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伯記 5

以利法在上一章為證實他對約伯的指控,曾引述一句從天上而來的話,就是在異象中傳給他的。本章中,他訴諸那些在地上作見證的,就是歷世歷代為神真理作忠信見證的聖徒(第1節)。他們要證明:

I.罪人的罪乃是他們的敗亡(第2–5節)#

II.然而,患難是全人類共同的命分(第6、7節)#

III.當我們身處患難時,求告神乃是我們的智慧和本分,因為他能夠並且樂意幫助我們(第8–16節)#

IV.凡忍受得當的患難,結局必然美好;特別是約伯,若能轉變成較好的心態,就可以確信神為他存留了極大的憐憫(第17–27節)。因此,他結束這番話時的態度,比開始時稍好一些。#

以利法的陳詞(主前1520年)

約伯記 5:1–5和合本(神版)
1你且呼求,有誰答應你?諸聖者之中,你轉向哪一位呢?2忿怒害死愚妄人;嫉妒殺死痴迷人。3我曾見愚妄人紮下根,但我忽然咒詛他的住處。4他的兒女遠離穩妥的地步,在城門口被壓,並無人搭救。5他的莊稼有飢餓的人吃盡了,就是在荊棘裡的也搶去了;他的財寶有網羅張口吞滅了。

約伯與朋友之間已經展開了一場十分激烈的爭辯,以利法在此提出一個公允的建議,要把這事交付裁決。在一切辯論中,若爭辯雙方不能自行解決,也許越早這樣做越好。以利法深信自己一方有理,甚至提議讓約伯親自挑選仲裁者(第1節):你且呼求,看有沒有誰會答應你;也就是說,

1.“看有沒有誰像你這樣受苦。你能否舉出一個實例,表明某個真正的聖徒曾被逼到你如今所陷入的這般絕境?神從未像待你這樣對待任何愛他名的人,因此你必定不是他們中的一員。”#

2.“看有沒有誰像你這樣說話。曾有哪個善人像你一樣咒詛自己的生日嗎?諸聖者中有誰會為你這些激憤或情慾辯護,或說這些是神兒女的斑點呢?你找不到任何聖徒作你的辯護者或作我的反對者。諸聖者之中,你要轉向哪一位呢?你無論轉向哪一位,都會發現他們全都與我意見相同。我這邊有信眾的共同感受:信徒全體一致的意見;他們都會贊同我將要說的話。”請注意,#

(1.)即使在舊約中,善人也稱為聖徒;因此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們在日常言談中(除非因為我們必須隨俗而語:像我們的鄰舍那樣說話),只把這一稱號用於新約時代的人,而不說聖亞伯拉罕、聖摩西和聖以賽亞,像說聖馬太和聖馬可一樣;也不說詩人聖大衛,像說英國主教聖大衛一樣。亞倫明確被稱為主的聖者。#

(2.)凡自己是聖徒的,都會轉向同為聖徒的人,選擇他們作朋友並與他們交往,選擇他們作判斷者並向他們求教(見詩篇 119:79)。聖徒要審判世界(哥林多前書 6:1、2)。當行善人的道(箴言 2:20),就是古道、羊群的腳蹤。人人都會選擇某一類人,努力求得他們的認可,並以他們的看法作為榮辱的準則。如今,所有真正的聖徒都竭力求得同為聖徒之人的認可,並在他們的評價中站立得正。#

(3.)有些真理如此明白,又如此普遍地為人所知、所信,以致人可以大膽地就這些真理訴諸任何聖徒。雖然有些事是他們不幸意見相左的,但他們意見一致的事更多,也更為重要,例如罪的邪惡、世界的虛空、靈魂的寶貴、聖潔生活的必要,等等。雖然他們並非全都照著自己對這些真理的信念而活,達到應有的程度,但他們都樂意為這些真理作見證。#

以利法在此堅持兩件事,並且毫不懷疑所有聖徒都與他意見一致:

I.罪人的罪直接趨向他們自己的敗亡(第2節)忿怒害死愚妄人,就是他自己的忿怒,因此他放縱忿怒,便是愚妄;這忿怒是他骨中、血液裡的火,足以使他發熱。嫉妒是骨中的朽爛,因此,痴愚人因嫉妒而煩惱自己,這嫉妒便將他殺死。以利法說:“你也是如此;你與神爭吵時,正給自己造成最大的傷害;你因自己的患難而惱怒,又因我們的興盛而嫉妒,只會增添自己的痛苦和悲慘。你轉向諸聖者,便會發現他們更懂得自己的益處。”約伯曾告訴妻子,她說話像愚頑的婦人;如今以利法告訴約伯,他行事像愚妄人、痴愚人。也可以這樣理解:“人若敗亡、毀滅,總是他們自己的愚妄使他們敗亡、毀滅。他們藉著某種私慾殺害自己;所以約伯啊,毫無疑問,你必定做了什麼愚妄之事,才使自己落入這災禍之中。”許多人把這話理解為神的忿怒和嫉恨。約伯不必因惡人興盛而不安,因為世界的笑臉絕不能庇護他們,使他們免受神的怒容;他們若以為能夠,就是愚妄痴愚的。神的忿怒必使它所臨到的人死亡,就是永遠死亡。地獄豈不就是毫無調和、永無止息的神之忿怒嗎?#

II.他們的興盛短暫,他們的毀滅確定無疑(第3–5節)他在此似乎把約伯的情形,與惡人通常的情形相提並論。#

1.約伯曾興盛一時,看似穩固,在自己的興盛中安穩;愚妄的惡人也常常如此:我曾見他們紮下根來:被栽植下來,並且在自己和別人看來已經穩固,似乎會長久存留(見耶利米書 12:2;詩篇 37:35、36)。我們看見屬世之人在地上紮根;他們把盼望的立足點安置在屬地之物上,又從中汲取安慰的汁漿。外在的產業或許興旺,但紮根於地上的靈魂不可能興盛。#

2.約伯的興盛如今已經結束,其他惡人的興盛也同樣很快終止。#

(1.)以利法用信心的眼睛預見了他們的敗亡。那些只看眼前之事的人為他們的住處祝福,以為他們有福,稱它長久蒙福,並希望自己也處於他們的境況。然而以利法卻咒詛它,而且忽然咒詛它,就是一見他們開始紮根,便如此行;也就是說,他清楚地預見並預告了他們的敗亡;並非他為此禱告(我並未盼望那災禍的日子),而是他預言了這事。他進入聖所,在那裡明白他們的結局,並聽見他們的判詞被宣讀(詩篇 73:17、18):愚昧人的興盛必毀滅他們(箴言 1:32)。相信神話語的人,能看見惡人的家中有咒詛(箴言 3:33);即使那家建造得極其華美穩固,又充滿各樣美物,他們仍能預見那咒詛終必按時將它連同木料和石頭一併吞滅(撒迦利亞書 5:4)#

(2.)他最終看見了自己所預見的。他對那人的預期沒有落空;事情的結果與預期相符:他的家室覆滅,產業敗壞。在這些細節上,他顯然並且極其刻薄地影射約伯所遭的災禍。#

[1.]他的兒女被壓碎(第4節)他們以為自己在長兄家中安穩,卻遠離安穩,因為他們在城門口被壓碎。也許房屋的門或大門建得最高,倒塌在他們身上時也最為沉重,並且無人搭救他們,使他們不至在廢墟中滅亡。這通常被理解為惡人的家族因公義施行在他們身上而遭毀滅,為要迫使他們歸還以不正當手段所得之物。他們把這些留給兒女;但產業的傳承不能阻止合法主人進入,他們要壓倒惡人的兒女,循正當法律程序驅逐他們(並且無人幫助他們),也許也會用欺壓的手段(詩篇 109:9),等等。#

[2.]他的產業被劫掠(第5節)約伯的產業正是如此。飢餓的強盜,就是示巴人和迦勒底人,把產業擄走併吞噬了;以利法說,我常在別人身上看到這種事。靠掠奪搶劫所得的,也照同樣的方式失去。謹慎的主人用荊棘把產業圍起來,便以為安全;但面對掠奪者的貪婪,那籬笆證明毫無用處(飢餓若能穿過石牆,就更能穿過荊棘籬笆);面對神的咒詛,它也同樣毫無用處,因為這咒詛必穿過荊棘和蒺藜,將它們一同焚燒(以賽亞書 27:4)#

約伯記 5:6–16和合本(神版)
6禍患原不是從土中出來;患難也不是從地裡發生。7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如同火星飛騰。8至於我,我必仰望 神,把我的事情託付他。9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10降雨在地上,賜水于田裡;11將卑微的安置在高處,將哀痛的舉到穩妥之地;12破壞狡猾人的計謀,使他們所謀的不得成就。13他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使狡詐人的計謀速速滅亡。14他們白晝遇見黑暗,午間摸索如在夜間。15 神拯救窮乏人脫離他們口中的刀和強暴人的手。16這樣,貧寒的人有指望,罪孽之輩必塞口無言。

以利法提到約伯喪失產業和兒女死亡,乃是他犯罪所受的公正懲罰,因而觸及了約伯極其敏感的痛處;為了不把他逼入絕望,以利法在此開始鼓勵他,並指給他一條使自己得安慰的道路。他如今大大改變了自己的語調(加拉太書 4:20),以仁慈的口吻說話,彷彿要彌補先前對約伯所說的嚴厲話語。

I.他提醒約伯,患難無一齣於偶然,也不可歸因於次要原因:它不像草一樣從塵土中出來,也不從地裡長出(第6節)。它不像自然界的產物那樣,藉著一連串次要原因,在一年中的特定時節按常規出現。護理對順境與逆境之間比例的安排,並不像對晝夜、冬夏之間比例的安排那樣精確固定,而是依照神的旨意和籌算,在他認為適當的時候,以他認為適當的方式臨到。有些人把它讀作:罪不從塵土中出來,罪孽也不從地裡長出。人若邪惡,就不可把責任歸咎於土壤、氣候或星辰,而要歸咎於自己。你若褻慢,惟獨你一人承當。我們不可把患難歸因於運氣,因為患難來自神;也不可把罪歸因於命運,因為罪來自我們自己。因此,無論處在什麼患難中,我們都必須承認,是神把患難降在我們身上,也是我們自己為自己招來患難;前者是我們應當極其忍耐的理由,後者則是我們在受苦時應當深切悔改的理由。#

II.他提醒約伯,困苦和患難是我們在這世上都有理由預料會遭遇的:人生來就有患難(第7節);並非因為他是人(人若保持無罪,就會生來享福),而是因為他是有罪的人,是婦人所生的(第14章第1節),而婦人陷在過犯之中。人生在罪中,因此生來便有患難。即使生來享有尊榮和產業的人,在肉身中仍是生來便有患難。在我們墮落的狀態中,犯罪已經成為我們的本性,而犯罪自然產生的後果就是患難(羅馬書 5:12)。在這世上,我們生來所有、又能真正稱為自己之物的,除了罪與患難,別無其他;二者都像向上飛騰的火星。實際的過犯,就是從原罪敗壞的火爐中飛出的火星;我們既從母腹中便被稱為犯法的,行事極其詭詐也就不足為奇了(以賽亞書 48:8)。我們的身體如此軟弱,一切享受又如此虛空,以致我們的患難也自然而然地從中產生,正如火星向上飛騰:患難如此眾多、如此密集,一件又一件如此迅速地接踵而至。既然患難不過是我們生來便有的,我們為什麼還要因它們彷彿是怪事而驚訝,或因它們艱難而與之爭執呢?人生來就要勞碌(旁註如此說),被判定要汗流滿面才得餬口;這應當使他習慣艱苦,並使他更能忍受患難。#

III.他指示約伯在患難中應當怎樣行(第8節)我必尋求神;我確實必如此行;原文就是這個意思。這裡有:#

1.對約伯的默然責備,因為他沒有尋求神,反倒與神爭吵:“約伯,我若處在你的境況,就不會像你這樣乖戾激憤。我必順服神的旨意。”我們很容易說,自己若處在某人的境況會怎樣行;但真臨到考驗時,也許便會發現,實行起來不像說起來那麼容易。#

2.給約伯的極好而及時的勸告;以利法用一種修辭方式,把這勸告轉到自己身上:“就我而言,我若處在你的境況,我認為自己能採取的最好道路,就是求告神。”請注意,我們給朋友的勸告,不應當是我們自己處在他們的境況時不願接受的;這樣,我們才可在患難中安然自處,從中得益,並看見患難有美好的結局。#

(1.)我們必須藉著禱告從神那裡求取憐憫和恩典;儘管他與我們相爭,仍要尋求他,如同尋求一位父親和朋友,因惟有他能扶持、救助我們。當我們失去世上的一切時,必須尋求他的恩惠;我們必須向他陳明自己,因為他是一切美善、一切安慰的源頭和父。有受苦的嗎?他就應當禱告。禱告使心安舒,是醫治各樣創傷的膏藥。#

(2.)我們必須藉著忍耐,把自己和自己的案件交託給他:我必把我的案件交託神;既已把事情陳列在他面前,我便要將它留給他;既已把它放在他腳前,我便要將它安置在他手中。“我在這裡,願主照他看為好的待我。”我們的案件若確實正當,就不必害怕把它交託神,因為他既公義又仁慈。凡希望尋求而得著成就的人,必須把自己交託神。#

IV.他鼓勵約伯這樣尋求神,並把自己的案件交託給他。這樣行絕不會徒然,因為我們必在神里面得到有效的幫助。#

1.他勸約伯思想神全能的權柄和至高的主權。總而言之,他行大事(第9節),確實是大事,因為他凡事都能;他確實行作萬事,並且全都照著自己旨意的籌算而行:確實是大事,因為他權能的作為是:#

(1.)不可測度的,永遠無法探究,從始至終都無法查明(傳道書 3:11)自然的作為奧秘莫測;最精細的研究遠遠不能將其完全揭示,最有智慧的哲學家也承認自己困惑不解。護理的安排更為深邃,越發不可測透(羅馬書 11:33)#

(2.)不可勝數的,永遠無法計算完全。他所行的大事不可勝數;他的能力永不耗盡,他的一切旨意也要到時間的終結才完全成就。#

(3.)奇妙的,永遠無法得到充分讚歎;即使以整個永恆來讚歎這些作為,也不算太長。以利法要藉著思想這一點,#

[1.]使約伯知罪,看見他與神爭吵的錯誤和愚妄。我們不可妄圖判斷神的作為,因為這些作為不可測度,超越我們的查究;我們也不可與造我們的主相爭,因為他必定遠比我們強大,並且能在頃刻之間把我們壓碎。#

[2.]鼓勵約伯尋求神,把自己的案件交託給他。看見能力屬於神,豈不是最令人得鼓勵的事嗎?無論我們被降得多麼卑微,他都能為解救我們而行大事和奇事。#

2.他舉出神主權和能力的若干實例。#

(1.)神在自然界中行大事:他降雨在地上(第10節);這裡以降雨代表普遍護理的一切恩賜,代表一切豐收的時節;藉著這些,他使我們的心因食物和喜樂而滿足(使徒行傳 14:17)。請注意,他要顯明神所行的是何等大事時,所說的是神降雨;降雨因是尋常之事,我們往往把它看作小事,但我們若適當地思想雨是怎樣產生的,以及雨產生了什麼,便會看出這是權能與良善的偉大作為。#

(2.)他在人類的事務中行大事;他不僅藉著所降的雨(第10節)使貧窮人富足、安慰缺乏的人,而且為了高舉卑微的人,他還挫敗狡猾人的計謀;因為第11節應當與第12節連接起來。可與 路加福音 1:51–53 比較。他驅散心裡妄想的狂傲人,從而高舉卑微的人,使飢餓的人心裡得飽美物。請看:#

[1.]他怎樣挫敗狂傲而精於謀略之人的計謀(第12–14節)有一個至高的權柄,掌管並支配那些自以為自由而不受約束的人;不顧他們的籌謀,這權柄仍成就自己的旨意。請注意,第一,悖逆的人,就是行事與神並他國度的利益相反的人,往往非常狡猾;因為他們是那古蛇的後裔,而古蛇素以詭詐著稱。他們自以為有智慧,但最終必成為愚昧人。第二,神國度中悖逆的仇敵有自己的計謀、謀劃和籌算,要攻擊神的國度,也攻擊其中忠誠信實的臣民。他們在謀劃中不安而不知疲倦,密謀時隱秘,期望甚高,策略深沉,結盟緊密(詩篇 2:1、2)第三,神能輕易破壞、挫敗他和他百姓之仇敵的一切謀劃,並且只要關乎他的榮耀,他就必定如此行。亞希多弗、參巴拉和哈曼的計謀受到何等挫敗!亞蘭和以法蓮攻擊猶大,迦巴勒、亞捫和亞瑪力攻擊神的以色列,地上的君王和首領攻擊主並他的受膏者,這些聯盟受到何等的粉碎!那些伸手攻擊神和他教會的人,未能成就所謀之事;凡為攻擊錫安而製造的兵器,也都未曾得利。第四,仇敵謀劃用來毀滅教會的事,往往反倒使他們自己毀滅(第13節):他使智慧人中了自己的詭計,使他們陷入自己雙手所作的網羅(詩篇 7:15、16;9:15、16)使徒引用了這話(哥林多前書 3:19),為要表明異教中有學問的人怎樣被自己虛妄的哲學愚弄。第五,當神使人昏亂時,即使在看似最清楚、最容易的事上,他們也困惑茫然(第14節):他們甚至在白晝遇見黑暗;不但如此(正如旁註所說),他們因自己謀略中的猛烈和急躁,奔入黑暗(見第12章第20、24、25節)。#

[2.]他怎樣恩待貧窮謙卑之人的事業,並維護這事業。第一,他高舉謙卑的人(第11節)。狂傲人圖謀壓碎的人,他從他們腳下舉起,安置在安穩之處(詩篇 12:5)。內心謙卑的人和哀慟的人,他高舉、安慰,使他們住在高處,住在磐石的保障中(以賽亞書 33:16)為錫安哀慟的人,就是受了印記、被標明要得安穩的人(以西結書 9:4)。第二,他拯救受欺壓的人(第15節)。狡猾人的謀劃是要毀滅貧窮人。舌頭、手、刀劍,全都為此而動;然而,那些人既貧窮又無力自助,並且是屬神的貧窮人、獻身讚美他的人,又已把自己交託給他,神便把他們置於自己特別的保護之下。他救他們脫離那說嚴厲話攻擊他們的口,也脫離那行殘酷之事攻擊他們的手;因為他願意時,就能捆住舌頭,使手枯乾。這事的結果是(第16節)#

1.軟弱膽怯的聖徒得著安慰:因此,那已經開始絕望的貧寒人便有了指望。一些人的經歷鼓勵另一些人在最惡劣的時勢中仍盼望最好的結果;因為賜幫助給無助者、賜盼望給絕望者,乃是神的榮耀。#

2.膽大妄為、出言威嚇的罪人受到羞辱:罪孽閉口無言;它因這奇異的拯救而驚愕,因敵視那些顯明為上天所眷愛的人而羞愧,因計劃落空而受挫,並被迫承認神行事公正,再無任何異議可提。那些轄制神的貧窮人、恐嚇他們、威脅他們、誣告他們的人,當神出面幫助他們時,將無一言可以控告他們(見詩篇 76:8、9;以賽亞書 26:11;彌迦書 7:16)。#

約伯記 5:17–27和合本(神版)
17 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18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他擊傷,用手醫治。19你六次遭難,他必救你;就是七次,災禍也無法害你。20在饑荒中,他必救你脫離死亡;在爭戰中,他必救你脫離刀劍的權力。21你必被隱藏,不受口舌之害;災殃臨到,你也不懼怕。22你遇見災害饑饉,就必嬉笑;地上的野獸,你也不懼怕。23因為你必與田間的石頭立約;田裡的野獸也必與你和好。24你必知道你帳棚平安,要查看你的羊圈,一無所失;25也必知道你的後裔將來發達,你的子孫像地上的青草。26你必壽高年邁才歸墳墓,好像禾捆到時收藏。27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須要聽,要知道是與自己有益。

以利法在這番話最後一段中,使約伯看到一個令人安慰的前景:只要約伯恢復平和的心態,使自己順應患難,患難便會有美好的結局;然而以利法自己卻不知道該怎樣領受這樣的前景。請注意:

I.他給約伯及時的警戒和勸勉(第17節)“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懲治。要稱它為管教,因為它出於父親的愛,目的在於使兒女得益處。要稱它為全能者的管教;與他相爭是瘋狂,順服他則是智慧和本分;對於一切信靠他的人,他都必作全然充足的神(因為這詞正是這個意思)。不要輕看它;”原文中的這個詞含義豐富。#

1.“不要抗拒它。要讓恩典勝過本性對受苦的厭惡,使自己在這事上與神的旨意和好。”我們需要杖,也配受杖打;所以當我們感到杖打的疼痛時,不應以為這是怪事或嚴酷之事。當苦藥或苦湯為我們的益處而開出時,不可讓內心起來抗拒。#

2.“不要對它作惡意的判斷;不要把它推開(彷彿它有害,或至少無益,既沒有必要,也不能帶來益處),只因它目前並不快樂,反倒使人憂愁。”我們絕不可輕蔑俯伏在神面前,也不可認為接受他的管教有失身份;恰恰相反,我們應當認定,神這樣眷顧、試驗人時,實在是抬舉人(第7章第17、18節)。#

3.“不要忽略、不理會它,彷彿它只是一場偶然之事,是次要原因所產生的;卻要極其留意它,把它看作神的聲音和從天上而來的使者。”這話所蘊含的意思超過明說出來的:“要敬畏主的管教;要謙卑敬畏地看待這施行糾正的手,並在獅子吼叫時戰兢(阿摩司書 3:8)。要順服管教,努力回應它的呼召,達到它的目的;這樣,你便是敬重它。”當神藉著患難向我們索取一些他託付給我們的財物時,我們必須承兌他的票據,在上面簽字;當他索取自己的東西時,我們要把它歸還給他。#

II.他用令人安慰的話鼓勵約伯,使他如此順應自己的境況,並且(正如約伯自己所說的)從神手中領受禍患,不可輕看它,彷彿這是一件不值得接受的禮物。#

1.他的患難若這樣得到忍受,#

(1.)患難的性質和特性就會改變。雖然它看似人的悲慘,其實卻會成為他的福分:神所管教的人是有福的,只要他適當地利用這管教。善人即使受苦仍是有福的,因為無論他失去了什麼,都沒有失去對神的享受,也沒有失去承受天國的權利。不但如此,他正因受苦而有福;管教是他兒子身份的證據,也是使他成聖的方法;它治死他的敗壞,使他的心斷絕對世界的依戀,使他親近神,把他帶到聖經面前,帶他跪下禱告,為他成就並由此為他作成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因此,神所管教的人是有福的(雅各書 1:12)#

(2.)患難的結果和後果會非常美好(第18節)#

[1.]雖然他用疼痛的瘡使身體疼痛,用憂傷的思想使心靈疼痛,卻同時予以包紮,正如熟練而溫柔的外科醫師包紮自己不得不用手術刀割開的傷口。當神藉著護理的責備使人受傷時,他就藉著聖靈的安慰予以包紮;這些安慰往往隨著患難增多而越發增多,與患難彼此抵消,使忍耐受苦的人得到難以言喻的滿足。#

[2.]雖然他使人受傷,他的手到適當的時候卻使人痊癒;他怎樣扶持自己的百姓,使他們在患難中安然自處,也照樣在適當的時候搭救他們,為他們開一條逃脫的道路。一切都重新變得安好;他照著使他們受苦的時日安慰他們。神通常的方式是先使人受傷,隨後醫治;先使人知罪,隨後安慰;先使人謙卑,隨後高舉;並且(正如卡里爾先生所指出的)他所造成的傷口絕不會大到、深到自己不能醫治。同一隻手既造成創傷,也施行救治。神撕裂惡人,然後離去;任憑那些願意醫治的人去醫治,只要他們能做到(何西阿書 5:14);然而謙卑悔改的人可以說,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我們(何西阿書 6:1)。這是總論;但是:#

2.在以下經文中,以利法直接對約伯說話,賜給他許多寶貴的應許,說明只要他在神手下謙卑自己,神就會為他行許多偉大而仁慈的事。雖然當時據我們所知他們沒有聖經,但以利法仍有充分根據向約伯作出這些保證,因為神已經普遍顯明他對自己百姓的善意。並且,雖然約伯的朋友所說的每件事並非都受神的靈引導(因為他們論到神和約伯時,都說過一些不正確的話),但他們所闡明的一般教義,表達了先祖時代敬虔的見解;正如聖保羅引用第13節作為正典經文,又正如第17節的命令無疑對我們有約束力,這裡的這些應許也可以並且必須作為神的應許接受和應用;我們也可以藉著忍耐和這部分經文所賜的安慰而有盼望。因此,讓我們殷勤努力,確保自己在這些應許中有分,然後查看其中的細節,從中得著安慰。#

(1.)這裡應許說,正如患難困苦反覆臨到,扶持和拯救也必蒙恩反覆賜下,無論臨到多少次:你六次遭難,他必隨時搭救你;就是七次,他也必搭救(第19節)。這表明,只要我們仍在這世上,就必須預料患難接連而來,雨後烏雲仍會返回。六次患難之後,可能又有第七次;許多患難以後,還當預料有更多患難;但屬神的人,神必救他們脫離這一切患難(提摩太後書 3:11;詩篇 34:19)。從前的拯救不像在人間事務中那樣,成為不再施行拯救的藉口,反而是將來蒙拯救的憑據(箴言 19:19)#

(2.)無論善人處在什麼患難中,都必沒有災禍臨到他們;患難不會對他們造成真正的傷害;患難的惡性和毒刺必被除去;它們可以發出噓聲,卻不能傷害(詩篇 91:10)。那惡者不能觸碰神的兒女(約翰一書 5:18)。他們既蒙保守不犯罪,也就蒙保守脫離每一種患難中的禍害。#

(3.)當造成荒涼的審判遍行各處時,他們必蒙特別保護(第20節)他們周圍是否有許多人因缺乏維持生命的必需品而滅亡?他們卻必得供應。“在饑荒中,他必救贖你脫離死亡;無論別人怎樣,你必蒙保守存活(詩篇 33:19)。你確實必得餵養;不但如此,即使在饑荒的日子,你也必得飽足(詩篇 37:3、19)。在戰爭時期,儘管千萬人倒在左右兩邊,他仍必救贖你脫離刀劍的權勢。神若願意,刀劍必不觸碰你;即使它使你受傷,甚至殺死你,也不能傷害你;它只能殺死身體,而且若不是從上面賜給它權柄,它連身體也無權殺死。”#

(4.)無論有人惡意說什麼攻擊他們,都不能影響他們,也不能傷害他們(第21節) “你不僅要蒙保護,免受戰爭殺人的刀劍,也要被隱藏,免受舌頭的鞭打;這種鞭打像鞭子一樣令人煩惱痛苦,雖不致命。”最好、最不冒犯人的人,即使清白無辜,也無法使自己免遭誹謗、辱罵和誣告。人無法自行躲避這些事,但神能將他隱藏起來,使他幾乎不理會最惡毒的毀謗,因而不致內心失去平安;別人也幾乎不理會這些毀謗,因而不致損害他的名譽。神能夠並且確實約束餘下的忿怒;舌頭的鞭打之所以沒有毀掉善人在這世上的一切安慰,正是因為神掌管著惡人的良心。#

(5.)即使在最壞的時期,他們也必因對神的盼望和信靠而擁有聖潔的安全感與心靈的安寧。當危險最為迫近時,他們仍必安然,相信自己是安全的;他們必不懼怕毀滅,甚至在看見毀滅臨到時也不懼怕(第21節),也不懼怕田野的走獸襲擊他們,更不懼怕像野獸一樣殘暴的人。不但如此,你遇見毀滅和饑荒,必反倒發笑(第22節);這並不是輕視神的任何管教,也不是拿他的審判開玩笑,而是以神、以他的能力和良善誇勝,並因此勝過世界及其一切苦難;在患難中不僅安然,而且歡喜快樂。蒙福的保羅說:“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那時他便是向毀滅發笑;他又奉眾聖徒的名,斷言現今這一切災難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並斷定在這一切事上,我們已經得勝有餘(羅馬書 8:35), etc(參見以賽亞書 37:22)#

(6.)他們既與神和好,他們與整個受造界之間也必立有友好的約(第23節) “你走過自己的田地時,無須害怕絆跌,因為你必與田野的石頭立約,不至於讓任何一塊石頭碰傷你的腳;田野的走獸也不會危害你,因為它們都必與你和好。”請比較 何西阿書 2:18 :我要為他們與田野的走獸立約。這表明,人與他的創造主為敵時,較低等的受造物也與他爭戰;然而,tranquillus Deus tranquillat omnia:與人和好的神使萬物都與人和好。我們與神所立的約,也是與一切受造物所立的約,使它們不傷害我們,反而隨時服事我們,給我們帶來益處。#

(7.)他們的房屋和家庭必使他們感到舒適(第24節) 家庭中的平安與敬虔會使其如此。“你必知道並確信,你的帳棚現在並將來都平安;你可以確信它目前和將來的興盛。”你的帳棚就是平安(原文如此);住在神里面、以他為家的人,所居住的房屋就是平安。“你必察看”(即查問其中的事務)“你的住處,重新查看這一切,也不至犯罪。”#

[1.]神必為他的百姓預備一個安頓之所,或許卑微且可以遷移,只是一間茅舍、一個帳棚,卻是固定而安靜的住處。“你不至犯罪”,或不至漂泊;有些人將這話理解為:“你不會成為逃亡飄蕩的人”(就是該隱所受的咒詛),“而要住在地上,並且你必真正而確實地得到供應,不像流浪者那樣沒有定所。”#

[2.]他們的家庭必蒙神護理的特別保護,並在對他們有益的限度內興盛。#

[3.]他們必確信自己擁有平安,也確信這平安會延續並傳給後代。“你必知道,令你得到難以言喻的滿足,平安確實屬於你和屬你的人,因為有神的話作為保證。”護理的安排或許會改變,但應許絕不會改變。#

[4.]他們必有智慧正確治理家庭,審慎安排事務,並仔細察看家人的行為;這在這裡稱為察看自己的住處。一家之主不可在家裡像個外人,而必須警醒留意自己所有的一切,以及僕人所做的事。#

[5.]他們必有恩典,能以敬虔的方式處理家庭事務,並且在處理時不犯罪。他們要僕人交賬時,不會帶著怒氣、驕傲、貪婪、世俗之心或類似的態度;他們查問自己的事務時,不會因現狀而不滿,也不會不信將來之事。家庭的敬虔為家庭的平安與興盛加上冠冕。無論在我們的工作中,還是在我們的享受中,最大的福分都是蒙保守不在其中犯罪。我們在外時,聽見自己的帳棚平安,實在令人安慰;我們回家時,察看自己的住處,因事情辦得成功、工作沒有失敗而滿意,並因沒有得罪神而良心無愧,也同樣令人安慰。#

(8.)他們的後裔必人數眾多並且興盛。約伯已經失去了所有兒女;以利法卻說:“但你若歸向神,他必重新建立你的家庭;你的子孫必人數眾多,像從前一樣強盛,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草一樣增長繁茂(第25節),並且你必親眼得知。”神為信實之人的後裔存留了福分;只要他們不妨礙自己,不因愚昧而喪失這些福分,就必得著。父母看見兒女興盛,尤其看見他們在屬靈方面興盛,便得安慰;他們若真正良善,就是真正偉大,無論他們在世上看起來多麼微不足道。#

(9.)他們的死必正合其時,最終必帶著喜樂和尊榮走完自己的路程(第26節)。 以下都是極大的憐憫:#

[1.]活到壽數滿足,不在半途被削減歲月的數目。神的護理若沒有賜給我們長壽,然而,只要神的恩典使我們滿足於所分定給我們的年日,也可以說我們已經活到壽數滿足。一個人若已經完成自己的工作,並預備好進入另一個世界,他就已經活得足夠長久。#

[2.]甘願死去,欣然走向墳墓,而不是像那個被索取靈魂的人一樣被迫前往。#

[3.]死得正合其時,就像五穀完全成熟時才被收割入倉;不到成熟之時便不收割,到了那時也不容它多留一天,免得穀粒脫落。我們的年日在神手中;這實在是好事,因為他必留意,使那些屬於他的人在最合宜的時候死去。無論他們的死在我們看來多麼不合時宜,最終都必顯明並非不合其時。#

3.在最後一節,以利法把這些應許推薦給約伯,#

(1.)把它們當作可信的話,約伯可以確信其真實性:“看哪,這是我們考察過的,事情確實如此。我們固然是從祖先的傳承中領受這些事,卻沒有未經查驗便相信;我們仔細考察過,將屬靈的事與屬靈的事相比較,殷勤研究,並從自己的觀察和經歷中更加確信;我們眾人都一致認為事情確實如此。”真理是值得挖掘、值得深入探尋的寶藏;當我們費心尋求真理之後,就會既知道自己應當如何珍視它,也知道如何把它傳給別人。#

(2.)把它們當作完全值得接受的話,約伯可以善加運用,使自己大得益處:你要聽,並且為了自己的益處而明白。僅僅聽見並明白真理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善加運用,藉此變得更有智慧、更為良善,接受它所留下的印記,並順服它那發命施令的權柄。你要為自己明白它(原文如此),把它應用在自己和自己的處境上;不但要說“這是真的”,還要說“這關乎我,也是真的”。我們這樣為自己聽見並明白的,也就是為自己的益處而聽見並明白,正如我們藉著所消化的食物得到滋養。真正對我們有益的講道,才確實是給我們的好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