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历代志下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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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比雅统治犹大(主前957年)
1耶罗波安王十八年,亚比雅登基作犹大王,2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亲名叫米该亚,是基比亚人乌列的女儿。亚比雅常与耶罗波安争战。3有一次亚比雅率领挑选的兵四十万摆阵,都是勇敢的战士;耶罗波安也挑选大能的勇士八十万,对亚比雅摆阵。4亚比雅站在以法莲山地中的洗玛脸山上,说:「耶罗波安和以色列众人哪,要听我说!5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曾立盐约,将以色列国永远赐给大卫和他的子孙,你们不知道吗?6无奈大卫儿子所罗门的臣仆、尼八儿子耶罗波安起来背叛他的主人。7有些无赖的匪徒聚集跟从他,逞强攻击所罗门的儿子罗波安;那时罗波安还幼弱,不能抵挡他们。8「现在你们有意抗拒大卫子孙手下所治耶和华的国,你们的人也甚多,你们那里又有耶罗波安为你们所造当作神的金牛犊。9你们不是驱逐耶和华的祭司亚伦的后裔和利未人吗?不是照着外邦人的恶俗为自己立祭司吗?无论何人牵一只公牛犊、七只公绵羊将自己分别出来,就可作虚无之神的祭司。10至于我们,耶和华是我们的 神,我们并没有离弃他。我们有事奉耶和华的祭司,都是亚伦的后裔,并有利未人各尽其职,11每日早晚向耶和华献燔祭,烧美香,又在精金的桌子上摆陈设饼;又有金灯台和灯盏,每晚点起,因为我们遵守耶和华—我们 神的命;惟有你们离弃了他。12率领我们的是 神,我们这里也有 神的祭司拿号向你们吹出大声。以色列人哪,不要与耶和华—你们列祖的 神争战,因你们必不能亨通。」
亚比雅的母亲在第11章第20节中名叫玛迦,是押沙龙的女儿;这里却称她为米该雅,是乌列的女儿。她极可能是押沙龙的外孙女,是他女儿他玛所生的(撒母耳记下 14:27),而她的生父就是这位乌列。但我们现在要随亚比雅前往战场,与以色列王耶罗波安交战。
I.神准许亚比雅与耶罗波安交战,并在争战中承认他,尽管神曾不准罗波安这样做(第11章第4节)。#
1.很可能耶罗波安这次是挑起战争的一方,亚比雅所做的乃是必要的自卫。或许耶罗波安因比罗波安活得长,便凭生存者的继承权声称犹大的王位属于自己,至少希望在这位年轻君王即位时从他手中夺取王位。亚比雅拿起武器反对这些无耻的主张,是勇敢的,神也支持他。#
2.罗波安企图收复十个支派时,耶罗波安尚在受察验期间,必须让他经受一番试验;但现在,他设立牛犊、驱逐祭司,已经显明自己是怎样的人,亚比雅便获准惩治他,而且看来亚比雅并无更多企图;罗波安所谋求的却不下于使十个支派彻底归服,这与神的旨意相违。#
II.耶罗波安军队的人数是亚比雅军队的两倍(第3节),因为他可以从十个支派中征募军队,而亚比雅只有两个支派。论到双方的军队,经文都说他们是大能的勇士、精选之兵和勇敢之士;然而犹大的军队只有400,000人,耶罗波安的军队却达到800,000人。但人数较少的一方最终得胜了;因为战事并非总归强者,正义也不总归人数占多数的一方。#
III.亚比雅在与他们交战以前,先同他们讲理,劝他们即使不归回大卫家(这事已经由神的裁定决定,他也顺服了),至少也应停止与大卫家争战。他不愿他们抵挡耶和华在大卫子孙手中所立的国(第8节),而应至少以自己已有的为满足。注意,在诉诸武力以前先尝试讲理,乃是好的。如果凭论理能够达到目的,就比凭刀剑达到目的更好。除非一切劝服的方法都已试过而归于徒然,我们绝不可诉诸暴力手段。战争必须是 ultima ratio regum:君王最后的手段。公正的论理能成就许多益处,也能防止许多祸害。正确的话语何等有力!亚比雅已率军进入他们国土的腹地;因为他是在以法莲山地的一座山上发表这番讲话的,耶罗波安和主要军官在那里都能听见。他很可能希望与他们谈判,而他们也同意了。大将向士兵讲话以激励他们,向来是常见的;亚比雅这番话也有几分这样的作用,但它是对耶罗波安和全以色列说的。亚比雅着手证明两件事,既为使自己的人确信,也为使敌人折服:#
1.正义在他这一边,他拥有 jus divinum:神授的权利:“你们知道,或应当知道,神已经将国永远赐给大卫和他的子孙”(第5节);这并非借着普通的护理,即神通常处置诸国的方式,而是借着盐约,就是长存的约,是借献祭所立的约,因为祭物总要加盐;帕特里克主教如此解释。全以色列都曾承认大卫是神所立的王,也承认神已将王位限定由他的家族承继;因此,耶罗波安起初夺取以色列的王位是没有正当理由的。然而,亚比雅主要所指的是否是那件事,并不能确定,因为他知道耶罗波安曾从神那里获赐十个支派。不过,他企图扰乱犹大王的太平与既有领地,是绝无可宽宥的;因为十个支派赐给他时,另有两个支派为大卫家保留下来。亚比雅指出:#
(1.)耶罗波安起初自立的行为极不诚实,也极不光明磊落:他背叛了曾提拔他的主人(第6节;列王纪上 11:28),又在紧要关头卑鄙地利用罗波安的软弱。出于对旧主的感恩,并按罗波安名分的正当性,他本应支持罗波安,帮助坚固百姓对他的忠诚,而不应带领一党反对他、把他当作掠物。这种做法卑劣无耻,他不能指望因此亨通。这里称那些支持他的人为虚妄的人(这个说法或许取自 士师记 11:3),他们行事并非出于任何坚定的原则,反而反复无常;他们也是彼列之人,想要摆脱政府的轭,设立那些肯完全照他们意愿行事的人来统治他们。#
(2.)他目前的企图极其不敬虔;因为他与大卫家争战,就是与耶和华的国争战。反对正义的人,就是反对那坐在宝座上按公义审判的公义之神;这样行的人不能指望自己成功。正义一时确实可能居于劣势,但最终必将得胜。#
2.神在他这一边。他极力强调这一点:耶罗波安及其军队的宗教是虚假而拜偶像的;他和他的百姓,就是犹大人,却有真活神纯正的敬拜。根据对亚比雅品格的记载(列王纪上 15:3),他本人参与这场战争,主要并不是出于对本国宗教的关切。因为,#
(1.)无论他在别的方面如何,看来他并不是拜偶像的人;或者,即使他容忍了邱坛和偶像(第14章第3、5节),他仍不断维持圣殿的礼仪。#
(2.)无论犹大国中有何败坏,他们中间的宗教状况仍比现在与他们交战的以色列国更好。#
(3.)那些否认敬虔之实的人,常常夸耀敬虔的形式。#
(4.)他所申辩的是自己国家的事业;他本人虽然没有达到本应有的良善,但仍希望神会因犹大境内的善人和善事而在此时为他们显现。许多人自己虽少有宗教信仰,却仍有足够的见识和恩典去看重别人身上的宗教信仰。请看他如何描述:#
[1.]以色列背弃神。“你们人数众多,”他说,“在人数上远远超过我们;但我们不必惧怕你们,因为你们中间已有足以毁灭你们的事物。因为,”第一,“你们有牛犊作你们的神(第8节);它们不能保护、帮助你们,并且必使真活神与你们为敌。它们将成为你们中间的亚干,扰乱你们的营。”第二,“你们用卑劣的人作祭司(第9节)。你们弃绝利未支派和亚伦家,就是神所指定办理圣事的人;又仿效拜偶像列国的习俗,随便立人为祭司,只要他想得这职分,又肯支付承接圣职的费用,哪怕他给这职分带来再大的羞辱也无妨。”然而,这样的人虽极不配作祭司,却最适合作他们的祭司;因为对于根本不是神的神明,还有什么比根本不是祭司的祭司更相称呢?同类相配,双方都是冒充者和篡夺者。#
[2.]犹大对神的持守:“至于我们(第10节),我们没有离弃神。耶和华是我们的神,是我们列祖的神,是以色列的神;他能保护我们,使我们成功。他与我们同在,因为我们与他同在。”第一,“在他家中的圣殿里:我们谨守他的吩咐(第10、11节)。我们不敬拜任何偶像;除了他所设立的,我们没有别的祭司;除了他所规定的,我们没有别的敬拜礼仪。圣殿的礼仪和圣殿的器具都是他所指定的。我们持守他的规定,既不增加,也不减少。这些使我们得着安慰,也是我们现在起来捍卫的;因此,无论从宗教方面还是民事方面来看,我们的事业都更为正当。第二,在这里的营中:他是我们的元帅,所以我们可以确信他与我们同在,因为我们与他同在(第12节)。作为他同在的标志,我们有他的祭司在这里,按照律法吹响他的号筒,既作为反对你们的见证,也使我们确信,在争战的日子,我们必在耶和华我们神面前蒙记念,并得救脱离仇敌;”因为这一神圣信号正是在 民数记 10:9 中如此解释的。没有什么比确信神与人同在、为他们争战,更能使人壮胆并振奋他们的精神。他最后向敌人发出公正的警告:“不要与列祖的神争战。与拥有全能大力的神争战,是愚昧;与列祖的神争战,更是背叛和卑劣的忘恩负义,你们不能指望亨通。”#
耶罗波安被亚比雅击败(主前957年)
13耶罗波安却在犹大人的后头设伏兵。这样,以色列人在犹大人的前头,伏兵在犹大人的后头。14犹大人回头观看,见前后都有敌兵,就呼求耶和华,祭司也吹号。15于是犹大人呐喊;犹大人呐喊的时候, 神就使耶罗波安和以色列众人败在亚比雅与犹大人面前。16以色列人在犹大人面前逃跑, 神将他们交在犹大人手里。17亚比雅和他的军兵大大杀戮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仆倒死亡的精兵有五十万。18那时,以色列人被制伏了,犹大人得胜,是因倚靠耶和华—他们列祖的 神。19亚比雅追赶耶罗波安,攻取了他的几座城,就是伯特利和属伯特利的镇市,耶沙拿和属耶沙拿的镇市,以法拉音和属以法拉音的镇市。20亚比雅在世的时候,耶罗波安不能再强盛;耶和华攻击他,他就死了。21亚比雅却渐渐强盛,娶妻妾十四个,生了二十二个儿子,十六个女儿。22亚比雅其余的事和他的言行都写在先知易多的传上。
我们没有看到耶罗波安对亚比雅的讲话作出任何回答。这番话虽然十分切中要害,他却决意不予理会,因此听见也如同没有听见。他来是为争战,不是为辩论。他以为,决定事情的是较长的刀剑,而不是更正当的事业。那么,让我们看看结果究竟如何,看正义和宗教是否取得了胜利。
I.信靠自己谋略的耶罗波安被击败了。他不仅不肯公正地讲理,连争战也不肯公平。我们可以设想,他对亚比雅的长篇讲话极其蔑视。“一个计策,”他想,“抵得上二十篇这样的讲话;我们很快就会回答他的全部论据。他很快便会发现,自己被人数压倒,四面都被致命的兵器包围;到那时,再让他夸耀自己的宗教和继承王位的名分吧。”双方很可能已经同意举行谈判,耶罗波安却卑鄙地利用了这个机会;在谈判期间,他违反一切战争法则,在犹大人后面布置伏兵。一个作臣仆时便如此的人,掌权作王以后还能指望他有什么荣誉可言呢?亚比雅希望和睦,但他开口时,他们却要争战(诗篇 120:7)。#
II.信靠自己之神的亚比雅和他的百姓,尽管力量和人数悬殊,却得胜而归。#
1.他们陷入极大的困境,也惊恐万分,因为前后都有敌军。一项正当并注定要得胜的事业,也可能暂时陷于窘迫和患难之中。大卫的处境就是如此:“他们如同蜂子围绕我”(诗篇 118:10–12)。#
2.在患难中,当危险从四面临到时,他们除了向上仰望、寻求拯救,还能望向哪里呢?没有任何仇敌(无论最强大还是最善谋略)、任何计策或伏兵能够切断我们与天上的联系,这实在是无法言喻的安慰;我们通往天上的道路总是敞开的。#
(1.)他们呼求耶和华(第14节)。我们希望他们在投入这场战争以前已经这样做了,但眼前的困境使他们重新祷告,也激励他们迫切恳求。神使他的百姓陷入困境,为要教导他们向他呼求。恳切祷告就是呼求。#
(2.)他们倚靠列祖的神,信赖他的大能会帮助他们,并将自己交托给他(第18节)。出于信心的祷告是大有功效的祷告;使我们胜过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约翰一书 5:4)。#
(3.)祭司吹响号筒,使他们因确信神与他们同在而受到鼓舞。这声音不仅是作战的,也是神圣的,并使他们的信心活跃起来。#
(4.)他们因确信胜利而呐喊:“这日的胜利属于我们,因为神与我们同在。”他们在祷告的呼求之外又加上信心的呐喊,因此便得胜有余。#
3.他们就这样取得了彻底的胜利:犹大人因神的拯救而欢喜呐喊时,神以极大的恐惧和惊骇击打耶罗波安及其军队,使他们连一下也无法还击,只以难以想象的仓皇速度逃跑;得胜者则不留活口,以刀杀死了500,000名精选之兵(第17节)。据说,我们在任何历史中都未曾读到一场战役杀死过这么多人;但这场争战是耶和华的,他要这样惩治以色列拜偶像的罪,并承认大卫家。然而,请看分裂造成的悲惨后果:以色列人的血就这样被以色列人倾倒如水;与此同时,他们周围的异教邻国;以色列之名从前曾使他们恐惧;却喊道:“啊哈!这正是我们所希望的。”#
4.这事的结果是,以色列人虽然没有归回大卫家(遭受这样沉重的打击以后,若不是神的定旨另有安排,他们必定会归回),但当时仍被制伏了(第18节)。许多城被夺取,并留在犹大诸王手中;伯特利尤其如此(第19节)。那里的金牛犊落到犹大王手中以后有何遭遇,我们不得而知;也许它被迁到某个更安全的地方,最终迁到撒马利亚(何西阿书 8:5);然而在耶户时代,我们仍看到它在伯特利(列王纪下 10:29)。亚比雅或许在有能力拆毁它时,却容许它继续存留,因为他的心没有完全归向神;他没有将所得的用来尊荣神,不久便又把这一切全都失去了。#
最后,是战败者与得胜者不久以后的死亡。
1.耶罗波安在这次失败以后再也未能振作,尽管他又活了两三年。他再也不能恢复力量(第20节)。耶和华击打他,或是使他患上某种身体疾病,日渐衰弱;或是使他陷入忧郁和心灵愁苦。他的心破碎,损失带来的烦恼使他大概此时已经灰白的头发,悲悲惨惨地下到坟墓。他逃过了亚比雅的刀剑,神却击打了他;神的刀剑是无人能够逃脱的。#
2.亚比雅因这场胜利而日渐强盛。此前他有多少妻子儿女,并无记载;但现在他增添妻子,总数达到十四个,并由她们生了三十八个儿女(第21节)。箭袋充满这些箭的人是有福的。看来,他有自己独特的行为和自己的言语,这些都与他的事迹一同记载在当时的史书上(第22节)。但他一生的岁月在中途被截断;在他凯旋后不久,死亡便征服了这位征服者。或许他因自己的胜利而过于高傲,所以神不让他长久存活,享受这些胜利的荣耀。#
这里关于罗波安之子亚比雅作王的记载,比我们在《列王纪》中所见的详尽得多。在那里,我们看到他的品格并不比他父亲好:他“行他父亲所行的罪,他的心不像大卫的心,诚诚实实地顺服神”(列王纪上 15:2、3)。但在这里,我们看到他在战争中比他父亲更勇敢,也更成功。他只作王三年,主要因大胜耶罗波安的军队而闻名。这里记载了:
I.双方调到战场上的军队(第3节)。亚比雅在战前所作的申辩,陈明自己事业的正义(第4–12节)。#
III.耶罗波安用计使犹大陷入困境(第13、14节)。#
IV.尽管如此,他们仍靠神的大能取得胜利(第15–20节)。#
V.亚比雅统治的结局(第21、22节)。#