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出埃及記 30

摩西在本章中進一步受指示:

I.關於香壇(第1–10節)#

II.關於以色列人被數點時所要繳納的贖價銀(第11–16節)#

III.關於為祭司洗濯而設的銅洗濯盆(第17–21節)#

IV.關於膏油的調製及其使用(第22–33節)#

V.關於要在金壇上焚燒的香和香料(第34節),等等。#

會幕及其器具(主前1491年)

出埃及記 30:1–10和合本(神版)
1「你要用皂莢木做一座燒香的壇。2這壇要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壇的四角要與壇接連一塊。3要用精金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並壇的四角,包裹;又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牙邊。4要做兩個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作為穿槓的用處,以便抬壇。5要用皂莢木做槓,用金包裹。6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著法櫃上的施恩座,就是我要與你相會的地方。7亞倫在壇上要燒馨香料做的香;每早晨他收拾燈的時候,要燒這香。8黃昏點燈的時候,他要在耶和華面前燒這香,作為世世代代常燒的香。9在這壇上不可奉上異樣的香,不可獻燔祭、素祭,也不可澆上奠祭。10亞倫一年一次要在壇的角上行贖罪之禮。他一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為至聖。」

I.關於香壇所賜的命令如下:#

1.它要用木造,並用金包裹,是精金;高約一碼,長寬各半碼;四角有角,四圍有金牙邊,並有金環和金槓,便於抬運(第1–5節)。看來這壇並沒有使灰落下以便取走的爐箅;但他們燒香時,是把盛著火炭的金香爐拿來,放在壇上,香就在那香爐中焚燒,所有火炭也連同香爐一併取走,所以沒有火炭或灰落在壇上。以西結殿中香壇的尺寸是這裡的兩倍(以西結書 41:22),在那裡稱為木壇,也沒有提到金,表明在福音時代,香應當是屬靈的,敬拜應當樸素,事奉神的規模應當擴大,因為在各處都要獻香(瑪拉基書 1:11)#

2.它要放在幔子前,就是那隔斷物的外面,卻又在施恩座前;施恩座在幔子裡面(第6節)因為在壇前供職的人,雖因幔子隔開而不能看見施恩座,卻必須朝向施恩座,並把他的香指向那邊;這是教導我們,雖然不能用肉眼看見恩典的寶座,那蒙福的施恩座(因為那是如此榮耀的寶座,以致神憐憫我們,將其面遮住,並以雲遮蔽),然而我們禱告時必須憑信心把自己安置在它面前,陳明我們的禱告,並向上仰望。#

3.亞倫要在這壇上燒馨香的香,每早晨和每黃昏都燒,每次約半磅;這不只是為除去每日在銅壇上焚燒肉類的惡臭,也是為尊榮神,並表明他百姓對他的事奉蒙他悅納,以及他們在事奉他時所當享有的喜樂(第7、8節)。正如銅壇上的供物為那些令神不悅之事作了滿足照樣,這壇上的供物也彷彿把他們所行的善推薦給神而蒙悅納;因為我們在神面前兩大要務,就是從罪責中得釋放,並在他眼中被接納為義。#

4.在壇上不可獻別的,只可獻香;也不可獻任何香,除非是所指定的(第9節)神要人照他自己的設定來行他自己的事奉,不可另行其道。#

5.這壇每年在贖罪日要用贖罪祭牲的血抹在壇角上而得潔淨,第10節(參利未記 16:18、19)大祭司從至聖所出來時,路上要辦理此事。這是要向他們表明,在這壇前供職的祭司,以及他們所代為供職的百姓,他們的罪把禮儀上的汙穢加在壇上,這汙穢必須借贖罪之血得以潔淨。#

II.這香壇預表:#

1.基督的中保職分。院子裡的銅壇預表基督在地上受死;聖所裡的金壇預表基督憑著他所成就的滿足在天上代求。這壇在施恩座前;因為基督常為我們顯在神面前;他是我們在父那裡的一位中保(約翰一書 2:1),他的代求在神面前有馨香之氣。這壇有冠冕固定其上;因為基督是以君王身份代求。父啊,我願意(約翰福音 17:24)#

2.聖徒的敬虔操練,他們的禱告據說如香陳列在神面前(詩篇 141:2)香的煙怎樣上升,我們向神的願望也當在禱告中升起,被聖愛和其他敬虔情感的火點燃。祭司燒香時,百姓正在禱告(路加福音 1:10),這表明禱告才是真正的香。這香每日獻上,是常燒的香(第8節);因為我們必須常常禱告,也就是說,我們必須每日保持定時禱告,至少早晚如此,絕不省略,而這樣不住地禱告。燈是在燒香的時候整理或點燃的,這是教導我們,誦讀聖經(聖經是我們的光和燈)乃是我們每日工作的一部分,通常應當伴隨我們的禱告和讚美。我們向神說話時,也必須聽神對我們說什麼,如此相交才完全。成聖之人的敬虔操練為神所喜悅,有馨香之氣;聖徒的禱告被比作馨香(啟示錄 5:8),但使它們蒙悅納的,是基督加在其上的香(啟示錄 8:3),並且是他的血為附著在我們最佳事奉上的罪責贖罪。並且,若心與生活不聖潔,連香也是可憎的(以賽亞書 1:13),獻香的人就如同稱頌偶像(以賽亞書 66:3)#

出埃及記 30:11–16和合本(神版)
1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2「你要按以色列人被數的,計算總數,你數的時候,他們各人要為自己的生命把贖價奉給耶和華,免得數的時候在他們中間有災殃。13凡過去歸那些被數之人的,每人要按聖所的平,拿銀子半舍客勒;這半舍客勒是奉給耶和華的禮物(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14凡過去歸那些被數的人,從二十歲以外的,要將這禮物奉給耶和華。15他們為贖生命將禮物奉給耶和華,富足的不可多出,貧窮的也不可少出,各人要出半舍客勒。16你要從以色列人收這贖罪銀,作為會幕的使用,可以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紀念,贖生命。」

有人觀察到,“耶和華曉諭摩西”這幾個字在這裡和以後(第17、22、34節)反覆出現,暗示神並不是在山上以一篇連續的講論把這些命令交給摩西,而是多次間斷,給他時間,要麼寫下所說的話,要麼至少把它牢記在心。基督也是按門徒所能聽的程度教訓他們。這裡摩西奉命按人頭向百姓徵收銀錢,每人若干,用於會幕的事奉。他數點百姓時必須這樣做。有人認為這隻指第一次數點他們,就是現在會幕建立時;這項稅是為補足完成工程所缺的自願奉獻,或更確切地說,是為會幕事奉的開始而用。另有人認為,此後凡遇緊急需要,且每逢數點百姓時,都要再次徵收;而大衛數點百姓時沒有要求繳納這銀錢,因而得罪神。但許多猶太著述者,以及跟隨他們的其他人,都認為這應是一項年度貢銀,只是在摩西第一次數點百姓時開始。這就是基督為免冒犯他的敵對者而繳納的丁稅(馬太福音 17:27),雖然他當時已充分說明自己本可免交。每城都指派人每年收取這項款項。現在,

1.所繳的貢銀是半舍客勒,約合我們錢幣十五便士。富足的不可多給,貧窮的也不可少給(第15節),這是要表明富人與窮人的靈魂同樣寶貴,神也不偏待人(使徒行傳 10:34;約伯記 34:19)。在其他供物上,人要按自己的能力奉獻;但這作為靈魂贖價的,必須人人相同;因為富人和窮人一樣需要基督,窮人也和富人一樣蒙他悅納。他們二者同樣為維持聖殿事奉而出資,因為二者都要在其中同樣有份,並從中同樣受益。在基督和他的 ordinances 中,富人與窮人相遇;耶和華是他們二者的造物主,主基督是他們二者的救贖主(箴言 22:2)。猶太人說:“若有人拒絕繳納這貢銀,他就不包括在贖罪之內。”#

2.這貢銀要作為靈魂的贖價繳納,免得他們中間有災殃。藉此他們承認,他們從神領受生命,他們已向神 forfeited 自己的生命,並且他們的生命得以延續,乃依賴他的能力和忍耐;這樣,他們向自己生命的神表示敬意,並求他免去他們的罪所當受的那些災殃。#

3.所收取的這銀錢要用於會幕的事奉(第16節);他們用它購買祭物、麵粉、香、酒、油、柴、鹽、祭司衣服,以及全會眾都有份於其中的一切其他物品。注意,凡在他們中間享有神會幕之益處的人,必須樂意支付其費用,不要吝惜神公共敬拜所必需的開支。這樣,我們必須以自己的財物尊榮耶和華,並把用在神事奉上的花費看為最善的支出。銀錢的確不能為靈魂贖罪,但它可以用來尊榮那位已經成就贖罪的主,並維持那借以應用贖罪之恩的福音。#

出埃及記 30:17–21和合本(神版)
17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8「你要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以便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壇的中間,在盆裡盛水。19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在這盆裡洗手洗腳。20他們進會幕,或是就近壇前供職給耶和華獻火祭的時候,必用水洗濯,免得死亡。21他們洗手洗腳就免得死亡。這要作亞倫和他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這裡所賜的命令是:

1.要造一個洗濯盆,或稱水盆,用銅作成,是一個大器皿,能盛相當多的水,要安放在會幕門旁(第18節)有人認為,銅盆座的設計是為承接從洗濯盆中借噴口或旋塞流出的水。那時他們有一個洗濯盆,只供祭司洗濯;但如今有一泉源為猶大和耶路撒冷開啟,使他們可以在其中洗濯(撒迦利亞書 13:1),這是一口取之不竭的活水泉源,所以若我們仍留在自己的汙穢中,那就是我們自己的過錯。#

2.關於這洗濯盆的使用。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每次進去供職,至少每天早晨,都必須在這洗濯盆那裡洗手洗腳(第19–21節)。為此,每天都要把清水重新注入洗濯盆。即使他們在自己家中把自己洗得再幹淨,也不足夠;他們必須在洗濯盆那裡洗,因為那是指定為洗濯之處(列王紀下 5:12–14)。這樣做的目的,#

(1.)是教導他們在一切供職中保持潔淨,並使他們心中存有對神聖潔的敬畏,以及對罪汙穢的懼怕。他們不僅在初次分別為聖時要洗濯而得潔淨,而且每逢進去供職時也必須洗濯而保持潔淨。惟有手潔心清的人,才可站在神的聖所(詩篇 24:3、4)。並且,#

(2.)這是教導我們這些每日要侍立在神面前的人,每日都要重新為罪悔改,並以信心把基督的血應用於自己的靈魂,以得赦免;因為我們每日在許多事上得罪神,並染上汙穢(約翰福音 13:8、10;雅各書 3:2)。這就是我們為莊嚴 ordinances 所當作的預備。潔淨你們的手,清潔你們的心,然後親近神(雅各書 4:8)。大衛在 詩篇 26:6 中所暗指的就是這律法:我要洗手錶明無辜,才環繞你的祭壇,耶和華啊。#

出埃及記 30:22–38和合本(神版)
22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3「你要取上品的香料,就是流質的沒藥五百舍客勒,香肉桂一半,就是二百五十舍客勒,菖蒲二百五十舍客勒,24桂皮五百舍客勒,都按著聖所的平,又取橄欖油一欣,25按做香之法調和做成聖膏油。26要用這膏油抹會幕和法櫃,27桌子與桌子的一切器具,燈臺和燈臺的器具,並香壇、28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29要使這些物成為聖,好成為至聖;凡挨著的都成為聖。30要膏亞倫和他的兒子,使他們成為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31你要對以色列人說:『這油,我要世世代代以為聖膏油。32不可倒在別人的身上,也不可按這調和之法做與此相似的。這膏油是聖的,你們也要以為聖。33凡調和與此相似的,或將這膏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民中剪除。』」34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這馨香的香料和淨乳香各樣要一般大的分量。35你要用這些加上鹽,按做香之法做成清淨聖潔的香。36這香要取點搗得極細,放在會幕內、法櫃前,我要在那裡與你相會。你們要以這香為至聖。37你們不可按這調和之法為自己做香;要以這香為聖,歸耶和華。38凡做香和這香一樣,為要聞香味的,這人要從民中剪除。」

這裡賜下關於聖膏油和香的調製指示,它們要用於會幕的事奉;神要借這些得尊榮,因此他要親自規定其製作;因為凡來到神面前的,沒有不是從他而來的。

1.這裡命令調製聖膏油;其成分和分量都被規定(第23–25節)解經者對這些成分並無一致意見;但我們一般可以確信,它們是最好的,也是最適合其目的的;既然神聖的智慧為神聖的尊榮指定它們,就必定如此。它要 secundum artem:按調香之法調和(第25節);這些香料總共將近半英擔,要浸泡在油中,而油約有五六夸脫,然後濾出,使油中留下極美的香氣。神的帳幕及其中所有器具都要用這油膏抹;它也要用於祭司的分別為聖(第26–30節)這要在他們世世代代中延續(第31節)。猶太人的傳統說,摩西親自預備的這同一批油一直存留到被擄前不久。但帕特里克主教指出這一傳統極不可能,並認為它是按這裡的規定重新制作的,因為所羅門曾用它受膏(列王紀下 1:39),其他一些君王也曾如此;所有大祭司也都用這樣大量的油受膏,以致流到衣襟;我們還讀到這膏油的製作(歷代志上 9:30):然而眾人都同意,在第二聖殿中並沒有這種聖油;他認為這乃是由於他們有一種觀念,認為再製作它是不合法的,而護理之神支配這一缺乏,使之成為福音時代聖靈更美膏抹的預兆;聖靈恩賜的多樣性,正由這些不同的馨香成分所預表。為顯明聖潔的卓越,在會幕中有那在視覺和嗅覺上都極其令人愉悅之物。據說基督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雅歌 1:3),基督徒的美名勝過貴重的膏油(傳道書 7:1)#

2.燒在金壇上的香也由馨香的香料調製,雖然不如調製膏油的那些香料那樣稀有貴重(第34、35節)猶太人說,這香每年製作一次,每年每天一磅,另加三磅為贖罪日所用。使用時,要把它搗得極細;主也這樣喜悅壓傷救贖主,使他獻上自己作馨香之氣的祭物。#

3.關於這兩種配製物,這裡賜下同一律法(第32、33、37、38節),即不可為任何普通用途製作相似之物。這樣,神要在百姓心中保守對他自己制度的敬畏,並教導我們不可褻瀆或濫用任何神藉以顯明自己的事物,正如那些人為自己(為普通娛樂)發明像大衛所用樂器的人(阿摩司書 6:5)拿聖物開玩笑是對神極大的冒犯,尤其是拿神的話語和 ordinances 取樂,或輕慢對待它們(馬太福音 22:5)。凡屬神特有之物,不可當作普通之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