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伯記 21
約伯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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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對瑣法的回答(主前1520年)
1約伯回答說:2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就算是你們安慰我。3請寬容我,我又要說話;說了以後,任憑你們嗤笑吧!4我豈是向人訴冤?為何不焦急呢?5你們要看著我而驚奇,用手捂口。6我每逢思想,心就驚惶,渾身戰兢。
約伯在這裡把自己,包括他的處境和他的講論、他所受的苦和他說過的話,都薦於朋友們富有憐憫的考量。
1.他向他們懇求的事十分公道,就是容他講話(第3節),不要像瑣法所做的那樣,在他講論中間打斷他。在所有人中,受損失的人總可以獲准說話;那些受指控、受譴責的人若不蒙准許為自己申辯,他們所受的冤屈便無從補救,也沒有辦法取得自己應得的公道。他懇求他們留心聽他的言語(第2節),像願意瞭解他的人一樣;他們若有所誤解,也願意得到糾正。他還懇求他們看著他(第5節),因為我們若不留心、不注意所聽見的,就與沒有聽見一樣。#
2.他為此提出的理由十分合理。#
(1.)他們來是為安慰他。他說:“不,就以此為你們的安慰(第2節);你們若沒有別的安慰可以給我,至少不要拒絕給我這個;請仁慈而公正地耐心聽我,這便可算作你們給我的安慰。”況且,他們若不容他陳明處境、講述自己的經歷,即使想安慰他,也不可能知道怎樣安慰他。或者,這話也可理解為:“你們溫柔而不嚴酷地對待受苦的朋友,事後回想起來,這對你們自己也是一種安慰。”#
(2.)輪到他們講話時,他也會聽他們。“我說完以後,你們可以繼續說自己要說的話,我不會攔阻你們;即使你們繼續譏笑我,我也不會。”參與爭辯的人必須預料會聽到嚴厲的話,並決意耐心忍受責罵;因為一般而言,譏笑人的人無論聽見什麼,仍會繼續譏笑。#
(3.)他希望使他們信服。“只要你們肯公正地聽我,你們若還能譏笑,就繼續譏笑吧;但我相信,我所說的話必會改變你們的口吻,使你們不再譏笑我,反而憐憫我。”#
(4.)他們不是審判他的人(第4節):“我豈是向人申訴嗎?不是;若是向人申訴,我看這樣的申訴也沒有多大用處。但我是向上帝申訴,並向他上訴。願他在你我之間作審判者。在他面前,我們處於同等地位,因此我與你們一樣有蒙垂聽的權利。我的申訴若是向人,我的靈就會煩躁,因為他們不會理會我,也不會正確地理解我;但我的申訴是向上帝,他必容我說話,即使你們不肯。”上帝若像我們的朋友有時待我們那樣無情,那將是可悲的。#
(5.)他的處境中有極其令人驚訝、震驚之處,因此既需要也配得他們最嚴肅的考量。這不是普通的處境,而是極不尋常的處境。#
[1.]他自己也為此驚駭,為上帝加在他身上的患難和朋友們對他的論斷而驚駭(第6節):“我想起那可怕的日子,就是我忽然被剝奪一切安慰、身上遭毒瘡擊打的日子;我又想起你們用來使我憂傷的一切嚴厲言語;我承認,我便懼怕,戰兢抓住我的肉身。尤其當我把這事與許多惡人的興盛景況,以及他們在世上一路得到鄰舍稱讚的情形相比時,更是如此。”注意,上帝治理世界時所行的護理,有時連智慧、良善的人也深感驚異,使他們智窮才盡。#
[2.]他要他們也為此驚奇(第5節):“看著我而驚奇。你們不應解釋我的患難,倒應敬畏地崇拜護理中那不可測度的奧秘,因為上帝如此使一個你們不知道犯有何惡的人受苦;所以你們應當用手捂口,默然等候結局,在時候未到以前什麼也不要論斷。上帝的道路在海中,他的路徑在大水中。當我們無法說明他為何容許惡人興盛、敬虔之人受苦,也無法測透這些作為的深處時,我們理當坐下來驚歎。正直人必因這事驚奇(第17章第8節)。 你們也當如此。”#
惡人的興盛;濫用屬世的興盛(主前1520年)
7惡人為何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呢?8他們眼見兒孫,和他們一同堅立。9他們的家宅平安無懼; 神的杖也不加在他們身上。10他們的公牛孳生而不斷絕;母牛下犢而不掉胎。11他們打發小孩子出去,多如羊群;他們的兒女踴躍跳舞。12他們隨著琴鼓歌唱,又因簫聲歡喜。13他們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14他們對 神說: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曉得你的道。15全能者是誰,我們何必事奉他呢?求告他有什麼益處呢?16看哪,他們亨通不在乎自己;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
約伯的三個朋友在前幾次講論中,都曾極其詳盡地描述惡人在今世的悲慘處境。約伯說:“誠然,顯著的審判有時會臨到惡名昭彰的罪人,卻並非總是如此;因為我們可以看到許多公開、明目張膽作惡的人大大興盛、長久興盛的事例。他們雖因興盛而在惡行中變得剛硬,卻仍蒙容許繼續興盛。”
I.他在這裡描述他們興盛的高度、廣度和長度。“這話若像你們所說的是真的,請告訴我,惡人為何存活呢?”(第7節)。#
1.這個事實被視為理所當然,因為我們每天都看見這樣的事例。#
(1.)他們存活,並未因上帝報應的擊打而忽然被剪除。那些開口攻擊諸天的人仍在說話;那些伸手攻擊上帝的人仍在行動。他們不但存活(也就是得以緩刑),而且活在興盛之中(撒母耳記上 25:6)。 不僅如此,#
(2.)他們壽高年邁;他們享有長壽的尊榮、滿足和益處,活得足夠長久,得以建立自己的家族、積累自己的產業。我們讀到有罪人活到一百歲(以賽亞書 65:20)。 但還不止如此。#
(3.)他們勢力強盛,被提升到有權柄、受信任的職位,不但聲勢顯赫,而且大有影響。Vivit imo, et in senatum venit:他不但活著,而且進入了元老院。既然如此,這究竟是為什麼呢?注意,探究惡人外在興盛的原因是值得的。這並不是因為上帝離棄了大地,不是因為他沒有看見、不恨惡或不能懲罰他們的惡;而是因為他們的罪孽尚未滿盈。如今是上帝忍耐的日子;他以某種方式使用他們和他們的興盛來成就自己的旨意,同時使他們成熟,預備滅亡。但主要原因是,他要顯明另有一個世界才是報應的世界,而不是這個世界。#
2.惡人的興盛在這裡被描述為:#
(1.)完全而圓滿。#
[1.]他們人數增多,家室得以建立,並且親眼看見而心滿意足(第8節):他們的後裔堅立在他們眼前。這一點被列在首位,因為它既給人愉快的享受,也給人可喜的展望。#
[2.]他們安逸平靜(第9節)。 瑣法曾說他們不斷受驚嚇和恐懼,約伯卻說,他們的家宅不但免遭危險,也不懼怕危險(第9節);他們非但沒有受上帝刀劍或利箭的致命創傷,甚至連上帝之杖的疼痛也感受不到。#
[3.]他們富足,產業興旺。他只舉了一個例子(第10節)。 他們的牲畜增多,在這方面沒有遭遇挫折;甚至沒有一頭母牛掉胎,這樣,他們已經很多的財物必然增長得更多。這是上帝所應許的(出埃及記 23:26;申命記 7:14)。#
[4.]他們歡樂,生活快活(第11、12節):他們讓自己的小孩子成群結隊、如同羊群一般出去,到鄰舍中間玩耍。他們舉行舞會和音樂聚會,兒女在其中跳舞;跳舞最適合孩子,因為他們不知道有更好的方式消磨時間,他們的天真也保護他們免受通常伴隨這些活動的禍害。父母雖不至於年輕嬉鬧到親自跳舞,卻拿起鼓和琴;他們吹奏,兒女隨著他們的樂聲跳舞。他們不知道有何憂愁會使樂器走調,也沒有什麼憂愁會阻止他們的心享受任何快樂。有人指出,這不但是他們興盛的實例,也是他們虛妄的實例。他們絲毫沒有像亞伯拉罕那樣用心教養兒女,教導他們遵行主的道(創世記 18:19)。 他們的兒女不禱告,也不背誦教理問答,只是跳舞、歌唱,因風琴的聲音歡喜。感官的快樂就是屬肉體之人的一切樂趣;人自己怎樣,也就怎樣養育兒女。#
(2.)持續而不變(第13節):他們在富足中度過自己的日子,度過一生,從來不知道缺乏是什麼;他們在歡樂中度日,從來不知道憂愁是什麼意思。最後,沒有任何預先的驚恐使他們害怕,也沒有任何痛楚或掙扎,他們頃刻之間下到墳墓,死時毫無纏累。今生之後若沒有另一種生命,最快、最短促的死亡便是最可羨慕的。既然我們都必須下到墳墓,如果那就是旅程的終點,我們便應希望頃刻之間下去,把苦藥一口吞下,而不是慢慢咀嚼。#
II.他顯明他們怎樣濫用自己的興盛,並怎樣因這興盛而在不虔中越發堅定、剛硬(第14、15節)。#
1.他們的金銀使他們的心變硬,使他們在惡行上更加傲慢、更加無恥。他提到這一點,可能是:#
(1.)為了增加這個問題的難度。任何惡人這樣興盛已經很奇怪了,尤其奇怪的是,有些人竟惡劣到公開向上帝自己挑戰、當面告訴上帝他們不在乎他,卻仍然興盛;更奇怪的是,他們雖憑著自己的興盛反對上帝,興盛卻仍得以延續。他們以此為武器攻擊上帝,竟仍未被解除武裝。或者,#
(2.)為了減輕這個問題的難度。上帝容許他們興盛;但我們不要為此驚奇,因為愚昧人的興盛會使他們在罪中剛硬,因而毀滅他們(箴言 1:32;詩篇 73:7–9)。#
2.請看這些興盛的罪人多麼輕視上帝和宗教,彷彿他們因擁有今世如此豐富的東西,就不需要尋求另一個世界。#
(1.)請看他們多麼厭惡上帝和宗教;他們將其拋棄,摒除關於它們的思想。#
[1.]他們懼怕上帝的同在;他們對他說:“離開我們吧;不要讓我們因想到自己處於上帝的眼目之下而受攪擾,也不要讓我們受敬畏他的心約束。”或者,他們命他離開,是把他當作自己不需要、也沒有任何必要求助的那一位。世界是他們所選擇、所接受,並自以為因之有福的分;只要擁有世界,他們便能沒有上帝而生活。上帝必公正地對那些曾吩咐他離開的人說“離開”(馬太福音 25:41);他如今照他們的話待他們,也是公正的。#
[2.]他們懼怕認識上帝、他的旨意和自己對他的責任:我們不願認識你的道路。那些決意不行上帝道路的人,不願認識這些道路,因為這樣的知識會不斷責備他們的悖逆(約翰福音 3:19)。#
(2.)請看他們怎樣辯駁上帝和宗教(第15節):全能者是誰?受造之物竟如此傲慢地說話,理性的受造之物竟如此荒謬、毫無道理地說話,實在奇怪。吸引並約束我們持守宗教的兩大紐帶,就是責任與利益;如今他們卻試圖把這兩條紐帶一併掙斷。#
[1.]他們不肯相信敬虔是自己的責任:全能者是誰,我們竟要侍奉他?這正像法老(出埃及記 5:2)所說:主是誰,我竟要聽從他的聲音?請注意,第一,他們怎樣輕蔑地談論上帝:全能者是誰?彷彿他只是一個名字、一個毫無意義的符號,或是與他們毫無關係、他們也與他毫無關係的一位。第二,他們怎樣刻薄地談論宗教。他們稱之為服侍,意思卻是艱苦的服役。他們以為,與全能者維持表面上良好的關係難道還不夠嗎?他們竟還必須侍奉他;他們把這看作苦差和勞役。第三,他們怎樣高看自己:“我們竟要侍奉他;我們這些富足、勢力強盛的人,難道還要服在他之下,向他交賬嗎?不,我們是主宰。”(耶利米書 2:31)。#
[2.]他們不肯相信敬虔符合自己的利益:我們若向他禱告,會有什麼益處呢?世人都追求自己能得到的東西,所以智慧的貿易遭人忽視,因為他們以為從中一無所得。侍奉上帝是徒然的(瑪拉基書 3:13、14)。 禱告不能償還債務,也不能為兒女預備產業;甚至認真敬虔也許會妨礙人的升遷,使人遭受損失;但那又怎樣呢?難道只有今世的財富和尊榮才可稱為收益嗎?我們若得到上帝的恩寵以及屬靈、永恆的福分,就沒有理由抱怨自己因宗教而受損失。但我們若沒有從禱告得益,那是我們自己的過錯(以賽亞書 58:3、4),是因為我們妄求(雅各書 4:3)。 宗教本身並非虛空之事;它對我們若是虛空的,我們就該歸咎於自己,因為我們只停留在它的外表(雅各書 1:26)。#
III.他顯明他們在此事上的愚昧,並徹底否認自己與他們有任何同謀(第19節):看哪,他們的福樂並不在自己手中;也就是說,他們並非離開上帝而得到福樂,因此他們如此輕視上帝,實在忘恩負義。使他們得到這些財富的,並不是自己的力量,也不是自己手中的能力;所以他們應當記念把財富賜給他們的上帝。他們若沒有上帝,也不能保住財富;所以他們失去自己在上帝裡面的權益,又吩咐上帝離開他們,實在極不明智。有人對此作如下解釋:“他們的福樂都積存在糧倉和錢袋裡,卻不在他們手中,不能用來善待別人;既是如此,這福樂對他們究竟有什麼益處呢?”約伯說:“因此,惡人的計謀離我甚遠。我絕不與他們同心,絕不照他們所說的說、照他們所做的做,也絕不以他們為自己的尺度。他們的道路雖是愚昧,後人卻贊同他們的話(詩篇 49:13);但我所知道的更美好,絕不會遵行他們的計謀。”#
惡人必受的刑罰;上帝的主權(主前1520年)
17惡人的燈何嘗熄滅?患難何嘗臨到他們呢? 神何嘗發怒,向他們分散災禍呢?18他們何嘗像風前的碎秸,如暴風颳去的糠秕呢?19你們說: 神為惡人的兒女積蓄罪孽;我說: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20願他親眼看見自己敗亡,親自飲全能者的忿怒。21他的歲月既盡,他還顧他本家嗎?22 神既審判那在高位的,誰能將知識教訓他呢?23有人至死身體強壯,盡得平靖安逸;24他的奶桶充滿,他的骨髓滋潤。25有人至死心中痛苦,終身未嘗福樂的滋味;26他們一樣躺臥在塵土中,都被蟲子遮蓋。
約伯已經詳盡地描述了惡人的興盛;現在,在這些經文中,
I.他以此反駁朋友們所主張的觀點,就是惡人在今生必然滅亡。“請告訴我,你們有多少次看見惡人的燈熄滅?難道你們不是同樣常常看見它一直燃燒到燈芯根部,最終自行熄滅嗎(第17節)? 你們有多少次看見他們的毀滅臨到他們,或看見上帝在怒中把憂愁分派給他們?難道你們不是同樣常常看見他們的歡樂和興盛一直延續到最後嗎?”惡名昭彰的罪人在顯赫中度盡一生的事例,或許與他們在悲慘中結束一生的事例一樣多。這一觀察足以使他們反對約伯的論據失效,也足以顯明,不能根據人的外在處境對其品格作出確定的判斷。#
II.他說明,這事與上帝的聖潔和公義並不矛盾。惡人雖終生如此興盛,我們卻不可因此以為上帝會永遠任憑他們的惡得不到懲罰。絕非如此。#
1.即使他們如此興盛時,也像暴風前的碎秸和糠秕一樣(第18節)。 他們輕浮而毫無價值,在上帝或智慧良善之人眼中都算不得什麼。他們已經預備遭受毀滅,並且不斷暴露在毀滅之下;即使處於顯赫和權勢的頂峰,他們與滅亡之間也不過一步之遙。#
2.他們雖在富足中度過一生,上帝卻為他們的兒女積存他們的罪孽(第19節),並要在他們死後向其後裔追討。欺壓人的為兒女積存財物,要使他們成為體面人;上帝卻為他們積存父輩的罪孽,要使他們成為乞丐。他把父輩的罪精確記賬,封存在自己的府庫中(申命記 32:34);那些附有咒詛的財富既作為資產落在兒女手中,他便公正地懲罰他們。#
3.他們在今世雖興盛,卻必在另一個世界受審算。上帝最終必照他的行為報應他(第19節),儘管針對他惡行的判決沒有迅速執行。他現在或許不會因將來的震怒而懼怕,反而以平安的希望自我奉承,以為自己即使繼續作惡,也必享平安;但到了上帝公義審判顯明的日子,他必被迫親身感受這震怒。他必知道(第20節):他的眼睛必看見自己不肯受勸相信的毀滅。他們不肯看見,卻終必看見(以賽亞書 26:11)。 那些故意閉眼不看上帝恩典的人,眼睛必睜開,看見他的毀滅。他必喝全能者的震怒;那必成為他杯中的分。請比較 詩篇 11:6 與 啟示錄 14:10 . 沉淪罪人的悲慘在這裡雖只用寥寥數語說明,這些話卻極其可怕。他們伏在全能上帝的震怒之下;上帝在毀滅他們時既顯明自己的震怒,也彰顯自己的能力。他在另一個世界若是這樣的處境,那麼今世的興盛對他有什麼益處呢?身後的家與他還有什麼樂趣呢(第21節)? 我們的救主已經讓我們知道,地獄裡的財主從身後的家得到何等微小的樂趣;當他回想自己一生所享的美物時,那記憶不僅不能使他的舌頭涼快,反而大大加增他的痛苦。他還因憂慮而痛苦,惟恐自己留在家中的五個弟兄也跟隨他來到那受折磨之處(路加福音 16:25–28)。 失喪自己靈魂的人從世界所得的利益,幫助竟是如此之小。#
III.他把護理在這個惡人與另一個惡人之間造成的差異,歸於上帝的智慧和主權(第22節):豈有人妄稱能將知識教導上帝嗎?我們膽敢審問上帝的作為,或責怪他的行事嗎?我們豈可擅自告訴上帝應當怎樣治理世界,應當寬容哪個罪人、懲罰哪個罪人嗎?他既有權柄,也有能力審判那些居高位的。天上的天使、地上的君王和官長,都必須向上帝交賬,也必須從他領受自己的判決。他管理他們,照自己所喜悅的使用他們。既是如此,他豈要向我們交賬,或從我們領受勸告嗎?他是全地的審判者,因此他無疑必行公義(創世記 18:25;羅馬書 3:6);他護理中的作為雖看似彼此矛盾,卻能使它們不僅彼此協調,而且共同成就自己的旨意。一個惡人在痛苦悲慘中死亡,另一個並非如此;但他們最終都要在地獄相遇,這差異十分微小。他以另一個微小的差異來說明這事:一個人忽然死亡,另一個人緩慢死亡,但二人很快都要在墳墓相遇。今世與永恆之間的差距如此廣大,以致地獄若最終是每個罪人的分,那麼一人歌唱著到那裡去,另一人嘆息著到那裡去,並沒有多少區別。請看:#
1.人死時的情形何等多樣。我們說,人進入世界只有一條路,離開世界卻有許多條路。然而,有些人經由迅速輕鬆的生產而出生,另一些人則經由艱難漫長的生產而出生;同樣,死亡對有些人遠比對另一些人可怕。身體的死亡既是靈魂出生進入另一個世界,臨終的劇痛便可恰當地比作生產的陣痛。請注意其中的差別。#
(1.)有人忽然死亡;他精力充沛,未因年老或疾病衰弱(第23節),全然安逸平靜,毫不覺得死亡正在接近,也絲毫不懼怕死亡。相反,因為他的胸脯滿有奶汁,骨髓滋潤(第24節),也就是說,他健康強壯,體質良好(像一頭肥壯、狀況良好的奶牛),便只想著自己還會在歡樂享受中活許多年。他似乎如此有望存活,卻被死亡的擊打一瞬間剪除。注意,人精力正盛、健康達到頂峰時被死亡帶走,是常有的事;那時他們最不料想到死亡,以為自己最有能力抵禦死亡,甚至準備不但把死亡推到遠處,而且向死亡挑戰。因此,我們絕不可自以為安穩;因為我們知道許多人在同一個星期,甚至同一天、同一小時,也許就在同一分鐘內,尚且健康,轉眼便死了。因此,我們應當時刻預備妥當。#
(2.)另有人緩慢地死亡,死前經歷許多痛苦和悲慘(第25節);他心中苦毒,正如可憐的約伯此時一樣。他從來不能享受飲食之樂;由於疾病、年老或心中的憂愁,他對食物既無胃口,也嘗不出滋味。那些身體健康、總能享受飲食之樂的人,有何等充分的理由感恩!那些只是偶爾不能如此進食的人,聽說許多人從來不能如此,又有什麼理由抱怨呢!#
2.這種差別在墳墓中何等無法分辨。正如富人和窮人一樣,健康的人和不健康的人也在那裡相遇(第26節):他們都同樣躺臥在塵土中,蟲子必遮蓋他們,甘甜地以他們為食。因此,一個惡人即使死在宮殿,另一個死在地牢,他們仍會在死人和被定罪之人的會中相遇;那不死的蟲和不滅的火,對他們也必相同。這使那些差異變得微不足道,不值得我們為之困惑。#
惡人的刑罰(主前1520年)
27我知道你們的意思,並誣害我的計謀。28你們說:霸者的房屋在哪裡?惡人住過的帳棚在哪裡?29你們豈沒有詢問過路的人嗎?不知道他們所引的證據嗎?30就是惡人在禍患的日子得存留,在發怒的日子得逃脫。31他所行的,有誰當面給他說明?他所做的,有誰報應他呢?32然而他要被抬到塋地;並有人看守墳墓。33他要以谷中的土塊為甘甜;在他以先去的無數,在他以後去的更多。34你們對答的話中既都錯謬,怎麼徒然安慰我呢?
在這些經文中,
I.約伯反對朋友們仍然堅持的意見。他看出,他們認為惡人必定落入約伯如今所遭遇的這種顯而易見、引人注目的毀滅,而且只有惡人才會如此;他們正是根據這個原則把約伯定為惡人。約伯說:“我知道你們的意念”(第27節);“我知道你們不會贊同我,因為你們的判斷受到你們對我的怨恨和偏見影響,已經染上了色彩、產生了偏差;我也知道你們冤枉我,設謀損害我的安慰和名譽。這樣的人怎能信服呢?”約伯的朋友們聽完他論惡人興盛的話,隨時準備回答說:“王侯的家在哪裡(第28節)? 約伯的家,或他長子的家,就是他兒女宴飲的那座房子,在哪裡?你們考察一下約伯家宅和家人的遭遇,然後再問:惡人的住處在哪裡?把兩者加以比較,你們很快就會看出,約伯的家與暴君和欺壓者的家處境相同。因此,你們可以斷定,他無疑就是這樣的人。”#
II.他提出自己相反的判斷,並訴諸全人類的看法和觀察作為證明。他深信自己正確,甚至願意把這案件交給下一個經過的人判斷(第29節):“你們豈沒有詢問過路的人——任何不偏不倚的人、任何願意回答你們的人嗎?我不像以利法那樣說(第5章第1節),你要轉向哪一位聖者;我卻問,你們要轉向哪一位世人呢?無論轉向誰,你們都會發現,所有人的看法都與我相同,就是罪人的刑罰主要是為另一個世界而設,不是為這個世界而設;這也符合亞當七世孫以諾的預言(猶大書 1:14)。 你們豈不認識這項真理的證據嗎?凡對上帝在今世向人類施行的護理有所觀察的人,都能把這樣的證據提供給你們。”現在,#
1.約伯在這裡斷言什麼呢?有兩件事:#
(1.)不悔改的罪人必定會在來世受刑罰,而且通常他們的刑罰會推遲到那時。#
(2.)因此,如果他們在今世極其興旺,並且沒有落在神忿怒的任何明顯記號之下,我們不應以為奇怪。他們如今之所以蒙寬容,是因為他們將來要受刑罰;作孽之人之所以發旺,是為了使他們永遠滅亡(詩篇 92:7)。 這裡所設想的罪人,#
[1.]活著時大有權勢,以致他不僅是活人之地那些強者所懼怕的(以西結書 32:27),也是智慧人和善人所懼怕的;他使他們如此畏懼,竟無人敢當面指出他的行徑(第31節)。 無人敢冒昧責備他,把他道路的邪惡以及那道路最終的結局告訴他;因此,他安然無懼地犯罪,也無人使他知道羞恥或懼怕。愚昧人的興旺毀滅他們,因為這使他們(按自己的看法)以為自己不受責備;而這些責備原可使他們悔改,惟有悔改才能防止他們滅亡。那些被任憑留在罪中的人,已被標定要滅亡(何西阿書 4:17)。 況且,若無人敢當面指出他的行徑,就更無人敢照他所行的報應他,使他退還以不義手段所得之物。他是那些衝破律法蛛網的大蒼蠅之一;那蛛網只能網住小蒼蠅。這使罪人在犯罪的道路上更加膽大,因為他們能威嚇公義,使公義不敢過問他們。然而有一天將要來到:那些如今不肯聽人指出自己過錯的人,那時必被告知自己的過錯;那些不願在此時有人當面指出其道路、使他們知罪的人,那時他們的罪必在他們面前一一陳列,他們的道路也必被當面指出,使他們永遠蒙羞;那些不肯償還自己所行之惡的人,也必照他們所行的受報應。#
[2.]死時並以極大的排場和盛況安葬(第32、33節)。 這是無法避免的;他必定要死,因為這是眾人的定分;但人所能想到的一切都會被用來消除死亡帶來的羞辱。第一,他將有一場盛大的葬禮:任何人竟因盼望這事而自豪,實在可憐;然而對有些人來說,這卻算是一件大事。好吧,他將被隆重地送到墳墓,周圍有司禮官的一切禮儀,以及他的朋友那時所能向他遺體表達的一切敬意。財主死了,並且被埋葬了,但經文沒有提到窮人的安葬(路加福音 16:22)。 第二,他的墓上將豎立一座宏偉的紀念碑。他將長留在墳墓裡,上面刻著 Hic jacet:“此處安息”,並有一篇長長的頌詞。這裡所指的或許是對他的遺體進行防腐處理,使其得以保存;古時埃及人曾以此向他們中的大人物表示尊榮。他將在墳墓中守候(原文用詞如此),獨自而安靜地住在那裡,如同守望者在自己的樓臺中。第三,谷中的土塊對他將是甘甜的;人會盡其所能,用濃郁的香料除去墳墓的惡臭,也用燈火驅除墳墓的黑暗;前面“在墳墓中守候”這句話所指的或許正是此事。但這一切全是徒然可笑的;光對一個死人有什麼用?香氣對他又有什麼用?第四,為減輕死亡的羞辱,人會聲稱死亡是眾人共同的定分:他不過是向命運屈服;正如他以前已有無數人走過,人人也都必跟隨他而去。要注意,死亡是全地之人的道路;當我們將要穿過那幽暗的山谷時,必須思想:#
1.在我們以前已有無數人走過;這是一條已經有人走出來的路,這可以幫助減輕它所帶來的恐懼。死亡就是 ire ad plures:到絕大多數人那裡去。#
2.人人都必跟隨我們而來。前面既有一條清楚的路徑,後面也有一列長長的隊伍;我們既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經過那幽暗入口的人。各人都必須按自己的次序前去,就是按神所指定的次序。#
這是約伯對瑣法講論的回應。在這裡,他不像先前的講論那樣多多訴說自己的苦難(因為他發現,他的朋友們絲毫沒有因他的訴苦而受感動來憐憫他),而是更切近他與他們之間所爭論的普遍問題:外在的興盛及其延續,是否是真教會及其真正成員的標誌,以致一個人的興盛一旦敗落,就足以證明他是偽善之人,即使沒有顯出其他不利於他的證據;他們肯定這一點,約伯卻加以否認。
I.他在這裡的開場白,旨在打動他們的感情,好使他們留心聽他(第1–6節)。#
II.他的講論旨在使他們的判斷信服,並糾正他們的錯誤。他承認,上帝有時確實彷彿把惡人用鎖鏈懸掛起來,in terrorem:使別人恐懼,藉著今生某種顯而易見、引人注目的審判警戒他人;但他否認上帝總是如此行。不僅如此,他還主張,上帝通常以不同的方式行事,甚至容許罪人中最惡劣的人一生興盛,離世時身上也沒有任何上帝震怒的明顯記號。#
1.他描述惡人的極大興盛(第7–13節)。#
2.他顯明他們極大的不虔;他們因自己的興盛而在其中剛硬(第14–16節)。#
3.他預言他們最終必滅亡,但那是在長久寬限之後(第17–21節)。#
4.他指出上帝護理之道對待世人,甚至對待惡人,也有極大的差異(第22–26節)。#
5.他顯明惡人的滅亡是留待另一個世界的,而且他們在今世往往一直逃脫到最後(第27節, to the end),從而推翻了他們嚴厲論斷他的根據;在這件事上,約伯顯然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