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歷代志下 2
歷代志下: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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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建造聖殿(主前1015年)
1所羅門定意要為耶和華的名建造殿宇,又為自己的國建造宮室。2所羅門就挑選七萬扛抬的,八萬在山上鑿石頭的,三千六百督工的。3所羅門差人去見泰爾王希蘭,說:「你曾運香柏木與我父大衛建宮居住,求你也這樣待我。4我要為耶和華—我 神的名建造殿宇,分別為聖獻給他,在他面前焚燒美香,常擺陳設餅,每早晚、安息日、月朔,並耶和華—我們 神所定的節期獻燔祭。這是以色列人永遠的定例。5我所要建造的殿宇甚大;因為我們的 神至大,超乎諸神。6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他居住的,誰能為他建造殿宇呢?我是誰?能為他建造殿宇嗎?不過在他面前燒香而已。7現在求你差一個巧匠來,就是善用金、銀、銅、鐵,和紫色、硃紅色、藍色線,並精於雕刻之工的巧匠,與我父大衛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所預備的巧匠一同做工;8又求你從黎巴嫩運些香柏木、松木、檀香木到我這裡來,因我知道你的僕人善於砍伐黎巴嫩的樹木。我的僕人也必與你的僕人同工。9這樣,可以給我預備許多的木料,因我要建造的殿宇高大出奇。10你的僕人砍伐樹木,我必給他們打好了的小麥二萬歌珥,大麥二萬歌珥,酒二萬罷特,油二萬罷特。」
所羅門所得的智慧,不僅是為著思索,使自己得到消遣(儘管這確實是一種君王般的消遣),也不僅是為著交談,使朋友得到愉悅,而是為著行動;因此,他立刻把自己投入行動之中。請注意:
一、他在心裡對自己事務所作的決定(第1節):他定意首先為耶和華的名建造殿宇。那居首位的理當先受服事:先建聖殿,然後才建王宮;這宮室與其說是為他自己,或為自己的便利和顯赫,不如說是為國家,為使國家在鄰國中得尊榮,也為使百姓每逢有事求見君王時,能受到合宜的接待;所以,他在這兩件事上所謀求的都是公眾的益處。最有智慧的人,就是最竭力為耶和華之名的尊榮和群體的福祉獻上自己的人。我們不是為自己而生,而是為神和我們的國家而生。
二、他派使者去見推羅王戶蘭,要請戶蘭協助他實施自己的計劃。他這次差遣所要表達的意思,與我們在列王紀上 5:2等處所見的大致相同,只是在這裡敘述得更為詳盡。
1.這裡更充分地說明了他為何向戶蘭提出這項請求,既是要讓戶蘭瞭解情況,也是要促使他應允。#
(1)他以父親與戶蘭的交情,以及父親曾從戶蘭那裡得到的恩待為理由(第3節):你怎樣待大衛,也請照樣待我。我們既應當善待父親的朋友,也可以期待他們的善待,並且應當與他們保持往來。#
(2)他說明了自己建造聖殿的意圖:他要使聖殿成為敬拜神的地方(第4節),使神為尊榮自己之名所規定的一切祭物,都可以在那裡獻上。這殿被建造,是為分別為聖歸給神,並用於他的事奉。我們在一切事務中都應以此為目標,使我們所有的和所做的一切,都歸於神的榮耀。他向戶蘭列舉了要在那裡舉行的各種具體事奉,使戶蘭明白。真宗教的奧秘與外邦迷信的奧秘不同,並不求隱藏。#
(3)他竭力使戶蘭對以色列的神懷有極其崇高偉大的觀念,為此表達了自己對神聖名的大大敬畏:我們的神大過一切神,大過一切偶像,也大過一切君王。偶像算不得什麼,君王也很微小,二者都在以色列神的掌管之下;因此,#
[1]“這殿必須宏大;不是與那位受此殿奉獻之神的偉大相稱(因為有限與無限之間不可能有相稱的比例),而是要在某種程度上與我們對這位神的高度珍視和尊崇相稱。”#
[2]“然而,無論它多麼宏大,也不能成為偉大神的居所。不可讓戶蘭以為,以色列的神像列國的神一樣,住在人手所造的殿宇中(使徒行傳 17:24)。不,天上的天也不能容納他。這殿只是為他的祭司和敬拜者提供便利,使他們有一個合宜的地方,可以在那裡在他面前焚燒祭物。”#
[3]他雖然是一位大有權勢的君王,卻仍認為自己不配得著受託從事這項偉大工作的尊榮:我是誰,竟能為他建造殿宇呢?我們為神辦理每一項工作時,都應當對自己完全不足以勝任,並且不能做出任何與神的完全相稱之事,有適當的認識。我們在外人面前行事所應有的智慧,其中一部分,就是謹慎防備我們所說或所做的任何事,使人對神產生誤解;所羅門在與戶蘭商議時正是這樣做的。#
2.這裡更具體地記下了他向戶蘭提出的請求。#
(1)他希望戶蘭給他提供一位手藝精良的工匠(第7節):請差一個人給我。他在耶路撒冷和猶大已有大衛所預備的巧匠(歷代志上 22:15)。不可讓人以為猶太人中沒有工藝精湛的人。然而,“請差一個人來指導他們。耶路撒冷有聰明能幹的人,卻沒有像推羅那樣的雕刻工;因此,既然聖殿的工程必須是同類工程中最好的,就讓我得到所能找到的最優秀工匠。”#
(2)還要給他提供優良的作工材料(第8節),就是大量的香柏木和其他木料(第8、9節);因為這殿必須格外宏大,也就是說,必須極其莊嚴華美,不可吝惜任何費用,也不可缺少任何巧妙的設計。#
3.這裡記述所羅門承諾供養工人(第10節),給他們這麼多小麥和大麥、這麼多酒和油。他不是隻用餅和水供養工人,而是豐豐富富地供給他們,並且樣樣都是上好的。僱用工人的人,應當留意,不但要付給他們充足的工錢,也要充分供應他們有益健康、適合他們的食物。富有的主人應當怎樣對待貧窮的工人呢?若是雙方地位對調,他們希望別人怎樣待自己,也當怎樣待工人。#
所羅門與希蘭立約(主前1015年)
11泰爾王希蘭寫信回答所羅門說:「耶和華因為愛他的子民,所以立你作他們的王」;12又說:「創造天地的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他賜給大衛王一個有智慧的兒子,使他有謀略聰明,可以為耶和華建造殿宇,又為自己的國建造宮室。13「現在我打發一個精巧有聰明的人去,他是我父親希蘭所用的,14是但支派一個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泰爾人,他善用金、銀、銅、鐵、石、木,和紫色、藍色、硃紅色線與細麻製造各物,並精於雕刻,又能想出各樣的巧工。請你派定這人,與你的巧匠和你父—我主大衛的巧匠一同做工。15我主所說的小麥、大麥、酒、油,願我主運來給眾僕人。16我們必照你所需用的,從黎巴嫩砍伐樹木,紮成筏子,浮海運到約帕;你可以從那裡運到耶路撒冷。」17所羅門仿照他父大衛數點住在以色列地所有寄居的外邦人,共有十五萬三千六百名;18使七萬人扛抬材料,八萬人在山上鑿石頭,三千六百人督理工作。
這裡記述:一、戶蘭對所羅門所派使者的答覆;在答覆中,他對所羅門表示了極大的尊敬,並表示願意為他效力。地位較低的人可以向這些大人物學習,與鄰舍和睦相處,以禮相待。
1.他為以色列有一位像所羅門這樣的王而向他們道賀(第11節):因為耶和華愛他的百姓,所以立你作王。請注意,智慧而良善的治理對百姓是一大福分,完全可以視為神格外施恩的明證。他沒有說,因為神愛你(儘管這也是真的,撒母耳記下 12:24),所以立你作王;而是說,因為神愛他的百姓。君王必須看自己獲得尊位是為公眾的益處,而不是為滿足個人,並且應當如此治理,以證明他們是在愛中被賜下的,而不是在怒氣中被賜下的。#
2.他因神興起這樣一位繼承大衛的人而稱頌神(第12節)。看來,戶蘭不僅對猶太民族非常友善,併為他們的興盛而高興,而且已經歸信猶太教,敬拜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鄰近列國當時已知道這名),承認他是創造天地的神,也是權力和存在的源頭;因為君王是他設立的。此時,以色列百姓緊守神的律法和敬拜,因而保全了自己的尊榮;鄰近列國便願意從他們領受真宗教的教導,正如以色列人在背道的日子裡曾甘願受鄰舍偶像崇拜和迷信的感染一樣。這使他們得著尊榮:他們借給許多國家,卻不向人借;把真理借給他們,卻不從他們借來謬誤;而當他們反其道而行時,那便成為他們的羞恥。#
3.他給所羅門差來一位極有才智、技藝精巧的工匠,這人凡事都必能滿足所羅門的期望;猶太人和外邦人的血統匯合在他身上,因為他的母親是以色列人(戶蘭以為她屬於但支派,因此在這裡這樣說;第14節;但她看來屬於拿弗他利支派,列王紀上 7:14),父親卻是推羅人:這是猶太人與外邦人在福音的聖殿中聯合的吉兆;後來,第二座聖殿的建造因大利烏而大得促進時,也是如此( Ezra 6. )。據認為,大利烏是以斯帖的兒子:按母系是以色列人。#
4.他承諾供應木料,所羅門需要多少就供應多少,並負責把木料運到約帕;同時,他也表明,自己要仰賴所羅門照所承諾的供養工人(第15、16節)。這項協議我們在列王紀上 5:8、9已經見過。#
二、所羅門對工人所下的命令。他不願僱用生來就是自由人的以色列人從事聖殿本身的苦役,甚至不讓他們作督工。他把這項工作交給那些歸信猶太教的外族人;他們不像以色列人那樣在迦南擁有作為產業的土地,因此便從事各種行業,憑自己的才智和勤勞謀生。當時,這些人在境內數目極多(第17節)。如果他們屬於那些被定意毀滅的民族,也許他們與基遍人屬於同一情形,因此也受關於基遍人的律法約束,要為會眾劈柴;即使不是這樣,摩西律法既在許多方面給他們妥善的保障,又使他們與本地出生的以色列人處於平等地位,他們出於感恩,也有責任盡己所能為聖殿效力。然而,毫無疑問,他們得到了充足的金錢或等值實物作為報酬;律法規定:不可欺壓外族人。這裡記載了對他們的分派(第2節,並再次見於第18節),總計十五萬人。迦南是肥沃之地,除了眾多的本地居民以外,還能供應這麼多人口的食物;聖殿是一項浩大的建築工程,也能讓這麼多雙手都有工作可做。富勒先生提出,這一建築所特有的做法,就是事先把所有構件都加工妥當,必然會增加工作量。我卻認為,這反而為如此眾多的人手參與工作留下了更大的空間;因為他們在黎巴嫩的森林中可以一同作工而不彼此擁擠,在錫安山上卻無法這樣作工。而且,若不是僱用瞭如此眾多的人,像這樣宏大精巧、七年之內開工並完工的建築,就我所知,建造的時間或許會像聖保羅大教堂一樣漫長。
所羅門的貿易,就是我們在上一章末尾所讀到的,以及他對商業和製造業的鼓勵,都是非常值得稱許的。但建造才是指定給他的工作,他在這裡正著手辦理這事。本章記述:一、所羅門決意建造聖殿和王宮,並指定工人從事這項工作(第1、2、17、18節)。 二、他請求推羅王戶蘭向他提供工匠和材料(第3–10節)。 三、戶蘭欣然答覆並應允他的請求(第11–16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