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伯記 27

約伯有時曾抱怨他的朋友,說他們如此急於爭辯,幾乎不容他插一句話:“容我說話”;又說:“惟願你們靜默不言!”但現在看來,他們已氣力耗盡,便留給他餘地,讓他隨意發言。或是他們自己已經確信約伯是對的,或是他們已不指望能使他相信自己錯了;因此,他們拋下武器,放棄了爭論。約伯對他們來說太強了,迫使他們退出戰場;因為真理大有能力,並且必然得勝。約伯所說的(第26章)足以回答比勒達的論述;約伯於是停頓片刻,要看看瑣法是否會再次輪到他發言;但瑣法既不肯開口,約伯便繼續講下去,沒有受到任何打斷或煩擾,把他在這件事上想說的都說了。

I.他首先鄭重聲明自己的正直,以及堅守正直的決心(第2–6節)#

II.他表達了自己對他們所指控之虛偽的懼怕(第7–10節)#

III.他說明惡人雖長期亨通,結局卻是悲慘的,並說明那臨到他們、又遺留給其家族的咒詛(第11–23節)#

約伯聲明自己的真誠(主前1520年)

約伯記 27:1–6和合本(神版)
1約伯接著說:2 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我指著永生的 神起誓:3我的生命尚在我裡面; 神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4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5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6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

約伯在這裡的論述被稱為箴言(mashal),這也是所羅門箴言的名稱,因為這番話莊重而有分量,極有教益,並且他像有權柄的人一樣說話。這個詞源自一個意為統治或掌權的詞;有些人認為,這暗示約伯此時勝過了他的對手,像一個已經挫敗他們的人那樣說話。我們論到一位卓越的傳道人,會說他懂得如何 dominari in concionibus:駕馭他的聽眾。約伯在這裡正是如此。約伯與他的朋友之間已有一場長久的爭論;他們似乎有意使這件事得到折中解決;因此,既然為作憑據而起的誓乃是爭論的終結(希伯來書 6:16),約伯就在這裡用鄭重的誓言支持他為維護自身正直所說的一切,以止息反駁;如果他說話虛假,他願將過錯完全歸在自己身上。請注意:

I.他起誓的形式(第2節):神活著,他奪去了我的公斷。這裡,#

1.他高度尊崇神,稱他為永生的神(意思是永遠活著的永恆之神,生命在他自己裡面),並向他這位獨一且至高的審判者申訴。我們不能指著比他更大的起誓;指著任何別的起誓,都是對他的冒犯。#

2.然而,他說神奪去了他的公斷(就是說,在這場爭論中拒絕為他主持公道,也不顯現出來為他辯護),這話對神很苛刻,也很不合宜;神讓他的患難持續下去,而他的朋友正以這些患難為根據譴責他,這就使他失去了原本盼望早已得到的自明清白的機會。以利戶曾因這話責備他(第34章第5節);因為神所行的一切道路都是公義的,並不奪去任何人的公斷。但由此可見,如果恩惠沒有立刻向我們顯明,我們是多麼容易絕望;我們的心志如此軟弱,又如此迅速地厭倦等候神的時間。他還歸咎於神,說神使他的心愁苦;神不但沒有顯現出來幫助他,反而似乎顯現出來與他為敵,又把如此沉重的苦難加在他身上,使他的人生及其中一切安慰都完全變苦了。我們因自己的急躁使自己的心愁苦,隨後卻抱怨神使它愁苦。然而,請看約伯對自己案件的正當以及自己的神的良善所懷的信心:儘管神似乎向他發怒,眼下似乎與他為敵,他仍能欣然把自己的案件交託給神。#

II.他起誓的內容(第3、4節)#

1.他不說惡言,也不吐詭詐:一般而言,他決不容許自己走說謊的道路;正如在這場辯論中,他始終照自己的真實想法說話,今後也決不因說違背自己想法的話而虧負良心;他決不維護任何自己不信為真的教訓,也不肯定任何自己不信為真的事實;無論真相對他多麼不利,他也不否認真相。他的朋友既指控他是偽善者,如果有人要求他這樣做,他隨時準備起誓回答他們的一切質問。一方面,如果他知道自己有罪,即使得到全世界,他也不肯否認這項指控,而要宣明真相、全部真相,並且只說真相,親自承擔自己虛偽的羞恥。另一方面,他既自覺正直,並不是朋友們所描繪的那種人,就決不背棄自己的正直,也不把自己無辜之事歸罪於自己。他絕不會被迫誣告自己;不,即使遭受他們不公正譴責的酷刑,也不會如此。我們若不可作假見證陷害鄰舍,也同樣不可作假見證陷害自己。#

2.他一生都要堅持這項決心(第3節)只要我的氣息尚在我裡面。我們抵擋罪的決心應當如此恆久,是終身的決心。在可疑和無關緊要的事上,這樣斷然並不穩妥。我們不知道以後可能發現什麼理由而改變心意:神可能向我們啟示目前尚未覺察的事。但在這樣清楚的事上,我們無論怎樣堅決地宣告決不說惡言,都不會過分。這裡也暗含他這樣立志的一個理由:我們的氣息不會永遠留在我們裡面。我們不久就要呼出最後一口氣;因此,只要氣息還在我們裡面,就決不可吐出惡言和詭詐,也不可容許自己說或做任何在氣息離去之時對自己不利的事。我們裡面的氣息稱為神的靈,因為是他將這氣吹入我們裡面;這也是我們不可說惡言的另一個理由。賜我們生命和氣息的是神;所以,只要我們還有氣息,就必須讚美他。#

III.他對誓言的解釋(第5、6節)“我斷不承認自己是偽善者,藉此證明你們對我毫無愛心的譴責是對的;不,直到我死,我也不從自己身上除掉我的純正;我持定我的義,決不放鬆。”#

1.他要始終做一個誠實的人,持守自己的正直,不咒詛神,正如撒但藉著他的妻子催逼他去做的那樣(第2章第9節)。 約伯在這裡想到死亡,也想到為死亡作準備,因此決意永不離棄自己的信仰,儘管他已失去世上的一切。請注意,為死亡所作的最好準備,就是在我們的正直中堅忍到底。“直到我死”,意思是:“即使我因這苦難而死,也不會因此對我的神和我的信仰失去信心。他雖殺我,我仍要信靠他。”#

2.他要始終堅持自己是個誠實的人;他不肯除掉,也不肯放棄自己因正直而有的良心、安慰和聲譽;他決意為此辯護到底。“神知道,我自己的心也知道,我一向存心正直,既不容許自己忽略任何已知的本分,也不容許自己犯任何已知的罪。這就是我的喜樂,沒有人能奪去它;我決不說謊否認自己的正當權利。”正直的人常會遭遇被人譴責、被人定為偽善者的命運;但他們理當勇敢抵擋這樣的譴責,不因這些譴責而灰心,也不因此低看自己;正如使徒所說(希伯來書 13:18):我們在一切事上都有無虧的良心,願意行事為人誠實。#

約伯多次抱怨朋友們的責罵;但他說,我的心必不責備我,意思是:“我決不給自己的心留下責備我的緣由,而要持守無虧的良心;只要我這樣做,我就不容自己的心責備我。”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稱義的是神。當我們給自己的心留下責備緣由時,卻決意不讓它責備我們,這就是冒犯神,因為良心是神的代理者;這也是虧負自己,因為人犯了罪以後,內心能為此責打自己,乃是好事(撒母耳記下 24:10)。 但我們仍持守正直時,決意不讓自己的心責備我們,就是挫敗邪靈的計謀(它誘惑良善的基督徒懷疑自己是否蒙收納為兒女:你若是神的兒子),並與聖善之靈的工作相配合,因為聖靈為他們蒙收納為兒女作見證。

偽善者的景況(主前1520年)

約伯記 27:7–10和合本(神版)
7願我的仇敵如惡人一樣;願那起來攻擊我的,如不義之人一般。8不敬虔的人雖然得利, 神奪取其命的時候還有什麼指望呢?9患難臨到他, 神豈能聽他的呼求?10他豈以全能者為樂,隨時求告 神呢?

約伯鄭重聲明自己因本身的正直而感到滿意之後,為了進一步表明自己的清白,就在這裡表達了他對被發現是偽善者這件事的懼怕。

I.他告訴我們,一想到這事,他是何等驚懼,因為他認為,偽善者和惡人的景況,確實是任何人所能處於的最悲慘景況(第7節):願我的仇敵如惡人一樣。這是一句諺語式的表達,類似(但以理書 4:19)所說:願這夢歸與恨惡你的人。約伯絕非縱容自己行任何惡道,並在其中自我奉承;相反,如果容許他把所能想到的最大禍患加給世上最惡劣的仇敵,他會願那人得到惡人的分,因為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再願更壞的事臨到那人。這並不是說,我們可以合理地願任何人成為惡人,也不是說,一個並非惡人的人應當被當作惡人對待;而是說,我們都應當寧願選擇處於乞丐、亡命之徒、苦役奴,或任何人的景況,也不願處於惡人的景況,即使惡人享有極大的排場和外在的亨通。#

II.他向我們說明其中的理由。#

1.因為偽善者的希望不會得到成全(第8節)偽善者有什麼指望呢?比勒達曾定這種指望為有罪(第8章第13、14節),瑣法也是如此(第11章第20節);約伯在這裡與他們意見一致,也像他們一樣有把握地宣告偽善者的希望必然死亡。這恰當地成為他不肯除掉自己的正直、反要繼續持守它的理由。請注意,思想惡人、尤其是偽善者的悲慘景況,應當促使我們為人正直(因為我們若不正直,就完了,永遠完了),也應當促使我們取得足以安慰自己的正直憑據;因為這件大事若仍懸而未定,我們怎能安心呢?約伯的朋友想使他相信,他一切的指望不過是偽善者的指望(第4章第6節)。 他說:“不,我無論如何也不願愚蠢到在這樣腐朽的根基上建造;因為偽善者有什麼指望呢?”請看這裡:#

(1.)偽善者受了欺騙。他有所得,也有指望;這是他光明的一面。必須承認,他藉著虛偽有所收穫,得了人的稱讚和喝彩,也得了今世的財富。耶戶藉著虛偽得了一個國,法利賽人則得了許多寡婦的房屋。他就在這種收益上建立自己那樣的指望。他發現自己今世的處境良好,便盼望自己在來世的處境也是良好的,並且按自己的道路為自己祝福。#

(2.)偽善者的迷惑被揭開。最終,他會看見自己受了何等可悲的欺騙;因為,#

[1.]神要極其違揹他的意願,取去他的性命。路加福音 12:20 :你的靈魂必要被索回。神以審判者的身份取去他的靈魂,使其受審,並決定它永恆的歸宿。那時,他要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直接受神處置。#

[2.]那時他的指望會怎樣呢?那指望必成為虛空和謊言,對他毫無幫助。他所仰賴的今世財富,必須留在身後(詩篇 49:17)。 他所盼望的來世幸福,也必然得不到。他曾盼望上天堂,卻要可恥地失望;他會以自己外在的信仰告白、特權和行為來申辯,但他一切的申辯都要因輕浮無效而被駁回:離開我吧,我不認識你們。因此,總而言之,可以確定,一個徒具形式的偽善者,連同他一切的收益和一切的指望,在臨死之時必然悲慘。#

2.因為偽善者的禱告不會蒙垂聽(第9節)患難臨到他時,神豈會聽他的呼求呢?不,神不會聽;也不能指望神會聽。如果真實的悔改臨到他,神會聽他的呼求並接納他(以賽亞書 1:18);但他若仍不悔改、毫無改變,就不要以為自己會蒙神恩待。請注意,#

(1.)患難必臨到他,確實必然如此。世上的患難常使那些最確信自己會持續亨通、不受打斷的人措手不及。無論如何,死亡必會臨到,患難也隨之而來;那時,他必須離開世界和世上的一切享樂。大日的審判必會來到;驚恐必使偽善者措手不及(以賽亞書 33:14)#

(2.)那時,他會向神呼求,會禱告,並且懇切禱告。那些在亨通時輕視神的人,或是根本不禱告,或是在禱告中冷淡疏忽;但患難來到時,他們就會向神求助,像真正認真的人一樣呼求。然而,#

(3.)那時神會聽他嗎?在今生的患難中,神已告訴我們,他不會垂聽那些心裡注重罪孽之人的禱告(詩篇 66:19),也不垂聽那些在心中設立偶像之人的禱告(以西結書 14:4),也不垂聽那些轉耳不聽律法之人的禱告(箴言 28:9) 你們去哀求自己所事奉的神吧(士師記 10:14)。 在將來的審判中,可以確定,神不會垂聽那些活在虛偽中、又死在虛偽中的人所發的呼求。他們悽慘的哀號全都無人憐憫。你們遭災難,我就發笑。他們迫切的懇求全要被駁回,他們的申辯也要被拒絕。不可屈撓的公義不會受偏私影響,不可撤銷的判決也不會被收回(參看馬太福音 7:22、23;路加福音 13:26),以及愚拙童女的事例(馬太福音 25:11)#

3.因為偽善者的信仰既無安慰,也不持久(第10節)他豈會以全能者為樂呢?不,他任何時候都不會如此(因為他以世上的利益和肉體的享樂為樂,勝過以神為樂),在患難之時尤其不會。他豈會時常求告神呢?不,在亨通時,他不會求告神,反而輕視神;在逆境中,他不會求告神,反而咒詛神;當他從信仰得不到任何益處,或面臨損失的危險時,他就厭倦自己的信仰。請注意,#

(1.)有些人雖宣稱自己有信仰,卻既不以信仰為樂,也不在其中堅忍;他們把自己的信仰看作任務、苦役和令人厭倦的事,並對此嗤之以鼻;他們利用信仰只是為了應付一時的需要,目的達到後便把它擱置一旁;當求告神成為風尚,或敬虔的激動尚未消退時,他們會求告神,但當他們落入另一群人中間,或那陣熱情過去以後,就不再如此。這些人就是偽善者。#

(2.)偽善者不在信仰中堅忍,是因為他們不以信仰為樂。不以全能者為樂的人,不會時常求告他。我們在信仰中所得的安慰越多,就會越緊密地持守信仰。那些不以神為樂的人,很容易受感官享樂的誘騙,從而被引離自己的信仰;他們也很容易被今生的十字架壓倒,從而被趕離自己的信仰,不能時常求告神。#

惡人的產業(主前1520年)

約伯記 27:11–23和合本(神版)
11 神的作為,我要指教你們;全能者所行的,我也不隱瞞。12你們自己也都見過,為何全然變為虛妄呢?13 神為惡人所定的分,強暴人從全能者所得的報乃是這樣:14倘或他的兒女增多,還是被刀所殺;他的子孫必不得飽食。15他所遺留的人必死而埋葬;他的寡婦也不哀哭。16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預備衣服如泥土;17他只管預備,義人卻要穿上;他的銀子,無辜的人要分取。18他建造房屋如蟲做窩,又如守望者所搭的棚。19他雖富足躺臥,卻不得收殮,轉眼之間就不在了。20驚恐如波濤將他追上;暴風在夜間將他颳去。21東風把他飄去,又刮他離開本處。22 神要向他射箭,並不留情;他恨不得逃脫 神的手。23人要向他拍掌,並要發叱聲,使他離開本處。

約伯的朋友已經看到許多伴隨惡人、尤其是欺壓者而來的苦難和毀滅;爭辯激烈時,約伯也曾以同樣大的把握,多次談到他們的亨通。但現在爭戰的激烈程度幾乎已經過去,他願意承認自己在多大程度上贊同他們,也願說明自己的看法與他們的看法有何分歧。

1.他贊同他們,認為惡人是悲慘的人;神必定會與殘酷的欺壓者算賬,遲早會以某種方式施行公義,向他們報應他們對神的一切冒犯,以及對鄰舍所行的一切虧負。就連這些彼此憤怒爭辯的人也完全一致地認同這項真理,這就充分證實了它。但,#

2.他們的分歧在於此:他們主張,這些罪有應得的審判會立刻而明顯地臨到邪惡的欺壓者;他們終日疼痛勞苦,亨通之時滅命的必臨到他們;他們必不富足,枝子也不青翠;未到日期,他們的毀滅就必完成(以利法如此說;第15章第20、21、29、32節);他們有力的腳步必受狹窄,四面的驚恐必使他們懼怕(比勒達如此說;第18章第7、11節);他自己必吐出財物,並且在極其充足時反陷困境,瑣法如此說(第20章第15、22節)。 約伯卻認為,在許多情形中,審判並不會迅速臨到他們,而是會延遲一段時間。他先前已經說明,報應來得緩慢(第21、24章);現在他要說明,報應雖然緩慢,卻必然且嚴厲地臨到,暫緩執行並不等於赦免。#

I.約伯在這裡著手按真實的情形闡明這件事(第11、12節)我要教導你們。即使那些患病、貧窮,甚至性情乖戾的人所講的是真實而良善的,我們也不可不屑向他們學習。請注意,#

1.他要教導他們什麼:“全能者那裡所有的事”,意思是“神對惡人所定的謀略和旨意;這些事隱藏在他那裡,你們不可倉促判斷;以及他的護理通常怎樣對待他們。”約伯說,這些事我決不隱瞞。神沒有向我們隱瞞的事,我們也不可向那些有責任教導的人隱瞞。顯明的事屬於我們和我們的兒女。#

2.他要怎樣教導他們:借神的手,就是藉著神的力量和幫助。凡承擔教導別人責任的人,都必須仰望神的手來指引他們,開啟他們的耳朵(以賽亞書 50:4),也開啟他們的嘴唇。那些蒙神以大能之手教導的人,最能教導別人(以賽亞書 8:11)#

3.他們有什麼理由學習他將要教導的這些事(第12節)這些事已由他們自己的觀察證實;這一切你們自己都見過(然而,我們已經聽過、見過、知道的事,仍需要有人教導,好使我們完全掌握功課);這些事也會糾正他們對他的判斷;“那麼,你們為何還如此全然虛妄,因我受苦就定我是惡人呢?”真理若得到正確理解和應用,就會醫治那因我們的錯誤而生的心思虛妄。他現在特別要擺在他們面前的,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尤其是欺壓者所得的分(第13節)(比較第20章第29節)。 他們在世上的分可能是財富和升遷,但他們從神所得的分卻是毀滅和苦難。他們或許不受任何地上權勢的控制,但全能者能夠處置他們。#

II.他說明此事的方法,是指出惡人在某些方面可能亨通,但毀滅會在那些方面緊隨著他們;這就是他們的分,這就是他們的產業,也是他們必須承受的。#

1.他們可能因兒女而亨通,但毀滅也隨之而來。他的兒女或許增多(第14節),或得到尊榮(有些人如此解釋);他們人數眾多,又升到尊貴的地位,擁有龐大的產業。屬世的人被說成兒女滿堂(詩篇 17:14),按那裡的旁註,也可說他們的兒女滿有財物。父母希望在兒女身上延續生命,並因他們的升遷而得尊榮。然而,他們留下的兒女越多,使兒女處於的亨通越大,就留下越多、越顯眼的靶子,讓神審判的箭瞄準;這審判就是他的三樣重災:刀劍、饑荒和瘟疫(撒母耳記下 24:13)#

(1.)他們中有些人要死於刀劍,或許是戰爭的刀劍(他們教養兒女靠刀劍生活,正如以掃,創世記 27:40 ;這樣生活的人通常遲早也死於刀劍),或是因犯罪而死於司法的刀劍,或是因產業而死於兇手的刀劍。#

(2.)他們中另一些人要死於饑荒(第14節)他的後裔必不得飽食。他以為自己已經為他們確保了龐大的產業,但他們可能淪入貧困,甚至得不到維持生命所必需的供應,至少不能舒適地生活。他們會窮乏到得不到足夠的必需食物;他們也會如此貪婪或不知足,以致所得的不能使他們滿足,因為數量不如過去那麼多,或不如過去所慣用的那麼精美。你們吃,卻不得飽足(哈該書 1:6)#

(3.)所剩下的人必被死亡埋葬,就是死於瘟疫;瘟疫被稱為死亡(啟示錄 6:8)他們一死,就會被人私下匆匆埋葬,沒有任何隆重儀式,像埋葬驢一樣;甚至他們的寡婦也不哀哭,因為她們連穿喪服的資財都沒有。或者,這表示這些惡人生前不受歡迎,死後也無人哀悼,甚至他們的寡婦也會因擺脫了他們而自覺有福。#

2.他們可能在財產上亨通,但毀滅也隨著財產而來(第16–18節)#

(1.)我們姑且設想他們擁有許多錢財、金銀器皿、衣服和傢俱。他們積蓄銀子如塵沙,預備衣服如泥土;身邊有一堆又一堆的衣服,像泥土堆一樣豐富。或者,這暗示他們的衣服如此眾多,甚至成了他們的重擔。他們使厚重的泥土成為自己的重擔(哈巴谷書 2:6) 請看,屬世之人所關心、所經營的是什麼:積蓄屬世的財富。已經很多的還想要更多,直到銀子生鏽、衣服被蟲蛀(雅各書 5:2、3)。 但結果怎樣呢?他自己決不會因此得到益處;死亡會剝去他的一切,死亡會搶奪他;即使他沒有更早遭到搶奪和剝奪,最終也必如此(路加福音 12:20)。 不僅如此,神還要如此安排,使義人穿他的衣服,無辜的人分取他的銀子。#

[1.]義人會得到這些財物,並在彼此之間分配。護理會以某種方式如此安排,使良善的人誠實地得到惡人以不誠實手段取得的財富。罪人的財富為義人積存(箴言 13:22)。 神隨己意處置人的產業,並常使他們所立的遺囑違揹他們自己的意願。那曾被他恨惡、逼迫的義人,要管理他一切勞碌所得,並在適當的時候,連本帶利地收回被暴力奪去的財物。埃及人的珠寶成了以色列人的報酬。所羅門指出(傳道書 2:26),神使罪人成為義人的苦工;因為他使罪人勞苦,將財物收聚堆積,好把財物交給神看為善的人。#

[2.]義人會用這些財物行善。無辜的人不會像聚斂銀子的人那樣把銀子囤積起來,而會分給窮人;他會分給七人,甚至分給八人,這就是把財物存放在最可靠之處。金錢如同肥料,若不撒開,就毫無用處。神使善人富足時,他們必須記得自己不過是管家,將來必須交賬。惡人以不義手段取得財物,給自己的家族帶來咒詛;善人妥善使用財物,卻給自己的家族帶來祝福。以不義之財增添產業的人,是為那憐憫窮人的積蓄(箴言 28:8)#

(2.)我們姑且設想他們為自己建造了堅固華美的房屋;但這些房屋就像蛀蟲在舊衣服中為自己築的窩,它很快便會從那裡被抖落(第18節)。 他在其中極覺安穩,如同蛀蟲一樣,對危險毫無察覺;但這房屋持續的時間必像看守人所搭的棚一樣短暫,很快就要被拆除、消失,他的地方也不再認識他。#

3.毀滅臨到他們本人,儘管他們長久以來健康安逸地生活(第19節)財主躺臥睡覺,在豐富的財物中安歇自己(靈魂哪,只管安逸),躺臥其中,彷彿躺在自己的堅城裡;在別人看來,他似乎十分快樂、十分安逸;但他不得收聚,就是他的心思不能得到整理、安定和收斂,以享受自己的財富。他睡得並不像人們所想的那麼滿足。他躺下,但豐富的財物不容他安睡,至少不能像勞碌的人那樣香甜地睡覺(傳道書 5:12)。 他躺下,卻輾轉反側,直到天明;隨後他睜開眼睛,便已不存在;他看見自己和自己所有的一切,彷彿轉眼之間就迅速消逝。他的憂慮加增他的恐懼,兩者合在一起使他不得安寧;所以,當我們陪他到床邊時,並沒有發現他在那裡幸福。但到最後,我們又被召來觀看他的退場,看他在死亡之時和死亡以後是何等悲慘。#

(1.)他在死亡中是悲慘的。死亡對他乃是驚嚇之王(第20、21節)。 當某種致命疾病抓住他時,他何等驚恐!驚恐如眾水追上他,彷彿漲溢的潮水從四面包圍他。他一想到要離開這個世界便戰兢,更不用說遷往另一個世界了。這使憂愁和忿怒摻入他的病痛中,正如所羅門所指出的(傳道書 5:17)。 這些驚恐使他陷入以下兩種情形之一:#

[1.]陷入沉默陰鬱的絕望;於是,神忿怒的暴風,就是死亡的暴風,可說在夜間暗暗將他捲去,無人察覺,也無人留意。或者,#

[2.]陷入公開而高聲呼喊的絕望;於是,他被說成遭狂風和東風帶走,從自己的地方被卷出去;這風猛烈、喧囂,極其可怕。死亡對敬虔的人而言,如同和順的風,把他送往天上的家鄉;但對惡人而言,卻如東風、狂風和暴風,使他在混亂驚駭中被匆匆卷往毀滅。#

(2.)他死後是悲慘的。#

[1.]他的靈魂落在神公義的震怒之下;正是對這震怒的恐懼,使他在死亡臨近時如此驚駭(第22節)因為神要向他投擲,毫不顧惜。他活著時曾受寬容之恩的益處;但現在,神忍耐的日子已經過去。神不再顧惜,反要把盛滿忿怒的碗全然傾倒在他身上。神投擲下來壓在一個人身上的事,無人能夠逃脫,也無人能夠承受。我們讀到,神曾從天上向迦南人投下大石(約書亞記 10:11),在他們中間造成可怕的殺戮;然而,與神把自己全部分量的忿怒投在罪人的良心上相比,那又算什麼呢?這忿怒如同一他連得重的鉛(撒迦利亞書 5:7、8) 被定罪的罪人看見神的忿怒闖入攻擊自己,極想逃脫神的手,卻不能逃脫:地獄的門已經鎖上、閂住,巨大的深淵已經限定;他呼求磐石和山嶺遮蔽自己,也是徒然。那些現在不肯聽勸,逃向神所伸出的恩典膀臂、讓神接納他們的人,將來就不能逃脫神聖忿怒的膀臂;這膀臂不久便要伸出來毀滅他們。#

[2.]對他的記憶落在全人類公義的憤怒之下(第23節)人要向他拍掌,就是他們要因神將他剪除的審判而歡喜,並以他的傾覆為快。惡人滅亡時,人必歡呼(箴言 11:10)。 神埋葬他時,人要發噓聲把他趕出自己的地方,並在他的名上留下永久的羞辱印記。他曾在同一個地方受人奉承和吹捧,卻要在那裡遭人嗤笑(詩篇 52:7),他的灰燼也要被人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