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歷代志下 23

血腥的亞她利雅已經施行暴政六年;本章記述她被廢黜並殺死,合法的繼承人約阿施登上王位。我們先前已經讀過這件事,其記述與這裡大致相同(見列王紀下 11:4),等等。

I.耶何耶大使百姓為迎立君王作好準備,將自己的計劃告訴他們,武裝他們,並給他們指定崗位(第1–10節)#

II.他將王帶到百姓面前,為他加冕並膏立他(第11節)#

III.他殺死了篡位者(第12–15節)#

IV.他整頓國家,重建宗教,並恢復民政(第16–21節)#

預備復興猶大(主前878年)

歷代志下 23:1–11和合本(神版)
1第七年,耶何耶大奮勇自強,將百夫長耶羅罕的兒子亞撒利雅,約哈難的兒子以實瑪利,俄備得的兒子亞撒利雅,亞大雅的兒子瑪西雅,細基利的兒子以利沙法召來,與他們立約。2他們走遍猶大,從猶大各城裡招聚利未人和以色列的眾族長到耶路撒冷來。3會眾在 神殿裡與王立約。耶何耶大對他們說:「看哪,王的兒子必當作王,正如耶和華指著大衛子孫所應許的話」;4又說:「你們當這樣行:祭司和利未人凡安息日進班的,三分之一要把守各門,5三分之一要在王宮,三分之一要在基址門;眾百姓要在耶和華殿的院內。6除了祭司和供職的利未人之外,不準別人進耶和華的殿;惟獨他們可以進去,因為他們聖潔。眾百姓要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7利未人要手中各拿兵器,四圍護衛王;凡擅入殿宇的,必當治死。王出入的時候,你們當跟隨他。」8利未人和猶大眾人都照著祭司耶何耶大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各帶所管安息日進班出班的人來,因為祭司耶何耶大不許他們下班。9祭司耶何耶大便將 神殿裡所藏大衛王的槍、盾牌、擋牌交給百夫長,10又分派眾民手中各拿兵器,在壇和殿那裡,從殿右直到殿左,站在王子的四圍;11於是領王子出來,給他戴上冠冕,將律法書交給他,立他作王。耶何耶大和眾子膏他,眾人說:「願王萬歲!」

我們很容易想像,亞她利雅篡位的六年間,耶路撒冷的局勢何等惡劣;我們也可能詫異,神竟容許這種情形存在,而他的百姓竟忍受了這麼久。然而,經過這樣一個黑暗而漫長的夜晚,這場變革所帶來的黎明就顯得更加光明,也更受歡迎。大衛的後裔和王位得以延續,是神指著自己的聖潔所起的誓(詩篇 89:35);一時中斷並不等於廢除。政權之流如今又回到正確的河道。促成並主要主持這次復興的器皿是耶何耶大;他顯然是:

1.一個極有智慧的人。他將年幼的王子隱藏多年,直到王子適合公開露面,也直到全國都厭倦了那篡位者。他預先做好準備,隨後以令人讚歎的隱密和迅速將事情辦成。神有工作要做時,必使人具備資格,並激勵他們去做。#

2.一個極有影響力的人。百夫長都與他聯合(第1節)。利未人和以色列各宗族的首領應他的召喚來到耶路撒冷(第2節),在那裡準備領受他的命令。可見,智慧和美德能使人具有何等的號召力。利未人和猶大眾人都照耶何耶大的吩咐而行(第8節);令人驚奇的是,所有受託保守這秘密的人,在事情辦成以前都守口如瓶。這樣,智慧人的言語在安靜中得以聽從(傳道書 9:17)#

3.一個極有信心的人。促使他著手這項事業的,不只是通常的公平原則(更不是他妻子與王室的親屬關係),而是他對神之話語的重視,以及對王位由神限定歸屬的重視(第3節):王的兒子必作王,也必須作王,正如主所說的。他注目於應許並倚靠應許,這使這項事業增添了極大的榮耀。#

4.一個極其敬虔的人。這件事必須在聖殿中辦理,可能因此違反某些規矩;人也可能認為,情勢所迫足以成為這樣做的理由。然而,他特別吩咐,百姓中除了祭司和利未人以外,任何人都不可進入主的殿,因為只有他們是聖潔的;違者處死(第6、7節)。決不可褻瀆聖物,即使為了維護民事權利,也絕不可如此。#

5.一個極有決斷的人。他既承擔了這件事,就將它貫徹到底,領王出來,為他加冕,並將法版交給他(第11節)。他冒著生命危險,但這是為了正義的事業,因此他勇敢地繼續進行。這裡說,他的眾子與他一同膏立幼王。其中一人很可能就是後來因責備約阿施而被約阿施處死的撒迦利亞(第24章第20節);這使約阿施的忘恩負義更為嚴重,因為撒迦利亞曾甘心參與膏立他。#

約阿施加冕,亞她利雅被殺(主前878年)

歷代志下 23:12–21和合本(神版)
12亞她利雅聽見民奔走讚美王的聲音,就到民那裡,進耶和華的殿,13看見王站在殿門的柱旁,百夫長和吹號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國民都歡樂吹號,又有歌唱的,用各樣的樂器領人歌唱讚美;亞她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說:「反了!反了!」14祭司耶何耶大帶管轄軍兵的百夫長出來,吩咐他們說:「將她趕到班外,凡跟隨她的必用刀殺死!」因為祭司說:「不可在耶和華殿裡殺她。」15眾兵就閃開,讓她去;她走到王宮的馬門,便在那裡把她殺了。16耶何耶大與眾民和王立約,都要作耶和華的民。17於是眾民都到巴力廟,拆毀了廟,打碎壇和像,又在壇前將巴力的祭司瑪坦殺了。18耶何耶大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是在祭司利未人手下。這祭司利未人是大衛分派在耶和華殿中、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給耶和華獻燔祭,又按大衛所定的例,歡樂歌唱;19且設立守門的把守耶和華殿的各門,無論為何事,不潔淨的人都不準進去。20又率領百夫長和貴胄,與民間的官長,並國中的眾民,請王從耶和華殿下來,由上門進入王宮,立王坐在國位上。21國民都歡樂,合城都安靜。眾人已將亞她利雅用刀殺了。

這裡我們看到:

I.百姓歡喜(第12、13節)王站在他的柱旁,而站在那裡本是他的權利;全國的百姓看見一根枝條從耶西的本發出,就都歡喜(以賽亞書 11:1)。當那本似乎是在乾旱之地枯萎的根時,他們竟看見了自己已經絕望、以為永遠無法看見的事——一位大衛家的王;這給他們帶來何等令人喜悅的驚喜!他們欣喜若狂地奔來觀看這一景象,稱頌王,也讚美神,因為他們中間有人教導眾人歌唱讚美。#

II.亞她利雅被殺。她自己撞在公義之刀的鋒刃上;因為她以為自己的勢力比實際情形強大得多,竟在那時冒險進入主的殿,並喊叫:“反了!反了!”然而,沒有人響應她,也沒有人站在她一邊。她心中的驕傲欺騙了她。她以為所有人都是自己的人,其實沒有一個人真心歸附她。耶何耶大作為王年幼時的監護人,下令將她處死(第14節);這命令立即執行了(第15節)。只是他們謹慎地不讓她在主的殿裡被殺,因為不可使那聖潔之地受到如此嚴重的羞辱,也不可使那惡婦得到如此大的尊榮。#

III.眾人同意原初的契約(第16節)在列王紀中,經上說耶何耶大使主、百姓和王彼此立約(列王紀下 11:17)。這裡卻說,這約是在他自己、百姓和王之間所立的;因為他作為神的祭司,在這件事上代表神,或像摩西一樣,作某種居間者。這契約一式三方,但其全部真實的宗旨和含義,就是他們要作主的子民。神藉耶何耶大立約,接納他們作自己的子民;王和百姓與神立約,要歸屬於他;隨後,王與百姓立約,要把他們當作神的子民來治理,百姓也與王立約,要以主子民的身份,在敬畏主的心中併為主的緣故順服王。我們應當把自己和彼此都看作主的子民;這樣,在我們履行對神和對人的一切本分時,這種認識就會對我們產生強大的影響。#

IV.巴力被除滅(第17節)如果他們只除滅篡奪王之權利的人,卻不除滅篡奪神之權利者;如果他們只維護王位的尊榮,卻不維護祭壇的尊榮,那麼他們所做的工作連一半也沒有完成。亞她利雅統治期間最大的禍患,就是引進並扶持對巴力的敬拜;因此,必須首先將其廢除。拆毀巴力的廟、他的祭壇和他的偶像;將它們全都拆毀,並讓他祭司的血與他的祭物混在一起;因為神曾吩咐,要把引誘人拜偶像的人處死(申命記 13:5、6)#

V.聖殿的禮儀得以恢復(第18、19節)在前幾任君王統治期間,這些禮儀一直受到忽略;當時的君王對這些禮儀懷有敵意,祭司和百姓不是沒有能力,就是缺少熱心來維持它們。然而,耶何耶大使主殿裡的職務恢復正常;這些職務在近來的時期受到擾亂和侵佔,他使它們重歸正確的秩序,也交回適當的人手中。#

1.他照摩西的律法,指派祭司按各自的班次供職,使祭物得到合宜的獻上。#

2.他照大衛的規定,也指派歌唱的人按各自的班次供職。看來,他們是在歡喜歌唱中獻祭物的,而這也理所當然。我們既得了和好,就藉著神喜樂(羅馬書 5:11)#

3.守門的人照大衛的命令被安置在各自的崗位上(第19節);他們的職責是謹慎看守,不容任何因任何緣故在禮儀上不潔淨的人進入聖殿的院宇。#

VI.民政得以重建(第20節)他們隆重地將王迎入他自己的宮殿,使他坐在國位上,由他親自或藉著他的師傅耶何耶大發布律法、施行審判。這樣,這場喜樂的變革就圓滿完成了。大多數百姓都因此歡喜,其餘的人也保持安靜,沒有反對(第21節)。當大衛的子孫在人的靈魂中登上王位時,一切都歸於安靜,喜樂的泉源也隨之湧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