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伯記 42
約伯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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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謙卑的認罪(主前1520年)
1約伯回答耶和華說:2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3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4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5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6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約伯為自己辯解的話結束於第31章第40節 。此後,他不再說那種意思的話。約伯審判並定自己有罪的話開始於第40章第4、5節 。他在這裡繼續說同樣意思的話。他的忍耐雖然沒有成全其完美的功用,但他為自己的不忍耐所作的悔改卻成全了。此處,他因自己的愚昧和輕率發言而徹底謙卑下來,並且得到了赦免。好人最終必會看見並承認自己的過錯,儘管要使他們這樣做可能有些困難。神向他講完自己顯於受造之物中的偉大與能力之後,約伯便回答耶和華(第1節),不是為了反駁(他已經應許不再這樣回答;第40章第5節),而是為了順服;我們也都必須如此回應神的呼召。
I.他承認神無限的能力、知識和主權是真實的;從旋風中發出的那番話,目的就是證明這一點(第2節)。敗壞的情慾和行為,或是源於某些敗壞的原則,或是源於對真理原則的忽視和不信;因此,真正的悔改始於承認真理(提摩太後書 2:25)。約伯在這裡承認,他的判斷已經確信神的偉大、榮耀和完全;由此,他的良心也必確信,自己對神說出不敬的話是何等愚昧。#
1.他承認神凡事都能作。那創造河馬和鱷魚,並隨己意管理它們二者的神,有什麼事對他太難呢?約伯從前已經知道這一點,也曾就此講論得很好,但現在他知道如何把它應用在自己身上。神說了一次,他便聽見兩次,能力屬於神;因此,與神爭辯是可以想像到的最大瘋狂和狂妄。“你凡事都能作,因此也能使我脫離這種卑微的景況;我曾多次愚昧地絕望,以為這是不可能的;如今我相信你能夠這樣做。”#
2.沒有一個意念能向他隱瞞,就是說,#
(1.)我們沒有任何意念能被攔阻,不讓他知道。無論何時,我們心中任何煩躁、不滿、不信的意念,神都看見。與他爭辯是徒然的,因為我們無法向他隱藏自己的計謀和計劃;他若將其揭露,也能使其落空。#
(2.)他的任何意念都不能被攔阻,不得實行。耶和華所喜悅的,他都成就。約伯曾激動地說過這一點,並以此為抱怨(第23章第13節):他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如今他卻喜悅而滿足地說,神的謀略必然立定。神向我們所懷的意念若是賜福的意念,要使我們得著出乎意料的結局,那麼,無論道路上似乎有何困難,他都不會受攔阻,以致不能成就自己恩慈的旨意。#
II.他承認自己犯了神在起初講話時所指控他的罪(第3節)。“主啊,你所說的第一句話是:誰是這用無知之言使謀略昏暗的人?無需再多說;這一句話便使我知罪。我承認,我就是那如此愚昧的人。那句話觸及我的良心,將我的罪陳列在我面前。這事太明顯,無法否認;太惡劣,無法辯解。我無知地隱藏了謀略。我因無知而忽略了神使我受苦的謀略和旨意,因此便與神爭辯,並且過分堅持為自己辯解:因此,我說了自己不明白的話,”就是說,“我雖然完全不知道護理安排背後的緣由,卻對這些安排作出了判斷。”這裡,#
1.他承認自己不明白神的謀略;我們也都如此。神的判斷如同極深之處,是我們不能測透的,更不能查明其源頭。我們看見神所作的,卻既不知道他為何這樣做、他的目標是什麼,也不知道他最終要使事情達到什麼結果。這些事對我們太奇妙,超出我們的視野,無法察明;超出我們的能力,無法改變;也超出我們的權限,無法判斷。這些都是我們不知道的事;要對其作出裁決,完全超出了我們的能力。我們之所以與護理爭辯,是因為我們不明白它;我們必須甘願在這事上處於黑暗之中,直到神的奧秘成全。#
2.他承認,自己竟試圖談論不明白的事,又審訊自己無法判斷的事,這是輕率而狂妄的。未曾聽完便回答的,便是他的愚昧和羞辱。我們既不是適任的審判者,卻仍試圖裁定一件事,這既虧損了自己,也虧損了我們試圖裁決的事情。#
III.他不再回答,卻要向他的審判者懇求,正如他在第9章第15節所說的。“求你聽我,我要說話(第4節),不是以原告或被告的身份說話(第13章第22節),而是以謙卑懇求者的身份說話;不是像一個企圖教導別人、為別人定規的人,而是像一個渴望學習、甘願受教的人。主啊,不要再向我提出難題,因為你所問的一千個問題中,我連一個也不能回答;但求你准許我向你求取教訓,不要拒絕我,也不要因我的愚昧和自以為是責備我,”(雅各書 1:5)。如今,他終於作出了以利戶教導他的禱告:我所看不明白的,求你指教我。#
IV.他使自己處於悔罪者的姿態,並且以正確的原則行事。真正的悔改不僅必須使人知罪,也必須使人因罪痛悔,並生出依著神的意思而有的憂愁(哥林多後書 7:9)。約伯為自己的罪所有的正是這樣的憂愁。#
1.約伯在悔改中定睛於神,高度尊崇神,並以此作為悔改的原則(第5節):“我從前曾多次風聞有你;年輕時從老師那裡聽見,近來又從朋友那裡聽見。我對你的偉大、能力和至高主權已有一些認識;然而,我所聽見的這些並沒有使我照著本分順服你。我對這些事的觀念只供我談論,並未在我心中產生應有的影響。但如今,你藉著直接的啟示,以榮耀的威嚴向我顯明瞭自己;如今我的眼睛看見你;如今我感受到那些真理的能力,而從前我只有關於它們的觀念。因此,我現在悔改,收回自己愚昧地說過的話。”注意,#
(1.)得到良好的教養,並藉著神的話語和傳道人的教導認識神的事,是極大的憐憫。信道是從聽道來的;當我們專心聽,並確實用耳朵聽時,信道最有可能臨到。#
(2.)當悟性被恩典之靈照明時,我們對神聖之事的認識遠超過從前,正如親眼看見所得的認識遠超過傳聞和大眾聲譽所得的認識。神藉著人的教導將他的兒子啟示給我們;但他藉著聖靈的教導將他的兒子啟示在我們裡面(加拉太書 1:16),從而使我們變成同樣的形像(哥林多後書 3:18)。#
(3.)神有時樂意藉著他話語和護理的責備,最充分地向自己的百姓顯明自己。“如今我受了苦,如今有人指出我的過錯,如今我的眼睛看見你。”杖打和責備能賜人智慧。你所管教、所教訓的人是有福的。#
2.約伯在悔改中察看自己,嚴厲地看待自己,並藉此表達了為罪所有的憂傷(第6節):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請留意,#
(1.)我們既已知罪,就應當因此深深謙卑,不可僅僅停留在對自己輕微而膚淺的不滿中。即使是沒有嚴重惡行需要悔改的好人,也必須因驕傲、情慾、乖戾和不滿在心中的活動與發作,以及一切急躁輕率的話,而在心靈中深受痛苦;我們必須因此感到扎心,滿懷苦楚。在仇敵被徹底降卑以前,平安並不穩固。#
(2.)敬虔憂傷的外在表現很適合悔罪的人;約伯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這些表現若沒有內在的改變,就只是戲弄神;但它們若出自心靈真誠的痛悔,罪人便藉此將榮耀歸給神,使自己蒙羞,也可能借此促使別人悔改。約伯的苦難曾使他來到爐灰中(第2章第8節 ,他坐在爐灰中),但如今是他的罪使他來到那裡。真正悔罪的人為自己的罪悲哀,其真切程度不亞於從前為任何外在苦難悲哀;他們滿懷苦楚,如同為獨生的長子哀痛,因為他們終於看見,自己的罪比自己的患難包含更多邪惡。#
(3.)自我厭惡始終是真悔改的伴侶。以西結書 6:9 :他們必因自己所犯的惡厭惡自己。我們不僅必須因犯罪給自己的靈魂造成虧損和傷害而向自己發怒,也必須厭惡自己,因為我們藉著犯罪使自己在純潔聖善、不能容忍觀看罪孽的神面前成為可憎的。罪若真是我們所憎惡的,自己裡面的罪就尤其如此;罪離我們越近,就越令人厭惡。#
(4.)我們越看見神的榮耀和威嚴,越看見罪的卑劣與可憎,也越看見自己因罪而何等卑劣可憎,就越會因此貶抑並厭惡自己。“如今我的眼睛看見,我所得罪的是怎樣的一位神;我看見那威嚴何等光輝,而我故意犯罪,竟如同吐唾沫在其臉上;我看見那憐憫何等溫柔,而我竟踢向其心腸;如今我看見,我所招致其忿怒的是怎樣一位公義聖潔的神;因此我厭惡自己。我有禍了,因為我滅亡了,”(以賽亞書 6:5)。神曾要求約伯觀看驕傲的人,將他們降卑。約伯說:“我不能妄稱自己能這樣做;我單是要使自己驕傲的心謙卑下來,將它壓低、使它降卑,就已經有足夠的事要做了。”讓我們把治理世界的事留給神,並在他恩典的力量中,以管好自己和自己的心為我們的本分。#
神為約伯申明正直(主前1520年)
7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8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為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9於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去行;耶和華就悅納約伯。
約伯在自己的講論中,曾多次抱怨朋友們對他的論斷和苛刻對待,也曾訴諸神,請他在自己與他們之間施行審判,並認為對這一申訴沒有立即作出判決是不公平的。當神從旋風中詰問約伯時,人可能以為只有約伯錯了,案件必定會作出不利於他的判決;但在這裡,令我們大感驚訝的是,我們發現事實全然相反,最終判決對約伯有利。因此,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判斷。那些在神面前真正為義的人,其義可能因重大而罕見的苦難、人的嚴厲論斷、自己的軟弱和愚昧情慾、神話語與良心的尖銳責備,以及他們在感受到神的可畏時內心深深的謙卑,而被雲彩遮蔽、光輝暗淡;然而到了適當的時候,這一切雲彩都必飄散,神必使他們的公義如光發出,使他們的公平明如正午(詩篇 37:6)。神在這裡顯明約伯的正直,因為約伯像誠實人一樣持守它,不肯放棄。我們在這裡看見:
I.在約伯與三個朋友之間的爭議上,判決對約伯的三個朋友不利。以利戶在這裡沒有受到責備,因為他處理爭議的方式與其餘的人不同;他不是作為爭議的一方,而是作為調解者行事;無論在人那裡是否得到稱讚,溫和節制在神那裡必得稱讚。在這裡所作的判決中,約伯受到尊崇,他的三個朋友卻受到羞辱。當我們查考雙方的講論時,無法辨明誰是正確的,因此也不敢作出裁決;我們以為雙方都有一些真理,卻無法在二者之間作出精細區分。即使給我們全世界,我們也不願對這案件作出決定性的判決,免得判斷錯誤。但審判屬於耶和華,這實在是好事;我們確信他的審判是按著真理的。我們願把自己交託給他的審判,並遵守他的判決。現在,在這裡所作的判決中:#
1.約伯受到極大的尊崇,滿有榮譽地走出爭議。他獨自一人面對三個人,如今是一個乞丐面對三位王侯;然而既有神站在他一邊,即使有千萬人起來攻擊他,他也不必害怕結果。請在此留意,#
(1.)神在何時為他出面:耶和華對約伯說完這些話以後(第7節)。神使他知罪、使他謙卑,並使他為自己所說的錯話悔改之後,才承認他說得正確之處,安慰他,使他得尊榮;在此以前並沒有這樣做。因為我們若不先審判並定自己的罪,就尚未預備好領受神的稱許;但到那時,神便如此為他申辯,因為那撕裂我們的必醫治我們,那擊打我們的必纏裹我們。保惠師要使人知罪(約翰福音 16:8)。請看我們應當按什麼次序期待神的悅納;我們必須先在神的責備之下謙卑。神藉著說這些話使人憂愁以後,便轉回憐憫他,照著自己豐盛的慈愛向他施憐憫;因為他不永遠相爭,卻有分寸地爭辯,並在東風颳起的日子止息自己的暴風。如今約伯已經謙卑自己,神便高舉他。真正悔罪的人必蒙神恩待,他們所說所行的錯事不再被提出控告他們。當我們被帶到厭惡自己的地步時,神便喜悅我們。#
(2.)神怎樣為他出面。他的一切過犯都已蒙赦免,這是不言而喻的;因為他既像這裡所見的那樣受到尊榮,就無疑已經稱義。約伯有時曾極有把握地表示,神最終必顯明他的清白;他的盼望並未使他羞愧。#
[1.]神一再稱他為“我的僕人約伯”,在兩節經文中共稱了四次,而且他似乎樂於如此稱呼他,正如約伯遭難以前一樣(第1章第8節):“你曾留意我的僕人約伯沒有?他雖然貧窮、被人藐視,卻仍是我的僕人;我愛他,正如他興盛時一樣。他雖有過失,顯明自己與別人一樣也是受情慾支配的人;他雖曾與我爭辯,企圖廢棄我的判斷,並用無知之言使謀略昏暗,但他如今已經看見自己的錯誤並將其收回,因此他仍是我的僕人約伯。”我們若像約伯一樣,仍然持守作神僕人的純正和忠誠,即使暫時失去這種關係所帶來的聲譽與安慰,最終仍必像他一樣恢復。魔鬼曾企圖證明約伯是偽善的人,他的三個朋友也曾定他為惡人;但神必承認他所悅納的人,不容他們被地獄或世上的惡意壓倒。神若說:“做得好,良善忠心的僕人”,別人說什麼便無足輕重。#
[2.]神承認約伯論到他的話是正確的,勝過他的對手所說的。約伯對神的護理作出了比他們好得多、真實得多的說明。他們以興盛為真教會的標記,以苦難為神忿怒的確切徵兆,因而虧損了神;約伯卻主張,應當根據人裡面所有的,而不是根據擺在他們面前的,來判斷神的愛與恨(傳道書 9:1),因而公正地論到了神。請留意,第一,那些更多著眼於來世的賞罰,而不是今世賞罰,並以對來世賞罰的盼望來解決現今治理中種種難題的人,最能公正地看待神和他的護理。約伯比他的朋友更多把事情交託於將來的審判和將來的景況,因此他論到神的話是正確的,勝過他的朋友。第二,約伯雖然也說過一些錯話,甚至在論到神時過於放肆,卻仍因自己說得正確的話而受到稱讚。真實良善的事,即使其中顯出人性軟弱無力的成分,我們不僅不可棄絕,也不可否認它所應得的稱讚。第三,約伯是正確的,他的朋友是錯誤的;然而他在痛苦中,他們卻安逸:這清楚證明,我們不能借著觀看人的面孔或錢袋,來判斷一個人及其見解。只有那鑑察人心的神才能作出絕無錯誤的判斷。#
[3.]神為約伯擔保:儘管朋友們對他犯下這一切過錯,他仍是如此良善的人,有如此謙卑、溫柔、寬恕人的心,以致他必非常樂意為他們禱告,併為他們運用自己在天上的影響:“我的僕人約伯要為你們禱告。我知道他會這樣做。我已經赦免了他,他也得到了赦免的安慰,因此他必赦免你們。”#
[4.]神委任約伯作這一群人的祭司,並應許悅納他以及他為朋友所作的中保工作。“把你們的祭物帶到我的僕人約伯那裡,因為我必悅納他。”神洗淨其罪的人,他也使他們歸自己作君王和祭司。真正悔罪的人不僅以為自己祈求者的身份蒙恩,也蒙悅納作別人的代求者。神委任約伯為朋友獻祭,正如從前約伯常為自己的兒女獻祭一樣(第1章第5節);神藉此賜給約伯極大的尊榮。這也是他將重新恢復興盛的幸福預兆,而且確實是走向復興的重要一步,因為他如此恢復了祭司職分。他由此成為基督的預表;只有藉著基督,我們和我們屬靈的祭物才蒙神悅納(見彼得前書 2:5);“到我的僕人約伯那裡,到我的僕人耶穌那裡”(神曾暫時向他掩面),“把你們的祭物交在他手中,以他為你們的中保,因為我必悅納他;但在他以外,你們必須預備照著自己的愚妄受處置。”約伯怎樣為那些使他的心憂傷、受創的人禱告並獻祭,基督也照樣為逼迫他的人禱告並受死,而且永遠活著,為過犯之人代求。#
2.約伯的朋友們大受羞辱,顏面盡失。他們是好人,也屬於神,因此神不讓他們繼續留在錯誤中,正如他不讓約伯如此一樣;但神藉著從旋風中說話使約伯謙卑以後,採用另一種方式使他們謙卑。約伯是神最親愛的人,所以先受責備,其餘的人隨後依次受責備。他們聽見神向約伯說話時,很可能以為自己正確,一切過錯全在約伯,便以這種想法自我陶醉;但神很快就責問他們,使他們知道事實正好相反。在大多數爭議和論戰中,雙方都有某些不妥之處,或在事情的是非上,或在處理方式上,若不是二者皆有;雙方都應當受到指出,並被帶領看見自己的錯誤。神向以利法說這些話,不僅因為他年長,也因為他是攻擊約伯的帶頭者。現在,#
(1.)神明明告訴他們,他們論到他的話不像約伯所說的正確;就是說,他們根據錯誤的假設論斷並定約伯有罪,把神描述成以仇敵身份與約伯爭戰,而事實上神只是在以朋友身份試驗他;這是不正確的。那些把神對自己兒女慈父般的管教說成司法刑罰,並因此斷定他們已經失去神恩寵的人,並沒有正確地談論神。注意,對別人的屬靈和永恆景況作出無愛心的判斷,是危險的事;因為我們這樣做時,或許會定神所悅納之人的罪,這會大大惹動神。這就是使他的小子跌倒;人對他們所行的一切虧負,神都視為虧負自己。#
(2.)他向他們確證自己正在向他們發怒:我的怒氣向你和你的兩個朋友發作。神極其惱怒那些輕視、辱罵弟兄,因弟兄的災禍或軟弱而向他們誇勝、嚴厲論斷他們的人。他們雖是有智慧的好人,但說錯話時,神仍向他們發怒,也讓他們知道他正在發怒。#
(3.)他要求他們獻祭,為自己所說的錯話贖罪。他們每人必須帶七隻公牛和七隻公羊,作為燔祭獻給神;看來在摩西律法以前,一切祭物,甚至贖罪祭,都是全部焚燒的,因此被稱為燔祭。他們以為自己說得極其精彩,以為神因他們替他申辯而欠了他們的情,應當賜給他們豐厚的獎賞;但神卻告訴他們,事實正好相反:他不喜悅他們,要求他們獻祭,並警告他們,否則便要照著他們的愚妄處置他們。我們引以為傲的事往往正是神所惱怒的;我們以為做得很好的事,神卻看見其中有許多錯誤。#
(4.)他吩咐他們到約伯那裡,請求約伯獻上他們的祭物,併為他們禱告;否則他們就不蒙悅納。神這樣安排,目的是:#
[1.]使他們謙卑,將他們降為卑微。他們以為只有自己是上天所寵愛的人,約伯在那裡毫無地位;但神使他們明白,約伯在那裡比他們更有地位,也比他們更有希望蒙神悅納。那些藐視、論斷神百姓的人,或許有一天會求他們施恩,並被迫知道神已經愛他們(啟示錄 3:9)。愚拙的童女必向聰明的童女求油。#
[2.]迫使他們與約伯和好,以此作為他們與神和好的條件。你的弟兄若對你有所不滿(約伯確實有許多理由不滿他們),就要先與弟兄和好,然後來獻上禮物。我們必須先照事情本身所要求的,為自己所行的虧負作出補償,才能盼望從神那裡得到赦罪。請看神何等徹底地支持他的僕人約伯,並親自參與維護他的案件。那些得罪約伯的人若不先請求他赦免,並與他和好,神便不與他們和好。約伯和他的朋友們在許多事情上意見不同,也曾過於尖刻地彼此指責;但如今他們必須成為朋友。為此,他們不要重新爭論這事,試圖使爭議有新的轉向(那可能永無止境),卻必須在獻祭和禱告上達成一致;獻祭和禱告必使他們和好。他們既不能在同樣的見解上意見一致,就必須在感情和敬拜上聯合。那些在較小之事的判斷上不同的人,在基督這偉大的祭物裡仍為一,並在同一施恩寶座前相會,因此應當彼此相愛、互相寬容。再一次請留意:神向約伯的朋友發怒時,親自為他們預備了一條與他和好的道路。我們與神的爭端總是從我們這一方開始,和好卻從他開始。#
II.約伯的朋友們順服這裡所作的判決(第9節)。他們是好人,一明白主的旨意,就照他的吩咐而行,並且迅速實行,毫無反駁;儘管對血肉之體而言,竟要如此求助於他們曾定罪的人,實在很不情願。注意,那些願意與神和好的人,必須謹慎使用神所指定的和好途徑與方法。人與神和好,只能照神自己的道路和條件成就;那些知道如何珍視這特權的人,絕不會覺得這些條件苛刻,反而會甘願按任何條件接受,即使那些條件使人極其謙卑。約伯的朋友們曾一同控告約伯,如今又一同請求他的赦免。一同犯罪的人,應當一同悔改。那些訴諸神的人;約伯和他的朋友們都曾多次這樣做;必須決意遵守他的裁決,無論這裁決是否合乎自己的心意。那些憑良心遵守神命令的人,不必懷疑他的恩寵:耶和華也悅納了約伯,並因約伯的禱告而悅納他的朋友。這裡沒有說“他悅納了他們”(儘管已經包含這意思),卻說“他為了他們悅納約伯”;照樣,他使我們在愛子裡蒙悅納(以弗所書 1:6;馬太福音 3:17)。神為約伯所作的見證,以及朋友們不得不向他表示的順服,並沒有使約伯凌辱朋友;神既恩慈地與他和好,他也很容易與朋友們和好,於是神悅納了他。這正是我們在一切禱告和服事中應當追求的,就是蒙主悅納;這必須成為我們最高的志向,不是得人的稱讚,而是討神喜悅。#
約伯重新興盛;約伯之死(主前1520年)
10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11約伯的弟兄、姊妹,和以先所認識的人都來見他,在他家裡一同吃飯;又論到耶和華所降與他的一切災禍,都為他悲傷安慰他。每人也送他一塊銀子和一個金環。12這樣,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他有一萬四千羊,六千駱駝,一千對牛,一千母驢。13他也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14他給長女起名叫耶米瑪,次女叫基洗亞,三女叫基連·哈樸。15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她們的父親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16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17這樣,約伯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
使徒說,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雅各書 5:11),也看見了主所賜的結局,就是主最終怎樣使他的患難結束。本書開頭記載了約伯在患難中的忍耐,作為我們的榜樣;這裡在結尾處,為要鼓勵我們效法這個榜樣,記載了他的患難所得的美好結局,以及患難過後他所恢復的興盛景況。這堅固我們,使我們認定那些忍耐的人是有福的。或許,約伯在受苦之後所得的非凡昌盛,也是要向我們基督徒預表、象徵天上的榮耀和福樂;今時的苦難正在為我們成就這榮耀和福樂,並且這些苦難最終必歸結於此。那榮耀和福樂將遠遠超過我們現在所享受的一切喜樂和滿足,不止多出一倍,正如約伯後來的昌盛超過他從前的昌盛一樣,雖然他從前已經是東方人中最尊大的。那正確忍受試探的人,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雅各書 1:12);約伯經過試驗以後,也照樣得了這裡所記載的一切財富、尊榮和安慰。
I.神以憐憫的方式重新眷顧他;神向他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賜給他所期望的(不,甚至是未曾料想的)結局(耶利米書 29:11)。他的患難始於撒但的惡意,而神限制了這惡意;他的復興始於神的憐憫,而撒但無法阻擋這憐憫。約伯最痛切的抱怨,實際上也是他一切抱怨中最悲傷的聲調、他最為強調的一點,就是神似乎在與他為敵。但如今,神顯然在幫助他,並看顧他,要建立、栽植,正如神先前曾看顧他,要拔出、拆毀一樣(至少在約伯的理解中是如此)(耶利米書 31:28)。這立刻使他的事務呈現出全新的面貌;如今一切看起來都像從前曾經顯得陰沉可怕那樣,變得令人欣喜、充滿希望。#
1.神扭轉了他的困境,也就是說,神糾正了他所受的委屈,除去他一切抱怨的緣由;神解開撒但長久以來捆綁他的繩索,把他從神曾將他交付其中的那些殘酷之手中救了出來。我們可以推想,他身體一切的疼痛和疾病如今都突然並徹底痊癒了,以致這種醫治近乎神蹟:他的肉比孩童的肉更加新鮮,他返老還童;更重要的是,他感到自己的內心發生了極大的改變。他的心平靜安穩,一切騷亂都過去了;使他不安的思想全都消失,恐懼也歸於沉寂;神的安慰如今怎樣成為他靈魂的喜樂,先前神的威嚴也曾照樣成為他靈魂的重擔。潮勢由此逆轉;他的患難退去之快,正如先前湧來之快,而這恰恰發生在他為朋友禱告、在為他們所獻的祭物之上祈禱的時候。憐憫並不是在他與朋友爭辯時歸回的,即使道理在他這一邊也沒有歸回;憐憫乃是在他為他們禱告時歸回的,因為熱切的祈禱比激烈的爭辯更能事奉神、蒙神喜悅。約伯藉著饒恕人的過犯完成了他的悔改,神便藉著扭轉他的困境成全了對他的赦免。注意,我們若以正確的方式為朋友禱告,就確實是在辦理自己的事,因為這種禱告中不但有信心,也有愛心。基督教導我們稱神為“我們的父”,由此教導我們與別人一同禱告,也為別人禱告;我們為別人尋求憐憫時,自己也可能得著憐憫。我們的主耶穌永遠活著為人代求,他的升高與權柄也正在於此。有些人把約伯困境的扭轉理解為示巴人和迦勒底人歸還從他那裡奪去的牲畜,是神奇妙地感動他們這樣做;約伯便以這些財物重新起家。很可能確實如此;那些掠奪者吞下了他的財富,卻被迫重新吐出來(第20章第15節)。但我更願意把這理解為如今整個局勢的普遍轉變。#
2.神使他的產業加倍:主賜給約伯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多一倍。很可能,神起初曾以某種方式向他表明,神恩慈的旨意是要在適當的時候逐漸把他帶到如此興盛的地步,使他所得的比以往所有的多一倍,以此鼓勵他的盼望,激發他的勤勞,也使人看出這種奇妙的增長是神恩寵的特別標記。這可以看作是為了:#
(1)補償他的損失。他為神的榮耀受苦,因此神使他得到有餘的補償,給他的甚至超過利上加利。神必確保沒有人因他而遭受損失。#
(2)報償他的忍耐和對神的信靠;儘管敗壞的本性仍有活動,他卻沒有丟棄這信靠,反而仍然持守,而這正是大有賞賜的(希伯來書 10:35)。約伯的朋友屢次以此作為嚴厲判斷約伯的依據:“你若清潔正直,他必定早已為你醒起”(第8章第6節)。“然而他並未為你醒起,所以你並不正直。”神說:“好吧,雖然你們的論證並不能得出這個結論,我仍要藉此證明我僕人約伯的純正;他末後的景況必大大增長。既然你們偏要如此,就要藉此顯明,他喪失一切並不是因為手中有什麼不義。”如今可以看出,約伯有理由因神收取而稱頌神(正如他在第1章第21節所做的),因為神賜還給他的如此豐厚。#
II.他從前的熟人、鄰舍和親屬都非常友善地對待他(第11節)。他們曾與他疏遠,而這絕不是他受苦景況中最輕的一項苦楚;他曾痛切地抱怨他們的無情(第19章第13節等)。但如今,他們前來探望他,儘可能以各種方式表達親愛和尊敬。#
1.他們尊重他,像從前一樣前來與他一同吃飯;但我們可以推想,他們私下帶來了自己的飯食,使約伯得著設宴款待他們的名聲,卻不必承擔費用。#
2.他們與他一同感受,並向他表現出弟兄所當有的溫柔關切。他們談起他受苦景況中的一切災禍時,便為他悲傷;他們留意到神恩慈地重新眷顧他時,便安慰他。他們為他的憂傷哭泣,也因他的喜樂歡喜;他們不像約伯的三個朋友那樣成為可悲的安慰者,那三個人起初曾如此積極熱心地前來陪伴他。這些人不像那三個人那樣位高,也不像他們那樣博學善辯,卻證明自己在安慰約伯方面遠比他們高明、仁慈。神有時揀選世上愚拙、軟弱的事物,不但用來使人信服,也用來安慰人。#
3.他們共同湊集財物,補償他的損失,幫助他重新立業。他們並不認為只說“願你穿得暖、吃得飽”就夠了,而是把對他有用的東西給他(雅各書 2:16)。每個人都送他一塊銀錢(很可能有人多送,有人少送,各按自己的能力),每個人也送他一個金環(東方人常用的裝飾品),這對約伯而言與銀錢同樣有用。這是他們能夠輕易捨出的富餘之物,而原則是:我們的富餘必須補足弟兄的缺乏。然而,約伯的親屬為什麼到如今才終於向他表現這種恩慈呢?#
(1)神把這意念放在他們心裡;每一個受造物對我們如何,全在於神使它如何。約伯曾承認,他們與他疏遠也是出於神;神如今使他們重新歸向他,以此報答他。#
(2)或許其中有些人曾離開他,因為他們以為他是假冒為善的人;但如今他的純正已經顯明,他們便重新回到他身邊,再次與他交往。當神友善地待他時,他們也都願意友善地待他(詩篇 119:74、79)。還有些人或許因為他貧窮、滿身瘡痛、景象悽慘而離開他;但如今他開始復原,他們便願意與他恢復來往。燕子般的朋友在冬天離去,到了春天又會回來,雖然他們的友情沒有多少價值。#
(3)或許神因以利法和另外兩人無情地對待約伯而責備他們,這責備喚醒約伯其餘的朋友,使他們重新履行自己的本分。我們應當這樣把對別人的責備當作給自己的勸戒和教訓。#
4.約伯為朋友禱告,於是他們被他的恩慈感動,紛紛聚集在他周圍,每個人都渴望在他的禱告中有分。我們越多為朋友和親屬禱告,就越可以期待從他們得到安慰。#
III.神賜福給朋友贈與他的少量財物,使他的產業奇妙地增長。他懷著感恩領受他們的善意,並不認為靠眾人的捐助恢復產業有失身份。一方面,他並沒有催促朋友為他籌集錢財;他表明自己從未這樣做(第6章第22節):“我豈說過,請你們供給我,或從你們的財物中送禮給我嗎?”然而,他們帶來的東西,他都懷著感恩接受了;他沒有以他們從前的無情責備他們,也沒有質問他們為何不早點這樣做。他既沒有貪婪吝嗇到向他們求取施捨,也沒有驕傲乖戾到在他們獻上時加以拒絕。他既有這樣良好的心境,神便賜給他遠勝於他們銀錢和金環的東西,那就是神的賜福(第12節)。主如今照著使他受苦的日子安慰他,並且賜福給他末後的景況,勝過起初。請看:#
1.主所賜的福使人富足;賜給我們得財富之能力的,是他,使正當的努力取得成功的,也是他。因此,想要興旺的人必須仰望神的賜福,絕不可離開這福,連走到溫暖的陽光下也不可;已經興旺的人不可向自己的網獻祭,而應承認自己因神的賜福而欠他的恩。#
2.這賜福能使人非常富足,有時也確實使善良的人如此富足。那些靠賺取而致富的人,以為只要節省,就很容易使自己變得極其富有;然而,財物少的人必須倚靠神使它增多,財物多的人也同樣必須倚靠神使它更多、使它加倍;否則,你們撒的種多,收的卻少(哈該書 1:6)。#
3.善人的末後日子有時會成為他最好的日子,他末後的作為成為最好的作為,末後的安慰成為最好的安慰;因為他的道路如清晨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論到惡人,經上說:“他後來的景況比先前更壞”(路加福音 11:26);但論到正直人,卻說:“他的結局是平安。”有時,越臨近這結局,人就把它看得越清楚。就外在的興盛而言,神有時樂意使善人人生末後的部分比先前的部分更為舒適,奇妙地超越他那些受苦之民的期望;他們曾以為自己絕不可能活著看見更好的日子。神這樣做,是要使我們即使處在逆境的深處也不絕望。我們不知道,在人生末後或許還有怎樣的美好時光為我們存留。並非如今境況不好,將來也必然如此:我們如今雖然處境不佳,將來仍可能順遂。約伯在患難中曾盼望恢復往昔的歲月,像從前一樣富有,卻已經完全不敢指望此事;但神往往比我們自己的恐懼所設想的待我們更好,甚至比我們自己的願望所求的更好,因為約伯的產業加倍歸還給他。他的牲畜;綿羊、駱駝、牛和母驢;在這裡的數目正好是從前的兩倍(第1章第3節)。這是神的護理延及看似細微之事的一個顯著例證,例如一個人牲畜的確切數目;這也是神護理和諧一致、一個事件與另一個事件彼此關聯的顯著例證,因為神從始至終都知道自己一切的作為。約伯的其他產業,無疑也與牲畜按比例增長,包括土地、銀錢、僕人等。這樣,他從前若已經是東方人中最尊大的,如今又該是何等人物呢?#
IV.他的家重新建立起來,他從兒女得了極大的安慰(第13–15節)。他所受的苦難中最後記載的一項(第1章),也是最令人悲痛的一項,就是他所有兒女同時死亡。他的朋友曾以此責難他(第8章第4節),但經過一段時間,神甚至也修補了這個破口;這些兒女或是由原來的妻子所生,或是那妻子已經去世,另由一位妻子所生。#
1.他兒女的數目與從前相同,仍是七個兒子、三個女兒。有些人這樣解釋為什麼他的兒女不像牲畜一樣加倍:因為他死去的兒女並未失喪,只是先到一個更美的世界去了;所以,即使他只有同樣數目的兒女,也可以算是加倍了,因為他有兩群兒女(姑且這樣說),瑪哈念:兩隊,一隊在天上,一隊在地上;在這兩隊中,他都是富足的。#
2.這裡記載了他女兒的名字(第14節),因為這些名字的含義似乎是要使人永遠記得神向他所施的極大恩惠,以及他景況出人意料的轉變。他給長女起名叫耶米瑪:白晝(戴安娜這一名字或許由此而來),因為經歷患難的黑夜之後,他的昌盛如光照耀。次女名叫基洗亞,是一種香氣極濃的香料,因為帕特里克主教說,神已經醫治約伯那些氣味難聞的潰瘍。三女名叫基連哈樸(意思是“豐盛恢復”,或“一角顏料”),因為帕特里克主教說,神已經擦去那些汙損他面容的眼淚(第16章第16節)。論到這些女兒,這裡告訴我們:#
(1)神以極大的美貌裝飾她們;所有婦女中,沒有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的(第15節)。在舊約中,我們常見婦女因美貌受到稱讚,例如撒拉、利百加和許多其他婦女;但在新約中,我們從未見任何婦女的美貌受到絲毫留意,甚至童女馬利亞本人也沒有,因為福音使聖潔之美得到遠為清楚的顯明。#
(2)她們的父親在神的幫助下,供給她們豐厚的產業:他使她們在弟兄中一同得產業,並沒有像大多數人那樣只給她們少量產業就把她們打發走。她們很可能具有某些非凡的個人長處,而約伯在向她們施以特別恩寵時,也顧念了這些長處。或許她們在智慧和敬虔上勝過弟兄;所以,為使她們繼續留在他的家中,成為家庭的扶持和祝福,他使她們與弟兄一同承受產業。#
V.他壽命長久。他遭遇患難時年紀多大,聖經沒有在任何地方告訴我們;但這裡告訴我們,他又活了140年。因此,有些人推測他受苦時是70歲,這樣,他的壽數也像其他產業一樣加倍。#
1.他活著享受了今生許多安慰,因為他看見自己的後裔直到第四代(第16節)。他的兒女雖沒有加倍歸還給他,但在他的孫輩中;他們是老年人的冠冕;數目卻遠遠超過加倍。神怎樣另賜亞當一個後裔,代替被殺的那一個(創世記 4:25),也照樣有餘地補償約伯。那些被算為無子的人,如約伯埋葬所有兒女時那樣,神自有方法補償他們的損失,平衡他們的憂傷。#
2.他一直活到心滿意足,因為他死時日子滿足;他對於生活在這個世界已經滿足,也甘願離開它。這種甘願並不像他受苦的日子中那樣出於煩躁,而是出於敬虔。於是,正如以利法曾鼓勵他盼望的那樣,他歸入墳墓,如同按時收割的一捆禾稼。#
所羅門說:“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傳道書 7:8)。約伯的故事正是如此;到了晚上便有光明。我們在本書中遇見三件事,我承認,這些事曾使我非常不安;但在本章中,我們看見這三件令人不安的事都得到了糾正,徹底得到了糾正,一切都恢復了正軌。
I.看見約伯這樣一位聖潔的人如此煩躁、乖戾、自覺不安,尤其聽見他與神爭辯,對神說不合宜的話,這一直使我們深感不安;然而,他雖這樣跌倒,卻沒有全然被摔倒,因為他在這裡恢復了平靜,醒悟過來,藉著悔改重新恢復正常的心思;他為自己所說的錯話憂傷,收回那些話,並在神面前謙卑自己(第1–6節)。#
II.看見約伯和他的朋友們如此不和,不僅意見相異,而且彼此說了許多嚴厲的話,互相作出苛刻的判斷,儘管他們都是極有智慧的好人,這也一直使我們深感不安;但在這裡,我們看見這件令人不安的事也得到了糾正。他們之間的分歧得以圓滿解決,爭端平息了,他們彼此一切惱怒的指責都得到寬恕並被忘記,眾人一同獻祭禱告,也一同蒙神悅納(第7–9節)。#
III.看見約伯這樣一位敬虔卓越、於人有益的人遭受如此慘重的苦難,如此疼痛、患病、貧窮、受辱、被人輕視,併成為人生一切災禍彙集的中心,這一直使我們不安;但在這裡,我們看見這件令人不安的事也得到了糾正。約伯的一切病痛都得醫治,比以往更受尊重、更蒙愛護;他的產業增至從前的兩倍,生活中一切的安慰環繞著他;他在興盛方面成為極顯著的實例,正如他從前在受苦和忍耐方面一樣(第10–17節)。這一切寫下來都是為教訓我們,使我們在所遭遇的這些以及類似的灰心之事中,可以藉著忍耐和這經文所賜的安慰而有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