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伯記 35

約伯仍然沉默不語,以利戶便乘勢繼續責備;在這裡,他第三次著手向約伯表明,他說錯了話,應當收回。他在這裡指責約伯說了三句不當的話,並分別予以回答:

I.約伯曾把宗教敬虔說成一件無關緊要、毫無益處的事,彷彿神吩咐人敬虔是為了他自己,而不是為了我們;以利戶證明事實恰恰相反(第1–8節)#

II.約伯曾埋怨神對受壓迫者的呼求充耳不聞;以利戶在這裡針對這一指控為神辯白(第9–13節)#

III.約伯因神遲遲不重新施恩給他,便對神恩惠的重臨感到絕望;但以利戶向他指出了延遲的真正原因(第14–16節)#

以利戶的陳詞(主前1520年)

約伯記 35:1–8和合本(神版)
1以利戶又說:2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 神的公義,3才說這與我有什麼益處?我不犯罪比犯罪有什麼好處呢?4我要回答你和在你這裡的朋友。5你要向天觀看,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6你若犯罪,能使 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 神受何損呢?7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他什麼呢?他從你手裡還接受什麼呢?8你的過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

這裡記載了:

I.以利戶指責約伯所說的不當之言(第2、3節)為了證明這些話不當,他訴諸約伯本人和他自己冷靜的思想,叫他反省:你以為這樣說是正確的嗎?這表明以利戶確信他現在所作的責備是公正的,因為他甚至可以把對此事的判斷交給約伯本人。凡有真理和公正在自己一方的人,遲早也會得到每個人良心的支持。這也表明他對約伯有好的看法,認為約伯心裡所想的比口中所說的好;雖然約伯說錯了話,但當他覺察自己的錯誤時,便不會堅持到底。我們若在急躁中說了不正確的話,就應當承認,經過再次思考,我們已經確信那話是錯的。以利戶在這裡因兩件事責備約伯:#

1.因他稱自己為義,過於稱神為義;這正是起初激怒以利戶的事(第32章第2節)。「實際上,你等於說:我的義勝過神的義」,就是說,「我為神所做的,比他為我所做的更多;因此,等到雙方賬目結算時,他反倒會成為欠我債的。」這彷彿是約伯認為,自己的服侍所得的報償少於應得的,而自己的罪所受的懲罰卻超過應受的;任何人心裡懷著這種想法,尤其把它說出來,都是極其不公正、極其邪惡的。當約伯如此堅持自己的純正,又如此強調神待他的嚴厲時,實際上他等於說:我的義勝過神的義;然而,無論我們多麼良善,無論我們的苦難多麼深重,我們都可被指為不義,神卻不可。#

2.因他既受了這些苦,便否認宗教敬虔所帶來的益處和好處:我若從罪中得潔淨,又有什麼益處呢(第3節)?這是從第9章第30、31節推論出來的。即使我把雙手洗得再潔淨,我又能因此好到哪裡去呢?你仍要把我浸在坑裡。又見第10章第15節:我若作惡,便有禍了;但我若為義,結果也完全一樣。詩人把自己的苦難與惡人的亨通相比較時,也曾受試探說:我實在徒然潔淨了自己的心(詩篇 73:13)。如果約伯也這樣說,那麼實際上他便等於說:我的義勝過神的義(第9節);因為他若沒有從自己的宗教敬虔得到什麼,神欠他的人情便多於他欠神的。然而,這樣的指責雖然似乎有些根據,卻不宜把這些話歸到約伯身上,因為約伯自己曾把這些話說成亨通惡人的邪惡言語(第21章第15節,若向他禱告,我們能有什麼益處呢?),並且隨即否認自己贊同這些話。惡人的計謀離我甚遠(第21章第16節)。把一種觀點所產生、而持此觀點的人又明確否認的後果強加在他們身上,並不是公平的辯論方式。#

II.以利戶對此作出的妥善回答(第4節)「我要負責回答你,也回答與你一同的同伴」,就是說,「回答所有贊同你的話、準備為你這些話辯護的人,以及所有與你說同樣話的人:我有話可以使他們全都啞口無言。」為了做到這一點,他再次採用自己從前的準則(第33章第12節),就是神比人大。這項真理若得到恰當運用,便可發揮許多良好作用,尤其可以證明神不欠任何人的債。最偉大的人也可能欠最卑微之人的債;但神與人之間有無限的差距,偉大的神絕不可能從人那裡得到任何益處,因此也不能認為他對人負有任何義務;因為即使他因自己的旨意和應許而負有義務,那也只是對他自己負有義務。這是一項無人能夠接受的挑戰(羅馬書 11:35):誰先給了神什麼,就讓他證明,神也必償還他。既然我們所服侍的神並不從我們的宗教敬虔中獲益,我們為什麼還要像約伯似乎所做的那樣,要求自己從宗教敬虔中獲益,彷彿這是理當償還的債呢?#

1.以利戶無須證明神高於人;這是眾人都承認的;但他努力藉著諸天和雲彩之高這一眼睛可見的證明,使約伯和我們都深切感受到這一點(第5節)。它們遠高於我們,而神又遠高於它們;這樣看來,他豈不是遠在我們的罪和我們的服侍所能觸及的範圍之外嗎!你要仰望諸天,察看雲彩。神造人,使他直立,並吩咐他仰望天空;又叫他舉目望天。拜偶像的人舉目仰望,敬拜天上的萬象,就是太陽、月亮和眾星;但我們必須舉目望天,敬拜這些萬象的主。它們比我們高,神卻無限地高過它們。他的榮耀高過諸天(詩篇 8:1),有關他的知識比天還高(第11章第8節)。#

2.但他由此推斷,我們所做的任何事,無論從哪一方面來說,都不能影響神。#

(1.)他承認,我們所做的事可能使人受益,也可能使人受損(第8節)你的邪惡或許能傷害一個像你一樣的人,可能使他在外在事務上遭受患難。惡人可能傷害、搶奪或誹謗鄰舍,也可能引誘他犯罪,從而損害他的靈魂。你的義、你的公正、你的仁愛、你的智慧、你的敬虔,或許能使世人得益處。我們的善行臨到地上的聖民(詩篇 16:3)。對於與我們一樣的人,我們既有能力傷害他們,也有能力向他們施恩;在這兩種事情上,統管萬有的主和審判者都會親自過問:他要獎賞善待同為受造之物和同為臣民之人的人,也要懲罰傷害他們的人。但是,#

(2.)他完全否認神會因任何人,甚至因世上最偉大之人所做或所能做的事,而真正受到損害或得到益處。#

[1.]最惡劣罪人的罪不能給他造成損害(第6節)「你若故意犯罪,蓄意懷著惡意,狂妄地敵擋他;甚至你的過犯增多,犯罪行為無論重複多少次,你究竟能對他造成什麼呢?」這是對屬肉體之心的挑戰,任憑最膽大妄為的罪人竭盡所能去作惡。神最惡劣的仇敵也無力給他造成任何真正的損害,這充分彰顯了神的偉大和榮耀。罪之所以被稱為敵擋神,是因為罪人的意圖如此,神也如此看待,並且罪確實損害了他的尊榮;然而,罪並不能真正對他造成什麼。罪人的惡意是無能為力的惡意:它不能毀滅神的本體或完全,不能把他從權能和統治的寶座上推翻,不能擾亂他的平安和安息,不能挫敗他的謀略和計劃,也不能貶損他本質上的榮耀。因此,約伯說「我從罪中得潔淨有什麼益處呢?」這話是不當的。神並不從他的改正中得益;若連他自己也不得益,又有誰會得益呢?#

[2.]最優秀聖徒的服侍也不能使他得益(第7節)你若為義,能給他什麼呢?他不需要我們的服侍;即使他需要有人完成某項工作,他也有比我們的手更好的手可供差遣。我們的宗教敬虔絲毫不能增添他的福樂。他非但不欠我們人情,反而是我們欠他的人情,因為是他使我們成為義,又接納我們的義;因此,我們不能向他索取什麼,即使沒有得到所期望的,也沒有理由抱怨,反倒應當感謝,因為我們所得的比自己配得的更好。#

約伯記 35:9–13和合本(神版)
9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便求救,10卻無人說:造我的 神在哪裡?他使人夜間歌唱,11教訓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使我們有聰明勝於空中的飛鳥。12他們在那裡,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13虛妄的呼求, 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

以利戶在這裡回答約伯所說的另一句話;他認為這句話大大損害了神的公正和良善,因此不可不加以評說。請注意:

I.約伯所抱怨的是什麼;就是神不理會受壓迫者向壓迫他們之人發出的呼求(第9節)「因壓迫眾多,驕傲的暴君使窮苦之人遭遇許多艱難,又野蠻地對待他們,以致受壓迫的人呼求;但這毫無用處:神並未顯現出來為他們伸冤。他們因強者的膀臂重重壓在身上,便不斷哀號,不住呼求。」這似乎是指約伯所說的那些話(第24章第12節):城裡有人呻吟,受傷之人的靈魂向壓迫者哀號,神卻不以他們為愚妄,並不因此與他們算賬。約伯不明白這件事該如何解釋,也不知道怎樣使它與神和他統治的公正相協調。既有一位公義的神,他怎會如此遲緩地垂聽,如此遲緩地察看呢?#

II.以利戶如何解決這個難題。如果受壓迫者的呼求沒有蒙垂聽,錯不在神;他隨時願意垂聽並幫助他們。錯在他們自己;他們祈求卻得不著,是因為他們妄求(雅各書 4:3)。他們因強者的膀臂而呼求,但那是抱怨的呼聲、哀號的呼聲,並不是悔改禱告的呼聲;那是本性和情慾的呼聲,並不是恩典的呼聲(參看何西阿書 7:14), ,:他們在床上哀號時,並沒有誠心呼求我。那麼,我們怎能期待他們得到回答和解救呢?#

1.他們在苦難中並不尋求神,也不求認識他(第10節)然而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裡?苦難臨到,是為了引導並催促我們及早尋求神(詩篇 88:34)。然而,許多在嚴重壓迫下呻吟的人從不思想神,也不留意自己患難中他的手;他們若這樣做,便會更有忍耐地承受患難,也會從中得到更多益處。在眾多遭受苦難和壓迫的人當中,很少有人得到他們本可從苦難中得到的益處。苦難本應驅使他們歸向神,但實際情況卻是何等少見!看到人類貧窮困苦的群體中如此缺少宗教敬虔,實在令人悲嘆。人人都抱怨自己的患難,卻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裡?就是說,無人為自己的罪悔改,無人歸向那擊打他們的神,無人尋求神的面和恩惠,也無人尋求神里面足以抵消外在苦難的安慰。他們全然被自己處境的悲慘佔據,彷彿這悲慘處境可以成為他們在世上過著沒有神之生活的藉口;然而,這處境本應促使他們更加緊緊依靠神。請注意:#

(1.)神是我們的創造者,是賜給我們生命的主;從這一身份來說,我們理當留意並記念他(傳道書 12:1)「神,我的諸位創造者」中的「創造者」使用複數形式;有些人認為,這即使不是明確指出,至少也是暗示在神性統一之中的三個位格。讓我們造人。#

(2.)因此,尋求他是我們的本分。他在哪裡,使我們可以向他致敬,承認我們倚靠他,也承認我們對他所負的義務?他在哪裡,使我們可以向他求維持和保護,從他領受律法,並在他的恩惠中尋求幸福,因為我們是從他的權能領受生命的?#

(3.)世人如此少尋求他,實在令人悲嘆。人人都在問:歡樂在哪裡?財富在哪裡?好買賣在哪裡?卻無人問:造我的神在哪裡?#

2.他們不留意自己在苦難之中和苦難之下仍然享有的恩慈,也不為此感恩,因此不能期待神救他們脫離苦難。#

(1.)他在我們外在患難之下為我們預備內在的安慰和喜樂;我們應當善用這些,並等候他按自己的時候除去我們的患難:他使人在夜間歌唱;就是說,無論我們的處境多麼黑暗、悲傷和憂鬱,在神里面,在他的護理和應許中,都有足以不但扶持我們,而且使我們充滿喜樂和安慰的事,使我們能夠凡事謝恩,甚至在患難中歡喜。當我們只專注於自己所受的苦難,卻忽視神為我們積存的安慰時,神拒絕我們的禱告也是公正的。#

(2.)他為我們保全理性和悟性的運用(第11節)他教導我們勝過地上的走獸;就是說,他賦予我們比走獸更高貴的能力和才幹,使我們今生直到永遠都能享有更卓越的樂趣,從事更卓越的活動。這裡提到這一點,#

[1.]是為了向我們提供感恩的理由,即使在最沉重的苦難重擔之下也是如此。無論我們失去了什麼,我們不朽的靈魂仍為我們所保全;這珍寶比全世界更貴重,即使殺害身體的人也不能傷害它。如果苦難尚未嚴重到擾亂我們靈魂各項機能的運用,而我們仍能運用理性,良心也有平安,那麼無論其他方面的災禍多麼緊迫,我們都有充分理由感恩。#

[2.]也是為了說明,我們在苦難之下為何應當尋求造我們的神,並向他尋求幫助。理性最大的優越之處,就是使我們能夠有宗教敬虔;我們所受的教導勝過走獸和飛鳥,尤其就在這一方面。它們在尋找食物、藥物和棲身之處時,具有奇妙的本能和敏銳;但其中沒有一個能夠尋問:造我的神在哪裡?人們曾在獸類中觀察到某些近似邏輯、哲學和政治的事,卻從未觀察到任何神學或宗教敬虔;這些是人所獨有的。因此,如果受壓迫的人只是因強者的膀臂而呼求,卻不仰望神,他們所做的便不超過野獸,因為野獸受傷時也會哀叫;他們也忘記了那使他們遠高於野獸的教導和智慧。神解救獸類,因為它們按照自己能力所及,以最好的方式向他呼求,第38章第41節(詩篇 104:21);然而,人既能尋求神為自己的創造者,卻仍只像野獸一樣向他呼叫,又有什麼理由期待解救呢?#

3.他們在苦難之下仍然驕傲,並未謙卑下來;這些苦難原是為治死他們的驕傲,使驕傲向他們隱藏而臨到的(第12節):他們在那裡呼求;他們在那裡躺著,大聲斥責壓迫他們的人,使周圍眾人的耳朵都充滿他們的抱怨,甚至不惜指責神自己和他的護理;卻無人回答。神不為他們施行拯救,或許人也不十分理會他們;這是為什麼呢?這是因惡人的驕傲;他們是惡人;他們心裡注重罪孽,因此神不垂聽他們的禱告(詩篇 66:18;以賽亞書 1:15)。神不垂聽這樣的罪人。他們或許因自己的邪惡使自己陷入患難;他們是魔鬼的窮人;既是這樣,誰能憐憫他們呢?但事情還不止於此:他們仍然驕傲,因此不尋求神(詩篇 10:4);即使他們確實向他呼求,他也因此不回答,因為他只垂聽謙卑人的願望(詩篇 10:17);他藉著護理解救的,是那些他先借著恩典預備好、使之適合蒙解救的人。如果在使人謙卑的苦難之下,我們的心仍不謙卑,驕傲仍未被治死,我們便尚未適合蒙解救。因此,事情十分清楚:如果我們呼求神除去自己所受的壓迫和苦難,而它們沒有被除去,其原因並不是主的手縮短了,也不是他的耳朵發沉了,而是苦難尚未完成它的工作;我們還沒有充分謙卑下來,因此苦難仍然持續,我們只能歸咎於自己。#

4.他們向神懇求時並不真誠、正直,也不是發自內心,因此他不垂聽,也不回答他們(第13節)神必不垂聽虛妄,就是不垂聽虛偽的禱告;這種禱告出自詭詐的嘴唇,乃是虛妄的禱告。認為鑑察人心、要求人內裡誠實的神會垂聽這種禱告,本身就是虛妄。#

約伯記 35:14–16和合本(神版)
14何況你說,你不得見他;你的案件在他面前,你等候他吧。15但如今因他未曾發怒降罰,也不甚理會狂傲,16所以約伯開口說虛妄的話,多發無知識的言語。

這裡有:

I.約伯所說的另一句不當之言,以利戶因此責備他(第14節)你說你不能看見他;就是說,1.「你抱怨自己不明白他嚴厲對待你的意義,也不能辨明其中的意圖和目的」(第23章第8、9節)。並且,2.「你對再次看見他施恩給你、再次看見更美好的日子感到絕望,準備認定一切都已經永遠失去」;正如希西家所說(以賽亞書 38:11):我必不得見主。我們在順境中,容易以為自己的山永不降低;同樣,我們在逆境中,也容易以為自己的谷永不填滿;無論在哪一種情形下,我們都認定明天必定仍像今天一樣。這就像天氣晴朗或惡劣時,便以為天氣會永遠如此;或認為漲潮會永遠上漲,退潮會永遠退落一樣荒謬。#

II.以利戶對約伯所說這句絕望之言作出的回答如下:#

1.當約伯仰望神時,他沒有正當理由如此絕望地說話:審判在他面前;就是說,「他知道自己必須做什麼,並要以無限的智慧和公正成就一切;完整的護理計劃和模式都在他面前,他知道自己要做什麼,我們卻不知道,因此我們不明白他所做的事。在他面前有一個審判的日子;到那時,護理中一切看似混亂的事都會得到糾正,其中隱晦的篇章也會得到解釋。那時你必看明這些幽暗事件的全部意義,也必看見這些悽慘事件最終的結局;那時你必歡喜地見他的面;因此你要信靠他、倚賴他、等候他,並相信結局終必美好。」我們若思想神具有無限的智慧、公義和信實,並且他是施行審判的神(以賽亞書 30:18),就會看見,我們沒有理由因得不到他的解救而絕望,反而有世上一切的理由仰望他,相信解救必在適當的時候,也就是最好的時候來到。#

2.如果約伯尚未看見患難結束,原因就在於他沒有這樣信靠神並等候他(第15節)「因為事情並非如此,因為你沒有這樣信靠他,所以這起初出於慈愛的苦難,如今便摻雜了不悅。現在神在怒中察看你;你竟不能下定決心信靠他,反而對他懷著如此苛刻、疑懼的想法,他對此極為不悅。」我們的苦難中若摻雜任何神的憤怒,只能歸咎於我們自己;這是因為我們在苦難中行為不當;我們與神爭執,煩躁不安、缺乏忍耐,也不信靠神的護理。約伯的情形正是如此。人的愚妄敗壞自己的道路,隨後他的心便向主發怨言(箴言 19:3)然而,以利戶認為,約伯身處極深的困境時,並沒有照著所應當的那樣知道並思想這一點,就是他尚未蒙解救乃是自己的過錯。因此,他斷定約伯徒然開口(第16節),抱怨自己的冤屈並呼求伸冤,或為自己辯護,申明自己的無辜;這一切都是徒然的,因為他沒有信靠神並等候他,也沒有在苦難中適當地尊重他。他已經說了許多話,增添了許多言語,卻全是無知的話,全都毫無用處,因為他沒有在神里面鼓勵自己,也沒有在他面前謙卑自己。如果我們不努力達到神降下苦難的目的,那麼無論向神申訴還是宣告自己無罪,都是徒然的;如果我們不信靠神,祈求解救也是徒然的;因為不信靠神的人不要以為自己會從他那裡得到什麼(雅各書 1:7)或者,這句話可能指約伯所說的一切。以利戶既已指出約伯言論中某些段落的荒謬,便斷定還有許多其他段落同樣是他無知和錯誤的產物。他不像約伯的其他朋友那樣定約伯為假冒為善的人,只指責他犯了摩西所犯的罪,就是在心靈受激動時,嘴唇冒失地說話。我們無論何時這樣做——誰能在言語上不犯錯呢?有人把這事告訴我們,乃是一種恩慈;我們必須像約伯一樣,以忍耐和善意接受,不再重說自己說錯的話,而要把它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