要从五谷中献六十分之一;每贺梅珥小麦和大麦含十伊法,他们要献一伊法的六分之一,即全数的六十分之一(第13节)。2. 他们要从油中(也许也从酒中)为这举祭献百分之一;每歌珥或贺梅珥含十罢特,他们要献一罢特的十分之一(第14节)。这是献给祭坛的;因为每一种素祭中都有调油的面。3. 他们要从羊群中每二百只献一只羊羔;这是所有比例中最小的(第15节)。但必须取自以色列滋润的草场。他们不可把从公地取得的献给神,而要将所有中最肥美、最好的献作燔祭和平安祭:前者为归荣耀给神,后者为从神那里求得怜悯、恩典与平安;而在我们的属灵祭祀中,这就是我们来到施恩宝座前的两大事务。不过,为使二者均蒙悦纳,这些祭必须为他们赎罪。基督是我们的赎罪祭,藉着他成就和好;我们在感恩的祭祀中,必须仰望他。
III. 这举祭必须是为以色列中的君王而给的(第16节)。有人读作给君王,并理解为基督;他实在是以色列中的君王,我们必须向他献上举祭,并交在他手中呈献给父。或者说,他们要同君王一起献;每个私人都要带来他的举祭,与君王的祭一同献上;因为接着说(第17节):君王的本分是预备一切祭物,为以色列家赎罪。百姓要依照上述规则把举祭带给他,他要将其带到圣所,并从自己的所有补足不足之处。注意,掌权者有责任顾念宗教,务要使属下的人有规律、谨慎地履行其中的本分,并使一切所必需的都不致缺少:官长乃是两块法版的守护者;当那些在权力和尊位上高过别人的人在事奉神上走在他们前面时,这实为一件幸福的事。
IV. 这里指定了一些特别的节期。
1. 这里有一个在年初举行的节期,似乎是全新的,并非由摩西律法所设立;乃是每年洁净圣所的严肃礼仪。(1.) 正月初一日(即元旦),他们要献祭洁净圣所(第18节),就是为过去一年圣物上的罪孽赎罪,免得把其中任何罪责带进新年的事奉中;又求恩典防止此类罪孽,并使来年更好地履行圣所的事奉。作为这事的记号,这赎罪祭的血要抹在内院门的门柱上(第19节),表明藉此要为一切在那殿中供职之人的罪赎罪——无论祭司、利未人或百姓,甚至他们一切事奉中所有的罪。注意,地上的圣所尚且需要洁净,且需常常洁净;天上的圣所却不需洁净。那些一同敬拜神的人,应常常联合起来,为自己的多样缺欠更新悔改,应用基督的血求得赦免,并更新盟约,来日更加谨慎;以这工作开始新年也极为合宜,正如希西家在此事久被忽略时所作的(历代志下 29:17)。这里吩咐他们在本月初一日洁净圣所,是因为本月十四日要吃逾越节筵席;在旧约的一切制度中,这一礼最充满基督和福音恩典,所以他们十分适宜在半月之前,先藉洁净圣所预备自己。(2.) 这祭要在正月初七日再献一次(第20节)。如此便是要为一切误犯罪的和愚蒙犯罪的赎罪。注意,犯罪的人乃是误入歧途,也是愚蒙;他犯了错误,离开正路,显明自己愚妄无知。但这里所说的,是因无知、错误或疏忽而犯的罪,无论是祭司、利未人,还是百姓所犯的。祭物原是为那些人一时失察、猝然陷入的罪赎罪;若他们本来知道并正确记得,就不会去作;他们是被罪所胜,后来又为此定自己的罪。但对于擅敢犯罪、明目张胆而犯的罪,却没有指定祭物(民数记 15:30)。你们藉着这些重复的祭要使殿和好,就是神要与它和好,继续显出他在其中同在的凭据,并在这一年也容忍它。
2. 逾越节要按所定的时候虔诚守过(第21节)。基督是我们的逾越节,已经为我们被献为祭。我们在主的晚餐中庆祝那祭的纪念,并以之为筵席,因我们从罪的埃及奴役中得释放、从灭命天使之剑即神公义之剑下得保全而欢呼;主的晚餐就是我们的逾越节筵席,正如整个基督徒生活也是且必须是无酵节。这里规定君王要预备赎罪祭,为自己和百姓献上:头一日献一只公牛(第22节),其余每日献一只公山羊(第23节),要教导我们在一切亲近神、与他相交的事上,都当仰望那至大的赎罪祭,藉此过犯止息,永义带来。在节期的每一日,都要献燔祭,纯为尊荣神,不少于七只公牛和七只公绵羊,并有它们的素祭;这些都完全烧在坛上,然而毫无浪费(第23、24节)。
3. 接着说到住棚节(第25节);其中没有提及五旬节,五旬节原在逾越节和住棚节之间。这里作了指示(超过摩西律法所给的指示),要在逾越节的七日中献上同样的祭。可见律法的赎罪祭有所不足;所以必须常常重复,不但每年重复,也在每个节期、节期的每一天重复,因为它们不能使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希伯来书 10:1、3)。也可见我们常常重复同样宗教操练的必要。赎罪祭虽一次献上,永远有效;但感恩的祭、忧伤痛悔的心所献的祭、感恩之心所献的祭,以及那些藉着耶稣基督蒙神悦纳的属灵祭,却必须每日献上。我们应当像这里一样,形成圣洁本分的规律,并坚守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