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伯記 11

可憐的約伯傷口仍在流血;他的瘡還在流膿,止息不了,但他的朋友沒有一個給他帶來一點油、一點乳香。第三位朋友瑣法,像前兩位一樣,把許多醋倒在他的傷口上。

I.他嚴厲指控約伯,責備他以驕傲和虛假為自己辯護(第1–4節)#

II.他訴諸神,求神使約伯知罪,又懇求神親自責問他(第5節),使約伯認識到:#

1.神絕無錯誤的智慧和不可侵犯的公義(第6節)#

2.他那無法測透的完全(第7–9節)#

3.他那無可爭辯的主權和無人能制止的能力(第10節)#

4.他對世人的察看(第11、12節)#

III.他向約伯保證,只要他悔改並歸正(第13、14節),神就會使他恢復從前的興盛與平安(第15–19節);但他若是惡人,期望這些便是徒然的(第20節)#

瑣法的講話(主前1520年)

約伯記 11:1–6和合本(神版)
1拿瑪人瑣法回答說:2這許多的言語豈不該回答嗎?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嗎?3你誇大的話豈能使人不作聲嗎?你戲笑的時候豈沒有人叫你害羞嗎?4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你眼前潔淨。5惟願 神說話;願他開口攻擊你,6並將智慧的奧秘指示你;他有諸般的智識。所以當知道 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

看到即使是有智慧的善人,有時也會因辯論激烈而被不受節制的情緒所牽引,實在令人悲哀;這裡的瑣法就是一例。以利法開始時有一篇十分謙和的開場白(第4章第2節)。比勒達對約伯稍微嚴厲一些(第8章第2節)。但瑣法毫不留情地攻擊他,對他說出非常難聽的話: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嗎?你的謊言豈能使人閉口不言嗎?這是安慰約伯的方法嗎?不是,也不是使他知罪的方法。一個以神和神的公義之辯護者身份出現的人,這樣做合宜嗎?Tantæne animis coelestibus iræ?——天上的胸懷中豈能存有這樣的憤恨?凡參與爭論的人都會發現,要控制自己的情緒十分困難。他們所有的智慧、謹慎和決心,恐怕都不足以防止自己爆發出我們在這裡看到瑣法所犯的這等失態之舉。

I.他把約伯描繪成一個與其本來為人不同的人(第2、3節)他要人以為約伯說話空洞而不切題,是個喜歡聽自己講話的人;他指責約伯說謊,稱他為戲笑人的。他這樣做,是要使責罰約伯看起來是一件公義的事。那些有意與弟兄爭吵並猛烈攻擊他們的人,發現自己有必要盡其所能,用最壞的顏色描繪他們和他們所做的事;無論對錯,總要使他們顯得可憎。我們已經讀過並思考了約伯在前幾章中的言論,發現其中充滿良好的見識,並且大多切合要點;他的原則正確,論證有力,許多言辭分量很重,十分值得重視;其中雖然有些激動和衝動之處,只要稍有寬厚和仁愛,便會予以諒解,不加追究。然而瑣法在這裡卻惡意地描繪他:#

1.把他描繪成一個從不思考自己所說之話的人,只把最先湧上心頭的話說出來,用許多言語製造聲勢,希望藉此贏得自己的案件,壓倒責備他的人:這許多的話豈不該回答嗎?其實,有時是否回答並不十分要緊;沉默也許是對空話最好的駁斥,也是對它最大的輕視。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但若要回答,就當讓理性和恩典來回答,而不是讓驕傲和衝動來回答。多嘴多舌的人(旁註作:嘴唇之人,就是隻有舌頭的人,vox et præterea nihil:只是聲音而已)豈可稱為義嗎?難道他多言的行為應當被算為正當,只因他沒有因此受責備,實際上就等於稱它為正當嗎?不可,因為多言多語難免有過。難道他可以靠多言被稱為義嗎?許多話能算作有效的辯詞嗎?他能靠華麗的言辭取勝嗎?不能;他不會因為話多而蒙神或任何智慧之人的悅納(馬太福音 6:7)#

2.把他描繪成一個說話毫無良心的人——一個說謊者,指望以謊言的無恥使對手閉口(你的謊言豈能使人閉口不言嗎?)——一個戲笑人的人,嘲弄全人類,懂得如何給任何事物塗上虛假的色彩,並且欺騙每一個與他交談的人也不以為恥:你戲笑的時候,豈沒有人使你羞愧嗎?現在豈不是該說話,以遏止這股如此猛烈的洪流嗎?約伯並沒有發瘋,他所說的乃是真實而清醒的話,卻受到這樣的歪曲。以利法和比勒達已經回答了他,也已經竭盡所能使他羞愧;因此,瑣法如此猛烈地攻擊一個已經受到這般折磨的人,並不顯出他的寬厚。這裡是三個人對付一個人。#

II.他指控約伯說了他其實沒有說過的話(第4節)你曾說,我的道理純全。即使他這樣說了,又有什麼不對呢?約伯在信仰上是健全的,在判斷上是正統的,而且論到神時比他的朋友說得更好。即使他表達得不夠謹慎,也不能因此就推斷他的道理不真實。然而瑣法又指控他說:我在你眼中潔淨。約伯並沒有這樣說;他的確說過:你知道我不是惡人(第10章第7節);但他也說過:我犯了罪,並且從未聲稱自己達到了毫無瑕疵的完全。他的確堅持自己並不像他們所指控的那樣是個假冒為善的人;但據此推斷他不肯承認自己是罪人,乃是不公正的暗示。對於弟兄的言語和行為,我們應當在其所能容許的範圍內作最善意的解釋;但爭競的人卻容易受誘惑,作最壞的解釋。#

III.他訴諸神,並希望神顯現出來反對約伯。他深信約伯錯了,以致除非神立刻顯現,使約伯閉口並定他的罪,否則什麼都不能令他滿意。我們通常太容易以過度的自信把神牽涉進自己的爭端,並斷定神只要開口,就一定會站在我們一邊,為我們說話;瑣法在這裡正是如此:惟願神說話!因為他必定會張開嘴唇攻擊你。然而,當神真正說話時,他卻為約伯張開嘴唇,反對他的三個朋友。我們的確應當把一切爭議交由神的判斷來裁決,因為我們確信他的判斷合乎真理;但那些最急於訴諸這判斷、並預先斷定這判斷必反對其對手的人,並不總是正確的。瑣法對自己使約伯知罪已經絕望,因此盼望神使他認識兩件事;我們每一個人都應當適當地思考這兩件事,並在一切苦難之下欣然承認:#

1.神的謀略有無法測透的深度。瑣法自己不敢聲稱能夠將它顯明,但他盼望神親自把神聖智慧的奧秘向約伯顯明一些,足以使他確信其中所有的至少是現有的雙倍(第6節)。注意,#

(1.)神聖的智慧中有奧秘,arcana imperii:國政的機密。神的道路在海中;密雲和幽暗在他的四圍。他有我們無法測透的治國理由,而我們也不可窺探。#

(2.)我們所知道的神,與我們無法知道的相比,實在算不得什麼。隱藏的比顯明的多一倍以上(以弗所書 3:9)#

(3.)我們若專心敬拜那些無法探到底的神聖謀略之深奧,就會在神使人受苦的手下,大大平靜自己的心。#

(4.)神知道我們身上的惡,遠比我們自己知道的多;有些人這樣理解這話。當神使大衛看見並感受到罪時,大衛說,神在他隱密處使他得智慧(詩篇 51:6)#

2.神行事的公義無可指摘。“所以你當知道,無論你現在所受的管教多麼嚴厲,神向你追討的,比你的罪孽所應得的還少”;或者(有些人這樣讀),“他免去了你一部分的罪孽,沒有照你罪孽所當受的全部報應待你。”注意,#

(1.)當人沒有償還本分之債時,堅持追討刑罰之債乃是公義的。#

(2.)無論今世有何種刑罰臨到我們,我們都必須承認,它比我們的罪孽所應得的更輕。因此,我們不應抱怨自己的患難,反倒應當為自己沒有落入地獄而感恩(耶利米哀歌 3:39;詩篇 103:10)。#

約伯記 11:7–12和合本(神版)
7你考察就能測透 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8他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做什麼?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什麼?9其量比地長,比海寬。10他若經過,將人拘禁,招人受審,誰能阻擋他呢?11他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他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12空虛的人卻毫無知識;人生在世好像野驢的駒子。

瑣法在這裡論到神和他的偉大與榮耀,又論到人和他的虛妄與愚昧,說了許多很好的話。我們若把這兩方面加以比較並適當地思想,就會受到有力的影響,順服神聖護理的一切安排。

I.看這裡所顯明的神是怎樣的,並要敬拜他。#

1.他是不可理解的存在,是無限而無邊的;我們有限的悟性絕不可能對他的本性和完全形成任何相稱的觀念。因此,我們若對他的謀略和作為加以評判,就是極其狂妄。我們對神的本性所知如此之少,根本沒有資格審判神的護理;我們批評他護理的安排時,所談論的乃是自己不明白的事。我們不能測透神,怎麼竟敢挑剔他呢?瑣法在這裡表明:#

(1.)神的本性無限超越我們悟性的容量:“你能測透神,完全測透他嗎?不能。你能做什麼?你能知道什麼?”(第7、8節)。你不過是貧乏、軟弱、目光短淺的受造物,是地上的蟲,才在昨日出現!即使你極其渴望考察他,極其願意並勤奮地測透他,你豈敢嘗試這樣的探究,又豈能指望在其中成功呢?我們可以藉著尋求而找到神(使徒行傳 17:27),但神所樂意隱藏的任何事,我們都無法測透;我們可以認識他,卻無法完全理解他;我們可以知道他存在,卻無法知道他究竟如何。眼睛可以看見海洋,卻無法望到海的另一邊。我們可以藉著謙卑、勤奮而有信心的尋求,探明一些關於神的事,卻無法完全測透他;我們可以知道神如何,卻無法完全知道,也不能從始至終測透他的作為(傳道書 3:11)注意,神是無法測透的。他永恆的年日無法數算,他無限的空間無法測量;他智慧的深處無法探底,他能力的範圍無法限定;他榮耀的光輝永遠無法描述,他良善的寶藏無法計數。這充分說明,我們為何應當始終以謙卑和謹慎談論神,絕不可為他規定什麼,也不可與他爭辯;為何應當為他已經啟示有關自己的事而感恩,並渴望到那將要看見他的本相之處(哥林多前書 13:9、10)#

(2.)神的本性也無限超越整個受造界的界限:它高於天(有些人這樣讀),深於陰間這大深淵,比地長,比海寬;海的許多部分直到今日仍未被探索,而當時尚未探索的更多。完全理解神的本性,遠非我們力所能及。這種知識奇妙,是我們不能測的(詩篇 139:6)我們無法探明神的計劃,也找不出他行事的一切理由;他的判斷如同大深。保羅把瑣法在這裡歸於神聖智慧的這種不可測量的廣度,也歸於神聖的愛,卻仍勸勉我們去認識它(以弗所書 3:18、19),使你們能知道基督之愛的闊、長、深、高。#

2.神是擁有主權的主(第10節)他若借死亡剪除(旁註作:他若帶來改變,因為死亡是一種改變;他若使國家、家庭或我們的處境發生改變);他若把人囚在監牢裡,或困在苦難的網中(詩篇 66:11);他若像獵人捕捉獵物一樣抓住任何受造物,他就必將其收聚(帕特里克主教如此解釋),誰能強迫他歸還呢?或者,他若像收聚稗子焚燒一樣聚集起來,又或者,他若將人的靈和氣息收歸自己(第34章第14節),誰能阻擋他呢?誰能中止判決或反對執行?誰能控制他的能力,或控告他的智慧和公義?那從無中創造萬有的,若認為應當使萬有歸於無有,或使它們重新回到最初的混沌;那起初將光與暗、旱地與海分開的,若願意把它們重新聚在一起;那創造萬有的若使之歸於無有,誰能使他迴轉、改變他的心意或攔住他的手,阻礙或指控他的作為呢?#

3.神是嚴格而公正地察看世人的那一位(第11節)他認識虛妄的人。我們對他所知甚少,他卻完全認識我們;他也看見罪惡,不是贊同罪惡(哈巴谷書 1:13),而是要察看並懲治罪惡。#

(1.)他察看虛妄的人。人人都是如此(每一個人在最穩妥的景況中,也全然是虛幻),而他在與他們交往時會考慮這一點。他知道虛妄之人的計謀和盼望是什麼,也能摧毀並挫敗這些,以及他們愚昧幻想的活動;他坐在天上,嗤笑他們。他留意人的虛妄(有些人把它理解為他們較小的罪),包括他們虛妄的思想、虛妄的言語,以及他們在善事上的不堅定。#

(2.)他察看惡人:他也看見嚴重的罪惡,無論這罪惡行得多麼隱秘,又被多麼巧妙地粉飾和偽裝。惡人的一切罪惡,在神無所不見的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他豈不察看嗎?是的,他必定會察看,也必為此追討;雖然他暫時似乎保持沉默。#

II.看這裡所顯明的人是怎樣的,並要使他謙卑(第12節)神看見虛妄之人的這一情形:他想要有智慧,想要被人看為有智慧,儘管他生來如野驢駒一般,遲鈍愚昧,無法教導,也無法馴服。看人是怎樣的。#

1.他是虛妄的受造物:空無;原文就是這個意思。神造他時使他充實,他卻倒空了自己,使自己貧乏;如今他成了raca,是裡面一無所有的受造物。#

2.他是愚昧的受造物,已經變得像必朽壞的牲畜一樣(詩篇 49:20;73:22),是個愚昧無知者;他生來像驢,像最愚鈍的動物,而且還是尚未被用於任何勞役的驢駒。他若最終能有任何用處,都應歸功於基督的恩典;基督曾在自己得勝的日子使用一匹驢駒服事自己。#

3.他是任性而不受管束的受造物。驢駒可以被訓練得有些用處,但野驢駒永遠無法馴服,也不理會趕牲畜之人的呼喊(見約伯記 39:5–7)。人以為自己像野驢駒一樣自由,作自己的主人;野驢駒慣於曠野(耶利米書 2:24),急切地滿足自己的慾望和情慾。#

4.然而,他又是驕傲自負的受造物。他想要有智慧,想要被人看為有智慧;雖然不肯順服智慧的律法,卻以智慧的尊榮自誇。他想要有智慧,也就是說,他追求被禁止的智慧;他像最初的父母一樣,企圖有超過經上所記的智慧,結果為了知識樹而失去了生命樹。這樣的受造物,適合與神爭辯或要求神交賬嗎?我們若能更好地認識神和自己,就會更好地知道應當如何在神面前行事。#

約伯記 11:13–20和合本(神版)
13你若將心安正,又向主舉手;14你手裡若有罪孽,就當遠遠地除掉,也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15那時,你必仰起臉來毫無斑點;你也必堅固,無所懼怕。16你必忘記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過去的水一樣。17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雖有黑暗仍像早晨。18你因有指望就必穩固,也必四圍巡查,坦然安息。19你躺臥,無人驚嚇,且有許多人向你求恩。20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

瑣法像另外兩位朋友一樣,在這裡鼓勵約伯:只要他能有更好的心態,就可以盼望更好的日子。

I.他給約伯良好的勸告(第13、14節),正如以利法(第5章第8節)和比勒達所做的(第8章第5節)。他要約伯悔改,歸向神。請看這歸回的步驟。#

1.他必須察看內心,使自己的心思改變,使樹成為好樹。他必須預備自己的心;歸正和改革的工作必須從這裡開始。那偏離神的心必須被挽回;那被罪玷汙並陷入混亂的心必須重新得到潔淨和整頓;那搖擺不定、沒有根基的心必須得到穩固和堅立;這裡的原文就是這個意思。當一顆心已經決定並完全立志把尋求神當作正事,而且堅持到底時,這顆心才算預備好尋求神。#

2.他必須向上仰望,向神伸手,也就是說,必須激勵自己抓住神,懇切而迫切地向他禱告,在禱告中竭力,並期待從他領受憐憫和恩典。把手交給主,表示把自己降服於他,並與他立約(歷代志下 30:8)。約伯必須這樣做;為要這樣做,他也必須預備自己的心。約伯已經禱告過,但瑣法要他用更好的方式禱告,不要像提出上訴的人,而要像求告者和謙卑的懇求者。#

3.他必須改正自己行為中的錯誤,否則他的禱告不會生效(第14節)“你手裡若有罪孽(也就是說,你若仍在實行某種罪),就當把它遠遠除掉,懷著憎惡和聖潔的憤慨離棄它,堅定地決意不再回到其中,也永遠不再與它有任何關聯(以西結書 18:31;何西阿書 14:9;以賽亞書 30:22)。你手中若有任何不義之財,有任何借欺詐或壓迫取得的財物,就當歸還”(像撒該一樣,路加福音 19:8),“並甩手不再持有它們”(以賽亞書 33:15)。罪所得的利益若不歸還,罪責就沒有除去。#

4.他也必須盡力整頓自己的家庭:“不可容罪惡住在你的帳棚裡;不可讓你的家窩藏或庇護任何惡人、任何邪惡的行為或任何以邪惡手段取得的財富。”瑣法懷疑約伯龐大的家室治理不善;人多的地方便有許多惡人,而他全家的毀滅就是對全家罪惡的懲罰。因此,約伯若期望神回到他那裡,就必須改正家中的錯誤;即使罪惡可能進入他的帳棚,他也不可容它住在那裡(詩篇 101:3),等等。#

II.他向約伯保證,若接受這勸告,就必得到安慰(第15節),等等。他若願意悔改歸正,就必毫無疑問地安逸幸福,一切都會好轉。瑣法或許暗示,除非神迅速使約伯的處境發生這樣的改變,否則他和他的朋友就會更加認定約伯是假冒為善、對神虛偽的人。然而,這裡傳達了一項偉大的真理:公義的工作必帶來平安;公義的果效必是永遠的安靜和保障(以賽亞書 32:17)。那些真誠歸向神的人可以期待:#

1.在神面前有聖潔的確信:“那時,你必向天仰起臉來,毫無玷汙;你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不再帶著這裡所表達的那種恐懼和驚慌”(第9章第34節)。我們的心若不因假冒為善和不肯悔改而定我們的罪,我們來到神面前並期待從他得恩時,就有確信(約翰一書 3:21)我們若在受膏者的面上蒙垂顧,那麼,我們原本垂下的臉就可以仰起;我們原本受玷汙的臉,既被基督的血洗淨,就可以毫無玷汙地仰起。我們的良心既被灑淨,不再覺得有罪,就可以懷著充足的信心親近神(希伯來書 10:22)。有些人認為,這是指他在人面前的名譽得到洗清(詩篇 37:6)。我們若與神和好,就可以欣然面對自己的朋友。#

2.他們自己裡面有聖潔的鎮定:你必堅定,不至懼怕;即使聽見兇惡的信息也不驚怕,因為你的心堅定(詩篇 112:7)。約伯現在充滿混亂(第10章第15節),因為他把神看作自己的仇敵,並與他爭辯;但瑣法向他保證,他若願意順服並自卑,他的心就會安定下來,也會脫離那些令他恐懼的關於神的想法;正是這些想法使他如此躁動不安。我們越少受到驚嚇,就越能堅定;因此,也就越適合儘自己的本分並忍受苦難。#

3.回想他們過去的患難時得到安慰(第16節)“你必忘記自己的苦楚,正如母親因孩子已經出生而喜樂,便忘記生產的痛苦;你必完全擺脫苦楚在你身上留下的影響,也必追想它如同已經流過的水,或從器皿中倒出的水,不像其他液體那樣留下任何味道或顏色。你目前苦難所造成的傷口必完全癒合,不僅不留下疤痕,也不留下疼痛。”約伯曾努力忘記自己的哀訴(第9章第27節),卻發現自己不能;他的心仍記得茵陳和苦膽。然而瑣法在這裡告訴他一條忘記苦楚的道路:讓他憑信心和禱告,把自己的悲傷與憂慮帶到神面前,留在神那裡,這樣他就會忘記它們。罪若沉重地壓在心上,苦難就會顯得輕省。我們若適當地記住自己的罪,與罪相比,就會忘記自己的苦楚;倘若我們又得到赦免已經確立、平安已經穩固的安慰,就更是如此。罪孽得到赦免的人不會說“我病了”,反而會忘記自己的疾病(以賽亞書 33:24)#

4.對他們將來的平安有令人得安慰的展望。瑣法認為,可以用這一點使約伯喜悅,作為對他許多絕望之言的回答;約伯那些話彷彿表明,他若希望今世還能再次看見好日子,乃是毫無意義的。瑣法卻說:“不,你仍可以看見好日子,也可以有安寧的夜晚。”他在這裡使約伯盼望一種蒙福的改變。#

(1.)雖然他的光現在被遮蔽,將來卻必再次照耀,並且比以往更加明亮(第17節);甚至他落下的太陽也必比正午的太陽更加燦爛,他的黃昏無論在尊榮還是喜樂上,都必像早晨一樣美好而明亮;他的光必從幽暗中照耀出來(以賽亞書 58:10),那曾遮住太陽的濃厚黑雲,在太陽從其後迸發時,反會成為襯托其光輝之物;他的光甚至到老年仍必照耀,那些衰敗的日子對他也必成為好日子。注意,真正歸向神的人,從那時起就開始發光;他們的道路如同照耀的光,越照越明;他們白晝的終點將是白晝的完全,而他們在今世的黃昏,將成為進入更美世界的早晨。#

(2.)雖然他現在不斷處於恐懼和驚慌之中,將來卻必活在聖潔的安息與保障中,發現自己始終平安舒適(第18節)你必安穩,因為有盼望。注意,那些藉著恩典在神里面、並對天國懷有美好盼望的人,必定是安全的;無論他們在今世所經過的時日多麼艱難,他們都有理由安穩。行為正直的人可以這樣安然行路,因為雖然有患難和危險,卻仍有盼望,知道最終一切都必好轉。盼望是靈魂的錨(希伯來書 6:19)“你必在四圍挖掘”,也就是說,“你必像處於壕溝中的軍隊一樣安全。”順服神治理的人必蒙他保護,那時他們晝夜都必平安。#

[1.]白日,當他們在外面勞作時:“你必安然挖掘;你和為你勞作的僕人都必如此,不再遭到掠奪者襲擊;從前那些掠奪者曾在你的僕人耕地時襲擊他們”(第1章第14、15節)。應許中的興盛並不包括讓他無所事事地生活,而是讓他有職業可從,並且殷勤從事;當他辦理自己的事務時,必蒙神保護。你必挖掘而平安,並不是搶奪而平安,也不是宴樂放縱而平安。盡本分的道路就是平安的道路。#

[2.]夜間,當他們在家安歇時:儘管黑暗中有危險,你必安然歇息(勞碌人的睡眠是香甜的)。白日的雲柱到夜間必成為火柱:“你必躺臥(第19節),不再被迫四處流浪,無處枕頭,也不再被迫警醒不眠、坐著等候襲擊;你必在就寢時上床睡覺,不僅無人傷害你,也無人使你懼怕,甚至不會有人驚擾你。”注意,夜間安寧、睡眠不受攪擾,是極大的憐憫;那些住在能聽見戰爭喧囂之處的人,尤其會這樣說。得享安寧的道路,就是尋求神,並保守自己常在他的愛中。那些歸向神,以他為自己的安息和居所的人,什麼都不必懼怕。#

(3.)雖然他現在被人輕視,將來卻必有人求見他:“必有許多人向你求情,並認為贏得你的友誼符合他們的利益。”人總會向那些智慧卓越或被認為智慧卓越的人、非常富有或掌握權力的人有所請求。瑣法十分了解約伯,因此他預見,無論目前的低潮降得多低,潮水一旦迴轉,就會再次漲得像從前一樣高;約伯也會再次成為本國所愛戴的人。那些正確地向神祈求的人,很可能會看見有一天別人也來求他們,正如愚拙的童女對聰明的童女說:請分點油給我們。#

III.瑣法最後簡要說明惡人的結局(第20節)但惡人的眼目必衰敗。看來他懷疑約伯不會接受自己的勸告,因此在這裡告訴他,那樣做會產生什麼後果,把死亡和生命一同擺在他面前。請看那些堅持行惡、不肯歸正的人將有何結局。#

1.他們在今世和來世,都得不到自己以希望奉承自己必能得到的好處。失望將成為他們的結局、羞辱和無盡的痛苦。他們的眼目必因等候那永遠不會來到的事而衰敗。惡人一死,他的指望就滅絕(箴言 11:7)。他們的盼望必如一口氣(旁註),消散而去,無法挽回。或者,他們的盼望將像人在氣絕時一樣滅亡斷絕;當他們最需要它,並期待它實現時,它卻使他們失望;它必漸漸消逝,使他們陷入徹底的混亂。#

2.他們無法逃避自己有時一想到就感到恐懼的災禍。他們無法逃脫對其所宣判之刑罰的執行;既不能以無畏的姿態把它嚇退,也不能跑得比它更快。那些不肯逃到神那裡的人,必發現妄想逃離神乃是徒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