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歷代志下 13
歷代志下: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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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比雅統治猶大(主前957年)
1耶羅波安王十八年,亞比雅登基作猶大王,2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親名叫米該亞,是基比亞人烏列的女兒。亞比雅常與耶羅波安爭戰。3有一次亞比雅率領挑選的兵四十萬擺陣,都是勇敢的戰士;耶羅波安也挑選大能的勇士八十萬,對亞比雅擺陣。4亞比雅站在以法蓮山地中的洗瑪臉山上,說:「耶羅波安和以色列眾人哪,要聽我說!5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曾立鹽約,將以色列國永遠賜給大衛和他的子孫,你們不知道嗎?6無奈大衛兒子所羅門的臣僕、尼八兒子耶羅波安起來背叛他的主人。7有些無賴的匪徒聚集跟從他,逞強攻擊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那時羅波安還幼弱,不能抵擋他們。8「現在你們有意抗拒大衛子孫手下所治耶和華的國,你們的人也甚多,你們那裡又有耶羅波安為你們所造當作神的金牛犢。9你們不是驅逐耶和華的祭司亞倫的後裔和利未人嗎?不是照著外邦人的惡俗為自己立祭司嗎?無論何人牽一隻公牛犢、七隻公綿羊將自己分別出來,就可作虛無之神的祭司。10至於我們,耶和華是我們的 神,我們並沒有離棄他。我們有事奉耶和華的祭司,都是亞倫的後裔,並有利未人各盡其職,11每日早晚向耶和華獻燔祭,燒美香,又在精金的桌子上擺陳設餅;又有金燈臺和燈盞,每晚點起,因為我們遵守耶和華—我們 神的命;惟有你們離棄了他。12率領我們的是 神,我們這裡也有 神的祭司拿號向你們吹出大聲。以色列人哪,不要與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爭戰,因你們必不能亨通。」
亞比雅的母親在第11章第20節中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這裡卻稱她為米該雅,是烏列的女兒。她極可能是押沙龍的外孫女,是他女兒他瑪所生的(撒母耳記下 14:27),而她的生父就是這位烏列。但我們現在要隨亞比雅前往戰場,與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交戰。
I.神准許亞比雅與耶羅波安交戰,並在爭戰中承認他,儘管神曾不準羅波安這樣做(第11章第4節)。#
1.很可能耶羅波安這次是挑起戰爭的一方,亞比雅所做的乃是必要的自衛。或許耶羅波安因比羅波安活得長,便憑生存者的繼承權聲稱猶大的王位屬於自己,至少希望在這位年輕君王即位時從他手中奪取王位。亞比雅拿起武器反對這些無恥的主張,是勇敢的,神也支持他。#
2.羅波安企圖收復十個支派時,耶羅波安尚在受察驗期間,必須讓他經受一番試驗;但現在,他設立牛犢、驅逐祭司,已經顯明自己是怎樣的人,亞比雅便獲准懲治他,而且看來亞比雅並無更多企圖;羅波安所謀求的卻不下於使十個支派徹底歸服,這與神的旨意相違。#
II.耶羅波安軍隊的人數是亞比雅軍隊的兩倍(第3節),因為他可以從十個支派中徵募軍隊,而亞比雅只有兩個支派。論到雙方的軍隊,經文都說他們是大能的勇士、精選之兵和勇敢之士;然而猶大的軍隊只有400,000人,耶羅波安的軍隊卻達到800,000人。但人數較少的一方最終得勝了;因為戰事並非總歸強者,正義也不總歸人數佔多數的一方。#
III.亞比雅在與他們交戰以前,先同他們講理,勸他們即使不歸回大衛家(這事已經由神的裁定決定,他也順服了),至少也應停止與大衛家爭戰。他不願他們抵擋耶和華在大衛子孫手中所立的國(第8節),而應至少以自己已有的為滿足。注意,在訴諸武力以前先嚐試講理,乃是好的。如果憑論理能夠達到目的,就比憑刀劍達到目的更好。除非一切勸服的方法都已試過而歸於徒然,我們絕不可訴諸暴力手段。戰爭必須是 ultima ratio regum:君王最後的手段。公正的論理能成就許多益處,也能防止許多禍害。正確的話語何等有力!亞比雅已率軍進入他們國土的腹地;因為他是在以法蓮山地的一座山上發表這番講話的,耶羅波安和主要軍官在那裡都能聽見。他很可能希望與他們談判,而他們也同意了。大將向士兵講話以激勵他們,向來是常見的;亞比雅這番話也有幾分這樣的作用,但它是對耶羅波安和全以色列說的。亞比雅著手證明兩件事,既為使自己的人確信,也為使敵人折服:#
1.正義在他這一邊,他擁有 jus divinum:神授的權利:“你們知道,或應當知道,神已經將國永遠賜給大衛和他的子孫”(第5節);這並非藉著普通的護理,即神通常處置諸國的方式,而是藉著鹽約,就是長存的約,是借獻祭所立的約,因為祭物總要加鹽;帕特里克主教如此解釋。全以色列都曾承認大衛是神所立的王,也承認神已將王位限定由他的家族承繼;因此,耶羅波安起初奪取以色列的王位是沒有正當理由的。然而,亞比雅主要所指的是否是那件事,並不能確定,因為他知道耶羅波安曾從神那裡獲賜十個支派。不過,他企圖擾亂猶大王的太平與既有領地,是絕無可寬宥的;因為十個支派賜給他時,另有兩個支派為大衛家保留下來。亞比雅指出:#
(1.)耶羅波安起初自立的行為極不誠實,也極不光明磊落:他背叛了曾提拔他的主人(第6節;列王紀上 11:28),又在緊要關頭卑鄙地利用羅波安的軟弱。出於對舊主的感恩,並按羅波安名分的正當性,他本應支持羅波安,幫助堅固百姓對他的忠誠,而不應帶領一黨反對他、把他當作掠物。這種做法卑劣無恥,他不能指望因此亨通。這裡稱那些支持他的人為虛妄的人(這個說法或許取自 士師記 11:3),他們行事並非出於任何堅定的原則,反而反覆無常;他們也是彼列之人,想要擺脫政府的軛,設立那些肯完全照他們意願行事的人來統治他們。#
(2.)他目前的企圖極其不敬虔;因為他與大衛家爭戰,就是與耶和華的國爭戰。反對正義的人,就是反對那坐在寶座上按公義審判的公義之神;這樣行的人不能指望自己成功。正義一時確實可能居於劣勢,但最終必將得勝。#
2.神在他這一邊。他極力強調這一點:耶羅波安及其軍隊的宗教是虛假而拜偶像的;他和他的百姓,就是猶大人,卻有真活神純正的敬拜。根據對亞比雅品格的記載(列王紀上 15:3),他本人參與這場戰爭,主要並不是出於對本國宗教的關切。因為,#
(1.)無論他在別的方面如何,看來他並不是拜偶像的人;或者,即使他容忍了邱壇和偶像(第14章第3、5節),他仍不斷維持聖殿的禮儀。#
(2.)無論猶大國中有何敗壞,他們中間的宗教狀況仍比現在與他們交戰的以色列國更好。#
(3.)那些否認敬虔之實的人,常常誇耀敬虔的形式。#
(4.)他所申辯的是自己國家的事業;他本人雖然沒有達到本應有的良善,但仍希望神會因猶大境內的善人和善事而在此時為他們顯現。許多人自己雖少有宗教信仰,卻仍有足夠的見識和恩典去看重別人身上的宗教信仰。請看他如何描述:#
[1.]以色列背棄神。“你們人數眾多,”他說,“在人數上遠遠超過我們;但我們不必懼怕你們,因為你們中間已有足以毀滅你們的事物。因為,”第一,“你們有牛犢作你們的神(第8節);它們不能保護、幫助你們,並且必使真活神與你們為敵。它們將成為你們中間的亞幹,擾亂你們的營。”第二,“你們用卑劣的人作祭司(第9節)。你們棄絕利未支派和亞倫家,就是神所指定辦理聖事的人;又仿效拜偶像列國的習俗,隨便立人為祭司,只要他想得這職分,又肯支付承接聖職的費用,哪怕他給這職分帶來再大的羞辱也無妨。”然而,這樣的人雖極不配作祭司,卻最適合作他們的祭司;因為對於根本不是神的神明,還有什麼比根本不是祭司的祭司更相稱呢?同類相配,雙方都是冒充者和篡奪者。#
[2.]猶大對神的持守:“至於我們(第10節),我們沒有離棄神。耶和華是我們的神,是我們列祖的神,是以色列的神;他能保護我們,使我們成功。他與我們同在,因為我們與他同在。”第一,“在他家中的聖殿裡:我們謹守他的吩咐(第10、11節)。我們不敬拜任何偶像;除了他所設立的,我們沒有別的祭司;除了他所規定的,我們沒有別的敬拜禮儀。聖殿的禮儀和聖殿的器具都是他所指定的。我們持守他的規定,既不增加,也不減少。這些使我們得著安慰,也是我們現在起來捍衛的;因此,無論從宗教方面還是民事方面來看,我們的事業都更為正當。第二,在這裡的營中:他是我們的元帥,所以我們可以確信他與我們同在,因為我們與他同在(第12節)。作為他同在的標誌,我們有他的祭司在這裡,按照律法吹響他的號筒,既作為反對你們的見證,也使我們確信,在爭戰的日子,我們必在耶和華我們神面前蒙記念,並得救脫離仇敵;”因為這一神聖信號正是在 民數記 10:9 中如此解釋的。沒有什麼比確信神與人同在、為他們爭戰,更能使人壯膽並振奮他們的精神。他最後向敵人發出公正的警告:“不要與列祖的神爭戰。與擁有全能大力的神爭戰,是愚昧;與列祖的神爭戰,更是背叛和卑劣的忘恩負義,你們不能指望亨通。”#
耶羅波安被亞比雅擊敗(主前957年)
13耶羅波安卻在猶大人的後頭設伏兵。這樣,以色列人在猶大人的前頭,伏兵在猶大人的後頭。14猶大人回頭觀看,見前後都有敵兵,就呼求耶和華,祭司也吹號。15於是猶大人吶喊;猶大人吶喊的時候, 神就使耶羅波安和以色列眾人敗在亞比雅與猶大人面前。16以色列人在猶大人面前逃跑, 神將他們交在猶大人手裡。17亞比雅和他的軍兵大大殺戮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仆倒死亡的精兵有五十萬。18那時,以色列人被制伏了,猶大人得勝,是因倚靠耶和華—他們列祖的 神。19亞比雅追趕耶羅波安,攻取了他的幾座城,就是伯特利和屬伯特利的鎮市,耶沙拿和屬耶沙拿的鎮市,以法拉音和屬以法拉音的鎮市。20亞比雅在世的時候,耶羅波安不能再強盛;耶和華攻擊他,他就死了。21亞比雅卻漸漸強盛,娶妻妾十四個,生了二十二個兒子,十六個女兒。22亞比雅其餘的事和他的言行都寫在先知易多的傳上。
我們沒有看到耶羅波安對亞比雅的講話作出任何回答。這番話雖然十分切中要害,他卻決意不予理會,因此聽見也如同沒有聽見。他來是為爭戰,不是為辯論。他以為,決定事情的是較長的刀劍,而不是更正當的事業。那麼,讓我們看看結果究竟如何,看正義和宗教是否取得了勝利。
I.信靠自己謀略的耶羅波安被擊敗了。他不僅不肯公正地講理,連爭戰也不肯公平。我們可以設想,他對亞比雅的長篇講話極其蔑視。“一個計策,”他想,“抵得上二十篇這樣的講話;我們很快就會回答他的全部論據。他很快便會發現,自己被人數壓倒,四面都被致命的兵器包圍;到那時,再讓他誇耀自己的宗教和繼承王位的名分吧。”雙方很可能已經同意舉行談判,耶羅波安卻卑鄙地利用了這個機會;在談判期間,他違反一切戰爭法則,在猶大人後面佈置伏兵。一個作臣僕時便如此的人,掌權作王以後還能指望他有什麼榮譽可言呢?亞比雅希望和睦,但他開口時,他們卻要爭戰(詩篇 120:7)。#
II.信靠自己之神的亞比雅和他的百姓,儘管力量和人數懸殊,卻得勝而歸。#
1.他們陷入極大的困境,也驚恐萬分,因為前後都有敵軍。一項正當並註定要得勝的事業,也可能暫時陷於窘迫和患難之中。大衛的處境就是如此:“他們如同蜂子圍繞我”(詩篇 118:10–12)。#
2.在患難中,當危險從四面臨到時,他們除了向上仰望、尋求拯救,還能望向哪裡呢?沒有任何仇敵(無論最強大還是最善謀略)、任何計策或伏兵能夠切斷我們與天上的聯繫,這實在是無法言喻的安慰;我們通往天上的道路總是敞開的。#
(1.)他們呼求耶和華(第14節)。我們希望他們在投入這場戰爭以前已經這樣做了,但眼前的困境使他們重新禱告,也激勵他們迫切懇求。神使他的百姓陷入困境,為要教導他們向他呼求。懇切禱告就是呼求。#
(2.)他們倚靠列祖的神,信賴他的大能會幫助他們,並將自己交託給他(第18節)。出於信心的禱告是大有功效的禱告;使我們勝過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翰一書 5:4)。#
(3.)祭司吹響號筒,使他們因確信神與他們同在而受到鼓舞。這聲音不僅是作戰的,也是神聖的,並使他們的信心活躍起來。#
(4.)他們因確信勝利而吶喊:“這日的勝利屬於我們,因為神與我們同在。”他們在禱告的呼求之外又加上信心的吶喊,因此便得勝有餘。#
3.他們就這樣取得了徹底的勝利:猶大人因神的拯救而歡喜吶喊時,神以極大的恐懼和驚駭擊打耶羅波安及其軍隊,使他們連一下也無法還擊,只以難以想像的倉皇速度逃跑;得勝者則不留活口,以刀殺死了500,000名精選之兵(第17節)。據說,我們在任何歷史中都未曾讀到一場戰役殺死過這麼多人;但這場爭戰是耶和華的,他要這樣懲治以色列拜偶像的罪,並承認大衛家。然而,請看分裂造成的悲慘後果:以色列人的血就這樣被以色列人傾倒如水;與此同時,他們周圍的異教鄰國;以色列之名從前曾使他們恐懼;卻喊道:“啊哈!這正是我們所希望的。”#
4.這事的結果是,以色列人雖然沒有歸回大衛家(遭受這樣沉重的打擊以後,若不是神的定旨另有安排,他們必定會歸回),但當時仍被制伏了(第18節)。許多城被奪取,並留在猶大諸王手中;伯特利尤其如此(第19節)。那裡的金牛犢落到猶大王手中以後有何遭遇,我們不得而知;也許它被遷到某個更安全的地方,最終遷到撒馬利亞(何西阿書 8:5);然而在耶戶時代,我們仍看到它在伯特利(列王紀下 10:29)。亞比雅或許在有能力拆毀它時,卻容許它繼續存留,因為他的心沒有完全歸向神;他沒有將所得的用來尊榮神,不久便又把這一切全都失去了。#
最後,是戰敗者與得勝者不久以後的死亡。
1.耶羅波安在這次失敗以後再也未能振作,儘管他又活了兩三年。他再也不能恢復力量(第20節)。耶和華擊打他,或是使他患上某種身體疾病,日漸衰弱;或是使他陷入憂鬱和心靈愁苦。他的心破碎,損失帶來的煩惱使他大概此時已經灰白的頭髮,悲悲慘慘地下到墳墓。他逃過了亞比雅的刀劍,神卻擊打了他;神的刀劍是無人能夠逃脫的。#
2.亞比雅因這場勝利而日漸強盛。此前他有多少妻子兒女,並無記載;但現在他增添妻子,總數達到十四個,並由她們生了三十八個兒女(第21節)。箭袋充滿這些箭的人是有福的。看來,他有自己獨特的行為和自己的言語,這些都與他的事蹟一同記載在當時的史書上(第22節)。但他一生的歲月在中途被截斷;在他凱旋後不久,死亡便征服了這位征服者。或許他因自己的勝利而過於高傲,所以神不讓他長久存活,享受這些勝利的榮耀。#
這裡關於羅波安之子亞比雅作王的記載,比我們在《列王紀》中所見的詳盡得多。在那裡,我們看到他的品格並不比他父親好:他“行他父親所行的罪,他的心不像大衛的心,誠誠實實地順服神”(列王紀上 15:2、3)。但在這裡,我們看到他在戰爭中比他父親更勇敢,也更成功。他只作王三年,主要因大勝耶羅波安的軍隊而聞名。這裡記載了:
I.雙方調到戰場上的軍隊(第3節)。亞比雅在戰前所作的申辯,陳明自己事業的正義(第4–12節)。#
III.耶羅波安用計使猶大陷入困境(第13、14節)。#
IV.儘管如此,他們仍靠神的大能取得勝利(第15–20節)。#
V.亞比雅統治的結局(第21、22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