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伯記 39
約伯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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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對動物受造界的無知;野山羊、母鹿、野驢和野牛的描述。(主前1520年)
1山岩間的野山羊幾時生產,你知道嗎?母鹿下犢之期,你能察定嗎?2它們懷胎的月數,你能數算嗎?它們幾時生產,你能曉得嗎?3它們屈身,將子生下,就除掉疼痛。4這子漸漸肥壯,在荒野長大,去而不回。5誰放野驢出去自由?誰解開快驢的繩索?6我使曠野作它的住處,使鹹地當它的居所。7它嗤笑城內的喧嚷,不聽趕牲口的喝聲。8遍山是它的草場;它尋找各樣青綠之物。9野牛豈肯服事你?豈肯住在你的槽旁?10你豈能用套繩將野牛籠在犁溝之間?它豈肯隨你耙山谷之地?11豈可因它的力大就倚靠它?豈可把你的工交給它做嗎?12豈可信靠它把你的糧食運到家,又收聚你禾場上的谷嗎?
神在這裡向約伯表明,他對那些在荒漠中狂奔、無拘無束地生活,卻仍蒙神護理照顧的未馴服之物,是何等缺乏認識。例如:
I.野山羊和母鹿。這裡所留意的是它們生育和養育幼崽的事。因為神的護理不僅餵養每一個個體,也保存各類動物;據我們所知,直到今日沒有一類絕種。這裡要注意:#
1.關於它們幼崽的出生,#
(1.)人完全不知道它們生產的時間(第1、2節)。 我們連母鹿或野山羊懷胎的時期都不知道,豈可自稱能說出護理的腹中懷著什麼,或一日將生出什麼嗎?#
(2.)它們雖然經歷極大的艱難和痛苦才生下幼崽,也得不到人的幫助,但藉著神美善的護理,它們的幼崽仍安全出生,它們的痛苦也被排出並遺忘(第3節)。 有些人認為(詩篇 29:9)暗示神借雷聲幫助母鹿生產。為使臨產的婦人得安慰,應當留意:神甚至幫助母鹿生下幼崽;對於那些在聖約中歸屬他、作他兒女的婦人,他豈不更要搭救她們,使她們在生產中得蒙保守嗎?#
2.關於它們幼崽的成長(第4節):它們長得健壯;雖然它們是在痛苦中生下來的,但母獸哺乳一段時間以後,它們便在田野中自謀生計,不再成為母獸的負擔。這為兒女樹立了榜樣:他們長大以後,不應總是依附父母、向父母索取,而應努力謀得自己的生活,並報答父母。#
II.野驢,這是我們在聖經中常常讀到的一種動物;有人說它不能被馴服。經上說人生來如同野驢的駒,如此難以管束。護理為野驢分定了兩件事:#
1.不受限制的自由(第5節):除了神以外,誰曾放野驢出去,使它自由呢?神給了它這樣的性情,因此也准許它這樣生活。家驢被約束著勞作;野驢身上卻沒有繩索。要注意,免於服役、隨意遊蕩的自由,不過是野驢的特權。人類的兒女中若有人貪求這種自由,或以此自高,實在可惜。勞作而成為有用之人,勝過四處遊蕩而毫無用處。但在人類中,若護理使一些人得享自由,容許他們安逸生活,同時又命定另一些人服役,我們不必對此驚奇:在無理性的動物中也是如此。#
2.沒有圍欄的住處(第6節):我使曠野作它的家,它在那裡有足夠的空間往來奔走,可以隨意吸取風氣,正如經上所說野驢所行的那樣(耶利米書 2:24),彷彿它只需靠空氣生活,因為它的住處乃是荒地。要注意,勞作併為人效力的家驢,可以到主人的槽旁得遮蔽、得食物,並且住在肥沃之地;但那堅持要自由的野驢,只得在荒地中享有這種自由。不肯勞作的人,就不應吃飯。肯勞作的人必吃自己雙手勞碌所得的,也有餘可以分給有需要的人。牧人雅各有美味的紅湯可以分給別人,獵人以掃卻幾乎餓死。關於野驢的自由和生計(第7、8節)。 還有進一步的描述。#
(1.)它沒有主人,也不肯服從:它嗤笑城中的群眾。他們若企圖捉住它,併為此召集許多人圍困它,它很快就會擺脫他們;趕牲口之人的呼喊對它毫無作用。它嘲笑那些生活在城市喧囂忙亂中的人(帕特里克主教如此解釋),以為自己在曠野中更加幸福;而事物的價值,常取決於人對它的看法。#
(2.)它既沒有主人,也就沒有餵養它的人,無人為它預備食物,它必須自謀生計:山嶺的範圍是它的草場,而那實在是一片貧瘠的草場;它在那裡四處尋找青綠之物,找到一點便拾取一點;勞作的驢卻有豐富的青綠食物,無須自行尋找。從這種動物和其他動物不能馴服的性情,我們可以推斷,我們連野驢的駒都管束不了,更不適合為護理制定法則。#
III.野牛:rhem,是一種強壯的動物(民數記 23:22),也是一種威嚴驕傲的動物(詩篇 112:10)。 它有能力服役,卻不願服役;神在這裡挑戰約伯,叫他強迫它服役。約伯期望萬事都完全照他的意願而行。神說:“既然你自稱能使萬事都歸於你的權下,就從野牛開始,在它身上試試你的本領。如今你的牛和驢都已失去,試試看它是否肯代替它們服事你(第9節),又是否甘願享用你從前為它們所預備的食物:它肯住在你的槽旁嗎?不肯。”#
1.“你不能馴服它,不能用繩索把它繫住,也不能叫它拉耙,”(第10節)。 有些動物甘願服事人,似乎以服事人為樂,並且愛自己的主人;但另有一些動物絕不肯受制來服事人,這是罪所產生的結果。人背叛了自己對創造主的順服,因此低等受造之物也背叛對人的順服,正是人所受的公正懲罰。然而,神仍使一些動物服事人,以此表明他對人的善意。野公牛(有人認為這裡的野牛就是指它)雖不肯服事人,也不肯在犁溝中順服人的手,卻仍有馴服的牛肯這樣做;另有一些動物不是feræ naturæ:野生的,人可以擁有它們,為它們供應所需,也有權使用它們的服役。主啊,人算什麼,你竟這樣眷顧他?#
2.“你不敢信靠它;它的力氣雖然很大,你卻不會像對待驢或牛那樣,把你的勞作交給它。驢和牛連小孩子也能牽引或驅趕,可以把一切辛苦的工作交給它們。你絕不會倚靠野公牛,指望它前來做收割的工作,更不會指望它把工作做完,把你的穀物運回家並收聚到倉裡,”(第11、12節)。 因為它不肯服事於莊稼,所以它所得的餵養不如家牛;家牛踹谷時不可籠住它的嘴。然而,它不肯拉犁,是因為創造它的神從未指定它做這事。勞作的意願與勞作的能力同樣是神的恩賜;神若在賜人服事之力的地方也賜下一顆願意服事的心,便是極大的憐憫。這是我們應當祈求的,也是我們應當用理性勸服自己去追求的;無理性的動物卻做不到。因為在獸類中如此,在人類中也是如此:那些既無意勞苦也無意行善的人,完全可以被視為野性未馴、被棄置於荒漠的人。#
孔雀和鴕鳥的描述(主前1520年)
13鴕鳥的翅膀歡然搧展,豈是顯慈愛的翎毛和羽毛嗎?14因它把蛋留在地上,在塵土中使得溫暖;15卻想不到被腳踹碎,或被野獸踐踏。16它忍心待雛,似乎不是自己的;雖然徒受勞苦,也不為雛懼怕;17因為 神使它沒有智慧,也未將悟性賜給它。18它幾時挺身展開翅膀,就嗤笑馬和騎馬的人。
鴕鳥是一種奇妙的動物,是一種非常大的鳥,卻從不飛翔。有人稱它為有翅膀的駱駝。神在這裡描述它,並指出:
I.它與孔雀共有的一點,就是美麗的羽毛(第13節):“孔雀驕傲的翅膀是你所賜的嗎?”有人這樣解讀。華美的羽毛使鳥驕傲。孔雀是驕傲的象徵;當它昂首闊步、展示美麗羽毛時,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所穿戴的,還不如它。鴕鳥也有華美的羽毛,卻是一種愚蠢的鳥;因為智慧並不總是與美麗和華豔同行。別的鳥既不嫉妒孔雀或鴕鳥豔麗的顏色,也不因自己沒有這些顏色而抱怨;那麼,當我們看見別人穿著我們無力置辦的更好衣服時,為什麼要不滿呢?神以不同方式分賜他的恩賜,而那些外表最華美的恩賜,並不總是最有價值的。誰不寧願擁有夜鶯的歌聲,而不要孔雀的尾巴;寧願擁有鷹的眼睛和高飛的翅膀,以及鸛鳥的天然親情,而不要鴕鳥美麗的翅膀和羽毛呢?鴕鳥永遠不能飛離地面,並且沒有天然親情。#
II.它所獨有的一些特點:#
1.對幼崽的疏忽。幸好這是它所獨有的,因為這是一種極壞的品性。要注意,#
(1.)它怎樣使自己的蛋暴露在危險中;它不像麻雀和燕子那樣(詩篇 84:3),退到某個隱蔽之處,在那裡築巢、下蛋並孵化幼鳥。大多數鳥類和其他動物一樣,在為保存幼崽作準備時,都奇妙地受天然本能引導。但鴕鳥是自然界中的怪物,因為它隨處把蛋落在地上,毫不照管,也不孵化。如果沙土和陽光能把蛋孵化,那自然很好;它們儘可以自行孵化,因為鴕鳥不會使它們溫暖(第14節)。 不僅如此,它也不留心保護它們:旅人的腳可能把它們踩碎,野獸也可能把它們踏破(第15節)。 然而,幼鳥怎能孵化出來?這個物種為何沒有滅絕呢?我們必須假定:或者神藉著特別的護理,用陽光和沙土的熱力(有人如此認為)孵化鴕鳥被遺棄的蛋,如同他餵養烏鴉被遺棄的幼雛;或者鴕鳥雖然常常這樣丟下自己的蛋,卻並非總是如此。#
(2.)它為何這樣使自己的蛋暴露在危險中。原因是,#
[1.]缺乏天然親情(第16節):它向自己的幼崽心腸剛硬。向任何對象心腸剛硬都是不可愛的,即使在無理性的動物身上也是如此,在那以人性自誇的理性受造者身上就更是如此;尤其不應向幼小者心腸剛硬,因為它們不能幫助自己,所以理當受憐憫;它們沒有惹人之處,所以不應受苛刻對待。但最惡劣的是,它向自己的幼崽心腸剛硬,彷彿不是自己的一樣,而實際上它們是它自身的一部分。它下蛋的勞苦歸於徒然,全都失喪,因為它沒有本應為它們存有的畏懼和溫柔關切。最不擔心自己勞苦落空的人,最有可能失去自己的勞苦成果。#
[2.]缺乏智慧(第17節):神使它缺乏智慧。這暗示,其他動物養育並保護幼崽的本領乃是神的恩賜;哪裡沒有這種本領,就是神未曾賜下,為要使我們既從鴕鳥的愚蠢,也從螞蟻的智慧中學習成為智慧人。因為,第一,鴕鳥怎樣疏忽自己的蛋,許多人也照樣疏忽自己的靈魂;他們不為靈魂作任何預備,也不預備合宜的巢使靈魂可以安穩,反而任由靈魂暴露在撒但及其試探之下。這確實證明他們缺乏智慧。第二,許多父母也這樣疏忽自己的兒女;有些人疏忽兒女的身體,不供養自己的家人、自己的親骨肉,因此比不信的人更壞,與鴕鳥一樣惡劣;但還有更多父母這樣疏忽兒女的靈魂,不留心教育他們,讓他們在未經教導、毫無武裝的情況下進入世界,忘了世上因私慾而來的敗壞,這敗壞必定會把他們壓碎。因此,他們養育兒女的勞苦終歸徒然;對他們的國家而言,他們若從未出生,反倒更好。第三,太多傳道人也這樣疏忽自己的會眾;他們本應住在會眾中間,卻把他們留在地上,忘了人在睡覺時,撒但是何等忙於撒播稗子。他們忽視了自己本應監督的人,實在是向他們心腸剛硬。#
2.對自己的照顧。它把蛋留在危險中;但若它自己遇到危險,沒有任何受造之物會比鴕鳥更加努力地逃避危險(第18節)。 那時它高高舉起翅膀(這時翅膀的力量比其美麗更能幫助它),藉助翅膀飛快奔跑,甚至全速奔馳的騎手也追不上它:它嗤笑馬和騎馬的人。最不受天然親情律約束的,往往最努力維護自我保存之律。鴕鳥這樣的動物尚能跑過騎手,騎手就不可因自己的馬跑得迅速而驕傲。#
戰馬的描述(主前1520年)
19馬的大力是你所賜的嗎?它頸項上挓挲的鬃是你給它披上的嗎?20是你叫它跳躍像蝗蟲嗎?它噴氣之威使人驚惶。21它在谷中刨地,自喜其力;它出去迎接佩帶兵器的人。22它嗤笑可怕的事並不驚惶,也不因刀劍退回。23箭袋和發亮的槍,並短槍在它身上錚錚有聲。24它發猛烈的怒氣將地吞下;一聽角聲就不耐站立。25角每發聲,它說呵哈;它從遠處聞著戰氣,又聽見軍長大發雷聲和兵丁吶喊。
神已經在那些強壯並藐視人的受造之物身上彰顯自己的能力,如今又在一種力量幾乎不遜於它們任何一個、卻十分馴服並能為人效力的動物身上顯明這能力;這動物就是馬,尤其是為爭戰之日預備的馬。人在格外需要它服役的時候,它能為人效力。看來約伯所在之地有一種高貴而勇健的馬。約伯很可能養了許多馬,雖然他的產業清單中沒有提到它們;因為在那裡,人們更加看重用於農耕的牲畜,而不是用於排場和戰爭的牲畜。當時馬只保留作這兩種用途,尚未像在我們中間那樣,通常被用於各種卑賤的勞役。關於高大的馬這種威嚴的牲畜,這裡指出:
1.它有極大的力量和勇氣(第19節):馬的大力是你所賜的嗎?它為人運用力量,卻不是從人得著力量;是神把力量賜給它,因為神是一切自然力量的源頭。然而,神自己並不喜悅馬的力大(詩篇 147:10),反而告訴我們,靠馬得救是枉然的(詩篇 33:17)。 在通常服事人的受造之物中,就奔跑、牽引和馱運而言,沒有一種像馬這樣有力,也沒有一種具有如此勇敢無畏的精神;它不會像蚱蜢一樣受驚,反而敢於並急切地面對危險。人能有這樣的僕役,乃是一種憐憫:它雖然極其強壯,卻服從孩童的駕馭,並不背叛主人。但不可倚靠馬的力量(何西阿書 14:3;詩篇 20:7;以賽亞書 31:1、3)。#
2.它的頸項和鼻孔顯得威武。它的頸項披戴著雷霆,就是濃密飄動的鬃毛;這使它令人畏懼,又成為它的裝飾。它噴氣、昂首、四處噴灑泡沫時,鼻孔的威榮令人畏懼(第20節)。 也許在那個時代、那個地方,馬的品種比我們如今所有的任何品種都更加威嚴。#
3.它在戰場上極其猛烈狂暴,以無所畏懼的勇氣衝鋒,儘管這樣向前衝會使自己的生命面臨迫近的危險。#
(1.)看它何等歡騰(第21節):它在谷中刨地,幾乎不知道自己站在怎樣的地面上。它以自己的力量為傲;它在人的指導下運用力量服事人,所以它這樣自豪,比那藐視人、背叛人而運用力量的野驢更有理由(第8節)。#
(2.)看它何等急切地投入爭戰:它前去迎戰武裝的人。激勵它的不是戰爭理由的正義,也不是得享尊榮的前景,而僅僅是號角聲、將領如雷的號令和士兵的吶喊;這些聲音如同風箱煽旺它天生的勇氣之火,使它以最大的熱切向前躍進,彷彿喊著:“哈!哈!”(第25節)。 無理性的動物竟如此奇妙地適合並傾向於履行它們受造所要承擔的服役。#
(3.)看它何等無所畏懼,何等藐視死亡和最具威脅的危險(第22節):它嗤笑恐懼,把恐懼當作笑談;即使人用刀劍砍它,使箭袋發響,揮舞槍矛,想要把它趕退,它也不後退,反倒向前猛衝,甚至把勇氣注入騎手心中。#
(4.)看它何等狂烈。它騰躍奔馳,帶著如此猛烈和熾熱的氣勢衝向敵人,以致人會以為它竟以猛烈和狂怒吞噬地面(第24節)。 高昂暴烈的性情是對馬的稱讚,卻不是對人的稱讚,因為猛烈和狂怒不適合人。戰馬的這番描述,有助於解釋對狂妄罪人的描寫(耶利米書 8:6)。 各人轉奔己路,如馬直闖戰場。一個人若心意已完全定準要作惡,又被無節制的慾望和情感猛烈驅使,在邪惡的道路上前行,就沒有什麼能使他懼怕神的憤怒和罪的致命後果。任憑他自己的良心把律法的咒詛、作為罪之工價的死亡,以及全能者列陣爭戰的一切可畏之事擺在他面前,他仍嗤笑這種恐懼,並不驚惶,也不從基路伯火焰般的劍前退後。任憑傳道人揚聲如號角,向他宣告神的憤怒,他也不相信這是號角的聲音,不相信神和神的傳令者是在認真警告他;但這一切最終會有什麼結局,是很容易預見的。#
鷹隼和大鷹的描述(主前1520年)
26鷹雀飛翔,展開翅膀一直向南,豈是借你的智慧嗎?27大鷹上騰在高處搭窩,豈是聽你的吩咐嗎?28它住在山岩,以山峰和堅固之所為家,29從那裡窺看食物,眼睛遠遠觀望。30它的雛也咂血;被殺的人在哪裡,它也在那裡。
空中的飛鳥與地上的走獸一樣,都是神奇妙能力和護理的明證;神在這裡特別提到其中兩種威嚴的鳥:
1.鷹隼,是一種高貴、力量強大又敏銳的鳥,卻也是猛禽(第26節)。 這裡所留意的是它的飛行,既迅速又有力,尤其是它向南飛行的路線;冬季它從北方較寒冷的地區追隨太陽南遷,特別是在它要脫去舊羽、換上新羽之時。這是它的智慧,而將這智慧賜給它的是神,不是人。也許在當時,人們還沒有像後來那樣,把鷹隼捕捉獵物時異常高明的飛行用於消遣娛樂。經人馴服的鷹隼受教聽從人的命令飛翔,供人取樂;它使自己的飛行令人欣賞並能為人效力的智慧既是從神領受的,人若在任何時候濫用它而羞辱神,實在可惜。#
2.大鷹,是鳥中之王,卻也是猛禽。神容許它捕食,甚至賜給它捕食的能力,這可以幫助我們接受人類中壓迫者興盛的事實。這裡留意大鷹,#
(1.)因它飛翔的高度。沒有一種鳥飛得如此高,具有如此強勁的翅膀,也沒有一種鳥如此能夠承受日光。如今,“它上騰豈是聽你的命令(第27節)? 它這樣做,是靠從你所得的任何力量嗎?或者,是你指引它飛行嗎?不是;它藉著神所賜的天然能力和本能高飛,飛出你的視線,更遠遠飛出你呼喚所及的範圍。”#
(2.)因它巢穴的堅固。它的住所就是它的城堡和堡壘;它把巢築在高處和岩石上,就是岩石的尖峰上(第28節),使自己和幼雛遠離危險。安於罪中的罪人以為,自己在罪中十分安全,如同大鷹安居於高處的巢穴和岩石縫中;然而主說,我必從那裡拉下你來(耶利米書 49:16)。 惡人所在的位置越高,越能超脫地上之人的憤恨,就越應當想到自己更接近上天的報應。#
(3.)因它敏銳的視力(第29節):它的眼睛從遠處便能看見;它不是向上看,而是向下看,尋找獵物。在這方面,它象徵假冒為善的人;這種人雖然在信奉宗教的外表上似乎升向天上,眼睛和內心卻始終盯著地上的獵物,盯著某種暫時的利益,或某個寡婦的家產,希望以敬虔為藉口將其吞吃。#
(4.)因它養活自己和幼雛的方式。它捕食活的動物,將它們抓住、撕碎,再帶給幼雛;幼雛受教吸食血液。它們憑本能這樣做,並不知道更好的方式;然而,有理性和良心的人竟渴求鮮血,若不是歷代都有可悲的實例,幾乎令人無法相信。它也捕食人的屍體:被殺之物在哪裡,它就在哪裡。這些猛禽(與馬不同,是在另一種意義上;第25節)從遠處便嗅到戰事。因此,當教會的仇敵中將要發生大屠殺時,飛鳥便受邀來赴偉大神的筵席,吃君王和將領的肉(啟示錄 19:17、18)。 我們的救主也提到大鷹的這種本能(馬太福音 24:28)。 屍首在哪裡,鷹也必聚集在那裡。每一種受造之物都會趨向適合自己的食物;因為那位為受造之物供應食物的神,已將這種傾向植入它們裡面。低等受造之物中這些以及許多類似的天然能力和敏銳本領,是我們無法解釋的;它們迫使我們承認自己的軟弱和無知,並將榮耀歸給神,因他是一切存在、能力、智慧和完全的源頭。#
神在這裡繼續向約伯表明,他多麼沒有理由指責神待他不仁慈,因為神對低等受造之物尚且如此憐憫,對它們照顧得如此溫柔;他也沒有理由在神面前誇耀自己和自己的善行,因為這些與神的慈悲相比,算不得什麼。神也向他表明,他大有理由謙卑,因為他對周圍受造之物的本性所知甚少,對它們的影響也極其有限;他也大有理由順服那位它們全都倚賴的神。神特別論到:
I.野山羊和母鹿(第1–4節)。#
II.野驢(第5–8節)。#
III.野牛(第9–12節)。#
IV.孔雀(第13節)。#
V.鴕鳥(第13–18節)。#
VI.馬(第19–25節)。#
VII.鷹隼和大鷹(第26–30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