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歷代志下 29
歷代志下: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3
希西家的良好統治(主前726年)
1希西家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九年。他母親名叫亞比雅,是撒迦利雅的女兒。2希西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3元年正月,開了耶和華殿的門,重新修理。4他召眾祭司和利未人來,聚集在東邊的寬闊處,5對他們說:「利未人哪,當聽我說:現在你們要潔淨自己,又潔淨耶和華—你們列祖 神的殿,從聖所中除去汙穢之物。6我們列祖犯了罪,行耶和華—我們 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離棄他,轉臉背向他的居所,7封鎖廊門,吹滅燈火,不在聖所中向以色列 神燒香,或獻燔祭。8因此,耶和華的忿怒臨到猶大和耶路撒冷,將其中的人拋來拋去,令人驚駭、嗤笑,正如你們親眼所見的。9所以我們的祖宗倒在刀下,我們的妻子兒女也被擄掠。10現在我心中有意與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立約,好使他的烈怒轉離我們。11我的眾子啊,現在不要懈怠;因為耶和華揀選你們站在他面前事奉他,與他燒香。」
這裡有:
I.希西家登基時的年齡。他二十五歲。約阿施在兩朝惡劣的統治之後登基時只有七歲;約西亞在兩朝惡劣的統治之後登基時只有八歲,這就使改革有所延遲;但希西家已經成年,所以立即投身於改革。我們很可以想見,他看到父親的偶像崇拜和褻瀆之行時,心中是何等憂傷;看到聖殿的門關閉,他又是何等痛苦,儘管父親在世時,他不敢把門打開。毫無疑問,他的心曾為此暗自哭泣,並且立誓,等他承受會眾、掌握國權時,必糾正這些弊端;這使他實行改革時更加迅速而堅決。#
II.對他的總體評價。他像大衛一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第2節)。他的幾位前任也曾被稱為行正事,卻不像大衛,沒有大衛那樣的正直和熱心。但這裡有一位君王,他對神的約櫃和律法懷有的衷心愛慕,不亞於大衛。#
III.他迅速投身於恢復信仰的偉大工作。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開耶和華殿的門(第3節)。我們願意相信,他父親並未完全廢除聖殿的事奉;因為若是如此,祭壇上的聖火必已熄滅,而我們並沒有讀到重新點燃聖火的記載;不過,他曾阻止百姓參加聖殿的事奉,也阻止祭司參加,屬於他自己一黨的祭司除外(列王紀下 16:15)。然而,希西家立即敞開教會的門,把祭司和利未人召來。他看到猶大衰微而毫無防衛,卻沒有把振興王國的世俗利益當作首要事務,而是先使信仰重新恢復到良好狀態。以神為起點的人,是從工作正確的一端開始,他們的工作也必相應地亨通。#
IV.他對祭司和利未人所說的話。毫無疑問,眾人都清楚知道,他確實愛護信仰,並且不滿上一朝的腐敗;然而,我們並未看到祭司和利未人向他請求恢復聖殿的事奉,反倒是他召喚他們。這恐怕既顯出他們的冷淡,也顯出他的熱心;或許,他們若曾積極盡責,事情就不至於敗壞到希西家所見的嚴重地步。希西家對利未人的勸勉十分懇切感人。#
1.他把信仰荒廢的情形,以及信仰在他們中間淪落到的可悲地步,擺在他們面前(第6、7節):我們的列祖犯了罪。他沒有說“我的父親”,因為他作為兒子,應當儘可能謹慎地維護父親的名聲;也因為若不是他們的列祖疏忽職守,他父親也不會做出這一切。祭司烏利亞曾與亞哈斯同謀,設立一座拜偶像的祭壇。他所控訴的是:#
(1.)神的殿被人離棄:他們離棄神,轉臉背向他的居所。要注意,那些背棄神的典章之人,確實可以說是離棄了神自己。#
(2.)神在那裡所設立的敬拜被廢弛了。燈沒有點燃,香也沒有焚燒。如今仍有這樣的疏忽;當聖道沒有得到適當的宣讀和講解時(因為點燈所象徵的正是這事),以及禱告和讚美沒有適當地獻上時,這些疏忽同樣應受責備,因為燒香所象徵的正是這事。#
2.他說明信仰在他們中間受到忽視並衰敗所造成的悲慘後果(第8、9節)。這正是他們遭受一切災禍的原因。神在怒中把他們交給患難、刀劍和被擄。當我們處在神護理的責罰之下時,應當查問自己是否忽略了神的典章,也應查問他與我們爭辯的緣由是否可以追溯到這種疏忽;這樣做對我們是有益的。#
3.他宣告自己已經完全定意,堅決要復興信仰,並以促進信仰為自己的事務(第10節):“我心中立意(就是說,我已經完全決意)要與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立約(就是說,只敬拜他,並且按照他所規定的方式敬拜他);因為我確信,否則他的烈怒必不轉離我們。”他不但要自己立這約,也要使百姓進入這約的約束之中。#
4.他促使並激勵利未人和祭司在這件事上儘自己的本分。他以此開始(第5節),也以此結束(第11節)。他稱他們為利未人,是要提醒他們對神所負的責任;稱他們為自己的眾子,是要提醒他們與自己的關係,使他們知道,他期望他們像兒子與父親一同做工那樣,與他一同為這地的改革效力。#
(1.)他告訴他們,他們的本分是什麼:首先要潔淨自己(為自己的疏忽悔改,改正自己的內心和生活,並重新與神立約,今後要更好地盡本分),然後作為神的僕人潔淨神的殿,除掉其中一切因廢棄或褻瀆而不合宜的事物,並使它重新用於建造它的目的。#
(2.)他激勵他們去做這事(第11節):“現在不要懈怠,也不要疏忽自己的本分。不要讓這善工因你們的疏忽而耽延。”旁註作:不要自欺。要注意,那些因疏忽事奉神而自以為能嘲弄神、欺騙神的人,不過是在欺騙自己,並使自己的靈魂落入致命的欺騙。有些人譯作:不要安然自恃,彷彿沒有迫切的呼召要求他們行這事,或不行這事也沒有危險。要注意,人在信仰上的疏忽,源於屬肉體的安全感。他用來激勵他們的理由,來自他們的職分。神在這件事上尊榮了他們:他揀選你們站在他面前。因此,神期望他們作工。他們蒙揀選,不是為了閒懶,只享受尊貴地位,卻把本分留給別人履行,而是為了事奉他、服事他。因此,他們必須為近來的疏忽感到羞愧;如今聖殿的門再次打開,他們必須加倍殷勤地開始工作。#
聖殿得潔淨(主前726年)
12於是,利未人哥轄的子孫、亞瑪賽的兒子瑪哈,亞撒利雅的兒子約珥;米拉利的子孫、亞伯底的兒子基士,耶哈利勒的兒子亞撒利雅;革順的子孫、薪瑪的兒子約亞,約亞的兒子伊甸;13以利撒反的子孫申利和耶利;亞薩的子孫撒迦利雅和瑪探雅;14希幔的子孫耶歇和示每;耶杜頓的子孫示瑪雅和烏薛;15起來聚集他們的弟兄,潔淨自己,照著王的吩咐、耶和華的命令,進去潔淨耶和華的殿。16祭司進入耶和華的殿要潔淨殿,將殿中所有汙穢之物搬到耶和華殿的院內,利未人接去,搬到外頭汲淪溪邊。17從正月初一日潔淨起,初八日到了耶和華的殿廊,用八日的工夫潔淨耶和華的殿,到正月十六日才潔淨完了。18於是,他們晉見希西家王,說:「我們已將耶和華的全殿和燔祭壇,並壇的一切器皿、陳設餅的桌子,與桌子的一切器皿都潔淨了;19並且亞哈斯王在位犯罪的時候所廢棄的器皿,我們預備齊全,且潔淨了,現今都在耶和華的壇前。」
這裡有繁忙的工作、良善的工作,也是必需的工作,就是潔淨耶和華的殿。
I.受命做這項工作的是祭司和利未人。他們本應保持聖殿潔淨,但既然沒有做到,就有責任使它潔淨。這裡列出了幾位利未人的名字:哥轄、革順和米拉利這三個主要家族,各有兩人(第12節);亞薩、希幔和耶杜頓這三個歌唱者家族,也各有兩人(第13、14節)。我們不能認為這些人被列名,僅僅因為他們居於首要地位(若是這樣,大祭司或祭司班次的一些首領必會被提及),而是因為他們比其他人更加熱心積極。神有工作要做時,必興起領頭的人主持其事。居於職位和等級之首的人,並不總是最適合服事或最積極服事的人。這些利未人不但自己奮起行動,也聚集弟兄,催促他們照王的命令、按照耶和華的話去做。請留意,他們遵照王的命令行事,卻注目於神的話。王命令他們做的,原是神的話早已規定為他們本分的事;他們做這事時,以神的話為自己的準則,以王的命令為自己的鞭策。#
II.這項工作是潔淨神的殿:#
1.除去殿門關閉期間所積聚的一般汙垢:塵土、蛛網和器皿上的鏽跡。#
2.除去其中所設立的偶像和拜偶像的祭壇;這些東西即使保持得極其整潔,對聖殿造成的玷汙,也比把它變成全城的公共汙水溝更加嚴重。祭司中沒有一人被列為這項工作的領頭人;然而,除了他們,沒有人敢進入殿的內部,即使為了潔淨也不敢。他們確實進去潔淨了;大祭司或許還進入至聖所,潔淨那裡。利未人雖然有幸領導這項工作,卻不輕看自己職分所規定的、協助祭司的僕役工作;因為祭司把汙穢之物搬到院中,利未人便將它搬到汲淪溪。人的用處無論多麼顯著,都不可讓他忘記自己的位置。#
III.他們完成這項工作的速度極其引人注目。他們在正月初一開始,這是新年的美好開端,也預示著美好的一年。每一年都應當這樣開始:改正一切不當之事,並藉著真誠悔改,除去前一年所沾染的一切汙穢。他們用八日清理並潔淨聖殿,又用八日潔淨聖殿的院宇(第17節)。願從事善工的人學會迅速推進工作,把它完成。凡不當之事,都要迅速改正。#
IV.他們向希西家所作的報告十分令人欣慰(第18、19節)。他們把自己所做的事報告給他,因為正是他差派他們作工。他們沒有誇耀自己的謹慎和辛勞,也不是到他那裡領取報酬,而是要讓他知道,一切曾被褻瀆之物如今都已依法分別為聖,只要他願意,隨時可以重新使用。他們知道這位良善的君王一心掛念神的祭壇,渴望前去事奉,因此特別強調,他們已經使祭壇準備妥當:祭壇所用的器皿已擦洗乾淨,磨得明亮。亞哈斯犯罪時曾把那些器皿當作毫無可喜悅之處的器皿而丟棄;他們卻把器皿收集起來,分別為聖,並放回祭壇前原有的位置。聖所的器皿雖然可能暫時遭到褻瀆,神卻必找到時候和方法,使它們重新分別為聖。他的典章和百姓都不會被容許永遠衰敗。#
希西家獻祭(主前726年)
20希西家王清早起來,聚集城裡的首領都上耶和華的殿;21牽了七隻公牛,七隻公羊,七隻羊羔,七隻公山羊,要為國、為殿、為猶大人作贖罪祭。王吩咐亞倫的子孫眾祭司,獻在耶和華的壇上,22就宰了公牛,祭司接血灑在壇上,宰了公羊,把血灑在壇上,又宰了羊羔,也把血灑在壇上;23把那作贖罪祭的公山羊牽到王和會眾面前,他們就按手在其上。24祭司宰了羊,將血獻在壇上作贖罪祭,為以色列眾人贖罪,因為王吩咐將燔祭和贖罪祭為以色列眾人獻上。25王又派利未人在耶和華殿中敲鈸,鼓瑟,彈琴,乃照大衛和他先見迦得,並先知拿單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借先知所吩咐的。26利未人拿大衛的樂器,祭司拿號,一同站立。27希西家吩咐在壇上獻燔祭,燔祭一獻,就唱讚美耶和華的歌,用號,並用以色列王大衛的樂器相和。28會眾都敬拜,歌唱的歌唱,吹號的吹號,如此直到燔祭獻完了。29獻完了祭,王和一切跟隨的人都俯伏敬拜。30希西家王與眾首領又吩咐利未人用大衛和先見亞薩的詩詞頌讚耶和華;他們就歡歡喜喜地頌讚耶和華,低頭敬拜。31希西家說:「你們既然歸耶和華為聖,就要前來把祭物和感謝祭奉到耶和華殿裡。」會眾就把祭物和感謝祭奉來,凡甘心樂意的也將燔祭奉來。32會眾所奉的燔祭如下:公牛七十隻,公羊一百隻,羊羔二百隻,這都是作燔祭獻給耶和華的;33又有分別為聖之物,公牛六百隻,綿羊三千隻。34但祭司太少,不能剝盡燔祭牲的皮,所以他們的弟兄利未人幫助他們,直等燔祭的事完了,又等別的祭司自潔了;因為利未人誠心自潔,勝過祭司。35燔祭和平安祭牲的脂油,並燔祭同獻的奠祭甚多。這樣,耶和華殿中的事務俱都齊備了。36這事辦的甚速,希西家和眾民都喜樂,是因 神為眾民所預備的。
聖殿潔淨之後,這裡記述了人們立即怎樣善用它。就在第二天(第20節),他們召集莊嚴的會眾,到聖殿與王相聚。毫無疑問,耶路撒冷所有良善的百姓聽見有人說“我們往耶和華的殿去”時,都十分歡喜(詩篇 122:1)。希西家一聽說聖殿已經為他預備妥當,便毫不耽擱,並顯明自己也已經為聖殿的事預備妥當。他清早起來,上耶和華的殿;那天比平日起來得更早,以表明他的心專注於在那裡所要做的工作。這一天的工作必須兼顧兩個方面:
I.必須為上一朝的罪贖罪。他們認為,只為那些罪悲哀並離棄它們還不夠,還要獻上贖罪祭。即使我們的悔改和改革,也不能使我們得蒙赦免,惟有在基督裡並藉著基督才可以;他為我們成為罪(即成為贖罪祭)。若不借著他的血,就沒有平安;即使悔罪之人也不能例外。請留意:#
1.贖罪祭是為國度、聖所和猶大獻的(第21節),就是說,為君王、祭司和百姓的罪贖罪,因為他們都敗壞了自己的道路。摩西的律法規定,要獻祭為全會眾的罪贖罪(利未記 4:13、14;民數記 15:24、25),好使他們全國性的罪所當受的全國性審判得以轉離。為此,我們如今也必須仰望基督這偉大的挽回祭,正如為個別之人的赦免和救恩而仰望他一樣。#
2.律法只規定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贖罪日如此(利未記 16:15),像這次一樣的特殊場合也是如此(民數記 15:24)。但他們在這裡獻了七隻(第21節),因為會眾的罪極其嚴重,並且持續已久。七是完全的數目。我們偉大的贖罪祭只有一位,然而這一位卻使那些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3.王和會眾(即會眾的代表)按手在作贖罪祭的公山羊頭上(第23節),藉此承認自己在神面前有罪,並表達他們的願望,就是使罪人的罪責轉移到祭牲身上。我們憑信心按手在主耶穌身上,從而領受贖罪之恩(羅馬書 5:11)。#
4.他們在獻贖罪祭的同時,也獻上燔祭,即七隻公牛、七隻公綿羊和七隻羊羔。獻燔祭的目的是把榮耀歸給以色列的神;他們承認他是獨一的真神。當他們借贖罪祭為自己的過犯贖罪時,同時這樣行是合宜的。這些祭牲的血和贖罪祭牲的血一樣,都灑在壇上(第22節),為全以色列成就和好(第24節),而不只是為猶大。基督作了挽回祭,不單是為以色列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翰一書 2:1、2)。#
5.祭物在壇上焚燒時,利未人唱耶和華的歌(第27節),就是大衛和亞薩所作的詩篇(第30節),並用神借先知吩咐他們使用的樂器伴奏(第25節);這些樂器已經長期被忽略。即使為罪憂傷,也不可使我們失去頌讚神的和諧。我們必須憑信心因基督耶穌是我們的義而歡喜;我們的禱告和讚美也必須與他的祭一同上升,並且惟獨因他的祭才得蒙悅納。#
6.王和全會眾低頭敬拜,以敬拜的姿態表達對神威嚴的敬畏尊崇,藉此表明他們贊同並參與所做的一切。這一點在第28–30節中受到特別留意。我們身處敬拜神的地方還不夠,自己也必須敬拜他;並且不可只有那益處甚少的身體操練,而必須用心敬拜。#
II.這一天的莊嚴禮儀也同樣展望將來。聖殿的事奉要重新設立,以便長久持續;希西家在第31節呼召他們這樣做。“如今你們既已把自己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既藉著獻祭贖了罪,也藉著獻祭立了約,已經鄭重地與他和好,並委身於他;現在就要近前來,獻上祭物。”要注意,我們與神所立的約,必須在與他的相交中繼續實行並加以善用。我們既已首先把自己分別為聖歸給主,就必須把禱告、讚美和周濟的祭帶到他的殿中。如今,在這項工作中可以看出以下情形。#
1.百姓甘心樂意。他們蒙王呼召,便帶來自己的供物;雖不像所羅門榮耀的時代那樣豐盛(因為猶大此時已經衰減、貧窮而卑微),卻是按他們所有的獻上。考慮到他們的貧窮,以及敬虔在他們中間嚴重衰敗的情形,這已經達到人所能期望的程度。#
(1.)有些人十分慷慨,帶來燔祭;燔祭為尊榮神而全部焚燒,獻祭的人不能從中分得任何部分。這一類共有七十隻公牛、100只公綿羊和200只羊羔(第32節)。#
(2.)另一些人帶來平安祭和感謝祭;其中的脂油焚燒在壇上,肉則由祭司和獻祭的人分取(第35節)。這一類共有600只牛和3000只羊(第33節)。或許,他們想起自己曾在邱壇獻祭的罪,便更加願意如今把祭物帶到神的壇前。#
2.祭司很少,人數少得不足以承擔事奉(第34節)。他們中間很可能有許多人,因為上一朝曾向偶像獻祭,已經被視為受玷汙、不合聖規而遭停職棄用;其餘的人也沒有表現出在這樣的場合人們本可期待的熱心。他們以為王不必如此急切,也認為沒有必要這樣迅速打開聖殿的門,所以並不留心潔淨自己;他們既未潔淨自己,因而不合資格,便以此作為缺席事奉的藉口,彷彿自己的罪過反倒能夠成為自己的辯護。這裡把這事記載下來,使祭司永遠蒙羞:他們雖然從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得到如此充分的供應,卻不留心自己的職務。這裡有工作要做,卻缺少合適的人手去做。#
3.利未人積極熱心。他們潔淨自己的心,比祭司更加正直(第34節);他們更加熱愛這項工作,也為此作了更好的預備,具備更好的資格。這是他們所得的稱讚;作為對此的報償,他們有幸受命從事本屬祭司的工作:他們幫助祭司剝祭牲的皮。這並不符合律法(利未記 1:5、6),但在必要的情形下,這種不合常規之處得到寬容;這樣既鼓勵了忠信熱心的利未人,也使疏忽的祭司受到公正的羞辱。利未人在出身和承接聖職的禮儀優勢上有所欠缺,卻因具有出眾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意願而得到充分彌補。#
4.眾人都很喜悅。王和全體百姓都因局勢發生這蒙福的轉變,並因國中的信仰呈現出新的面貌而歡喜(第36節)。這件事有兩個方面使他們喜悅:#
(1.)事情很快便辦成了:這事辦得十分迅速,在很短的時間內,很輕易地完成,也沒有遭遇任何反對。那些憑信心、以堅定決心從事神工作的人,必發現其中並沒有他們有時所想像的那種困難;看見事情如此迅速地辦成,反倒會使他們驚喜。#
(2.)神的手明顯在其中:神藉著自己恩典隱秘的感動預備百姓,以致許多在上一朝迷戀拜偶像祭壇的人,如今同樣熱愛神的祭壇。神在人心中所成就的這種改變,大大加速了這項工作,使它容易完成。願官長和教牧人員各盡本分,改革一地,並把所成之事的榮耀歸給神;事情迅速辦成、令人驚喜時,尤其應當如此。這是耶和華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奇妙。#
我們在這裡進入一幅令人喜悅的景象,就是希西家美好而榮耀的統治;在這統治中,我們將看到比此前所遇見的任何良好統治或許都更多的關於神和信仰之事;因為他是一個極其熱心、敬虔、良善的人,無人能與他相比。本章記述了他登基之後立即大力著手進行的改革工作。這裡有:
I.他使祭司和利未人重新掌管神的殿時,對他們所作的勸勉(第1–11節)。#
II.利未人為潔淨聖殿並使其中各事恢復秩序所付出的謹慎和辛勞(第12–19節)。#
III.鄭重恢復那些久被忽略的神的典章;其中為上一朝的罪獻上贖罪祭,使一切重新運轉起來,令君王和百姓大為滿意(第20–36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