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出埃及记 29
出埃及记: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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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的承接圣职(主前1491年)
1「你使亚伦和他儿子成圣,给我供祭司的职分,要如此行:取一只公牛犊,两只无残疾的公绵羊,2无酵饼和调油的无酵饼,与抹油的无酵薄饼;这都要用细麦面做成。3这饼要装在一个筐子里,连筐子带来,又把公牛和两只公绵羊牵来。4要使亚伦和他儿子到会幕门口来,用水洗身。5要给亚伦穿上内袍和以弗得的外袍,并以弗得,又带上胸牌,束上以弗得巧工织的带子。6把冠冕戴在他头上,将圣冠加在冠冕上,7就把膏油倒在他头上膏他。8要叫他的儿子来,给他们穿上内袍。9给亚伦和他儿子束上腰带,包上裹头巾,他们就凭永远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职任。又要将亚伦和他儿子分别为圣。10「你要把公牛牵到会幕前,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公牛的头上。11你要在耶和华面前,在会幕门口,宰这公牛。12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头抹在坛的四角上,把血都倒在坛脚那里。13要把一切盖脏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烧在坛上。14只是公牛的皮、肉、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这牛是赎罪祭。15「你要牵一只公绵羊来,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这羊的头上。16要宰这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17要把羊切成块子,洗净五脏和腿,连块子带头,都放在一处。18要把全羊烧在坛上,是给耶和华献的燔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19「你要将那一只公绵羊牵来,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羊的头上。20你要宰这羊,取点血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拇指上;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四围。21你要取点膏油和坛上的血,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上,他们和他们的衣服就一同成圣。22「你要取这羊的脂油和肥尾巴,并盖脏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并右腿(这是承接圣职所献的羊)。23再从耶和华面前装无酵饼的筐子中取一个饼,一个调油的饼和一个薄饼,24都放在亚伦的手上和他儿子的手上,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25要从他们手中接过来,烧在耶和华面前坛上的燔祭上,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26「你要取亚伦承接圣职所献公羊的胸,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就可以作你的分。27那摇祭的胸和举祭的腿,就是承接圣职所摇的、所举的,是归亚伦和他儿子的。这些你都要成为圣,28作亚伦和他子孙从以色列人中永远所得的分,因为是举祭。这要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为献给耶和华的举祭。29「亚伦的圣衣要留给他的子孙,可以穿着受膏,又穿着承接圣职。30他的子孙接续他当祭司的,每逢进会幕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要穿七天。31「你要将承接圣职所献公羊的肉煮在圣处。32亚伦和他儿子要在会幕门口吃这羊的肉和筐内的饼。33他们吃那些赎罪之物,好承接圣职,使他们成圣;只是外人不可吃,因为这是圣物。34那承接圣职所献的肉或饼,若有一点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烧了,不可吃这物,因为是圣物。35「你要这样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亚伦和他儿子行承接圣职的礼七天。36每天要献公牛一只为赎罪祭。你洁净坛的时候,坛就洁净了;且要用膏抹坛,使坛成圣。37要洁净坛七天,使坛成圣,坛就成为至圣。凡挨着坛的都成为圣。」
这里有:一、关于亚伦和他儿子承接祭司职分的律法。这事要用许多礼仪和庄严仪式来完成,使他们自己可以正当地感受他们蒙召从事之工的重大,也使百姓学习尊重这职分,并且无人敢擅自侵占。
1.这事所用的礼仪,规定得十分充分而具体,因为此前从未行过这样的事,也因为这要成为永远的定例,就是大祭司应当这样就职。现在,#
(1.)要做的工作,是使神所拣选作祭司的人承接圣职;借此他们把自己奉献并交托给神的事奉,神也宣告接纳他们;并且百姓得以知道,他们并非自取荣耀成为祭司,乃是蒙神所召(希伯来书 5:4、5)。他们这样从普通人中分别出来,从普通事务中隔离出来,并为神分别出来,直接侍立在他面前。注意,凡要为神所用的,都必须向他成圣。人必须先蒙悦纳,然后所行的事才蒙悦纳。希伯来文表示承接圣职的说法是填满手(第9节):你要填满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承接圣职所献的羊,就是填满之羊(第22、26节)。使他们承接圣职,就是使他们得以完全;基督被称为永远完全或承接圣职(希伯来书 7:28)。这里的说法,大概是借自把祭物放在他们手中,在主面前摇一摇(第24节)。但它暗示:#
[1.]传道人手中满有工作;他们没有时间作无谓之事,因为他们的工作是如此重大、如此丰富、如此恒常。#
[2.]他们的手必须被填满。他们必须有东西可献,这是必要的;而他们在自己里面找不到,必须从上头赐给他们。他们若非神填满他们的手,就不能填满百姓的心;因此他们必须到他那里去,从他的丰满里领受。#
(2.)行这事的人是摩西,照神的任命而行。他虽是为人受任命,百姓却不可使他承接圣职;必须由主的仆人摩西,就是他在此事上的代理者来行。照神特别的任命,他现在做祭司的工作;因此,祭物中本属祭司的那一分,这里吩咐归给他(第26节)。#
(3.)地点是在会幕门口(第4节)。神乐意住在会幕中,百姓则侍立在院内,所以院子与会幕之间的门口,最适合那些要在神与人之间作中保、站在双方之间、并且仿佛把手按在双方身上的人承接圣职。他们在门口承接圣职,因为他们将要作守门的人。#
(4.)这事用许多礼仪来完成。#
[1.]他们要被洗净(第4节),表明凡抬主器皿的人必须洁净(以赛亚书 52:11)。凡愿意成全圣洁的人,必须洁净自己,除去身体和灵魂一切的污秽(哥林多后书 7:1;以赛亚书 1:16–18)。他们这时全身受洗;但以后进去供职时,只洗手和脚(第30章第19节);因为已经洗过的人,不再需要别的(约翰福音 13:10)。#
[2.]他们要穿上圣衣(第5、6、8、9节),表明他们除去罪的污秽还不够,还必须穿上圣灵的恩典,披上公义(诗篇 132:9)。他们必须束带,像是为工作预备并得力的人;他们必须穿袍戴冠,像是以自己的工作和职分为真正尊荣的人。#
[3.]大祭司要用圣膏油受膏(第7节),使教会因他施行职事的馨香而得充满并喜乐(因为膏油与香料使人心欢喜),也作为圣灵浇灌在他身上的记号,使他有资格担当他的工作。弟兄相爱被比作亚伦受膏所用的这油(诗篇 133:2)。下级祭司也被说成受膏(第30章第30节),但不是膏在头上,像大祭司那样(利未记 21:10);油只是与血调和,洒在他们的衣服上。#
[4.]要为他们献祭。祭司职分之约,像所有其他的约一样,必须用祭物来立。#
第一,必须有赎罪祭,为他们赎罪(第10–14节)。律法所立的是有软弱的祭司,因此他们必须先为自己的罪献祭,然后才能为百姓赎罪(希伯来书 7:27、28)。他们要按手在祭牲的头上(第10节),承认他们因自己的罪本该死,并且愿意那牲畜的被杀可以赎他们的罪愆,作为代替性的补偿而被悦纳。它照其他赎罪祭的方式使用;只是其他赎罪祭的肉由祭司吃(利未记 10:18),作为祭司除去百姓罪的记号;而这祭却被指定全烧在营外(第14节),以表明律法制度的不完全(如博学的帕特里克主教所注);因为祭司自己的罪不能由这些祭物除去,他们必须期待一位更美的大祭司和更美的祭物。
第二,必须有燔祭,就是一只全烧的公绵羊,为荣耀神,作为他们把自己全然奉献给神和他的事奉的记号,如同活祭,被圣爱之火点燃,并在火焰中上升(第15–18节)。必须先献赎罪祭,然后献燔祭;因为罪愆尚未除去之前,不能行任何蒙悦纳的事奉(以赛亚书 6:7)。
第三,必须有平安祭;它被称为承接圣职所献的羊,因为这祭中有比另外两祭更多专为此场合而有的内容。在燔祭中,神得了他们祭司职分的荣耀;在这祭中,他们得了这职分的安慰;并且,作为神与他们之间相互立约的记号,
1.祭牲的血在神和他们之间分开(第20、21节);一部分血洒在坛的周围,一部分抹在他们身上,抹在他们的身体上(第20节),又抹在他们的衣服上(第21节)。这样,借祭物所成就的赎罪益处就应用并确证给他们,他们从头到脚的全人也都成圣,归于神的事奉。血抹在身体的末端,表明全身仿佛都被圈入并收纳归给神,连耳垂和大脚趾也不例外。我们认为血和油洒在衣服上会使其有斑点、有污迹;然而圣油和祭牲之血洒在他们的衣服上,必须被看作他们所能想象的最大装饰,因为它们表明基督的血和圣灵的恩典,这些构成并完成圣洁的美,也使我们蒙神悦纳;我们读到有人用羔羊的血把衣袍洗白。#
2.祭牲的肉,连同附属的素祭,也同样在神和他们之间分开,使(恭敬地说)神和他们可以一同筵席,作为友谊和相交的记号。#
(1.)其中一部分要先在主面前摇一摇,然后烧在坛上;肉的一部分(第22节),饼的一部分,因为饼和肉必须同在一起(第23节);这些先放在亚伦手中,前后摇动,作为献给神的记号(神虽不可见,却从四面环绕我们),然后要烧在坛上(第24、25节),因为坛要吞吃神在祭物中的分。这样,神接纳亚伦和他儿子作他的仆人,在他的席前侍候,从他们手中取他坛上的食物。这里仿佛插入一段,说明后来关于祭司在平安祭中所得之分的律法,就是胸和腿;这时二者被分开,摩西得了胸,腿则同神的分一并烧在坛上(第26–28节)。#
(2.)其余的部分,无论公绵羊的肉还是饼,亚伦和他儿子都要在会幕门口吃(第31–33节),表明他不仅称他们为仆人,也称他们为朋友(约翰福音 15:15)。他与他们一同坐席,他们也与他一同坐席。他们吃那些用以赎罪之物,表明他们领受赎罪,正如经文所说(罗马书 5:11),就是他们感恩地接受其益处,并因此与神欢然相交,这正是凭祭物设筵的真实意图和意义。若有任何剩下的,就必须烧掉,免得有腐败的危险,并表明这是一次特别的平安祭。#
2.这次承接圣职所要花费的时间:要七天使他们承接圣职(第35节)。虽然所有礼仪都在第一天举行,然而,#
(1.)他们不可把自己的承接圣职看作已完成,直到七天结束;这使他们的就职带有庄严性,也使这事与他们先前的状态之间有了距离,并约束他们带着停顿进入自己的工作,给他们时间思想这工作的分量和严肃性。这在后世也要遵守(第30节)。接续亚伦作大祭司的人,必须连续七天穿上圣衣,作为深思熟虑并逐步进入职分的记号,也使一个安息日可以经过他的承接圣职之期。#
(2.)在这首次承接圣职的七天中,每天都要献一只公牛作赎罪祭(第36节),这要向他们表明:#
[1.]罪得赦免对他们极其重要;并且即便已经赎罪,他们也得了其中的安慰,他们仍必须保持对罪的悔悟之感,并常常重复承认自己的罪。#
[2.]这些日复一日献上为赎罪的祭,不能使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因为若能,就早已停止献了,正如使徒所论证的(希伯来书 10:1、2)。因此他们必须期待引进更美的盼望。#
3.祭司的这次承接圣职,是将来美事的影儿。#
(1.)我们的主耶稣是我们所承认之道的大祭司,蒙神呼召作这职分,永远承接圣职,受圣灵膏抹,超过他的同伴(因此他被称为弥赛亚,即基督),穿着圣衣,就是荣耀和华美;他借自己的血成圣,不是借公牛和公绵羊的血(希伯来书 9:12);借着受苦得以完全,或承接圣职(希伯来书 2:10)。因此在他里面,这就是永远的定例(第9节)。#
(2.)所有信徒都是属灵的祭司,要献属灵的祭物(彼得前书 2:5),在基督的血中得洗净,并因此使我们归于神作祭司(启示录 1:5、6)。他们也披戴圣洁的美,并且已经领受恩膏(约翰一书 2:27)。他们的手被工作填满,他们必须常常专注于此;并且他们是借着基督这大祭物,被奉献作这事奉。他的血洒在良心上,洁净良心脱离死行,使他们可以作为祭司事奉永生神。神的灵(如安斯沃思所注)被称为神的指头(路加福音 11:20,与马太福音 12:28比较),并且借着他,基督的功德有效地应用在我们的灵魂上,正如这里摩西要用指头把血抹在亚伦身上。这里也暗示,福音的传道人应当被庄严地分别出来作传道的工作;无论授职者还是受职者,都要以极大的深思熟虑和严肃来行,因为他们是要被用于一项大工,并受托一项重大职责的人。#
二、坛的成圣,看来是与祭司的承接圣职同时发生的;连续七天每日所献的赎罪祭,既关系到坛,也关系到祭司(第36、37节)。坛得了赎罪。虽然它本身不是能犯罪的对象,又因尚未使用,也不能说被百姓的罪玷污,然而自从堕落以来,若没有先为罪赎罪,就不能有向神的成圣;罪使我们既不配、也不适合被神使用。坛也被分别为圣,不只是本身被分别出来作神圣用途,而且成为如此圣,以致能使献在其上的礼物成圣(马太福音 23:19)。基督是我们的坛;他为我们的缘故分别自己为圣,使我们和我们所行的事都可以成圣,并蒙神悦纳(约翰福音 17:19)。
38「你每天所要献在坛上的就是两只一岁的羊羔;39早晨要献这一只,黄昏的时候要献那一只。40和这一只羊羔同献的,要用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与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调和,又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为奠祭。41那一只羊羔要在黄昏的时候献上,照着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的礼办理,作为献给耶和华馨香的火祭。42这要在耶和华面前、会幕门口,作你们世世代代常献的燔祭。我要在那里与你们相会,和你们说话。43我要在那里与以色列人相会,会幕就要因我的荣耀成为圣。44我要使会幕和坛成圣,也要使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给我供祭司的职分。45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 神。46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 神,是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为要住在他们中间。我是耶和华—他们的 神。」
在这一段中我们有,
一、所指定的每日事奉。每天早晨要在坛上献一只羊羔,晚上献一只羊羔,各同献素祭,二者都用火献上,作为他们世世代代常献的燔祭(第38–41节)。不论是否还有其他祭物要献,这些祭是一定要献的,由公众负担,为全以色列的益处和安慰,为他们每日的罪赎罪,也承认他们每日所得的怜悯都来自神。这就是每一天的本分所要求的事。安提阿古废除这每日的祭,持续了许多晚上和早晨;这就是教会所遭的大灾难,早已预言在但以理书 8:11。注意,
1.这预表基督永远活着所作的持续代求,凭着他的补赎,为他的教会持续成圣;虽然他一次把自己献上,成全了永远,但这一次献上如此成为持续的献祭。#
2.这教导我们每日早晚都要把祷告和赞美这些属灵祭物献给神,谦卑承认我们倚靠他,并对他负有义务。我们每日的灵修,必须被看作每日工作中最必需的事,也被看作每日安慰中最喜乐的事。无论我们有什么事务,这事早晚都不可省略;祷告的时间必须像饭食的时间一样按时持守。每日的祭好比神家中每日的饭食,因此总是有饼和酒相伴。凡不常常侍立在施恩宝座前的人,就是使自己的灵魂饥饿。#
二、神向以色列所赐关于他恩宠的又大又宝贵的应许,以及他特殊同在的记号,只要他们这样在他们中间持守他的制度。他说话,像是很喜悦每日之祭的设立;因为在他继续说到后面其他安排之前,他插入了这些应许。宗教中的恒常带来宗教中的安慰。他应许:
1.他要与他们保持相交;他不仅要与摩西相会,并对他说话,也要与以色列人相会(第43节),接纳为他们而献上的每日祭物。注意,凡殷勤而凭良心在神亲自指定的 ordinances 中侍立在他面前的人,神必不失约与他们相会。#
2.他要承认他自己的制度,就是会幕、坛、祭司职分(第43、44节);他要占有那分别为圣归给他的。注意,凡为神的荣耀而成圣的,必因他的荣耀而成圣。若我们尽自己的本分,神也必尽他的本分,并要把真诚交托给他的标明出来,且使之适合归他自己。#
3.他要作为与他们立约的神住在他们中间,并要把他特别恩宠和特殊同在的确实而令人安慰的记号赐给他们(第45、46节):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注意,神在哪里设立他 ordinances 的帐幕,他自己就要住在那里。看哪,我常与你们同在(马太福音 28:20)。凡住在神殿中的,必有神与他们同住。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也必知道我是如此。注意,凡在神里面有立约权益、并有这权益令人安慰之凭据的人,才是真正有福的。若我们有了这个,就已经足够,不需要更多来使我们快乐。#
本章给出具体吩咐:一、论祭司的承接圣职,以及坛的成圣(见第1–37节)。二、论每日的祭(见第38–41节)。其后附有恩慈的应许,就是神要在他们一切事奉中承认他们,并赐福给他们(见第42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